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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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样本)

最新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样本)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张三李四王五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赵大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安徽省**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的□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张三李四王五2017年10月1日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工商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工商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申请人是法人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如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模板[最新]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模板[最新]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由企业填写)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电话: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正面复印件粘贴处)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反面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质权人签字(盖章)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月日
注: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
人的由其签字。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工商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工商版)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宜: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愿意□不愿意□修订任何材料;
2.愿意□不愿意□修订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愿意□不愿意□修订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宜: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联络电话:,手机:
年月日
(请求人盖章或签章)
注:1.请求人是法人或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请求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章。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愿意”或“不愿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3.如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企业法人或经济组织的,应供应加盖本单位印章的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单位名称)的名称核准□、设立□、变更□、备案□、注销□、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撤销□、注销□)、其他登记□_____________事宜。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填写说明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公司,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为其隶属企业。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外国地区常驻代表机构及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申请人为其隶属企业。

6、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7、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完整版)《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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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 (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格式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格式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格式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报送登记文件√领取通知书√其他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2019 年月日至 2019 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填写本证明前,请仔细阅读备注。

本证明不能涂改)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享有如下权限:
1、 向登记机关提交申请企业登记的全部材料;
同意
不同意
2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同意 不同意
3、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同意 不同意
4、 向登记机关领取本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同意 不同意
5、领取登记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 同意 不同意
6、被委托人可以更正的其他事项: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出资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其所隶属的企业法人。

上述企业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1、2、3、
4、5“√”;第6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领取营业执照,由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5、合伙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填写此证明请见申请书后填表说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权出质登记文书格式文本)——(行政处罚,证明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股权出质登记文书格式文本)——(行政处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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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事项:________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________
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出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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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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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 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 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要点
出质人和质权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时适用。具体操作时,请以当地工商局要求的版本为准。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或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同意或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 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出质人盖章或签字:
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
人的由其签字。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的□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股权出质□其他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年月日1、本证明适用于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的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及备案,股权出质登记2、手工填写证明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使用A4型纸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4、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隶属公司,营业单位和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5、变更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6、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7、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质权人和出质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质权人或者出质人8、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9、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10、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肇庆市恒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咨询和智力服务为主的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经验丰富的办事团队,能为各界投资者、企业财务总监及企业高级管理者提供最新的信息咨询服务,解决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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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委托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企业名称)的
□许可申请□变更□注销□备案□年检□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电信网码号资源使用证书和有关文书;
6.同意□不同意□取回以下申请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为申请该许可的企业;办理变更、注销、年检等事项,申请人为本企业。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他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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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张三李四王五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赵大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安徽省**食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撤销变更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撤销)□其他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张三李四王五
2017年10月1日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等办理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等业务。

2.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变更名称申请人为本企业,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

3.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分公司申请人为公司,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

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4.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本企业,加盖本企业公章(其中公司清算组备案的,同时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同时由破产管理人签字);分公司变更、注销、备案,申请人为公司,加盖公司公章;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申请人为隶属单位(企业),加盖隶属单位(企业)公章。

5.股权出质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和质权人,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人为出质人或者质权人。

6.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7.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照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8.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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