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非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民非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人员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四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通过公开招聘、推荐、选拔等方式选拔工作人员。
第五条招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4.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第六条机构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名单。
第七条机构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机构应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九条机构应建立考核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业务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奖惩、辞退等依据。
第四章人员晋升与调整第十一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优秀员工进行晋升。
第十二条晋升条件如下:1. 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知识和技能;2. 工作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纪律性;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机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表现,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
第五章人员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
第十五条机构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 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3. 定期体检;4. 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章人员离职与辞退第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机构根据员工表现和合同约定,对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辞退。
民办非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管理等工作;2. 行政部:负责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3. 业务部:负责单位业务开展、项目管理等工作;4. 财务部:负责单位财务收支、预算编制、会计核算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人力资源部:(1)负责制定和实施员工招聘、选拔、培训计划;(2)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续签、变更和解除;(3)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4)负责员工档案管理、人事变动通知等工作。
2. 行政部:(1)负责单位内部行政管理,包括办公环境、办公用品、设备管理等;(2)负责单位后勤保障工作,包括食堂、宿舍、交通等;(3)负责单位会议、活动组织与协调;(4)负责单位档案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
3. 业务部:(1)负责单位业务开展,制定业务发展规划;(2)负责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工作;(3)负责业务拓展,寻求合作伙伴,提高单位知名度;(4)负责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
4. 财务部:(1)负责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合规;(2)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3)负责会计核算、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工作;(4)负责财务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招聘考试、面试、体检等程序。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单位应组织进行岗前培训,使员工了解单位基本情况、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
第八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薪酬福利与绩效考核第九条单位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性质、职责、工作难度等因素确定工资标准。
民非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表
民非企业年度培训计划表
时间:2023年
1. 培训内容:沟通技巧与团队合作
目标:提升员工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
时间:3月份
方式:由专业培训机构进行线上学习和实际案例演练
2. 培训内容:创新思维与问题解决
目标:培养员工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时间:6月份
方式:公司内部研讨会和外部专业培训机构课程学习
3. 培训内容:领导力与团队管理
目标:提升中高级管理人员的领导力和团队管理能力,更好地带领团队实现目标
时间:9月份
方式:公司内部研讨会和外部专业培训师指导下的实战课程学习
4. 培训内容:职业素养与自我提升
目标: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职场效能时间:12月份
方式:公司内部讲座和外部专业培训师指导下的职业规划辅导
以上内容为公司年度培训计划,请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组织和安排培训事宜,确保全员参与培训并取得实际效果。
民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非企业人事管理,规范企业内部人事制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业务需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明确人力资源配置、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方面的目标和要求。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对员工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技能特长、绩效评估等。
第三章招聘及任用第六条企业应按照岗位要求,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聘活动公平、公正。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企业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章员工培训第九条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培训内容应包括岗位技能培训、职业道德培训、团队协作培训等。
第十一条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
第五章工资与福利第十二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行业水平,制定合理的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四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五条企业可提供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第六章绩效考核与奖惩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进行。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企业应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企业应进行教育和帮助,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处分。
第七章考勤与休假第十九条员工应按照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遵守考勤制度。
第二十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休假待遇。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第二十一条企业应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对员工档案进行规范管理。
第二十二条人事档案应包括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培训记录、绩效考核记录等。
