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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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行测(

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行测(

2016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行测(6.23)1.优秀的企业需要什么样的员工?他们需要的不仅仅是________的员工,更需要员工发挥其聪明才智。

如果领导者不能充分信任员工、激励员工,很多员工并不会多走一步,主动承担责任,为企业做出额外的贡献。

即使员工能对上司的吩咐一五一十地执行,不会消极怠工,但也绝不会主动________。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朝气蓬勃完成B.脚踏实地改进C.兢兢业业工作D.言听计从创新2.如果一定要找到油价上涨的凶手,连驾驶者自己恐怕都不可避免地受到________,因为消费者不断上升的欲望构成了石油公司________的基础。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非难坐收渔利B.牵连一本万利C.抨击市无二价D.指责漫天要价3.都说眼下属于图像时代。

且不说电视、电影、光盘等_________着文化消费和阅读走向,单单老照片、老漫画、老插图等等历史陈迹的_________,便足以表明人们已不再满足于在文字里感受生活,感受历史了。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引领席卷而来B.引导沉渣泛起C.主导异军突起D.引领纷至沓来4.对许多汽车迷来说,喜欢手表与汽车其实都出于同样的情结--对于复杂机械系统的热爱。

早在汽车发明之初,手表已经非常精密复杂,与之相比,粗糙简单得多的早期汽车显然可以从中________不少成熟的机械设计。

如今层出不穷的汽车题材的手表则从汽车外在特征上寻找设计灵感。

虽然少了许多可以更加深入探讨的________,但对于普通表迷的吸引力却越来越大,成为车、表存在渊源的最佳________。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复制层次联系B.借用细节佐证C.模仿关键代表D.吸收角度理由5.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说,________地表达自己想法的人更加具有领导者的________。

依次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

A.无所顾忌气质B.肆无忌惮潜质C.无所顾忌潜质D.肆无忌惮气质【参考答案】1.【答案】D。

2016年四川招警考试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6年四川招警考试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

2016年四川招警考试申论模拟试题及答案更深层次、更广泛层面的社会问题。

社会问题的解决有助于经济问题的解决,经济问题的解决核心在于民生的改善。

江西省近日连续出台了涉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三农”、返乡农民工安置、大学生就业等覆盖面广的民生政策,让普通百姓在经济遇冷的大环境下,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温暖。

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与再就业的方针政策。

取得显著成绩,体制转轨遗留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基本解决。

但是,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促进就业任务十分繁重。

党的十七大提出坚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奋斗目标。

统计数据表明:今年江西省大中专学校普通毕业生达33.16万人,比去年增加5.56万人。

同时,由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而导致的待业绝对人数的上升,其反映到就业形势严峻的问题上,就不言而喻了。

为此,江西省将从2008年11月至2009年3月,连续举办6场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洽谈会。

18.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客观上为江西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契机。

据介绍,江西将抓住国家加大公路、铁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机遇,加快推动江西省原材料、装备制造等产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工业领域预算内资金,重点支持有色金属、新材料、钢铁、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建材等行业和重点企业。

在调整产业结构的基础上,重点支持钢铁、机电、纺织等出口企业。

三、申论要求1.请概括给定材料反映的民生问题。

(20分)要求:紧扣给定材料,全面、准确、有条理,不必形成文章,不超过300字。

2.在材料12中,某公司董事长豪情满怀地说:“有了返乡农民工的加盟,就不愁没人帮我养兔了!”请结合董事长的这句话,就农民工“提前返乡”现象进行分析及评论。

(15分)要求:观点明确,针对性强,语言精练,言之成理,不超过300字。

3.阅读给定材料,面对金融“海啸”,在转“危”为“机”的过程中,如何解决好民生问题,请谈谈你的建议和对策。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文化综合(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文化综合(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文化综合(二)1.欧洲文艺复兴的实质( )。

A.古希腊文化的复兴B.古罗马文化的再现C.封建文化的复兴D.资产阶级文化的兴起【答案】D。

解析:文艺复兴的实质是正在形成中的资产阶级在复兴希腊罗马古典文化的名义下发起的弘扬资产阶级思想和文化的解放运动。

故本题选D。

2.新文化运动时期马克思主义传入我国,属于最早传播马克思主义的人是( )。

A.陈独秀B.胡适C.蔡元培D.李大钊【答案】D。

解析:李大钊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人。

故本题选D。

3.以下选项中不是建国初期我国三大改造内容的是( )。

A.对农业的改造B.对手工业的改造C.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D.对官僚资本的改造【答案】D。

