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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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备注:
1. 招标公告没有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如果采用合格制,不得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如果采用有限数量制,可以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2. 招标公告提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资格评审时必须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考核
期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条,类似工程同招标公告。

3. 资格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时,评审标准中“企业诚信”中的“获奖情况”一栏,招标人可以参考企业信誉一览表内容(不应少于三类)自行确定评审项目类别及评分标准,也可完全自行设定评审类别及评分标准。

招标人自行设定评审类级及评分标准的,必须在此明确奖项有效期为:获奖证书颁发之日起二年内。

4. 人员资格岗位、职称、业绩、奖项等评分须附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内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入库审核的相关证明材料未通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的,在评审时不予承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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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模板篇一:评标综合评分表评标综合评分表标文件的中,做好标识以方便评委会逐条对应评分。

篇二: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方法及标准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2、综合评分的各项因素主要是:技术、商务(资质、优惠、信誉、业绩、服务等)、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权值等。

3、评标程序:3.1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文件的完整性;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2 投标文件的澄清评标委员会可以在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纠正。

但纠正不会影响到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3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1)价格评审:评标委员会将对由于投标人报价漏项等价格差异进行价格调整。

投标人报价漏项的,将增加其他有效投标人所投该项报价的最高价作为评标价;2)商务评审: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和近几年投标单位的综合情况,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技术评审: 按照各投标单位投标叙述,按照A、B、C、D、E进行打分。

3.4 评标结论1)评标成员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打分,分值最高的将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发现该中标候选人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宣布分值次高的为中标候选人,由此类推。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纪活动一经查出,将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的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一、综合评估法概述综合评估法是一种常用的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

该评标办法综合考虑了招标文件中所列评标指标的各项内容,对各投标人的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中标人。

二、综合评估法的步骤1.评标委员会组建:招标人应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公平、透明。

2.评标指标确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和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评标指标。

评标指标应包括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商务条件、价格等方面。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对每一项评标指标进行评分。

4.综合评估:评标委员会根据各项评分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各投标人的综合评分。

综合评估可以采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进行。

5.中标人确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应是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三、综合评估法的优点1.全面考量:综合评估法综合考虑了技术能力、商务条件、价格等因素,能够全面评估各投标人的综合实力。

2.公平公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和评审过程都能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委员会由专业人士组成,能够客观地评估各项指标。

3.灵活性:综合评估法可以根据不同的采购项目进行调整和优化,满足不同项目的评标需求。

四、综合评估法的局限性1.主观性:评标委员会的主观判断会对评标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存在个别评委主观偏向的情况。

2.评标指标的确定:评标指标的确定需要充分考虑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并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加权平均法的不确定性:加权平均法对各项评分进行加权处理,权重确定的不准确可能会导致评分结果的偏差。

五、改进综合评估法的措施1.提高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水平和素质,确保评标委员会的公正、公平。

2.完善评标指标的确定方法,确保评标指标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形式性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1.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3.1设计文件及资格合格性评审合格2.3.2设计文件评审得分60%以上,即19.2分2.3.3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7名2.3.4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带入2.3.5…………综合评估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满分100分。

序号评审项评分因素(偏差率)评分标准1方案设计文件(32分)(暗标)1.设计说明(7分)(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得分0-2分(2)论述各专业(附属)工程的设计特点。

得分0-2分(3)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

得分0-2分(4)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评标细则是根据XXX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为评标工作小组评审《技术标(含符合性审查)》及《商务标》提供依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查、评审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并签字确认自主评分。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成员行使评委的职权。

技术评》(含符合性审查)评标小组由设计部1人、工程部1人、分管领导1人组成,其中需求部门负责牵头,评分人员共3人以上(含)单数组成。

《商务标》评标小组由成本部1人、招标采购部1人组成,其中成本部人员负责牵头,计算及复核人员共2人。

评标包括对投标文件初评(即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和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初评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以判定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保评标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详评即技术标、商务标评审。

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评标小组以书面或答辩形式向该投标人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仅对有无漏项、有无报价前后不一致、算术错误、发包范围进行澄清。

清澄清后的总价不得高于原投标报价总价,否则视为废标。

若低于原投标报价,其《商务标》仍按首次投标报价总价进行打分排名。

算术平错误修正原则如下: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较低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段落一:修正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在评标过程中,如果发现投标报价存在算术错误,评标委员会需要制定《投标报价的算术错误及修正表》进行修正。