民非培训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非培训管理,规范培训工作流程,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参训人员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民非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包括培训计划、培训组织、培训实施、培训评估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四条培训计划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机构发展需求制定,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第五条培训计划应由相关部门或专人负责编制,经机构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培训计划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培训组织第七条培训组织工作由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确定培训讲师和培训师资队伍;(二)制定培训课程大纲和培训教材;(三)安排培训场地、设备和物资;(四)制定培训考核办法;(五)协调培训过程中的相关事宜。
第八条培训讲师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三)熟悉培训课程内容,能够准确、生动地传授知识。
第九条培训师资队伍应根据培训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培训质量。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十条培训实施应按照培训计划进行,确保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效果。
第十一条培训实施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按照培训课程大纲进行教学;(二)加强学员互动,提高培训效果;(三)做好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学员出勤情况等;(四)确保培训设施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五章培训评估第十二条培训评估分为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
第十三条过程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培训组织工作的评估;(二)培训讲师和培训师资队伍的评估;(三)培训场地、设备和物资的评估;(四)培训过程的评估。
第十四条结果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员满意度调查;(二)培训效果评估;(三)培训成果的转化与应用。
第十五条培训评估结果应作为改进培训工作的重要依据。
民办非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内部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单位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旨在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营造和谐、高效的工作环境。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第四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推荐、内部调配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招聘员工时,单位应审查应聘者的资格、能力、品德等方面,确保录用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员工录用后,单位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员工有参加培训的权利,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
第九条单位应关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
四、员工工作与考勤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单位的工作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应按照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考勤制度,对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和考核。
五、员工薪酬与福利第十三条员工薪酬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员工的工作性质、岗位、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四条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十五条单位应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六条单位应关心员工福利,为员工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
六、员工绩效管理第十七条单位应建立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绩效考核应客观、公正,以员工实际工作表现为基础。
第十九条单位应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
七、员工离职与解聘第二十条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应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依法办理员工离职手续,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单位因特殊原因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与员工沟通,并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八、附则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民办非企业单位医院培训制度
民办非企业单位医院培训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民办非企业单位医院(以下简称医院)的培训工作,提高医院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
第三条医院培训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二)分类培训,按需施教;(三)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践操作;(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培训积极性。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组织机构,明确培训负责人,负责医院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二、培训内容第五条医院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医疗、护理、药剂、检验、放射等专业知识;(三)临床技能和急救知识;(四)医院管理知识;(五)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六)其他与医院业务相关的知识。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
对新入职人员,重点进行基础知识和技能培训;对在岗人员,重点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提升培训;对管理人员,重点进行医院管理和领导力培训。
三、培训方式第七条医院培训方式包括:(一)脱产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外部培训班、研讨会、学术交流等活动;(二)在岗培训:结合临床工作,进行实际操作训练和病例讨论;(三)网络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学习、远程教育等;(四)内部讲座:邀请专家、资深医务人员进行内部授课;(五)实践教学:安排人员到上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等进行实践学习;(六)其他培训方式。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四、培训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人员和经费等。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培训质量进行监控,及时调整培训计划,改进培训方式。
民非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非(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民非组织的健康发展,提高民非人员素质,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民非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运作;(二)公开、公平、公正;(三)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四)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民非组织持续发展。
第二章人员配置第四条民非组织应根据业务范围、规模和需要,合理配置人员,确保组织高效运转。
第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以下岗位:(一)法定代表人;(二)理事会成员;(三)监事会成员;(四)专职工作人员;(五)兼职工作人员;(六)其他辅助人员。
