县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县府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县府办公室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规范员工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考勤管理制度适用于县府办公室全体在编、合同制员工。
三、工作时间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实行标准工作制,每日工作8小时。
2. 休息时间:中午12:00至14:00为休息时间,员工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休息。
3. 夏令时调整: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夏季(具体时间以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为准)工作时间调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4. 特殊工作时间:因工作需要,部分岗位需实行特殊工作时间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报县府办公室备案。
5. 节假日及周末加班: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及工作需要,如需在节假日或周末加班,由办公室负责人提前通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办公室统一规定,采用电子签到系统或其他有效签到方式。
(2)签到时,员工需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一经发现,按未签到处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至9:00,下午上班签到时间为14:00至14:30。
(3)迟到签到视为迟到,早于规定时间签到不计入迟到。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员工需在返回办公室后第一时间补签,并注明外出事由。
(2)外出期间,员工需保存好相关外出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出差文件等。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天内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情况,并经批准后进行补签。
(2)忘记签到补签需在当日内完成,逾期不予以补签。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办公室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考勤管理工作,确保考勤制度的有效执行。
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
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县长办公室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县长办公室是县长进行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的机构,负责协助县长处理重要事务,为县政府领导提供支持和服务。
第三条县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并服从县长的统一领导。
第四条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县长,并按照县长的指示进行处理。
第五条县长办公室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县长办公室设立县长、副县长、秘书长等职务,具体机构设置由县政府确定。
第七条县长由县委任命,负责领导县长办公室全面工作。
第八条副县长协助县长处理日常事务,并代表县长参加相关会议。
第九条秘书长负责协调办公室工作,保障日常运转。
第十条县长办公室设置办公室主任、文秘员、接待员等职务,具体职责由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指定。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十一条县长办公室依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县长办公室负责起草县长办公室工作报告、会议纪要等文件。
第十三条县长办公室负责协调县级机关和下属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
第十四条县长办公室负责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安排完成工作。
第十五条县长办公室负责接待省、市、县领导并安排相关活动。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六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县长办公室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七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技能,做到勤学善用。
第十八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县长办公室的机密信息。
第十九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翘班旷工。
第二十条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县长办公室设立监督检查组,对县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组定期对县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县长办公室负责人所有。
县委办公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
第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纲领,坚决维护县委、县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传阅、起草、打印、报送、归档等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督查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会议,包括会议筹备、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起草等工作。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公务接待工作,包括接待安排、接待记录、接待费用报销等工作。
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公务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度、车辆保养、车辆维修等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值班工作,包括值班安排、值班记录、值班报告等工作。
第十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收集、整理、归档、查询等工作。
第十一条办公室负责县委、县政府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办公用品采购、办公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等工作。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秘密。
第十三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玩忽职守。
第十五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六条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努力适应工作需要。
第四章文件管理第十七条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文件安全、准确、及时地传递。
第十八条文件收发应严格登记,做到有登记、有签收、有记录。
第十九条文件传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改动文件内容。
第二十条文件归档应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到分类有序、便于查询。
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
县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办公室的管理水平,提高办公效率,县委办公室决定集中整治办公室规章制度。
本文件旨在规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秩序,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内部协作,优化工作环境,并加强对办公室规章制度的执行。
一、办公室工作制度1. 工作时间:办公室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具体工作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并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审批。
2. 出勤管理:一切员工必须按工作时间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离岗的,应提前假期以及请假事由报请上级批准。