解析:A、B、C三个选项都是建国初期三大改造的内容,而没有D选项,建国初期对官僚资本采取没收的政策。

故本题选D。

4.巴黎公社最重要的历史意义是()。

A.是人类历史上无产阶级建立政权的第一次伟大尝试B.给人类提供了宝贵的精神财富C.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D.激励着法国人民反抗资产阶级统治的斗争【答案】A。

解析:巴黎公社起义是法国人民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一次伟大尝试,它打碎了旧的国家机器,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治制度,这是最为重要的历史意义,B项与D项,精神财富与反抗斗争都是巴黎公社起义的意义,但不是最为重要的,C项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学说是在理论构建上的意义,不是主要意义,故本题选A。

5.罗斯福新政中,增加就业,刺激消费与生产的政策是( )。

A.以工代赈,兴办公共工程B.整顿金融C.加强对工业的指导D.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答案】A。

解析:在罗斯福新政中,为了增加就业机会,刺激消费与生产,政府推行以工代赈的政策,兴办公共工程,缓解阶级矛盾,收到一定的成效。

故本题选A。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民法学(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民法学(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民法学(二)1.甲有一次偶然发现她的丈夫乙和其同事丙一同去外地出差,便怀疑乙有外遇,但实际上,乙、丙只是外出办公事。

乙、丙出差回来之后,甲趁上班时间跑到乙、丙的公司,当着乙、丙同事的面大骂乙“不要脸”“流氓”。

甲、乙二人最终因此事而离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隐私权B.甲的行为侵犯了乙的名誉权C.乙在离婚时无权向甲提出精神损害赔偿D.乙在离婚时有权向甲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答案】B解析:甲当着乙同事的面大骂乙“不要脸”“流氓”,实际上使乙的社会评价降低,故应当认定为侵犯名誉权。

B项正确。

隐私权系不为他人知悉的秘密,这里不存在个人生活秘密,故没有侵犯隐私权的情形。

故排除A项。

对于侵犯人格权的,当事人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故排除C项。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本题不合有上述情形,故乙不能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排除D项。

2.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基于当事人的约定产生法定B.客体只能是动产C.效力独立于所担保的主债权D.客体可以是动产和不动产【答案】B。

解析:留置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范围:不得由当事人约定。

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

3.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A.相邻的不动产B.相邻的动产C.行使相邻不动产权利时所体现的利益D.相邻的动产与不动产【答案】C。

解析:相邻关系:即不动产相邻关系,是指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互之间给予便利或接受限制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相邻关系有如下特征:相邻关系的主体具有多数性。

相邻关系的标的物具有相邻性。

相邻关系的产生具有法定性。

相邻关系的内容具有复杂性。

相邻关系的客体具有特殊性。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题库(二)全解

2016年政法干警考试题库(二)全解

一、单项选择题(第1—35小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特点的是()。

A. 统一性B. 平等性C. 差异性D. 广泛性2.关于李宝宝的出生日期,其生母记得为5 月7 日,户籍证明上记载的为5 月8 日;医院出生证明为5月9 日; 医院接生簿上记载为5 月10 日。

根据法律规定,李宝宝的出生日期为()。

A. 5 月7 日B. 5 月8 日C. 5月9 日D. 5 月10 日3.下列人员中,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 肢残人B. 失语人C. 失聪人D.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后果的精神病人4.甲、乙签订合同,甲给付乙定金2万元。

若乙违约,不履行全部义务,则乙应向甲返还()。

A. 1万元B. 2万元C. 3万元D. 4万元5.下列各组财产中,构成主物与从物关系的是()。

A. 赵某的房屋和房门B. 李某的西服上衣和裤子C. 钱某的电视机和遥控器D. 周某的汽车和车轮6.根据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时间是()。

A.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成立时B.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C. 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时D. 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7.李某将房屋转让给黄某,李某要求黄某付款的权利属于()。

