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法硕考研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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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
摘要:
一、前言
二、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三、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的意义和作用
四、结语
正文:
一、前言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工农红军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建的一个红色政权,其宪法大纲劳动法是苏维埃政权为实现劳动人民的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法律文件。

本文将对其进行简要介绍。

二、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的主要内容
1.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 平等就业权
- 合理劳动报酬权
- 休息与休假权
- 劳动安全与健康权
- 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权
2.规范劳动关系
- 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
- 工时制度与加班加点
- 工资支付与拖欠工资的处罚
3.劳动者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工会组织的建立与活动
- 劳动者代表会议制度
4.劳动争议的处理
- 劳动争议的调解与仲裁
- 诉讼程序的适用
三、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的意义和作用
1.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 维护劳动者的人格尊严
- 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 增强劳动者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2.规范劳动关系
- 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 降低劳动纠纷的发生
- 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质量
3.推动社会发展
- 促进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 增强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
- 推动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四、结语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劳动法是一部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法律文件,为苏维
埃政权下的劳动者提供了全面的保障。

它的实施不仅有利于当时的苏区社会,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劳动立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
宪法大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文件,概述了国家的职权范围、权力分配、体制构成以及国家单位之间的关系等基本原则和规定。

具体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家:明确宪法的领导地位,确立国际社会主体地位,阐明国家信仰体系、国家政策内容和基本任务;
二、关于民族:提出各民族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尊崇各民族文化历史,承认和保障民族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
三、关于人民: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及多党合作;规定各项宪法性权利,平等和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尊重人权及社会进步;
四、关于经济:建立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基础,关注发展现代化工业,实行国家行政调节和自动调节,维护个人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共同体所有制经济;
五、关于文化:重视文化体系建设,落实国民教育等教育事业,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六、关于安全:确立国家内治、国际友好、促进和平与发展的基本原则,构建防卫体系,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维护国家的安全和统一;
七、关于法律:明确宪法的完整性、普遍性和最高性,建立行政法规、司法程序等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公民权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与历史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与历史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与历史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初期制定的宪法草案,是中国共产党推动实施社会主义改革的重要文件。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体与政体:宣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为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
主义国家,国家机构为苏维埃代表大会和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

2.土地革命与生产关系:宪法大纲规定实行土地革命,实现土
地从地主集团中归农民所有,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制与城市资本主义企业私有制,并提倡合作经济。

3.劳动与社会保障:规定实行包括8小时工作制、福利保障、
社会救济等一系列保护工人和劳动者权益的政策。

4.人民民主与权利保障:规定实行无条件普选和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权利,规定实行妇女的平等权利。

5.教育与文化:提出普及教育、扫除文盲、发展文化教育等文
化建设的目标。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政权第一次以宪法形式
明确提出实现土地革命、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人民民主等基本原则,为后来的中国共产党制定国家宪法奠定了基础。

2.宪法大纲中提出了一系列保障工人和劳动者权益的政策,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开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革和劳动者保护工作,并对中国的劳动法制建设产生了影响。

3.宪法大纲中提出了普及教育、发展文化的目标,这为中国共产党后来进行意识形态斗争和文化建设提供了理论基础。

总体来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中国共产党推动社会主义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和启示作用。

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意义

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史意义

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历
史意义
术性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它是中国共产党在政治、经济、
文化等方面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法律文件,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首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改革,它把中国从封建社会转变为
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人民的政治解放。

它规定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建立了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的单一的政治体制,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统治。

其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经济改革,它把中国从资本主义经济转
变为社会主义经济,实现了中国人民的经济解放。

它规定了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原则,建立了
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经济统治。

再次,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文化改革,它把中国从封建文化转变为
社会主义文化,实现了中国人民的文化解放。

它规定了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社会
主义文化的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文化统治。

最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改革,它把中国从封建社会转变为
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中国人民的社会解放。

它规定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建立了社会
主义社会的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社会统治。

总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它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经济、
文化和社会改革,实现了中国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解放,实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统治。

它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
提供了重要的指导思想,为中国社会主义进步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1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

它起到了重要的宣传和指导作用,它的特点如下:(1)确立了宪政的政治性质:宪法大纲从宪政的宗旨、宪政的内容、以及宪政的性质三个方面宣布了苏维埃共和国要建立一个实行集中制度、革命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宪政政府。

