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关系证明格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派出所关系证明格式
派出所关系证明格式
兹证明XXX,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根据其档案记载,其亲属关系如下:
父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母亲:XXX,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号X房;
胞兄/弟/姐/妹: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在XX省XX市XX路XX 号X房
XX(称谓),XXX,男/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XX省XX市/XX国。市公安局日前制定出台《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其中明确了派出所可出具户籍证明的11种情况。据悉,《规范》目前已进入试行阶段。
《规范》中明确,申请人需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的,应当向被证明对象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等所需相关证明材料。《规范》要求,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应认真核查,按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规定的格式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户籍证明格式出具,证明有效期限为1个月,并注明使用用途,加盖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公安派出所对受理的申请事项,能够当场办理的,应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需要社区民-警调查核实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遇有复杂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可以延长至5个工作日。
申请人采用编造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身份等手段申请出具证明,经查证属实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或者撤销相应证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范》是在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将派出所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前来办事群众的要求进行归类总结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的,是哈尔滨市公安机关继去年实施60项便民利民措施后的又一项惠民举措。市公安局户政部门表示,将根据试行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对《规范》进行完善、修改和补充。
派出所可出具11种情况的户籍证明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项信息变更更正前的信息
2.曾经同户人员间有记载的家庭关系
3.户口注销情况
4.户口迁移情况
5.户口性质情况
6.未落户证明
7.银行实行实名之后,储蓄存折姓名与现居民身份证不符要求出具统一规定身份证明的。申请此类证明的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应持有社区居(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持有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公证、外事部门要求证明亲属关系、出生地和曾居住地等,依据内部户口信息档案资料记载
9.居民身份证号码升位、重错号及制作二代身份证
10.辖区内登记、发证一个月以上的暂住人口
11.人在户不在的人户分离人员(派出所只负责出具在本辖区居住期间现实表现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