A. 请求权B. 支配权C. 形成权D. 抗辩权8.要约生效的时间为()。

A. 要约人发出要约时B.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C. 要约中注明的时间D. 受要约人了解要约的内容时9.下列权利中,可以转让的是()。

A. 劳动报酬请求权B. 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C. 支付租金请求权D. 近亲属间的扶养请求权10. 甲向乙借款3万元,到期未归还,乙向甲请求还款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 6个月B. 1年C. 2年D. 4年11. 下列有关自然人人格权与身份权异同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人格权与身份权均没有直接财产内容B. 人格权与身份权均属于支配权和绝对权C. 人格权受到侵害后权利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身份权则不可以D. 人格权始于出生,身份权则以取得一定身份为前提12.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方式不包括()。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十)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十)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十)单项选择题1.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件是()。

A.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C.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D.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答案】C.鸿途解析:《独立宣言》是英属北美殖民地爆发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独立战争中于1776年第二届大陆会议通过的。

宣言提出:“人人生而平等。

他们从自己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因此被马克思称之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是宪政史上重要的历史文献,对美国宪法的产生和宪政体制的确立产生了直接影响。

2.在清朝制定的各种“例”中,地位最重要的例为()。

A.条例B.则例C.判例D.成例【答案】B.鸿途解析:清朝继承明朝对律典采取律例合编的编纂方式,《大清律例》就是采用这种编纂体例。

一般而言,清朝将制定的例附在律文之后,成为正式律典。

清朝制定的例很多,但却没有“判例”这种提法。

清朝的例有条例(如《西宁番子治罪条例》)、事例(如《光绪会典事例》)、成例(如《西宁青海番夷成例》)、则例(如《理藩院则例》、《都察院则例》、《钦定户部则例》)等。

在各种例中,则例最多,地位也最重要。

故选B项。

3.将中央司法机关由廷尉改为大理寺的朝代是()。

A.汉朝B.晋朝C.北齐D.北周【答案】C.鸿途解析:北齐时期正式设立大理寺,由廷尉扩大改称而成。

4.《法经》中规定“六禁”的篇目是()。

A.贼法B.盗法C.具法D.杂法【答案】D.鸿途解析:《法经》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

主要规定了“六禁”:淫禁、狡禁、城禁、嬉禁、徒禁、金禁等。

因此应选答案D.5.汉朝建立了由皇帝或上级司法机关对囚徒复核审查的制度,以平反冤案,疏理滞狱。

这种制度称为()。

A.读鞫B.乞鞫C.录囚D.举劾【答案】C.鸿途解析:“读鞫”是案件调查结束之后,审判官要对审理得出的违法犯罪过程与事实加以简明的归纳总结,并将其内容向被告宣读;“乞鞫”又叫复审,指读鞫之后,如果被告对宣读的内容没有异议,就将于判决后穿上赭衣,并将罪状或书其背;或张贴于都市,“使四方明知为恶之罚”。

2016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专业综合(7.14)

2016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专业综合(7.14)

2016四川政法干警笔试模拟题:专业综合(7.14)1.根据《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每次选举前选民资格都要进行重新登记B.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C.对于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选举委员会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D.法院对于选民名单意见的起诉应在选举日以前作出判决2.关于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在教育和文化领域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B.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是公民的基本权利C.我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D.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其文化教育权利也受到限制3.关于改变或者撤销法律、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下列哪一选项符合《立法法》的规定?(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立法法》相关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C.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D.授权机关有权改变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4.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5.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职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A.国务院总理B.国家副主席C.军委副主席D.国务院副总理【参考答案及解析】1.【答案】D。

解析:选项A错误。

《选举法》第26条规定,选民登记按选区进行,经登记确认的选民资格长期有效。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九)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九)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九)单项选择题1.下列有关法律原则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律原则具有稳定性B.法律原则是法律价值的基本承担者C.法律原则不具有强制的作用D.法律原则虽然较少,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答案】C.鸿途解析:法律原则是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是法律诉讼、法律程序和法律裁决的确认性规范。

