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药品分类与陈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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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训一
请同学将各组的药品按以下类别陈列于 货架上:抗菌消炎类、清热解毒类、止 咳平喘类、胃肠道类、抗感冒类、维生 素类、心脑血管类、妇科内服类、妇科 外用类、抗糖尿病类、泌尿排石类、五 官内服类、五官外用类、消炎镇痛抗炎 抗风湿类、滋补类、肝胆类、激素类
2/27/2014
二、药店药品的陈列—相关概念
2/27/2014
题目一:
1、根据药品的(),非处方药分为甲、乙类 A产地 B有效性 C剂型 D安全性
2、请将下列药品分类(抗菌药、降血压药、降血脂药、 皮肤外用药、感冒用药、清热解毒药)
硝酸咪康唑乳膏(达克宁)、氧氟沙星、硝苯地平、日夜 百服宁、泰诺、派瑞松、络活喜、三精司乐平、板蓝根、 辛伐他汀、阿奇霉素、氨苄西林、白加黑、复方降压片、 非诺贝特、复方二十五碳烯酸、月见草油丸、北京降压0 号、阿莫西林、黄连上清片、倍他洛克、卡托普利、寿比 山、诺氟沙星、罗布麻、牛黄解毒片、皮炎平、皮康霜、 快克、左氧氟沙星、氟轻松
二、药店药品的陈列—陈列原则
1、按GSP的要求,药品应按急性或用 途以及贮存要求分类陈列和贮存。 2、易见易取原则。 3、利于商品管理的原则。 4、同一品牌垂直陈列原则。 5、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6、关联性原则。 7、满陈列原则。 8、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9、季节性陈列原则。
(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 处方药专用标识;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五)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2/27/2014
(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 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2/27/2014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 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结论:主辅陈列主要是用高周转率的商品带动低周转率的商品销售。
2/27/2014
题目二
1、下列药物邻近陈列符合关联性原则陈列的是: A、泰诺与板蓝根 B、氯雷他定片与皮炎平软膏 C、妇科千金片与小儿七星茶颗粒 D、金维他与葡萄糖酸钙口服液 E、阿莫西林与硝苯地平
实训二
请各组同学对照刚刚所讲的陈列方式, 1、观察自己的陈列 2、找出陈列中的错误 3、修正陈列 4、结束并整理
2/27/2014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 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二)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 阳光直射;
(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 处方药专用标识;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二)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 阳光直射;
(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 处方药专用标识;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五)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2/27/2014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 陈列和销售;
2/27/2014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 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2/27/2014
答案:1、D 2、抗菌药:氧氟沙星、阿奇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 、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 降血压药:硝苯地平、络活喜、三精司乐平、复方降压片 、北京降压0号、倍他洛克、卡托普利、寿比山、罗布麻 降血脂药:辛伐他汀、非诺贝特、复方二十五碳烯酸、月 见草油丸 皮肤外用药:硝酸咪康唑(达克宁)、派瑞松、皮炎平、 皮康霜、氟轻松 感冒用药:日夜百服宁、泰诺、白加黑、快克 清热解毒药:板蓝根、黄连上清片、牛黄解毒片
(二)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 阳光直射;
(三)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 处方药专用标识; (四)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五)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2/27/2014
(五)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2/27/2014
(六)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 陈列; (八)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 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九)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 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当定期清斗,防止 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 当清斗并记录;
药店药品分类与陈列
——1202海王星辰班
钟华美
2014.2.27
2/27/2014
学习目标
1、掌握中西成药的常用分类 方法及类别 2、掌握中西成药的陈列原则
2/27/2014
学习内容
一、药店药品分类 二、药店药品陈列 三、总结
2/27/2014
一、药店药品分类方法
1、按药品的作用及用途分类 2、根据药品在人体内的作用部位 分类 3、根据化学组成分类 4、按药品保管习惯分类 5、按分类管理办法分类
2/27/2014
综合“按药品的作用及用途分类” 与“根据药品在人体的作用部位分 类”
抗菌消炎类 清热解毒类 止咳平喘类 胃肠道类 抗感冒类 维生素类 心脑血管类 妇科内服类 妇科外用类 抗糖尿病类 泌尿排石类 五官内服类 五官外用类 消炎镇痛抗炎 抗风湿类 滋补类 肝胆类 激素类
2/27/2014
6、关联性原则:
将功能或消费人群相同/相近的放在一起或就近陈列。
二、药店药品的陈列—陈列原则
1、按GSP的要求,药品应按急性或用 途以及贮存要求分类陈列和贮存。 2、易见易取原则。 3、利于商品管理的原则。 4、同一品牌垂直陈列原则。 5、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6、关联性原则。 7、满陈列原则。 8、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9、季节性陈列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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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回顾
1、常见药店药品分类类别 2、药店药品陈列的相关概念、陈 列九原则
3、除此之外,药品陈列常用的方法与技巧有:橱 窗陈列;利用柱子的主题式陈列;端架陈列;从 小到大、由左而右、由浅而深、由上而下的陈列 原则;量陈列“数大就是美”;集中焦点的陈列; 比较式陈列;悬挂式陈列)
2/27/2014
大家在药店看到的 药品都是怎么摆的 呢?
