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已成维权范本
知识产权维权协议书范本
知识产权维权协议书范本知识产权维权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联系人:电话: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联系人: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个人,依法享有某项知识产权;2. 乙方存在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侵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3. 甲、乙双方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保密条款1. 乙方保证对甲方提交的知识产权相关资料进行严格保密,不得将其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第三方。
2. 协议解除或履行终止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使用、披露或转让任何与甲方知识产权相关的资料或信息。
二、侵权停止及赔偿1. 乙方同意立即停止一切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制造、销售、传播等;2. 乙方应立即销毁、删除与甲方知识产权相关的侵权产品、宣传材料、广告等;3.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侵权损失、赔偿金等相关费用,具体数额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整体解决方案1. 乙方同意配合甲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继续侵权;2. 如果乙方发现第三方也存在对甲方知识产权的侵犯行为,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法律行动。
四、协议解除1. 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解除本协议:(1)对方丧失提供协议约定服务的资格;(2)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导致对方无法履行本协议;(3)其他双方协商一致认为需要解除本协议的情况。
2. 协议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
五、争议解决1. 双方因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时,应提交申请到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解决。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2.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日期:。
知识产权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生产新型电子产品的企业。
2018年,科技公司研发出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电子设备,并申请了发明专利。
该专利于2019年获得授权,专利号为ZL201810XXXXXX。
此后,科技公司开始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子设备。
与此同时,另一家名为“创新电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电子”)也生产和销售类似的新型电子设备。
经过市场调查,科技公司发现创新电子的设备与其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于是,科技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创新电子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判断创新电子的产品是否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确定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给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3. 判定赔偿金额。
三、法院审理1. 专利权侵权认定法院首先对科技公司的专利权进行了审查。
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
在本案中,科技公司的专利权利要求书明确了其专利产品的技术特征,包括结构、功能、技术效果等。
法院经审查认为,创新电子的产品与科技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性,包括关键部件的设计、功能实现等方面。
因此,法院认定创新电子的产品侵犯了科技公司的专利权。
2. 经济损失认定法院认为,由于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科技公司的产品销售受到了影响,市场份额下降,因此科技公司遭受了经济损失。
法院要求创新电子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其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科技公司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科技公司的经济损失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1)因市场份额下降导致的销售收入减少;(2)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研发成本;(3)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市场推广成本;(4)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维权成本。
3. 赔偿金额确定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在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1)科技公司的专利权价值;(2)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对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3)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4)创新电子的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
保护知识产权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在市场竞争中,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时有发生。
本文将以某科技公司专利侵权纠纷案为例,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于2016年研发了一款名为“智能移动电源”的产品,并申请了实用新型专利。
该专利于2017年获得授权。
2018年,原告发现被告公司(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同类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之处,涉嫌侵犯其专利权。
三、诉讼过程1. 调查取证原告在发现被告侵权后,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被告产品的外观图、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
同时,原告委托专业机构对被告产品进行了技术鉴定,证明被告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存在相同的技术特征。
2. 提起诉讼2018年6月,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3.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辩称其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存在差异,不属于侵权行为。
4. 裁判结果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体现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在市场竞争中,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防止他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
2. 专利侵权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包括: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与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比,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在本案中,被告产品与原告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因此构成侵权。
3. 诉讼程序及证据收集本案中,原告在诉讼过程中收集了大量证据,包括外观图、宣传资料、销售记录等,为法院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