这也就意味着,苏维埃共和国要捍卫国家和民族安全,加强经济文化建设,确保人民的安居乐业。

(2)将苏维埃共和国的政府性质和行政权力规范化:宪法大纲从宪政政府的组成结构、宪政政府的权力职能化、以及宪政政府的宣传指导和行政管理规范化三个方面,具体阐述了苏维埃共和国的政府性质和行政权力。

(3)宣布了苏维埃共和国要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宪法大纲明确宣布,苏维埃共和国要实行社会主义政治、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其中包括施行社会主义法律,实行财政税收等。

(4)宣布了人民对政权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大纲从团体权利、宗教自由、思想自由,表达自由、拥有多种媒体等的视角,具体说明了苏维埃共和国人民之间的平等,以及他们享有的基本自由权利,以及他们可以履行的基本义务。

2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意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它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成立时制定,它起到了极其重要的宣传和指导作用。

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进一步明确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性质:宪法大纲通过介绍宪政的宗旨、介绍宪政的内容和宪政的性质,从理论上明确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实行集中制度、革命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宪政政府的政治性质,从而为这一国家实行宪政政府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2)为进一步明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府性质打下基础:宪法大纲介绍了宪政政府的组成结构、宪政政府的权力职能划分、宪政政府的宣传指导和行政管理规范等,这些都为宪政政府性质的明确和政府行政权力的规范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3)为进一步明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对政权的基本权力和义务打下基础:宪法大纲具体介绍了苏维埃共和国人民之间的平等,以及他们享有的基本自由权利,以及他们可以履行的基本义务,从而为推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权的正常发展和实现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1920年8月份,苏联领导人列宁、斯大林为了支持发展中国共产党而出台的宪法宣言。

宪法大纲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结构、制度和具体制度实施进行了具体的界定,将中国的改革进程的方向、性质以及发展状况清晰地表达出来,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成果,为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实行社会主义政治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包括:首先,宣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民主共和之政体”,表明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体制。

其次,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权必须建立在工人联盟的基础之上,同时要有制度保障;三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以共产党作为政权的核心,以共产主义为总原则;四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把国家财富收入作为分配水平的基础,进行实行社会主义的重组;五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行法治精神,保护并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六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加强社会主义国际主义精神,支持各民族积极争取自由和独立;七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加强社会文化建设,推行自我教育制度,推进新生活的建立;八是,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必须加强国内和国际的和平努力。

此次宣言的全面性和详尽性,为苏维埃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政治理论支持,使中国共产党在日益严峻的政治形势下能够坚持和发展。

此后,中国共产党在宣言的指导下,不断地推进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建设,为社会主义的实现立下了持久的基础。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是:
一、宪法大纲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和社会制度,以及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等机构的组织和职能;
二、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的政治基础,即苏维埃共和国是一个以工人阶级为领导阶级的社会主义国家;
三、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的经济基础,即全国财富的统一管理和分配;
四、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的文化基础,即以斯大林主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文化;
五、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的社会基础,即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
六、宪法大纲规定了苏维埃共和国的外交政策,即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经济文化进步。

宪法大纲的意义是:它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法,是实现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重要依据,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和政治经济制度的总体规划,是全共和国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法律文件。

第一部红色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第一部红色宪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文史春秋成为新中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雏形与根源。

起草《宪法大纲》筹建红色政权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各革命根据地建立工农民主政权,颁布各自的施政纲领和各种法律。

至1930年上半责完成的。

1930年9月12日,“一苏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宪法)大纲草案》。

这个根本法大纲草案共9条,阐述了制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根本法的若干重要原则:一是实现代表广大民众真正的民权主义;二是真正实现劳动群众自己的政权,使文史春秋红色记忆延长3天,并重新安排大会的活动日程。

红色法律专家梁柏台受命起草宪法大纲。

11月15日,苏区中央局电告临时中央:宪法此间根据中央来电原则,参考苏联宪法起草,正讨论中。

宪法大纲起草委员会两度开会讨论、修改宪法大纲初稿后,终于如期形成提交“一苏大会”审议的宪法大纲草案。

要起点。

一是确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

“一苏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这就是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体,是工农民主专政。

它的基本点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它规定工人、农民、兵士及一切劳苦群众,是苏维埃国家的主人,文史春秋的政权,是与以国民党为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动政权根本对立并在性质上有根本区别的新型国家政权。

它在中国历史上是破天荒第一次出现的新生事物,它完全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体现了中国社会的进步。

二是确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

“一苏大会”通过的《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的大会,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这就是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所确立的政体,是实行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特点和意义首先,突出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地位。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明确规定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并强调党的领导地位,将宪法确立为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法。

