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确保交通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监理任务1.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设施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2.监督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组织开展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4.对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道路及其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符合安全性要求。
5.指导交通安全设施维护单位进行日常工作,提高设施的维护质量和管理水平。
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监理责任1.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监督管理能力。
2.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的工作,共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收受贿赂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及时上报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积极参与解决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5.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报告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若发现严重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6.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监理措施1.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并制定相应的保养计划。
3.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设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改进措施。
4.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定期组织巡查和督导,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行。
5.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6.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员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改造和维修工作,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为了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国范围内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隔离设施、交通监控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
三、监理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理工作,确保监理结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质量第一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将质量作为监理工作的首要目标,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3. 预防为主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采取预防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防止问题的扩大和重复发生。
4. 科学、规范的原则:监理单位应当采用科学、规范的方法和程序进行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四、监理内容1.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监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2.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进行监督,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目标、监理内容、监理方法等。
2.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3.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设备等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 监理单位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进行监督,包括对验收程序、验收标准、验收结果等进行审查,确保验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工作承担责任,包括对监理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等承担责任。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交通指示标志、安全岛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指在交通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监管的工作。
第二章监理要求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进行,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符合规范、准确、美观;(二)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和施工要求;(三)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过程的公正、有效;(四)加强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沟通和协调,解决监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争议;(五)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做好监理工作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设计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符合规范要求;(二)施工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三)验收监理: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
第七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职称或相应资质证书;(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经验;(三)了解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四)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五)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相关软件进行监理工作。
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四章监理合同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监理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监理工作的范围和目标;(二)监理费用和支付方式;(三)监理报告的提交和验收;(四)监理工作时间和工作进度;(五)监理期限和延期、解除合同的条件;(六)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导言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交通流量的增加,交通安全问题日趋突出。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提高交通运输的效率,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本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一章监理范围和原则1.1 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信号灯的布设和运行状况监测;2)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更新监督;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和维护过程监理;4)交通安全设施变更或拆除前的评估和审批;5)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相关的工作。
1.2 监理原则1)科学性原则:监理工作应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布设和使用符合交通规则和安全要求。
2)公正性原则:监理人员应公正、客观地履行职责,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3)高效性原则:监理应具备高效性,确保监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交通安全设施存在的问题。
4)协同性原则:监理工作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监理组织和职责2.1 监理组织机构设立由交通管理部门牵头的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组织,负责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监理组织应设立专门的监理小组,由无利益冲突的专业人员组成。
2.2 监理人员职责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要求和技术标准。
2)监理人员应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记录设施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监理人员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审批和变更过程,提供专业技术意见和监理报告。
4)监理人员在发现交通安全设施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建议,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工作的跟进。
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3.1 监理前准备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前,应进行相关准备工作:1)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了解相关设施的布设和运行状况,掌握历史问题和存在的隐患。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背景近年来,交通事故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的财物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各级政府投资了大量资金建设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