3. 加班管理:办公室员工加班需事先报请上级批准,并按照规定填写加班记录,部门负责人需及时审核并报县委办公室主任备案。
4. 请假管理:员工请假需提前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县委办公室备案。
请假期限超过三天的,需报请上级批准。
5. 考勤管理:办公室员工按照规定打卡签到,不得代打卡,迟到早退将按照规定扣除相应的工资,积累三次将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二、办公室内部协作机制1. 会议制度: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例如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每月一次的总结会议等。
会议应提前通知并制定议程,会议纪要应及时记录并报请办公室主任备案。
2. 部门协作: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协同会议,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提高工作效率。
3. 信息共享:办公室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确保内部信息畅通,员工可以及时了解办公室的各项工作动态和公告。
4. 公文管理:办公室各类文件、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编号、归档和保管,并制定公文管理制度,明确公文的发文程序和收发登记制度。
5. 政务公开:办公室应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将相关政策、公告、会议纪要等信息及时发布在县政务网站上,并及时回应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办公室工作环境管理1. 办公物品:办公室应建立规范的办公物品管理制度,办公用品应统一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管理,并制定物品领用、报废和报损等规定。
政府单位科室规章制度内容
政府单位科室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单位科室的工作行为,提高行政效率,加强管理,保障政府单位科室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政府单位下设各个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财务科、行政科、人事科等。
第三条各科室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本规章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政府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规定的职能范围和工作要求开展工作,不得超越职权范围从事与职能无关的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职能要求,设定相关机构设置和岗位设置,明确各职责职权。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职责,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七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流程、会议程序、文件管理、通讯录等。
第八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方案,促进工作落实。
第九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工作成果和工作效率进行评估,激励科室成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第十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保障内部信息安全,妥善保管重要文件和资料,严禁泄密、散布虚假信息。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根据职能要求,定期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明确目标和任务,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汇报、重要文件和决策意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
第十三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工作,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提升政府单位整体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好政府单位内部人事、财务、行政等涉及的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政府单位科室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纪律要求第十六条政府单位科室成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政府单位的形象和声誉。
县政府规章制度汇总
县政府规章制度汇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县政府规章制度的管理和落实,保障县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县政府规章制度,是指县政府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所制定、颁布的规章、制度文件。
第三条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依法合法、科学、规范,保障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四条县政府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废止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厅管理。
第五条县政府规章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县直单位、乡镇政府、部门单位等。
第六条对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县政府办公厅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违反县政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八条本规章由县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章督察第九条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条公众可向县政府办公厅反映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督导机构应当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十二条督导机构应当对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落实整改措施过程中,督导机构应当加强对县政府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第三章制订第十四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第十五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严格按照程序,依法合法。
第十六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目的、依据、内容、程序、责任、监督等事项。
第十七条制定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章修订第十八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认真评估其实施效果,有需要的可以修改、废止。
第十九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遵循程序,依法合法。
第二十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修改的内容、理由、目的等。
第二十一条修订县政府规章制度的机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章废止第二十二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经过合法程序,不得擅自废止。
第二十三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明确理由、依据等。
第二十四条废止县政府规章制度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屏边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县政府办公室工作职责,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推进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确保县人民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屏边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关于健全工作学习制度的若干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人民政府的综合办事机构,其基本任务是: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
