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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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及律师制度自考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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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及律师制度自考复习资料公证与律师制度复资料第一章公证制度概述【名词解释】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活动。

【名词解释】公证制度:是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事项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

【多选】公证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要素构成。

【多选】公证的全部活动都是以证明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内容的。

【简答】三、公证的特征(1)公证的基本特征是证明活动;(2)公证是特殊的证明活动;(3)公证是非营利性的证明机构;(4)公证与认证、鉴证、签证有区别:①公证是认证的基础和前提,认证是对公证的证实和鉴别。

②公证和鉴证与签证的行为主体、作用、针对的对象、依据和法律后果均不相同。

【简答】公证制度与民商法有哪些区别与联系?1、接洽:民商法是公证制度的重要依据,公证制度是正确实施民商法的重要包管。

2、区别:,二者的调控对象和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公证法属程序法范畴,民商法是实体法范畴;公证法属公法,民商法属私法;公证法属专门法,民商法属基本法律。

【简答】公证制度和民事诉讼法的关系:1、接洽:(1)两种法律制度是相近和相连的;(2)公证制度有利于减轻法院负担、预防纠纷和减少诉讼;(3)经过公证的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可以直接作为定案依据;(4)经过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能够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现。

2、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

公证为非诉活动、民诉为诉讼活动;(2)二者的当事人不同;(3)两者的法律依据不同;(4)法律后果不同;(5)不服法院裁判和不服公证书解决的方式不一律。

【简答】公证机构的任务有哪些(1)保障天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汕权益是公证机构璄根本任务。

(2)諁明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法制、预防纠XXX和减少XXX的发生,建立和睦团结的社会环境,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任务。

律师实务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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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与公证制度(律师实务)一单项选择题1.侦查机关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聘请律师的权利是(A在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2.行政诉讼代理和民事诉讼代理的根本区别是(A代理人权限的差异性)3.下列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公证的是(C完全行为能力人)4.可以进行公证调解的事项是(B当事人申请的各种事项)5.北京市居民刘某向公证处申办继承其丈夫在台湾的遗产,公证处为其出具的公证书应当是(A继承权公证)6.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公证复议后,如果发现公证书的内容不正确的,对于公主上书的处理方法是(A撤销)7.郑律师当选为某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三年,在此期间,郑律师依法(B可以从事律师执业)8.合作制度律师事务所与合伙制度律师事务所的本质区别是(C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有限责任)9.有权决定撤销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机构是(B省级司法局)10.下列不属于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制度的是(D代理制度)11.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需要经侦查机关批准的案件是(A涉及国家机密的案件)12.因法律顾问律师的过错,给聘请企业造成损害的(B律师所在的事务所承担责任)13.根据司法总后通知,以后作为公证员必须取得(B 司法人员从业资格)14.下列不属于公证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是(D损害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利益)1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证证明无法办结的,公证处的处理办法是(D待不可抗力消失后继续办理)16.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机构是(A国家司法部)17.国资律师事务所对外承担责任的性质是(D无限责任)18.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关系是(B行政隶属关系)19.下列不属于执业律师的人身权的是(A名誉权)20.拒绝公证的决定,通知当事人的形式是(A书面通知)21.如果被告人与辩护律师的意见分歧较大,律师应(B将有分歧事项交给被告人自行辩护)。

22.辩护律师调查时的人员(B一般不得少于二人)。

23.律师的职业道德(A不仅对律师执行职务时有约束力,对律师的其他行为也有约束力)。

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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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律师公证与实务A卷一、单项选择1、以下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反相应职业纪律的要求(D)DCBC、DAADA二、多项选择1.AD2.ACD3.ABD4.BCD5.BCD三、名词解释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国家需要设立,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担当有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2、法律参谋: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依法行政或经营、防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聘请的为其法律效劳的人员。

3、诉讼外业务:是不包含纠纷无需进展诉讼程序的业务,或者虽然已经消失纠纷,但不通过法院进展诉讼,而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的事务。