这个特点体现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
最高立法机关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的坚定信仰,对于中国共产党领导
的无产阶级政权的执政方向的准确定位。

其次,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的性质和原则。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
纲明确提出,无产阶级专政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政体。

它明确规定了无
产阶级的统治地位,旨在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消灭剥削制度,实现
社会主义。

宪法大纲还对国家机构和国家行政体制进行了安排,确保了无
产阶级在国家中的主导地位,体现了共产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领
导地位。

第四,追求国内和平和团结的原则。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通过
规定阶级斗争和国内斗争的任务,旨在实现通过凝聚劳动者的团结和联合,对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势力,实现国内和平和民族解放。

这体现了中共党的总体战略,是一种充满新时代意义的宪法原则。

最后,宪法大纲还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宪法大纲明确规定:
“中共中央是充分代表全党的最高领导机关。

”它强调了党在中华苏维埃
共和国建设中的领导地位,确保了党在政治、军事、经济等各个领域的绝
对领导。

这意味着党对国家和社会的绝对掌控,确保了社会主义事业的顺
利进行。

2017法律硕士考研 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

2017法律硕士考研 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

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2017法律硕士考研:复习口诀——中国法制史篇第一章立法概况1.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家道中落)家家长制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的统治方式道道德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中宗宗法氏族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落落后刑事法规相对发达,民事法规相对落后2.战国时立法指导思想(一刑轻法)一一断于法;刑刑无等级;轻轻罪重刑;法法布于众3.秦、汉、唐的法律形式1) 秦:请找[泻]立停大师请秦;找诏诏令;立律;停廷廷行事;大答法律答问;式封诊式2) 汉:李宁、科比,悍!李律;宁令;科;比;悍汉3) 唐:律,令,格,式,典4.《吕刑》内容(吕宽赎罐) 吕《吕刑》宽宽严适中,在定罪量刑上中正、中罚、中道赎规定赎刑罐贯贯彻明德慎罚的指导思想5.九刑(宫妃议大漠,留仆赎鞭)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刑;大大辟;漠墨刑;留流;仆扑;赎;鞭;6.成文法的公布及论战郑子书郑国、子产、铸刑书赵晋鼎晋国、赵鞅、铸刑鼎宋刑器宋国、刑器楚仆茆楚国、仆区之法茆门之法邓竹刑邓析、竹刑论战子产VS叔向;赵鞅VS孔子7. 成文法公布的历史意义(疯子观战否?)疯子封建制度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观观念标志着法律观念与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战战国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否否定是对传统法律观念、法律制度及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8. 《法经》的内容(盗贼砸网拒捕)盗盗法;贼贼法;砸杂法;网网法;拒具法;捕捕法9.六禁(金银洗洗成交) 金金禁;银淫淫禁;洗徒徒禁; 洗嬉嬉禁;成城城禁;交狡狡禁10.《法经》的特点(战地重法)战战胜是封建制法战胜奴隶制法的标志地地主体现新兴地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重重刑体现法家严刑峻法的重刑精神法法治体现法治精神11.汉律六十篇(超越九镑)超朝《朝律》,6篇越《越宫律》,27篇九《九章律》,9篇镑傍《傍章律》,18篇12.《曹魏律》主要内容(八篇刑具)八八议正式入律篇篇目增加了篇目刑刑罚改革了刑罚具具律将《法经》中具律改为刑名,置于律首13.《晋律》主要内容(静态法25法内准)静晋《晋律》态泰《泰始律》2525篇法法例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一篇内内容调整内容、结构,使之更加刑宽、禁简准规定了准五服以治罪制度14.《北魏律》主要内容(北官25鞭)北《北魏律》;官官当首次入律; 2525篇鞭鞭刑确立了死、流、徒、杖、鞭五刑制度15.《北齐律》主要内容(北冥12重法)北《北齐律》冥名名例律将刑名律与法例律合并成名例律,作为总则1212篇重重罪规定了重罪十条法法条明审、科条简要的特点16.《麟趾格》、《大统式》(东临[碣石],大[话]西[游])东临东、麟东魏、《麟趾格》大西《大统式》、西魏17.《开皇律》主要成就(五八四十篇,赎官12网)五五刑封建五刑法定化八八议明确规定了八议制度四私罪区分公罪与私罪十十恶确立十恶罪篇篇章体例定型化赎赎刑赎刑制度化官官当官当列为定制1212篇网刑网简要,疏而不失18.