围绕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主要任务,协助县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搞好调查研究,为领导同志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好文书处理、领导公务活动安排、会议筹备服务、重要接待安排、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办实事、务实效、求实绩的政绩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干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努力做好为领导服务、为同级机关服务、为基层服务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都应根据自己所在的岗位及承担的各项工作,自觉地遵守相应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本职工作。
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和县人民政府的重大决策和指示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为人民服务作为县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时刻倾听群众的呼声,集中群众的智慧。
县政府办工作制度、学习制度、纪律制度
县政府办公室信息调研室、综合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信息调研室、综合室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树立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负责领导交办的文字工作。
按照“谁承担、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文字材料的起草、修改、审查、校对等工作。
要在24小时内完成,并送交分管领导审查把关。
对造成重大失误的,由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并记录在案。
第四条负责承办办公室的调研任务和县领导交办的调研课题。
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每月开展一次调研活动,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第三章学习制度第六条信息调研室、综合室工作人员每月开展一次学习恳谈会,全体工作人员参加。
第七条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各项工作的研究,深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提高政策理论水平。
充分利用报纸、刊物、电视、网络加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提高业务素质和写作水平。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八条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有事离岗要向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请假,离岗半天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离岗一天以上必须向办公室主要领导请假。
离岗后,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
第九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不迟到、不早退,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工作的关系,遇到急事随叫随到。
第十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工作时间不准擅离职守办私事,禁止用手机或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严格规范工作用语。
在公务活动中提倡使用普通话。
规范用语,文明用语,禁止使用带有侮辱性的语言。
第十二条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汇编
发布时间: 2022-10-02一、办公室主要职责坚持廉政勤政,坚持为领导、为基层、为群众服务,在政府行使职能过程中起运转枢纽的作用,在领导决策过程中起参谋助手的作用。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其他有关的工作决定、指示。
(二)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的各种文件、日常文电、文稿的起草、审核、处理工作。
(三) 催促检查县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汇报。
(四)负责信息和调研工作,为领导分析问题、作出决策、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五)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人民防空和金融服务工作。
(六)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行政复议。
(七)负责县政府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八) 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或者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之间的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九)负责管理法制局、机关服务中心、驻广州办事处、接待科、信息中心和外事侨务办公室(侨联)。
(十)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主要职责:1、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各种公文、文电的草拟、审核把关和处理;2、负责市级以上文件的交办、督办;3、承担县政府及办公室各种会务和各项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4、负责小汽车定编工作;5、负责办公室人事、文印、保密、档案、政工、党务和老干工作;6、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要职责:1、掌握和采集全县经济和社会运行状况,负责组织有关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建设方面的文稿和材料;2、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整理、综合工作,及时向《韶府信息》报送信息;3、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稿的材料采集、整理和起草等工作;4、负责省、市年鉴(新丰版)的组稿、征订;5、负责调研课题的编写;6、催促检查县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及县政府领导指示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7、协助县金融服务办公室工作;8、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直办公室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为加强县直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办公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县直机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县直机关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管理职责1. 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面主持办公室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 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执行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主任完成工作任务。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管理,确保本部门工作顺利进行。
四、工作规范1.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
2.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4.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爱护公共设施。
5.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办公秩序,不得大声喧哗、说笑、打闹。
6.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爱护办公用品,不得随意丢弃、损坏。
7.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
五、会议管理1. 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县直机关会议,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2. 会议通知由办公室统一发布,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
3. 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及时上报领导。