第六条民非组织应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分工合理,各司其职。
第三章招聘与录用第七条民非组织招聘人员应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八条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资格审查;(三)面试;(四)体检;(五)公示;(六)录用。
第九条民非组织应优先录用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的人员。
第四章培训与考核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一)岗位技能培训;(二)业务知识培训;(三)法律法规培训;(四)职业道德培训;(五)其他相关培训。
第十二条民非组织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二)业务能力;(三)职业道德;(四)团队协作;(五)其他相关指标。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民非组织应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形式:(一)物质奖励;(二)精神奖励;(三)晋升机会;(四)培训机会。
第十五条民非组织应设立惩罚制度,对违反规定、工作失误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六条惩罚形式:(一)警告;(二)记过;(三)降职;(四)辞退。
第六章保障与支持第十七条民非组织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
民非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xx研究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5)第三章受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7)第四章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8)第五章培训计划 (9)第六章培训实施 (10)第七章培训评估 (11)第八章培训费用 (12)第二部分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13)第九章总则 (13)第十章新员工培训管理 (14)第十一章通识训练 (15)第十二章部门工作引导 (16)第十三章导师指导 (17)第十四章新员工培训评估 (19)第三部分岗位技能管理办法 (20)第十五章总则 (20)第十六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21)第十七章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22)第十八章普通员工培训 (23)第四部分外派培训 (24)第十九章外派培训 (24)第二十章附则 (25)附件1 培训运作流程 (26)附件2 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27)附件3 部门培训需求汇总表 (28)附件4 计划外培训申请表 (29)附件5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 (30)附件6 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 (31)附件7 培训工作评价表 (32)附件8 员工培训纪录 (33)第一部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xxx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条目的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本研究院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研究院发展战略对人员素质的需求和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原则与政策(一)研究院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二)员工的专业性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目标明确,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可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第四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三方面。
(一)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含职称培训)。
2024年兼职员工培训计划
2024年兼职员工培训计划在日益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中,员工培训被视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对于兼职员工而言,培训更是不可或缺的一环,它不仅能够帮助他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强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因此,我们特制定以下培训计划,旨在为2024年的兼职员工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培训课程。
一、培训目标1.提升兼职员工的职业技能,确保其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2.增强员工对公司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了解,促进团队协作。
3.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客户满意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4.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个人潜能,促进个人与企业的共同成长。
二、培训对象所有在2024年新入职的兼职员工,以及现有兼职员工中需要提升技能或适应新岗位的员工。
三、培训内容1.企业文化与价值观:通过讲座、视频和小组讨论等形式,让员工深入了解公司的历史、文化、价值观和愿景,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
2.岗位技能培训: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提供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技巧、客服沟通、设备操作、数据处理等。
3.服务质量提升:通过情景模拟和案例分析,提升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团队协作与沟通:组织团队建设活动和沟通技巧培训,增强员工之间的合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5.个人发展与职业规划:提供职业规划和工作技巧的指导,帮助员工明确个人发展方向,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四、培训方式1.线上学习平台:利用现代科技,搭建专属的在线学习平台,提供丰富的电子课程和资源,方便员工随时随地学习。
2.线下集中培训:定期组织线下集中培训,通过讲座、工作坊和实地演练等形式,确保培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
3.导师制度:为每位兼职员工配备经验丰富的导师,提供一对一的指导和反馈,加速员工的成长。
4.在岗实践:鼓励员工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工作实践加深理解,提高技能水平。
五、培训评估1.知识测试:通过在线测试或笔试的方式,评估员工对培训内容的掌握情况。
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民办非企业组织在各个行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人事管理工作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规范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能,维护员工权益,制定并完善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二、基本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以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保障员工的招聘、晋升、奖惩等方面的权益,避免人事管理中的任何形式的歧视和偏袒。
2. 依法合规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合法合规的程序和操作,确保人事管理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3. 透明度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保持透明度,对员工的任用、考核、晋升等环节进行公示,并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让员工对人事决策有充分的了解和参与。
4. 能力导向原则民办非企业人事管理应以员工的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注重激励和培养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推动员工个人和组织的共同发展。
三、人事管理流程1. 招聘与录用(1)岗位需求确认:民办非企业应根据组织发展需要,确定合理的岗位需求,明确招聘目标和条件。
