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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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根据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范围调整,下列选项表述正确的是( )。

A.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政府批准B.由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D.由乡级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3条第2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故选C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2.我国基层政权机关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关系是( )。

A.领导与被领导关系B.监督与被监督关系C.指导与被指导关系D.委托与受委托关系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故基层政权机关与村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根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故基层政权机关与居委会的关系也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

故选C项。

知识模块:宪法学3.政权组织形式变现为( )。

A.由生产关系决定的社会生产组织形式B.国家权力的阶级归属C.代表社会共同体成员的意志和利益的组织D.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实现国家权力的政治体制正确答案:D解析:政权组织形式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着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中国宪法学)-试卷1(总分:8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15,分数:30.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下列观点中,属于自然法学派提出的是A.法律是理性的体现√B.法律为现实的法律C.法律为实在的法律D.法律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手段A项表述为自然法学派的观点。

B项表述为社会法学派的观点。

C 项表述为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D项表述为经济分析法学派的观点。

3.下列关于立法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B.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制定过程中,法律修改和废止不必遵循立法程序√C.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D.立法程序通常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立法程序应当遵循民主原则,对此,《立法法》有专条规定。

可见,A项表述正确。

立法程序存在于法律的制定、修改、认可和废止的活动中。

可见,B项表述错误。

立法程序包括法律草案的提出、审议、表决与通过、公布4道程序,其中,法律草案的提出是立法程序中的第一个步骤。

可见,C项表述正确。

不同国家的法的制定程序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由宪法和有关专门法律确定的。

可见,D项表述正确。

4.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表述,不能成立的是A.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B.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C.制定行政法规的具体程序主要包括立项、起草、审查、决定与公布D.国务院通过行政法规实行表决制√《立法法》第66条规定,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综合真题及答案详解

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

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

这类处罚属于( )。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

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

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

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

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

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

法律硕士综合课(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13年单选1)下列选项中,属于法的基本特征的是( )。

(分数:2.00)A.社会公益性B.技术规范性C.国家强制性√D.国家引导性解析:解析:法的基本特征包括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国家强制性和程序性,故选C项,不选A、D项。

法具有规范性,但并不是所有法都具有技术规范性,只有技术法规才具有技术规范性,故不选B项。

3.(2014年单选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是( )。

(分数:2.00)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B.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C.自治州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D.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的终审判决√解析:解析: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点就是它不仅仅可以适用一次,而是可以在其生效期间内反复适用,其适用对象是不特定的人。

A、B、C项表述都是规范性法律文件。

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点是它仅仅适用一次,而且不能反复适用,典型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包括判决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支付令等。

可见,选D项。

4.(2016年单选2)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指出:“君主们在任何时候都不得不服从经济条件,并且从来不能向经济条件发号施令。

无论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正确的是( )。

(分数:2.00)A.君主制定的法律不能调整经济关系B.除经济因素外,立法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C.政治的立法和市民的立法具有完全相同的目的D.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解析:解析:题干中引用的马克思的表述体现了国家的立法在本质上决定于社会客观经济条件,即法律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总分66,考试时间90分钟)2. 多选题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 (2004年多选5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政策是( )。

A. 国家保护正常的**活动B. 不得利用**破坏社会秩序C. 中国的**团体和**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D. 不得利用**妨碍国家教育制度2. (2005年多选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

A. 生活资料B. 生产资料C. 公民拾到的财物D. 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3. (2006年多选53)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 )。

A. 国家的保障B. 社会的保障C. 企事业组织的保障D. 国家机关的保障4. (2006年多选58)规定公民有取得国家赔偿权利的我国宪法是( )。

A. 1954年宪法B. 1975年宪法C. 1978年宪法D. 1982年宪法5. (2007年多选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公民文化权利有( )。

A. 科学研究的自由B. 出版自由C. 文学艺术创作的自由D. 言论自由6. (2007年多选59)我国公民取得国家赔偿的情况包括( )。

A. 行政赔偿B. 刑事被害赔偿C. 刑事赔偿D. 精神损害赔偿7. (2008年多选55)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受庇护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受庇护权保护的对象只能是外国人B. 申请庇护可以基于政治原因,也可以是其他原因C. 对于受庇护的申请,我国政府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D. 享有庇护权的人不被驱逐或引渡8. (2009年多选52)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既表现为权利又表现为义务的有( )。

A. 平等权B. 劳动权C. 受教育权D. 言论自由9. (2009年多选55)公民甲因涉嫌犯罪,有关机关欲搜查其住所。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5(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多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分数:2.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解析:2.(2004年多选58)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宗教政策是( )。

(分数:2.00)A.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B.不得利用宗教破坏社会秩序√C.中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D.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国家教育制度√解析:解析:《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据此,备选项应全选。

3.(2005年多选54)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其范围包括( )。

(分数:2.00)A.生活资料√B.生产资料√C.公民拾到的财物D.其他债权和知识产权√解析:解析:《宪法》第13条第1、2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尽管2004年宪法修正案对本条进行了修正,但据此规定,只要是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宪法就予以保护。

