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
最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
最新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编号: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记录使用管理责任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电梯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链条驱动检验人员:校核人员:检验日期:年月日复检人员:复检校核人员:复检日期:年月日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填写说明1.本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
由检验员按照《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要求,在检验过程中正确、真实填写记录各个项目的检验情况及检验结果,未涉及的项目按“无此项”处理。
记录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
对于改造和重大维修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和重大维修涉及的项目按规则附件B要求进行检验,其余按规则附件C要求进行检验。
2.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处应当扛改,改动处应当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盖章)和日期,并将正确内容填写在其旁边。
不可涂改、刮改,不可使原字迹模糊或者消失。
3.记录中带“□”可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划√选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通过扛改方式在旁进行修正填写。
未选取时,可留空。
4.检验信息、设备参数应严格依据申报资料、工作见证、技术文件和设备实物,按照实际情况完整、详细选取、填写。
5.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5.1 A、B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应在栏内记录实际测量数据,或在附表记录实际测量数据,并在栏内记录统计数据;b.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但有需要说明的项目,应当以简明扼要的文字说明;未要求测试数据且无需说明的项目用符号“√”表示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不符合检验内容要求;用符号“/”表示无此项;c.既有测试数据要求又有定性要求的项目,除按a款要求填写数据外,还要按b款要求填写定性部分检验结果;5.2 C类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栏的填写:a.当资料审查无质疑时,用符号“○”表示“资料审查符合”;用符号“/”表示无此项;b.当资料审查有质疑时,按7.1条填写。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质量检查记录
应设防夹装置或在梯级踏面两端提供黄色标记
围裙板
4
梯级 与梯级或踏板任一侧的水平间隙应≯4mm,两侧间隙总和应≯7mm
踏板 与自动人行道踏板或胶带的间隙应≯4mm,围裙板垂直投影不允许
与踏板或胶带产生水平间隙
截面形状与导向件组合后,不应挤夹手指,开口处与导向件的距 5 扶手带 离在任何情况均不得超过8mm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整机安装质量
检查记录编号表C5-31施工名称序 号
检验项目
1 一般要求
2
装饰板 (围板)
3
护壁板 (护栏板)
XX工程
日期
检验内容及其规范标准要求
所有外露部件如装饰板、围裙板、扶手支架、扶手导轨、内外盖 板、护壁板等应表面完整光滑,其接缝处的凸台不应大于0.5mm 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钢度,除梯级、踏板或胶带以及扶手带等 以外的运动部分均应完全封闭在无孔的围板内(可设通风孔) 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其边缘应呈圆角或倒角状,对接处间隙 不应大于4mm(玻璃护壁板之间应有间隙)
签
建设(监理)单位
字
栏 XXX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XXX
XX安装公司
专业质检员
专业工长
XXX
XXX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保存一份。
导向和张紧应能在正常工作时不会脱离扶手导轨
应能承受扶梯满载重量,其最大挠度应符合GB16899中5.3的要
6
桁架 求(可核查有关证明文件) (机架) 支承固定可靠,当提升高度大于5m时,应设中间支承或采取其它
增强措施。金属结构表面应有防锈措施(可核查隐检记录)
驱动主机运转时不得有杂音、冲击和异常的振动
减速器箱体分割面、视孔、端盖处及油管接头均不应有渗漏油现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检验记录(DOC)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检验记录(DOC)1. 项目概要本项目施工单位为某电梯公司,工程为XX市某商业综合体的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安装工程。
本检验记录主要记录了施工过程中进行的各项检验情况。
2. 施工过程检验记录2.1. 基础检查为保证电梯的安装稳定,施工前需要对基础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中,施工方对基础进行了以下检查:•基础混凝土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基础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基础水平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2. 安装检查为保证电梯的安装质量,施工方在安装过程中进行了以下检查:•电梯主机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轿厢内部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轿厢门的开合是否正常,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门套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轨道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3. 电器检查为确保电梯的电器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施工方进行了以下检查:•电梯的调度系统是否正常,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的控制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电梯操作盘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结果:合格。
2.4. 整机检查为保证电梯整体性能符合设计要求,施工方进行了整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电梯的上、下行速度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电梯的运行平稳性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结果:平稳。
