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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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规模、特点、危险性和管理需要,合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来说,以下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
1. 企业规模小、危险性较低的企业,应当配备1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企业规模较大、危险性较高的企业,应当配备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对于需要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的企业,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如安全工程师、化学工程师、电气工程师等。

4. 对于特殊行业或特殊场所,如矿山、爆炸危险场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等,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备相应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应当有专业技术人员配合管理。

以上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情况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配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1、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安全员怎么分配?建筑施工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自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百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扩展资料:项目专职安全生度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知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道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从业人员超过多少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来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自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知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道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配备多少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印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配备: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规定
7.2企业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离职、调岗等原因造成空缺时,应在1个月内补充到位,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八、激励机制
8.1企业应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激励机制,对工作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8.2企业可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津贴,鼓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高业务水平,积极履行职责。
(1)组织或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
(2)组织或参与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4)组织或参与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和演练;
(5)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
(6)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任职条件
18.2企业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评审,评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并根据评审结果采取改进措施。
十九、宣传教育
19.1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19.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通过举办安全活动、讲座等形式,提高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监督管理
6.1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对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6.2企业应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报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6.3对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政府有关部门应依法予以查处。
七、人员调整与补充
7.1企业因生产经营规模、性质及风险程度发生变化,需调整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时,应按照本规定重新确定配备标准,并及时进行调整。
十五、档案管理
15.1企业应建立健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档案管理制度,对以下资料进行归档: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具备胜任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取得安全培训资格证书,同时享受相当类别管理岗位的待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1/ 1。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
2.工作经验: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验。
3.证书要求:持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4.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流程。
六、实施与监督
1.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企业应加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对重大安全生产信息进行及时上报和披露。
2.沟通协调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加强与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政策法规变动;
-鼓励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听取意见和建议。
七、风险控制与事故处理
1.风险控制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五、任职要求
1.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优先;
2.具备2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3.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4.通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六、保障措施
1.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正常开展工作;
2.依法保障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提供晋升空间;
3.定期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4.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工作成绩显著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管理
1.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加强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监督;
2.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活动,强化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确保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有全面了解。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与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动态,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八、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的建设与应用
8.1建设
(1)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建设,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高效的工作平台。
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安全生产、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
(4)具有2年及以上安全生产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数据采集、分析、预警等功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科学性和实时性。
8.2应用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为安全生产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5)取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2.1职责
(1)组织制定、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
(2)组织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4)组织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投入。
(5)参与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定期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2.2权限
(1)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1、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有着怎样的规定?专职安全员怎么分配?建筑施工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自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百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扩展资料:项目专职安全生度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施工现知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道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参考资料:网络-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关于生产经营单位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方面,《条例》有哪些要求1、《安全百生产法》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度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问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答,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筑等比较危险行业内部对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还有行业要求。

3、一个公司人数达到多少时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最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道路运输企业和危险物品copy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文件新要求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文件新要求

根据我所掌握的知识,无法提供关于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文件新要求的所有具体信息,但可以提供《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有关安全管理人员配置数量的部分规定。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此外,在遇到特定情况时,如项目施工过程中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或者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者在专业承包时,都应在配备标准上进行增量。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计算方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根据企业规模和从业人员数量来确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
1. 对于从业人员不足100人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上不足3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
机构,并配备2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3. 对于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但最低不少于3名的比例配备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4. 对于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此外,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单位,至少需要配备1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对于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委托安全生产
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计算方法,具体的配备方案还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来确定。

建议企业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时,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安管员配置标准

安管员配置标准

安管员配置标准
安管员的配置标准可能因不同的行业、企业规模、业务领域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对于一般的生产经营单位,如果从业人员数量在300人以上,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如果从业人员数量不足300人,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具体来说,对于从业人员总数超过300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
于从业人员总数%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且最低不得少于3人。

对于从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上且在300人以下的单位,应当配备不少于
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对于从业人员总数在100人以下的单位,可以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此外,对于高危行业、重点领域等生产经营单位,安管员的配置标准可能更加严格,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配备。