(2)招聘计划编制:制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3)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适当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吸引符合条件的人才。
(4)简历筛选与面试评估:对投递的简历进行筛选,组织面试并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
(5)聘用决策与办理入职手续:在面试评估结束后,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评估结果,作出聘用决策,并办理入职手续。
2. 岗位评估与晋升(1)岗位职责和要求:明确岗位职责和要求,制定岗位评估标准。
(2)岗位评估:定期对岗位进行评估,对岗位进行调整或优化。
(3)员工绩效评估:根据岗位评估标准和员工实际绩效,进行员工绩效评估。
(4)晋升决策:根据员工绩效评估结果,作出晋升决策,并与员工充分沟通。
3. 培训与发展(1)培训需求调查:定期进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了解员工培训的需求和期望。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民非企业人员的行为,促进组织的健康发展,维护组织的稳定和和谐。
第二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所属单位,包括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第三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工作应该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四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第五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关注组织的大局,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履行职责,为实现组织的宗旨和目标而努力。
第六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发扬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第七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严格自律,维护良好的行为风气,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
第八条民非企业人员应该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到坚决维护组织利益。
第二章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第一条民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选拔、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第二条人员选拔(一)担任领导干部、工作人员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程序,确保选人用人公正、合理、适当。
(二)对于志愿者的选拔,应该根据其能力和特长进行合理安排。
第三条人员培训(一)对于新入职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培训,熟悉岗位职责、了解组织情况。
(二)对于志愿者,也应该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质量。
第四条人员考核(一)对于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其工作绩效。
(二)对于志愿者,也应该进行评估,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
第五条人员奖惩(一)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工作态度端正的人员,可以给予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等。
(二)对于工作不端、违规违纪的人员,应该依规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甚至开除。
第三章民非企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条诚实守信(一)民非企业人员应该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言出必践。
(二)不得串通欺诈、伪造证件、虚报工作业绩等行为。
第二条勤勉尽责(一)民非企业人员应该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
民办非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民办非企业单位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单位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
第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应遵循以人为本、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员工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岗位职责1. 员工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相关业务流程,保证工作质量;2. 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维护单位形象;3. 员工应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五条分工合作1. 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合理分工,协同完成工作任务;2. 部门之间应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推进单位发展;3. 遇到特殊情况,员工应主动承担责任,协助其他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六条上下班制度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2. 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工作秩序1. 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爱护公共设施;2.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赌博等;3. 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八条考核制度1.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2.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九条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或精神鼓励;2. 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第五章人员招聘与培训第十条招聘制度1.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2. 招聘过程中,应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一条培训制度1.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2. 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升自身素质。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年非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非高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和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使员工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树立正确的安全价值观、安全道德观,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安全技术水平,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有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及安全培训档案和台帐管理。
三、安全培训管理规定(一)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培训,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____学时。
____人力资源部负责新员工入职“三级”安全培训组织工作。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发放《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并安排其至安全技术部门、车间、班组进行“三级”安全培训。
____公司级教育培训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____学时。
3.车间级教育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车间负责人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有关事故案例;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班组,并将培训情况填写至《从业人员三级教育登记卡》,同时做好相关台账与记录,教学课时不少于____学时。