《大业律》(18大爷除十恶) 1818篇大爷大业《大业律》除十恶删除十恶条款19.《武德律》、《贞观律》(五一增订12篇) 五一武、一《武德律》,唐朝第一部法律增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订贞、定贞观律、定刑《贞观律》标志唐代基本法典即告定型1212篇20.《唐六典》内容(政治、礼教、刑事)政政职;治治职;礼礼职;教教职;刑刑职;事事职21.唐律的特点(理科用语)理礼礼法合一科科条简要、宽简适中用用刑持平语语言精炼明确22.条法事类(调笑,请您蠢笑)调笑条、孝条法事类,孝宗时开始汇编请您庆、宁《庆元条法事类》,宁宗时期蠢笑淳、孝《淳熙条法事类》,孝宗时期23.编敕(太监太太太大)太监太祖、建太祖时期,《建隆新敕》太太太宗、《太平兴国编敕》太大太宗、《大中洋符编敕》24.六部(工兵李虎行礼) 工工部;兵兵部;李吏吏部;虎户户部;行刑刑部;礼礼部25.明会典(碗真大) 碗万《万历会典》;真正《正德会典》;大《大明会典》26.《大清会典》(康佳钱用光) 康《康熙会典》佳嘉《嘉庆会典》钱乾《乾隆会典》用雍《雍正会典》光光《光绪会典》27.《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贫农征婚) 贫平平等提倡男女平等农农业经济制度:天下田天下人同耕征政政权组织建设:君主专制主义政权组织体系婚婚姻制度:反封建性第二章.宪政制度1.《临时约法》主要内容(才子踢国民) 才财产确认保护私有财产的原则子指指导思想以孙中山民权主义学说为指导思想踢体体制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国国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民民主自由体现了民主自由的原则2.南京国民政府宪法性文件(训曰:勿现!) 训《训政纲领》曰约约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勿五《五五宪草》现宪法《中华民国宪法》3.《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内容(曰:观裸衣舞) 曰约《中经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观官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发展官僚资本裸罗罗列一系列人民权利与自由衣一一党专政确立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国家制度舞五五院制规定五院制的政府组织形式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特点及意义(根钢果香,资旧经积) 1) 根钢根、纲根本大法,伟大纲领果香果、向胜利成果,斗争方向资旧资产阶级约法,旧中国反动政府宪法经积经验,积极性2) 内容特点(外国公证)外外交政策:宣布中华民族完全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和不平等条约国国家性质: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公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证政政治制度:工农兵代表大会5.《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主要内容(民团抗经文) 民民主关于健全民主制度的规定团团结关于加强团结的规定抗抗战关于保障抗战的规定经经济关于发展经济的规定文文化关于普及文化教育的规定第三章行政立法1.官员考核依据(严判书生) 严言言辩;判文理;书楷法;生身体貌2.2.四善(勤公得胜) 勤恪勤匪懈;公公平可称;得德德义有闻;胜慎清慎明著第四章刑事立法1. 奴隶制五刑(宫妃议大漠)宫宫刑;妃非刑(刖);议劓劓刑;大大辟;漠墨墨刑2. 最早废除宫刑(西宫[辞])西魏,废宫刑3. 最早规定官当(城北[官])城陈《陈律》;北《北魏律》;4. 五刑的等级及量刑标准(无耻脏徒,上下推算;三流加役斩绞死)无耻赃徒5、笞、杖、徒笞刑、杖刑、徒刑各分5等,实行上下推算量刑原则三流加役3、流、加役流流刑分3等,另设有加役流斩绞死死刑分为斩和绞两种5. 折杖法的适用(笞杖臀,徒流脊,流一加三)笞杖臀笞刑、杖刑折为臀杖徒流脊徒刑、流刑折为脊杖流一流刑、1年流刑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1年加三加役流、3年加役流折为脊杖后于本地配役3年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6. 凌迟刑的历史沿革(五代凌迟,仁增宁定明入律,明清13、22,现行废除)五代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仁增北宋仁宗时期增施凌迟刑宁定南宋宁宗时凌迟被定为法定刑明入律凌迟刑在明朝正式入律明清13、22适用凌迟的罪名明朝为13条,清朝为22条现行废除《大清现行刑律》予以废除7. 元朝死刑分为2种(原始战领)原元元朝;始死死刑;战斩;领凌凌迟8. 太平天国的刑种及死刑种类(家长死,五盏灯) 1) 刑种:家枷枷刑;长杖杖刑;死死刑; 2) 死刑:五五马分尸;盏斩首;灯点天灯9. 西周时期的刑法原则(老姑嘴宽)老老幼犯罪减免刑罚原则姑故区分故意与过失、惯犯与偶犯原则嘴罪罪疑从轻、罪疑从赦原则宽宽严适中原则10.秦朝定罪量刑的主要原则(盗铃故累,自宫勿说) 盗盗窃按赃值定罪铃龄年龄刑事责任年龄以身高确定故故意区分故意与过失累累犯累犯加重原则自自首自首减刑原则宫共共同犯罪与集团犯罪加重处罚原则勿诬诬告反坐原则说唆教唆犯罪加重处罚原则11.元朝及三国刑罚适用原则(恤上亲,准罢官) 1) 汉:恤恤刑原则;上上请原则;亲亲亲得相首匿原则2) 三国:准准五服以治罪原则;罢八八议制度;官官当原则12.服制(斩齐大小缌麻)斩斩衰;齐齐衰;大大功;小小功;缌麻13.