4、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5、外交认证:四、简答1、我国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答:新《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宅和章程;②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肯定的执业经受,且3年内未受过停顿执业惩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2.简述审查诉讼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答:(1)承受托付。

律师承受托付后,应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连同授权托付书一并提交人民检察院(2)会见和通信。

舍差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检查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3)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托付书及律师执业证,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认定都离不开证据(5)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律师担当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应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3.终止公证的法律情形有哪些?答:(1)因当事人的缘由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连续办理公证或连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4)当事人阻止、阻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五.论述我国的律师治理体制答:一、我国律师治理体制的变迁律师治理是指对律师行业及律师群体的治理和规制,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律师实务》考试卷复习资料

《律师实务》考试卷复习资料

《律师实务》考试卷复习资料第一篇:《律师实务》考试卷复习资料政法干警《律师实务》复习一、名词解释1、律师代行上诉讼权是指律师参加诉讼活动,在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的一审裁判时,经当事人同意或授权,可以代行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的权利。

2、法律援助是指,对某些经济困难的贫困者或者残疾人、弱者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国家对其减免诉讼费用,或者为其提供必要法律帮助,从而维护其合法权益,实现司法公正的司法救济保障制度。

3、律师实务是指律师为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所进行的执业活动。

4、律师辩护是指律师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人民法院指定,根据事实和法律反驳控诉,提出证明犯罪嫌疑、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二、判断题(√)1、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2、为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律师的义务,也是律师执业纪律的要求。

(×)3、律师私自收费的予以停止执业十二个月或取消律师资格的处分。

(√)4、在一起经济纠纷中,赵律师代理原告。

由于某种原因,在诉讼过程中赵律师与原告依法解除了委托合同。

本案被告遂聘请赵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原告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赵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

被告则认为赵律师接受委托是在原告依法解除委托合同后,并未违背律师执业纪律。

被告的意见是不正确的。

(×)5、孙律师的弟弟是法院审判员,每当其承办案件时,总是向当事人推荐其哥孙律师为诉讼代理人。

孙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方当事人从未提出过异议,也没有发现孙律师有其他违法行为。

但律师事务所主任认为孙律师的做法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应当予以处分。

律师事务所主任的看法符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

(√)6、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公证实务知识点总结大全

公证实务知识点总结大全

公证实务知识点总结大全公证实务是指公证员根据法律规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进行确认、证明和保护的一项法律职责。

公证实务工作是公证机构的核心业务,具有审证、证明、保全等功能,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

在公证实务工作中,公证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实务能力。

本文将围绕公证实务的核心知识点展开阐述,以供公证员和相关从业人员参考。

一、公证实务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法是公证实务的基本法律依据,是公证员从事公证工作的法律依据。

公证法于1986年颁布,1995年和2005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主要规定了公证的性质、作用、程序等内容。

2.《公证员行为规范》是公证员从事公证工作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公证员必须严格遵守公证员行为规范,确保公证工作的合法、公正、准确、安全。

3.《公证机构管理办法》公证机构管理办法是对公证机构进行管理的法规,规定了公证机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业务范围等内容,对保障公证工作的规范化、规范化起到重要作用。

4.《公证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公证费用是公证服务的报酬,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既是对公证服务收费的限制,同时也是公证机构收费的法定依据。

5.《公证服务质量管理办法》公证服务质量管理办法是对公证服务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规定了公证服务的质量标准、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等内容,对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公证实务程序1. 公证申请公证申请是公证实务的第一步,公证申请人需要向公证机构提出书面的公证申请,包括公证项目、公证目的、公证事实等内容。

2. 公证材料鉴别公证材料鉴别是指公证员对提交的公证材料进行审查、鉴定、核实,以确定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3. 公证事实确认公证事实确认是指公证员确认公证事实的真实、准确,作出公证证明,公证事实确认是公证实务的核心环节。

4. 公证证书签发公证证书签发是指公证员根据公证事实确认的结果,出具公证证书,证实公证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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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公证部分:1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2公证法:是进行公证活动所适用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实体法的内容,也有程序法的内容。