4.班组级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班组长负责,培训内容包括:岗位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维护;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民非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民非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方案
一、培训目标
本次培训的主要目标是帮助民非企业员工提升专业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团队合作,增强自我管理能力,激发员工工作激情,提高整体绩效。
二、培训内容
1. 专业知识培训
2. 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培训
3. 时间管理与效率提升培训
4. 自我管理与情绪调节能力培训
5. 职业规划与发展培训
三、培训方式
1. 线下课堂培训
2. 在线学习平台培训
3. 外部专家讲座培训
四、培训安排
1. 培训周期:全年
2. 每月安排专业知识培训课程
3. 季度安排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培训课程
4. 半年安排时间管理与效率提升培训课程
5. 年底安排自我管理与情绪调节能力培训课程
6. 不定期安排职业规划与发展培训课程
五、培训评估
1. 考试评估
2. 考勤评估
3. 参训反馈评估
六、培训实施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计划的具体实施,安排培训课程内容、培训师资和培训场地等相关事宜。
七、培训效果
通过培训,预期能够提升员工工作技能,增强员工自信心,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组织发展。
大型民营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大型民营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培训目标和原则1.培训目标: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满足企业战略发展的人才需求,促进员工个人成长和发展。
2.培训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因材施教,鼓励创新,注重实效。
二、培训计划和需求调研1.培训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管理者协商制定,包括长期培训计划和短期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修订和评估。
2.培训需求调研:定期组织员工培训需求调研,了解员工对职业培训的需求和意见,以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
三、培训内容和形式1.培训内容:根据企业战略发展需求和员工职业发展需求,结合相关行业和岗位特点,设计培训内容,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
2.培训形式:根据培训内容和员工需求,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面授培训、在线培训等,以满足不同员工的学习需求。
四、培训组织和实施1.培训组织:成立培训管理委员会,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资源的整合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2.培训实施:培训计划由内部培训师或外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具体实施,包括培训课程设计、培训材料准备、培训师资的选择和培训效果的评估等工作。
3.培训资格认证:对参加培训的员工进行考核和评估,并颁发相应的培训资格证书,激励员工参与培训并提高自身能力。
五、培训费用和奖励机制1.培训费用:企业按照一定比例预留一部分经费用于培训投入,包括培训师资费用、培训场地费用、培训材料费用等。
2.奖励机制:对参与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进行奖励和表彰,包括薪酬激励、晋升机会、培训津贴等,以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六、培训评估和效果衡量1.培训评估:对每一次培训活动进行评估和总结,包括培训内容的满意度、培训师资的专业水平、培训方式的适宜性等。
2.效果衡量:通过员工绩效考核、员工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培训的实际效果,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七、保护知识产权和保密工作1.知识产权保护:在培训过程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确保培训内容和材料的合法性和机密性。
民非人力资源规章制度
民非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非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提高组织效率,保障员工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民非组织内的员工,任何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服务,促进员工的成长和发展。
第四条民非组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和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五条民非组织招聘员工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有任何歧视性行为。
第六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程序进行招聘。
第七条民非组织应当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岗前培训,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评价第八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评价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条民非组织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任用、晋升、奖惩等决策。
第四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一条民非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员工的薪酬水平,并及时发放工资。
第十二条民非组织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提供其他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
第五章劳动关系管理第十三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民非组织应当加强与员工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民非组织应当建立员工关怀制度,为员工提供合理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章离职与解雇第十六条员工有权根据规定申请离职,民非组织不得随意解雇员工。
第十七条民非组织如需解雇员工,应当合法合规,并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员工在离职后应当如实交接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七章违纪与处分第十九条员工有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受到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条民非组织应当依法依规处理员工的违纪行为,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员工对处分有异议,可以向组织提出申诉,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民非组织所有,如有修改或补充,应当经组织领导审批。
民办非企业员工培训计划
民办非企业员工培训计划一、培训概述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全国各地的民办非企业组织也在不断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民办非企业员工的素质和能力对组织的发展和壮大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为了更好地提高民办非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我们特别制定了本培训计划。
培训目标:通过培训,提高民办非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培训对象:我国各地的民办非企业员工,特别是初入职场不久的员工,以及需要提高专业能力的员工。
培训时间:计划为期3个月,每周进行2次培训,每次2小时。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领导力培训、沟通技巧培训、团队协作培训、工作效率提升培训等。
培训方式:采用专业的培训讲师进行面对面授课,并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和演练。
