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蔬菜制品-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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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征求意见稿

食堂征求意见稿

食堂征求意见稿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为员工,为了让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做好服务工作,我们会定期对餐厅服务质量进行调查,以便每位员工在吃饱、吃好的同时,吃出健康、吃得开心,以旺盛的精力、强健的体魄投入到工作当中。

一、请推荐您喜欢的荤菜:自然羊肉、土豆鸡块、土豆红烧肉、炖牛肉、炖排骨、辣子鸡丁、红烧鱼、红烧肉、酸菜鱼、宫保鸡丁、鱼香肉丝、水煮肉片、回锅肉、狗肉炖小鸡、红烧排骨、糖醋里脊、水煮鱼、大盘鸡、糖醋鱼、冬瓜肉片、猪肉炖粉条、青椒肉丝、二、请推荐您喜欢的素菜:辣椒鸡蛋、油麦菜、蕃茄鸡蛋、酸辣土豆丝、虎皮青椒、麻辣豆腐、各种炒青菜(水煮得不算)、红烧茄子、素几样、西葫芦、酸辣白菜、烧面筋、凉拌黄瓜、家常豆腐、炒空心菜、蘑菇木耳、青菜蘑菇、蒜茸青菜、三、请推荐您喜欢的早点:油条、豆浆、牛奶、面包、鸡蛋、煎饼、香肠、炒饼、胡辣汤、豆腐脑、鸡蛋灌饼、油饼、煎包、鸡蛋饼、鸡蛋汤、小米粥、红薯粥、玉米粥、荆芥托、鸡蛋托、肉包子、四、请您填写目前公司餐厅最喜欢的菜:辣椒炒鸡蛋、蕃茄鸡蛋、土豆丝、烧茄子、小米粥、豆浆、油条、辣椒豆、刀削面、五、请你对目前餐厅口味的咸淡进行评判(请在□打“√”)偏咸8人、正好8人、偏淡2人、不稳定1人六、请你对餐厅服务人员个人卫生进行评判(请在□打“√”)干净3人一般15人很脏不稳定1人七、请你对餐厅菜类卫生状况进行评判(请在□打“√”)干净1人一般15人很脏3人八、请你对餐厅环境卫生状况进行评判(请在□打“√”)干净4人一般14人很脏1人九、请你对菜类是否经常更新进行评判(请在□打“√”)经常更新还算可以1人、好象没什么变化11人、很死板7人十、请您提出其它宝贵意见:1、希望食堂在菜品质量上能有所提高。

2、食堂亦可尝试引入竞争,等多种方式以激励厨师更加认真做菜。

3、食堂多考虑改善经营模式,让大家真正吃饱吃好。

4、饭菜质量卫生较差,曾经在卤面中吃到过虫子在大丸子中的肉为生的,里面没有熟。

蔬菜干制品标准

蔬菜干制品标准

蔬菜干制品标准一、原料要求1.蔬菜干制品的原料应是新鲜、无病虫害、无污染、符合卫生要求的蔬菜。

2.蔬菜干制品的原料应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异味,无病虫害。

二、感官要求1.蔬菜干制品应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和组织形态特征。

2.蔬菜干制品不应有杂质、虫蛀、霉变、焦化等不良现象。

三、净含量要求1.蔬菜干制品的净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蔬菜干制品的净含量不应低于其标注的净含量。

四、理化指标1.水分:蔬菜干制品的水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灰分:蔬菜干制品的灰分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蛋白质:蔬菜干制品的蛋白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4.脂肪:蔬菜干制品的脂肪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碳水化合物:蔬菜干制品的碳水化合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纤维:蔬菜干制品的纤维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7.矿物质:蔬菜干制品的矿物质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维生素:蔬菜干制品的维生素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微生物指标1.细菌总数:蔬菜干制品的细菌总数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大肠菌群:蔬菜干制品的大肠菌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致病菌:蔬菜干制品中不得检出致病菌。

六、食品添加剂要求1.蔬菜干制品中不得添加任何人工合成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

2.蔬菜干制品中可以添加适量的天然色素和香料等,以增加产品的感官品质和口感体验。

3.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应在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内使用,不得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4.所添加的食品添加剂应有明确标识,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成分。

5.七、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原则,确保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得到有效实施。

八、包装标识要求: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产品的保质期和贮存条件进行明示标注。

九、贮存运输要求: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燥的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堆放。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度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2021年12月9日〕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以下称食品平安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食品消费运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平安规范从事消费运营活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平安风险,防止和增加食品平安危害,保证食品平安。

第三条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担任研讨部署、统筹指点全国食品平安任务,拟定国度食品平安战略,提出食品平安严重政策措施,剖析处置食品平安严重效果,催促落实食品平安责任。