3公证员:是国家法律工作者,是具有公证员资格及公证执业证,被公证处聘任,在公证处专门行使国家证明权的法律专业人员。

4公证处:是法律服务机构,归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同时又有其行业管理。

5公证员协会:是指依法登记成立的,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的公证行业自律性的群众组织。

6.回避:是指某个或者某几个公证人员不参与与自己和亲属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的公证,以防止因执法不公,而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

7.公证执业区域:是指公证机构之间在不同的区域内办理公证事务的分工和权限。

8.公证程序:是公证机构和公证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实施公证行为、办理公证事项时必须遵守的步骤。

9.公证申请:是指申请人向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事项的行为。

10.公证受理:是指公证处接受申请人的公证事项申请,并同意给予办理的行为。

11.公证审查:是对神情公正的当事人的资格,神情公正的民事关系、民事行为和其他事实材12.公证出证:是指公证处对当事人申办的公证事项,经过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的活动。

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审定、核实过程。

13.公证期限:是指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从受理到出具公证书期间的法定时间限制。

14.终止公证:是指公证申请受理后,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法定事由致使公证事项不能办理,或继续办理已无意义时,而作出决定停止公证程序。

15.拒绝公证:是指申公证请受理后,在办证过程中,发现证明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拒绝办理公证的行为。

16.公证费用:是指公证申请受理后,在办理公证事务时,按照规定标准,由公证处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17.公证特别程序:是指国家公证机构在办理某些特殊类别的公证事项时,依法所适用的程序18.招标授权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招标方的申请,依据法定程序,确认招标投标各项主体资格及整个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活动。

03律师与公证实务-第三章(学生版)

03律师与公证实务-第三章(学生版)

13
第三节 律师的执业纪律
一、律师奖惩的依据:执业纪律 律师奖惩的依据: 二、对律师的奖励 行业奖励(律协): (一)行业奖励(律协): 通报表扬、嘉奖、 通报表扬、嘉奖、授予荣誉称号 行政表彰(司法局) (二)行政表彰(司法局) 三、对律师的惩戒 (一)行业惩戒 (二)行政处罚
14
律师奖惩的依据: 律师奖惩的依据:执业纪律
25
律师收费争议的解决
协商方式。 协商方式。 调解方式。向律师协会申请调解。 调解方式。向律师协会申请调解。 仲裁方式。 仲裁方式。 诉讼方式。 诉讼方式。
26
律师在执业推广上的纪律规范
招揽业务中的基本纪律。 招揽业务中的基本纪律。 个人广告中的具体纪律。 个人广告中的具体纪律。 公众宣传中的具体纪律。 公众宣传中的具体纪律。
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 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 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 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免律师服务费。
24
我国律师收费方式 (1)计件收费。 计件收费。 (2)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 (3)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4)风险收费。 风险收费。 (5)固定收费。 固定收费。 (6)协商收费。 协商收费。
16
律师在与委托人、 律师在与委托人、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方面应遵守的 执业纪律 建立委托代理关系时的纪律 委托代理中的基本纪律 处理委托权限方面的纪律 不得虚假承诺的纪律 禁止非法牟取委托人利益的纪律 回避利益冲突的纪律 保管委托人财产时的纪律 转委托中的纪律 与对方当事人关系的纪律
17
与对方当事人关系的纪律
12
我国律师宣誓誓词

律师公证实务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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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实务复习资料第一篇:律师公证实务复习资料(一)律师及律师制度的概念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律师制度,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有关律师的性质、律师的任务与业务范围、律师资格与执业、律师的工作机构与内容等相关规范以及相关规范实施的体系。

律师制度产生须具备的条件:⑴有相关的立法;⑵有容许当事人辩论的司法审判制度⑶有精通法律和诉讼程序的法学家。

4.律师制度的改革(1)完善律师的管理体制。

(2)多种形式的律师事务所并存和发展。

(3)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4)应对挑战,推动律师机构的发展。

(5)律师行业的党建工作的加强。

一、律师性质概述(一)律师性质的概念律师性质,是指律师区别于其他职业的本质属性。

(二)明确律师性质的意义律师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属性,律师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人,这涉及到律师的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责任等重大的问题。

