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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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_1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_1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淄教发[2012]2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淄博市教育局2012年工作要点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关键之年,扎实做好全市教育工作,意义重大。

一、总体要求2012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为主线,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始终把握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大力加强教育队伍建设,争创一流工作业绩,全面开创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任务目标和工作重点(一)实施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工程,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

制定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标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指导各区县制定教育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情况信息采集制度和工作通报制度,启动区县教育现代化建设年度测评。

2.加快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完善区域幼儿园布局规划,开展幼儿园标准化建设。

大力发展公办和公办性质幼儿园,年内新建幼儿园16处、改扩建幼儿园46处,加快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工程,确保2012年全市镇中心幼儿园省认定达标率100%。

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学前教育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淄人社字[2011]202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淄人社字〔2011〕202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高校、各有关单位:为贯彻《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目标,大力弘扬长期以来淄博教育界不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模范事迹和崇高精神,激励广大教师继往开来,甘于奉献,创先争优,全面提升教育形象,经研究,在全市开展“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活动。

现将评选和管理等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的范围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在农村长期奉献或在农村支教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评选的数量本届评选10名。

三、评选的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2.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堪称楷模;3.热爱学生,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方面成绩突出;4.勤奋钻研,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5.注重学习,改革创新,重视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6.扎根基层,任劳任怨,始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7.在全市教育系统有重大贡献和重要影响。

四、评选的程序1. 各区县(含高新区和文昌湖区)对照评选的范围和条件在本区县内进行推荐,确定3名候选人,各高校、单位推荐1名候选人。

2. 市教育局牵头成立专门评审组对上报的候选人材料进行集中审核,优中选优,确定“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30名候选人并将其事迹在淄博新闻网、淄博日报和淄博教育信息网等市级媒体上公示,接受公开投票。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7•【字号】淄教发[2012]9号•【施行日期】2012.03.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度教育创新市级立项项目的通知(淄教发〔2012〕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按照《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区县、各单位紧紧围绕年度总体工作目标,结合教育创新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和我市承担的8个省定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验区试点项目,精心谋划创新项目,积极申报市级立项。

市教育局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对上报的市级创新项目进行了统筹规划。

经研究,共确定对46个市级项目和109个基层项目予以立项,并提出如下要求:一、组织力量对市级立项项目实行重点攻关“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是全市教育系统年度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领导成员结合工作分工和联系点,分别确定了2至5个挂包项目,确保创新项目按期完成或实现预定阶段目标。

各区县要建立健全教育创新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对市级立项项目实行科室负责,领导挂包,重点攻关,细分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力争年内取得明显进展。

二、着力抓好区县、学校两级立项工作各区县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学校两级教育创新项目的立项管理,积极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倾斜,努力做好影响和制约区县和学校教育发展的重点项目的创新工作。

要研究制定每个创新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创新目标、实施步骤和工作方法,确保创新项目顺利实施。

各区县将教育创新区县级立项项目、各局属学校将教育创新校级立项项目于4月上旬报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备案。

三、切实加大教育创新的宣传力度各区县要认真总结教育创新工作经验,积极选树教育创新典型。

通过各种媒体、教育信息等,对教育创新工作取得的成果及时进行宣传推广,在教育系统营造“崇尚创新、学习典型、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推动教育创新工作有效开展。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

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15•【字号】淄教党委[2011]字11号•【施行日期】2011.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淄博市教育局委员会、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的意见(淄教党委[2011]字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正确舆论引导,营造教育良好发展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的责任感教育宣传工作是全市教育工作和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树立教育良好形象,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全面实施,淄博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做好教育宣传工作,可以为切实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更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鼓舞士气,引导全市教育系统广大师生员工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加快推进教育改革和发展。

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教育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委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各级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教育实际,不断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水平,进一步扩大全市教育的影响力,努力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创造良好环境氛围。

加强和改进教育宣传工作,要牢固把握如下基本原则:服务性原则。

牢固树立教育宣传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围绕实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这一主线,准确及时传播教育政策,报道工作进展,宣传发展成绩,推介教育典型,切实为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创设良好舆论氛围。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1.27•【字号】淄教组字[2009]59号•【施行日期】2009.1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教组字〔2009〕59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现将《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附件: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人才工作系列文件的通知》(厅发〔2009〕2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人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淄发〔2009〕9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淄办发〔2009〕27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淄办发〔2009〕28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优秀创新团队建设的实施细则》(淄办发〔2009〕2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

