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物业公司加强安全消防措施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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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加强安全消防措施通知_物业经理人
物业公司加强安全消防措施通知
各小区管理处:
近来天干气燥,容易引发火灾。
为此,公司要求各管理处结合物业管理实际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并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特通知如下:
一、对变电房、泵房、中控室、电梯等重要部位的设施、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运行安全和使用。
二、对消防措施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并做好防范工作,确保楼道通畅,无易燃物品的大面积堆放。
三、食堂要对燃气、电器等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四、有电梯的楼宇,对电梯进行设备设施检查和维护,确保电梯运行正常,确保小区的环境和业主生活的安全。
五、如发现小区住宅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和相关人员,并督促及时整改,确保小区的安全,并将处理流程备案留档。
六、管理处根据小区实情对其他有关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和采取相应措施,并记录在案,必要时做到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上海E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通过消防宣传,能扩大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基础知识在社会的普及,能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预防火灾、扑救火灾和逃生自救等能力,能提高消防部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能有效地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
通过消防宣传,能有力地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单位对消防工作的关心、重视、理解、支持和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范文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严密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局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值班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局机关办公大楼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局机关各科室共同负责,局机关各科室主要领导是本部门防火防盗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用电安全意识,不得擅自安装或改变办公室内电源线路,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下班后要关闭电灯、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切断办公室电源。
发现电器设备或线路故障,要立即关闭电源,并及时向局办公室反映。
三、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发现办公大楼有异味或不明气体烟雾,要及时报告部门领导并通知办公室。
四、加强用电管理,局办公室不定期巡查各办公室用电情况,发现违规用电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状况,确保完善完好。
不得在楼梯、过道和疏散通道(尤其是消防栓及灭火器材前)堆放杂物,随时保持应急通道通畅。
五、加强机关治安防范,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重要文件,做到人走门关窗闭。
涉密文件按相关保密制度管理,现金按财务制度管理,个人财物自行负责。
六、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来人来访登记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要按照值班时间坚守岗位,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登记,有特殊情况可进行调班并向办公室备案,不得漏岗。
七、严格责任追究。
工作人员因疏忽大意或违反相关规章制度,造成用电事故、引发火灾,导致国家财物损毁、文件丢失或其他损失的,按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八、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通知制定本部门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安全无事故。
关于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
关于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
各位领导、同事们:
最近,全国范围内多起火灾事件的发生引起了广泛关注。
为进一步
加强我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现就
加强防火安全工作发出通知。
一、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1. 安排专人负责每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2. 针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
3. 组织演练灭火、逃生等应急预案,加强员工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
二、检查消防设施使用情况
1. 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有效;
2. 检查安全门、疏散通道能否正常开启,并设置指示标识;
3. 检查供电线路、明火等使用情况,禁止乱拉乱接电线、乱堆杂物,同时禁止在办公室使用明火。
三、加强单位与周边单位合作
1. 与附近单位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开展防火安全工作;
2. 加强对周边消防资源的调查掌握,确保在突发火灾时能够快速响应。
同时,我们也提示每一位员工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不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扔烟蒂,并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培养。
以上是加强防火安全的通知,请各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切实落实好相关工作,防范于未然。
如有任何防火安全问题,请及时向消防部门反映。
此致
敬礼
XX公司。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正文:---------------------------------------------------------------------------------------------------------------------------------------------------- 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为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现就加强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公共娱乐场所所在建筑必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严禁违法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
二、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出口数目、疏散宽度和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安全出口处不得设置门槛、台阶;疏散门应向外开启,不得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和侧拉门;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营业时必须确保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阻塞。
三、公共娱乐场所内必须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的地面上应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公共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和危险物品仓库;不得在居民住宅楼内改建公共娱乐场所,商住楼内的公共娱乐场所与居民住宅的安全出口应该分开设置。
五、公共娱乐场所必须加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不得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电线。
演出、放映场所的观众厅内禁止吸烟和明火照明,禁止燃放焰火、冷焰火、烟花爆竹等。
六、公共娱乐场所严禁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在营业时,不得超过额定人数。
休息厅、录像放映室、卡拉OK室内应设置声音或视像警报,保证在火灾发生初期,将其画面、音响切换到应急广播和应急疏散指示状态。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10.21•【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物业服务企业、各区建设局:2021年10月12日17时许,思明区梧村街道罗宾森小区二期三号楼1905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32平方米,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10月14日凌晨,台湾高雄城中城大厦发生火灾,截止目前,已造成46人死亡、41人受伤。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保持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高压态势,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确保全市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要切实履行属地日常监管职责,摸清辖区物业服务项目,特别是物业服务区域内高层建筑(10层以上或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及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超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掌握项目底数清单;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隐患清单,及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消防主管部门;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无法及时整改的,要做好应急措施,同时报告消防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并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物业企业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履约履则到位。
