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5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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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

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二、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三、处方书写注意事项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6、医师不得为本人开处方。

四、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口服者一般可免写)、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3、药品应书写全称正名或通用的商品名;4、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法定计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计算(IU);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

处方的书写规范及管理处方标准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监督管理(一)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

(二)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填写处方评价表,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

(三)医疗机构应当对出现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2次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 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处方书写规范15、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的书写规范和标准

处方的书写规范和标准

处方的书写规范和标准处方书写一、处方书写的基本原则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经所在医疗保健机构业务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授予处方权的医务人员,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一)处方权的获取: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

(5)取得处方权的医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3、无处方权的进修医师、试用期医师、实习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责任由签名医师负责。

处方签名形式为:带教医师名/实习或进修医师名。

4、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4、主药、佐药、矫味药、赋型剂: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列如: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一)、主药、佐药顺序1、阿莫先胶囊0.25g x 24粒Sig 0.5g 四次/日口服2、去痛片0.5g x9片Sig 0.5g 三次/日口服3、维生素C片0.1g x 18片Sig 0.2g 三次/日口服(二)、管包装示例六神丸30粒Sig5粒二次/日口服(三)、指明用药部位1、氯霉素眼药水10ml x 1支Sig2滴四次/日点右眼2、酚甘油滴耳剂10ml x 1瓶Sig2滴四次/日点右耳(四)、规格、数量1、庆大霉素注射液4万u x 2ml x 6支Sig4万u 二次/日肌注2、青霉素G钾注射液80万u x 6支Sig80万u 二次/日肌注(五)、胃舒平片0.5g x 24片Sig4片四次/日饭前半小时嚼碎后服(六)、痢特灵片0.1g x 18片Sig0.2g四次/日口服(应向病人说明,服后尿呈深黄色)(七)、丁胺卡那注射液20万u x 6支Sig20万u 一次/日稀释后静脉滴注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二、处方书写规范: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心须醒目;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3、中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医院处方书写规范

医院处方书写规范

医院处方书写规范
医院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原则上用中文,要求字迹清楚、项自书写完整,药名、剂型、剂量、单位、用法书写正确,不得涂改,如有修改时,医师应在处方修改处签字,处方年龄项应按实足“岁”或“月”填写。

2、药品名称、剂量、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为准,如因医疗需要,剂量超过药典规定时,医师须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

3、药品用法应写明冲服、含化、口服或皮下、肌肉、静脉注射,以及每次剂量和每日用药次数,外用药品应写明用法及用药部位。

4、每张处方仅限1人,严禁以甲病人名字给乙病人开方取药。

5、西药处方每一药品须另起一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普通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不得同开一张处方。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是医疗活动中医生为患者开具的用药凭证,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上的重要意义。

一份规范的处方不仅能够确保患者得到准确、有效的治疗,还能保障医疗安全,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因此,了解和掌握处方书写规范是每一位医务人员的必备技能。

一、处方的基本格式处方一般包括前记、正文和后记三部分。

前记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这些信息的准确填写有助于对患者身份和病情的准确识别。

正文是处方的核心部分,主要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

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剂型和规格要清晰明确,避免模糊不清;数量要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并且要精确到具体的剂量单位;用法用量则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等因素进行个体化的制定,包括用药的途径(如口服、外用、注射等)、频次(如每日一次、每日两次等)和每次的剂量。

后记包括医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医师的签名是对处方内容的负责,而药师的签名则表示对处方的审核和调配无误。

二、处方书写的基本要求1、清晰准确处方上的字迹应当清晰可辨,避免潦草、涂改。

如果需要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关键信息不能有任何歧义,以免造成误解和错误用药。

2、规范用药遵循药品说明书和临床诊疗规范,合理选用药品。

避免使用不规范的简称、缩写或代号,如将“地塞米松”写成“DXM”等。

对于特殊药品,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进行开具。

3、剂量合理根据患者的病情、年龄、体重、肝肾功能等因素,确定合适的用药剂量。

避免剂量过大或过小,以免影响治疗效果或引起不良反应。

对于儿童、老年人、孕妇等特殊人群,更要谨慎用药,必要时进行剂量调整。

4、用法正确明确药品的使用方法,如口服药品是饭前、饭后还是空腹服用;注射药品是肌肉注射、静脉注射还是皮下注射;外用药品是涂抹、湿敷还是喷雾等。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书写规则