唐朝定罪量刑主要原则(共同数特工,老花子更累)共关于共同犯罪与合并论罪同同居相为隐原则数数罪并罚原则特特权原则工公区分公罪与私罪老老幼废疾者减刑原则花化化外人的处罚原则子自自首原则与类推原则更更犯加重原则累累犯加重原则14.抗日民主政权时期的刑法原则([抗日]真吓人)真镇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区分首要与胁从吓威吓反对威吓报复,实行感化教育原则人人权保障人权原则15.五过内容(官反内祸来OR宦官来内火)官惟官;反惟反;内惟内;祸货惟货;来惟来16.七杀内容(五斗细谷谋过节) 五误误杀;斗斗杀;细戏戏杀;谷故故杀;谋谋杀;过过失杀人;节劫劫杀17.太平天国时主要罪名(反叛破醋坛)反反革通妖罪;叛叛变通妖罪;破破坏军纪罪;醋触触犯天条罪;坛贪贪污、盗窃罪18.工农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战争浪费)战争战争罪;浪费浪费罪19.抗日民主政权时期主要罪名(盗匪汉奸,破边破坚)盗匪盗匪罪;汉奸汉奸罪;破边破坏边区罪;破坚破坏坚壁财物罪20.解放区政权主要罪名([解放区]反战)反反革命罪;战战争罪21.《大清现行刑律》内容(改编新罪名)改改律名为刑律编编篡取消六律总目新刑废除一些刑罚手段将主体刑罚定为死刑、遣刑、流刑、徒刑、罚金罪罪名增加一些新罪名名民纯民事性条款不再判刑22.清末礼法之争的焦点(刘干杯无子)刘留关于留存养亲制度干关于干名犯义条款的废存问题杯卑关于卑亲属是否可对尊亲属行使正当防卫的问题无关于无夫奸和亲属相奸的问题子关于子孙违反教令的问题23.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及意义(思维内偏,知识进化) 1) 特点思思想始终贯穿着兼采列邦之良规,无违中国之礼教的立法指导思想维维护是清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而被迫进行的内内容在内容上,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与西方近代法学最新成果的奇怪混合编编篡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改变诸法合体的形式2) 意义知资资本主义有助于推动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和教育制度近代化识知识有利于近代法律知识的传播进近代化为中国法律近代化奠定了基础化华中华法系导致中华法系走向解体第五章民事立法1.西周契约制度(左权[的]肠子)左权左券、债权债权人持左券肠子长、质较长的契券称为质2. 宋朝典卖契约的实质要件(原先输过)原原主离业;先先问亲邻;输输钱印契;过过割赋税3.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西周婚姻基本原则(同一父)同同姓不婚;一一夫一妻制;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4. 六礼(蔡文姬真轻盈) 蔡采纳采;文问问名;姬吉纳吉; 真征纳征;轻请请期;盈迎亲迎5. 唐朝婚姻制度(先主解聘书) 先限对婚姻缔结有限制,如同姓不婚等主主婚权确认尊长对卑幼的主婚权解解除以七出三不去义绝为解除要件,另有合离聘书聘财、婚书以聘财、婚书为婚姻成立的要件6. 元朝婚姻制度(寡妇婚书管媒妁) 寡妇严禁寡妇带产改嫁婚书中国历史上首次明确规定,建立婚姻必须订立婚书管媒妁元朝开始对媒妁进行规范化管理7. 《中华民国民法》内容及特点(私修国际婚姻) 私私有财产维护私有财产所有权及封建地主土地经营权修修订对旧民律草案进行较多修订并有明显发展国国家本位采取国家本位为主的立法原则际继承维护具有封建色彩的继承制度婚姻婚姻家庭制度具有浓厚的封建色彩第六章司法制度1.大理寺沿革北齐水塘[有]神鸡北齐、隋唐、审判机关北齐设置;隋唐沿用作为审判机关畜牲神宗[哼]元曲初、慎、神宗、元、取宋初降为慎刑机关;宋神宗时恢复审判职能;元朝取消大理寺明清[官员来]查看明、清、查看(即复核)明朝、清朝大理寺为复核机关清末北洋最高级清末、北洋时期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2.监察机关沿革秦汉打中东秦汉、大、中、东秦汉:御史大夫;东汉:御史中丞三男御明都三南、御、明、都三国两晋南北朝:御史台;明朝:都察院3.地方司法机关(送点明星[给]袁术) 送点宋、典宋朝:提典刑狱司明星明、刑明朝:提刑按察司袁术元、肃元朝:肃政廉访司4.五听制度(瓷器木耳色) 瓷辞辞听;器气气听;木目目听;耳耳听;色色听5.审判制度(举灶汉断粥,请咨询) 举灶汉鞫、诏、汉汉朝:鞫狱、诏狱断粥断、周周朝:断狱请咨询秦、治、讯秦朝:治狱、讯狱6.汉朝诉讼和审判制度(汉高举复录春秋[伟大旗帜]) 高举告、举起诉分为告诉举劾复录复录春秋春秋决狱7.明朝厂卫干预司法制度(东城西县无内行) 东城东、成东厂成立于明成祖时期西县西、宪西厂成立于明宪宗时期无内行武、内行厂内行厂成立于武宗时期8.明朝会审制度(九翻超重,大会大囚) 九翻九卿会审:翻案囚犯超重朝、重朝审:重案囚犯及死罪案件大会会审官录:大案重囚大囚大审:囚徒9.清朝会审(秋潮热) 秋秋审;潮朝朝审;热热审10.秋审分四种情况处理(情缓可留) 情情实;缓缓决;可可矜;留留养承祀11.领事裁判权的确立(领五虎,观烟台,上公堂) 领五虎领事裁判权正式确立于《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及税则》及《虎门条约》观烟台观审制度形成于《中英烟台条约》之后上公堂会审公堂规定于《上海洋泾浜设官会审章程》中12.南京国民政府民事审判程序的内容和特点([南国民事],三条不繁) 三**三审制条调特定案件的法院调解制度不不干涉原则繁程序规定极其繁琐凯程法硕优势: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
纲》
王闻翔
【期刊名称】《神州》
【年(卷),期】2007(000)009
【摘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性。