然而,一些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合理和低质量的情况,使得交通安全设施的有效性得不到保证。
因此,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发文制定本实施细则。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一、监理人员要求1.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道路交通、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且具有较强的监理能力和工作经验;2.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确保监理工作能够依法、科学、合理开展;3.监理人员应在工程交工之前现场稽查,查看相关材料和设施情况,确定准备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范围1.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改造工程;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
三、监理工作内容1.开展工程前期的审图、签证、预验、验收等工作,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前后相应各方配合下,确保工程规划符合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标准;2.建设单位建设时,监理人员要及时审查现场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资料,包括一些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文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完成图表和基本资料等进行审核,确保施工方案符合规定要求,监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按标准施工;3.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或者改造施工完成后,对项目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在确保各项工作符合施工方案和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项目验收通过,并提出完善改进意见。
四、监理实施规范1.监理人员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细则的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等的标准要求进行监管;2.建设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改造、维修等施工标准要求进行施工;3.监理单位要负责实施现场监理,对施工是否合乎规范进行监督,对进度、施工质量相关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4.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和监理工作计划的要求开展监理工作,严格遵守监理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和注意事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是为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保障道路安全的一种监督管理制度。
下面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主要内容:
1. 监理范围: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包括交通信号灯、标志牌、标线、护栏等。
2. 监理责任:交通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建立监理机构和人员,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
3. 监理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标准,确保其符合要求。
4. 监理程序:包括设施的选址、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步都符合要求。
5. 监理要求: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监理能力,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执行,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6. 监理记录:对每一个交通安全设施的安装、维护和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包括监理人员的巡查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等,建立档案。
7. 监理处罚:对违反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行为,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等。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能够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行人和车辆的生命财产安全。
市政道路配套工程交通设施施工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范本模板
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批准:监理有限公司项目监理部年月日目录一、工程概况 (1)二、监理工作依据 (1)三、监理质量控制原则 (2)四、质量目标分解 (2)五、施工难点及监理要点 (3)六、预控要点 (11)七、适用规范 (14)注:1、根据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写,市政工程一般参照住建部市政规范标准,如需要参照交通部公路规范标准时,请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前,各方必须明确采用规范和检验评定标准。
2、GB表示国家强制性标准,GB/T表示的是国家标准推荐类型。
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执行,推荐性标准企业可以参考执行,也可以不执行!但是企业采用了推荐性标准,就必须满足其标准要求。
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一)项目名称: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二)业主单位:(三)承包单位:(四)设计单位:(五)项目概况:地块配套市政道路交通设施工程15552.79工程位置、里程及投资、工期计划。
(六)设计要求1.交通标志(1)交通标志细部要求及尺寸(2)标志支撑形式(3)钢构件防锈处理(4)交通标志施工要求2.路面标线(1)交通标线设计内容(2)交通标线材料要求(3)交通标线施工要求3.护栏4.突起路标5.轮廓标6.防眩设施7.隔离栅二、监理依据1.监理合同、监理规划;2.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附件;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设计施工图纸;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2009);5.《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04);6.《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5);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F71—2006);8.《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JTGD82-2009;9.《市城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牌设置规范》;10.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第一册土建工程》;11.图纸会审纪要及承包商提交的并经过批准的本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2.本公司通过的ISO 9001质量体系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布局、科学设计以及建设与维护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81-2017)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
二、监理目标1.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交通安全隐患。
2.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设施的稳定性和耐久性。
3.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4.防止交通安全设施的失效和损坏,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三、监理职责1.提前介入:监理人员应在交通安全设施项目开始前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项目要求,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
2.材料审核:对交通安全设施使用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技术指导: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及时解决施工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质量检查: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设施尺寸、颜色、反光性能等方面,确保符合相关质量要求。
5.进度监控:对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延误的问题。
6.安全检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控。
7.验收工作: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确保符合相关验收标准和规定。
四、监理工作流程1.前期准备工作:o了解项目背景和有关法律法规。
o组织编制工程质量管理计划和监理方案。
o编制监理工作日志和工作台帐。
2.施工前监理:o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资格和施工计划等相关文件。
o参与施工单位的交底和工作会议,了解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等。
o对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和检查,评估工程安全风险,提出整改意见。
3.施工中监理:o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中的问题。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最新版)1、审查开工报告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
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