它和法律规范一样,在适用时具有强制性。

法律原则的数量虽然不多,但其适用范围往往涉及整个法律部门,乃至整个法律体系,因而范围较广。

2.“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这一法律条文表述的是()。

A.法律宗旨B.法律规则C.法律概念D.法律原则【答案】D.鸿途解析:该条属于行政许可的合法原则,因此本题答案为D.3.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守法就是履行法律义务B.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C.与守法相对的就是违法D.公民要守法,政府更要守法【答案】A.鸿途解析:法的遵守,广义上即法的实施,狭义上则专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A项表述片面,应选A。

4.某人对某办公软件解密,并制成光盘销售。

他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

A.民事责任B.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C.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D.民事责任及行政责任,也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答案】D。

鸿途解析: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24条规定,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并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复制或者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二)向公众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著作权人的软件的;(三)故意避开或者破坏著作权人为保护其软件著作权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四)故意删除或者改变软件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五)转让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人的软件著作权的。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二)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二)1.甲是某国有公司的销售科负责人,某13到财务室报销时,推门进屋发现室内无人,保险柜钥匙放在办公桌上。

甲便用该钥匙从保险柜中取出5万元现金,装在文件袋中逃离财务室。

甲的行为构成( )。

A.侵占罪B.职务侵占罪C.贪污罪D.盗窃罪【答案】D。

解析: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本题中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虽然甲是国有公司的人员,但由于未利用职权,所以不构成贪污罪。

2.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

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

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

该画在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

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B.乙C.丙D.丁【答案】A。

解析:《物权法》第 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题中,因为该名画尚未交付给乙,也未交付给丙,所以乙和丙不享有所有权。

至于该画最后被甲的儿子取出给了乙.乙也不能因此而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因为乙受让的时候不是善意的,而且甲的儿子属于无民事行为人,其行为无效。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3.被宣告死亡撤销后,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再婚,其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 )。

A.自行恢复B.恢复,但需办理复婚手续C.不能自行恢复D.应重新登记,才能恢复【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撤销死亡宣告的法律后果。

法院宣告某人死亡后,其财产作为遗产继承。

其婚姻关系解除,配偶可以再婚。

但毕竟宣告死亡的人尚未自然死亡不得而知,若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可以申请撤销对其进行的死亡宣告。

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2模拟试卷及答案(五)

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2模拟试卷及答案(五)

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2模拟试卷及答案(五)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正确选项的字母涂黑。

每题2分,共36分)1.把法律归结为神的意志的典型代表人物是()。

A.柏拉图B.托马斯•阿奎那C.卢梭D.康德2.能被称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物B.原告C.被告D.末成年人3.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A.审议法律议案B.表决法律议案C.公布法律D.起草法律议案4.法定免责条件是指()。

A.权利主张超过时效B.有效补偿C.自愿协议D.不可抗力5.不属于法律规范作用的是()。

A.指引作用B.评价作用C.经济作用D.强制作用6.典型的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是()。

A.英国B.美国C.法国D.德国7.最早写入人格尊严内容的我国宪法是()。

A.1954年宪法B.1975年宪法C.1978年宪法D.1982年宪法8.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制定机关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国家民委9.据《左传。

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A.铸刑书B.竹刑C.法经D.秦律11.秦汉时期中央司法机构的长官称作()。

A.大理B.大司寇C.廷尉D.大理寺卿12.中国古代把具法改为刑名并置于律文之首的法典是()。

A.秦律B.汉律C.曹魏新律D.北齐律13.《唐律疏议》的重要指导思想是()。

A.明刑弼教B.明德慎罚C.德主刑辅D.德本刑用14.宋朝为加强中央司法机构的控制,在皇宫中设立()。

A.大司徒B.宣政院C.大理院D.审刑院15.明初皇帝朱元璋亲自制定的刑事特别法律是()。

A.《大明律》B.《明大诰》C.明会典D.《问刑条例》16.1911年清末政府公布的第一部专门刑法典是()。

A.《大清律例》B.《大清现行刑律》C.《大清新刑律》D.《暂行新刑律》17.中国近代史上由国会宪法起草委员会三读通过的第一部宪法草案是()。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八)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八)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八)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区别的表述,错误的是()。

A.法制是相对于非法律性质的社会规范而言的,法治则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B.法治往往与民主、人权相关联,而法制既可与民主、人权也可与专制、特权相联系C.法制主要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法治则主要解决法制在治理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D.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条件,法治是法制的实现和保障【答案】D。