•电梯的声音是否符合标准,检查结果:符合要求。
3. 检验结果根据以上检查记录,施工方已完成了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的施工,并通过了质量检查。
本次施工过程中未发现任何不属于正常范畴的情况。
4.本次施工过程中,电梯公司认真对待每一个施工环节,针对每一个环节进行了仔细的检查,最终保证了电梯的安装质量。
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这种谨慎认真的态度,竭尽所能保证每一个电梯工程的质量。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
2
断、错相保护
当电源任一相电或错相、或三相电不平衡严重时,断、错相保护装置应立即切断电源。
3
电机短路
过载保护
手动复位的自动开关能切断正常使用的最大电流;当过载检测绕组温升,断路器可在绕组冷去后自动闭合。
4
超速保护
当超过额定速度的120%,检查有无该装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出厂调整数值;如驱动装置不是摩擦的,且转速差不超过10%,则可不用该保护。
签字栏
建设(监理)单位
安装单位
专业技术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
班组长
5
非操纵逆转保护
正常运行未经任何操作、梯级、踏板或胶带自行改变运行方向时
6
停止开关
设在出入口角年,明显易接近,应为红色,标有“停止”字样。应为手动的断开、闭合形式,具有清晰、永久的转换位置标记。
当驱动和转向站内配备符合GB16899中的13.4规定的主开关时,则可不在驱动和转向站内设驱动开关。
7
附加急停装
置的设定
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12m时,其开关间距≯15m
当自动人行道运行长度›40m时,其开关间距≯40m
8
扶手带保护
当扶手或异物带入扶手带入口护罩时
9
梳齿板保护
梯级、踏板或胶带进入梳齿板处有异物夹住时
10
驱动装置
断裂保护
当驱动元件(如链条或齿条)断裂或过分伸长时;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的距离无意性缩短时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安全装置检验记录(一)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梯号
检验日期
序
检验项目
检验内容及其规范标准要求
(TZBS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2014修改)
(TZBS015)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2014修改)CQTJ-TZBS015-2013/1 No: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注册代码使用单位使用编号设备名称设备型式检验机构检验日期重庆智能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注意事项1.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
2.本记录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工整,涂改无效。
检验机构地址:重庆北部新区高新园芙蓉路5号邮政编码: 401121联系电话:(023)67505507涪陵分中心:(023)72220075万州分中心:(023)64892303黔江分中心:(023)79231500重庆智能电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记录使用单位代码安全管理人员使用单位电话 联 系 人使用单位地址邮编设备名称使用登记编号产品出厂编号 规格型号 制造单位 制造日期 使用编号 安装地点 维保单位维保电话名义速度m 输送能力 人/时倾 斜 角°/ s名义宽度mm提升高度m使用区段长度m电机编号功率kw电压V制动器电压V 维持电压V控制柜编号检验仪器设备主要检验仪器设备名称及编号见号检测箱内清单主要存档资料需存档资料详见报告编号为检验记录备注序号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检验记录整改记录备注1 1.4使用资料B使用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 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重大维修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当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等;(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22驱动与转向站2.2防护C如果转动部件易接近或对人体有危险,应设置有效的防护装置,特别是必须在内部进行维修工作的驱动站或转向站的梯级和踏板转向部分3 2.3照明C分离机房的电气照明应是永久性的和固定的。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大修监督检验原始记录.doc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适用:改造或大修)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改造□/ 大修□施工单位检验机构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现场检验年月日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注意事项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或大修监督检验。
2.检验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3.本原始记录须有检验、校核人员的签字方为有效。
4.检验记录中各项有计量单位的空格处必须填写检测数据;属“资料确认符合”的须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中数据转录至本记录对应空格处。
5.A类和B类项目检验结论栏、全部定性类检查项目,符合在“□”划“√”不符合划“×”;6.C类项目检验结论栏,“资料确认符合”在“ZQ □”划“√”不符合划“×”;资料审查有质疑并进行了“现场检验”的在“ZQ □”处划“×”,“现场检验”符合在“XJ □”划“√”不符合划“×”;7.本记录中全部项目、空格或“□”处无此项或不适用者划“—”;空格视为漏检,应查明漏检原因。
8.检验现场基本安全条件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一、基本情况温度℃,湿度 %,天气:晴□阴□雨□雪□;实测电源电压:_____ V。
三、使用仪器(仅存档资料随检验记录装订)注:多台设备使用同一资料,应在文件编号栏注明这些资料随哪一台设备(唯一标识)归档。
六、资料查验记录及认定122.10断错相保护[C]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设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当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ZQ □XJ □132驱动与转向站2.11中断驱动主机电源的控制[C](1)驱动主机的电源应由两个独立的接触器来切断,接触器的触头应当串接于供电电路中,如果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接触器的任一主触头未断开,应不能重新启动□;(2)交流或直流电动机由静态元件供电和控制时,可采用一个由以下元件组成的系统:[①切断各相(极)电流的接触器,当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停止时,如果接触器未释放,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应不能重新启动;②用来阻断静态元件中电流流动的控制装置;③用来检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每次停止时电流流动阻断情况的监控装置,在正常停止期间,如果静态元件未能有效阻断电流的流动,监控装置应使接触器释放并应防止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重新启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