六、公文管理1. 办公室负责收发、登记、传递、归档公文。
2. 公文传递需经办公室审核,确保公文准确无误。
3. 公文归档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七、办公用品管理1. 办公用品采购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2. 办公用品领用需填写领用单,经主任批准后领取。
3. 办公用品报废需经主任批准,统一处理。
八、考核与奖惩1. 办公室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的依据。
2.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县直机关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规范县直办公室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为县直机关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守则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规章,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和新的情况,不断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分析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加强自身修养,积极主动地“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更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为领导、为部门、为基层、为群众搞好服务。
四、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注重调查研究,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供信息,要有根有据,事实清楚,敢说真话,反对“假、大、空”,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
五、树立快、准、细、严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杜绝遇事推诿、相互扯皮、拖拖拉拉、草率马虎现象的发生。
六、树立办公室工作“一盘棋”的思想,工作上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时时处处以整体利益为重;部署任务,安排工作,调整人员都要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七、树立公而忘私的公仆意识,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大公无私,多做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严禁以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严禁滥用公款请客送礼和奢侈浪费,严禁行贿受贿,坚决同一切腐败思想和行为作斗争。
八、树立人人都是办公室形象的观念,衣着整洁,举止得体,行为适度,谦虚诚实,自觉维护办公室的整体形象。
九、遵守办公室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组织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
十、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发生一切失泄密事件。
办公室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精神要饱满,衣着要整洁,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提前l 5分钟到岗,打扫卫生,整理内务,做好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不准迟到、早退。
三、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今日事今日办,确保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县级机关值班规章制度
县级机关值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级机关值班工作,提高行政效率,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值班规章制度适用于县级机关各部门、办公室、委办局等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值班工作是指在非工作时间,为了应对突发事件、维护秩序、保障安全等需要,由机关单位设置专人轮班值班,负责值班期间的工作。
第四条值班工作要坚持服务为先、安全为重、负责任的原则,确保工作有序进行,切实维护机关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五条值班人员应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发挥作用,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值班安排第六条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值班值守表,并定期进行调整。
第七条值班人员应提前了解值班期间的工作内容和注意事项,在交接班时认真对接。
第八条值班人员应主动关注信息,及时回复电话、短信等沟通信息,并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第九条值班人员应定时进行巡查,保持值班室整洁、安全,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三章值班纪律第十条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如遇紧急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征得值班领导同意。
第十一条值班期间禁止擅自离开值班室,不得随意接受他人来访,须坚守岗位,确保及时响应。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妥善保管值班室的器具设备和财物,不得私自利用或转移。
第十三条值班期间禁止玩手机、看视频、聊天等影响工作效率的行为,不得打瞌睡或走神。
第四章值班记录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如实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工作内容、接待情况等,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第十五条值班记录表应及时汇总整理,存档保存,以备后续查阅。
第五章值班考核第十六条对值班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的依据。
第十七条对于值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发现和整改,提高值班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对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作出的优秀表现,应给予及时表扬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值班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影响工作秩序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甚至追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对原有值班规章制度进行废止。
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
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一:政府办工作制度】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十项工作守则一、加强党的理论成果、政策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理论水平、法律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不断增加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思想上、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关键时刻能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三、坚持实事求是,说真话、讲实情,办事严谨,言行一致,不弄虚作假。
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对领导交办的任务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五、搞好工作中的综合协调,服务配合,做到态度诚恳、文明谦虚。
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自觉服从、服务大局,搞好政务,参与而不干预;办好事务,到位而不越位。
七、深入调查研究,广泛联系群众,全面准确地了解县情,及时掌握县委、县政府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参与和服务各项工作。
八、增强工作责任心,做到手勤、嘴勤、脚勤、脑勤。
恪尽职守,甘于吃苦,乐于奉献,不断积累经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九、坚决按组织和领导的要求办事,不借单位和领导名义为个人办私事;不打领导旗号为个人拉关系、托人情;没有组织和领导的交待,不得以单位和领导名义对外联系办事。