二、明确重点,突出问题。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共有部位、公共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紧盯小区共用消防设施、消防车通道、消控室管理、电动车火灾防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整治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范文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大家好!近期发生的一系列火灾事故提醒我们,消防安全工作对于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为此,我们特别发出本通知,希望每位员工都能积极参与和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公司的安全和稳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
1. 所有员工都应该认识到消防安全是每个人的责任。
请大家牢记消防安全法规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并且遵守消防安全要求。
2. 所有员工都应该积极参与消防演练和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消防设施保养
1. 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消防设施的日常保养、检查和维修,保证其正常运行状态。
2. 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定期的消防设施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逃生的路线和操作流程。
3. 请各部门负责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消防器材,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和更新。
三、火灾防控
1. 请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2. 请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员工的电器设备使用安全,定期检查电路和插座,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3. 请各部门负责人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醒员工禁止在公司内部吸烟和乱丢烟蒂。
四、紧急情况应急响应
1. 发生火灾或其他紧急情况时,请确保员工按照应急预案迅速有序撤离。
2. 请各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并
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以上是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希望全体员工都能共同努力,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谢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
公司管理团队
日期:YYYY年MM月DD日。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消防安全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到企业的稳定发展和社会的和谐安宁。
为了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消防安全意识1、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火灾无情,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
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消防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知识、灭火逃生技能等,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使消防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1、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完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3、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格局。
三、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管理1、配备齐全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
2、定期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3、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堆放杂物、停放车辆等,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四、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安全等。
关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现就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1. 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2. 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即各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做到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3.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1. 加强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3.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4. 严禁在禁火区内使用明火,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5. 严格用电安全管理,确保用电安全。
四、应急处置,提高应对能力1. 制定和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确保火灾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五、宣传教育,营造氛围1. 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
请各部门、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单位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通知。
XX单位年月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了加强我们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生命财产的
安全,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现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下消
防安全管理规定:
1.备案登记
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完成消防安全备案登记。
请每位
员工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包括住址、联系方式和紧急联系人信息。
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到员工。
2.安全检查
每周一次,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进行公司内部的消防安全检查。
员工应积极配合,配合领导和消防安全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并积极
整改问题。
3.消防器材检查
每月一次,由专业消防人员对办公区域的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确保其完好有效。
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4.消防演练
每季度一次,由消防安全小组组织全体员工进行消防演练。
演
练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疏散逃生等。
请员工认真参与,提高自
身的应急反应和自救能力。
5.消防知识培训
定期组织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希望员工能主动学习相关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6.安全隐患报告
如发现公司内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及时向消防安全小组或办
公室进行报告。
我们将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员工安全。
请广大员工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公司领导班子
日期:___年MM月DD日。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精选12篇)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精选12篇)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精选12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通知,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强消防安全的通知篇1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我镇消防安全保障能力,为“平安桥头”建设筑牢消防安全基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经镇政府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作出如下决定:一、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防安全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近年来,全镇消防安全总体虽然平稳,但客观形势仍然严峻,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尚未健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还未有效构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火灾防控基础依然较弱,消防工作总体上滞后于经济发展和城镇建设步伐。
