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爱旭: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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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撤销的申请报告书

子公司撤销的申请报告书

一、引言根据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经营自主权。

然而,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部分子公司可能存在经营不善、资源闲置、管理混乱等问题,影响母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为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益,经公司研究决定,向贵公司申请撤销某子公司。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子公司基本情况1. 公司名称:XX子公司2. 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区XX路XX号3. 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4. 成立日期:XX年XX月XX日5. 经营范围:XX行业相关业务6. 法定代表人:XX7. 注册号:XX-XXXXXXX三、子公司撤销原因1. 经营不善:XX子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原因,经营业绩逐年下滑,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近年财务报表显示,子公司连续三年亏损,累计亏损金额达人民币XX万元。

2. 资源闲置:XX子公司现有资产未能得到充分利用,部分设备、土地等资源长期闲置,造成资源浪费。

3. 管理混乱:XX子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组织架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合理,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无法满足公司发展需求。

4. 人员流失:XX子公司员工流失严重,人才储备不足,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5. 税收负担:XX子公司作为独立法人,需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对公司整体税负产生一定影响。

四、子公司撤销后的处理措施1. 人员安置:对XX子公司现有员工进行合理安置,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2. 资产处置:对XX子公司现有资产进行评估,按照市场行情进行处置,所得款项用于弥补亏损。

3. 债权债务处理: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妥善处理XX子公司债权债务,确保各方权益。

4. 税务处理: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妥善处理XX子公司税务问题,减轻公司税负。

5. 法律手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办理XX子公司注销手续。

五、子公司撤销后的影响1. 优化资源配置:撤销XX子公司,有利于母公司集中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爱旭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爱旭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天津天创海河先
进装备制造产业
基金合伙企业
71,210,246 3.89% 31,073,562 31,073,562 43.64% 1.70% 31,073,562
0
(有限合伙)
佛山市嘉时企业
管理合伙企业 33,334,499 1.82%
0
0
0
0
0
0
(有限合伙)
40,136,684 0 33,334,499 0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例
本次解质 前累计质
押数量
本次解质 后累计质
押数量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已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 份中限售 股份数量
未质押 股份中 冻结股 份数量
陈刚
649,690,989 35.50% 121,000,000 98,000,000 15.08% 5.36% 98,000,000 0 551,690,989 0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4 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陈刚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
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解质(解冻)时间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合计
754,235,734 41.21% 152,073,562 129,073,562 17.11% 7.05% 129,073,562 0 625,162,172 0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旭)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旭)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旭)【主题分类】证券期货【发文案号】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12号【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6783886458122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583886458921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3838864587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76838864590100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05修订)6059920283886471600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35183100000证券期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501670700000【处罚日期】2021.11.26【处罚机关】中国证监会【处罚机关类型】中国证监会/局/分局【处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执法级别】中央【执法地域】中央【处罚对象】宋旭【处罚对象分类】个人【更新时间】2022.01.06 17:27:49索引号bm56000001/2021-00307305分类市场禁入;行政处罚决定发布机构发文日期2021年11月26日名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旭)文号〔2021〕112号主题词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宋旭)〔2021〕112号当事人:宋旭,男,1975年11月出生,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依据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对宋旭内幕交易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圆成)股票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应当事人要求,我会于2021年10月28日举行了听证会,听取了宋旭及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宋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公开过程2016年新光圆成借壳重组后,时任新光圆成董事长、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新光圆成控股股东)董事长的周某光,一直看重机械板块业务发展,拟收购相关业务和行业中的优秀公司。

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及其效果的实证分析的开题报告

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及其效果的实证分析的开题报告

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及其效果的实证分析的开题报告题目: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及其效果的实证分析背景:在中国股票市场中,ST股票是指股票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出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

ST股票在交易过程中有着较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ST公司往往需要进行特别处理,以激发投资者的信心和提高公司的市场价值。

然而,随着政策变化和市场状况的改变,有些ST公司选择撤销特别处理,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股价表现。

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探讨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及其对公司的效果,为市场参与者和投资者提供参考,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估ST公司的相关信息。