第二条要按照“入门、合格、骨干、带头人、专家”的培养梯次,以教育系统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两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加大人才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形成人才辈出、氛围浓厚、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章机制建设第三条落实定期研究人才工作机制。

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就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题研究,确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012年度淄博市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情况公示

2012年度淄博市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情况公示

2012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情况公示
为激励全市中小学班主任增强创新意识,树立创新理念,提高教育创新能力,形成教育创新的良好氛围,推进我市教育教学改革,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了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班主任系列)的评选活动。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我市各区县、各学校选拔推荐的候选人进行了评选,依据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评选出10名淄博市2012年度教育创新班主任和10个提名奖,现予以公示。

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拨打电话:2779438,或致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公示期:8月31日至9月4日。

附件:1.淄博市2012年度教育创新班主任人选名单2.淄博市2012年度教育创新班主任提名奖人选名单
淄博市教育局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淄博市2012年度教育创新班主任人选名单
郭杰淄博实验中学
刘洋淄川一中
张健博山区实验中学
于宪平临淄区实验中学
陈丽艳桓台县世纪中学
吴晓红淄博十八中
王健鹏淄博师专附属小学
沈振霞沂源县实验小学
周玉静周村区中和街小学
高江波临淄区实验小学
附件2
淄博市2012年度教育创新班主任提名奖人选名单
齐元锋沂源县第二中学
李龙高青县第二中学
金峰桓台一中
范素丽博山区第一中学
孙即忠淄博五中
宋建国淄博三中
孙霞淄川区北关小学李自英博山区考院小学孙玉琴高青县实验小学耿慧桓台县第二小学。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2.03.28•【字号】淄教发[2012]10号•【施行日期】2012.03.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淄教发〔2012〕10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有效促进我市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升教育品质,通过总结和评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励取得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向更高层次发展,特制定《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

现予印发。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为淄博市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市级最高奖,由市教育局颁发。

第一条总则为了繁荣和发展淄博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作用,有效促进我市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升教育品质,通过总结和评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励取得教育科研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积极从事教育科学研究,促进教师专业向更高层次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特设立淄博市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并制定本评奖办法。

第二条参评对象全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各级培训学校、幼儿园、各级教科研机构与教育管理机构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管理、教育科研的工作者以及热心教育科研的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依据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

第三条参评类别与评选要求(一)课题研究类成果1.参评范围(1)课题范围。

经市级及以上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立项的课题或同类课题,立项课题通过鉴定且获得较高评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2.24•【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报(淄教教服字[2009]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科协,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近年来,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我市中小学科技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各类中小学科技创新尤其是“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涌现出一大批优秀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他们热爱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勇于开拓,勤奋敬业,无私奉献,积极探索和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开展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等科技教育活动,为我市中小学科普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应,受到社会各界的赞扬。

为了表彰先进,根据近三年来,我市“争当小实验家”科学体验等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获奖情况,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淄博市少年科学院院务工作委员会评审,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科协决定对全市25个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发扬成绩,开拓创新,为中小学科技教育事业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者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切实把培养和提高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科技教育创新活动的落脚点,敬业务实,团结奋进,努力将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活动推向深入。

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OO九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5个)张店区教育局淄川区实验小学临淄区教育局临淄区稷下小学淄博十八中临淄区闻韶小学淄博五中临淄区虎山小学淄博师专附属小学桓台县第一小学淄博怡中外国语学校桓台县第二小学张店区实验中学临淄区雪宫小学张店区第七中学临淄区遄台小学张店区潘南小学博山区考院小学张店区西六路小学博山区第七中学张店区城中小学博山区西冶街小学张店区第二中学高新区实验小学张店区莲池学校附件2:淄博市中小学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60名)李克钟读凤孙汉德高霞李文轩毕翠芝孙德志徐华姜志建郑懿程化军葛翠秀陈斌常莹李信海石磊于立军许桂梅徐刚朱秀杰徐书利任晓静马丽艳曹延桂刘玉梅翟秀峰孙象水管恩同田玉增陈荣芳王文全张桂华程元升于劼杜芳赵燕霞张晓军魏延华李绍森刘红英杨家彬牛娟李光水王磊庞雷韩宁张晓蕾张舒兰张蕾谢成谟靳辉王月珍贾红蕾郭永斌孙进马爱霞王金兰刘姗姗张桂芝贾善波。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4.22•【字号】淄教发[2011]5号•【施行日期】2011.04.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1]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单位:为贯彻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省、市教育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教育创新提升全市教育品质,实现全市教育科学发展,经研究,在教育系统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将教育创新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生机和活力,促进教育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总动力。