十、严格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服从领导,服从管理。
县政府办公室办会工作制度一、为政府党组会、常务会、全体会、县长办公会以及县委县政府确定由政府办承办或协办的其他综合性会议,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会议质量。
二、主任、副主任、秘书按领导交办要求安排会议时,要将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列席人、主持人、会议议程、记录人等事项以会议通知单的形式交机要室通知。
会议通知人员要按要求尽早通知与会人员,并逐一记载受话人姓名、受话时间,以备后查。
负责会议签到或记录的人员会前要将人员到会、顶会、缺会情况告知会议主持人。
三、承办大型综合性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办会人员提前召开筹备会,明确日程排定、材料准备、会场布臵、报到、签到、会场组织、食宿等会务分工。
县政府办规章制度
县政府办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县政府办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制定本规章。
二、组织机构县政府办设办公室,办公室下设办公室主任,各处室,各科室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任命,领导全办工作。
三、职责1.协助县政府领导履行职责,做好政府办公文处理工作。
2.接收、整理、审核、签发有关文件,保证文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3.协助县政府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加强信息保密工作。
4.指导全办工作,提高全办综合素质和工作效率。
5.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政府形象和权威。
四、工作流程1.文件的收发(1)文件的发出:县政府下发文件由办公室主任签发,其他文件由相关负责人签发。
(2)文件的收到:文件收到后由收文科进行登记,分发给各部门。
2.信息管理(1)信息的收集:各部门根据需要收集信息,交由办公室归档管理。
(2)信息的保密: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对涉密信息进行保护和管理。
3.办公流程(1)会议组织: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会议,安排会议记录人员。
(2)工作安排:办公室负责安排各部门工作,跟进进度和落实情况。
五、保密制度1.文件的保密:涉密文件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传阅和使用,不得外传。
2.信息的保密:办公室要做好信息的保密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3.人员的保密:全办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涉密信息。
六、违规处理对于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保密规定和管理制度的人员,一经发现,将按规定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本规章由县政府办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就是县政府办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做到规范化、高效化,为县政府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规则为了更好地发挥县政府办公室的“参谋、协调、服务、督办”等职能,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现代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一、分工负责制度1、县政府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
主任领导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主任负责。
主任外出时,受主任委托,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任代行职责。
副主任要认真完成分管工作,对分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主任汇报并按其意见处理,对主任直接签批和安排有关科室队承办的事项,应主动督促落实。
2、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和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对主任办公会议的决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个人有不同意见,必须在会上提出,不得会后议论,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执行,力戒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
3、县政府办公室各科室队对办公室和分管副主任负责,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各科室队主要负责人要处理好分工对口与办公室整体负责的关系,对分管副主任安排的工作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其他副主任安排的工作,也要认真办理。
各科室队之间必须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成员之间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配合;副主任离开办公室处理公务1天以上的,应跟主任通气,出县学习考察、开会及办理其他公务应提前跟主任通气。
主任、副主任外出必须给秘书科通气,便于工作联系。
5、县政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规范自身行为,提高自身素质,自觉维护县政府及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二、会议制度6、县政府办公室总支会议由书记、副书记、总支委员组成,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
会议的主要任务:部署党务工作;研究党员发展事项;决策办公室重大事项。
7、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副主任组成。
必须扩大范围时,通知有关科室队负责人参加。
会议的主要任务:传达贯彻上级精神;总结部署阶段工作;研究决定干部奖惩和干部调配。
8、县政府办公室专题会议由副主任征得主任同意后,按照分工分别或共同召开,与会人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管理制度
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政务运行工作人员管理,保障办公室政务活动高效、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从事政务服务活动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人员,是指为保障县政府高效、透明、规范、有序运行,办公室统一安排人员,负责政府文字实录、会议组织、政务值班等活动的相关工作人员。
主要包括政府领导各协调主任、工作人员,以及为政务活动提供服务的有关勤杂人员。
第四条政务人员实行量化考核管理,考核指标采取百分制。
第五条建立健全政务人员量化考核责任体系,将理论学习、会议组织、文稿草拟及运转和上下班考勤管理等纳入量化考核范围,进行累计综合评分。
综合办公室根据考核内容,每季度对纳入考核范围的政务人员进行评比打分,并及时公开考核结果。
-1-办公室领导班子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在办公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前对本年度政务人员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按要求评选当年度优秀工作人员,作为评先提拔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章理论政策学习第六条建立健全办公室政务人员学习管理制度,将政务人员学习纳入办公室常态化、制度化管理。
由政务副主任牵头,相关人员配合,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政方针,结合省市县中心工作安排,定期组织政务人员开展理论政策、法规纪律等文件精神的学习。
第七条政务人员学习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
每名政务人员根据既定内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并做好学习笔记。
自学时间由各政务人员自行安排。
辅导学习由办公室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相关领导组织开展,原则上每月不少于2次。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根据每月初选定的学习内容,编制当月学习计划,在微信群或其他工作群内适时公布。
每月末,各政务人员将当月学习情况向综合办公室进行备案。
每季度末,综合办公室负责收集并检查政务人员学习笔记,按比例考核评价相关人员的学习情况。