鸿途解析:两者的主要区別在于:(1)法治一词明确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最高权威。

在国家治理的方式上,有一个基本的区别,就是法治与人治的区别。

人治指统治者的个人意志高于国家法律,国家的兴衰存亡,取决于领导者个人的能力和索质。

人治不可能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而法治则是众人所同意的法律之治,是与民主相联系的。

在社会主义国家,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因此,社会主义法治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各政党、武装力量、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凌驾于法律之上。

在所有对人的行为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中,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

(2)法治一词显示了法律介入社会生活的广泛性。

从字面上看,法制主要强调法律和制度及其实施。

狭义地说,它仅指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的一种制度;广义地说,它也只是包括法律实施在内的一种活动,对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范围从字面上是无法界定的。

而法治一词的含义比较明确,就是在全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都必须依法办事。

(3)法治一词蕴涵了法律调盩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法制所包含的法律和制度,其含义从字面上看是中性的。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解决不了社会主义制度下人们对所依之法的正当性要求。

法治一词则蕴涵了这种正当性。

首先,法治是与专制相对立的,又是与民主相联系的,可以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模拟试卷-答案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模拟试卷-答案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模拟试卷答案1.【答案】B。

解析:霍布斯主张规范论,卢梭强调意志论,庞德提出社会控制论,故A、C、D 三项错误。

B 项正确。

2.【答案】D。

解析:按法律规则的内容是否直接地被明确规定下来,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确定性规则是指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无须再援用其他规则来确定本规则内容的法律规则。

委任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授权某一机构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则。

准用性规则;是指没有明确规定行为准则的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规则来使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的法律规则。

而任意性规则与强行性规则相对,是指法律规则的适用与否由主体自行协商的规则。

根据题目要求,选D项。

3.【答案】D。

解析: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一般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本题中甲和铁路部门之间形成的是客运合同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铁路部门把甲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行为,甲购买火车票的价款和火车票本身并不能成为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故D项正确,B、C项错误。

人身只能作为绝对法律关系的客体,不能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故A项错误。

4.【答案】C。

解析:这句话是先哲孟子说的,他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意思是只有善德不足以处理国家的政务,只有法律不能够使其自己发生效力,这一观点表明法律本身并不是万能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故C项正确。

5.【答案】B。

解析: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是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产物,其阶级本质相同,其法律的主要原则和内容也相同,但是受不同历史条件的影响而形成了一些差别,故 A 项错误。

在大陆法系国家,制定法占重要地位,判例并不是正式意义上的法律渊源,B项正确。

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占重要地位,但是也有以法典形式出现的立法,故C项错误。

而在哲学倾向上,大陆法系倾向于理性主义,英美法系则倾向于经验主义,D项观点正好相反。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七)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七)

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七)单项选择题1.有权接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申请的机关是()。

A.该省人民代表大会B.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D.选举该代表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答案】D.鸿途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

因此答案D正确。

2.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答案】C.鸿途解析: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国家公权力划定了一个界限,避免受到国家公权力的侵害,也是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所在。

其他各项也是宪法体现的价值,但不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

3.在我国,居民委员会是()。

A.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组成B.由主任、副主任3至7人组成C.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D.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5至9人组成【答案】D.鸿途解析: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7条的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5至9人组成。

多民族居住地区,居民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故选D项。

4.全国人大代表按照()组成代表团。

A.民族B.职业C.选举单位D.地域【答案】C。

鸿途解析: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4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

因而可知,本题选C。

5.下列职位中,我国《宪法》没有规定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是()。

A.国家主席B.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C.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答案】D.鸿途解析:根据《宪法》第79条第3款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与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考试《卷二》考试题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考试《卷二》考试题

2016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考试《卷二》考试题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25题,每题2分,共50分。

1.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B )。

A、10日;B、15日;C、7日;D、30日;2.全国统一的环境问题举报免费热线电话是( B )。

A.12315B.12369C.12358D.125803.刑讯逼供罪的犯罪主体为(B )。

A.国家工作人员B.司法工作人员C.国家机关工作人员D.任何公民4.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

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

甲的行为:(D )A.属于强奸预备B.属于强奸未遂C.属于强奸中止D.不构成强奸罪5.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B )。

