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处罚单

工程处罚单

工程处罚单

编号:2018字第号第1页共1页工程名称

被罚款班组

处罚发生时间2018年月日罚款金额

处罚原因

某工程施工班组:

项目经理:

二O一八年月日

现场负责人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项目经理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总经理意见:

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部罚款通知单

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定边县职教中心体育建设工程通知单编号01 施工单位陕西骐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郑虎平 被罚事由及依据被罚事由:工程进度未按项目部进度计划进行且滞后达5天被罚依据:2015年6月20日项目部召开的开工前各项目标要求会议中关于进度的处罚制度第二条--每滞后一天处罚郑虎平200元,如果连续滞后超过5天,则处罚加倍,并应采取有效赶工措施进行赶超。 罚款金额及方式罚款金额¥2000元 金额大写:贰仟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必须于2015年7月1日之前将施工所需各种材料备齐并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签发单位陕西骐薪建筑公司 职教中心体育场 项目部 签发人 签发日期2015年月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留项目部存档,一联下发接收人。 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定边县职教中心体育建设工程通知单编号02 施工单位陕西骐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郑虎平 被罚事由及依据被罚事由:混凝土班组与木工班组下班后喝酒弄事 被罚依据:2015年6月20日项目部召开的开工前各项目标要求会议中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制度第十一条--发生打架斗殴现象的,双方各罚500元,情节严重者清理出场 罚款金额及方式罚款金额¥1000元 金额大写:壹仟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于2015年7月1日之前将打架滋事者清理出场,并对现场所有工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不得让工人再喝酒滋事。 签发单位陕西骐薪建筑公司 签发人

职教中心体育场 项目部 签发日期2015年月日 注: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留项目部存档,一联下发接收人。 工程罚款通知单 工程名称定边县职教中心体育建设工程通知单编号03 施工单位陕西骐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罚班组郑虎平 被罚事由及依据被罚事由:木工班组报验1-10轴基础连梁和基础框柱时未验收通过。 被罚依据:2015年6月20日项目部召开的开工前各项目标要求会议中关于质量的处罚制度第一条和第四条-- 第一条:如果一次性验收检验批未通过,罚郑虎平1000元/次; 第四条:如果班组未自检或自检不合格即报验,罚郑虎平1000元/次。 罚款金额及方式罚款金额¥2000元 金额大写:贰仟元整 罚款方式:在下一次的进度支付款中直接扣除 整改要求于2015年7月3日中午12时之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整改到位。 如果11-16轴模板工程还有类似问题发生,考虑更换木工班班长(所管理工程质量无法保证且施工进度也无法保证)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名称(项目):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 处罚对象: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项目部 违章处罚事由: 公司巡查组对该项目近期进行了多次巡查工作,屡次对所查问题均下达了书面的整改意见书,但收效甚微。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7日再次对该项目部进行复查时发现已下问题: 1、楼梯口、阳台等临边洞口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 2、施工升降机洞口未按要求安装安全门。 3、电闸箱防护门未设置安全锁且存在私接乱接现象。 4、搅拌机、卷扬机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棚。 5、现场个别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6、楼内有施工人员居住。 处罚意见: 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仍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现经公司商议决定,对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项目部处停工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 黄骅市顺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7日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名称(项目):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 处罚对象: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项目部 违章处罚事由: 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巡查工作,对所查问题下达了书面的整改意见书。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7日再次对该项目部进行复查时发现已下问题: 1、楼梯口、阳台、烟道口等临边洞口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 2、施工升降机安装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3、电闸箱无防护棚且存在私接乱接现象。 4、降水井井口未按要求进行封堵。 5、现场砂堆未及时进行覆盖。 处罚意见: 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现经公司商议决定,对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项目部处停工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 黄骅市顺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7日