第九条政务人员学习占比为20%(即,前三季度各占比-2-4%,第四季度占比6%,自主安排学习内容占比2%)。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篇一: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县人民政府工作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和决策水平,推进依法行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精神,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行政首长分工负责制度(一)县人民政府职责县人民政府在县委直接领导下,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下列职权:1、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和部署;执行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2、规定本县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3、规定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职责,审定编制,依法任免、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4、改变或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命令;5、管理本县经济网站、社会事业和各项行政工作;6、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权;办理省市人民政府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县长、副县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职责1、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常务副县长协助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日常工作并分管部分政府工作;其他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并按工作分工分管部分政府工作。
2、秘书长协助县长、常务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日常事务;副秘书长按工作分工,协助副县长协调处理分管部门工作。
3、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
对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或下级人民政府请示的问题,属上级或县人民政府已有原则规定的,由分管副县长负责处理;涉及其他副县长分管的工作时,须同有关副县长商量决定;重要事项由县长或常务副县长决定;属于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
(三)县人民政府其他成员职责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即委、办、局)受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且依照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实行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
各委、办、局的主任、局长,对县长和分管副县长负责。
县府办公室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县府办公室考勤的管理制度(通用23篇)县府办公室考勤的管理制度篇1一、目的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强考勤管理,让企业员工具备最基本的员工素质,结合公司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定考勤管理制度。
旨在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同时为公司科学调度人员、合理配置资源及员工奖惩、晋升等提供科学依据。
二、适用范围新疆多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全体员工三、工作时间1、夏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10晨会,下班时间为20:002、冬令时,上班时间为10:00,10:05晨会,下班时间为19:30考勤与早会10分钟时间员工须做好一切上岗前准备,早会后立即进入各自岗位的状态,若继续进行与作业无关的事情者,按迟到进行扣分。
四、程序内容1、员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先指纹签到,签到时应按考勤机提示进行考勤,听到?“谢谢”后打卡成功:若听到请重新按手指“时,应重新刷指纹。
2、未参加早会者应填写“未按时早会说明书”说明原因并由部门主管签字批准,交办公室备案,否则按缺勤处理。
3、因外出任务不能按时打卡早会者,因提前告知领导做好考勤记录,否则按缺勤处理。
4、因指纹签到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办公室登记上下班时间。
5、员工正常休息时间为每月4天。
以先后顺序为准,如超过2人,或需要调换休息时间,由员工自行协商并上报领导。
6、由于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而迟到者,情况特殊可不记迟到。
7、全勤奖:一个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每人每月奖励50元,以签到和宣誓为准。
8、员工连续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级原因,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员工自行离职。
五、迟到细则:1、迟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会);2、迟到30分钟以上,以早合时间为准,扣除2分即20元;迟到超过一小时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点以后到岗的,扣5分即50元;单月累计迟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5分纪律分即50元。
3、单月累计迟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后,同时额外扣10分纪律分即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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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公室,规章制度篇一:县委办公室规章制度一、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和领导交办的文字材料的起草、核稿、送审、会签、校对、印发工作。
二、负责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给县委的请示、报告的登记、拟办、送签、回复、归档工作。
三、承办县党代会、县委工作会、全委会有关会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县委名义召开的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
四、负责县级机关和中省市文件的收发、传阅、清退工作,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资料的销毁工作。
五、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件材料的上报下发工作,签收、分送乡镇、县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给县委、县委领导、县委办公室的文件、材料、信函。
六、负责县委领导的文件、材料的传阅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文书档案的整理、保管、使用、鉴定、入馆移交工作。
八、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的文件、会议材料、传真及其它资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文件资料的复印工作。
九、负责全县党委系统公文处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一、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中心工作,负责全县党委信息的收集、综合、处理、反馈和传输工作,为县委领导提供信息服务。
二、及时准确上报全县各项工作的重要信息,完成县委办公室下达的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三、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和信息工作业务指导,加强与各乡镇和县级部门信息工作的联系。
四、负责全县党委系统信息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
五、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督查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县委常委会议、书记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及执行情况,县委领导的重要指示和交办事项的承办、催办和查办。
二、承担县委常委会议决议、决定事项中应由县委办办理的事项的处理,负责县委、县委办交办的文稿、领导讲话的起草,会同文秘岗位、行政事务岗位做好有关会务工作。
三、负责对县委重要会议有关决定、决议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调研,综合情况反映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四、负责对督查调研和承办、催办、查办情况的反馈。
五、承办《办公室通报》、《督查通报》的编辑工作,按要求向市委督查室报送《督查专报》。
六、负责指导全县党委系统的督查工作。
