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标准--深圳市地方标准
ICS 03.220.20R 80DB 深圳市地方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目录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一般规定 (2)4.1 总体原则 (2)4.2 道路交通标志 (3)4.2.1 基本要求 (3)4.2.2 设置 (3)4.2.3 验收与养护 (4)4.2.4 逆反射与照明 (4)4.2.5 构造 (5)4.2.6 可变信息标志 (5)4.2.7 支撑方式 (5)4.3 道路交通标线 (6)4.3.1 基本要求 (6)4.3.2 标线的反光、抗滑和排水 (6)4.3.3 验收与养护 (7)5.交通指引系统的设置 (7)5.1 系统构成 (7)5.2 机动车指路标志系统 (7)5.2.1 服务定位 (7)5.2.2 系统性设置要求 (7)5.2.3 连续性设置要求 (8)5.2.4 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 (8)5.2.5 标志版面布置 (9)5.2.6 指路标志上指示的距离 (10)5.2.7 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11)5.2.8 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系统 (24)5.2.9 国、省道指路标志 (31)5.2.10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42)5.2.11 进出深圳信息指示的系统性要求 (51)5.3 自行车和行人指引标志 (53)5.3.1 自行车指引标志 (53)5.3.2 行人交通信息指引标志 (55)5.4.1 一般规定 (59)5.4.2 指引标志 (59)5.4.3 公交站牌、公共交通线路信息牌 (59)6.平面交叉口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61)6.1 标志设置 (61)6.1.1 总体布设 (61)6.1.2 指路标志的设置 (61)6.1.3 指示标志的设置 (61)6.1.4 警告标志的设置 (64)6.1.5 禁令标志的设置 (64)6.2 标线设置 (70)6.2.1 交叉口出入部分的标线设置 (70)6.2.2 交叉路口内的标线设置 (72)7.互通式立体交叉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79)8.急弯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0)8.1 一般道路 (80)8.2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 (81)9.陡坡和长大下坡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1 国道、省道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1)9.2 高速公路陡坡、长大下坡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2)10.收费站路段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4)10.1 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1 一般主线收费站路段 (84)10.1.2 主线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收费站路段 (85)10.2 匝道收费站路段 (87)11.特殊交通流状况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87)11.1 道路中存在障碍物时 (87)11.2 设置潮汐车道时 (88)11.3 设置公交专用道时 (89)11.4 经常出现堵车的路段 (89)11.5 道路条件发生变化 (89)11.5.1 车道数变化路段 (89)11.5.2 道路断面形式变化路段 (90)12.特殊交通环境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1)12.2 行人密集区域(居住小区、医院、工业区、商场) (93)12.3 实施禁令管制路段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4)12.4 公交车站和停靠站相关标志和标线的设置 (97)13.旅游区相关标志的设置 (98)13.1旅游区距离预告 (98)13.2旅游区方向标志 (99)附录A(资料性附录)深圳市指路标志信息分层体系索引 (100)附录B(资料性附录)交通标志常用名词对照表 (102)附录C(资料性附录)指路标志系统化设置示例 (104)附录D(资料性附录)公交车车身指示标识 (105)前言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深圳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深圳公交首末站建设标准
一、设施配备
1. 站点应设置在交通便利、人流量大的地方,确保市民方便出行。
2. 站点应配备相应的公交车辆停放区、乘客候车区、公交调度室、公共厕所等设施,以满足公交运营需要。
3. 站点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站牌、时刻表等,提供清晰的信息服务。
4. 站点应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如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确保乘客安全。
二、功能划分
1. 公交车辆停放区:应设置在站点的中心区域,方便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同时应考虑车辆的转弯半径和通行宽度,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2. 乘客候车区:应设置在站点的边缘,与公交车辆停放区保持一定的距离,避免干扰车辆行驶。
候车区应配备座椅、遮阳伞、等设施,提供舒适的候车环境。
3. 公交调度室:应设置在站点的入口处,方便公交车辆的调度和管理。
调度室内应配备先进的调度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调度效率。
4. 公共厕所:应设置在站点的附近,方便乘客使用。
厕所内应保持清洁卫生,提供舒适的如厕环境。
5. 商业设施:可根据站点周边环境和乘客需求设置商业设施,如便利店、咖啡厅等,提高站点的服务水平。
6. 停车设施:为了方便市民出行,站点可配备社会停车场或出租车候客区等停车设施。
7. 公共信息发布牌:应设置在站点的显著位置,及时发布公交线路、班次、票价等信息。
同时可发布实时交通情况、天气预报等信息服务市民。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sz
1 总则
1.0.1 为统一深圳市道路工程建设设计标准,提高深圳市道路工程精细化和人性化设计水 平,贯彻可持续发展城市理念,编制本指引。 1.0.2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域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级道路设计。 1.0.3 道路设计应与道路功能和道路周边环境特点相结合,注重慢行系统的功能和环境设 计,为使用道路的各类主体提供公平路权。 1.0.4 道路设计应注重保护、利用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城市和谐发展。 1.0.5 道路设计应进行全路段景观设计,对道路、桥梁、绿化、附属设施等进行统筹考虑, 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景观设计成果应设置独立章节表述,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景观艺术审查。 1.0.6 应按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进行道路设计。 1.0.7 道路设计提倡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相关标准的 规定。 1.0.8 本指引未规定的相关内容,应符合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深圳市工程建设指引