对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所)必须充分认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不断完善消防工作格局;坚持部门依法监管,全力构建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坚持单位全面负责,稳步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改进消防安全社会管理服务;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到2015年底,“十二五”时期消防发展规划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有效建立,基本实现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匹配的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体系(一)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行政责任体系。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8•【字号】济政字〔2021〕42号•【施行日期】2021.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2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8日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山东省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省政府令第313号)、省应急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切实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济宁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一)强化单位主体责任。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是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主动消防”意识,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场所消防安全全面负责。
要健全消防工作组织机构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细化明确人员职责。
要加强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承诺制度和“10.30.60”应急处置机制,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关于下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下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部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的要求,为了加强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向各部门下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现将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消防安全责任1.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的主体责任,并将此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
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各部门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岗位人员,确保每个岗位都有足够的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且需定期进行职责交接和培训,保证岗位人员熟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各部门负责人要配备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栓等,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以保障设备的可用性。
二、消防安全设施1.各部门要按照消防安全规定,合理设置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确保员工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安全撤离。
2.各部门要按照规定设置消防设备,如火灾报警器、消防喷淋系统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各部门要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的畅通,不得存放杂物或堆积物品,以免影响疏散通道的使用。
三、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1.各部门要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演练中要模拟火灾事故的发生情况,进行撤离和灭火等应急处理,以便员工在实际火灾中能够做出正确的反应。
2.各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员工的应急职责和应对措施,确保在火灾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3.各部门要加强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要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消防知识考试,确保员工的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四、消防安全检查1.各部门要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的畅通情况等。
2.各部门要建立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设备的维护和检查情况,以便随时查阅和核实。
3.各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接受监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08•【字号】浙政办发〔2016〕5号•【施行日期】2016.0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地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部署工作措施,与火灾隐患突出、形势严峻的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将部门履职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落实消防安全综合协调责任,制订完善成员单位职责规定,加强组织协调、考核指导和督促检查。
教育、民政、建设、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等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所属单位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培训、先进适用消防安全技术推广、消防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要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作为日常监管、招标投标、用地审批、银行贷款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要通过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提交消防安全承诺书、公示消防安全规定等措施,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完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检查,加大消防安全投入,提升消防安全本质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单位:各单位要深刻认清当前消防安全严峻形势,汲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确保集团公司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根据集团公司领导的指示,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现将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重点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依据《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明确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及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职责,并应在合同中约定具体内容,保证各方依法依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到位,确保高层建筑消防绝对安全二、严格落实《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时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对照《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部5号令)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
按时报送《高层建筑台帐及隐患清单》和月度工作总结。
三、对高层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其管理单位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显著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
对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
禁止使用易燃、可-1-燃材料;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禁止在外墙动火用电。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灭火救援窗、灭火救援破拆口、消防车取水口、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常闭式防火门等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
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卷帘下方还应当在地面标识出禁止占用的区域范围。
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实施消防演练,及时检验、修订预案的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及时精准处置。
六、做好高层建筑每日防火巡查,消控室24小时持证值班值守,加强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附件:参考资料--外墙保温和高层逃生-2-附件:参考资料1.保温板是什么?外墙外保温技术在20世纪40年代起源于欧洲,首先在瑞典和德国开始应用,至今已有几十年的历史。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单位:为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安全,现就加强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办公场所用电安全1、手机、充电宝等设备在充电时,要放置在桌面等明显位置,外出或下班前,要及时切断电源。
