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管理制度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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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变化的控制。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变更批准,生产副总负责各车间生产设备、环保设备变更的审批;安全副总负责安全设施变更的审批;常务副总负责各车间工艺、技术的变更。
3.2企管部负责各级人员变更的归口管理。
3.3各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的变更管理,各分管领导按照审批权限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变更管理。
3.4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建立完善安全、消防、职业健康方面的变更管理台账,定期监督检查各车间、部门的变更管理执行情况,对变更的风险分析提供技术指导,报分管领导审批。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汇总各部门变更管理台账及记录存档。
3.5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一线员工等方面的变更管理工作,对工艺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报领导审批,建立完善并统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变更台账;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公司各专业技术人
员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及对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每半年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变更的台账及记录向安全管理部备案。
3.6设备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设施方面的变更管理及报领导审批,对设备设施变更进行风险分析及辨识,建立并完善设备设施变更方面的台账,负责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工作措施等方面的变更管理并报分管领导审批,每半年将设备设施变更台账及记录向安全管理部备案。
3.7各车间、部门:负责与本车间、部门相关的变更管理,建立本车间、部门的变更管理台账,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及辨识,落实变更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本车间、部门人员进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并考核等,每半年向主管部门上交本车间、部门的变更管理台账及变更的有关记录表。
4控制程序
4.1变更类型及分级
4.1.1工艺、技术变更
a.原料、介质变更;
b.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c.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d.操作规程的变更;
e.工艺参数的改变;
f.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g.工艺技术的改进。
4.1.2设备设施的变更
a.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b.安全设施的变更;
c.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d.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e.临时的电气设备;
f.仪表的变更;
4.1.3管理变更
a.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管理职责的变更;
e.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
4.1.4作业过程变更
是指工作作业过程、环境发生变化等。
4.1.5工艺控制范围内的调整、设备设施维护或同类替换不属于变更管理的范围。
4.1.6变更级别:分为同类替换、微小变更和变更等。
4.1.6.1同类替换:是指符合原设计参数、规格型号、材质、生产工艺、操作方式和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相同的更换,不走变更程序。
4.1.6.2微小变更:是指现有设计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许可范围内的改变,影响较小,不造成工艺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等的改变。
4.1.6.3变更:是指影响较大、涉及工艺参数、规格型号、环境条件、管理标准的改变,导致工艺技术改变、设施功能变化、环境风险增大、管理标准偏离等。
4.2变更程序
4.2.1提出变更:变更申请单位申请变更。
4.2.2确认变更分类:根据变更的实际情况应初步判断变更类型及分类、影响因素、范围等,确认变更级别,同类替换申请单位直接组织实施,
不执行此程序。
4.2.3提出申请: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按照分类、分级做好实施变更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向分管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变更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4.2.2变更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变更风险分析按照各职能部门、车间管理专业分工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由所属车间提出,分管部门协助并会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电气仪表、设备设施、生产工艺、公用工程等其他部门、车间专业技术人员共同进行变更风险分析,若与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无法沟通联系时,应反馈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协调进行变更风险分析,项目变更或安全生产委员会认定重点技改项目变更应组织各专业部门、车间例会进行变更风险分析,变更风险分析按照公司《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判断风险情况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经分管部门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公司安全管理部申请审核批准,安全管理部按照变更申请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情况,审查是否同意变更,若满足要求则批准实施变更并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若经变更风险分析判断风险情况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申请单位应及时修改、调整变更方案、措施;若经调整变更方案、措施仍无法满足安全要求时,安全管理部门应否决变更申请,同时此变更不允许执行实施。
4.2.3经各级部门审核批准的变更申请,必须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4.2.4变更申请审核、审批:
4.2.4.1变更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变更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本部门、车间意见审批,公司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电仪车间等负责人按照专业分工签署意见,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2.4.2微小变更审批程序:
微小变更按照变更申请表内容填写,确认变更实施前需要审查的内容,若满足微小变更管理要求则由本车间、部门主管专业人员签署意见,本车间、部门负责人为变更批准人,同时发给需要获取生产安全信息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4.2.5变更实施和验收:
4.2.
5.1变更批准后,按照变更实施方案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实施变更过程中的风险管控执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变更过程由变更负责人全程实时跟踪及验收管理。
4.2.
5.2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组织安全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设备工程部、电仪车间等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各级评审、审批人员和变更主管部门负责人即为验收组成员),评价变更后的效果、影响及存在的各种风险等,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填写《变更验收表》,对存在的隐患和剩余风险进行评价,提出整改意见,由变更主管部门及时进行整改。变更主管部门应急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4.2.6变更培训:
4.2.6.1由变更实施的所属部门制定所需的新规程、制度,并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变更的内容、新的规程、制度、相关控制措施等,让使用者掌握变更后的安全技能。
4.2.6.2作业过程变更时由作业所属区域负责人对其进行变更交底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
4.2.7变更文件管理:
4.2.7.1变更验收合格后,按照文件管理要求,及时修订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参数,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新的文件资料及时发至有关部门和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