企业在遭遇侵权时,应积极收集证据,为诉讼提供依据。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被告:某手机品牌(以下简称“手机品牌”)原告科技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手机操作系统研发的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被告手机品牌是一家知名手机生产企业,其生产的智能手机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知名度。
2018年,原告科技公司发现被告手机品牌生产的智能手机涉嫌侵犯其知识产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是否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2. 如果侵权成立,被告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三、法院判决1.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侵犯了原告科技公司的知识产权。
2. 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四、案件分析1. 知识产权侵权认定本案中,原告科技公司主张其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包括手机操作系统、手机应用程序等。
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涉嫌侵犯原告的知识产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手机操作系统:原告科技公司的手机操作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而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使用了与原告系统相似的界面和功能,涉嫌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手机应用程序:原告科技公司研发了多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手机应用程序,而被告手机品牌的智能手机涉嫌使用了原告的部分应用程序,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 侵权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侵犯其著作权。
本案中,被告手机品牌未经原告科技公司许可,在其智能手机上使用了原告的知识产权,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被告手机品牌的侵权行为给原告科技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案例启示1. 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请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
2. 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
专利侵权的法律规制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力度不断增强。
然而,专利侵权现象也日益突出。
本文以一起智能手表专利侵权案为例,探讨专利侵权的法律规制。
二、案件概述原告:A公司,一家专注于智能穿戴设备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
被告:B公司,一家电子产品制造商。
案情:A公司于2010年研发出一款名为“智能手表”的专利产品,并于2011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2016年,A公司发现B公司生产的某款智能手表与其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法院审理过程1. 被告答辩B公司辩称,其生产的智能手表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一定差异,不属于侵权行为。
同时,B公司还表示,其产品在市场上具有竞争优势,若停止销售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 法院调查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涉案产品进行了技术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B公司的智能手表在技术特征上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属于侵权行为。
3. 法院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法院判决B公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
四、案例评析1. 专利侵权的认定本案中,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B公司的智能手表与A公司的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构成侵权。
这表明,在专利侵权案件中,法院主要从技术特征上进行判断。
2. 专利侵权的法律规制(1)专利权人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本案中,A公司作为专利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2)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法院判决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体现了法律的规制作用。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简洁范本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案例分析简介案例一:专利侵权案在某个科技公司的研发中心,一名员工设计了一种新型方式配件并申请了专利。
该配件具有独特的设计和创新的功能,很快受到市场的欢迎。
不久后,公司发现市面上出现了与他们专利配件相似的产品,明显是侵权行为。
该案例中的侵权行为对公司的创新动力和商业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
公司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通过起诉侵权者来维护其创新成果和市场地位。
案例二:商标侵权案某个品牌在市场上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声誉,其商标广告语“让世界更美好”被认为是其独特的品牌标识。
不久前,另一家公司在其产品的广告上使用了类似的标语,明显是侵犯了该品牌的商标权。
该案例中的商标侵权行为不仅使品牌的形象受损,还可能导致消费者对该品牌产生混淆和误认。
该品牌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标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案例三:版权侵权案某个作家出版了一本畅销的小说,享有很高的声誉和盈利,不久前,他发现有人在网络上免费传播了他的小说的电子版,严重侵犯了他的版权。
该案例中的版权侵权行为不仅让作家的劳动成果无偿传播,还使他失去了销售图书的收入。
该作家决定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版权,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影响与解决办法这些案例的发生给相关企业和个人带来了严重的损害,对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形成了巨大的威胁。
针对这些问题,社会各界需要共同努力寻找解决办法。
,政府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的宣传和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意识,减少侵权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快速有效的维权途径,为侵权方和被侵权方提供公正的解决渠道。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全球知识产权的利益。
,知识产权案例的发生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大隐患,对企业和个人的创新和经济利益造成了严重的威胁。
只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行为的打击,才能为创新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建筑法律知识产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行业呈现出蓬勃生机。
在此背景下,建筑设计公司的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日益增强。
然而,建筑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某建筑设计公司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为例,探讨建筑法律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
二、案情简介原告:某建筑设计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案由:著作权侵权事实与理由1. 原告设计了一款具有创新性的建筑方案,并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
2. 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开发的项目中使用了与原告著作权登记的建筑方案相似的建筑设计。