处方书写规则一、(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九)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字。

(十)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十一)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二)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二、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U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 (Iu)、单位(u);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乳膏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当注明含量;中药饮片以剂为单位。

医疗核心制度: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3)处方权不得私自转让、出借。
2.处方开具与审核
(1)开具处方时,医务人员应认真询问患者病史、过敏史,确保用药安全。
(2)处方审核人员应严格审查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有权拒绝调配、销售。
(3)处方审核内容包括:处方格式、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用药天数等。
3.处方保存与销毁
(1)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处方保存制度,确保处方真实、完整。
3.医务人员应积极参加处方相关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确保处方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
六、处方质量控制与改进
1.医疗机构应设立处方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处方质量监督、检查和评价。
2.处方质量控制小组应定期开展处方质量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3.医疗机构应将处方质量纳入医务人员绩效考核,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处方质量。
1.处方错误处理
(1)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过程中如发现错误,应立即更正,并在更正处签名确认。
(2)如患者已取药,医务人员应及时通知患者或家属,并指导正确用药。
(3)医疗机构应建立处方错误登记和报告制度,对处方错误进行汇总、分析,提出预防措施。
2.纠纷解决
(1)患者对处方有异议时,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咨询,医疗机构应给予解释。
医疗核心制度:处方书写规范及管理制度
一、处方书写规范
1.处方格式
(1)处方分为两部分:处方头和处方正文。
(2)处方头包括医疗机构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科室、就诊日期等信息。
(3)处方正文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用药天数等。
2.处方书写要求
(1)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书写,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2)如发生用药纠纷,医疗机构应积极调查,及时处理,并告知患者处理结果。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




[示例处方9] R 10%Ung.Lchthyoli 30g Sig us.ext b.i.d R 10%鱼石脂软膏30g 用法:涂红肿处 2次/日
处方的调剂


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 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药师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取得处方调剂资格。 药师签名或者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 查。 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 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


四、处方书写规则及书写示例:

(一)处方书写规则 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 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 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 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 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二)书写示例 【示例处方1】总量法形式 R Mist.Pepsini 100ml Sig 10ml t.i.d a.c R 胃蛋白酶合剂 100ml 用法 10ml 3次/日 饭前 【示例处方2】单量法形式 R Tab.vit.c100mg×40 S. 100mg t.i.d 维生素C片100mg×40 用法: 100mg 3次/日
二、处方权的获得与取消


(一)处方权的获取:
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 可开具处方。


1、医师处方权的授予:
(1)注册执业医师(2)有明确的执业地点(3)有明确的执业类别 与执业范围(4)根据个人申请,科主任签属意见,经所在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中的主管部门批准授予处方权。(5)取得处方权的医 师应在执业地点的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签章式样。 2、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权的授与: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中执业助理医师,根 据医疗诊治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只在注册的执业地点有 处方权,获取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应在相关部门签名留样或留专用 签章式样。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要求规范及格式

处方书写规及格式1)处方容:正文:以Rp或R(拉丁文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2)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通用写法。

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

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第一条为规范中药处方管理,提高中药处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与中药处方开具相关的中医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中药处方包括中药饮片处方、中成药(含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下同)处方,饮片与中成药应当分别单独开具处方。

第四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药处方书写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本医疗机构内中药处方书写的有关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师开具中药处方时,应当以中医药理论为指导,体现辨证论治和配伍原则,并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八条中药处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一般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名称、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区和床位号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二)中医诊断,包括病名和证型(病名不明确的可不写病名),应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三)药品名称、数量、用量、用法,中成药还应当标明剂型、规格。

(四)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处方日期。

(五)药品金额,审核、调配、核对、发药药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第九条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应当体现“君、臣、佐、使”的特点要求;(二)名称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准确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本省(区、市)或本单位中药饮片处方用名与调剂给付的规定书写;(三)剂量使用法定剂量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原则上应当以克(g)为单位,“g”(单位名称)紧随数值后;(四)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如打碎、先煎、后下等;(五)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六)根据整张处方中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药味数,并原则上要求横排及上下排列整齐;(七)中药饮片用法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无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剂量使用时,应当在药品上方再次签名;(八)中药饮片剂数应当以“剂”为单位;(九)处方用法用量紧随剂数之后,包括每日剂量、采用剂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装胶囊等)、每剂分几次服用、用药方法(内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1剂,水煎400ml,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十)按毒麻药品管理的中药饮片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 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 种药品。

