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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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修订版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各部门员工出差报销事宜的处理。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部门有关领导批准,员工出差应本着高效、节约的原则。

要定任务、定人数、定时间、定地点、定费用,不得假公济私绕道旅行。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游览和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到市外和市辖区县,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往返费用。

第六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火车/高铁作为推荐的交通工具,相对于长途汽车更安全,中心级以下员工出差可选择乘坐火车或高铁二等座,凭票据实报销。

乘坐飞机应从严把控,若飞机票价格低于其他交通工具价格、公务紧急或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标准乘机,应事先申报,由中心部门领导批准,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以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出差必须乘坐经济舱,出差人应尽可能提前预定机票,以节约购买成本。

第七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可以凭据报销。

第八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九条住宿费是指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公司员工出差住宿费实行最高额度控制,在规定的标准内凭有效发票实报,超支自负,节余不补。

两人以上同性别同行,必须两人共住一个房间,标准可按两人中高级别的住宿标准执行。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差旅费的发放和使用,制定此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用管理。

三、差旅费用的范围及限额
1、差旅费用的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和其他必要支出。

2、差旅费用的限额:差旅费用应按照经济实惠、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原则控制,同时应符合国务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地的经济情况、物价水平来制订差旅费的转移支付标准。

四、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和审核流程
1、差旅费用的报销标准:
(1)交通费:按照公共交通方式计算;
(2)住宿费:根据差旅地方行业标准或当地行政机关确定;
(3)餐费:按照实际消费的标准进行报销;
(4)其他必要支出:如通讯、邮寄费用等,应按照实际情况报销。

2、差旅费用的审核流程:
(1)申请人填写差旅费用报销申请表,提供有关票据和支出明细;
(2)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申请表和票据,并进行实地审查;
(3)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结算差旅费用。

五、差旅费用的管理
1、制定相应的差旅计划,严格控制差旅规模、对象和目的地;
2、充分利用会议、培训等集中时间和地点减少差旅;
3、加强差旅费用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差旅费用档案;
4、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差旅费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六、差旅费用的违规处理
1、超标准使用差旅费用的,应当由申请人承担差旅费用差价及相应违规罚款;
2、假冒差旅费用的,应要求还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其他违法行为的,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理。

七、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解释权归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所有。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前言差旅费是指在公务出差或其他工作相关活动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费用的支出。

为了规范和管理差旅费的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本文制定了《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事业团体等在公务出差中产生差旅费的管理和使用。

三、差旅费报销标准1. 交通费:(1)飞机:按照公务舱价格核算。

(2)火车:按照二等座价格核算。

(3)汽车:按照实际路程计算,每公里0.5元。

(4)出租车: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报销,需提供发票。

2. 住宿费:(1)酒店: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2)宾馆:按照标准间价格报销,需提供发票。

3. 餐费:(1)国内出差每人每天200元。

(2)国外出差每人每天400元。

四、差旅费报销流程1. 出差前:(1)申请出差:向上级提出出差申请,说明出差目的、时间、地点等,并附上预估的差旅费用。

(2)审批出差:上级审批人核准出差申请,并确认预估的费用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3)预付款申请:如有需要,申请预付差旅费用,并在预付款申请表上详细列明预付款的金额和用途,并附上出差审批表。

2. 出差期间:(1)费用发生:按照预算安排,在出差期间按照标准使用差旅费。

(2)费用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的交通、住宿、餐费等消费,并保存相关发票和票据。

3. 出差后:(1)差旅费报销:出差结束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附上费用明细表、发票等相关材料。

(2)审批报销:上级审批人核准差旅费报销申请,并确认费用是否合规。

(3)支付报销:财务部门进行差旅费报销的支付工作,及时将费用划入员工的工资账户。

五、差旅费管理制度1. 监督机构:建立差旅费监督机构,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 内部控制:建立差旅费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差旅费使用的程序和要求。

3. 对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行为,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扣除补贴、降低评优级别等。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国内差旅费管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feigeoer集团有限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是指公司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渭南市辖县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三条省内外出差必须从严控制,列明出差任务、人数、地点、预计时间、交通工具和路线等;严格按照差旅费预算进行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调研。

