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南县医疗固废处置中心项目(参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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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建设项目由来 (1)
1.2编制依据 (1)
1.3评价目的与工作原则 (3)
1.4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3)
1.5规划符合性分析 (4)
1.6选址合理性分析 (6)
1.7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10)
1.8评价标准 (11)
1.9评价项目及评价重点 (13)
1.10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 (14)
1.11评价因子 (14)
1.12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4)
第二章建设项目概况 (19)
2.1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9)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9)
2.3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20)
2.4公用工程及配套设施 (21)
2.5服务范围及医疗废物预测及规模确定 (21)
2.6项目处理医疗垃圾种类界定 (22)
2.7项目工艺的可性性分析 (25)
2.8医疗废物收集、转运 (27)
第三章工程分析 (30)
3.1项目工艺流程图 (30)
3.2项目主要工艺概述 (31)
3.3项目水平衡分析 (33)
3.4项目物料平衡分析 (34)
3.5项目污染物治理及排放 (34)
第四章项目区域环境概况 (49)
4.1自然环境 (49)
4.2社会经济环境 (52)
4.3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3)
第五章环境影响分析 (58)
5.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58)
5.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58)
第六章环境风险分析 (80)
6.1风险评价目的 (80)
6.2风险评价的内容 (80)
6.3非正常工况的紧急应对预案 (90)
第七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91)
7.1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贮存的基本措施 (91)
7.2废气治理措施及论证 (92)
7.3废水防治对策与论证 (94)
7.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与论证 (95)
7.5噪声防治对策与论证 (98)
7.6地下水保护及防渗措施 (99)
7.7环保投资 (100)
第八章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 (101)
8.1环境管理 (101)
8.2环境监测计划 (103)
8.3化验工作 (105)
8.4管理和监测经费 (105)
8.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105)
8.6项目“三同时”一览表 (105)
第九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7)
9.1环境效益 (107)
9.2社会效益 (108)
9.3经济损益 (109)
9.4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09)
第十章清洁生产 (110)
10.1项目性质的清洁性分析 (110)
10.2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环节清洁性分析 (110)
10.3先进的生产工艺 (110)
10.4二噁英的控制措施 (111)
10.5资源、能源的综合利用 (112)
10.6环境的管理措施 (112)
第十一章总量控制 (114)
10.1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14)
10.2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14)
10.3固体废物总量控制指标 (114)
第十二章公众参与 (115)
12.1 目的和作用 (115)
12.2环境信息公开 (115)
12.3.公众参与结论 (122)
第十三章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124)
13.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24)
13.2工程污染物排放及控制对策 (125)
13.3工程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126)
13.4清洁生产 (127)
13.5总量控制 (127)
13.6公众参与 (127)
13.7评价结论 (127)
13.8建设及要求 (127)
第一章总论
1.1建设项目由来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污染环境、传播疾病、威胁健康,危害很大,是《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7类危险废物中的首要废物。
根据国务院于2003年6月颁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要求“尚无集中处置设施或者处置能力不足的城市,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应当在1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级市应当在2年内建成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县(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建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2014年,宁南县全县医疗废物产生量约350吨。项目建成前,宁南县尚未有专业化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宁南县城区的医疗垃圾全部运往西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各乡镇医疗垃圾则自行处置,处置现状极不规范。
为了妥善解决宁南县及周边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问题,宁南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文(宁发改规划[2013]49号),同意实施“宁南县医疗废物处理中心项目”。该项目选址于宁南县披砂镇下村二组境内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医疗废物处理规模2吨/日,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宁南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范围内,新建焚烧间、办公室、库房、消毒间等配套设施。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5号令)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等有关法律法规,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报送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审批。为此,宁南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特委托我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和资料后,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和对建设地区环境现状及影响的监测、调查、评价,编制出本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审批。
接受委托时,宁南县城乡规划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宁南县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心项目已于2013年8月投入使用,因此本次环评属于补评性质。本环评将对本项目现状及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在此基础上针对项目特征提出有效的防治措施。根据现场调查得知项目现处于停运状态。
1.2编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