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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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

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总则》

为了完善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根据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培训大纲。

一、培训对象

(一)高等医学院校医学本科毕业的临床住院医师。

(二)医学研究生毕业后从事临床工作,按其临床工作实际水平参加相应年度的培训。

二、培训目标

住院医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要达到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水平。

三、培训方法

(一)培训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三年,第二阶段为两年。

第一阶段(第一年至第三年)

第一阶段为二级学科基础培训。培训目的是使住院医师掌握

二级学科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方法以二级学科的各专业轮转为主,兼顾相关科室。

医学理论:巩固大学理论知识,阅读本学科经典著作,学习培训要求的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断、治疗技术,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病历书写,临床教学等技能。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2500 个印刷符号以上。

文献综述:阅读指定的参考书刊及专题文献,完成一篇综述或论文。

完成第一阶段培训项目和内容,通过各项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培训。

第二阶段(第四年至第五年)

第二阶段根据各学科特点进行二级或三级学科培训。进一步加强本专业的“三基”训练,主要从事本专业临床工作,安排一定的门、急诊和实验室工作。打好本专业的临床工作基础,担任总住院医师或相当的医疗行政管理工作半年以上,并安排适当时

间参加基层预防保健工作。

医学理论:巩固本学科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的相关理论,学习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

临床技能:通过专科培训,能熟练掌握本专业常见病诊疗技术,能完成专科病房高年住院医师工作,如承担专科院内会诊,带教实习医师晚查房等。

专业外语,每小时能笔译外文专业书刊3500 个印刷符号以上。

论文:结合本专业临床工作完成一篇论文。

(二)住院医师培训的第一阶段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医师指导的培训方法,第二阶段可实行科室领导负责与专人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培训期间要重视医德医风教育,做到理论知识、临床工作能力和教学科研能力相结合,基础培训和专科培训相结合。

四、考核

(一)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完成大纲要求的临床实践时间、病种和病例、医学理论、临床技能、病历质量、专业外语,临床科研能力、临床教学能力等。

(二)考核类型:

1 .轮转考核,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主任主持,按照大纲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轮转期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2 .阶段考核;住院医师完成第一阶段培训后,由医院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本阶段各项培训内容考核并在培训手册上记录。

3 .综合考核:住院医师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及部直属院校组织有关部门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的全面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五、实施:

各学科按照培训大纲的细则实施。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细则

(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组织管理

在院教学(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并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和市继续医学教育分中心在业务上的领导和指导。具体工作由医务科和科教科实施与管理。临床轮转由医务科负责安排实施。理论学习及考试由科教科组织实施及学分登记。

(二)培训对象

新毕业来院从事临床医疗专业的在职临床住院医师,包括内科(传染科、结核科)、外科(骨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皮肤科、医学影像、病理等临床学科,功能检查科、急诊科的住院医师根据专业需要,选择相应的学科。中医师按中医局制定的培训方案实施。

(三)培训时间

每一周期培训的时间为本科毕业五年,专科毕

业七年,临床研究生毕业二年,从毕业参加工作的当年8月1日开始。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临床实践与理论学习两大部分,以临床轮转和课程学习的形式进行学分登记。

1、临床实践及学分要求:

(1) 临床轮转:由医务科根据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排出轮转表,各科住院医师按计划轮转,不得擅自改变轮转计划,如需变动轮转计划须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批准。(2)实践学分要求:五年内应达到120学分,平均每月2学分,每年24学分。如脱离临床工作(脱产学习或病、事假、哺乳假等)每月累计在15天以上者,按月扣减2学分(法定假除外,如探亲假、年休假、产假、婚假等)所缺学分必须补上,因为违纪扣分者,必须补足,缺0.1--1分补一个月,1.1--2分补二个月,依次类推,满120学分后方可晋升。

2、理论课及学分要求:

(1)理论课程包括专业必修,公共必修和选修,总分要求达50学分。其中五年学分要求专业必修课达15学分,公共必修课达20学分,选修课达15学分。

(2)专业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选修课课程内容和教材,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统一制定。(详见《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

培训方案实施细则》)。

(五)培训方式:坚持以实践为主,技能为主,自学为主,业余为主的培训原则。

1、临床实践:由医务科负责

2、理论学习:对规定的公共必修、选修等理论课均可采取自学或组织在职业余学习的方式。

住院医师必须参加医院组织业务学习,到课率达95%以上。每降低1%,在平时考核中扣0.1分。

(六)考核、考试制度:

1、临床实践的考核:

(1)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临床技能、临床决策能力、计算机考核等。

(2)考核方式:

a. 平时考核:由医务科负责

b. 阶段考核:在第一阶段轮转结束及培训结束时,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考核。(由科教科负责)

2、理论考试:

包括专业理论、公共必修课、选修课、专业外语的考试。考试由省临床医师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组织。

(1) 专业理论课:从培训的第四年开始临床住院医师可申请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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