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承当委员会的日常任务,组织制定国度食品平安规划,协调处置食品平安法律法规、规范制定和执行中的严重效果,催促反省国度食品平安严重决策部署落实状况,对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实行食品平安职责状况停止评议考核,指点严重食品平安事故处置任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平安负属地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平安监视管理体制机制,增强食品平安管理体系和管理才干树立,保证食品平安监管人员、经费、技术支撑等落实到位,对发作的区域性食品平安风险和严重食品平安事故承当责任。

县级以上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平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由中央各级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食品平安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确定。

第五条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可以依据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监管对象等状况,在乡镇或许特定区域设立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派出机构,依法实行相应职责。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担任本区域的食品平安隐患排查、信息报告、执法协助、宣传教育等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增强食品平安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支持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派出机构依法展开监视管理任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树立食品平安协管员或许信息员等队伍,协助食品药品监视管理部门做好食品平安任务。

第七条国度将食品平安知识归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强化食品平安迷信知识和法律知识普及,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平安看法。

QBT2076-XXXX《果蔬脆(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编制说

QBT2076-XXXX《果蔬脆(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编制说

QB/T 2076-XXXX 《果蔬脆(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编制说明标准起草工作组 2020.4.7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第四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工信厅科〔2018〕73号),QB/T 2076《水果、蔬菜脆片》被列入行业标准修订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2018-2129T-QB。

计划完成时间2020年。

2、主要工作过程(1)起草(草案、论证)阶段项目发布后,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与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协商后着手组织该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为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和企业的作用,增强标准的实用性和科学性,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于2019年2月征集了标准起草单位,组建起草工作组,共同完成标准的修订工作。

同时,向水果、蔬菜脆片生产企业发送标准修订征集意见表,了解企业在执行标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3月22日,由协会组织在北京海运国际酒店召开了QB/T 2076《水果、蔬菜脆片》行业标准启动会暨第一次研讨会,标准起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根据第一轮征集的修订建议,逐条讨论并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第一次研讨会修改稿。

此外,会议还确定了标准制定原则、工作方案及进度安排,并根据会议讨论需进一步研究解决的问题做了分工和安排。

2019年4月~9月,起草工作组按照工作方案查找相关标准资料,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开展相关意见讨论、信息交流等。

2019年10月~2020年3月,起草组在微信工作群对标准草稿进行了反复讨论和交流。

协会对大家提出的修改建议进行汇总,形成第二轮修订建议汇总表,并根据处理意见形成《果蔬脆》(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然后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沟通方式对形成的征求意见稿多次讨论、沟通。

2020年4月,协会根据大家的修改建议,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再次修改完善,并在微信工作群中确认后,提交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公开征求意见。

DBS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刺五加鲜叶(征求意见稿)

DBS22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刺五加鲜叶(征求意见稿)

DBS22 吉林省地方标准DBS22/xxx—20xx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刺五加鲜叶(征求意见稿)Local food safety standards——Fresh leaves of Acanthopanax senticosus20xx - xx - xx实施20xx - xx- xx发布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吉林省利生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金平、赵岩、李平亚、赵春芳、卢丹、王翠竹、蔡恩博、刘云川。

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刺五加鲜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刺五加鲜叶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每日限制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

本标准适用于刺五加鲜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NY/T 391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743 绿色食品绿叶类蔬菜NY/T 1055 绿色食品产品检验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四部通则“2201 浸出物测定法”(国家药典委员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刺五加鲜叶Fresh leaves of Acanthopanax senticosus春季(5月至6月上旬)采收的五加科五加属植物刺五加Acanthopanax senticosus的鲜叶,可作为蔬菜食用或作为加工刺五加茶的原料。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征求意见稿)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征求意见稿)

DBS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
(征求意见稿)
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连翘叶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鲜连翘叶和干制连翘叶。

本标准连翘叶仅适用于食品加工原料。

2 术语和定义
2.1 连翘叶
野生或野生抚育的木犀科连翘属植物连翘(Forsythia suspensa (Thunb.) Vahl)的叶。

在4~9月采收,连翘叶叶片革质,卵形,先端锐尖,基部圆形、宽楔形至楔形,叶缘除基部外具锐锯齿或粗锯齿。

2.2 鲜连翘叶
从连翘树上采摘下来,经挑选、去杂后的鲜连翘叶。

2.3 干制连翘叶
以鲜连翘叶为原料,经挑选、清洗、干燥(包括晾晒)等加工工艺制成的干制连翘叶。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3.3 污染物限量
污染物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注:干制连翘叶中总砷、总汞、镉和铬染物限量以鲜连翘叶中相应污染物限量结合其脱水率折算。

3.4 农药残留限量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及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