第二章城市间及市内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1)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

超出对领导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差旅费报销单上需注明)。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费用控制为原则,其他人员出差应首选火车为交通工具,也可根据火车与飞机实时比价情况,选择费用低的交通工具出行。

却因工作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报销时需提供情况说明。

(2)出差人员乘坐飞机的,其乘坐往返机场(包括出发地和目的地)的专线费用(机场专线的公共交通)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可凭票报销;出差人员乘坐火车发生的订票费,可凭票报销;乘坐飞机、火车发生的转签和退票费、行李托运、寄存等费用,可凭票报销。

(3)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所乘交通工具零点前到达为当日,零点后到达为次日,不分途中和住勤,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包干使用。

(公司工作人员出差期间乘坐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4)乘坐公司公务车辆赴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报销城市间和市内交通费及补助。

第五条关于因公出差临时租用车辆的报销规定。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因出差目的地地理位置偏僻或集体公务出行,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在出差审批单中注明情况,可临时租用车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政部财行[2013]531号2013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一等舱头等舱凭据报销司局级及相当职务人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二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三等舱经济舱凭据报销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2024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2024

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一)引言概述:差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出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说,差旅费的开支管理办法非常重要。

本文将围绕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展开探讨,旨在帮助企事业单位更加有效地管理差旅费,并提高差旅活动的效率和控制成本的能力。

正文:一、差旅费开支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用申请流程- 提交差旅费用申请表格,包括行程、预估费用等;- 确认出差事由和时间,填写详细说明;- 申请人需提供预估差旅费用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2.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 差旅费用审批流程应明确,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审批人员应核实差旅事由和费用,并对其合理性进行评估;- 高级主管领导对较大额度差旅费用需进行审批,确保费用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3. 差旅费用审批材料要求- 差旅费用申请表格;- 出差事由和时间的证明文件;- 预估费用的计算依据和说明;- 充分填写和审核的费用明细,包括交通、住宿、餐饮等。

二、差旅费用预算和核销1.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原则- 制定差旅费用预算应参考历史数据,对差旅费用的规模和结构进行充分分析;- 根据预计差旅事由和时间进行合理的费用预算,并留有一定的预留空间;- 差旅费用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不同出差目的地的差异性。

2. 差旅费用核销制度- 在出差结束后,差旅人员应及时提交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核销表格需包括实际发生费用明细和相关票据的复印件;- 财务人员对核销表格进行核对和审核,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差旅费用报销和发放1. 差旅费用报销流程- 差旅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差旅费用报销申请;- 报销申请需包括费用明细、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和差旅费用核销表格;- 财务人员对报销申请进行审核,确保费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2. 差旅费用发放方式- 差旅费用可采取现金报销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财务人员需留存差旅费用发放的相关证明文件和记录;- 出差人员应按时领取差旅费用,并签署相关收据和确认文件。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整体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差旅费的范围和标准1. 差旅费的范围包括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会议费等与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

2. 差旅费的标准根据不同级别和职务进行分类确定,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差旅费的申请和审批1. 差旅费的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审批应遵循责任分工、程序规范的原则,由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3. 申请人在填写差旅费申请表时,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差旅费的报销1. 差旅费的报销应按照差旅费管理相关规定,提供真实、准确的费用票据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差旅费的报销材料应包括报销申请表、费用票据原件或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 差旅费的报销申请应提前填写《差旅费报销申请表》,明细列出差旅活动相关的支出项目和金额,并附上相应的费用票据和证明材料。

4. 差旅费的报销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由财务部门核实并支付相应款项。

第五章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1. 差旅费的使用应在规定范围内、合理、经济,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

2. 差旅费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差旅费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督促整改。

第六章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 发现差旅费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1. 本办法解释权归差旅费管理部门所有。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办法未涉及的事项,可根据需要另行制定相应规定。