处方书写基本规范

处方书写基本规范

处方书写基本规范(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10)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11)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2)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3)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医师可以使用由卫生部公布的药品习惯名称开具处方。

(《处方管理办法》)[如对乙酰氨基酚(通用名)是一种退烧药,不同药厂对它生产的制剂商品名有泰诺林、百服咛、必理通等。

因此,必须使用通用名](14)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有些以国际单位(IU)、单位(U)为单位;中药饮片以克(g)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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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处方书写不完整(主要是手写处方),缺项多。

如诊断、患者的联系电话未写;药品的通用名、剂型、用法、用量未写;医生漏签名等;2.部分药品的皮试未注明;3.“精二”处方超量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4.手写处方的字体及英文缩写太潦草,收费员看不懂;5.造影用的药品无单独开处方;6.超剂量、超天数的处方未注明原因和重签名;医师开具门诊普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一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中药材除外)。

7. 处方格式不规范(标准格式请看后页)质控科、门诊办、药学部2009年3月20日处方书写格式1.标准处方格式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总量S i g.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6支S i g.80万U i.m.b i d(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6袋S i g.125m g t i d2.简易处方格式R p:药品名(剂型)单位剂量用法每日次数×天数例1:R p:I n j.青霉素钠80万U i.m.b i d×3(皮试)例2:R p:头孢克洛干糖浆125m g t i d×2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1、认真填写处方前记。

2、处方头:凡处方都以R或Rp起头。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l)为单位,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4、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处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缩写“Sig”作标志。

药剂人员应将服用方法用中文写在标签上,并贴在盛装药剂的容器上,药品包装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处方后记:医师签名或盖章,这是表明医师对处方负有责任。

药剂人员配方及检查、发药后,亦应签名,以示负责。

医师规范处方示例(省去处方前、后记部分):(一)、(主药、佐药顺序)1、阿莫先胶囊0.25g x 24粒Sig 0.5g 四次/日口服2、去痛片0.5g x 9片Sig 0.5g 三次/日口服3、维生素C片0.1g x 18片Sig 0.2g 三次/日口服(二)、(管包装示例)六神丸30粒Sig 5粒二次/日口服(三)、(指明用药部位)1、氯霉素眼药水10ml x 1支Sig 2滴四次/日点右眼2、酚甘油滴耳剂10ml x 1瓶Sig 2滴四次/日点右耳(四)、(规格、数量)1、庆大霉素注射液4万u x 2ml x 6支Sig 4万u 二次/日肌注2、青霉素G钾注射液80万u x 6支Sig 80万u 二次/日肌注(五)、胃舒平片0.5g x 24片Sig 4片四次/日饭前半小时嚼碎后服(六)、痢特灵片0.1g x 18片Sig 0.2g 四次/日口服(应向病人说明,服后尿呈深黄色)(七)、丁胺卡那注射液20万u x 6支Sig 20万u 一次/日稀释后静脉滴注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

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天。

1.开写处方必须用钢笔或毛笔,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处方若有涂改,医师需在涂改处签名(我院内部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不允许涂改)2.处方药量以三天为宜,七天为限,慢性病可开一个月的药量.特殊管理的药品按相关规定执行,一类精神药品三天,二类精神药品七天(用专用蓝色精神处方开具);麻醉药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剂两天量(用专用红色麻醉处方开具,注射剂我院内部规定为一次量)3.药物名称中文应采用药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应采用国际非专利名(INN),避免单纯用商品名.4.固体药物以克(g)或液体药物以毫升(ml)作为含量或容量单位时可省略该单位,但若以其他量词作为单位时则不能省略该单位,如毫克(mg).5.复方制剂可不写含量或浓度.6.如果在一张处方上开几种药,应用阿拉伯数字标出.7.如果几种药物的用法相同,可将这几种药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写,用法用量前加aa,含义为"各….".8.几种药物合用可用符号"/"表示.9.医师若开具药物的用法用量与常规不符,应在该药物用法用量旁再签字确认,以表明并非写错.否则药品调配人员有权拒绝调配.处方书写格式分类1.普通处方必须注明每个药物的药物名称;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浓度,装量或容积;最小使用单位的取用数量.例:1.阿莫西林胶囊0.25×12片×2盒(或阿莫西林胶囊0.25×12片×24片)S.0.5 一天三次(或2片,一天三次)2.氯氟舒松软膏10g×1支S. 外用,一天两次3.10%氯化钾溶液100ml×2瓶S. 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2 .输液处方可以不注明每个药物的最小使用单位的含量,,装量或容积(液体药物必须标明浓度),只要按照"药物名称+实际使用剂量"的格式即可.例:5%葡萄糖注射液250ml注射用青霉素钠320万单位/ ×6S.皮试后静脉滴注,一天三次例:0.9%氯化钠注射液500ml维生素C注射液2.0维生素B6注射液0.2 / ×3 S.静脉滴注, 一天一次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是三级乙等的综合性医院,地处郊区,开放床位750张,门诊患者不多,医院经济收入主要靠住院病人。