培训效果:通过培训,预计能够提高民办非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胜任工作,为组织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培训内容1.领导力培训领导力培训旨在帮助民办非企业员工提升自己的领导力及管理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通过领导力培训,能够使员工更好地理解领导力的本质,掌握领导团队的技巧与方法,进而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2.沟通技巧培训沟通技巧培训旨在帮助民办非企业员工提升自己的沟通能力,在工作中更好地与同事、领导及客户进行交流。
通过沟通技巧培训,员工能够更好地了解沟通的重要性,学会各种沟通技巧与方法,进而提高自己在工作中的沟通效率和效果。
3.团队协作培训团队协作培训旨在帮助民办非企业员工更好地融入团队,建立团队意识,提高团队协作能力,在团队中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
通过团队协作培训,员工可以更好地了解团队协作的重要性,学会团队协作的技巧与方法,进而提高自己在团队中的积极性和协作性。
4.工作效率提升培训工作效率提升培训旨在帮助民办非企业员工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民工培训管理制度
民工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对民工培训的管理,提高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素质,提高劳动力素质,增强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二、培训管理机构1. 设立民工培训管理办公室,明确办公室的职责和组织结构,明确各级培训机构的管理权限。
2. 建立民工培训管理委员会,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学员。
3. 设立培训机构,明确培训机构的资格和条件。
三、培训计划1. 每年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包括培训项目、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等。
2. 每个培训项目都应经过审核,满足培训需求。
3. 根据民工的不同需求,定期评估培训项目的实施效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
四、培训教材1. 选用适合民工的培训教材,包括教材的编选、审核和使用。
2. 建立教材库,保管教材,确保教材的版权。
五、培训教师1. 招聘具有一定职业技能的教师,建立教师库。
2. 对教师进行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六、培训质量评估1. 对培训项目进行评估,确保培训质量。
2. 对培训学员进行评估,为培训学员提供改进建议,以提高培训学员的技能水平。
七、培训费用1. 对民工培训费用进行费用核算,确保培训费用的合理性。
2. 对培训费用进行监督,确保培训费用的使用合法合规。
八、培训证书1. 对培训学员进行考核,发放合格证书。
2. 对培训学员进行评优,发放优秀证书。
九、奖惩制度1. 对培训学员进行奖励,奖励包括奖金、奖品等。
2. 对培训学员进行惩罚,惩罚包括扣除奖金、停止培训等。
十、培训后服务1. 对培训学员进行培训后服务,帮助培训学员就业。
2. 对培训学员进行就业辅导,帮助培训学员解决就业问题。
十一、培训管理信息系统1. 建立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培训学员信息、培训教材、培训费用等。
2. 对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培训信息的安全。
以上为民工培训管理制度,希望能够为民工提供更好的培训服务,提高民工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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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研究院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目录第一部分基本规定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5)第三章受训者的权利和义务 (7)第四章培训的组织和管理 (8)第五章培训计划 (9)第六章培训实施 (10)第七章培训评估 (11)第八章培训费用 (12)第二部分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13)第九章总则 (13)第十章新员工培训管理 (14)第十一章通识训练 (15)第十二章部门工作引导 (16)第十三章导师指导 (17)第十四章新员工培训评估 (19)第三部分岗位技能管理办法 (20)第十五章总则 (20)第十六章高层管理人员培训 (21)第十七章中层及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22)第十八章普通员工培训 (23)第四部分外派培训 (24)第十九章外派培训 (24)第二十章附则 (25)附件1 培训运作流程 (26)附件2 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27)附件3 部门培训需求汇总表 (28)附件4 计划外培训申请表 (29)附件5 员工外派培训协议 (30)附件6 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 (31)附件7 培训工作评价表 (32)附件8 员工培训纪录 (33)第一部分基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与xxx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建立正式劳动关系的员工。
第二条目的为了对员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培训,以达到本研究院与员工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研究院发展战略对人员素质的需求和研究院人力资源管理基本政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原则与政策(一)研究院培训按照“经济、实用、高效”的原则,采取人员分层化、方法多样化、内容丰富化的培训政策。
(二)员工的专业性培训和脱产外出培训坚持“目标明确,机会均等,公平竞争”的原则,员工可以通过突出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获得激励性培训和发展机会。
第二章培训的内容和形式第四条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和态度培训三方面。
(一)知识培训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含职称培训)。
让员工了解本研究院经营管理的情况。
如规章制度、发展战略、发展历史、基本政策等,使员工掌握本研究院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二)技能培训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专业技能和质量教育的培训,使其在充分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主地应用、发挥、提高。
(三)态度培训不断实施心理学、人际关系学、社会学、研究院文化的培训,建立本研究院与员工之间的相互信任关系,满足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
第五条培训形式培训形式分为员工自我培训、员工在职培训和员工外派培训三种形式。
(一)员工自我培训员工自我培训是最基本的培训方式。
本研究院鼓励员工根据自身的愿望和条件,充分利用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本研究院尽力为员工提供自我培训的相关设施。
原则上对员工自我培训发生的费用,本研究院不予报销。
(二)员工在职培训员工内部培训是最直接的培训方式。
主要包括:1.新员工培训。
具体内容见《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2.岗位技能培训。
具体内容见《岗位技能培训管理办法》。
3.转岗培训。
根据工作需要,本研究院原有从业人员调换工作岗位时,按新岗位要求,对其实施的岗位技能培训。
转岗培训可视为新员工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的结合。
4.部门内部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小规模的、灵活实用的培训。
部门内部培训由各部门组织,定期向办公室汇报培训情况。
5.继续教育培训。
本研究院不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培训讲座。
所内部每年会邀请高、中层管理人员就所里经营管理情况、研究院文化建设情况等组织统一培训。
各部门如有特殊需求,可在办公室调查员工培训需求时填写《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与办公室共同商议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经主管副院长批准后,由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
(三)员工外派培训员工外派培训是本研究院具有战略投资性质的培训方式。
所里针对员工工作的需要,安排员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到本研究院以外进行培训。
员工个人希望到本研究院以外参加培训(进修),需要填写《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附培训通知或招生简章),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办公室备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外派培训报主管副院长审批后,方可报名参加。