3.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1. 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2. 法院认为,原告所拥有的著作权合法有效,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开发的项目中使用了与原告著作权登记的建筑方案相似的设计,构成对原告著作权的侵犯。
3.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1. 著作权保护的范围本案中,原告所拥有的著作权为建筑方案的著作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建筑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包括建筑作品的原创性设计、结构、功能、材料等方面的表现。
因此,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开发的项目中使用了与原告著作权登记的建筑方案相似的设计,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在其开发的项目中使用了与原告著作权登记的建筑方案相似的设计。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作品,均构成侵权行为。
因此,被告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
3. 赔偿责任的承担本案中,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权利人的损失。
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
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正文】委托律师代理知识产权维权范本尊敬的律师先生/女士:我(以下简称“委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就我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特此委托贵所的律师(以下简称“代理律师”)代为处理。
我相信贵所在知识产权领域拥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水平,能够为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一、委托事项根据我方的要求,请代理律师协助我方进行以下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的处理:1. 与他方进行谈判,寻求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方式。
2. 如果谈判不成功或不适用于该纠纷的情况下,代表我方向有关国家机关递交合理的请求,保护我方知识产权。
3. 代表我方提起诉讼,对侵犯我方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起诉。
4. 协助我方参与仲裁程序,维护我方知识产权权益。
5. 受理和代理我方关于上述事项的其他合法要求。
二、委托范围1.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参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仲裁、司法、行政和其他相关程序。
2.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在各级法院和仲裁机构提起或进行诉讼、仲裁,并进行相关的辩护和答辩。
3.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我方参加各级法院审理中的法庭调解和和解。
4. 委托期限从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生效,直至委托事项结束。
三、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1. 委托方有权根据自身情况要求代理律师就知识产权维权事项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
2. 委托方有义务向代理律师如实提供与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相关的全部材料和信息,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3. 委托方有权收到代理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并要求代理律师就案件的进展及时向其通报。
四、代理律师的权利和义务1. 代理律师有权就知识产权维权事项向委托方提供咨询和法律意见,并保证其准确、全面。
2. 代理律师有权代表委托方进行有关知识产权维权事项的诉讼、仲裁和其他法律程序。
3. 代理律师有义务保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其知识产权。
4. 代理律师有义务将案件的进展及时向委托方通报,并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提供案件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被告: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原告某科技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0年,原告研发了一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音响产品,并于2011年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
2016年,原告发现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与其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遂向被告发出停止侵权及赔偿损失的书面通知,但被告未予理睬。
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2. 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三、法院审理1.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拥有的发明专利权合法有效,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在技术特征上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
2. 若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如下:(1)被告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犯原告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件评析1. 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原告某科技公司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积极维权,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法律法规中的地位和重要性。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鼓励创新,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本案中,被告生产的某型号智能音响产品在技术特征上与原告的专利产品存在高度相似,侵犯了原告的发明专利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格依法审查,确保了判决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侵权人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案中,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充分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五、启示1. 企业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申请和注册,提高自身竞争力。
知识产权法律维权协议(范本)
知识产权法律维权协议(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1.甲方是以下知识产权(以下简称“标的知识产权”)的合法拥有者:(请列举具体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2.乙方是一家具备专业知识产权法律维权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愿意为甲方提供维权服务。
3.双方为了更好地维护标的知识产权,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内容:1. 服务范围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1.1 对标的知识产权进行法律分析,评估侵权风险;1.2 协助甲方制定维权策略;1.3 代理甲方处理知识产权维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起诉、应诉、调解、仲裁等;1.4 提供与知识产权维权相关的法律咨询和培训。
2. 服务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除非一方提前终止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____年。
3. 费用3.1 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所需费用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4. 支付方式4.1 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的方式为:____期支付。