律师的任务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律师的直接任务二、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是律师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的。

三、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四、构建和谐社会五、增进“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团结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指一个国家立法、司法、执法和法学研究人员共同组成的以从事法律事务和法学研究职业的共同群体。

律师执业资格,是指满足法定条件、具有从事律师职业的基本法律知识,在经过一定时间的实践锻炼后,可以申请律师执业的一种身份性条件。

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是成为一名律师的基本前提条件。

律师执业资格的取得方式考试取得:参加全国统一的资格考试合格考核取得: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考核批准申请者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条件(一)积极性条件具有中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良好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二)消极性(禁止报考)条件(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律师及公证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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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思考题单项选择题30分多项选择题10分名词解释15分(5个)简答题(4个)论述题(1个)案例分析10分公职律师:指具有律师资格,依法取得政府律师执业证,享有国家公务员待遇,为所在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

公司律师: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执业资格,在企业内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为企业内部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的职业人员。

个人律师事务所:指律师个人出资设立且以个人全部资产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律师法庭言论责任豁免权: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

比例收费:即按争议标的的总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律师费。

一般有一个浮动幅度,收费比例随着标的金额的增加而分级递减。

风险收费:指律师收取报酬以胜诉为条件,如果获得胜诉结果,律师可以从诉讼标的或赔偿金额中提取较高比例的酬金,否则就不收费,或者只收少量律师费。

律师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换言之,是律师进行自我管理的行业组织)律师辩护:指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或由法院指定的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活动。

法律顾问:指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聘请方提供多方面的法律服务的专业性活动的人员。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公证机构: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公证员:符合法定条件,在公证机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

公证管辖:指各公证机构之间受理公证事项的职责划分与权限分工。

1、考核取得律师资格要具备哪些条件?《律师法》第8条(1)学历条件: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2)资历限制:在法律服务人员紧缺领域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3)职称限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4)程序限制: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公证与律师制度

公证与律师制度

法律本科《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复习资料,仅供参考,请大家认真做报名时发的十套练习题)第一套:单项选择题1.不属于赋予债权文书公证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条件的是【债权文书必须是价值或价格明确,能够执行的】2.公证最早出现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3.公证书做成后,公证机构留存【原本和一份正本附卷】4.公证属于【非诉讼活动】5.公证法律关系的要素不包括【形式】6.公证债权文书确实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7.对于办理公证的有关档案材料【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查阅和复制】8.2006年5月颁布了《公证程序规则》,它的颁布机关是【司法部】9.中国公证协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10.不能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是【赠与合同】11.《公证法》规定,公证机构是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证员【应获得劳动报酬】12.公证机构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事项为【追偿债款】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施行的日期是【2006年3月1日】14.公证机构的指导机关是【司法行政机关】15. 表述不正确的是【根据公证独立原则,除非犯罪,否则公证员不受处罚】16.某公司招标结束时,公证员于9月1 8日当场宣读公证证词,公证机构负责人于9月20日批准,9月22日依法向当事人发送公证书,9月25日当事人收到公证书。

