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的种类和作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发票的种类及使用常识[转载]
[转载]于:/question/1863344.html
发票的种类及使用常识
一、发票的种类
国税发售的发票包括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普通发票又包括:普通商品发票、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废旧物资销售发票、收购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粮食销售发票、出口商品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和套印纳税人衔头号普通发票。
二、核定发票的领购资格
(一〕普通发票的领购
1.条件按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2.附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表》;
(2)《领购发票申请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
1.条件
经税务机关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申请人首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认可申请表》;
(2)《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一般纳税人资证及复印件;
(7)申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8)已购置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的《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
3.申请人增加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需附送的资料:
(1)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2)增购专用发票申请书;
(3)最近一次购领发票的《防伪税控认定登记表》;
(4)《办税员证》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复印件。
〔三)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1.相关提示
税务机关对企业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最高开票限额进行审批,须经过实地核查。批准使用十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百万元版、千万元版专用发票〔即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一亿)的,须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材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2.条件
经税务机关批准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使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的企业。
3.附送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申请开具最高开票限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书面报告,内容应包括企业的概况、经营规模、经营项目、申请理由(加盖公章)。
(3)《增值税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请使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
1.条件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
(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3)财务会计核算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
2.报送的资料: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使用计算机发票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开具发票软件的使用说明书;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五)申请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
1.条件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
(3)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以上;
(4)每月发票的使用量超过50本;
(5)三年内未发生重大涉税违法行为。
申请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印制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并且可以自行设计本单位的发票式样;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
<2>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依时报送发票领用存报表;
<3>统一发票的格式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
2.报送条件:
(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
(2)《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表》;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6)发票式样。
三、领购发票
纳税人在取得发票的领购资格后,带下列资料到征收大厅发票发售岗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1)领购发票申请表;
(2)《发票领购手折》
(3)未核销的旧发票
(4)《办税员证》
四、发票的使用期限
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六个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尚未确定。
五、发票的核销
根据验旧供新的原则,纳税人应在发票使用期限前,将使用完或未用的发票交发票发售岗办理核销手续。增值税专用发票内容联次和用途
1.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专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是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计的。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特殊作用,决定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内容与普通发票的基本内容有所不同。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l)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应主动提供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2)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
销售单位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正确填写商品或劳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不得漏填或随意填写。同时供应两种不同税率的应税项目,且合并开具发票的,其商品或劳务的名
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必须按不同税率分别填写。对供应的货物既有应税货物,又有免税货物的,供应的免税货物应单独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和应税货物合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销货方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主动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登记号、开户银行及帐号,并确保单位名称和纳税人登记号的相应关系准确无误。
(4)字轨号码。
销货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发票上的宇轨号码的
顺序和日期的顺序从前往后使用,不得跳号使用,不得拆本使用.
(5)开具时间.
(6)开具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联次共四联,各联规定的用途如下:
第一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备查。销货方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按规定保存该联,不得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本上撕下。
第二联为发票联,收执方作为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属于商事凭证。
第三联为税款抵扣联,是购货方计算进项税款的证明,由购货方取得该联后,按税务机关的要求,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