编号:xxxxxxxx
深圳市道路设计指引
The Guide of Road Design in Shenzhen
(征求意见稿)
2019-XX-XX 发 布
2019-XX-XX 实 施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联合发布
前言
为适应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全市城市道路工程设计,统一建设标 准和主要技术指标,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制定本设计指引。
1
2 基本规定
2.0.1 城市道路应按道路在道路网中的地位、交通功能以及对沿线的服务功能等,分为快 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2.0.2 各级道路的设计速度应符合表2.0.2的规定。
指引在立足国家和行业既有标准和规范的基础上,经广泛调查研究,总结深圳市道路工 程的经验教训,并吸收上海、香港等其它地区的设计经验,反复论证后形成。本指引未对现 有道路设计规范的内容进行修改,强调了道路景观设计,对道路标准化、精细化和人性化设 计提出了更加详细的要求,特别是在人行道和自行车道、无障碍设施、人行过街、景观绿化 以及附属构筑物等方面,以体现人为本、绿色低碳、公交优先、可持续等设计理念。本指引 不对道路设计全部技术要求进行阐述,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引入新的设计理念, 二是吸收先进的设计经验,三是在总结我市道路建设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设计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本指引未涉及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应参考相关规范。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来源: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1总则1.1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 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2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
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
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
2.2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
配置原则 、结合深圳特点提出植物配置设计 ) 7.2.3.3 公共设施 7.2.3.3.1 公共设施设置原则 7.2.3.3.2 城市家具 7.2.3.4 其它附属设施
8.附则 9.附录
6. 编写大纲
第Ⅲ类 :以景观性功能为主,突出沿线绿化景观,体现城市风貌。
6. 编写大纲
5.交通性道路
5.1 一般规定
1)提出交通性道路在路网中的功能要求,以及与其它道路之间的衔接要求。 2)规定交通性道路的范围和适用条件。
5.2 行车设施
5.2.1 横断面布置型式及要求 5.2.2 交叉型式及要求(如立交选型及要求) 5.2.3 进出口设置及要求(结合建筑及用地特性) 5.2.4 路面结构及材料要求(结合环保与周边环境)
7.3.3 停车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结合进出口要求,提出设置机动车(含公 交)停车场的原则和要求。 )
6. 编写大纲
7.3.4 附属设施 针对景区、公园以及旅游区特点,重点考虑标识系统布置的科学
性和合理性,清晰明了,如指示标识、引导标识等,提出标识系统布 设的原则和方法。 7.3.5 整体风貌 结合景区路、旅游路服务对象、主要特点,提出景区路、旅游路风貌特征。 可从自然景观、生态环境、景区文化、人文等方面提出原则和要求。
6. 编写大纲
2.2 编制理念
深圳市城市道路建设指引编制要体现 “公交优先、人文、生态、科技、 景观、土地节约” 的理念。
2.3 编制原则
全面调查,总结提炼 以人为本,人车和谐 实事求是,灵活指导 技术先进,合理引导 积极配合,综合协调 设计为主,多方参考
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前言 (1)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符号 (2)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3)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 (3)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3)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 (5)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 (6)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 (7)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 (7)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 (7)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 (8)5.3在出入口处的设计指引 (16)5.4在公交停靠站处的设计指引 (18)5.5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指引 (19)条文说明: (29)附录: (37)前言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引起草单位:XXXX。
本指引主要起草人:XXXX。
本指引文件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深圳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标准及设计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城市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不适用于快速公共交通(BRT)和有轨电车车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A/T 507-2004 公交专用道设置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CJJT 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SZDB/Z 12-2008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3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3.1 公交专用道:在较宽的城市道路上,用交通标线或物理隔离的方法划出一条或多条车道,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共汽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车)及其他指定机动车行驶的车道。
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设计导则试行附录另有文件附录A