外派培训(进修)人员的工资待遇、费用报销执行本研究院有关规定。
第三章受训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受训者的权力:(一)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本研究院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二)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本研究院为受训员工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七条受训者的义务:(一)培训期间受训员工一律不得故意规避或缺席。
对无故迟到和缺席的员工,按本研究院考勤制度处理。
员工在培训期间无故迟到和不到3次,将取消培训资格12个月。
(二)培训结束后,员工有义务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三)员工自我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如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视情况而定。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本研究院办公室签订培训合同:1.外部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2.本研究院支付培训费用在2000元以上。
第四章培训的组织和管理第八条办公室负责培训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控制。
基本程序如下:(一)培训需求分析;(二)设立培训目标;(三)设计培训项目;(四)培训实施和评价。
第九条其他各部门负责协助办公室进行培训的实施、评价,同时也要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第十条建立培训档案(一)建立本研究院培训工作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
(二)建立员工培训档案。
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目的、培训效果自我评价、培训者对受训者的培训评语等。
第五章培训计划第十一条培训计划的制定办公室每年年末发放《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进行普查或抽查,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填写《部门培训计划》,并连同《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报办公室。
办公室结合员工培训需求、部门计划、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本研究院的年度培训计划。
办公室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和选择学员和教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
实施方案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实行。
第十二条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本研究院及部门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计划外培训申请表》,报办公室备案,经主管所领导同意后,在办公室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对于员工因工作需要临时提出的各类外部培训或进修,填报《员工外派培训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办公室备案(详细内容见外派培训)。
第六章培训实施第十四条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办公室和部门自行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主管所领导理审批。
第十五条员工内部培训期间办公室监督学员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学员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办公室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
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本研究院培训档案。
第七章培训评估第十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第十八条培训评估对象包括培训师、受训人员、培训组织者。
第十九条对培训师、培训组织者的评估可以采取调查表的形式进行评估。
第二十条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一)测验式评估:通过试题考核的形式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衡量,由办公室组织出题、监考、评分。
(二)演练式评估:通过现场操作的形式对培训人员的培训效果进行衡量,由形式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第二十一条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受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鉴定。
也可要求受训人员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培训评估不合格者,研究院将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应将每位员工参加培训的情况记入《员工培训信息记录表》。
第二十四条每项培训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组织员工填写《培训工作评价表》,员工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员工意见,反馈给培训师后送办公室备案,作为以后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对各主办部门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组织培训效果的民意调查,形成书面报告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作为以后举办类似培训的参考。
第八章培训费用第二十六条本研究院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培训。
培训经费专款专用,根据本研究院效益状况可以适当调整数额。
第二十七条外派培训、进修费用报销。
对本研究院批准的专业学历培训,培训费用原则上先由本研究院和培训员工本人各承担1/2,待培训者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报销其余部分。
对未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的员工,培训者个人将承担1/2的培训费用。
对其他业务培训,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本研究院办公室审核后报销培训费。
第二十八条员工内部培训的费用全部由本研究院承担。
第二十九条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对于已列入本研究院培训计划的培训者,在脱产培训期间,发给基本工资加1/2的岗位工资。
第二部分新员工培训管理办法第九章总则第三十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研究院正式员工。
第三十一条本研究院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原则。
第三十二条培训目的新员工培训是指本研究院为新员工介绍有关本研究院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的基本内容与方法,帮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职责、程序、标准,并使他们初步了解本研究院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从而帮助其顺利地适应所里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提高工作绩效。
第三十三条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新员工通识训练;(二)部门工作引导;(三)导师制。
第十章新员工培训管理第三十四条新员工培训是该员工的部门负责人及本研究院办公室的共同责任,最迟不应超过报到后一个月内执行。
第三十五条凡正式报到的员工试用期满,但由于个人原因尚未参加新员工培训,不得转正。
第三十六条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在培训期间临时请假者,应在试用期内补修相应的培训课程,否则,不得转正。
第三十七条办公室应为每一位经过培训的员工建立培训档案。
第三十八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
不合格者,延长培训期。
第三十九条未参加新员工培训的员工,不得参加其他训练(如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一章通识训练第四十条通识训练是指对员工进行有关工作认识、观念方面的训练,以及培养员工掌握基本的工作技巧。
第四十一条新员工通识训练由本研究院办公室及本研究院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组织,办公室负责实施。
办公室应提前3日向应参加培训的新员工所属部门发出培训通知。
第四十二条培训内容:(一)介绍本研究院概况;(二)介绍本研究院主要制度政策;(三)研究院文化的宣贯;(四)内部参观;(五)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