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装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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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装饰工程合同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售楼处装饰工程”。为明确双方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范围和项目内容
1、承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中标清单及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
2、临时水电到指定位置接驳,从接驳点引出的电线、水管、临时电箱、电
表、水表
等设备、材料费及水、电费自行承担;现场箱变接线电缆,需经甲方现场负责
人确认后签证,并入结算审核,待工程结束后电缆归甲方所有。
3、乙方已勘察施工场地,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
承包价
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4、乙方对于屋面渗水现场试验及相关修补,需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确认后签证,并入
结算审核,且屋面渗水修补归入工程质保范围内。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1、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协议的文件如下:
2、本协议;
3、经双方确认预算书;
4、现行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甲方签发的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
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类文件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本工程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559880元)。
2、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图纸结合现场实际工程量计算。
3、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工程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包含竣工图)后,及时对工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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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结算审核。
4、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违约金、罚款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甲方应将结算总
价款扣除上述款项后支付。
第四条:承包方式
1、本工程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制作、包运输、包安装、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办理施工手续、包风险等。
2、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单价内,由
乙方向税务等部门缴纳。
3、本工程项目价格不含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管理费用,乙方也不得向其他分包
商收取任何配合管理费用。项目所需临时水、电费用挂表结算,从乙方结算金
额中扣除。
4、工程变更计价:因设计变更和签证引起相应工程项目价款的增减,如果本协议或
合同清单中有相应单价的,按相应单价;如果没有相应单价,按2004年江苏省
各专业定额的计量、计价办法予以结算;材料价格按当月的无锡地区材料信息
价予以取定。信息价没有的材料,材料价格由甲方认定材料价格。
第五条:工期
1、工期
(1)年前:2014年2月18日前完成水电、土建改造;
(2)年后开工日期:2015年3月7日,完工日期:2015年4月20日(共计45天);
2、暂停施工:
(1)甲方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全部或局部工程
暂停
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 24 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
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甲方进一步指令。
(2)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承担乙方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但工期可
相
应顺延。
3、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B、法定不可抗力;
C、条款中约定或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2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报
告。甲
方在收到报告后 2 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
顺延工期。如乙方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受影响。
(3)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完工的,每逾期1日向甲方偿付结算总价的3‰作
为违约金。
4、工程竣工: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第六条:付款方式
1、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70%;
2、竣工结算完成,经双方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付至结算价款的95%;
3、结算价款的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且无任何质量及服务问题,则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结清余款。
4、甲方每次付款时,乙方应同时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工程发票,否则甲方可延期付
款或扣除税金后支付。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指派卢国林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材料进场
进行监督检查,和其他事宜。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接口,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开工前应确认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4、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指派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
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
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等。
3、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
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
围建筑物、设备管线不受损坏。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6、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
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