遵循教育规律,突出素质教育战略主题,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努力开创全市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教育创新,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和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教育公共服务体制;建立起职责范围更加清晰、管理更加科学、运行更加顺畅的工作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推进课堂教学创新,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得到切实培养,综合素质全面提高;造就一批创新型学校和一大批创新型校长、教师;教育系统通过教育创新推动教育规划纲要落实、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现教育科学发展的共识更加牢固,教育创新的氛围更加浓厚。

三、教育工作创新的重点领域(一)创新教育理念。

理念转变是教育创新的先导。

要进一步牢固确立改革创新理念,坚持基于问题解决,依靠全员创新、全程创新,超越自我、事争一流。

要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和政绩观,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
进个人的通知
【法规类别】信访
【发文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27号
【发布部门】淄博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9.12.28
【实施日期】2009.12.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教教服字〔2009〕27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随着全市中小学新课程装备工程的实施,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夯实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在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中有突出表现和示范性的学校。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中小学(特教)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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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教师字[2011]1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教师字[2011]1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市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淄教师字〔2011〕1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2010年,我市教师教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师专业化发展为导向,以提升教师素质为重点,以教师教育科研为先导,全面推进校干和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

从事教师教育工作的同志们,以“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为全市基础教育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勤勤恳恳、努力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在各区县、学校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临淄区教育局等5个先进区县、淄博实验中学等7个先进学校、崔晓华等3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努力工作,继续发挥表率和骨干带动作用,为全市教师教育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取得更大成绩。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三日附件:2010年度教师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先进区县:临淄区教育局桓台县教育体育局淄川区教育体育局沂源县教育体育局张店区教育局先进学校:淄博实验中学淄博一中淄博四中淄博五中淄博六中淄博七中淄博盲人学校先进个人:崔晓华张店区教育局夏侯泼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冯玉娥淄川区教育体育局王世海淄川区教育体育局刘光录博山区教育体育局黄庆亭周村区教育体育局徐翠刚临淄区教育局孙海亭临淄区教育中心赵光惠桓台县教育体育局张金忠桓台县教学研究室杜玉彬沂源县教学研究室牛玉靖沂源县教学研究室高晨胜高青县教学研究室贾风友高青县教学研究室曹志广高新区地事局教育中心姜晓峰淄博实验中学胡波淄博一中郑良东淄博二中王桂华淄博三中赵正亮淄博四中杨珊珊淄博五中蔡文卿淄博六中崔美芳淄博七中曲涛淄博十七中李琳淄博十八中王艳君淄博聋人学校王芳淄博盲人学校张宗富淄博实验幼儿园穆庆斌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王新宁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结束——。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2]4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2]4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淄教发〔2012〕4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认真落实《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教育创新,全市教育实现了内涵发展的新突破。

为推进教育创新工作深入开展,促进教育品质持续提升,推动全市教育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经研究,决定2012年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

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一)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教育创新作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动力,围绕素质教育战略主题,深入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强化教育科研的基础性和引领性作用,着力增强全市教育工作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奋力提升教育创新的层次和品质,努力开创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二)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的总体要求:以教育创新推进年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广全市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成果,进一步围绕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育工作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八个领域”、“六项试点”精心谋划创新载体,进一步拓宽全市教育创新领域,激发基层创新活力,体现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在全市教育系统努力达到创新工作“六个一”要求:培养一种“开拓进取、攻坚克难、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创新精神;构建一套责任明晰、常抓不懈的创新机制;取得一批成效显著、省内领先的创新成果;推出一批“立得住、推得开、叫得响”的创新典型;打造一批创新型学校、创新型校长、创新型教师和创新型团队;营造一种“以创新谋发展,以创新促发展”的创新氛围。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淄教教服字[2011]28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11〕2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近年来,我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开展教育创新,实施并完成了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更新工程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有了较大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近两年来为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集体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在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中有突出表现和示范性的学校(指承担具体教育教学任务的学校,不含乡镇中心学校)。