工程项目部处罚通知单

处罚通知单 编号: 001 被处罚单位(施工队及个人):泰安市索道安装公司 处罚时间:2016年9月22日处罚地点:施工现场 处罚原因: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在下站房施工中带头不戴安全帽且在上站房清表违规动火的行为违反了项目部于2016年9月18日《索道安装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特作出以下处罚; 1、施工管理人员在下站房施工中带头不戴安全帽给予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2、上站房清表违规动火的行为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小写)¥ 1500.00 元 罚款部门:承德市兴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 2016 年 9 月 22 日 备注:此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交被处罚单位,一联存根。本通知单起告知义务,无需征得被罚款单位签字认可。相应罚金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处罚通知单 编号: 001 被处罚单位(施工队及个人):泰安市索道安装公司 处罚时间:2016年9月22日处罚地点:施工现场 处罚原因:由于施工管理人员在下站房施工中带头不戴安全帽且在上站房清表违规动火的行为违反了项目部于2016年9月18日《索道安装会议纪要》的相关规定,特作出以下处罚; 3、施工管理人员在下站房施工中带头不戴安全帽给予5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4、上站房清表违规动火的行为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经济处罚。 罚款共计: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小写)¥ 1500.00 元 罚款部门:承德市兴隆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工程部 2016 年 9 月 22 日 备注:此通知单一式二份,一联交被处罚单位,一联存根。本通知单起告知义务,无需征得被罚款单位签字认可。相应罚金将在工程款中扣除。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规定

附件4: 恒旭置地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 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工程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若有与本合同主条款抵触之处,以合同主条款为准。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 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对总包的管理,发包人及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参照本规定 执行。 4.处罚的生效:若证据确凿,所有处罚均由发包人以《工程处罚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总包对分包的违规处罚须书面报请发包人,所有处罚决定均由发包人以《工 程处罚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6.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包未对 分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发包人进行处罚,则总包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7.本规定涉及所有罚金(包括对总包及分包)均由发包人在任意阶段付款中扣 除,严禁现金交易。 8.总包及分包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

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包与分包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9.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 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 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处以10000元罚款。 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 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5000元/人·天罚款。 4.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罚款¥30,000-5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20,000元,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5.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 款¥2,000元。 6.不按发包人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天。