4.2 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用时,应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
5. 保密条款5.1 除非依法应当向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提供本协议外,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5.2 乙方应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6. 终止和解除6.1 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6.2 双方同意提前终止或解除本协议的,应书面通知对方。
7. 违约责任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8. 争议解决8.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抄袭法律维权成功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抄袭现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然而,抄袭事件依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介绍一起抄袭法律维权成功案例,旨在为广大原创者提供借鉴,共同维护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公平正义。
二、案例简介2018年,某知名作家甲创作了一部小说《梦想之城》,经过精心打磨,该小说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口碑。
然而,在小说出版后不久,甲发现某出版社未经其授权,擅自出版了名为《梦想之城》的抄袭作品,严重侵犯了甲的著作权。
甲遂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抄袭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三、案件经过1. 调查取证甲的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抄袭作品与甲的小说在情节、人物设定、语言表达等方面高度相似,涉嫌抄袭。
2. 案件审理甲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抄袭作品的比对材料、甲的小说作品等。
法院经审理,认定抄袭作品侵犯了甲的著作权,构成侵权。
3.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抄袭者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作品,并赔偿甲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抄袭行为认定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抄袭行为是指未经他人许可,以剽窃、篡改、仿制等方式使用他人作品的行为。
本案中,抄袭作品与甲的小说在情节、人物设定、语言表达等方面高度相似,属于明显的抄袭行为。
2. 损害权益抄袭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创者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经济损失:抄袭者未经授权使用原创作品,导致原创者无法获得应有的收益。
(2)名誉受损:抄袭作品的质量往往低于原创作品,损害了原创者的名誉。
(3)创作动力下降:抄袭现象的存在,使得原创者面临更大的创作压力,可能导致创作动力下降。
3. 维权途径原创者发现抄袭行为后,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与抄袭者协商解决:通过沟通,要求抄袭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2)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法律责任。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共5篇)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共5篇)第一篇: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检发布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涉及专业领域,专业性强,检察机关在事实认定、收集固定证据、政策把握等方面较一般案件难度偏大。
2015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4年度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为此类案件竖立标尺。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发布的10起案件中有3起通过淘宝销售,利用网络售假犯罪多发。
典型案例一:段新苗侵犯商业秘密案事实:被告人段新苗在江苏南京三超金刚石工具公司任职期间,获取该公司已采取保密措施的商业秘密。
2011年,段新苗以技术入股的形式,与他人成立南京万牙索材料科技公司,获取该公司40%的股份,违法获利1092万余元。
评析:2013年6月,检察院以段新苗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注重就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听取权利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意见,通过到权利单位现场走访,实地了解生产经营状况,对案件中的技术性问题形成了直观认识,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典型案例二:周志全等7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2008年3月,被告人周志全注册成立北京心田一品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思路高清网站。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会员制的方式将3万余个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电影、电视、音乐等作品以种子文件的形式上传至论坛,并通过淘宝网店予以销售。
评析:2014年2月,检察院对周志全等7人提起公诉。
将种子文件上传至互联网供注册会员下载被追究刑事责任,在国内尚属首例。
办案之初,为准确适用法律,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版权执法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从刑事司法角度提出收集证据的注意事项,确保了行政执法机关收集的证据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使用。
典型案例三:同伟图文公司、何爱伟等3人侵犯著作权案事实:被告人何爱伟是上海惠生图文设计制作室经营人,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从网络上下载《之江新语》、《摆脱贫困》等电子版书籍或购书拆装,并通过他人和其本人的身份证件在淘宝网上注册的“惠生图文”、“上海复旦网上书店”淘宝网店,以低于市场售价的价格进行销售。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及解决方案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及解决方案一、案例一:商标侵权。
1. 案例详情。
有个小公司叫“酷爽”饮料公司,他们生产了一款名为“酷爽”的饮料,从包装到商标标识都和知名大品牌“冰爽”特别相似。
“冰爽”饮料那可是家喻户晓,瓶子的形状、商标的字体颜色,“酷爽”都有抄袭的嫌疑。
结果呢,“冰爽”公司发现后就不乐意了,这可是严重影响他们的市场份额和品牌形象啊。
2. 解决方案。
“冰爽”公司收集了证据。
他们派人去各个超市、小卖部买了“酷爽”饮料,还把货架上的摆放情况拍照留存,这些都是侵权的证据。
然后呢,“冰爽”公司没有直接和“酷爽”公司大打出手,而是先给“酷爽”公司发了一封律师函。
律师函里明确指出他们的侵权行为,要求“酷爽”公司停止生产和销售侵权产品,并且赔偿损失。
如果“酷爽”公司收到律师函后还不改正,“冰爽”公司就可以向法院起诉。
在法院诉讼过程中,“冰爽”公司凭借之前收集的证据,很有可能胜诉。
法院可能会判决“酷爽”公司赔偿“冰爽”公司的经济损失,这个损失包括“冰爽”公司因为“酷爽”侵权产品而减少的销售额、为调查侵权行为花费的费用等等。
而且法院还会要求“酷爽”公司停止侵权行为,销毁所有侵权的包装和产品标识。
二、案例二:著作权侵权。
1. 案例详情。
有个小网红叫小美,她特别喜欢拍搞笑短视频。
有一天,她发现自己拍的一个超级搞笑的短视频被另外一个网红大强原封不动地搬到了自己的账号上,还说是自己创作的。
小美那个气啊,这可是她辛辛苦苦想创意、拍摄、剪辑出来的作品。
2. 解决方案。
小美首先要做的就是证明这个作品是自己的。
好在现在网络平台都有记录,她可以拿出自己的创作过程记录,比如拍摄的素材、剪辑的时间线等。
然后呢,小美向大强所在的短视频平台投诉。
平台收到投诉后,会对大强的视频进行审核。
如果确认是侵权,平台会要求大强删除视频,并且可能会对大强进行处罚,比如限制他的账号流量或者降低他的账号信用等级。
如果小美觉得这样还不解气,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大强。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典型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咱就来讲讲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的典型案例。
你想想看啊,要是有人偷了你辛辛苦苦想出来的点子,就像你精心培育的花朵被人连盆端走,你气不气?比如说,老王开了个小公司,研发了一项特别牛的技术。
嘿,这时候就有不良商家眼馋了,直接照搬过去用。
这就好比别人把老王的宝贝孩子给抢走了一样,能不难受吗?