问:该公证书的生效日期是【9月18日】17.公证机构【是唯一向社会提供公证证明的机构】第二套:单项选择题1.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期限是【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承担公证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公证机构】3.有权决定公证机构执业区域的机关是【省级司法行政机关】4. 如果几个人申请对同一法律行为、法律文书和法律事实作出公证,但对申请公证的事项又存在无法统一的争执,则公证机构应予【拒绝公证】5.公证复查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对公证机构【出具的错证不服】6.承担公证民事法律责任的程序不包括【受理】7.当事人向两个以上可以受理该公证事项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的,由哪个公证机构办理【最先受理公证申请的公证机构】8.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可以向哪个公证处提出申请【房屋所在地公证处】9.公证机构承担民事责任采取以下哪种原则【过错原则】10.哪项公证事项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办【财产分割】11.有权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机构是【公证处和我国驻外使、领馆】12.赠与公证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公证】13.公证机构对某些非争议性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公证【应审查其合法性】14.提存物在提存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应当归谁所有【受领人】15.提存物的保管期限为【5年】16.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公证机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时,债权人可以【向原公证机构申请执行证书】17.有关提存公证的说法中错误的一项为【提存申请人应为债权人,债权人进行提存的费用应由债务人、债权人共同负担】第三套:单项选择题1.首次明文规定在诉讼中实行辩论原则,承认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法律文件是【《人身保护法》】2.律师拒绝辩护的情况是【被告人隐瞒事实真相】3.律师代行上诉权时【须经当事人同意】4.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由哪个机关作出【省级司法行政机关】5.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应经哪个机关审核批准【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级司法行政部门】6.有权审核批准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是【省级司法行政部门】7.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收到报送材料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时间为【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8.律师协会应接受司法行政部门【监督、指导】9.律师出现违法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律师事务所】10.律师事务所终止业务活动【须报原审核部门审核】1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报考条件不包括【法律专业本科毕业】12.诉讼代言人制度首次确认于【《代言人规则》】13.不属于法律顾问特征的是【无偿性】14.说法错误的是【律师可以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15.关于律师事务所收案制度说法正确的是【对符合收案条件的案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收】16.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17.律师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由司法行政机关给予以下哪项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执业证书】第四套:单项选择题1.关于律师会见证人的表述正确的是【应将证人隔离】2.哪个阶段的会见,通常侦查人员会派员在场【侦查阶段】3.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说法错误的是【自认不得撤回】4.不属于证据法定形式的是【测谎结论】5.谈判工作的主旨是【谈判目标】6.属于心理素质的较量要求的是【后发制人】7.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说法错误的是【辩护律师经被害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8.关于当事人自认的说法错误的是【自认不得撤回】9.从一般性原理推断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称为【演绎法】10.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在一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从而推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或相似的论证方法,属于【类比论证法】11.表述错误的是【律师对法律问题作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12.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与委托人同时出庭,如果就同一问题双方所作陈述不一致时【应以委托人的陈述为准】13.不属于会见当事人的目的是【传递家人的关心】14.律师阅卷最常用的方法是【查阅】15.律师在阅卷中发现的涉及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保密】16.不属于合理让步的是【让步心理要合理】第五套: 单项选择题1.第一次全国性的公证工作会议的召开时间为【1955年】2.律师阅卷的一般方法不包括【录像】3.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坚持贯彻自愿公证与法定公证相结合的原则】4.出具有效的公证书必须以【公证机构的名义】5.依据公证词制作公证书的期限为【7日】6.公证当事人认为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有违法行为的,可根据公证投诉制度向有关机构投诉。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

自考公证与律师制度复习资料第三十章涉外律师实务涉外律师实务,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律师业务。

★所谓涉外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1、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主体具有涉外因素。

2、律师法律服务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即需要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的标的物在国外或境外。

3、律师法律服务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的事实存在于外国或境外。

★研究和开展涉外律师实务的意义。

1、它可以促进对外开放,扩大招商引资。

2、它可以使外商增强投资的安全感。

3、它可以使外来的投资者、客商进一步了解大陆的开放政策和法律制度,了解一国两制的宏伟构想,进一步沟通中外工商企业家的联系,促进商贸活动。

4、它可以促进招商引资。

★★涉外律师实务应遵循的原则1、国家主权原则2、同等和对等原则3、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我国立法要求对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信守的义务,即使条约与国内法律不同,也要适用该国际条约,但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一般来说,法律高于贸易惯例,国际条约又优于国内法律。

4、使用我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原则中国律师在涉外诉讼中也要使用中国的语言、文字、律师可以告知外国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提供翻译,人民法院应当提供翻译,但费用由外国当事人自己负担。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如果外国当事人在我国人民法院起诉、应诉,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而不能委托任何外国的律师代理其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活动。