自2007年5月1日实施新的《处方管理办法》之后,我院很重视这项工作。

对于规范处方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水平的提高,都有很重要的意义。

我院早在2006年8月31日就制订了《内江市第二人民医院处方点评办法(试行)》(内二医[2006]139号),“要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等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自觉行动”。

1 资料与方法抽查2008年1月13、14、15、16日门诊处方1000张,实时进行所用药品数量、每张处方金额、使用药品的剂型、含有抗菌药物的处方和不合格处方等统计分析点评;随机按顺序抽查2008年1月30、31日住院处方1000张,统计所用抗菌药物的品种、给药途径以及不合格处方等,同时结合病历进行点评。

2 结果2.1门诊处方抽查与点评2.1.1门诊处方抽查情况: 门诊处方1000张,处方所用药品共计2770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品总数2.77个;每张处方平均用药金额132.63元;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有120张,占12%;门诊处方中有抗菌药物处方440张,占44%;合格处方840张,合格率84 %;不合格处方160张,不合格率16 %。

不合格的处方有:未填科别59张,未填费别21张,用药不合理处方80张。

2.1.2不合理用药处方例举与点评:处方①:患者男,44岁,自费诊断:蜂咬伤蛇药片20片×4盒Sig 10片 Bid续用: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Sig:100mg Bid点评:蜂咬伤(蜂蜇),若有皮肤感染者,可选用我院非限制抗菌药物。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对葡萄球菌抗菌作用差,对铜绿假单胞菌、肠杆菌属、脆弱拟杆菌、梭菌属等无抗菌作用,它有皮疹、荨麻疹、药物热、瘙痒等不良反应[1],与蜂蜇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

该药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当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或要有致病菌药物敏感的药敏报告,如无报告,应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签字记录,或有全院疑难病例讨论意见)[2],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②:患者女,39岁,费别未填写诊断:结肠癌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粒×3盒续用Sig 100mg tid氟哌酸0.1×42片Sig 0.2 tid维生素B6 10mg×42片Sig 20mg tid颠茄合剂 200mlSig 10ml tid点评:是结肠癌的治疗还是结肠癌伴感染的治疗,不明确。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16%)、大便次数增多(6%)、腹痛(3%)、腹胀(4%)[1],与结肠癌有的临床症状不易区别,是否考虑只用氟哌酸胶囊就足够了。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不经济,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③:患者女,38岁,自费诊断:消化不良、胃炎雷尼替丁胶囊0.15×14粒Sig 0.15 Bid甲氧氯普胺片5mg×42片Sig 10mg tid续用: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Sig 100mg bid点评:幽门螺杆菌已被公认为消化性溃疡病及慢性胃炎的主要诱因,为了有效消除幽门螺杆菌,大多数学者提倡多种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常用的药物有阿莫西林、克拉霉素、红霉素、甲硝唑或替硝唑等。

头孢克肟胶囊对幽门螺杆菌作用差。

头孢克肟胶囊为第三代口服头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药物,最常见有消化不良、腹胀、腹痛、恶心等胃肠道的不良反应[1],与本身的疾病(消化不良胃炎)临床症状不易区别。

头孢克肟胶囊50mg×12片,价格较贵,每盒32.10元,属超范围无指征盲目用药。

处方④:患者女,19岁,自费诊断:慢性胃肠炎加替沙星片0.1×12片×2盒Sig:0.2 Bid多酶片100片Sig:3片 tid胃蛋白酶合剂100ml×2瓶Sig:10ml tid马来酸曲美布汀胶囊0.1×24片×2盒Sig:0.2 tid点评:胃肠炎是消化道受到刺激、产生胃与肠失常的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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