二、药店药品的陈列—相关概念
1、陈列的概念? 将适宜的产品以引人注目的方式展示于何时的商 店位置,以满足客户需要,从而增加销售。 2、POP(point of purchase): 中文为“购买点”。POP广告的具体含义就是在 购买时和购买地点出现的广告,简称“购买点广 告”,是一切购物场所内外(百货公司、购物中 心、商场、超市、便利店)所做的现场广告的总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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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概念: 药品根据周转率和毛利率的高低可划分为4种商品: 1、主力商品:高周转率、高毛利率的商品,是,需要在 卖场中很显眼的位置进行量感陈列。 2、辅助商品:可分为高周转率、低毛利率(如感康、白 加黑等)与低周转率、高毛利率两种 3、第四种是低周转率、低毛利率的商品,这类商品将被 淘汰。
(十)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 离,并有醒目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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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药品的陈列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 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二)药品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 阳光直射;
2/27/2014
一、药店药品分类方法
1、按药品的作用及用途分类 2、根据药品在人体内的作用部位 分类 3、根据化学组成分类 4、按药品保管习惯分类 5、按分类管理办法分类
2/27/2014
5、按分类管理办法分类
SFDA将药品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 管理: 处方药是指必须凭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指的是不需要凭医师或执业助 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 的药品。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 处方药(甲类必须在药店出售,乙类可 在超市、杂货店直接出售)。
(五)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分开摆放;
2/27/2014
(六)拆零销售的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七)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 陈列; (八)冷藏药品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 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九)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当正名正字;装斗前 应当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当定期清斗,防止 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 当清斗并记录;
知识拓展——陈列的黄金位置: 最易受视线关注的位置,一般在视平线下85~155cm高度 黄金位置陈列:要陈列重点推荐的商品,如毛利率、需重点培养、重点推 销的商品。
2/27/2014
思考:黄金陈列位置应该摆放这四 种商品中的哪种呢?
8、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思考: 为什么很多药店都将感康与复方氨酚烷胺片陈列在一起? 答案:两者同属于感冒药,只是制造商不一样,感康品牌 好,顾客购买频率高,属于高周转率商品,但由于药品零 售价格竞争激烈,使这类商品毛利率非常低,所以要引进 一些同类商品增加卖场销售额。 将同类商品与感康相邻陈列,陈列面要大于感康,使店员 推销商品时有主力方向,又可以增加毛利
(十)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 离,并有醒目标志。
2/27/2014
(十)经营非药品应当设置专区,与药 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2/27/2014
二、药店药品的陈列—陈列原则
1、按GSP的要求,药品应按急性或用 途以及贮存要求分类陈列和贮存。 2、易见易取原则。 3、利于商品管理的原则。 4、同一品牌垂直陈列原则。 5、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6、关联性原则。 7、满陈列原则。 8、主辅结合陈列原则。 9、季节性陈列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