所有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等都要逐一经旁站检查并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5、交工验收单项工程完成后,驻地办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驻地办报高驻办进行交工验收(工作站派人参加)。
6、签认中间交工证书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证书后,根据旁站监理资料、交工验收资料,现场外观情况,确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报工作站审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文(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确保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安全、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工程施工质量、时间节点和成本控制。
第四条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取得监理业务资质,并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监管。
第五条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监理体系,确定监理方案,明确监理职责和监理方法,并有资质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第六条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独立、公正、客观地进行监理工作,不得有利益输送、泄露工程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行日常监理、阶段性监理、竣工验收监理等监理方式,确保整个工程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
第二章监理范围和要求第八条监理工程的范围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设施的修建、改造、拓宽工程监理;(二)交通标志标线的设置和调整监理;(三)交通信号灯、监控摄像头、护栏等设施的安装和调试监理;(四)交通设施维护工程的监理;(五)交通设施拆除工程的监理;(六)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有关的工程监理。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监理,对施工方进行合同管理、工程质量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法规的要求,及时发现并整改工程施工中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报告,推动施工进度,跟踪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提供监理证据,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流程和要求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签订监理合同: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的范围、职责和费用等事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交通管理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是指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合理布局、完好运行和周密管理。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坚持安全、科学、规范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依法进行,依靠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人员,提供监督、检查、指导等服务。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建立健全监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二章监理资质第七条从事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的机构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专业人员。
(三)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手段。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监理活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定期开展内部督查和评估,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升监理质量。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与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监理范围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交通信号灯的设置和运行情况。
(二)道路标线、标志的设置和维护情况。
(三)交通设施设备(如隔离带、护栏、反光镜等)的安装和使用情况。
(四)交通安全设施的周期性检查和维修情况。
(五)施工工地交通管理设施的设置和使用情况。
(六)其他与交通安全设施相关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监理方案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全面、有序进行。
第四章监理程序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活动应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接到监理任务。
(二)制定监理计划。
(三)现场勘察和调查。
(四)数据分析和评估。
(五)编制监理报告。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标是保障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畅通性。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规划和设计的各个阶段,确保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道路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的地方提出改进建议,并与规划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和协商。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工作,对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审查,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布置、数量、材料、标志标线、亮度等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满足道路使用需求和安全要求。
第三章施工与验收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施工单位的选择与评估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施工能力。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方案进行检查和评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进展顺利。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技术要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竣工验收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设施不予通过验收。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工作,指导使用单位进行设施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使用状态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维修。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维修和更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第十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对设施的养护和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寿命。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文(4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保障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设置和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包括监理主体、监理程序和监理要求等方面。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充分考虑安全、便利、经济等因素,确保设施的合理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监理主体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一定金额;(二)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专业素养,能够独立承担监理任务;(三)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能够满足监理工作的需求;(四)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声誉,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注册,并定期向相关部门上报监理工作情况。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明确监理资源的分配和使用,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督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交通安全设施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项阶段: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提出设施设置的需求,监理机构应当对需求进行评估和论证,并提出监理计划;(二)方案设计阶段:相关部门应当制定设施设置的方案,监理机构应当对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三)设备选型阶段:相关部门应当选择合适的设备,监理机构应当对设备进行评估和论证,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施工过程管控阶段:相关部门应当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管理,并及时调整和整改问题;(五)验收阶段:相关部门应当对设施进行验收,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六)维护管理阶段:相关部门应当对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监理机构应当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四章监理要求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满足以下要求:(一)及时反馈: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上报监理情况,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二)监理准确性:监理机构应当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准确监督和评估,确保监理结果准确;(三)监理公正性:监理机构应当依法进行监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避免利益冲突;(四)监理效果: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结果对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维护、管理等环节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确保监理工作的效果;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理台账,对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以备相关部门查阅。