研究方法:本研究将采用实证分析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步骤:1. 收集相关数据:本研究将收集有关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公告、财务报告、股价数据和其他相关数据。

2. 分析影响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本研究将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和文本分析等方法,探讨影响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在因素,如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等。

3. 比较撤销特别处理前后的差异:本研究将采用差异分析、回归分析等方法,比较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前后的股价、财务状况和其他指标的变化情况,以及与同行业或同类公司的比较。

4. 结果分析和讨论:本研究将根据实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讨论,探讨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因和效果,提出相关建议和启示。

研究意义:本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际意义。

从理论角度来说,本研究将为股票市场中特别处理机制的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有助于深入了解公司治理、市场机制和政策影响等方面的问题。

从实践角度来说,本研究将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决策依据,提高他们对ST 公司的认识和分析水平,防范投资风险。

预期成果:本研究预计将得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成果:1. 揭示影响ST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内在因素,包括政策、市场、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因素。

2. 分析撤销特别处理对ST公司经营和股价表现的影响,评估其有效性和局限性。

未能成功募资取消投资合同告知函

未能成功募资取消投资合同告知函

未能成功募资取消投资合同告知函
尊敬的XXX先生/女士:
我是XXX公司的代表,与您签订了关于XXX项目的投资合同。

但是,由于诸多因素,我们很遗憾地无法成功募资,因此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

在此,我代表公司向您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希望您能够理解我们所面临的困境。

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决定取消原定的投资计划,并终止投资合同的履行。

我们深知这一决定可能会给您带来一些不便,但请您放心,我们将竭尽所能减轻给您带来的影响。

我们将根据合同约定,与您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退款等相关事宜。

若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要求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
特此函告
XXX公司代表: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撤回上市的公告

关于撤回上市的公告

撤回上市的公告是指一家公司宣布自愿撤回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

公司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决定撤回上市,包括财务困境、业务重组、收购或合并等。

撤回上市的公告通常会包括以下内容:
1. 公司名称和股票代码:公告中会明确指出公司的名称和股票代码。

2. 撤回上市的原因:公告会详细说明公司决定撤回上市的原因,例如财务困境、业务重组等。

3. 撤回上市的时间表:公告会提供撤回上市的时间表,包括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的结算日期等。

4. 交易所审批和程序:公告会说明公司需要履行的交易所审批和程序,以便顺利完成撤回上市的过程。

5. 股东权益保护:公告会强调公司将采取措施保护股东权益,例如提供回购股票的机会或支付合理的补偿。

6. 公司未来计划:公告可能会提及公司未来的计划,包括寻找其他融资途径、寻求私有化或寻找新的上市机会等。

撤回上市的公告对公司和投资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公司而言,撤回上市可能会对其声誉和股价产生影响。

对于投资者而言,撤回上市可能会导致股票流动性下降,可能会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产生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撤回上市的公告并不意味着公司会立即停止运营或消失,而是指公司自愿决定不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仍然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业务运营和发展。

爱旭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爱旭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爱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0-025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3月17日(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好派路655号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其中董事俞信华先生、独立董事徐莉萍女士、沈鸿烈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独立董事钟瑞庆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其中黄进广先生、陈孟钊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3、公司董事会秘书沈昱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林纲正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以视频方式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议案名称:2019年年度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议案名称: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3、议案名称: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5、议案名称: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6、议案名称: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7、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8、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9、议案名称:关于接受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0、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1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3议案名称:发行时间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4议案名称:发行数量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5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6议案名称:认购方式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7议案名称: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及发行价格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8议案名称:限售期安排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09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10议案名称:上市地点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11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2.1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6、议案名称: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7、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8、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19、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0、议案名称:关于《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2、议案名称:关于核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0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5、议案名称: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6、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7、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28、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上述第8项、第11-2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ST 光明股票代码:000587 公告编号:2011-044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代码:000587,股票简称:*ST光明)因2009年11月9日被黑龙江省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伊春中院”)作出的(2009)伊商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及(2009)伊商破字第1-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重整。