附录A800m2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A-1港湾式布局示意图附图A-2直线式布局示意图附图A-3斜列式布局示意图1附图A-4斜列式布局示意图2附图A-5通道式布局示意图附录B800-3000m2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B-1布局示意图1附图B-2布局示意图2附图B-3布局示意图3附图B-4布局示意图4附录C3000m2以上场站布局示意图附图C-1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2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3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4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5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6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7通道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图C-8环绕式场站平面布置方案示意图附录D相关设施示意图附图D-1直线型站台平面图附图D-2锯齿型站台平面图附图D-3岛式站台平面图附图D-4岛式站台平面图附图D-5候车廊平面图附图D-6回车道连续90度转弯平面图一附图D-7回车道连续90度转弯平面图二附图D-8绕柱网回车道转弯平面图附图D-9站务用房平面图附图D-10站务用房平面图附图D-11充电设施平面图附图D-12站台人行设施平面图附图D-13站台人行设施平面图附图D-14站台人行设施剖面图附录E本指引用词说明1、为便于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2、本导则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11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的通知》(深发改[2010]2219号)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建设内容 (5)5 停车位、站台及候车亭 (7)6 其他配套设施 (12)7 投资估算 (15)8 附则 (16)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对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计的技术指导,提升公交中途站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公交中途站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中途站建设内容、候车亭款式设计、建筑材料选取以及建设投资估算等内容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审查深圳市公交中途站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中途站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核、决策、监督检查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社会投资新建的公交中途站和现有公交中途站的改造、扩建可参照本指引。
1.5 公交中途站建设应遵循的主要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考虑公交车辆的停靠需要和公交乘客的上下车需要,保障公交中途站能够满足当前需求,并适应未来的发展需要;(2)以人为本原则:应尽量营造安全、舒适、便捷的候车环境,在保证车辆正常运营的同时,确保乘客安全;(3)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原则:候车亭的款式选取、外观设计应与周边城市建筑风格、环境相协调;(4)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应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决定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深圳市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
精心整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占道作业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二○一二年九月目录前言 ...........................................................................................................................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占道作业类型 (3)前言随着深圳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占道作业成为一个越发普遍的现象。
所有的占道作业都会对城市交通造成影响,并有可能会危及市民的出行安全。
因此道路施工人员或单位要确保占道作业有适当的照明、标志及防护等配套设施,为占道作业提供清晰的预先警告,减轻影响。
因此,为使我市占道作业的安全管理更科学规范。
根据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委托,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积极吸收国内外的先进经验,并针对深圳市占道作业的特点,总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技术指引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占道作业的类型、作业区的构成、占道作业交通安全设施的类型及其设置的技术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道路占道作业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指引的引用而成为本指引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指引,但鼓励根据本指引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指引。
3.3占道作业RoadWork需要占用道路的工程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绿化、照明、灯光景观、广告设施、交通信号、交通监控设备等设施施工或养护作业。
3.4作业区WorkZone为服务占道作业,用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的交通控制区域。
作业区由预警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全部或部分组成。
2023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
深圳市道路设计标准一、道路等级及设计速度深圳市的道路等级主要分为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
快速路的设计车速为60~80km/h;主干道的设计车速为40~60km/h;次干道的设计车速为30~50km/h;支路的设计车速为20~40km/h。
在设计道路时,需要按照道路等级和设计速度的要求,合理选择道路的横断面和交叉口设计。
二、道路横断面设计道路横断面是道路宽度分配的主要方式,主要包括单幅路、双幅路、三幅路等几种形式。
在深圳市,单幅路和双幅路是常见的横断面形式。