4 每日推荐食用量和不适宜人群
4.1 每日推荐食用量
鲜连翘叶食用量≤15克/天,干制连翘叶食用量≤ 6克/天。

4.2 不适宜人群
孕妇与婴幼儿不宜食用。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

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标准的清理建议(征求意见稿)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104.
粮油机械装配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5-2010)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105.
粮油机械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856-2010)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106.
粮油机械板件、板型钢构件通用技术条件(GB/T 24857-2010)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9.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
(GB 17404-1998)
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0.
巧克力厂卫生规范
(GB 17403-1998)
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1.
食醋厂卫生规范
(GB 8954-1988)
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1994)
已修订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2013)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94.
葡萄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3543-2009)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95.
白酒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GB/T 23544-2009)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96.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 23734-2009)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
(GB 50317-2009)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48.
畜禽产品消毒规范
(GB/T 16569-1996)
不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
49.
鲜食葡萄冷藏技术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

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蔬菜干制品是一种经过脱水处理后的蔬菜制品,具有较长的保存期限和便携性,是一种受到消费者喜爱的食品。

为了保障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对蔬菜干制品的国家标准进行了制定和修订,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首先,蔬菜干制品的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了产品的原料选用、加工工艺、质量指标、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原料选用是蔬菜干制品质量的基础,国家标准规定了蔬菜干制品所使用的蔬菜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并且应当经过洗涤、去皮、切片等处理。

加工工艺方面,国家标准对蔬菜干制品的加工流程、干燥方法、烘烤温度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加工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变质。

此外,蔬菜干制品的质量指标包括了水分含量、灰分含量、微生物指标等,这些指标的严格执行可以有效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而包装标识方面,国家标准对蔬菜干制品的包装材料、标签内容、保存条件等进行了规定,以确保产品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到污染和损坏。

其次,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蔬菜干制品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国家标准的制定可以统一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标准,避免了各个企业因为标准不统一而导致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另一方面,国家标准的执行可以提高蔬菜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度,有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国家标准的制定还可以促进蔬菜干制品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推动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蔬菜干制品国家标准体系,加强对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推动蔬菜干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蔬菜干制品生产企业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产品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蔬菜干制品。

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深圳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深圳市食品(含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理,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记录和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风险程度,划分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并结合当地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的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直接监管的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的划分,并根据划分的等级开展分类监督管理;指导和检查全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各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辖区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局直接监管的除外)风险等级划分,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工作。

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特点,从生产经营的食品类别、经营规模、消费对象等为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处、产品召回等风险因素变化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低风险)、B级风险(中风险)、C级风险(较高风险)、D级风险(高风险)四个等级。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风险评定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在一个评定周期内原则上只进行一次风险分级评定。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不得拒绝、逃避或者阻碍。

第二章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的划分,以其生产的产品类别作为主要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等级,并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

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

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
蔬菜制品是指以蔬菜为原料制成的各种食品,如蔬菜干、蔬菜酱、蔬菜泥、蔬菜罐头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我国制定了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

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原料要求:蔬菜制品应选用新鲜、完整、健康的蔬菜作为原料,不得使用腐烂、变质、有害物质超标的蔬菜。

2. 加工要求:蔬菜制品的加工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使用有害物质和不合格的添加剂。

同时,要保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条件和食品安全。

3. 质量指标:蔬菜制品的质量指标包括色、香、味、形态、质地、营养成分等方面,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

4. 标签要求:蔬菜制品的标签应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原料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以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了解产品信息。

5. 检验要求:蔬菜制品的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产品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总之,蔬菜制品的执行标准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生产企业应切实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 1 -。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蔬菜制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产量的1/3,占世界脱水蔬菜贸易总额的40%
2024/3/19
蔬菜干制品的行业现状
脱水蔬菜已形成了三个大市场 食品工业原料或配料市场,如用做快餐
食品中的配菜等; 调味品市场,如用做调料的辣椒粉、洋
葱粉等; 作为蔬菜替代品的特殊市场,如在地质
勘探、部队野营训练、海岛和雪山等边 防哨卡、冬季滑雪旅游业等特殊场合。
虫害蔬菜,对残、次及机械损伤类原料要分别 加工利用。然后再按大小、色泽等进行分级, 色泽分级常用目测的方法,大小分级有手工分 级和机械分级。 主要设备: 手工分级:圆孔分级板 分级筛 分级尺 机械分级:滚筒分级机 振动筛 分离输送机 专用分级机
2024/3/19
原料处理(包括选剔、清洗、 去皮和切分)
2024/3/19
2、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风干燥蔬菜
热风干燥是人工脱水方法中最常用的一种, 利用烘房、干制机等设备,使蔬菜处于高温干 燥的环境中,加快水分的蒸发,达到脱水的目 的。
2024/3/19
3、冷冻干燥蔬菜
冷冻干燥又称升华干燥或真空冷冻升华干燥。 即将蔬菜冷冻至冰点以下温度,水分变成冰, 然后在较高真空度下将冰转化为蒸气而除去达 到使蔬菜脱水的目的。
三、蔬菜干制品生产加工工艺 及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2024/3/19
(一)、生产工艺
1.自然干燥流程: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晾
晒→包装→成品 2.热风干燥流程: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热
风干燥→回软→(压块)→包装→成品
2024/3/19
3.冷冻干燥流程: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沥干 →速冻→升华干燥→包装→成品 4.蔬菜脆片生产流程: 原料选剔分级→清洗→修整→(烫漂)→速冻 →(真空)油炸→脱油→冷却→包装→成品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附件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准入条件为规范浓缩果蔬汁(浆)加工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引导生产企业合理布局,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与原料生产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清洁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制定本准入条件。