N0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使用单位单位地址施工单位制造单位设备名称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内部编号告知书编号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设备代码(改造/重大维修填)(印制自检单位名称)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施工自检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也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的自检。
2、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施工自检记录每台电梯填写不得少于三份。
当工程各有关单位有存档要求时,应适当增加份数。
3、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工程的“施工方案”、“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如有)、“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如有)、“质量事故报告”(如有)等资料,应整理齐全,和本册资料合并存档,以保证施工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4.原始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对于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实测或者计算处理后的数据;对于未要求测试数据的项目,如果经检验符合要求,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符合”;如果经检验不符合要求,填写“不符合”;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难以表述清楚的,在检验原始记录中另加附页描述,“自检结果”栏中填写“见附页XX”;对于不适用的项目,在“自检结果”栏中填写“无此项”。
“自检结论”栏只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5、施工自检记录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并签章、标注更改日期,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6、根据施工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类型和资料表格内容的要求, 自检记录及表格需要分别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自检人员、质检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填写,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自检单位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和实物的一致性负责,二、管理职责1.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自检记录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并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管理工作。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13•【文号】国质检锅[2002]360号•【施行日期】2003.02.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的通知(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与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总局制定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报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附件: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填写规则1 目的为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加强对检验作业文件的控制和管理,提高检验作业文件填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的填写。
3 通用要求(1)一份记录文件应当只表述一台受检设备的情况(《通知书》除外)。
(2)应当采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文字、数字、符号等应当易于识别,无错别字,字迹清晰、工整。
(4)各栏目应当填写齐全,不得出现空栏(本规则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无需填写信息时统一填写“/”。
(5)各栏或者专用记录图表需要加附页记录时,应当在附页上注明与相应记录有唯一对应关系的编号,以便识别。
(6)书写信息若发生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当在错误的文字上,用单划改线“/”划改,并在近旁适当位置上(避免与其他信息重叠)填写正确的内容、划改人的签名和划改日期。
不得涂改、刮改、擦改,或者用修正液修改。
划改后的项目如果成为“无此项”,那么应当使用两个“/”表示,同时划改人签名并标注划改日期。
(7)日期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可以使用“.”替代。
其中年份采用四位阿拉伯数字(如2009),月和日采用两位阿拉伯数字(如01、12),月和日不足两位的,前面以“0”补足。
格式为XX.XX或者XX月XX日。
(8)选择方格(□):如果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在相应项目的选择方格中画“√”;如果未选择该项目或者该结果,不在选择方格填写任何信息。
(9)记录最后无内容的空白处应用“/”划。
4填写要求: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1)编号:按照本所报告业务系统编写规则填写,同一原始记录中每一页都要填写相同编号。
示例:2013QMJ000001(2)设备代码:按《注册登记表》填写,未取得注册登记号填写“/”。
示例:350065230020130001。
(3)设备型式:普通型和公共交通型二选一,在方格内打“√”。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整机验收检验原始记录》.DOC
△max=mm
Σmax=mm
□(2)
h max=mm
(3)横向摆动:□
6.
梳齿
与梳
齿板
6.1
(1)梳齿板梳齿与踏板面齿槽的啮合深度h应至少为6mm。间隙△不应超过4mm。
(2)梳齿板梳齿与胶带齿槽啮合深度h应至少为4mm。间隙△不应超过4mm。
(3)梳齿板梳齿或踏板面齿应完好,不得有缺损。
□(1)
3.2.2倾斜角大于6°的自动人行道,其上部出入口的踏板或胶带在进入梳齿之前或离开梳齿之后,应至少有一段0.4m长,最大倾角为6°的运行距离。
3.2.3对踏板式自动人行道,离开梳齿的踏板前缘和进入梳齿的踏板后缘,至少应有0.4m以上的一段不改变角度的距离。
4.