(二)先进个人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中小学校(特教)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条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用正确、先进的理论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各项工作;工作思路清晰,规划科学,落实到位,管理规范;在推进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化和实验教学研究科学化方面成绩突出。

对中小学实验室建设、仪器、图书、现代化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指导到位;对各类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坚持经常,效果明显;中小学实验教学工作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积极参加优秀论文、实验优质课和自制教具评选及实验操作技能比赛等各类实验教学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或先进经验,在全市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二)先进个人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政策观念强,廉洁自律,善于团结同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2.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建、配、管、用、研等各项工作中成绩突出。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学习宣传“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事迹的通知-淄教宣字[2011]8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学习宣传“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事迹的通知-淄教宣字[2011]8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学习宣传“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事迹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学习宣传“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事迹的通知(淄教宣字〔2011〕8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教师节前夕,市政府授予王荣桥、王翠霞、田如山、苏同安、杜文安、李蔚、耿颖杰、贾福梅、董军华、曾照香等10名同志首批“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称号,并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待遇。

根据局党委要求,拟集中开展“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宣传报道活动,各区县和学校要集中开展学习宣传,并做好楷模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报送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楷模事迹材料的整理1.事迹材料内容应包括楷模基本情况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在教育教学方面的突出成绩,在全市教育系统的重大贡献和重要影响等典型事迹。

事迹材料应当做到实事求是、语言简练、典型生动,突出楷模的精神风貌,字数在3000字左右。

2.事迹材料应附带楷模照片资料2-3幅,反映其教育教学风采和个人精神风貌,照片要清晰,并配有简要说明。

二、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浓厚氛围1.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学习首届10位“淄博市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

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通过教职工大会、座谈会、开设学习专栏、网上学习交流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

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楷模,立足岗位、争做优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创造一流业绩。

2.及时总结整理开展学习活动的情况和成效,包括单位学习、相关活动,在教职工和学生中引起的反响等,形成信息,配发照片,报市教育局宣传科。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名单的通知-淄教办字[2008]85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名单的通知-淄教办字[2008]85号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名单的通知正文:----------------------------------------------------------------------------------------------------------------------------------------------------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名单的通知(淄教办字[2008]85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08]9号)、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便函[2008]79号)的文件精神,在各区县、各学校选拔推荐的基础上,由淄博市教育局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依照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评选出10名淄博市中小学年度教育创新人物和10名淄博市中小学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提名奖,经淄博教师教育网公示无异议后,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教育创新人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开展教育创新实践,增强教育创新能力,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广泛传播教育创新理念,促进中小学教育创新工作的开展。

全市中小学校长要以他们为榜样,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创新活动,不断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为我市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淄博市2008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人选名单2.淄博市2008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提名奖人选名单淄博市教育局2008年9月5日附件1:淄博市2008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人选名单李蔚张店区潘南小学孙启忠淄川北关小学杨世臣临淄金茵小学单连芬沂源实验小学赵忠张店区实验中学高大权桓台世纪中学王明阳沂源历山中学程德权淄博实验中学陈贞凯淄博一中刘绍华淄博四中附件2:淄博市2008年度教育创新人物人选提名奖名单穆克通博山石炭坞小学王训斌周村中和街小学孙华修桓台实验小学高贵勇高青实验小学李效荣博山六中张常青临淄一中巴兆成高青实验中学邢保海高新区四宝山中学安伟周村实验中学刘勇高青一中——结束——。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9.06•【字号】淄人社发[2011]137号•【施行日期】201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表彰淄博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报(淄人社发〔2011〕13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方事业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弘扬认真专业务实工作作风,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不断实现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促进全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决定,对孟蕾等300名“淄博市优秀教师”、刘慧等60名“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以优良的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全市教育事业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新发展。