由于本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6、13.2.7条的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11月11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了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本公司证券简称变为“S*ST 光明”,证券代码仍为“000587”,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1年1月28日,伊春中院作出(2009)伊商破字第1-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公司的重整作出终结裁定,裁定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11年3月10日,本公司披露了《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因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公司的股票于2011年8月18日复牌交易,现公司证券简称为“*ST光明”,证券代码仍为“000587”,股票价格日涨跌幅限制为5%。

基于以上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13.2.13条的第(一)款规定,本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条件,但还存在被实施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股票交易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

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关于撤销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尊敬的股东们:
根据公司法规定以及董事会的决议要求,我们特此向各位股东宣布,经公司董事会在[date]召开的会议上通过的关于[决议内容]的决议已被撤销。

撤销此决议的原因是[详细说明原因,例如出现了新的信息或
情况,导致董事会意识到决策存在错误或不利于公司发展等]。

经过重新评估和讨论,董事会认为撤销该决议是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决定。

该撤销决议已于[date]通过公司董事会召开的会议上获得多数
股东的支持和认可,并取得了法律要求的有效性。

因此,该决议无效,并不再执行。

我们向所有股东保证,公司将继续按照最好的利益,并遵守法律和监管要求,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和股东的权益保护而努力。

如果您对此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各位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和信任。

此致
公司董事会。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终止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B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终止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B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关于终止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A、B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布日期】2024.10.16
•【文号】
•【施行日期】2024.10.17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终止为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
A、B股登记服务的公告
因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证券简称:ST旭电,证券代码:000413)、B股(证券简称:ST东旭B,证券代码:200413)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我公司自2024年10月17日起终止为其提供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B股登记服务,我公司与该公司之间的涉及证券交易所市场的A、B股证券登记关系自同日起终止。

根据《证券登记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公司已将证券登记相关数据和资料移交给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包括持有人名册、股本结构表、冻结股份明细表、质押登记明细表等。

原由证券公司受理的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协助执法、质押登记等业务,证券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继续妥善保留其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2024年10月16日。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
公告
尊敬的股东/投资者:
根据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我公司将发布以下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1. 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我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了某些不利因素或潜在风险,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公司进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审查。

这可能导致我公司股票被重新退市,投资者可能会受到较大的损失。

我公司将密切关注监管机构的审查进展,并在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来应对可能的风险。

2. 其他风险警示:
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外,我公司还面临其他潜在风险。

这些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法律法规变更、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需求下降等。

这些风险可能影响我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进而对股东/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

3. 停牌:
鉴于上述风险的存在,我公司可能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决定停牌。

停牌期间,股票将暂停交易,投资者将无法进行买卖操作。

我公司将尽一切努力,通过与监管机构合作和制定应对措施,尽快解决问题并恢复正常交易。

我们郑重提醒股东/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要仔细评估这
些风险,并寻求专业投资意见。

同时,公司将及时公布任何重要的进展和信息,以确保股东/投资者了解公司的状况。

敬请关注。

公司管理层敬上。

26125327_风险警示

26125327_风险警示

2016年第46期必康股份002411博敏电子603936通合科技300491登云股份002715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公司主要从事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和充换电站等多个领域,销售网络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与国内多家主要电力设备制造商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商保持长期合作。

公司作为最早涉足国内电动汽车车载电源及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

2016年11月2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级市场上,近期该股作为次新股短期涨幅较大,估值有偏高嫌疑,公告后股价快速回落,后市仍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进排气门,具体分为汽油机气门和柴油机气门两大类。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汽油机及国外柴油机主机配套客户,已成为国内发动机气门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第三位,拥有年产2700万支气门的产能,是“中国机械500强-汽车零部件50强”企业。

2016年11月26日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二级市场上,该股消息为利空消息,股价因此冲高回落,但该股近期走势仍然较强,但后市仍需注意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产品分为医药中间体和氮肥2大块,包括头孢中间体7-ADCA 、头孢侧链中间体甲醛、医用消毒剂中间体5,5-二甲基海因、抗癫痫药物中间体氯代环己烷。