A、B、D项表述都属于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故选A、B、D项。

《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据此,对于公民拾到的财物,不能当然归拾得人所有,故不选C项。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4年考研-法硕联考(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押密题库(共100题)1.(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法律终止生效是法律时间效力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以默示废止方式终止法律生效时,一般应当选择下列哪一原则?()。

A.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B. 国际法优于国内法C. 后法优于前法D. 法律优于行政法规2.(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立法活动的有()。

A. 198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废除111件法律B. 2004年国务院颁布《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C. 2005年某高校民法典研究所公布《绿色民法典》D. 2006年某出版单位出版《物权法立法意见》3.(多项选择题)(每题 2.00 分) 法律出自国家,具有国家性,这是因为()。

A. 统治阶级的意志都体现为法律B. 法律是以国家的名义创制的C. 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以国家主权范围为界限的D. 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为保证的4.(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保证法律实施的是()。

A. 道德力量B. 社会舆论C. 国家强制力D. 风土人情5.(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我国法学上通常所说的法的渊源是指法的()。

A. 历史渊源B. 理论渊源C. 政治渊源D. 效力渊源6.(真题)甲、乙、丙、丁四人在一起讨论法律制定问题,他们各自的观点中,正确的是()。

A. 甲说:“法律的制定又称法的创立或立法,从根本上讲,就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B. 乙说:“甲的观点是错误的,我国法律的制定是指中共中央和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C. 丙说:“我基本上同意甲的观点,法律制定的目标主要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但是在现代社会,某些不产生国家意志的活动也属于法律制定活动”D. 丁说:“我认为你们三人的观点都不正确,从本质上讲,法律制定实际上就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立法技术运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立法效果的好坏”7.(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关于法学的性质;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 由于法学在其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知识体系,并具有自己独特的研究方法,故法学是一门科学B. 由于法学解决的是人们生活所面临的问题,要为人们在规则下生活提供精神导向,因此具有人文科学的性质C. 由于法学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它考察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各种法律规范、法律制度的性质、特点与相互关系,研究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联系、区别及相互关系。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8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05年单选16)宪法最主要、最核心的价值在于( )。

(A)确认社会各阶级的政治地位(B)使民主制度法律化(C)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D)集中体现阶级力量对比关系2 (2006年单选18)依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 )。

(A)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D)纲领性宪法与确认性宪法3 (2011年单选18)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B)宪法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反映(C)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基本形式(D)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4 (2011年单选22)在形式意义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 )。

(A)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民定宪法(B)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刚性宪法和钦定宪法(D)不成文宪法、柔性宪法和钦定宪法5 (2013年单选15)最早提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分类的学者是( )。

(A)蒲莱士(B)戴雪(C)西耶斯(D)洛克6 (2014年单选17)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 )。

(A)钦定宪法(B)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D)柔性宪法7 (2004年单选26)在宪法中体现议会至上原则最典型的国家是( )。

(A)英国(B)法国(C)美国(D)中国8 (2005年单选17)英国宪政制度体现的核心思想是( )。

(A)人民主权(B)三权分立(C)天赋人权(D)法治主义9 (2005年单选18)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政治基础是( )。

(A)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C)1946年《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D)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10 (2005年单选19)我国以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的活动始于( )。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2014:年真题)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

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有( )。

A.法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C.1896年《德国民法典》体现了对罗马法的继承D.法律继承要求新法对旧法作适当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同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正确答案:B,C解析:法律移植是指在鉴别、认同、调试、整合的基础上引进、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中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本国所用。

因此不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D选项错误。

法律移植不仅体现空间联系,还可能反映时间关系,A选项错误。

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和根本特征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B选项正确。

德国为大陆法系国家,其民法典源于对罗马法的继承,C选项正确。

知识模块:法理学2.(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法与政治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有( )。

A.政治的变迁可以影响法的发展变化B.法能够为政治行为提供合法律性依据C.政治可为法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D.法治社会需要法律与政治、权力保持适当的距离正确答案:A,B,C,D解析:法与政治关系更为重要的方面是二者的相互作用。

政治对法的作用表现为:由于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居主导地位,因而总体上法的产生和实现往往与一定的政治活动相关,反映和服务于一定的政治,政治活动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必然在一定程度或意义上影响法律的内容或价值追求的发展变化。

法对政治的作用表现为:法作为上层建筑相对独立的部分,能够为政治行为提供合法律性依据,法对政治具有确认、调整和影响作用。

综上,A、B、C选项表述正确。

比较难理解的是D选项,这需要将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放在法治社会中去理解,由于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法律至上,法律的运作有其自身的独立性,不受政治和权力的干预,需要法律与政治、权力保持适当的距离。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_真题-无答案

法律硕士综合课(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总分74,考试时间90分钟)1. 单选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10年真题)根据西哀耶士的观点,制宪权归属于()。