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3篇)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保障交通安全和顺畅,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使用进行监理的机构、人员和事项。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的目标是:(一)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二)监督交通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三)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服务,提高交通安全设施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专业能力。
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不得泄露相关信息和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的设置和管理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经过相应的批准和注册,并报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保证人员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及时更新技术和标准,提供科学可行的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和完善监理工作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监理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的管理第十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十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培训和考核,保持专业能力的持续提高。
第十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勤勉工作,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做到公正、客观、实事求是。
交安监理实施细则
交安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进一步明确映汶高速公路施工监理的监理组织形式、工作任务与监理职责,按合同的规定顺利完成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施工安全、工程环保的监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10-2006)的规定,并结合所管辖范围内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依据施工监理的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交通部的公路建设标准、法规、规范、规程、文件等;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其他有关补遗书、正式的有效函件;业主与第三方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合同图纸及说明;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当上述依据资料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资料顺序为解释顺序。
三、监理原则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严格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廉洁自律”的原则进行监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四、编制依据1、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3、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 F71-2006)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7、施工合同文件、监理服务合同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
五、监理目标工程严格按监理服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现行技术规范以及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实施监理,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承包人承诺的质量档次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并达到优良工程。
六、监理阶段的划分施工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施工、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阶段监理。
第二节交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交安设施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1)、认真复核设计图纸,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2)、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计划;(3)、按合同文件要求控制各种材料的质量;(4)、检查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各项质检资料及竣工资料;(5)、对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进行检验,初审中间交工证书;(6)、协助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工程量,初审承包人的中间支付证书。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实施细则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监理的目的和任务:明确设施监理的宗旨,即确保交通安全设施的合理、规范使用,并保障交通参与者的安全。
明确设施监理的任务,包括定期巡查设施的使用情况、记录设施的损坏和维修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设施问题等。
2. 设施监理的组织机构:明确设立设施监理组织机构,包括设施监理负责人、监理人员等。
设施监理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设施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巡查和记录工作。
3. 设施监理的内容和要求:明确设施监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包括设施巡查的频率、巡查内容、记录方式等。
要求监理人员在巡查中要注意设施的完好状况、使用是否规范、有无损坏等问题,并及时记录并报告。
4. 设施监理的工作程序:明确设施监理的工作流程,包括巡查前的准备工作、巡查中的注意事项、巡查后的记录和报告等。
要求监理人员在巡查前查看相关设施的维护记录,并准备好相关的巡查记录表格。
5. 设施监理的责任和权利:明确设施监理人员的责任和权利,包括设施监理负责人对设施监理工作的督导和管理责任,监理人员对发现的设施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的权利等。
6. 设施监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明确设施监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包括对监理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监理人员进行奖励,对工作不达标的监理人员进行纪律处分等。
7. 设施监理的改进和完善措施:明确设施监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措施,包括对设施监理工作的经验总结和交流,对问题和不足进行改进等。
以上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的基本内容,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前言交通安全设施是指为保障交通安全,实行物理设施手段进行交通管理的设施,如交通信号灯、路沿石、路标、路牌、警示标识等。
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需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因此,对交通安全设施的建立、维护和监理工作一直是交通工程建设中的紧要事项。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是由国家、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或监理机构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实行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本文结合实践和理论提出了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以期为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供给科学、规范的依据。
二、监理依据1、《建筑监理技术规程》(GB 50787-2012)2、《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JTJ/T 191-2007)3、《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规范》(GB/T 18447-2016)4、《路灯及相关设施安全规范》(JGJ/T 8-2012)5、《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JT/T 486-2004)三、监理主体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主体应当是具备相应资质,经国家或地方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的监理机构。
四、监理范围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程的监理内容包括:1、审查合同:监理单位应审查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图纸,做到了解工程特点,防止在标准化方案设计、图纸审核、施工引导等方面产生差错。