相邻
区域
4.1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及其周边,特别是在梳齿板的附近应有足够和适当的照明。室内或室外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出入口处的光照度分别至少为50lx或15lx。
1.3※
改造(大修)单位除提供1.2项要求的内容外:
a.还应提供改造(大修)部分的清单;
b.主要部件合格证和型式试验报告副本;
c.改造部分经改造单位批准并签章的图样和计算资料。
1.4※
使用单位应提供运行管理制度(如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钥匙使用保管制度等)。
2.
驱
动
和
转
向
站
2.
驱
4.6
对相互邻近平行或交错设置的自动扶梯,扶手带的外缘间距离至少为120mm。
5.
扶
手
装
置
和
围
裙
板
5.1
扶手带开口处与导轨或扶手支架之间的距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8mm。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记录日期:2024年7月1日设备名称:自动扶梯1号维护保养人员:李工维护保养内容:1.检查扶梯运行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或振动,经过观察未发现异常情况。
2.清理扶梯滚轮和导轨上的积尘,保持其干净。
3.检查扶梯链条的松紧度,调整松紧度到适当的程度。
4.润滑扶梯链条,使用适量的润滑油进行喷润滑。
5.检查扶梯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通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6.检查扶梯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包括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7.检查扶梯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更换需要更换的照明灯。
8.检查扶梯的紧急停机装置是否正常,经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记录日期:2024年7月5日设备名称:自动人行道电梯1号维护保养人员:王工维护保养内容:1.检查人行道运行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或振动,经过观察未发现异常情况。
2.清理人行道滚轮和导轨上的积尘,保持其干净。
3.检查人行道链条的松紧度,调整松紧度到适当的程度。
4.润滑人行道链条,使用适量的润滑油进行喷润滑。
5.检查人行道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通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6.检查人行道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包括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7.检查人行道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更换需要更换的照明灯。
8.检查人行道的紧急停机装置是否正常,经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记录日期:2024年7月10日设备名称:自动扶梯2号维护保养人员:李工维护保养内容:1.检查扶梯运行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或振动,经过观察未发现异常情况。
2.清理扶梯滚轮和导轨上的积尘,保持其干净。
3.检查扶梯链条的松紧度,调整松紧度到适当的程度。
4.润滑扶梯链条,使用适量的润滑油进行喷润滑。
5.检查扶梯的安全开关是否灵敏,通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6.检查扶梯的防护装置是否完好,包括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7.检查扶梯的照明设备是否正常,更换需要更换的照明灯。
8.检查扶梯的紧急停机装置是否正常,经过测试确认其正常工作。
记录日期:2024年7月15日设备名称:自动人行道电梯2号维护保养人员:王工维护保养内容:1.检查人行道运行时是否存在异常声音或振动,经过观察未发现异常情况。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原始记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原始记录
注册代码
使用单位
检验日期
晋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说明
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监督检验。
2、本原始记录依据:《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
3、检验人员应具有检验资格并持证上岗,检验时应佩带好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4、检验仪器设备应完好,并在计量检定期内。
5、现场记录过程中,检验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测情况及检测结果。
6、凡“合格”内容均划“√”;“不合格”内容均划“×”;“无此项”内容均划“/”;有数据要求项目应如实填写实测数据。
7、原始记录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需要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并加盖检验员签章,并在上方书写正确内容。
8、检验结束后,检验人员应对检验结果进行校核,校核无误后生效。
若经校核有误,应根据具体情况更正或重新检验。
检验人员应对检验结果负责。
9、凡带“※”项为重要项。
10、本原始记录所测数据和结论均在检验状态下得出的。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基本情况与主要技术参数
梯级、踏板或胶带运行速度测量值
附表1 单位:(m/s)
扶手带运行速度测量值
附表2 单位:(m/s)
检验员:校核:。
精编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大修监督检验原始记录0817资料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适用:改造或大修)使用单位设备代码设备名称设备类型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设备型式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施工类别改造□/ 大修□施工单位检验机构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现场检验年月日吉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注意事项1.本原始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改造或大修监督检验。
2.检验至少由两名具有电梯检验员或以上资格的人员进行。
3.本原始记录须有检验、校核人员的签字方为有效。
4.检验记录中各项有计量单位的空格处必须填写检测数据;属“资料确认符合”的须将施工单位自检报告中数据转录至本记录对应空格处。