本准入条件中浓缩果蔬汁(浆)包括如下类别水果、蔬菜的浓缩汁(浆):大宗加工水果类:包括苹果、柑橘、梨等。

其他加工水果类:包括菠萝、荔枝、芒果等热带水果;草莓、蓝莓、树莓、黑加仑等小浆果;其他未列及的水果类。

大宗加工蔬菜类:包括番茄、胡萝卜、红薯等。

其他加工蔬菜类:包括芹菜、黄瓜、姜等。

浓缩果蔬汁(浆)是指采用物理方法从果蔬汁(浆)中除去一定比例的水分,加水复原后具有果蔬汁应有特征的制品。

果蔬原浆为果蔬经压榨或破碎后,不去除水分、不经过酶处理的含果肉的汁液。

一、企业布局、设立条件及规模(一)企业布局1.新建、改扩建加工企业(项目)选址新建、改扩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严格执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合理整合生产资源。

2.新建加工企业(项目)的分布密度新建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的产能,应与周边已有同类浓缩果蔬汁(浆)加工企业(项目)之间的距离相适应。

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5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40吨/小时,且≤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80公里以上;原料处理能力>60吨/小时的新建加工企业(项目),与相邻同类企业(项目)距离应在100公里以上。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1)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1)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XXXX—XX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主要特点如下:——规定了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适用于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预包装、散装食品的经营过程;——强调了在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防止污染的要求。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经营过程从食品采购、运输、验收、贮存、销售各环节以及现场加工食品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卫生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规范适用于各种食品的经营过程。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散装食品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

2.2现场加工食品在商场的门店的操作间内,由食品操作者对食品进行切割、腌渍、烹饪,或蒸、烤、炸、烙等加工后,可直接食用的食品,或消费者购买后不需要清洗即可直接加工的食品。

包括各种熟食、面包、点心、冷菜、凉菜、切割果蔬、半成品等。

3 食品经营卫生管理要求3.1食品经营者应保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人员满足食品经营卫生要求。

3.2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食品安全进行承诺。

3.3经营单位应设立食品安全控制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经营卫生管理。

3.4食品经营者应当接受每年一次的食品安全培训。

3.5经营单位应建立与食品经营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4 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要求4.1采购4.1.1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

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4.1.2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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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煮蔬菜制品是指以新鲜蔬菜为主要原料,经淘洗、切分、水煮(烫漂)、调味、分装、密封、杀菌等工序,采用不同水煮工艺制作而成的各种蔬菜制品的总称。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点
原辅料预处理→腌制(或不腌制)→整理→水煮(烫漂)→调味→灌装→灭菌(或不灭菌)→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料选择; 2.原料清洗; 3.烫漂; 4.包装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重金属含量超标; 4.微生物超标; 5.农药残留超标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通则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厂房与设施的设计应当根据不同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的工艺流程进行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便于清洁、清理、消毒。

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验收场所、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

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无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滋生微生物的材料制成。

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的机械化程度、规模可依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定,但必须满足生产需求。

水煮蔬菜:原料清洗设施、原料处理设施、分选设施、水煮(烫漂)设备、灌装包装设备。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2714-2003《酱腌菜卫生标准》;GB2763-2005《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所选用的蔬菜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及污染物限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加工过程中所选用的辅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如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分析天平(0.1mg);(二)天平(0.1g);(三)干燥箱;(四)微生物培养箱;(五)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六)灭菌锅;(七)生物显微镜(八)马福炉(执行标准中有总灰分项目的企业必备)。

(四)(五)(六)(七)为执行标准中有微生物项目的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

七、检验项目
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照下列表格中所列出的相应项目进行。

出厂检验项目中标有“*”标记的检验项目,企业应当每年检验2次。

其他蔬菜制品(水煮蔬菜)质量检验项目表
八、抽样方法
对于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在企业的成品库内随机抽取发证检验样品。

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不得低于100个最小包装,总重量不低于30kg,抽取样品不少于20个最小包装,重量不低于2kg。

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份备查。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

封条上应当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封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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