2、前期工作:监理单位应审查施工图纸,并依据图纸对建设工程进行复核,对安全设施的设置要点做出评估,提出建议。
3、施工现场监理:监理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日常检查监理,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对发觉的问题适时提出整改看法及要求。
4、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应依据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理,提出建议和方案,并监督承包商依照要求及合同规定落实监理要求。
5、质量验收:质量验收是施工完成后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保障道路使用安全的一项紧要安全工作。
监理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与验收标准进行审核、验收。
6、交接验收:监理负责对工程完好性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符合建设要求,并与建设单位一起完成工程交接验收。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2篇)
2024年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理工作,提高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为宗旨,依法监督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独立、公正、客观行使监督职权。
第五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相关信息。
第二章监理人员第六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持有国家承认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二)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职业操守,能够独立思考、分析和解决问题;(三)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交通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办法和技术要求;(四)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五)身体健康,具备上岗工作所需的体格条件。
第七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相关培训和考试,不定期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第八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九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在项目的建设、维护和改建过程中进行。
第十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对交通设施的布局、设计、施工和维护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应当定期向委托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包括项目的监理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第十三条委托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与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人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监理工作。
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四条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工作应当接受上级监督,定期接受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对于在交通安全设施监理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当及时报告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细则一、合同审查监理单位应确保合同中的技术条款、质量标准、工程期限、付款方式等内容明确无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审查承包商提交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安全保证措施等文件,确保其满足工程要求。
监理单位需就合同内容组织内部讨论,对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预案,并与业主、承包商沟通协调。
二、前期工作评估监理单位应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踏勘,了解地形地貌、交通状况、气候条件等,评估施工难度和安全风险。
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交通安全要求,具有可行性和经济性。
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人员配备、材料供应等进行评估,确保工程能按计划顺利进行。
三、施工现场监理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承包商整改,并记录在案。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警示标志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四、施工过程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施工质量。
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质量验收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工程的分阶段、分部位质量验收,确保每一道工序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监理单位应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承包商整改到位。
六、交接验收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组织业主、承包商等相关方进行交接验收。
交接验收应全面检查工程的完整性、安全性、功能性等,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监理单位应出具交接验收报告,明确工程的交接状态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设施使用巡查监理单位应定期对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确保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巡查过程中应关注设施的使用情况、安全性能等,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报告。
监理单位应组织对巡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出改进措施,确保设施运行安全可靠。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实施细则
1、审查开工报告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报告,开工报告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的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备,经审查均符合合同、规范要求,报高驻办审核,由工作站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报告所有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
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报告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合适,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备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报告。
3、审查、批准试验段总结报告承包人按试验段报告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通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如达到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报告驻地办审查、高驻办审批。
4、正式施工的旁站监理及验收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报告批准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
所有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陷处理等都要逐一经旁站检查并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的原则。
5、交工验收单项工程完成后,驻地办按照各项目对应的技术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驻地办报高驻办进行交工验收(工作站派人参加)。
6、签认中间交工证书高驻办在接到承包人中间交工证书后,根据旁站监理资料、交工验收资料,现场外观情况,确定是否签认中间交工证书,报工作站审批。
7、主要监理内容(1)波形梁护栏1)护栏板外观尺寸、平顺及高度。
2)立柱外观及垂度。
3)柱帽、防阻块质量。
4)镀锌(油柒)层厚度及光洁度。
5)总监办要求的其它检查。
承包人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的频率对材料进行上述常规项目的检查,当监理工程师对护栏构件原材料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该批护栏构件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化学分析试验和物理性能分析试验。
6)护栏立柱施工放样。
7)立柱现场安装质量。
8)波形梁现场安装质量。
(2)隔离栅隔离栅的质量由供方质检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产品经检验符合《隔离栅技术条件》JT/T374-1998标准的要求后方可交货。
需方有权按规定或双方协议的要求进行检查和验收。
当监理工程师对隔离栅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隔离栅的常规项目进行检查,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制造该批隔离栅构件的原材料取样进行力学性能或化学分析试验和物理性能分析试验。
1)隔离栅应严格按施工图进行施工放样。
先定中心线,然后按设计的柱距定出柱位,每个柱位均应按设计要求确定高程。
2)柱孔深度应符合设计
要求,钻挖到设计深度后,应将基底清净,经检验合格后,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3)隔离栅现场质量检查,包括安装的外观线型和质量。
(3)标志、标线及标牌a、标志板外形质量。
b、交通标志工程基坑开挖。
c、基坑现场质量。
d、基础混凝土施工。
e、基础预埋件质量。
f、标志工程板柱安装。
g、标志安装现场质量。
h、标线施工路面清扫检查。
i、标线施工底油喷涂。
j、标线施工记录。
k、标线油漆密度、平顺度、线型顺适度检测。
l、视线诱导标现场质量。
m、轮廓标现场质量。
n、标线喷涂与安装现场质量。
(4)防眩设施防眩设施现场质量检查,包括垂直度、稳定性、防盗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