如果外国当事人委托了外国律师,他只能作为中国律师的助手而不能以律师身份出庭和参与诉讼。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律师实务送达方式有:通过外交途径送达,委托当事人所在国使、领馆送达,邮寄送达,委托外国法院代为送达,代理律师送达和公告送达(期限为6个月)等方式。

对于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3 0天。

不服一审法院裁判的上诉期也为30天。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境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才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律师公证与实务复习资料

律师公证与实务 B卷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法律规定,律师事务所主任应由(D)1~5、DCADD 6~10、DDDDC11~15、ABBBD二、多项选择题1、律师对委托的的下列某种要求或行为,不得提供服务或帮助(ADE)1、ADE2、ABCD3、ABCD4、ABCDE5、ABE6、ABC7、AD8、ABC9、ABC 10、ACD11、BCD 12、ABCD 13、ABC 14、ABD 15、ABCD三、名词解释1、律师收费:是指律师通过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向委托人收取报酬的行为。

2、律师职业责任:是指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执业纪律的规定而必须承担的责任。

3、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或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4、公证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四、简答题1、简述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和程序?答:新《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②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的程序:1、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①申请书;②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③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④住所证明;⑤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2、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10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

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04律师与公证实务-第四章(学生版)

04律师与公证实务-第四章(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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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师事务所成立的条件
根据我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人数(合伙制:3人以上)
设立人符合条件 有符合要求的资产: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没有统一规 定明确的资产数额,而是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具体资产数 额授权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进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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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
试比较合伙所和个人所在当前社会环境中的优劣。 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条件及程序。 我国律师事务所终止有哪些事由? 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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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事务所设立的程序
提出申请:依法提交申请材料
受理及审查 审核及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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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提交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 (3)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 (4)住所证明; (5)资产证明。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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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所的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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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国外分支机构的设立
条件:
(1)设立时间满2年; (2)有执业律师10人以上,其中能熟练运用外国浯工作的 不少于3人; (3)在提出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受过惩戒处分; (4)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办公通信设备和其他开展涉外 法律服务业务的条件。
程序:
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核,并报国家司法部批准。
律师事务所可以在所在的市、县以外的地区设立分 支机构,律师事务所的分支机构称为律师事务所分 所。
《律师法》第19条的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分所 的必须是成立3年以上并具有20名以上执业律师的 合伙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名称应当为律师事务所名 称+分所所在地(市、县)地名+分所,如北京金 杜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等。

律师与公证 复习资料

律师与公证 复习资料

律师与公证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公证机构:亦称司法证明机构,它的重要任务是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对没有争议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经过审查,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证明机构。

2.公证执业区域:各公证机构之间根据规定,在不同区域内办理公证事务的分工和权限。

3.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和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诉讼权利,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

4.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风险,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律师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5.律师执业:依法以律师的名义从事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依法享受国家法律、律师行业规范保护、约束的执业活动。

6.律师事务所的归档制度:律师事务所对于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应当将全部案件材料收集齐全进行必要整理,然后进行业务分类,分别立卷存档的制度。

7.律师调查取证权:律师参加诉讼或非诉讼活动依照法律规定,有权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提取证据,包含律师申请调查取证和律师自行调查取证权。

8.公证书:公证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证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司法证明书。

9.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10.公证调解: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就经过公证证明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劝说,以此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

二、简答题1.请简述刑事诉讼中的律师代理的特征。

答:(1).只能发生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从立案到判决裁定生效)(2).被代理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是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3).必须办理委托手续,在授权范围内活动,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4).代理人的范围有明确限制(持有有效律师执业证书,并且正在处理法律事务的律师)2.请谈一谈我国法律上如何体现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独立地位。

06律师与公证实务-第六章(学生版)