其中,7-ADCA 年产能1000吨、二甲基海因年产能4000吨、苯甲醛年产能1万吨,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2016年11月26日公告,并购方案可能涉及有关有权主管机关的审批手续,所需审批时间较长,且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达到并购双方对交易完成时间的预期。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送达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送达公告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送达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2.23•【字号】•【施行日期】2024.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送达公告本局于2024年2月20日对当事人贵州北伟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一案依法作出黔市监撤登〔2024〕1号《撤销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决定书》,决定内容如下: 经查,当事人自2013年以来,均未依法履行年报公示义务,被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

2023年9月1日至9月19日期间,我局多次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李勇电话联系无果,同时指派属地管辖的仁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到当事人登记的住所实地核查,也未发现该公司标识标牌及实际经营的场所。

另从申请人李帅提交的贵州中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也证实登记(备案)事项相关材料中“李帅”签名字迹均不是李帅本人所书写。

2023年12月26日,我局将当事人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了为期45日的公示,公示期内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未提出任何异议。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及时开展调查。

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相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等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45日。

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没有提出异议的,登记机关可以撤销市场主体登记。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在调查期间,相关市场主体和人员无法联系或者拒不配合的,登记机关可以将涉嫌虚假登记市场主体的登记时间、登记事项,以及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公示期45日。

26130616_风险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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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36期陆家嘴600663粤宏远A000573湘电股份600416明星电缆603333行业·公司|机构鉴股Industry ·Company近日,公司未能与公司董事、总经理沈卢东先生及董事、财务总监杨萍女士取得联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指定姜向东代行财务总监职权的议案》。

鉴于沈卢东先生和公司财务总监杨萍女士目前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行职务,董事会决定免去其总经理职务,同时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盛业武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盛业武不再兼任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董事会决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姜向东先生全面代行财务总监的职权。

该股高管发生非正常性变动对公司负面影响较大,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此前筹划重大事项,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避免公司股价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从2013年8月26日开市起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购买资产,但由于实施的相关条件尚未成熟,合作各方无法就合作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事项。

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级市场上,该股在2013年9月2日复牌后大幅下跌,成交量巨额放大,资金出逃迹象明显,后市注意风险。

公司2013年8月12日接控股股东湘电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因湘电集团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2013年8月13日起停牌。

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20日、27日刊登了《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与有关方面就资产重组事宜进行了积极的洽谈,2013年9月2日,公司接控股股东通知,由于各方难以就资产重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经审慎研究,相关各方决定终止本次资产重组事项。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关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近日,我们深切意识到我们的错误行为对公司以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对此深感抱歉。

在此,我们向所有受到影响的投资者及相关方表示真诚的歉意,并且愿意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首先,我们需要说明的是,误操作是由我们内部操作失误而导致的,绝非我们故意进行的违规行为。

过去的几个月中,我们公司一直在进行复杂而繁琐的交易,因涉及诸多股票和账户,一时疏漏之下,误操作导致了违规减持的行为。

在这方面,我们深感懊悔。

我们知道,作为上市公司,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和专业地处理每一项交易。

我们没有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减持程序进行操作,没有征得公司管理层的同意,并未及时报告有关情况,这是我们的失职。

我们对此深感愧疚,并保证今后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错误。

我们深知,这次误操作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我们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将全力以赴补偿受到损失的投资者。

同时,我们也将积极主动向监管机构如实报告情况,并按照要求做好整改工作,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为了说明问题的严重性,我们将全面展开内部调查,查明违规减持的具体原因和责任人。

我们将对工作流程进行彻底检查和重建,加强内部监督控制,制定更加严格的交易操作规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所有员工在操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同时,我们重申公司对透明度和合规性的承诺。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内部风控制度,加强内外部监管机制,确保公司所有业务的合法合规进行。

我们将及时发布财务和业绩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的公平和稳定。

在此,我们再次向受到影响的投资者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我们将尽全力消除影响,并且愿意接受监管部门的相应处罚。

误操作是我们的疏忽和失职造成的错误行为,我们将以此为教训,引以为戒,自我反省,全力以赴改正错误,并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之,我们对误操作导致违规减持所造成的损失深表歉意,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4年股权转让取消及回购权益恢复协议一

