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工作可行性研究报告材料
矿山开采可行性研究报告
矿山项目开采可行性分析报告本
一、项目介绍
该石矿厂位于团风县但店镇楼湾大黄湾矿区,在318国道边,距国道1公里,采矿权人黄利华个体承包该矿,石料为片麻岩石,资源储量可供数年开发,目前《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5月8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6月29日。我方拟参与联营该石厂,负责对石料资源进行加工、经营和销售。
该石材经检验各方面指标均合格(详见“石材检验报告”),可以开采利用。
二、合作方式设想
方案(一)
我方与加工方捆绑,再与矿主联营,销售结算后的利润,我方与矿主五五分成。另外,我方与加工方在生产环节有一定成本差价,该差价由我方与外包方协议分成。
其经济测算如下:
1、项目前期投入
(1)初步估计投资额为30万元,主要用于前期启动及投产周转。
(2)我方向外包加工方支付一定工程设备款,约50万元。
2、加工费及税费
(1)账面上加工成本为14元/吨,我方实付加工成本12元/吨。
该加工费已包括各项生产、管理等费用,含设备购买、搬迁与安装、挖掘、筛选毛料、破碎筛分、成品料装车、场临时设施、通道、堆场的建设、水电供应、废料清理及填埋、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所需费用。
(2)市场碎石的销售单价:26.7元/吨
(3)日生产能力:2014吨
年生产能力:100万吨
(4)管理费用:30万/年(约合0.3元/吨)
(5)增值税:
26.7元为含税价,折算为不含税价为26.7/(1+17%)=22.8元/吨
税费:22.8*17%=3.9元/吨
(6)资源税:26.7*4%=1.1元/吨
3、销售利润:
⑴不计所得税:26.7-14-0.3-3.9-1.1=7.4元/吨
我方所得毛利:7.4/2=3.7元/吨
年毛利:3.7*100万=370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
⑵计所得税后收入:(26.7-14-0.3-3.9-1.1)*(1-33%)=4.96元/吨
我方所得净利:4.96/2=2.48元/吨
年利润:2.48*100万=248万(不含加工差价利润)
4、加工差价利润
(14-12)*100万=200万
该利润由我方与加工方五五分成,扣除所得税后我方净利润:
(200/2)*(1-0.33)=67万
5、总利润
⑴不计所得税:370+67=437万
⑵计所得税:248+67=315万
6、投资回报期:
⑴不计所得税:0.8月
⑵计所得税:1.1月
方案(二)
我方单独负责加工,销售收入仍与矿主五五分成。
经济测算如下:
1、前期投入共130万,其中100万购买生产设备,30万前期启动及投产
周转。
2、管理费用:45万/年(约0.45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