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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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集镇财政所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一、(镇)财政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定责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杜绝行政执法错案,努力提高乡(镇)财政部门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水平,切实维护(镇)财政部门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财政行政执法,是指在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财政行政职权,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活动。(镇)财政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按照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建立以执法责任制为核心,将(镇)财政部门执法项目的执法依据、执法仅限、执法程序和执法目标进行分解,确定执法责任人,明确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以保证财政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正确有效实施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

三、按照现行的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乡(镇)财政部门工作实际,(镇)财政部门主要从事的行政执法项目有:地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非税收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报表数据稽核等。

执法项目分解(一)

执法项目:地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

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执法权限:

1、编制本级政府总预算草案;

2、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总预算方案,批复本级各部门预算;

3、管理预算支出,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管理、监督本级国库业务;

5、编制预算调整草案;

6、执行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执法程序:

(一)编制:

1、拟定年度预算收支指标:

2、将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草案整理、复核、调整后编制本级财政总预算草案;

3、建立必要的预备费及预算周转金;

4、将政府总预算草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报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

5、总预算草案经批准后,下达各单位当年预算收支指标。

(二)执行:

1、会同国、地税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2、审核各种预算支出申请,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方案,依法进行拨付;

3、监督检查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

4、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镇)政府及县(市、区)财政局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三)调整:

1、具体编制预算调整草案,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

2、预算调整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审查和批准;

3、执行经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

执法目标:

1、依法编制财政总预算草案,准确反映各项财政收支活动,准确率达100%;

2、确保完成全年预算收入任务,确保预算支出及时拨付到位,确保收支平衡;

3、确保调增、调减的预算按计划严格执行。

执法责任人:吴晓波高蕊

执法项目分解(二)

执法项目:非税收入管理

执法依据:《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支两条线管理规

定处分暂行规定》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

《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

的意见》

执法权限:

1、组织预算外资金收缴工作;

2、编制本级政府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报镇政府批准;

3、下达各单位收支计划;

4、管理预算外资金帐户;

5、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6、对各单位预算外资金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使用的申请进行审核拨付。

执法程序:

1、对各单位报送的年度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进行认真审核,并编制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报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下达各单位执行;

2、做好预算外资金收缴工作;

3、在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专门帐户,对各部门和单位收缴和上缴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法行为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反映,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4、根据年初预算按月拨付正常经费,按资金情况和用款进度拨付专项经费。

执法目标:

1、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

2、确保各项预算外资金及时足额征收。

执法责任人:高蕊颜希良

执法项目分解(三)

执法项目: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

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

《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

办法》

执法权限: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的发放、

缴销、保管和检查监督等管理工作。

执法程序:

1、第一次购领票据的单位应填写申领表向财政部门申请,并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财政部门进行审查后,对符合规定的发给票据购领记录簿;

2、,财政部门对再次申请购领票据的单位按照验旧领新制度对其票据购领记录簿和已使用完的票据存根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再次发放;

3、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票据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违法使用票据的单位,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反映,并依据法律规定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县级财政部门应及时处理,依法作出是否实施行政处罚的决定;

4、对县级财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配合县级财政部门做好行政处罚决定的落实工作;

5、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纳税义务人,由县级财政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6、按规定做好票据的保管和销毁工作。

执法目标:严格按规定发放使用收费票据,杜绝不合理收费和乱收费,规范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

执法责任人:高蕊郭苏涛

执法项目分解(四)

执法项目: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执法依据:《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

理规定处分暂行规定》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执法权限: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部门预算、下达收支指标,并对其收入、支出和会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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