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总价高于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数额,那么在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的价格或费用仍以投标函中的文字报价为准,不得调增。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2.1.1(1)第一信封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过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有50%的人员有5年以上的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经验,其中至少30%的人员有10年以上的类似咨询或规划项目经验;(4)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为A 级(含暂定)及以上级别,以省交通厅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5)投标人不存在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苏交监察〔2007〕13号)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6)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自2012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网络打印版”(必须彩色打印)并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

2.1.1(2)第一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未超出经营范围投标;(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及证明材料等清晰可辨;(3)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书代理人的签字或签名章、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5)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未将项目分包;(7)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制了投标文件,无缺漏内容;(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材料;(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及第一信封电子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报价的相关内容;2.1.2(1)第二信封形式和响应性评审标准(1)第二信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信封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5)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业绩
3分
根据投标人近5年已完成类似工程质量状况、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履约状况和获奖情况进行评定。
履约信誉
5分
根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
信用等级评为AA(好)级的,评标委员会应给予其信誉分评满分。
信用等级评为A(较好)级的,评标委员会最多扣减其信誉分的20%。
(2)Y值乘以浮动系数K作为评标基准价Z。浮动系数K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从98%、99%、100%、101%、102%范围中随机抽取确定。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2.2.2(1)
2.2.2(2)
项目管理机构
6分
①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②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工任职资格与业绩进行评审。
③对拟投入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业绩进行评审。
④对为本工程投入的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的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进行评审。
2.2.2(3)
评标价
7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当投标人的偏差率为0时,投标报价C分值得满分70分;偏差率按下列规定按比例内插,最低分值为零分。投标报价C分值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70;
施工组织设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背景与目的1.本评标办法旨在明确评标的具体方法和步骤,确保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公正,最终选择到优质的合作方。

2.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各类采购项目,未在本评标办法中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执行。

二、评标标准1.评标标准分为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两个部分。

2.技术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技术实力、项目经验、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等。

3.商务评审标准主要考核投标方的价格、交付期限、售后服务等。

4.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在评标过程中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进行权重调整,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三、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单位指定,委员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负责根据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分。

3.评标委员会成员需保持独立、客观、公正,不得泄露投标方的商业秘密。

四、评标过程1.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主持,采购单位可以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

2.投标文件首先进行技术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确定进入商务评审环节的投标方。

3.商务评审环节进行价格谈判,委员会根据谈判结果进行商务评审,评分结果由委员会汇总并最终得出综合评分。

4.根据综合评分结果,评标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并提交给采购单位。

5.采购单位根据评审意见,选择排名前列的投标方开展最后的洽谈与合同签订。

五、保密办法1.评标委员会的成员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投标方信息。

2.评标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评审材料和文件应妥善保存,不得外泄。

3.评标工作结束后,评审材料和文件应进行彻底销毁或者保密存储。

六、争议解决1.评标过程中发生的争议,采购单位和投标方应协商解决。

2.若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将提交至相关法律规定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七、其他条款1.本评标办法文本如需修改,需经采购单位批准后生效。

2.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以上为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的主体文档示例,供参考使用。