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名)2、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60名)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附件1淄博市优秀教师名单(300人)张店区(36人)孟蕾耿丽赵娟田玲孔凡花李珂杨玉凤王剑刁红霞于丽娜张慧韩卫东陈浩张爱梅张经胜高霞高文惠秦虹孙文姬王莉乔晋伟丁淑芝王红霞张永丽袁红霞高燕徐红王玉玲高刚于恒周立明张美宗瑜徐美华李文渊李庆峰博山区(29人)王爱国XXX 梁孝东王强徐燕赵丽丽吴圣涛赵燕杜鸿学王艳霞谢杰任振中刘英丽任红霞赵玉欣岳公强宗娜边增喜王萍燕学英李梅李春艳陈明魏琦李洪娣刘兵张金玲岳桂晔李莉淄川区(38人)苏金芝田福深王志胜赵淑君李宗福赵溪川张辉刘志云陈英华杨荣国张孝荣谭雷马永群刘淑慧张玉芝赵萍张清马金秀孙保峰姬翠萍于桂霞刘艺韩芳张春堂殷爱芬王延翠刘苗苗赵艳群牟强王磊刘玉春王雨晨张海霞司春艳李静翟作凤司淑娟孙涛临淄区(38人)王心敬杨相华陆秀军芦瑛杨清霞李静安玉君许曰华郑瑞梅李先彦董爱芳于爱荣张杰芳安北江王秀艳穆俊风于翠华胡伟罗进郑冬梅刘桂花王涛邵学忠孟庆双刘彩霞刘峰翟新光张亮王秀芹肖澎王金琨刘瑛王建辉周东军常金花范美华王好军王宁周村区(25人)胡茜XXX 赵蕊丁慎武王红梅张群许伟伟李涛周玉静张丽梅李梅肖长萍高明涛王红芳岳道刚唐利霞周斌孟谦李云峰李丽(北郊)李丽(城北)高树群牛先平李轶春吕涛桓台县(28人)张展张渤姜艳耿文超毕俊华陶可森付亮张波石霞王慧青高玉红韩红霞崔海英张芳陈秀金宗涛于克东孟伟伟赵慧张艳张爱君张洪涛张志涛荆长春刘呈兴宋佃亮宗文英张秀玲高青县(26人)陈斌杨付邹宫纪彬李龙蔡清华王晓静董捍卫王士营刘丽红杨芳刘成郑丽丽边红芳袁若明李超刘安美邵文李春刚付玉霞李晓红刁爱娟李振勇李芳刘学花杨凤李永芳沂源县(34人)王仕贵张纪宏王建营王彬齐元锋张丽平王守壮陈宝杰陈玉婷周茜宋尚琴杨宝爱徐春鹿美华李清美包彦芳贾雯涵张宗花吴本纯李维学杜春平张希太吴秀新崔希登单义玲王明海孟凡会侯春霞张在莲闫相友闫志刚张克娥贾玉兰宋忠艳高新区( 8人)李子润高先韦凤莲武小芬于俊岭朱丽丽杨淑会李晓庆文昌湖区(2人)于成河翟爱娟市直(36人)王淑华赵新鹏惠伟伟尹建平马泉薛庆波闫炳杰郭宁孙书娥孙永强杨蕾董学永杜秀刘景国赵彩云王利杨红梅孙晓萍毛可刚韩宝柱孙肖男刘海斌崔美芳孙勤响王晓晨王芹殷曰国蔡兵张丽美崔俊秀郭莉萍车红艳贾玲王先琴郑加会王宁附件2淄博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60人)张店区( 8人)刘慧姚丽君张连明郭先铭翟凤赵君红程明华张艳博山区( 3人)郑艳琳谢加涛岳新华淄川区( 7人)刘其林马洪涛韩杰高婷李玉兰段俊元李纯福临淄区( 7人)杜爱凤张仁成翟如吉程国伟于振清王守华贾珍周村区( 3人)路厚林耿红华李强桓台县( 3人)徐天明张卫国张海燕高青县( 3人)董捷司观俊赵丙新沂源县( 5 人)耿成阳刘培方杨友成左进凤孔祥恩高新区( 1 人)曹艳霞文昌湖旅游度假区( 1人)吕丕宝市直( 19人)杨文亮焦念诚车春河王桂华路恒云蔡文卿王炳跃王维杰李德峰贾素知王兆刚苏俊芹郑军郑天圣胡丽华邵秀蔚许开峰周玉平郑伟。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02.21•【字号】淄教宣字[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典型宣传工作的通知(淄教宣字[2011]3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直属单位、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做好教育典型宣传工作,不断提高教育典型宣传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教育典型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教育典型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深入挖掘教育典型。

