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手册之奖惩条例之令狐文艳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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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之员工奖惩条例

一、

令狐文艳

二、奖励

凡工作成效显著或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经部门提议、单位审批,可给予奖励。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给予奖励

1、为企业经营发展献计献策并为企业采纳实施取得良好效果或

减少风险损失者。

2、创造显著经济效益者。

3、为单位赢得美好声誉者。

4、拾金不昧者;

5、认真履行职责、表现突出者;

6、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避免重大损失者;

7、为保护和抢救人身生命、财产、公共财产竭尽全力者;

8、维护国家民族尊严、维护单位及锦江之星品牌声誉方面有特

殊贡献者;

9、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歪风邪气进行斗争表现出色

者;

(二)奖励形式

单位积极倡导“星”文化,广大员工在工作中应体现共同的价值观,坚持相同的理念,为完成我们的使命、实现我们的愿景

而共同努力;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将给予各种奖励,包括奖金、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

三、违纪处理

公司对违纪员工的违纪处理形式分为三类:“过失提醒”、“记过”、“违纪辞退”;

员工违纪的,单位根据违纪事实、程度轻重、造成后果、以及违纪员工对违纪行为书面的认识态度,给予适当处罚。

(一)员工有以下行为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或一项记“过失提醒”一次,每次或每项扣款绩效10-5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工作期间仪容着装、标识佩戴、劳防用品穿戴等违反单位相

关规定或岗位要求的,或其他不能有效执行服务规范、工作规范、品牌标准的,包括但不限于仪容不整、衣冠不洁、不按规定着装、不佩戴胸牌或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服务不用问候语、不用礼貌用语、使用禁语等的;

2、连续旷工不满1天的;

3、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未造成差错或损失的;

4、工作时间打瞌睡、干私活、嬉戏、闲聊、喧哗、吵闹、打

牌、饮用含酒精成分饮品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

5、私自会客的,或将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的;

6、擅自动用单位管控的设备、设施、工具、车辆等的;

7、因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心等造成工作差错,以及失职、消

极怠工,或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时完成工作定量(任务)的;

8、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的;

(二)员工有以下行为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或一项记“记过”一次,每次或每项扣款绩效50-100元,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过失提醒”处理一次后又发生前款违纪情形之一的;或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中两项情形的;

2、连续旷工满一天不满两天的;

3、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造成轻微差错或损失的;

4、在单位内墙壁、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张贴的;

5、故意撕毁、涂抹单位张贴的各类通知、通告、宣传品等的;

6、拾遗不报的,或收取客人消费、礼品、财务不上缴的;

7、未经客人允许或非工作需要私自进入客人房间的;

8、工作敷衍、态度粗暴等引发客人投诉的;

9、利用职权庇护、纵容违纪行为,或玩忽职守、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

10、制造谣言、拨弄是非、恶意中伤、诋毁等行为损害客人、其他员工、企业形象或利益的;

11、私自配制单位或其他员工更衣箱钥匙的,在更衣箱中藏有单位财务或管制刀具或违禁物的;

12、未经领导同意,在值班室或员工宿舍留宿他人的,或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场所)进行娱乐活动;

13、非工作时间,在工作或经营场所滞留,经劝阻无效、影响正常工作或经营秩序的;

(三)员工有以下行为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或一项的,属于严重违纪,给予“违纪辞退”处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员工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受“记过”处理一次和“过失提醒”处理两次的,又再次违纪的;

2、同时出现“过失提醒”情形其中三项以上或“记过”情形中两项以上的;

3、同时出现“过失提醒”一项以上又同时出现“记过”情形一项以上的;

4、连续旷工3天(含3天)以上的;

5、恶意损坏或侵占单位、同事、宾客财物的;

6、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擅自动火、改动消防设备的;或不按规定储存和使用剧毒、易燃、易爆等物品的;

7、偷窥他人(包括宾客、同事等)隐私的,或辱骂、谩骂、威胁、殴打他人的,或向宾客索要小费、礼品的,或向宾客非法套现、买卖外汇的,或其他严重侵害客人利益的;

8、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扰乱单位正常经营秩序,或有谩骂、偷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性骚扰等行为之一的;

9、使用(占用)客房,以及私自或擅自销售客房,动用及其

他客用设备、设施、物品(被褥等)等营私舞弊、损公肥私的;

10、对于单位或宾客财物,私自带离单位的、或私占私分的;

11、擅自调换岗位、班次、串岗、离岗,或未经批准从事与本工作岗位无关的工作内容,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2、无正当理由拒绝服从上级指挥、工作安排,造成事故或损失价值超过2000元的;

13、造成客人严重不满或重大投诉,被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机关批评的;

14、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虚报瞒报工时、改动工时,涂改原始记录或统计资料和其它凭证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涂改、伪造医疗证明及其他证明骗取假期的,或请病假、事假等假期期间在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或在他人单位兼职的;

15、传阅、复制淫秽刊物和声像制品的,或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其他法律法规的。

(四)单位在对违纪员工进行违纪处理同时,可给予以下相应的经济处罚。

1、受“过失提醒”处理一次者,当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受“过失提醒”处理第二次者,当月及次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2、受“记过”处理一次,自受处理当月起连续三个月不享受任何形式的奖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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