5.A类和B类项目检验结论栏、全部定性类检查项目,符合在“□”划“√”不符合划“×”;6.C类项目检验结论栏,“资料确认符合”在“ZQ □”划“√”不符合划“×”;资料审查有质疑并进行了“现场检验”的在“ZQ □”处划“×”,“现场检验”符合在“XJ □”划“√”不符合划“×”;7.本记录中全部项目、空格或“□”处无此项或不适用者划“—”;空格视为漏检,应查明漏检原因。
8.检验现场基本安全条件确认: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温度℃,湿度 %,天气:晴□阴□雨□雪□;实测电源电压:_____ V。
三、使用仪器五、资料查验记录及认定(仅存档资料随检验记录装订)注:多台设备使用同一资料,应在文件编号栏注明这些资料随哪一台设备(唯一标识)归档。
六、资料查验记录及认定ZQ(一)实施定期检验项目采用曲柄或多孔手轮现之前停止七、需要说明的情况记录表。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原始记录1.施工前准备1.1安排施工区域,确保无障碍并符合安全要求。
1.2验收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包括扶梯步、扶手、链条等。
1.3检查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情况,如电源供应、控制系统。
1.4检查施工人员是否具备相关技能和证书。
2.扶梯框架安装2.1检查扶梯井道的尺寸和垂直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2.2清理井道内的杂物和灰尘。
2.3安装扶梯主机和驱动装置,并固定好螺栓。
2.4安装扶梯框架,检查固定是否牢固,并使用水平仪进行调整。
2.5安装扶梯链板和链轮,检查链条张紧度和链轮间隙是否合适。
3.扶梯步和扶手安装3.1检查扶梯步的尺寸和表面质量,确保无缺陷。
3.2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扶梯步,检查连接是否牢固。
3.3安装扶手,检查扶手的高度和水平度。
3.4检查扶手链的张紧度和链轮间隙。
4.控制系统安装4.1安装控制盒和面板,检查电缆连接是否正确。
4.2安装按钮和指示灯,检查按钮的灵敏度和指示灯的亮度。
4.3进行电气连通性测试,确保控制系统正常工作。
4.4进行紧急停机装置测试,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停机。
5.安全装置检测5.1检查安全警示灯和声音警报器是否正常工作。
5.2进行扶手链断裂检测,测试警示器是否能够立即停机。
5.3进行急停开关测试,确保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迅速停机。
5.4进行超载测试,确保当承载量超过额定负载时能够自动停机。
6.运行和调试6.1完成施工后清理,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
6.2启动扶梯并进行试运行,检查各个部件的工作情况。
6.3调整扶梯的速度和坡度,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6.4进行负载测试,检查扶梯在额定负载下的运行情况。
6.5检查扶梯运行过程中是否有异常声音或振动。
7.现场验收7.1对施工质量进行自检,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7.2提供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作为参考。
7.3邀请监理和建设单位进行验收。
7.4整理施工现场,并清理残留材料和设备。
以上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施工过程自检的原始记录,记录了每个环节的自检情况,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2002年12月13日,国质检锅[2002]360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工作的管理,规范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的行为,提高监督检验工作质量。
根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开展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必须遵守本规程规定的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如采用与本规程不一致的检验方法,须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
第三条安装、大修或改造后拟投入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验收检验规定的内容进行检验;在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按照本规程对定期检验规定的内容,每年进行一次检验。
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进行设备大修后,应当按照验收检验的要求进行检验。
第四条本规程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16899-1997)等国家标准的规定。
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准。
第五条检验机构应当根据本规程制定包括检验程序和检验流程图在内的检验实施细则,并对检验过程实施严格控制。
检验人员实施检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或特殊情况,经请示检验机构认可,可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不具备现场检验条件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或者继续检验可能造成安全和健康损害时,检验人员可以中止检验并必须书面说明原因。
第六条检验机构应当在安装、大修或改造等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检验。
施工单位自检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应当出具完整的自检报告。
第七条从事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验收检验、定期检验的单位,至少应当配备《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必备仪器设备表》(附1,以下简称《必备仪器设备表》)所列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相应的检测工具,其精度应当满足《必备仪器设备表》中提出的要求,属于法定计量检定范畴的,必须经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原始记录教材
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安装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安装单位全称)
说明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5、自检报告中统一填写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
6、自检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没有数据要求统一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
7、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当有修改人员签名。