各区县和学校要围绕学习贯彻各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组织实施全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集中发掘一批教育典型人物、典型集体,总结形成一批典型经验。

要重点发掘积极推进教育创新,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方面的典型。

重点发掘实施规划纲各项重点工程和改革试点方面的典型。

重点发掘创先争优、庆祝建党90周年、党组织建设推进年等重要活动方面的典型。

要特别关注破解教育发展瓶颈、难题,推进各级各类教育快速发展方面的典型。

2. 做好教育典型宣传工作。

各区县和学校要在继续加强与各级新闻媒体合作的基础上,充分重视并学会利用各种新兴宣传手段,充分用好各类传播渠道,不断加大教育典型宣传力度。

要加大投稿力度,用好《山东教育报?淄博专刊》和淄博教育信息网两个重要宣传平台。

要在内部宣传阵地上开辟教育典型宣传专栏,加大典型宣传的密度和力度。

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影视、音乐、书籍、画册等宣传形式,促进教育典型宣传多样化。

3.建立教育典型事迹库。

在发掘、宣传教育典型的基础上,分市、县、学校三级建立教育典型事迹库。

各区县和学校按典型集体、典型人物和典型经验三个类型建立教育典型事迹库。

事迹库采取电子档案形式储备,以图片、视频、文字为主,内容包括基本情况、荣誉表彰、宣传情况和详细事迹等。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12.28•【字号】淄教教服字[2009]27号•【施行日期】2009.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评选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淄教教服字〔2009〕27号)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近年来,随着全市中小学新课程装备工程的实施,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夯实办学条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一)先进单位:全市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在教育装备、管理和应用中有突出表现和示范性的学校。

(二)先进个人: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及中小学(特教)的教育装备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等。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单位条件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对所辖学校装备、管理和应用工作指导有力,学校装备与管理水平有显著提高;普通高中新课程装备工程,“更新工程”、“特教工程”落实到位;重视对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专业人员队伍稳定;教育技术装备理论研究及工作经验在全市具有典型性或示范性。

(二)先进个人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在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应用(包括技能竞赛、自制教具、争当“小实验家” 活动、数理化学科能力展示)等工作中成绩突出;在实施“更新工程”、“特教工程”中表现突出;精通业务、科学管理,工作积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三、评选办法(一)坚持“客观、公正、事实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在充分酝酿、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自下而上推荐。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的通报-淄政字[2008]8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的通报-淄政字[2008]81号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的通报正文:----------------------------------------------------------------------------------------------------------------------------------------------------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淄博市特级教师和优秀校长的通报(淄政字[2008]8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近年来,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进一步创造优秀教育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激发广大教育工作者的创新精神,努力培养和造就学者型、专家型的教育人才,切实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一支符合时代要求、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技能精湛的骨干教育人才队伍,市政府决定,对张士亮等20名“淄博市特级教师”(管理期六年)、任大吉等10名“淄博市优秀校长”(管理期六年)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刻苦钻研教育理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在教育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教育改革创新等方面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市广大教育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特级教师、优秀校长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继续深化教育改革,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为推动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淄博市特级教师、淄博市优秀校长名单淄博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五日淄博市特级教师、淄博市优秀校长名单一、淄博市特级教师(20名)张士亮淄博六中王玉强淄博市教研室郭明汉淄博一中张国宝沂源一中杨本春淄博五中宗可海桓台一中孙凤美张店区实验中学阎希森淄博三中于春祥临淄区教研室翟庆文淄博市盲人学校刘红梅高青县实验中学张春华淄川区实验中学孟强淄博师专附属小学谢平沂源县教研室石春霞张店区凯瑞小学李红梅临淄区实验小学马凤琴淄川区洪山松龄小学董军华高青县实验小学孙秀红淄博市实验幼儿园曹秀玲市直机关第一幼儿园二、淄博市优秀校长(10名)任大吉沂源一中校长徐书岩桓台一中校长杨玉菊博山区实验中学校长张建国博山七中校长孙正军临淄区实验中学校长王德军张店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郭先星淄博师专附属小学校长李蔚张店区潘南小学校长赵成永博山区实验小学校长安文贞周村区实验幼儿园园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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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
于开展教育创新人物The final revision was on November 23, 2020
关于转发《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
(校长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属学校、乡镇(街道)中心校:
根据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现评选2008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请符合条件的校长踊跃报名,于7月16日按要求将评选材料上报区教育局政工科,同时将申报表和500字的教育创新成果材料电子稿发送到。