烧水壶等电器设备应在公司规定的地点使用。
2、办公场所禁止私接电源,严禁使用电暖器大功率电器。
多个电器共同使用的插座、插排,要防止超负荷引起火灾。
下班时或较长时间离开岗位时,要及时关闭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电源,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一旦发现电源、电线、电器设备发生故障,要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及时报专业电工维修。
3、员工下班前关闭本岗位及自己所在位置公共办公区域的所有电源开关,消除可能带来的隐患。
4、办公室所有电气设备的修理和更换,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随意修理和更换。
二、办公场所消防安全1、消防设备设施保持备用状态。
定期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给水系统、消火栓、灭火器配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防火门和防火卷帘开展检查、维护,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2、疏散通道畅通。
不得圈占、封堵前室、楼梯间等公共疏散通道,不得在公共疏散通道上堆放杂物。
3、严控易燃易爆品进入办公区。
工位、会议室等场所严禁吸烟。
禁止将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办公区域内。
4、熟悉通道、定期演练。
员工要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技能,并积极参加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定期自查、消除隐患。
定期对办公区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请高度重视办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认真、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制定、完善办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执行。
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适时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持续加强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公场所消防安全。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致:全体员工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近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也提醒我们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实施。
为确保公司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公司决定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特发此通知,请各位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要求:一、消防设备维护与检修1. 所有消防设备必须按时进行维护和检修,并确保其完好无损、正常可用。
负责消防设备维护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2. 每个工作区域和楼层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的灭火器,并摆放在易于寻找和取用的位置。
3. 在公司大楼内设置避难通道标志和应急疏散标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4. 应每季度组织一次灭火器使用演练,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正确使用灭火器的方法,并了解火灾逃生的基本流程和技巧。
二、电气设备和用电安全1. 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确保公司内的电气设备安全可靠,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使用电气设备时应严守操作规程,禁止使用损坏或有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
离开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时,一定要关掉电源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3. 使用电源插座时,不得在同一插座上连接过多的电器设备,以免造成电线过载引发火灾。
4. 对于电器故障或异常情况,需要及时报修或向电工求助,切勿擅自进行操作或修理。
三、加强火灾预防与应急准备1.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参加举行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基本的消防知识和技能。
2. 不得在办公场所或工作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特别是取暖、烹饪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并保证设备安全和周围环境干净整洁。
3.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加强员工的火灾逃生技巧和应急反应能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 各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员工按照公司规定和操作流程进行工作,切勿擅自改变或忽视任何与消防安全相关的规定。
本次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务必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要求,并与其他同事一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据媒体报道,5月29日、5月30日未央区泰和居小区和雁塔区海伦国际小区相继发生高层住宅火灾,造成3人死亡和严重财产损失,加之端午节假期临近,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责任,按照部、省、学校以及消防救援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要认真对照5月19日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陕西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则(试行)》(陕教〔2022〕23号),锁紧消防安全工作责任链条,逐条对标落实,坚决做到消防安全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把安全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抓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单位要加强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大学生活动中心、高层建筑、施工工地、燃气和配电设施等场所,要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动车及电瓶室内充电和飞线充电、违规使用明火、消防设施器材故障、疏散通道堵塞封闭、消毒酒精和易燃易爆物品违规使用及存储等问题,针对排查出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置。
三、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导致群死群伤。
校内各高层建筑主管和使用单位要清醒认识火灾隐患的严峻性,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严禁在建筑物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走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严禁在建筑内管道井(各类电井、水井)、配电间存放可燃杂物。
严禁地下室违规办公、科研、住宿。
严禁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避难层(间)内堆放物品影响疏散。
严禁占用、封闭、堵塞安全出口和公共走道等。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知
各相关部门、全体员工: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2. 公司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公司全体员工应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1.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3. 公司设立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自觉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后,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公司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公司每月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2. 各部门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办公室,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六、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损坏。
3. 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七、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
2. 报警后,相关部门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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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由于10月11号石景山区失火事故,引起我公司对消防安全的特别重视,为规避消防隐患,加强消防意识,望各项目部严格执行下列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
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
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
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
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
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东兆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2013-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