单幅路分为中间隔离、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双幅路分为上下两层,中间设置隔离设施,两层之间根据交通流量分配车道。
在横断面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道路的通行能力、交通安全、交通组织等因素,合理分配车道数、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的宽度。
三、交叉口设计交叉口是道路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交通流量和流向,合理设置交叉口的形状、车道数、信号灯等设施。
在深圳市,常见的交叉口形状有十字形、T形、Y形等。
在交叉口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交叉口的交通流量、流向、交通安全等因素,合理设置车道数、信号灯、标志标线等设施,以提高交叉口的通行效率。
四、道路排水设计道路排水设计是道路设计中的重要环节,需要充分考虑雨水的排放和排水系统的稳定性。
在深圳市,道路排水设计主要采用雨水井、排水管道等排水设施。
在排水设计中,需要合理设置排水管道的位置和尺寸,确保雨水能够及时排放,避免积水现象的发生。
同时,还需要考虑排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道路绿化设计道路绿化设计是道路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提高道路的美观度和舒适度。
在深圳市,道路绿化设计主要采用乔木、灌木、花草等植物材料。
在绿化设计中,需要充分考虑植物材料的生长习性和适应性,合理选择植物材料和配置方式,以提高植物材料的成活率和景观效果。
同时,还需要考虑植物材料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植物材料的健康生长。
六、交通安全设施设计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措施,包括交通标志标线、护栏、隔离带等设施。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标准指引(试行)
1 总 则 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 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 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 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 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 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 标准。
2.4 为保证公交综合车场的运营安全,公交综合车场四周 宜建设围墙,并在车辆出入口处设置电动门。
3
2.5 洗车区应配置循环水处理系统。 2.6 根据停车区的建设方式,公交综合车场可分为平面式 和多层式两种建设模式。 2.7 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建设规模 2.7.1 根据停车能力,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分 为 80 标准车和 120 标准车两类。8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停 车容量为 60-99 标准车,12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停车容量 为 100-140 标准车。 2.7.2 不宜建设规模小于 60 标准车或规模大于 140 标准 车的平面式公交综合车场。 2.8 停车需求规模大于 140 标准车的综合车场应按多层式 建设。
房(变压器室、配电室、泵房、空压机房、锅炉房、乙炔氧气站)等
运营管理
管理办公室、会议室、监控室、设备用房等
车辆清洗
洗车区、隔水
2.3 公交综合车场应同步建设智能信息系统的综合布线 工程,并预留相应的接口。综合车场的智能信息系统应包 括监控系统、广播系统、电子屏显示系统、道闸系统等。
2.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 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 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 站所需的建设空间。具体功能及建设内容如表 1 所示: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
深圳市公交场站建设标准指引(试行)总则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①],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
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7 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2 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2.1 公交综合车场是以车辆停放、二级保养和中修为核心功能,兼具一级保养、小修、车辆清洗和运营管理等辅助功能的公交场站。
根据实际需要,公交综合车场还应预留加油(气)功能。
公交综合车场功能设置应结合周边环境的要求有不同侧重。
2.2 为实现功能要求,公交综合车场应建设停车坪(库)、回车道、试车道、维修保养设施、车辆清洗设施、管理用房、后勤服务用房等基础设施,并预留公交车辆加油(气)站所需的建设空间。
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
公交专用道设计标准
公交专用道是为了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质量而设立的专用车道。
以下是公交专用道的设计标准:
1. 位置选择:公交专用道应设置在道路的一侧或中间,根据交通流量和道路状况选择合适的路段。
2. 宽度:公交专用道的宽度应根据该路段的公交车数量和交通流量来确定,通常为2.5米至3米。
3. 标线设置:公交专用道应设置明显的标线和标志,标明该车道为公交专用,并注明车道名称和行驶方向。
4. 路口设计:在交叉路口,公交专用道应设置交叉口优先信号或感应信号,以保证公交车安全通过路口。
5. 配套设施:公交专用道应配备相应的设施,如公交车站、公交车停靠站、智能调度系统等,以确保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出行安全。
6. 安全措施:公交专用道应设置安全设施,如防撞护栏、车辆检测器等,以保障车辆的正常行驶和交通安全。
7. 交通管理:公交专用道的交通管理应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确保公交车的正常运行和道路交通的安全。
总之,公交专用道的设计标准应以提高公共交通的效率和质量为目标,综合考虑道路状况、交通流量、公交车数量、乘客需求等多方
面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为市民提供更加便捷、安全、高效的公共交通服务。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022年)