附: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评选工作的通知》
政工科
2008年7月14日
附:
关于开展年度教育创新人物(校长系列)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鲁教师函(2008)9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激励全市中小学校长和教师树立教育创新理念,提高教育创新能力,市教育局决定从2008年开始开展三年一轮的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活动,按照创新校长、创新班主任、创新教师三个系列评选,本年度组织开展校长系列的评选活动。

为切实做好评选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凡在校长岗位上连续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正职校长均有推荐资格。

二、推荐办法与步骤
推荐采取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见附件一)的人员,可填写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见附件二),由申报人所在学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汇总各方面材料的基础上,确定本校正式推荐人选,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按照创新型校长的评选条件对本区县、本学校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区县分学段确定3名推荐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各1名),局属学校各推荐1名。

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统一汇总后,于2008年7月18日之前报淄博市教师教育办公室(电话:2778753;联系人:孙晓亮)。

三、推荐材料
(一)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一式10份(电子版可从淄博市教师教育网站下载)。

(二)教育创新成果材料。

被推荐者应提交教育创新成果材料,对自己开展教育创新的主要绩效进行总结提炼成5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

同时附相关的科研成果(专着、论文)原件或绩效证明材料。

(三)音像资料。

被推荐者应提供10分钟以内的陈述资料(光盘或录像带),主要阐释申报理由和开展教育创新实践的简要说明。

(四)各区县、各学校在向专家评审委员会上报材料的同时将申报表和500字文字材料电子稿发送到。

四、评选工作
创新人物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区县、各学校所报材料进行评选,确定10名淄博市中小学年度教育创新人物及10名创新人物提名奖。

将评选结果在教师教育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确定,由市教育局表彰。

在市评选的基础上,向山东省教育厅推荐3名人选(高中、初中、小学各1名),3名候选人事迹材料及选票将刊登在有关新闻媒体及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山东省教师教育网站上,进行社会投票,参与山东省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的评选。

五、其他事项
各区县教育局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活动的各项工作,在评选过程中严格
执行标准,认真履行程序,同时要注意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和示范性,评选出真正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新实绩的教育创新人物。

附件:1、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校长系列)
2、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申报表(校长系列)
?附件下载
? 淄博市教育局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附件1:
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评选条件(校长系列)
一、创新型校长评选条件:
(一)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清正廉洁,尊重人才,团结合作,作风民主,为人师表,能形成坚强的学校领导核心。

(二)准确把握和遵循教育规律,有创新意识和先进的办学理念、鲜明的个性特征和人格魅力,有较强的反思和评估学校管理绩效的意识与能力,对学校的未来发展有清晰的目标定位,有比较完整的办学思路,能根据时代发展要求找准学校可持续发展的新的增长点。

(三)具有现代教育管理理念,掌握现代化学校管理的技术和手段。

能够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参与、指导教师的教学实践活动,并进行评价。

(四)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学生个性化方面有一定的建树和绩效,教育教学成绩稳步提高,具有先进的评价教师和学生的方法与手段,学校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并得到专家和社会广泛认可,在市内产生一定影响。

所在学校近2年无违规办学处罚记录。

(五)重视学校的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科研工作。

采取积极措施提高教师的学历层次,保障教师参加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
以校为本,认真开展校本研修工作,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强校”,积极支持教师自主开展教科研活动,所在学校被评为市级及以上“校本培训”示范学校。

(六)通过教育管理创新实践,形成自己独具风格的教育管理模式或理论,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与教育管理整合。

教育管理创新经验在市级以上进行过大会交流并引起较大反响(或在本校召开过市级以上现场会进行推广);出版有教育管理理论专着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相关文章,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性。

(七)在其他履行校长职责方面有突出的实绩。

附件2:
淄博市年度教育创新人物
申报表
工作单位
姓名
申报系列
申报时间
淄博市教育局制表
填表说明
一、本表采用A4纸规格。

二、请用计算机或钢笔(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准确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书写要清晰、工整。

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

三、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四、“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五、“所在学校德育或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一栏,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如实填写,主要反映申报人从事学生德育或思想政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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