但老王可没坐以待毙,他赶紧找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帮忙。
人家那专业团队一来,就开始调查取证,哇,那认真的劲头,比警察叔叔查案还厉害!然后呢,就和那不良商家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战斗”。
这中间的过程可不容易啊,就像爬山一样,一步一步都得小心翼翼。
老王心里那个急啊,担心自己的心血就这么白费了。
但维权援助的工作人员给他打气,说:“别怕,我们和你一起战斗!”这给老王吃了一颗定心丸。
经过漫长的斗争,最后终于胜利啦!老王开心得像中了大奖一样。
这个案例不就是很典型吗?它告诉我们,知识产权可不是闹着玩的,一旦被侵犯了,就得像老王一样勇敢地去维护。
大家看看,要是没了知识产权维权援助,那好多人的努力不就白费了吗?那些抄袭的人不就更加肆无忌惮了吗?所以说啊,我们都得重视知识产权,都得支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
这样,才能让那些真正有创意、有才华的人得到保护,才能让我们的世界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千万别小看了这一点,这可是关乎我们每个人的未来啊!。
法律专利案例(3篇)
第1篇案情简介:某生物科技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一家专注于生物科技研发的企业,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
其中,一项名为“新型抗癌药物及其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专利号:XXXXXX)是该公司的核心专利之一。
该专利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在全球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市场前景。
某医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知名医药企业,主要从事抗癌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被告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况下,生产并销售了一种与原告专利技术相似的抗癌药物,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案件经过:1. 侵权行为发现:原告通过市场调查发现,被告生产的抗癌药物与自己的专利技术高度相似,遂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
2. 律师调查取证:律师通过购买、检测等方式,收集了被告产品的样品,并与原告的专利技术进行了比对分析,确认被告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3. 提起诉讼: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4. 法院审理:法院受理了本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案件焦点:本案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被告的产品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2. 原告的经济损失如何确定;3. 被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法院判决:1. 侵权认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专利技术在技术特征上存在高度相似性,构成专利侵权。
2. 经济损失确定: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结合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持续时间、侵权产品的销售量等因素,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XXX万元。
3. 法律责任: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销毁侵权产品;同时,被告还需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支付赔偿金。
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专利侵权纠纷案,涉及专利权的保护、经济损失的确定以及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等问题。
1. 专利权的保护:本案中,原告的专利技术具有显著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为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
然而,被告未经许可擅自生产、销售与原告专利技术相似的产品,侵犯了原告的专利权。
知识产权法律案例及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仍然屡见不鲜。
本文将以某公司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案为例,对知识产权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服装生产与销售。
2010年,该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与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进行销售。
被侵权方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三、案件审理过程1. 被告答辩某公司答辩称,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的标识与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系偶然巧合,且公司并未将侵权标识作为商标进行宣传。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2.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某公司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与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已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因此,法院判决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四、案例分析1.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某公司侵犯知名品牌商标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被侵权方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旨在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对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行为是否发生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2)侵权行为是否使用了与被侵权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3)侵权行为是否具有误导消费者的可能性。
在本案中,某公司在其生产的服装上使用与知名品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已符合上述商标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