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3•【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办法(2022年)(2004年2月19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29号发布,2020年6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31号修正,2022年3月3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根据国家《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深圳市内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以及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道路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范围内城市道路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及路政管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城市道路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道路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及路政管理工作。
市城市道桥专业管理机构受市道路主管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受委托范围内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市、区道路主管部门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含住宅区、开发区、工业区内道路等,下同),由建设单位或管理单位负责养护、维修和管理。
区道路主管部门应当对其养护、维修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七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专项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道路主管部门根据道路状况制定城市道路年度改造和大修计划,并按法定程序向计划主管部门申请立项。
第八条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专项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规划设计。
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配套道路设施,其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分区规划和城市道路发展专项规划。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3.07•【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7号•【施行日期】2024.03.07•【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12月25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5年4月29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9年8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等二十九项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根据2021年10月30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五次修正根据2024年2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决定》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交通规划设计和交通影响评价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第五章车辆管理第六章驾驶人和行人管理第七章交通事故和故障处理第八章道路交通拥堵的预防和处置第九章公众参与和公共服务第十章道路交通安全执法保障和监督第十一章法律责任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修订
首末站和车队管理办公室、监控室、调度室
后勤保障
休息室、设备室、清洁间、茶水间、卫生间
车辆充电
供配电设施、充电桩、监控室
4.3平面布局
4.3.1配建公交首末站宜至少有一面临街,且应至少拥有一个与市政道路直接对接的人行出入口。
4.3.2配建公交首末站在保证用地使用效率和公交车辆进出站顺畅的前提下,应尽量降低对建筑物商业价值、商业氛围和居民生活的影响。
本指引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场站功能定位;3规划指引;4设计指引;5实施机制。
本指引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管理,由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地址:号规划大厦;邮政编码:518040)。
本指引编制单位: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
(公示稿)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2019年12月
前
为从根本上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背景下公交场站用地落实难、规划实施难困境,深圳市紧抓以城市更新为主的土地二次开发契机,于2013年明确转变公交场站发展模式,由传统“独立占地、功能混合、平面建设”模式向“立体综合车场+配建公交首末站”模式转型,并发布实施《大型建筑公交场站配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2013版)”),在全市广泛实施公交首末站配建制度。《指引》(2013版)有力促进了配建公交首末站的用地落实与规划实施,支撑了公交场站发展模式的顺利转型,但在实践过程中亦反映出一系列问题。
3.5.4区域差异化的片区统筹规则
3.5.4.1当新建项目或城市更新项目位于供应不足片区时,按照建筑规模总量、用地规模“双控”标准配建公交首末站,即当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规模总量和用地规模同时达到表3.2.2.1、表3.3.2.1的阈值要求时,则须配建公交首末站。配建公交首末站的面积按照建设项目的规划建筑规模总量进行测算。
《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0年修订版)》
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020年修订版)深圳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0月前言2013年,深圳市编制出台《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场站设计导则(试行)》,并于2017年进行了修订,发布实施《深圳市民用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修编稿)》(以下简称“《导则》”),应用于全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设计和建设工作中。
《导则》有效提升了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促进了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进程和标准化,但在实践过程中部分指标概念不明确、指标设置不合理、指标有待进一步科学化系统化论证等问题也逐渐凸显。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建设、使用等实践经验和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方案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经全面调查调研及深入理论研究,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同时参考国家、行业、深圳市相关规范标准,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形成本次修订成果。