建筑施工现场处罚单

内蒙古天邦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处罚单 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定: 年月日时分,项目部施工队违反第条之规定。根据内蒙古天邦建筑集团安全监督部之规定,对你进行现场处罚。 注:处罚款在拨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并从年底安全奖中支出。 被处罚人: 项目经理: 安监部: 内蒙古天邦建筑集团安全监督部附:天邦集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001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一次不戴处罚100元002 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一次处罚100元003 临时用电必须规范,用电不规范者,一次处罚1000元004 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赌博,发现一次处罚200元005 施工场所严禁打架、斗殴、吸毒,发现一次每人处罚500元006 严禁穿拖鞋、高根鞋、赤裸、半赤裸身子进入施工现场,一次100元007 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发现一次处罚200元008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违者一次处罚200元009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发现一次200元010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违者一次处罚200元011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发现一次200元012 特种机械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一次处罚500元013 气割、电焊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防护手套、护目面罩,违者处罚100元014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违者一次处罚200元015 非电工不准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灯、电气设备等带电物体,违者处罚1000元016 操作混凝土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违者处罚500元017 各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标语不醒目、不健全者处罚2000元018 临街、临边、基坑、路口、洞口和所有危险处应设有防护围栏、夜间照明设施以及警示标志,没有或防护设施不全者,发现一次2000元019 对于违章操作及不服从公司安监部门指令者,通知已有安全隐患仍不整改者,公司安监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处罚5000元以上罚款020 施工人员的宿舍必须干净、整洁。厨房必须讲究卫生,严格禁止吃变质、过期食物,如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建筑施工现场处罚单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处罚单 施工现场违反安全规定: 年月日时分,项目部施工队违反第条之规定。根据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监督部之规定,对你进行现场处罚。 注:处罚款在拨付工程款时直接扣除,并从年底安全奖金中支出。 被处罚人: 项目经理: 安监部: 上海现代建筑装饰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安全监督部附:现代环境院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001 施工现场所有人员都必须佩戴安全帽,扣好帽带,一次不戴处罚100元 002 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一次处罚100元 003 临时用电必须规范,用电不规范者,一次处罚1000元 004 上班期间禁止饮酒、赌博,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005 施工场所严禁打架、斗殴、吸毒,发现一次每人处罚500元 006 严禁穿拖鞋、高根鞋、赤裸、半赤裸身子进入施工现场,一次100元 007 严禁在有危险品、易燃易爆品的场所和木工棚、仓库内吸烟生火 发现一次处罚200元 008 2m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 保险钩,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009 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发现一次200元 010 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零(地)和防雷装置 方能开动使用,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011 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发现一次200元 012 特种机械严禁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一次处罚500元 013 气割、电焊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防护手套、护目面罩,违者处罚100元 014 严禁在有易燃易爆物品附近进行气割、电焊作业,违者一次处罚200元 015 非电工不准拆接电气线路、插头、插座、电灯、电气设备等带电 物体,违者处罚1000元 016 操作混凝土搅拌机的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违者处罚500元 017 各生产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志、标语不醒目、不健全者处罚2000元 018 临街、临边、基坑、路口、洞口和所有危险处应设有防护围栏、 夜间照明设施以及警示标志,没有或防护设施不全者,发现一次2000元 019 对于违章操作及不服从公司安监部门指令者,通知已有安全隐患 仍不整改者,公司安监部门可视情节轻重处罚5000元以上罚款 020 施工人员的宿舍必须干净、整洁。厨房必须讲究卫生,严格禁止 .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处罚条例 一、文明施工 1、坚持施工现场文明,制定切实可持的制度,落实责任,奖罚兑现。 2、全体员工必须思想政治好,具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如有违者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3、材料堆放、机械设备安装必须符合施工平面布置图,违者罚款100元。 4、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有序,所有工种的作业达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违者罚款者罚款200元。 5、严禁在厕所外面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举报者奖励50元。 6、爱护公共设施,损坏成品、半成品者罚款100-200元。 7、注意节约用水,工地上不准出现长流水、长明灯。违者每次罚款50-100元。 8、用电线路架设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私搭乱接者每次罚款100元,并没收私接乱接的电线电缆。 9、凡施工现场有可能产生火源的工种,操作完毕后,必须清理施工现场,灭绝火种,如有违反者每次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内严禁乱倒水、乱丢建筑垃圾、乱掷物、违者每次罚款50-200元。 11、施工现场和项目部生活区,严禁打架斗殴、闹事甚至班组群殴、集体滋事,违者双方每人每次罚款各2000~100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12、施工现场严禁顶撞、拒不执行现场管理人员合理工作安排的每次罚款100元。殴打项目部管理人员或者现场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5000元。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二、钢筋工程方面 1、钢筋制作必须严格按照项目部技术员开的规格单进行加工,发现规格、型号、数量及几何尺寸不符,每次罚款100元。 2、制作好的钢筋按配料单清点无误后,挂牌成捆堆放到指定位置,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 3、钢筋的绑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技术交底进行,如发现缺口、松口数量、绑扎网和骨架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和绑扎接头位置及长度不合的,每次罚款100-200元。 4、梁、板、柱的钢筋的位置、间距、数量、形状、尺寸规格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发现一处不符者罚款100-200元。 5、墙、柱、梁的钢筋接头不准出现咬边、焊包不均匀、夹渣、倾斜不正、气孔等,每发现一处不符者罚款100元。 6、钢筋构件中,主筋保护层必须保证不准出现漏筋,偏差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 7、新浇砼面上出现罩筋朝天,梁板负筋露筋等,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每道钢筋工序施工完后,工作面上不准有剩余钢筋乱丢乱放,必须清理成堆,放到指定地点,违者每次罚款200元。不收捡扎丝,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9、钢筋分项工程在每次自检完后,项目部验收合格然后报监理工程师验收,凡验收一次性不能合格者罚款500-1000元。 10、浇捣砼时,必须指派人员进行看筋,如检查无看筋人员跟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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