A.进行重罚B.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依法行政拘留处罚D.给予治安管理处罚6.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在法定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其中,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B )A、采购文件公告开始之日 B.收到采购文件之日C、采购文件公告期间 D.采购文件生效之日7.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负有责任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其他责任者承担( B )。

A.相关责任B.连带责任C.刑事责任D.赔偿责任8.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D )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试卷4答案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试卷4答案

2016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2试卷答案1.【答案】A。

解析:划分一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是适用的范围不同。

一般法是指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的法;特别法是指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

故A项正确。

法律创制主体的不同,是划分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标准;法律制定程序的不同,是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的标准;法德规定内容的不同是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的标准,故B、C、D项不符合题目要求。

2.【答案】C。

解析: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条:(1)合宪性与法制统一原则。

(2)科学性原则。

(3)民主性原则。

3.【答案】A。

解析:狭义的执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相当于行政执法。

4.【答案】B。

解析:法的遵守,即守法,不仅包括消极、被动的守法,而且还包括根据授权性法律规范积极主动地去行使自己的权利,实施法律,无论此行为是否恰当。

5.【答案】C。

解析: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门、各委员会、审计署等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务院的决定,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和发布的调整本部门范围内的行政管理关系的、并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

主要形式是命令、指示、规章等。

6.【答案】B。

解析:在各国法律实践中先后采用过四种对人的效力的原则。

属人主义原则是法律只适用于本国人,不论其身在国内还是国外,非本国人即使在本国境内也不适用。

属地主义原则指法律适用于该国管辖的所有人,不论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外国籍人,本国人不在本国,则不受本国法律的约束。

保护主义原则是以维护本国利益作为是否适用本国法律的依据;任何侵犯本国利益的人,不论其国籍和所在地域,都受本国法律的追究。

我国采用的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既维护本国利益,坚持本国主权,又尊重他国主权,照顾法律适用中的实际可能性。

2016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卷-答案

2016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模拟试卷-答案

2016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试卷答案1.【答案】A。

解析:根据《刑法》第18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故本题答案选A。

2.【答案】C。

解析:本题中,甲已盗得手机,并将其置于控制之下,已构成盗窃罪(既遂)。

甲以盗窃的手机做筹码,要挟药店,敲诈勒索钱财,并获得了钱财,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既遂)。

甲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具有盗窃、敲诈勒索两个故意,实施了两个行为,应定两个罪,数罪并罚。

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B。

解析:此处甲的行为构成传播性病罪和嫖宿幼女罪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360条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故甲应按嫖宿幼女罪处罚。

本题答案选B。

4.【答案】B。

解析: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

第95条规定,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故本题答案选B。

5.【答案】D。

解析:根据甲挪用救灾款的5万元给妻弟做生意属于挪用公款罪,将7万元挪用为村委会买车属于挪用特定款物罪,二者数罪并罚。

故本题答案选D6.【答案】D。

解析:丁单位的分支机构与机构名义实施犯罪行为违法所得归该,机构,解析,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当法定单位,今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牟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业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付刑事责任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而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你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本题答案选D。

7.【答案】D。

解析:客体认识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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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川政法干警考试笔试模拟题及答案:专业综合II(六)
单项选择题
1.“一国两制”作为国家结构的一种形式是()。

A.单一制
B.复合制
C.基本上是单一制,但具有复合制的某些特征
D.基本上是复合制,但具有单一制的某些特征
【答案】A。

鸿途解析:单一制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在现代国家,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复合制有联邦和邦联两种。

中国不是联邦也不是邦联,因为香港的权力是中央赋予的,并不是其作为经济政治实体其本身所固有的,所以是单一制,中国也只有一部宪法一套法律系统,所以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

2.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实行间接选举中,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

A.1/5至1倍
B.1/3至1倍
C.1/3至1/2
D.1/5至1/2
【答案】D.
鸿途解析:根据《选举法》第30条第2款的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大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故选D项。