以上是《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为差旅费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确保差旅费的合理使用和监督。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加强差旅费管理,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出差人员工作和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和《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有关规定,同时参考电建股份有关规定及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公司(财〔2016〕1号)文件规定标准内执行。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等。

第四条交通费及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公司国(境)外出差人员伙食费实行定额包干,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六条项目各部门应遵照本办法,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章交通费第七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凭票据实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如下:(一)公司党政主要负责人: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公务舱(或商务舱)、轮船一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首席专家: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给予同等待遇。

(二)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师、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部门主任、部门副主任及相当职级人员:可乘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和其他同等级舱位。

(三)其他人员:可乘火车硬卧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位。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从严控制,遵循以下原则:出差路途较远(广东、广西、福建、海南、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新疆、西藏、甘肃、青海、宁夏等省、市、区)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乘飞机者,须事先经过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乘坐单程或往返,否则超支费用自理。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由国务院
制定,批准并发布。

本办法,旨在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否发放差旅费,如何发放差旅费以及发放差旅费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管理,规定其办理各项行政管
理事项时,批准发放差旅费标准以及发放范围、目的和权责等方面的
规定。

二、本办法批准发放标准
(一)食宿费发放标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公务员和有关人员的食宿费总额,不得超过其去往地本级市场
价格不超过每天50元(统一计算)。

(二)补贴发放标准:除非另有规定,否则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放给公务员和有关人员的补贴总额,不超过其给付的水电费、
通讯费和其他必要费用总额,但补贴总额不得超过每年3000元(含3000元)。

三、本办法有效期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取消、改变或修改本办法,由国务院决定。

本办法旨在保障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差旅费标准,强调干部服务业
务行政管理活动必须节约开支,保证公务员和有关人员在完成公务时
拥有充足、合理的差旅费用。

此外,本办法强调公务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的差旅往返必须首先通过经济实惠的公共交通工具,防止出现差旅
费用的浪费。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与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使用效益,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因公出差所涉及的差旅费管理。

二、差旅费开支范围2.1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公杂费等。

2.2 差旅费开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三、报销管理总要求3.1 员工出差前,应提前办理出差审批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预借差旅费。

3.2 出差结束后,员工应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并提交完整的报销材料。

3.3 报销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四、城市间交通费规定4.1 城市间交通费包括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费用。

4.2 员工出差时应优先选择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并按照公司规定的标准乘坐。

4.3 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五、住宿费及补贴标准5.1 住宿费标准按照公司规定的不同地区和级别的标准执行。

5.2 员工出差期间,公司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5.3 超出规定标准的住宿费用,须事先经过审批,否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出差审批管理制度6.1 员工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表,经过直接上级审批后,方可出差。

6.2 出差申请表应注明出差目的地、时间、人数、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信息。

6.3 出差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原计划,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经过审批。

七、财经纪律与廉政建设7.1 员工在出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得将差旅费用于个人消费或变相谋取私利。

7.2 公司对差旅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有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建设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八、附则与解释权8.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8.2 本办法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以上为差旅费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对公司的差旅费管理起到规范和指导作用。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一、引言差旅费管理是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运行中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工作。

为了规范差旅费的使用和报销,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制定本《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

三、差旅费申请1.差旅费申请应提前提交给单位财务部门,并注明差旅的目的、时间、地点和预计费用等信息。

2.差旅费申请应经过所在部门的审批,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差旅费标准1.差旅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差旅地点的级别和出差时间长短进行计算。

2.差旅费标准应及时调整,与经济状况和物价水平相适应。

五、差旅费报销1.差旅费报销应在出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财务部门。

2.差旅费报销应提供相关票据和费用明细,确保报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财务部门应及时审核和支付差旅费报销。

六、差旅费管理的监督和考核1.监督部门应对差旅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差旅费管理应纳入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中,对差旅费使用和报销情况进行评估。

七、差旅费管理的责任1.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做到公款不私用。

2.财务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管理,确保相关制度的执行和差旅费的合规性。

3.部门和个人应自觉遵守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八、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需要调整的情况,应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差旅费管理工作,保证财务的合理、透明和高效。