它与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所谓"宪法"、"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总页数】2页(P78-79)
【作者】王闻翔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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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来源:人民网(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仅〔谨〕向全世界与全中国的劳动群众,宣布它在全中国所要实现的基本任务,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

这些任务,在现在的苏维埃区域内已经开始实现。

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认为这些任务的完成,只有在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在全中国的统治,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冶之后。

而且在那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才更能具体化,而成为详细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

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谨号召全中国的工农劳动群众,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的指导之下,为这些基本任务在全中国的实现而斗争。

一、中国〔华〕苏维埃共和国家根本法(宪法)的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

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国家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的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二、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

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

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选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四、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加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汉,满,蒙,回,藏,苗,黎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为使工农兵劳苦民众真正掌握着自己的政权,苏维埃选举法特规定:凡上述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皆享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选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代表产生方法是以产业工人的工厂和手工业工人农民城市贫民所居住的区域为选举单位;这种基本单位选出的地方苏维埃代表有一定的任期,参加城市或乡村苏维埃各种组织和委员会中工作,这种代表须按期的向其选举人做报告,选举人无论何时,皆有撤回被选举人及实行新选举的权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释义及适用指南是为了规范法律适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辅助性文件。

释义及适用指南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法典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和领空内的一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二、案件的管辖。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原则上按照被告住所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具体情况应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三、特殊法律适用。

民法典在适用上还要考虑特殊的法律规定。

如,婚姻法适用于婚姻家庭的民事关系;继承法适用于遗产分配的民事关系;物权法适用于不动产及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民间关系。

四、对法律术语采用的解释。

释义及适用指南中对很多法律术语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从而避免了在实践过程中的歧义和争议。