2024年股权转让取消及回购权益恢复协议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股权转让取消及回购权益恢复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股权转让取消1.1 取消条件1.2 取消程序1.3 取消后的权益处理2. 回购权益恢复2.1 回购条件2.2 回购程序2.3 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3. 股权转让取消及回购权益恢复的协调与监督3.1 协调机构3.2 监督方式3.3 协调与监督的职责与权限4.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4.1 生效条件4.2 变更程序4.3 解除条件及后果5. 争议解决5.1 争议解决方式5.2 争议解决机构5.3 诉讼管辖6. 合同的适用法律6.1 适用法律6.2 法律解释7. 保密条款7.1 保密内容7.2 保密义务及期限7.3 违约责任8.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8.1 签署主体8.2 签署程序8.3 生效时间9. 其他条款9.1 通知与送达9.2 合同的完整性9.3 合同的修改10. 附录10.1 股权转让取消及回购权益恢复协议的相关文件10.2 股权结构图11. 签署日期12. 签署地点13. 合同正本份数14. 合同副本份数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股权转让取消1.1 取消条件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取消条件如下:(一)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二)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三)法律、法规、政策等原因导致股权转让无法继续进行。

1.2 取消程序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的取消程序如下:(一)经乙方提出取消请求,甲方应在接到请求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二)甲方同意取消股权转让的,双方应签署取消协议,并按照本合同约定处理后续事宜;(三)甲方不同意取消股权转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3 取消后的权益处理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取消后的权益处理如下:(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详见本合同违约责任部分;(二)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股权转让款项,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三)本合同项下的权益取消后,甲方不再享有股权转让的相关权益。

ST雷伊B: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议案的公告 2010-04-29

ST雷伊B: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议案的公告 2010-04-29

证券代码:200168 证券简称:*ST雷伊B 公告编号:2010-009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议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在深圳市东门中路东方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二O一O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本公司因2007年、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年4月23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雷伊B”,股票代码仍为“200168”。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10]054号),本公司2009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26,741.21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631,563.48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2.9、13.3.1的规定,本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已经消除,但符合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条件。

因此本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对公司股票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本公司本次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

如获批准,公司股票简称由“*ST雷伊B”变更为“ST雷伊B”。

股票代码不变,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仍为±5%。

此申请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履行持续公告的义务,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一O年四月二十七日。

关于撤回上市的公告

关于撤回上市的公告

关于撤回上市的公告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尊敬的投资者和交易商:我们很遗憾地通知大家,经过公司董事会的讨论和决定,本公司已经决定撤回在上市交易所的上市资格。

这一决定是经过认真考虑和充分沟通后做出的,为了维护公司的长期利益和发展。

在此,我们希望向所有投资者和交易商致以由衷的歉意,也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和信任。

撤回上市的决定并非轻率之举,而是出于公司发展和长远利益考虑的结果。

我们公司在过去的几年中经历了一些困难和挑战,市场环境的变化和行业竞争的加剧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定的压力,导致公司的业绩和市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滑。

在这种情况下,继续在上市交易所上市可能会对公司的稳定和发展造成更大的困难和风险。

为了更好地保障公司业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暂时撤回在上市交易所的上市资格,重新审视和调整公司的战略和经营方向,寻找更为稳健和可持续的发展路径。

公司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保障投资者的权益,积极与交易所和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和合作,确保撤回上市过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可能对投资者造成的影响。

我们相信,短期的撤回上市可能会给投资者和交易商带来一定的困扰和不便,但长远来看,这一举措将为公司的发展和价值创造提供更为坚实的基础和保障。

我们愿意与各方共同努力,共同面对挑战,共同实现更为美好的未来。

我们再次对此次决定给大家带来的不便和困扰表达真诚的歉意,也期待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公司的决定。

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和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为投资者创造更为稳定和可靠的投资环境。

感谢大家的支持和信任!谢谢!公司董事会日期:XXXX年X月X日第二篇示例:公告尊敬的股东们: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决定自即日起在股票市场上撤回上市。