3.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法律知识产权侵权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A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被告:B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案由: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一、案情经过A公司是我国一家专业从事手机应用软件研发、推广和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
该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名为“一键修车”的手机应用软件,并于2017年取得了国家版权局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该软件通过智能识别车辆故障,为车主提供便捷的维修服务。
2018年5月,A公司发现B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网站上擅自发布了与“一键修车”软件功能高度相似的软件“快修车”。
A公司认为B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软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查明,A公司所拥有的“一键修车”软件著作权合法有效,B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网站上擅自发布与“一键修车”软件功能高度相似的软件“快修车”,侵犯了A公司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B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对A公司软件著作权的侵犯。
据此,法院判决:1. B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其网站上“快修车”软件的相关内容;2. 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人民币10万元;3. 案件受理费由B公司承担。
三、案例分析本案中,A公司作为“一键修车”软件的著作权人,其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保护。
B公司在未经A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复制、传播A公司的软件,侵犯了A公司的著作权。
1. 著作权侵权认定本案中,法院认定B公司的行为构成著作权侵权的主要依据有:(1)B公司未经A公司许可,擅自复制、传播A公司的软件;(2)B公司所发布的“快修车”软件与A公司的“一键修车”软件功能高度相似,属于对A公司软件的实质性模仿;(3)B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拥有“快修车”软件的著作权。
2. 著作权侵权赔偿本案中,法院判决B公司赔偿A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万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典型案例范文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典型案例范文
在某国家,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旨在为
企业和个人提供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
该中心通过建立在线知识
产权咨询平台、举办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提供知识产权检索和分析
服务等方式,为社会各界提供了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支持。
其中,中心为一家小型创新型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咨询服务。
该企业在研发新产品时遇到了专利申请和侵权问题,通过中心提供
的咨询服务,企业成功地申请到了相关专利,并得到了侵权案件的
支持和解决方案。
这不仅帮助企业保护了自身的创新成果,还提高
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另外,该中心还与多家大学合作,共同开展知识产权培训课程,培养了一批懂得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的专业人才。
这些人才的培养
不仅提高了社会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也为企业提供了更
多的专业支持和合作机会。
此外,该中心还建立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平台,通过信息共享
和交流,提高了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的意识,促进了知识产
权的创造、保护和运用。
综上所述,该国家政府设立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通过多种方式为社会提供了全方位的知识产权服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这个案例充分展示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和有效性,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知识产权起诉状范本
知识产权起诉状范本
【正文】
原告:张三
被告:李四
一、案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相关规定,原告张三就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一事,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并追究被告李四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原因及事实描述
1. 原告张三为某科技公司的创始人和首席技术官,对某项技术具有独特的创新和研发能力,已获得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2. 被告李四为某竞争公司的职员,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原告张三拥有的知识产权。
3. 原告张三已保留了充分的证据,包括专利文件、技术报告、合作协议等,以证明其创新成果的真实性和原创性。
4. 被告李四非法获取并使用了原告张三的专利技术,未获得原告的授权和许可。
三、请求判决事项
根据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原告张三请求法院判决如下:
1. 确认原告张三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权益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判决被告李四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立即停止对原告张三的技术知识和创新成果的使用、开发、生产、销售等一切侵权行为。
3. 裁定被告李四向原告张三赔偿经济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4. 裁定被告李四公开道歉,恢复原告张三的良好声誉。
5. 其他必要的法律救济。
四、证据目录
1. 原告提供的专利证书和其它相关文件(见附件1)
2. 原告提供的技术报告与研究成果(见附件2)
3. 原告提供的与被告的合作协议及邮件往来(见附件3)
4. 其他相关证据(见附件4)
五、诉讼请求