五、基本原则的阐述。

民法典在实践中应当贯彻信用、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释义及适用指南是民法典规范法律适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辅助性文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革命历史上的第一部根本大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人民民主的宪法,在中国民主宪政史上具有划时代性。

它与中国历史上的某些所谓“宪法”、“约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大纲》,是一部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彻底反帝反封建,实行工农民主专政,保证革命在全中国胜利的纲领。

1931年11月7日,在瑞金召开了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这次大会,庄严地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共17条。

《宪法大纲》的基本内容是宣布中华苏维埃要在全中国实现的基本任务。

”这部《宪法大纲》是在革命战争日益剧烈和扩大、苏维埃政权还没有在全中国普遍建立的时候制定的。

因此,它在第一条中,就开宗明义地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

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地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上述基本任务和目的,这个大纲确定了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的各项革命纲领和政策、方针。

在消灭封建剥削方面,规定以消灭封建剥削及彻底改善农民生活为目的,颁布土地法,没收一切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雇农、贫农、中农,并以实现土地国有为目的。

在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方面,宣布中华民族的完全自由与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上、经济上的一切特权;宣布一切与反革命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无效,否认反革命政府的一切外债。

在苏维埃领域内,帝国主义的海、陆、空军不容许驻扎;帝国主义的租界、租借地无条件地收回;帝国主义手中的银行、海关、铁路、商业、矿山、工厂等,一律收回国有。

在目前可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政府的一切法令。

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要建成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在《宪法大纲》中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一九三四年一月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前言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谨向全世界与全中国的劳动群众宣布他在中国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要实现的基本任务,即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纲。

这些任务,在现在的苏维埃区域内已经开始实现。

但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认为,这些任务的完成,只有在打倒帝国主义国民党在中国的统治,在全中国建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统治之后,而且在那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大钢才能更具体化,而成为详细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中华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谨号召全中国的工农劳动群众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指导之下,为这些基本任务在全中国的实现而斗争。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法(宪法)的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他在全中国的胜利。

这个专政的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他的周围,同中农巩固的联合,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二,中华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只有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农,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的分子,是没有选举代表参加政权和政治上自由的权利的。

三,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之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在大会闭会的时〔期〕间,全国苏维埃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政权机关,在中央执行委员会下组织人民委员会处理日常政务,发布一切法令和决议案。

四,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汉满蒙回藏苗黎和在中国的台湾,高丽,安南人等),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民权主义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民权主义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民权主义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宪法草案。

它是在1928年8月10日至12月2日的第一届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通过的,共有七篇,定名为《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是一个以民权主义为基础的宪法草案,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在大纲中,人民被赋予了广泛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这是一种保护公民权利和自由的民主制度。

首先,宪法大纲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

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以确保人民的参政权利。

同时,宪法大纲还规定了公民的社会和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教育权、住房权等,以保障人民的基本福利。

其次,宪法大纲强调了平等和合作的原则。

大纲明确规定,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无论其财富、社会地位、种族、性别或职业。

此外,宪法大纲还鼓励公民之间的合作和互助,以实现社会的共同利益和进步。

再次,宪法大纲确立了国家的组织和行政结构。

宪法大纲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和政府组织,包括中华苏维埃政府和地方苏维埃政府。

这些机构和政府应当按照宪法大纲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来运作,以确保政府的合法性和民主性。

最后,宪法大纲还强调了对外政策的原则。

宪法大纲规定,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将坚持和平共处的原则,推动国际无产阶级的联合和合作,维护国际劳动人民的利益。

同时,宪法大纲还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国防政策和反帝斗争的原则。

总的来说,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是一个以民权主义为基础的宪法草案,强调人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

宪法大纲确立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平等和合作的原则,国家的组织和行政结构,以及对外政策的原则。

这些原则和规定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的宪政发展。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地位及启示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地位及启示

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历史地位及启示摘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文件,它的颁布促进了全国革命运动的发展,为以后进行政权建设提供了思路。

它是我国第一部人民权利保障书,对我国的后来宪法的制定也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宪法大纲;历史地位;启示1931年11月7日,中国共产党在江西瑞金创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

这是中国历史上由人民代表机关正式通过并公布施行的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性文件,作为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纲领,它总结了人民创建革命政权的经验,确认了人民革命的成果,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并在根据地很快得到了贯彻。

《宪法大纲》的颁布和实施,激发了根据地人民的革命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全国人民的革命斗争和根据地的建设事业,并且为以后的民主建设和制宪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一、《宪法大纲》的历史地位(一)《宪法大纲》是中国革命历史上第一部根本大法《宪法大纲》是在革命战争日益剧烈和扩大、苏维埃政权还没有在全中国普遍建立的时候制定的,它把革命已经取得的成果用根本法形式确认下来,同时指出今后的奋斗目标和各项施政方针。