本次撤回上市的决定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审议通过,现特向广大股东们公布如下:一、撤回上市的原因公司在进行全面市场调研和内部评估后发现,当前公司业绩不稳定,市值偏低,股价波动较大,已经无法体现公司真实价值。

2024年撤销股权转让的协议(二篇)

2024年撤销股权转让的协议(二篇)

2024年撤销股权转让的协议甲方: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如在本合同解除后将所持有的_____万股_____法人股股份转让给第三人,乙方可以同意受让方将应支付给甲方的股权转让款直接支付给乙方,作为甲方退还乙方的股权转让款。

在甲方将乙方前期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全部退还给乙方之前,双方同意暂不解除双方所签的《质押协议书》。

甲方应按乙方的指令办理退款手续。

2、乙方保证在满足乙方提出的退款条件的同时或者在甲方提出向第三人转让该股份转让的合理期限内,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

甲、乙双方均应出具符合股权质押登记机关规定的解除质押的有关文件,共同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的相关手续。

3、甲、乙双方均保证已按照各自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签署本合同的相关授权。

4、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费用以及甲方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2024年撤销股权转让的协议(二)撤销股权转让协议尊敬的各位股东:大家好!我写信是要告知大家,2024年的股权转让协议即将被撤销。

我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决定,需要与大家一同讨论和决定。

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详细阐述撤销股权转让协议的原因和影响。

首先,我想提出撤销的原因之一是协议的过于仓促和不完善。

当时,由于时间紧迫和各种复杂的因素,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充分的信息来评估协议的风险和潜在问题。

因此,我们当时的决定可能并不完全准确,并有可能对公司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为了确保公司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撤销该协议。

其次,撤销协议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与公司的长期战略方向和利益不相符。

作为股东,我们必须优先考虑公司的利益,而不仅仅是短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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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2 证券简称:ST爱旭公告编号:2020-【】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收到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申请之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确认,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由于公司2013年、2014年、2015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第14.1.3 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16年4月8日起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2017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4.7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1,549.3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688.23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237号)。

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条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经符合恢复上市的条件,公司于2017年2月2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递交了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并于2017年5月2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161号《关于同意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

根据安排,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恢复上市。

公司股票恢复上市后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恢复上市首日,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NST新梅”,股票代码为600732,公司股票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恢复上市次日起,公司A股股票简称为“ST新梅”,股票代码为60073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2019年,公司实施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产结构、股权结构均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也从原来的房地产行业转型为光伏行业。

2019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并于同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申请。

自2019年12月27日始,公司证券简称由“ST新梅”变更为“ST爱旭”,证券代码“600732”保持不变。

二、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说明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2月24日出具的容诚审字[2020]518Z000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0亿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1.66亿元,净资产为25.66亿元。

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0年2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根据2019年9月1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新梅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陈刚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60号),公司(原名上海新梅)以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将除保留资产外的全部资产、负债及业务作为置出资产,与广东爱旭的全体股东持有的广东爱旭100%股权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

其中,置出资产作价为5.17亿元,置入资产作价为58.85亿元,等值置换后差额部分,由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各交易对方购买。

2019年9月12日,公司办理完毕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交割手续。

2019年9月25日,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之后,主营业务变更为高效太阳能电池的研发、制造与销售。

截至2019年底,公司已建成广东佛山、浙江义乌、天津三个生产基地,生产
高效单晶PERC太阳能电池,年产能达到9.2GW。

公司致力于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不断降低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增强光伏电力在与全球其它电力竞争的成本优势。

据海关数据,2019年公司出口太阳能电池全国排名第一,全球出货前十的晶硅组件厂商均为公司的核心客户。

公司正积极推动产能扩张规划,预计2020年底产能达到22GW,将进一步巩固公司的全球太阳能电池核心供应商的地位。

公司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60.69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5亿元,各项财务指标较重大资产重组前均大幅提升,盈利能力明显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公司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13.4.1条有关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进行了逐项排查,经排查,公司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消除,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A股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之后五个交易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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