原告张三请求法院依法判决以上事项,并按法定程序进行判决及执行。
特此申请。
原告:
日期: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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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创新性案件多涉前沿问题
本报记者 李娜 在第十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 之际,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江苏省苏州市 首 次 公 布 今 年 开 始 评 选 的 2012 年 中 国 法 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创新性案件, 正 好契合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 “创造力: 下一 代” 的主题。 据了解, 今天发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十大创新性案件, 除两个由最高人民法院审 结外, 其余 8 个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结。 “评选十大案件注重案件的社会影响 力, 而十大创新性案件的评选则主要看案 件是否涉及新的法律领域、 新的法律问题, 或者在法律适用上有新的思考, 并且符合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导向。 ” 最高人民 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王闯告诉 《法 制日报》 记者。 他表示, 当前知识产权审判中新情况 新问题层出不穷, 疑难案件越来越多, 而相 关法律司法解释却相对滞后。 在法律或司 法解释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 如何处理这些案件, 直观地反映出人民法 院司法保护的能力。 记者注意到, 十大创新性案件中, 绝大 多数涉及当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前沿问题。 王闯分析, 如中国体育报业总社与北京 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音像出版社有 限公司、 广东豪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北京 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 侵权纠 纷案, 系我国法院对体育动作是否享有著作 权问题的首次认定, 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 意义。 对体操、 瑜伽等功能性肢体动作, 是否 应受著作权法保护提供了有益探索。 此外,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郑守仪 与刘俊谦、 莱州市万利达石业有限公司、 烟 台环境艺术管理办公室侵害著作权纠纷上 诉案, 是全国首例对使用生物模型作品制 作城市雕塑行为作出侵权认定的案件; 而 衢州万联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周慧民等侵 害商业秘密纠纷上诉案, 是一起涉及网站 用 户 注 册 信 息 数 据 库 的 商 业 秘密 纠 纷 案 件。 该案的创新点在于如何认定网站用户 的注册信息数据库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 法意义上的商业秘密; 刘大华与湖南华源 实业有限公司、 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东风日 产乘用车公司垄断纠纷上诉案, 则重点探 讨并归纳运用了垄断案件中 “相关市场” 的 界定方法和原则。 “还有的案件通过裁判对新出现的知 识产权权利形式给予保护, 从而拓宽了知 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 ” 王闯解释说, 如腾 讯科技( 深圳) 有限公司与上海虹连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 上海我要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 上诉案, 在法律适用上, 该案未将 《计算机 软件保护条例》 第八条中关于 “修改权” 的 定义仅理解为对源程序或目标程序静态的 修改, 而是综合考虑了修改的具体行为、 手 段与修改后的技术效果、 功能等因素, 将该 案中的行为纳入软件著作权人修改权的调 整范围。 其余一些案件则主要在纠纷的最终处 理方式上有所创新。 如柏万清与成都难寻物品营销服务中 心、 上海添香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 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最高人民法院明 确指出对于权利要求的撰写存在明显瑕 疵, 无法准确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 不 应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构成侵权。 无锡市隆盛电缆材料厂、 上海锡盛电 缆材料有限公司与西安秦邦电信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 古 河 电 工( 西 安) 光 通 信 有 限 公 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申请再审案, 探索 和明确了对存在撰写错误专利权的侵权诉 讼的处理方法。 “这些案件的办理都与知识产权审判 必须坚持的 ‘加强保护、 分门别类、 宽严适 度’ 基本政策导向相一致, 具有一定的开拓 性, 具有较强的指导和指引意义。 ” 王闯说。 他告诉记者, 发布十大创新性案件至 少有两个好处: 第一, 能够促进这些新类型 案件或者疑难案件的裁判标准进一步统 一, 对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能够 起到指导作用, 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第 二, 有利于培育法官的创新精神。 “当然, 这种创新一定是在知识产权司 法保护基本政策的导向下进行的创新, 并 不是随意创新。 ” 王闯说, 法官在碰到此类 案件寻求创新时必须考虑, 是否符合知识 产权司法保护的政策目标, 是否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立法精神。 本报苏州(江苏)4 月 22 日电 经姚明同意的情况下, 将其姓名和肖像用 于生产和销售的产品及宣传。 法院认为, 受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自然人姓名, 是区 别不同市场主体的商业标识。 未经权利人 授权或许可, 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进 行商业性使用。 【 典 型 意义 】 人格权商品化一直是法 学理论界与司法实务界探讨的热点。 以姓 名、 肖像等主体的外在标志和表征为内容 的人格权在商品经济社会呈现出巨大的 商业价值, 特别是名人的姓名和肖像。 本 案不仅对具有商业价值的、 在商品经营中 使 用 的 自 然人 姓 名 、 肖像等给予了保护, 而且在确定赔偿数额上也选择适用反不 正当竞争法及司法解释, 对审理此类案件 具有借鉴意义。
2013 年 4 月 23 日 星期二
本版编辑/孟绍群
见习编辑/蒋皓
sifaxw@126 . com 责校/张学军 电子信箱:
本报 苏 州 ( 江 苏 )4 月 22 日 电 记 者 李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发布 《 中 国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状 况 (2012 ( 即 白 皮 书) , 年) 》 公 布 2012 年 中 国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 案 件 和 50 个 典 型 案 例, 并 首 次 公 布 今 年 开 始 评 选 的 2012 年 中 国 法 院 知 识 产 权 司 法 保 护 十 大创 新性 案件。 据介绍, 今天公布的十大案件、 十大创 新性案件和 50 个典型案例, 是从各高级人 民法院报送的 148 个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 院 2012 年 审 结 的 366 件 知 识 产 权 案 件 中 筛选出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 2012 年, 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 导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知识产权审判服
最高法发布 2012 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
本报记者 赵阳 4 月初, 继开展严肃查办危害 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之 后,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 从今 年起, 开展为期两年的反渎职侵权 专项行动。 “ 此次 专 项 行 动 是 严 肃 查 处 危 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 的延续, 打 击 重 点 仍然 对 准 与 老 百 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领域, 而且更有针对性。 ” 最高检渎职侵权 检 察 厅厅 长 李 文 生 今 天 在 接 受 《法 制日报》 记者采访时表示。
知识产权法律滞后法院创造性解难题 最高法透露
根据发案情况确定重点
去年一审知识产权刑案翻番
本报苏州( 江苏)4 月 22 日电 记者李 娜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在此间召开 2012 年 , 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人民法院 审理的案件覆盖所有知识产权法律领域。 相比 2011 年, 知识产权各类案件增幅均较 大, 尤其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成倍增长。 2012 年 , 据悉,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新 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分别为 87419 件 和 83850 件 , 比 上 年 增 长 45 . 99% 和 44 . 07% 。 民事审判成为知识产权保护 重要手段的趋势愈加明显, 且审判质量不 断提升。 数据显示, 地 方 各 级 法 院 2012 年 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上诉率为 39 . 53% , 较 2011 年的 47 . 02% 下降 7 . 49 个 百分点, 再 审 率 也 由 2011 年 的 0 . 51% 下 降为 0 . 2% 。 与此同时, 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支持和 本报记者 李娜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 2012 年中国法 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 , IPAD ” 商 标权属纠纷竞争纠纷案等知名案件赫然其中。 10 件 案 件 中 , 《法制日报》 记者发现, 行政、 刑事案件各 1 件, 其余 8 件均为民事 案件, 凸显民事审判已经成为知识产权保 护的重要手段。 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 2012 年, 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 行 政 一 审 案 件 2928 件 和 2899 件 , 分 别比 上 年 增 长 20 . 35% 和 17 . 37% , 其中新收商 标 案 件 2150 件 , 专 利 案 件 760 件 , 著作权 案件 3 件, 其他案件 15 件。 2012 年全国法院知识 值得关注的是, 产权刑事案件成倍增长, 知识产权刑事审 判制裁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 用进一步发挥。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 和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 13104 件和 12794 件, 比上年增长 129 . 61% 和 132 . 45% 。 其中, 侵 犯 知 识 产 权 罪 案 件 7840 件 ; 涉及 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 销售伪劣商品罪案 件 2607 件; 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 罪案件 2587 件; 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人格权案对具有商业价值的、 在 商 品 经 营 中 使 用 的 自 然人 姓 名 、 肖像 等给予了保护。 深圳唯冠
2012 年知识产权十大案件民事案件占 8 件
Hale Waihona Puke 2011 年 3 月 , 最高检在全国范 围内开展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 职 侵 权 犯 罪专 项 行 动 , 食品药品安 全领域等 8 方面案件, 成为反渎职 侵权部门的工作重点。 今 年年 初 , 最高检印发查办和 预 防发 生 在 群 众 身 边 、 损害群众利 益 职 务 犯 罪专 项 工 作 实施 方 案 , 再 次 部 署 开 展 查 办 和 预 防发 生 在 群 众身边、 损 害 群 众 利 益 职 务 犯 罪专 项工作。 李文生介绍, 此次 专 项 行 动 重 点 打 击 11 个 领 域 的 渎 职 侵 权 犯 罪 行为, 这些都是针对当前具体渎职 犯罪多发领域的发案特点、 发案具 体情况而确定的。 在 11 类打击重点中, “三农” 领 域渎职犯罪被放到重要位置。 李文 生表示, 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 随 着国家对 “三农” 补贴日益加大, “三 农” 专项资金在管理、 审批、 发放的过 程中存在漏洞, 造成不少渎职现象, 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李文生举了前不久河南省周口市检察机关办理的 一起案件。 为了繁荣农村市场的建设, 国家实行 “万村 千乡市场工程” , 即由国家给当地具备一定规模的商业 企业提供补贴, 由这些商业企业成立配送中心向农村 市场供货。 按照相关规定, 有资质的配送中心, 每年可 获得国家 20 万元至 60 万元不等的补贴。 但当地检察 机关发现, 一些企业为了获取补贴, 存在伪造、 变造文 件情况, 而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在验收过程中, 没有严格 执行标准, 造成不具备资质的企业取得了承办资格。 几 年时间内, 被骗取的国家资金达 1900 余万元。 除了 “三农” 之外, 就业、 医疗、 保障性住房建设、 生 态环境、 食品药品安全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渎职犯 罪, 也被列入此次专项行动中。 “ 我 们 确 定 的 11 类 案 件 都 有 案 例 和 具 体 数 据 支 撑。 这些案件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 必须着力打 击。 ” 李文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