注A-4: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XTJ06-506-2012自动扶梯及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新检规)解析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注册代码报告编号使用单位检验日期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说明1 本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T7005-2012)制定,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
2 本记录须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内容应详细,字迹应工整。
需要修改时应用双斜线划改,且保留原始字迹,并在旁边签署修改人姓名、时间。
3 “检验结果”一栏中的“符合”、“资料确认符合”、“不符合”、“无此项”等内容可分别用对应的“√”、“○”、“×”、“/”来表示。
有数据要求的应填入实测或计算处理后的数据。
对于需要说明情况的项目,在“检验结果”栏中做简要说明。
难以简单表述的,可另加附页描述。
“结论”一栏中只按合格“√”,不合格“×”,不需检验填“/”标识。
4 若本次为定期检验的首次检验,则第1页中的“检验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
判定标准为TSG T7005-2012第二十一条(三)款。
若判定为“不合格”,受检单位组织相应整改或者修理后可以申请复检。
5 若进行定期检验的复检,则第1页中的“检验结论”为“复检合格”或“复检不合格”。
判定标准为TSG T7005-2012第二十一条(三)款。
复检可仅对前一次检验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检验人员也可根据现场情况的需要相应增加检验项目。
对于检验结论为“复检不合格”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受检单位组织相应整改后可以再次申请重新检验。
6 如经检验后,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存在与TSG T7005-2012第十七条不符的内容,则可作为其他项填写在记录第8页空白处。
7 记录应有检验人员、校核人员及使用单位配合人员签字。
8 在主要检验仪器设备一栏中,其编号须按照本单位实际编号填写。
如某仪器在检验中未使用,则可在编号后划“/”。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共8页第2页共8页第3页注1:标有★的项目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允许按照GB 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记录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定期检验自检记录(参考模板)设备注册代码使用单位名称设备安装地址使用单位设备编号维修保养单位维修责任人检验人员检验日期年月日北京市东城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制填写说明一、填写要求1、本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定期检验。
2、自检实施单位对记录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其与实物的一致性负责,表格中需要签字的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须有授权书)、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维修保养人员、检查人员必须持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如遇记录错误确需更改时,应采用单杠划去原始数据,在旁边写上更改后数据,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
4、“检查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或技术处理后数据,有最大、最小值要求的要分别填写实测最大、最小值;无数据要求的,可填画合格符号“√”或不合格符号“×”;若无此项目时,画“/”。
“检验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5、自检记录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是否安全给出的结论,必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
6、记录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斜线“/”或“不详”。
7、检验项目及其内容有“★”的项目,对于允许按照GB16899-1997及更早期标准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2年)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8、2.2防护、6.2梳齿板夹异物保护、6.4非操纵逆转保护、6.7梯级或踏板的下陷保护、7.1检修控制装置的设置、7.2检修控制装置的操作、10.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等7个项目,对于制造日期为1998年2月1日以前的设备不作为否决项,按“无此项”项处理。
9、本记录结论页须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他专用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报告编号: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年度自检报告)
使用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部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型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检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维保单位全称)
说明
1、本检验记录依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及《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第1号修改单制定。
2、本检验记录适用于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年度自检。
3、检验用仪器、量具其性能和精度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计量部门定期检定的有效期内。
4、本自检报告必须有自检人员、审核人、审批人签字及单位盖章后生效。
5、自检报告中统一填写自检结论:“合格”、“不合格”或“无此项”。
6、自检结果栏中有数据要求的必须填写实测结果数据,没有数据要求统一填写:“符合”、“不符合”或“无此项”。
7、本自检报告应当由计算机打印输出,或者用黑色笔认真填写,字迹应当工整,如作修改,修改处应当有修改人员签名。
自动人行道,可以按照《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监督检验规程》(国质检锅[2002]360号)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