本导则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建设内容;4 空间布局;5 设施设置要求。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名称修改为《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导则》;2.梳理优化导则的章、节、条,将“4 建设规模”和“5 总体布局”等两个章节合并为“4 空间布局”一个章节;3.删减、修改和增加部分术语;4.优化调整到/发车位规模、出入口路缘石转弯半径、人行通道净宽、站务用房规模、变配电室规模等指标;5.新增充电桩与停车位的配置比例、消防设施等指标;6.条文说明补充大量示意图以便设计人员理解和执行。
本导则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在执行本导则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设施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四路2号;邮政编码:518040)。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建设内容 (5)4 空间布局 (7)4.1 平面布局 (7)4.2 立面布局 (8)5 设施设置要求 (9)5.1 车辆运行区 (9)5.2 客流集散区 (13)5.3 站务用房 (14)5.4 人行设施 (15)5.5 充电设施 (17)5.6 其他配套设施 (18)附录A 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设计方案示例 (22)附录B 到/发车位布局方式示例 (25)本导则用词说明 (26)引用标准名录 (27)附:条文说明 (30)1 总则1.1 为提升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完善深圳市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标准化设计,加快建筑配建公交首末站的建设进程,特制订本导则。
深圳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
深圳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标准浅议摘要: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向驾驶者传递交通管理与服务信息的重要手段,科学、合理、统一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能给驾使者带来出行的便捷,反之,则会给驾车者带来不便,有时甚至还会误导驾车者。
2010年10月我市发布了《深圳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借此机会,对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新标准提几点浅薄的建议,希望对我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进一步完善有点滴帮助。
关键词:交通标志;标线;标准;意见1.概况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是向驾驶者传递交通管理和服务信息的重要手段,设置的合理与否,直接影响交通的顺畅与安全。
这些年来,深圳道路交通标志越来越完善,但仍有交通标志存在内容不合理、信息不清楚、设置不到位等情况,给驾车者带来不便,有时甚至还会误导驾车者。
2.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依据gb 5768-2009 (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gb/t 23827 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jtg d8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f71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t 280 路面标线涂料jt/t 367-1997 公路照明技术条件gb/t 24725-2009 突起路标jt/t 597 led 车道控制标志深圳市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翻译规则及实施指南3.道路交通标志的基本要求1、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颜色、形状、字符、尺寸、图形等一般要求,以及设计、制造、设置、施工的要求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的一般规定。
高速公路辅路、城市快速路辅路上设置的指路标志遵循一般道路指路标志的要求。
2、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应有效、合理使用新形式、新材料,充分考虑机动车驾驶人视认性与设置有效性,并与交通标线等交通工程设施相匹配形成系统。
3、交通标志中的英文译法应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深圳市公共场所双语标志英文翻译及实施指南》的规定。
深圳调整公交专用道使用时间及范围
则 向社 会车辆 开 放 。
( 宗) 黄
公 交 车辆 外 ,还 包 括 2座 ( 2座 ) 以上 大 型客 0 含 0
车。
为 配 合 以上交 通 管 理 措 施 的实 施 ,交警 部 门
已在沿 线 设 置 交 通 标 志 标 线和 严 密 的 电子 监控 设 备 ,并 加 派 警 力 巡逻 。对 在 规 定 使 用 时 间 内, 除
路 ( 南 中路 至 红 荔 路 段 )的使 用 时 间为 星 期 一 深
提 高路 网通 行 能力 ,交警 局 决 定从 2 1年5 1 日 00 月 7 起 ,对 公交 专 用 道 的使 用 再 次进 行 调 整 。对 公 交
专 用 道使 用 时 间 的调 整 如 下 : 除梅 观 路 、华 强 北 路外 ,工作 日 ( 法 定节假 日外 )每 天 7 0 除 时3 分至
Hale Waihona Puke 段 之 外 , 社 会 车 辆 准 许 经 公 交 专 用 道 行 驶 ,其
中 ,梅 观路 、华 强北 路 公 交 专用 道 按 原 有 交 通 组
织 实行 。
律法 规 予 以处 罚 。除 交 通 组织 管 制 措 施 需要 外 , 禁止 一 切 车 辆 占用 公 交 专用 车 道 临 时或 长 时 间停
市民前
来乘
蕉 门河 沿 线 台、
心的
、
钓鱼
舒 缓 身
( 云) 木
至 星 期五 每 日l时 至 2 时 ,节 假 日及 双休 日每 日 6 0
1 时至 2 时 。上 述 时 问段 内禁 止 除 线 路 公 交 车辆 2 0
和 载 客 出租 小 汽 车 以外 的机 动 车 通 行 ,其余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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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及建设指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二O一四年十月目录前言 (1)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定义和符号 (1)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2)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 (2)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 (3)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 (4)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 (5)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 (6)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 (6)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 (6)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 (7)5.3在出入口处的设计指引 (14)5.4在公交停靠站处的设计指引 (16)5.5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指引 (17)条文说明: (26)附录: (31)前言本指引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指引起草单位:XXXX。