希望各单位能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遵守相关规定,提高差旅费的管理水平,确保公款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精心整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 住宿费、 无明确 第七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局)由第十三条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住普通套间,司局级及以下人员住单间或标准间。

第十四条出差人员应当在职务级别对应的住宿费标准限额内,选择安全、经济、便捷的宾馆住宿。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五条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六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

第十七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伙食补助费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消费水平等因素,参照所在市公务接待工作餐、会议用餐等标准提出伙食补助费标准报财政部,经财政部统筹研究提出意见反馈地方审核确认后,由财政部统一发布作为中央单位工作人员到相关地区出差的伙食补助费标准。

费。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目的地的标准报销,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目的地的标准报销。

市内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报销。

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二十四条工作人员出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差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对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不予报销。

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不得报销住宿费以及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确告。

(三)差旅费报销是否符合规定;(四)是否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五)差旅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签发: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从严控制差旅费开支,压减非生产性开支,降低企业管理成本,根据XXXXXXXXXXXXXXXXX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含境内、境外)出差、参加会议、短期培训及探亲等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出差补助费、订(退)票费、出国签证费、必须的保险费和出国防疫费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XXXXXXXXX。

第四条差旅费管理执行预算控制、标准开支、流程审批、分析考核,项目部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和出差报告制度,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开支规模。

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费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国内城市间差旅费第五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到所在单位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项目部工作人员出差应优先选择火车或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并严格按照规定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具体标准见下表:(一)原则上职工出差应乘坐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但因情况紧急等特殊原因需要乘坐飞机者,必须于事前履行审批手续,经项目部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乘坐。

(二)乘坐飞机按照上述规定审批外,超标准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按照享受的标准核报。

特殊情况必须填报《差旅费超标准审批单》经领导审批同意方可报销。

第七条因公出差伙食费补助标准(一)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提交《职工出差报告单》,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二)在单位驻地市区、近郊县区内因公出差者,不分职级、按每人每天50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节假日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给予伙食费补助。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6.11.13•【文号】财行[2006]31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本《办法》在公务人员出差等方面进行了重大改革,这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二、本《办法》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后,各地区定点饭店的确定,以及定点饭店的相关信息汇总、发布等工作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在此期间,出差人员住宿主要以各地区、各单位的内部宾馆、招待所为主。

内部宾馆、招待所接待条件不具备的,一般应住宿在社会上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的宾馆、饭店。

出差人员暂时按照副部长级人员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

各地区饭店定点工作完成后,将另行通知。

三、请各单位将收集到的各方面反映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附件: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北京市以外地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差旅费管理,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合理控制费用支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1、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头等舱、高铁商务座、轮船一等舱。

2、中层管理人员及以下员工出差,原则上乘坐飞机经济舱、高铁二等座、轮船二等舱。

特殊情况需乘坐更高等级交通工具的,需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五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应按照规定购买相应的票证。

因个人原因导致超标准购票的,超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第六条订票原则上由公司行政部门统一办理,以享受协议优惠价格。

第三章住宿费第七条员工出差住宿标准根据不同地区和职级进行划分:1、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高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中层管理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普通员工每人每天不超过_____元。

2、二线城市及其他地区:相应标准适当降低。

第八条员工应选择公司协议酒店入住,如无协议酒店,应选择符合住宿标准的正规酒店。

第九条住宿费在标准范围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章伙食补助费第十条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1、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特区的,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2、其他地区每人每天补助_____元。

第十一条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宴请客户的,应事先经公司领导批准,宴请费用单独报销,相应餐次的伙食补助费不再发放。

第五章市内交通费第十二条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定额包干。

每人每天_____元。

第十三条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如地铁、公交等。

因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应注明事由。

第六章报销管理第十四条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上相关票据,按照公司财务审批流程进行报销。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