它的基本内容是宣布中华苏维埃要在全国实现的基本任务,因此,它在第一条中,就明确地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基本任务,“在于保证苏维埃区域工农民主专政的政权和达到它在全中国的胜利”。

目的“是在消灭一切封建残余,赶走帝国主义列强在华的势力,统一中国,有系统的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进行苏维埃的经济建设,提高无产阶级的团结力与觉悟程度,团结广大贫农群众在它的周围,以转变到无产阶级的专政”。

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上述基本任务和目的,这个大纲确定了以反帝反封建为中心的各项。

关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要建成一个什么性质的国家,《宪法大纲》明确规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民权主义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 民权主义

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民权主义一、概述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是我国苏维埃政权颁布的最高法律文件,它规定了苏维埃政权的组织形式、权力机构、权力范围和国家制度。

其中,民权主义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则贯穿于整个宪法大纲,体现了中华苏维埃政权对人民权利的重视和保障。

二、民权主义的内涵民权主义是指尊重和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在中华苏维埃宪法大纲中,民权主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公民的政治权利宪法大纲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移动、劳动等自由权利,并且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打压和迫害。

这些政治权利的保障,为公民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和改革提供了法律保障。

2. 公民的经济权利宪法大纲规定,国家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障妇女和青年的特殊权益,保障农民、小商人、手工业者和知识分子的权益,保障私有财产。

这些经济权利的保障,为公民享有合法收入、获取财产、维护经济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3. 公民的社会权利宪法大纲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权利,如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权利。

国家还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失业者、残疾人、老人等特殊裙体的生活权利。

这些社会权利的保障,为公民享受社会福利、生活保障提供了法律保障。

4. 公民的文化权利宪法大纲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文化权利,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交流和发展。

国家还鼓励公民参与文化艺术活动,保障知识产权,保护文化遗产。

这些文化权利的保障,为公民保护自身文化传统、参与文化生活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民权主义的意义和作用民权主义的实施,有利于构建公正、公平、和谐的社会秩序,有利于建设现代文明社会,有利于提高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具体来说,民权主义的实施具有以下几点意义和作用:1. 维护公民权益民权主义的实施,保障了公民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益,使公民能够充共享有自由权利和平等权利,保护了公民的基本利益。

2. 促进社会和谐民权主义的实施,有利于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有利于增进公民之间的团结和合作,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第一部根本大法——试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第一部根本大法——试析《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作者: 陈奕善
出版物刊名: 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页码: 10-15页
主题词: 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苏维埃代表大会;根本大法;工农兵;中央革命根据地;试析;工农民主专政;中国人民;根本法
摘要: <正> 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一九三一年十一月七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以下简称《宪法大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性的文献,它兼具根本法和纲领的性质,即把人民革命已经取得的成果,用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下来,同时又指明了革命发展的方向和奋斗目标。

这部《宪法大纲》虽然还不够完善,特别是由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影响,规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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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法硕考研: 简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主要内容和意

答:主要内容是:1.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性质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国家。

所谓专政,一是将地主资产阶级拒绝于政权之外,二是剥夺他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自由,三是使用革命武力和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复辟活动。

2.规定了苏维埃国家政治制度是工农兵代表大会。

它保证工农大众参加国家管理,便于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领导,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议行合一原则。

它是根据革命实践及苏联经验建立的新式民主制度。

3.规定了苏维埃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

工农兵及一切劳苦民众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各级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供力所能及的物质保障条件。

4.规定了苏维埃国家的外交政策。

宣布中华民族完全自由独立,不承认帝国主义在中国的特权及不平等条约。

与世界无产阶级和被压迫民族站在一起.苏联是巩固的同盟者。

对受迫害的世界革命者给予保护。

对居住在苏区从事劳动的外国人给予法定的政治权利。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意义它是第一部由劳动人民制定、确保人民民主制度的基本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民主专政的纲领。

它确认了劳苦工农民众的各项基本权利,鼓舞了人民的革命斗志。

它是人民自己制宪的伟大尝试,为以后革命政权的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全国工农民众指明了革命的方向。

但由于缺乏宪政经验和受到左倾思想的影响,《宪法大纲》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混淆民主革命与社会主义的界限;阶级路线上搞左倾关门主义和国家结构问题上照搬苏联经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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