本指引主要起草人:XXXX。
本指引文件为首次发布。
1范围本指引规定了深圳市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标准及设计要求。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城市道路上公交专用道的设置与设计,不适用于快速公共交通(BRT)和有轨电车车道。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 50220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GA/T 507-2004 公交专用道设置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0647-2011 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CJJT 15-2011 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站、场、厂工程设计规范SZDB/Z 12-2008深圳市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3术语、定义和符号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引。
3.1 公交专用道:在较宽的城市道路上,用交通标线或物理隔离的方法划出一条或多条车道,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共汽电车(以下简称公交车)及其他指定机动车行驶的车道。
3.2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包括主线或者辅道)行驶方向最右侧的公交专用道。
3.3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包括主线或者辅道)行驶方向最左侧的公交专用道。
3.4 公交专用路: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道路。
3.5 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道路信号交叉口处,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直行进口车道。
3.6 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道路信号交叉口处,在特定的时段内专供公交车和指定机动车辆行驶而不允许其它车辆通行的左转进口车道。
3.7 路侧港湾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右侧的港湾内,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8 路侧非港湾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侧式公交专用道上,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9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停靠站: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于路中式公交专用道左侧,并结合公交车的停靠车位设置站台的公交停靠站。
3.10 交叉口进口道:道路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上游路段驶入交叉口的一段车行道。
3.11 交叉口出口道:道路平面交叉口上,车辆从交叉口驶入下游路段的一段车行道。
4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4.1公交专用道设置原则公交专用道设置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坚持公交路权优先理念。
适应深圳国际化“公交都市”建设要求,路权分配优先向高效的公交方式倾斜。
2)依据道路条件合理设置。
设置公交专用道的路段原则上要求单向(含辅道)具有2条及以上的机动车道;设置公交专用路的路段原则上要求双向不超过4条机动车道;路段及信号交叉口原则上单向不设置3条及以上公交专用道,非信号交叉口参照路段设置标准设置。
3)与客运需求走廊相吻合。
公交专用道布局应充分考虑现状公交线网及公交车出行需求走廊分布,满足并提高需求走廊的公交出行量。
4)应考虑对道路交通影响。
在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的同时,也需兼顾道路整体通行效益,尽量使道路发挥较大效益。
4.2路段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4.2.1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单向应设置一条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且高峰单向公交客运量≥4000人次/小时,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2.2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单向宜设置一条公交专用道a)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b)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60辆/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且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的50%;c)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3车道及以上,60辆/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30%≤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的50%,且路段单向交通饱和度≤0.6;d)路段单向机动车道(含辅道)为2车道,且高峰小时单向公交客运量≥4000人次/小时,单向公交车流量≥120辆/小时。
4.2.3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单向宜设置两条公交专用道路段单向具有主、辅道,且路段主、辅道单向车道数均≥2,双向高峰小时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量的60%及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2.4城市道路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公交专用路路段机动车道(含辅道)双向为4车道及以下,具有相邻或平行的可疏解道路,且路段高峰双向公交客运量≥通道客流量的80%和高峰单向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2.5新建道路、改扩建道路应根据规划或客流预测需求设置公交专用道。