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 (2)第三章住宿费 (4)第四章市内交通费 (4)第五章伙食补助…………………………………………5第六章其他费用 (6)第七章报销管理 (8)第八章监督问责 (10)第九章附则 (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按照《青海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和《青海省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参照财政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赴地方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财行[2016]71号),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差旅费是指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发生的差旅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生产厂(中心)等在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发生的差旅费用。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四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因公到外地出差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出差人员应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其乘坐交通工具等级见下表:注:1.未按上述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因特殊原因或任务紧急确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的报销时须注明超标原因,并履行超标专项审批流程。

3.参加培训学习的中层(不含)以下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飞机。

超额费用为乘坐车船的综合费用减乘坐飞机的综合费用,其中综合费用指交通工具费用、伙食补助、住宿费用、交通补助。

4.中层(不含)以下人员确因工作需要乘坐飞机的,由主管领导审核、董事长/总经理审批。

5.技术类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按下表对应相应行政级别核报。

6.出差期间因特殊天气或事项需要改变行程,发生的退票费写明原因由主管领导审核后按实际发生的退票费(正规发票)进行核报。

第三章住宿费第六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酒店、招待所)所发生的住宿费用。

第七条住宿费限额标准各类职级人员根据城市划分标准及各城市旺季上浮标准见附表1: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公布(全文)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国内差旅费管理,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中央单位)。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

第三条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中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

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五条财政部按照分地区、分级别、分项目的原则制定差旅费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城市间交通费第六条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七条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部级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因工作需要,随行一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八条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公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应当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

第九条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可以凭据报销。

第十条乘坐飞机、火车、轮船等交通工具的,每人次可以购买交通意外保险一份。

所在单位统一购买交通意外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

第三章住宿费第十一条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包括饭店、招待所,下同)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二条财政部分地区制定住宿费限额标准。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

差旅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1.1 为规范公司员工差旅费用管理,确保差旅活动高效、节约,根据国家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及临时聘用人员。

1.3 差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费、通讯费等。

第二章差旅申请与审批2.1 员工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表》,明确出差目的、时间、地点、预计费用等,并按公司规定程序报批。

2.2 出差申请经直接上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差旅活动。

2.3 紧急出差未能及时申请的,应在出差后24小时内补交申请,并说明紧急情况。

第三章差旅费用标准3.1 交通费:员工出差应优先选择经济舱或二等座,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2 住宿费:根据公司职级规定,员工出差应选择相应标准的酒店,超出标准部分由个人承担。

3.3 伙食补助:按照出差地区的生活成本,公司将提供每日伙食补助。

3.4 市内交通费:员工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用实报实销,但需提供相应票据。

3.5 通讯费:出差期间的通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报销,但需提供通讯费用明细。

第四章差旅费用报销4.1 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在一周内填写《差旅费用报销单》,并将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附后,提交给财务部门。

4.2 财务部门应在收到报销单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报销款项。

4.3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销,并通知员工进行补充或说明。

第五章差旅纪律与责任5.1 员工出差期间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与出差目的无关的活动。

5.2 员工应妥善保管差旅期间的所有票据,以备报销时使用。

5.3 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票据丢失或损坏,由员工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6.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6.2 对本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财务部门提出,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执行。

6.3 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管理办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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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差旅费借款审批、出差补贴的标准、乘车以及飞机等交通工具的标准、差旅费的核销、差旅费的检查与考核等管理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的子公司及分公司的差旅费标准参照执行。

2 出差城市类别
2.1 一类地区: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杭州。

2.2 二类地区:包括除一类地区范畴的其它省会城市、珠海、厦门、汕头、三亚、天津、重庆、大连、宁波、青岛、温州、无锡、东莞、苏州、佛山。

2.3 三类地区:除一类地区、二类地区以外的城市。

3 职务类别
3.1 ****经营层:指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3.2 ****领导:指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及以上职务人员。

3.3 ****中层:指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人员。

3.4 普通员工:除3.1及3.3规定职务以外的所有员工。

各分子公司的职务类别参照以上****的职务类别界定。

4 出差报销标准
4.1 伙食补助
4.1.1 ****员工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出差,不适用于本管理办法。

4.1.2 ****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每天每人补助标准为:到国内三类地区出差补助40元;到二类地区出差补助60元;到一类地区出差补助80元。