七、参与县委、县府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目标管理的制定和考核。
八、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政工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办公室内部目标管理的制定和考核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年初工作要点的拟定和年终工作总结的撰写工作。
三、承办县委办公室及所属单位人员编制、干部职工考核任免、调动、奖惩、工资、福利等有关日常工作和人事劳资档案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办公室、党支部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作风纪律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五、负责办公室工、青、妇群众组织的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六、负责办公室工作会议和支部会议的会务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需由县委办公室办理的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县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行政事务岗位工作职责一、负责县委机关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审核、管理和报表填报,负责有关会计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
二、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办公用品、用具的预算、管理、购臵和发放等工作。
三、负责县委机关办公区、宿舍区房地产管理,以及相关公共设施分配、调整、拆迁、安装、维修管理以及水、电、气供给管理工作。
四、负责机关环境绿化、美化,保持机关办公区、宿舍区清洁卫生及日常管理工作,搞好机关安全保卫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办理县委办公室干部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工作。
六、会同驾驶员搞好车辆器材、油料、维修及车辆入保工作。
七、负责县委、县委办公室召开的各种会议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九、协助领导做好上级领导机关和县外客人来南检查、指导、参观、学习人员的接待工作。
十、负责县委机关、县委领导和县委离退休老干部的报刊收投工作,负责县委机关机要文件及挂号、平件信函的投递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驾驶员工作职责一、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和思想素质,遵守交通法规,保证服务质量。
二、保证县委领导的用车及办公室的工作用车,服从领导的调度,听从领导的指挥。
三、会同办公室有关岗位承办车辆保险、有关的年审和汽车的各种征费手续。
四、经常了解车辆状况,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卫生工作,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确保行车安全。
五、完成县委、县委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县委办公室考勤制度一、办公室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
上下班无故迟到、早退15分钟,扣减当事人当年岗位篇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
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
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做好人大、政协“三查”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负责抓好全县行政法制建设,参与或者受理行政案件的复议、应诉,组织起草、审议、审查、修改、解释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建议,以及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清理和废止行政许可项目。
第十四条承办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主持县政府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对办公室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协助县长、副县长处理县人民政府的日常工作;协调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受县长、副县长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
(二)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对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内设科室的分管工作直接负责;受县政府领导的授权或委托,代表县政府协调处理各乡(镇)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和解决提出的具体问题;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决策和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督办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或县长、副县长交办的事项。
(三)县政府办公室应加强与县委、人大、政协办公室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情况;加强与县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工作联系和业务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十七条县政府办公室实行主任办公会议、办公室室务会议和办公室全体会议制度。
第十八条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受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一)讨论向县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二)讨论提出贯彻县政府全会、县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精神和决定的具体意见;(三)讨论落实县长、副县长部署的有关工作;(四)研究需要统筹协调的有关事项;(五)研究决定办公室工作中的人事调配、财务收支等重大事项;(六)研究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四条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室务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各科(室)科长(主任)参加,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三)讨论通过主任办公会决定的办公室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四)讨论通过其它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
县政府办公室全体会议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全体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参加,不定期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一)传达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二)通报近期县政府工作,研究、讨论、安排布置办公室工作;(三)商议决定办公室工作及涉及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办公室建设等相关事宜。
第四章公文运转制度第二十六条上级来文办理。
上级来文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和上级部门的来文。
(一)签收、登记。
上级来文由收发秘书人员拆封、登记、加盖收文印章、编收文流水号,当日送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阅批。
(二)分办、传阅。
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或传阅意见,再呈有关领导阅批。
(三)拟办、承办。
办理件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提出拟办意见后,呈县政府领导签署意见;再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归口承办落实。
需转部门(单位)办理的转办件,由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将领导批办意见转告承办部门(单位)。
(四)催办、查办。
来文承办过程中,办公室负责收发秘书按归口负责催办、查办工作,直至办结。
办理结果由办公室分管文秘副主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反馈。
文件办结后,有关归口人员要及时将完整的来文原件退还收发秘书归档。
(五)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