4.2.6交通管制条件下公交专用道设置应根据管制方案参考上述路段客流、车流及交通态势阙值制定。
4.3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道设置标准4.3.1常规情况下,交叉口原则上仅设置两条及以下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4.3.2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应设置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2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100辆/小时。
4.3.3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两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4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250辆/小时。
4.3.4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应设置一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2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3.5公交专用道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两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车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且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4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200辆/小时。
4.3.6公交专用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宜设置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车道和一条左转专用进口道。
交叉口所在路段单向机动车道为4车道及以上;交叉口单向直行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直行公交车流量≥100辆/小时;交叉口单向左转进口道车道数≥2条,交叉口高峰左转公交车流量≥90辆/小时。
4.3.7交通管制条件下交叉口公交专用进口车道设置应根据管制方案参考上述路段客流、车流及交通态势阙值制定。
4.4公交专用道设置类型公交专用道主要设置类型分为路侧式、路中式两种。
4.4.1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行驶方向道的最右侧,适用于城市各等级道路的公交专用道设计,如图4-1所示。
图4-1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4.4.2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于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左侧,主要适用于城市主干道以及高、快速路的公交专用道设计,如图4-2所示。
图4-2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4.5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4.5.1在通勤客流通道上一般选取工作日早、晚高峰各2个小时作为公交专用道使用时段,使用时段也可根据客流通道的高峰客流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单个客流高峰的路段可设置早高峰或晚高峰公交使用时段。
4.5.2在非通勤客流通道上,公交专用道的使用时段应根据该通道公交客流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长来设置。
5公交专用道建设指引5.1在路段上的设计指引5.1.1公交专用道车道分界线的形式一般与路段上的其他车道分界线保持一致,可施划单黄虚线或单黄实线。
5.1.2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置在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右侧,一般采用单黄虚线施划,并用白色文字标明公交专用道及使用时段,如图5-1。
图5-1 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设计样式(双向6车道)5.1.3路中式公交专用道设置在机动车道行驶方向的最左侧,一般采用单黄虚线施划,并用白色文字标明公交专用道及使用时段,如图5-2。
图5-2 路中式公交专用道样式(双向6车道)5.2在交叉口处的设计指引5.2.1公交专用进口道导向车道线的形式一般采用黄色实线施划,导向车道线长度与交叉口其他导向车道线一致。
5.2.2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进口道的设计5.2.2.1 不含辅道的路侧式公交专用道在交叉口导向车道线终止处施划黄色网状线与公交专用道连接,供车辆进行车道变位,网状线长度应与车道渐变段长度保持一致,一般为30~50m。
5.2.2.2 交叉口不施划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3条车道及以下时一般不设置公交专用进口车道,路口拓宽处设置黄色网状线,如图5-3所示。
图5-3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无公交专用进口道)5.2.2.3 交叉口施划一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4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1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直行进口道。
交叉口右转进口道及公交专用进口道与其路段公交专用道衔接处施划黄色网状线,如图5-4、图5-5所示。
图5-4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图5-5 单向3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5.2.2.4 交叉口施划一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2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4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1条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左转进口道。
交叉口右转、直行进口道及公交专用进口道与其路段公交专用道衔接处施划黄色网状线,如图5-6、图5-7所示。
图5-6 单向2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图5-7 单向3车道路段路侧式公交专用道至交叉口的设计样式(左转公交专用进口道)5.2.2.5 交叉口施划两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的设计单向4车道及以上道路,在交叉口进口道拓宽为6条及以上车道时可设置2条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其中,直行公交专用进口道原则上设置在交叉口最右侧及次右侧直行进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