4.1.3 发放伙食补助的出差天数按返程日减起程日加1天计算,员工出差当天返回的,出差天数按1天计算。

4.1.4 ****外派人员(指因工作开展需要,受公司指派长期到异地工作,目标外派时间至少连续6个月及以上时间,变更后工作地点与家庭居住地不一致的员工),按实际工作时间,每天每人补助标准为:省内15元,省外30元。

4.2 交通工具
4.2.1 普通员工出差出发地与目的地间有直达火车(含普通列车、动车、高铁、城际列车等)及长途汽车且车程在7小时以内的(按可选择的最快速的车次计算);或出差出发地与目的地间虽没有直达火车(含普通列车、动车、高铁、城际列车等)及长途汽车,但经中转可在7小时内到达的(含中转时间,按可选择的最快速的车次及中转方式计算),原则上应乘坐火车或长途汽车出行,如飞机(经济舱)票价低于火车及长途汽车票价,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出行。

4.2.2 普通员工出差出发地与目的地间乘火车(含普通列车、动车、高铁、城际列车等)及长途汽车无法在7小时以内到达的(含中转时间,按可选择的最快速的车次计算),可乘坐飞机(经济舱)出行。

4.2.3 普通员工乘坐动车组列车、高速动车、城际高速列车席别标准为二等座。

乘坐普通火车的席别的一般标准为硬座,在连续乘坐普通火车超过8小时或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连续乘车5小时以上的情况下,可全程购买硬卧车票。

凡符合购买卧铺票条件而未买卧铺票的,按所购硬座或软座车票据实报销。

4.2.4 ****经营层、****领导、****中层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

如选择乘坐火车出行,可选择按普通员工乘坐火车的标准执行或在不超过飞机票价的前提下选择较高席别。

4.2.5 需乘坐长途汽车出行的,车票费用可在预算范围内实报实销;需乘坐轮船出行的,普通员工按三等舱标准,****中层按二等舱标准,****领导及****经营层按一等舱标准报销。

4.2.6 为安全起见原则上应严格限制自带车出差,如确有自带车出差需要,需两人及以上同行,出发地距目的地不得远于300公里,经部门分管领导事前审批同意后,按高速里程计算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实报实销,每天另补贴自带车员工非高速路段油费及车辆损耗共90元,不再发放出差期间交通补贴。

4.2.7 特殊情况下需超标乘坐交通工具应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销,否则按标准内价格予以报销。

4.3 出差住宿标准
4.3.1 ****经营层住宿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人每天45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天550元;一类地区每人每天700元。

4.3.2 ****领导住宿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人每天35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天450元;一类地区每人每天600元。

4.3.3 ****中层员工住宿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人每天25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天300元;一类地区每人每天360元。

4.3.4 普通员工出差住宿标准为:三类地区每人每天200元;二类地区每人每天270元;一类地区每人每天300元。

4.3.5 经总经理批准参加的各种会议、学习培训等,由大会或培训班统一收取的会务费、资料费、住宿费、交通费等按实际支出凭票据报销。

5.4其他费用报销
5.4.1 出差期间除市内交通费包干以外,凭机票及机场大巴车票可实报实销青岛市区及出差目的地到所在城市飞机场间两次单程机场大巴费用;飞机降落时间在晚6点以后以及起飞时间在早9点以前的,机场与驻地间打车费可以据实报销;
5.4.2 出差期间的业务招待费,应单独填单报销,按招待费有关规定签批,不得与差旅费同单报销。

5.4.3 因购买火车票、飞机票等支付的订票费按实际支出凭正规票据据实报销。

5.4.4 若员工与领导同行,根据业务需要可选乘与领导相同的交通工具及住宿同一酒店并据实报销;
6 出差借款与报销程序
6.1 员工出差原则上不予借款,因特殊原因需办理借款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

6.2 出差返回后应整理粘贴有关票据,计算有关补贴,审核无误后,报经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

6.3 出差人报销票据必须为项目填写完整、内容齐全的有效票据,否则不予报销。

7 附则
7.1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7.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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