3.下列情形中,侵犯了公民宪法权利的是()。

A.公民甲因精神病发作而未被选举委员会列入选民名单
B.某报报道了副市长乙因嫖娼而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的新闻
C.公安机关就某刑事案件要求电信部门提供公民丙的通讯记录
D.某高校毕业生丁因身高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某分行的招聘条件而未被录用
【答案】D.鸿途解析:答案A符合《选举法》第26条第2款“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的规定;答案B符合《宪法》第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和第27条第2款“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的规定;答案C符合《宪法》第40条“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规定;答案D该分行以身高为由不予录用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33条第2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侵犯了该毕业生平等就业的权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哪些规定充分表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A.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答案】A。

鸿途解析:宪法第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所以应选A。

5.以下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在我国,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均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属于国家机关的一部分,代表国家,具有强制力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负有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维护治安的义务
D.一定意义上可以将基层群众自治性自治组织视为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
【答案】C。

鸿途解析: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的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可知A选项错误,不选。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所以B选项错误,不选。

依照《宪法》第111条规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协助基层人民政府或者他的派出机构维
护社会治安。

所以C选项正确,当选。

《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是基层政权的派出机关。

所以D选项错误,不选。

多项选择题
6.法的移植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应该注意下列哪些方面?()
A.法律体系的系统性
B.适当的超前性
C.供体与受体之间存在共同性
D.时间的先后性
【答案】ABC.
鸿途解析:法的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的移植则反映一个国家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制度的吸收和借鉴。

因此D项可排除。

法的移植以供体和受体之间存在着共同性为前提,即二者受同一规律支配,互不排斥,可互相吸纳。

法的移植应当考虑本国法与外国法之间的同构性和兼容性,注意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同时法的移植要有适当的超前性。

7.下列表述哪些可以成立?()
A.司机白某在驾车途中因突发心脏病,把车停在了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白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

此为运用辩证推理的结果
B.在法的适用中,需要对“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一规定进行限制解释
C.林某因他杀死亡,其与妻子的婚姻法律关系因此而终结。

引起该婚姻关系终结的死亡事件属于法律事件
D.已加入甲国国籍的原福建人沈某在乙国印制人民币假钞20万元,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的空间效力问题
【答案】ABC.
鸿途解析:A项,辩证推理,即侧重对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的实质内容进行价值评价或者在相互冲突的利益间进行选择的推理。

它的特点在于:不能以一个从前提到结论的单一连锁链的思维过程和证明模式得出结论。

据此,A项表述正确;B项,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涵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做出比字面涵义为窄的解释。

该规定的立法原意为“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显然,该条文规定的字面涵义要比立法原意宽,在适用中应作限制解释;C项,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法律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

法律行为可以作为法律事实而存在,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

该选项中婚姻法律关系的终结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因此林某死亡属法律事件;D项错在其行为是否适用中国法律属于法对人的效力,而不是空间效力问题。

8.分析题
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刑事案件时,发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个地方性法规与宪法相抵触,于是报请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用该地方性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下文作出决定,宣布该地方性法规无效并指令该省
高级人民法院不予采用。

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作出不采用该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请根据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分析:
(1)上述两级法院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处?为什么?
(2)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做才符合宪法或者有关法律的规定?
(3)具体结合上述案例说明我国对违宪审查制度的完善。

【参考答案】
(1)上述两级法院的做法不妥之处有:第一,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应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采用该与宪法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与高级人民法院之间是指导和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关系。

第二,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作出不采用该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无权决定在审理案件时是否采用地方性法规。

因为,在我国,法院并不是违宪审查的主体,没有违宪审查权。

根据宪法,负责对地方性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的机关有两个:一个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另一个是省级人民代表大会。

在我国,任何人民法院都没有违宪审查的权力。

因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侵犯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宪法权力。

(2)省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是:在审理案件时,如果发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与宪法相抵触,应该暂时中止案件的审理,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对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进行违宪审查,然后再根据审查结论对案件作出判决,而不能径直宣布地方性法规无效,不予采用。

(3)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在具体运作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完善。

就本案例而言,第一,我国宪法虽然授权一定机关行使违宪审查的权力,但不具
有专门性,这导致主体不明,责任不清,因而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关势在必行。

第二,宪法和法律有关违宪审查制度的规定过于原则,因此需要具体法律进一步贯彻,特别要加强程序建设。

第三,司法审判中有关宪法的适用没有得到加强,这不利于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制止违宪行为的出现,因此,有必要加强宪法在司法审判实践中的适用。

(来源:鸿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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