06律师与公证实务-第六章(学生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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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时效
2008年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该法第27条的规定, 27条的规定 该法第27条的规定,我国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由 以前的60天延长至1 60天延长至 以前的60天延长至1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 日起计算。 日起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适用中断与中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适用中断与中止。 中断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 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 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 请仲裁不受1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 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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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的材料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请求事项的证据材料; 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请求事项的证据材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 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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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劳动仲裁的审理和裁决
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劳动仲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 质证和辩论 论终结时, 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 最后意见。 最后意见。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是劳动仲裁的 先行调解 必经程序。 必经程序。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 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 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45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 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 15日 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裁决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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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公证与实务A卷
一、单选
1、下列哪一法律职业人员的行为不违背相应职业纪律的要求(D)DCBC 、DAADA
二、多选
1.AD
2.ACD
3.ABD
4.BCD
5.BCD
三、名词解释
1、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国家需要设立,并以其全部资产
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律师执业机构。

2、法律顾问: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为依法行政或经营、防
范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聘请的为其法律服务的人员。

3、诉讼外业务:是不包含纠纷无需进行诉讼程序的业务,或者虽然已经出现纠纷,但不通
过法院进行诉讼,而在当事人之间通过调解或者仲裁解决的事务。

4、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
行为或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5、外交认证:
四、简答
1、我国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的条件
答:新《律师法》第14条规定,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②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③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3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④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2. 简述审查诉讼阶段辩护律师的主要工作
答:(1)接受委托。

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连同授权委托书一并提交人民检察院
(2)会见和通信。

舍差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检查机关批准,会见时检察机关也不应派员在场
(3)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律师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有权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4)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每一个刑事案件的认定都离不开证据
(5)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9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3. 终止公证的法律情形有哪些?
答:(1)因当事人的原因致使该公证事项在6个月内不能办结的
(2)公证书出具前当事人撤回公证申请的
(3)因申请公证的自然人死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不能继续办理公证或继续办理公证已无意义的
(4)当事人阻挠、妨碍公证机构及承办公证员按规定的程序、期限办理公证的
(5)其他应当终止的情形
五.论述
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
答:一、我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变迁
律师管理是指对律师行业及律师群体的管理和规制,是律师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目前,律师管理体制以司法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为主。

(一)司法行政管理的特点:首先,单一的行政司法机关行政管理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其次,单一的行政司法机关行政管理体现了当时社会状况的客观要求,与当时律师制度的总体设计相适应。

(二)司法管理体制的弊病:首先。

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过宽、过滥,管理效率低下;其次,单一行政管理不能适应律师管理的规律,不能充分发挥管理效能;最后,由于行政管理的不深入性和行政机关本身固有的缺陷使得在管理过程中容易导致管理的主观化、官僚化,这不但不能充分调动律师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反倒会压制律师积极性,从而制约了律师业的发展。

二、我国《律师法》对律师管理体制的规定及完善
(一)“两结合”的律师管理体制。

“两结合”的管理是指以司法行政机关的宏观管理为核心、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为主体、律师事务所的自律性为基础、政府宏观部门的调控管理为保障的一种管理体制。

司法行政机关在律师管理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职责,主要有:(1)行业准入,就是通过实施资质管理,把好律师行业的入关口(2)制定“游戏规则”,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3)当好“裁判员”,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监督和对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4)协调有关部门为律师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环境。

(二)司法行政部门对律师的管理。

(1)依法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和法规(2)指导性宏观管理(3)监督管理(4)准入和退出管理(5)协调各方面关系,改善执业环境,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支持(6)调整法律服务供需关系,通过市场机制与政策调控手段相结合的方法解决法律服务供需矛盾的问题
(三)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1)制定律师行业规范(2)执业律师教育培训(3)律师维权(4)负责律师的奖励与处分(5)负责律师国际交流工作
六.案例分析
1、办理的是哪种公证?附和哪些条件?
答:办理的是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条件:(1)债权文书经过公证证明。

(2)债权文书已给付一定的货币,物品或有价证券的内容。

(3)债权温宿中载明债务人在不履行义务时,应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2、该公证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当债务人拒不履行该债权文书中指定的义务时,债务人可不经审判程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除审查身份外,还需审查什么内容?
答:(1)是否属于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范围。

(2)双方但是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有争议。

(3)债务人是否明确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并愿意接受。

(4)债务人是否有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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