同时,为了提高安管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生产经营单位还需要定期对安管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

总之,安管员的配置标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以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1、企业应该配多少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21条规来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存储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自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应当设置安知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超过100人,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道安全管理人员。

2、安全法规规定300人以上应设置几名专职安全管理员?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30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没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扩展资料:安全管理员主要职责: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

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施工”活动的宣传,使人人知晓创建活动和积极参加。

六、巡查有毒有害危险品管理,实验室要对化学物品严格管理,做到“五双”严格手续,定期排查,账物相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14.3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沟通机制,确保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动态。
十五、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化管理
15.1企业应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15.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实时监控和数据分析。
15.3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软件,辅助管理人员进行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
18.3企业应定期评估持续教育效果,确保管理人员能够跟上安全生产领域的最新发展。
十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利保障
19.1企业应尊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权利,保护其免受不公正对待。
19.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建议和批评,企业应予以重视并采纳合理意见。
19.3企业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而进行打击报复。
23.2企业可通过参加国际安全生产会议、与国外企业进行安全管理交流等方式,提升管理人员的国际视野。
23.3企业应积极与国际安全生产组织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管理理念和技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十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估
24.1企业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体系,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
22.1企业应推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主动参与跨部门项目,分享安全管理经验和资源。
22.3企业应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跨部门问题。
二十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23.1企业应鼓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与国际交流,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17.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应包括日常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应急响应、员工培训等方面。

建筑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

建筑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
9.3企业应建立健全与政府、行业组织及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技术动态。
十、法律责任与保护
10.1企业应确保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因履行职责而遭受不公正待遇或打击报复的,企业应予以保护和维权。
10.2企业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16.2责任界定应包括:
(1)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具体职责;
(2)界定与其他岗位的职责边界;
(3)规定职责履行不到位应承担的责任;
(4)建立责任追究和免责机制。
16.3企业应定期对责任界定进行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十七、风险评估与控制
17.1企业应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4)考核结果;
(5)安全生产管理业绩。
7.3企业应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信息进行定期更新,确保系统数据的实效性。
八、监督与检查
8.1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8.2监督检查内容应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
21.2监督与问责措施包括:
(1)设立监督举报渠道;
(2)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3)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的人员进行问责;
(4)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21.3企业应通过监督与问责,强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能。
二十二、持续优化
22.1企业应持续优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和管理工作,不断适应安全生产的新形势、新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背景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配置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档旨在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的指导。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角色和职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政策、宣传教育、安全培训、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等工作。

他们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指导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3. 监督和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安全巡视;4. 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隐患和紧急情况;5.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6. 参与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改进项目;7. 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8. 提出改进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1. 资质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资质证书,熟悉相关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 数量要求:根据企业规模和生产特点,合理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般情况下,每个生产车间或作业区域应配备至少一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大型企业或高风险行业可适当增加配置人员。

3. 岗位职责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他们应熟悉企业生产流程、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并具备相关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知识。

4. 岗位设置要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配备在各个生产环节,涵盖整个生产工艺流程。

他们应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保障每个环节的安全。

结论合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本文档提供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置要求的指导,以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员工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安全生产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1、我想问一下有关非煤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多少这个问题有没有国家颁发的条例、规定什么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扩展资料管理人员安全责任书范本一、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职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严肃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究谁”的原则。

明确责任,确保车辆正常营运,员工人身安全,车辆安全,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严格执行管理人员下现场巡回检查制度,明确责任,加大现场管理,着重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为职工打造安全生产环境。

二、本责任制适用范围包括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处所属人员。

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三、实现目标确保个人自身安全,有效防止职业病,保证身体健康,配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及所属部门负责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无各类事故发生。

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相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具体要求如下:
1. 企业规模在5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 企业规模在100人以上的,应当配备兼职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3. 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在人员数量和经营规模较小时也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负责安全生产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并及时发现、排除和报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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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
下列要求:
➢(1)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2)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
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
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
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二)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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