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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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山项目开采可行性分析报告本

一、项目介绍

该石矿厂位于团风县但店镇楼湾大黄湾矿区,在318国道边,距国道1公里,采矿权人黄利华个体承包该矿,石料为片麻岩石,资源储量可供数年开发,目前《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29日。我方拟参与联营该石厂,负责对石料资源进行加工、经营和销售。

该石材经检验各方面指标均合格(详见“石材检验报告”),可以开采利用。

二、合作方式设想

方案(一)

我方与加工方捆绑,再与矿主联营,销售结算后的利润,我方与矿主五五分成。另外,我方与加工方在生产环节有一定成本差价,该差价由我方与外包方协议分成。

其经济测算如下:

1、项目前期投入

(1)初步估计投资额为30万元,主要用于前期启动及投产周转。

(2)我方向外包加工方支付一定工程设备款,约50万元。

2、加工费及税费

(1)账面上加工成本为14元/吨,我方实付加工成本12元/吨。

该加工费已包括各项生产、管理等费用,含设备购买、搬迁与安装、挖掘、筛选毛料、破碎筛分、成品料装车、场临时设施、通道、堆场的建设、水电供应、废料清理及填埋、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2)市场碎石的销售单价:26.7元/吨

(3)日生产能力:2014吨

年生产能力:100万吨

(4)管理费用:30万/年(约合0.3元/吨)

(5)增值税:

26.7元为含税价,折算为不含税价为26.7/(1+17%)=22.8元/吨

税费:22.8*17%=3.9元/吨

(6)资源税:26.7*4%=1.1元/吨

3、销售利润:

⑴不计所得税:26.7-14-0.3-3.9-1.1=7.4元/吨

我方所得毛利:7.4/2=3.7元/吨

年毛利:3.7*100万=370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

⑵计所得税后收入:(26.7-14-0.3-3.9-1.1)*(1-33%)=4.96元/吨

我方所得净利:4.96/2=2.48元/吨

年利润:2.48*100万=248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

4、加工差价利润

(14-12)*100万=200万

该利润由我方与加工方五五分成,扣除所得税后我方净利润:

(200/2)*(1-0.33)=67万

5、总利润

⑴不计所得税:370+67=437万

⑵计所得税:248+67=315万

6、投资回报期:

⑴不计所得税:0.8月

⑵计所得税:1.1月

方案(二)

我方单独负责加工,销售收入仍与矿主五五分成。

经济测算如下:

1、前期投入共130万,其中100万购买生产设备,30万前期启动及投产

周转。

2、管理费用:45万/年(约0.45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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