根据实际情况,您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补充或删除相关条款。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政府采购招标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评审标准2.2.1 初步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2.2.3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3.1.1 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1.2(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2(.(3)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计分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两位。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投标报价基准值(计算方法同评标基准值)的20%,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三章 评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 评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3)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且不大于对应各路段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或大于对应各路段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4)确定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
1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范围:最高评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最高评标限价的100%,小于最高评标限价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2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平均值计算: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在上述确定的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上述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10)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已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意标段中投标;单独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4 由评委酌情打分 5-10 由评委酌情打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
1 入计划
6-12 由评委酌情打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
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 1 决方案
15-28 由评委酌情打分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
1 新材料应用
6-15 由评委酌情打分
危大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作
\\\ 为技术标的评分点
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3.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 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
3.3.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的;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6)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 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 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8)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 标要求的; (9)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4详细评审 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 (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3.3(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3.3(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或投标项目负责人业绩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3.3(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3.3(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合理性计算出得分E。 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4投标人得分=A+B+C+D+E。 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 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项 目 管 理 2、供应商具有中级及以上项目管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的得 1 分。
人员及技术 3、投标人具有 CCIA 认证证书得 1 分; 力量配备(5 4、有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 质量(检)员证书的每有一项得 0.5
分)
分,最高得 2 分。
(3 分) 分。
服 务 专 业 供应商或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 2017 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
化(2 分) 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证书或“守信用重合同”证书的,得 2 分
服 务 本 地 为保证售后的快捷性供应商能够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的得 2 分。提供相关资料证
售后服 化(2 分) 明
检测报告,投标文件内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所投产品制造商提供由省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成品
成品
检 测 报 告 ( 送 检 报 告 不 得 分 ), 清 单 包 含 礼 堂 椅 的 得 4 分 。 4 分 检测
投标单位需提供 2018 年以来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送检报 三、 报告
企业业绩 (4 分)
供应商能够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签订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内容与音视频 相关)采购合同金额不低于 300 万有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4 分 。(以签订合同时 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网页截图、合同、验收报告。)
技术指标 响应情况 (20 分)
供应商所投产品对照招标文件中技术指标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 20 分: 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 1 分, 扣完为止。
2.1.2 资格评审标准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资格评审相关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doc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doc
(注:以上检验报告检验类别需为抽样检验或委托抽样检验,提供检验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生产、检验设备能力
8
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电脑钻孔机、自动纵切圆锯机、封边机、长形母榫作榫机、双滚全精密涂布机、数控裁板锯、抽屉导轨门铰疲劳试验机、海绵回弹率测试仪)的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每缺一项扣1分,全部提供计8分(提供发票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不计分)。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10
投标文件没有货物说明一览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的,不计分。
所投标产品的配置、功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0分,配置不详,技术参数不清,缺漏项的,有负偏离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供应商的货物技术指标说明须附所投产品图片,未附图片的该项将计0分。
原材料和成品检验报告证明
16
3、投标人应将评分证明资料需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4、评分按百分制计分,并遵循以下计分规则:
1)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规定最低分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
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2个以上计分的,单项评分为无效分。
4、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获得“绿色之星产品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5、投标人获得“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注:以上证书要求处于有效期内。
信誉证书及客户认可
5
1.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近5年内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办公家具绿色品牌”的计2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打分制□评定分离1项目负责人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出题,题目应为两道主观题,涉及工程概况和投标技术方案。

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可采用打分制和评定分离。

1.1打分制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确定中标人候选人的方式详见前附表。

1.2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7款规定进行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家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对每个候选人的优势、风险等评审情况进行说明。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确定中标人,公布中标人的同时公示确定中标人的理由。

2.评审标准2.1形式性评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3)投标质量标准未能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4)投标报价不响应发包价的(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的项目)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人期望值的;(5)信用分未达到信用分筛选要求的(如使用)。

2.2入围筛选(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2.2.1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3资格审查2.3.1基本材料: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需在“昆山市智慧住建系统”中上传(第2-6条绿化施工及绿化养护工程可不提供),否则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分专业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3.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4.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含有效期延期一栏)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申请表;5.建造师注册证(含有效期延期一栏(如有)、增补专业一栏);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或电子证书)(含有效期延期一栏)。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续上表1. 评标方法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审查标准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所列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特许经营期限低的优先;特许经营期限相等的,评标委员会将采用抽签的办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本次评标的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 资格审查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技术标评审标准2.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商务标评审标准2.3.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3详细评审标准: 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基本程序评标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1)技术标评审(2)资格审查(3)商务标评审(4)综合得分汇总3.2 技术标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先对技术标副本进行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2.3项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2.2 所有技术标副本评审完毕后,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还原(即开启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书正本,与评审的副本文件进行对应,还原各投标单位对应的技术标副本文件)。

3.2.3 按本章第2.2.1项、第2.2.2项规定的标准对技术标正本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3.2.4 技术标副本评审结果,在标书还原之后,应不得修改。

3.2.5 若分技术标和商务标两组评委评审的,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密封,交由交易中心保存。

待商务标评审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将技术标评审结果交商务标专家进行汇总得分。

3.3 商务标评审(1)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方可进入商务标评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模板】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1项。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1、“近5年”指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2项。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注: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5.4项。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详细审查标准。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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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金寨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2018-2020年度绿化专业化养护施工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d.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县的公证机关出具,且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4)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6)报价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的3%,
(8)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人编制的所投标段的投标控制价上限。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b. 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 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减;
d.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包括工程量清单及说明、投标报价说明、计日工说明、其他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各项表格)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一份报价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四舍五入造成的误差除外)。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1)报价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价,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名称填写正确;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报价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பைடு நூலகம்写。
(2)报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业绩:5分
评标价:95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1)投标人网上报名的标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标段和投标文件所投标段一致。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d.公证书由投标人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县的公证机关出具,且原件装订在正本中。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 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
评标价Di=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Bi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2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的投标报价之外,将所有通过初步评审投标人的评标价排序,排序较高(按四舍五入,有效报价投标人数量的20%)和较低(按四舍五入,有效报价投标人数量的5%)的投标人不参与评标价计算,剩余投标人的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除高值和低值)。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承诺函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亲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 投标担保金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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