A. 国民B. 立法机关C. 执政党D. 制宪机关2. (2012年真题)根据是否具有统一法典形式,可以把宪法分为()。

A.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B. 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C.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D. 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3. (2012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下列关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备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 行政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B. 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C. 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D. 部门规章报国务院备案4. (2013年真题)下列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中国历史典籍中的“宪法”特指根本法B.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泛指典章法度,是“法律的法律”C. 古代意义上的“宪法"与近代意义上的“宪法"没有本质区别D.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不仅是法的表现形式,而且是一国法律体系的核心5. (2013年真题)世界上最早确立以宪法法院模式实施宪法监督的国家是()。

A. 美国B. 法国C. 德国D. 奥地利6.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我国实行的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B. 德国创设了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C. 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D. 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专门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7. (2010年真题)被马克思誉为世界上“第一部人权宣言”的宪法性文件是()。

A. 1679年英国《人身保护法》B. 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C. 1776年美国《独立宣言》D.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8. (2012年真题)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修正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模拟试卷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多选题3. 简答题5. 论述题多项选择题第46-63小题,每小题2分,共36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现行宪法1988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是( )A.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B.承认个体经济的合法地位C.允许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D.将“国有经济”改为“国营经济”正确答案:A,C解析: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和允许土地使用权依法进行转让是1988年宪法修正案第1条、第2条的内容。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2.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B.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C.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写进宪法D.1988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可以依法出租或者转让正确答案:A,C,D解析:2004年宪法修正案在序言中增加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但是并没有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的从业人员”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故A项错误。

2004年宪法修正案将国家私人财产权的规定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并没有“神圣”二字,故C项错误。

1988年宪法修正案将有关土地的规定进行了修改,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转让,并非土地所有权,故D项错误。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3.关于英国宪法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有( )A.英国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B.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构成C.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没有统一、完整的宪法典D.英国宪政制度是通过限制王权、扩大资产阶级权力逐步实现的正确答案:B,C,D解析: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而不是最早确立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美国最高联邦法院在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创立了违宪审查制,A项错误。

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版

2023年法律硕士《专业综合课》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微博]条件2.【单选题】我国刑法第266条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这种罪状是()。

A.叙明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引证罪状3.【单选题】某法院公布夫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督促其履行义务,不少夫信人在得知姓名被公布后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找到法院配合执行。

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属于司法裁判活动B.公布夫信人名单有助于形成尊重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C.法院未经被履行人同意就公布其姓名信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D.失信人迫于“面子”和舆论压力配合执行不属于守法行为4.【单选题】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B.民资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C.自治州和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均须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D.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不得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5.【单选题】甲想用水果刀伤害张三,却失手将张三旁的李四捅伤,这种情况在我国刑法中属于()。

A.因果关系错误B.打击错误C.行为性质错误D.意外事件6.【多选题】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有()A.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任职期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B.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C.特别行政区境内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全部属于国家所有D.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非永久性居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7.【单选题】甲为担保对乙的债务,于2015年3月1日与乙签订质押合同,承诺将自己的越野车质押给乙,同年4月1日交付越野车,但未将随车工具交付给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4. 分析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2013年真题)我国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这一规定体现的宪法基本原则是A.法治B.权力制约C.人民主权D.人权保障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原则包括: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法治原则,权力制衡原则。

其中人民主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故答案为C。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2.(2014年真题)按照宪法的分类,我国现行宪法属于A.钦定宪法B.协定宪法C.成文宪法D.柔性宪法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宪法的分类。

根据宪法的形式特征,可以对宪法进行不同方式的分类。

根据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可以将宪法分为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按照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以及程序为标准,可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根据宪法制定机关的不同,可以将宪法分为钦定宪法、协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我国宪法属于成文宪法、刚性宪法、民定宪法。

因此,C项正确。

知识模块:宪法基本理论3.(2016年真题)下列关于各国宪法发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1958年法国宪法设专章规定宪法委员会制度B.我国现行宪法是对七五宪法精神的继承和发展C.美国宪法在发展中形成了议会至上的体制特点D.通过普通法院解释宪法是美国宪法实践的创造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为各国宪法发展史。

美国采取总统制,即总统掌握大权,因而不可能议会至上,C选项说法错误;其他各项均是相关国家宪法制度中的特殊之处,对于这些特殊点应稍加注意,可结合其相关制度联系起来理解。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法典》第五卷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妇女要终生耐心、忍让、热心善业、贞操,淡泊如学生,遵守关于妇女从一而终的卓越规定。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不忠于丈夫的妇女生前遭诟辱,死后投生在豺狼腹内,或为象皮病和肺痨所苦。

”第八卷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婆罗门贫困时,可完全问心无愧地将其奴隶首陀罗的财产据为己有,而国王不应加以处罚。

”第十一卷第八十一条规定:“坚持苦行,纯洁如学生,凝神静思,凡十二年,可以偿赎杀害一个婆罗门的罪恶。

”结合材料,判断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一8题,单选)A.《摩奴法典》的规定表明,人类早期的法律和道德、宗教等其他规范是浑然一体的B.《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说明《法典》缺乏强制性C.《摩奴法典》公开维护人和人之间的不平等D.《摩奴法典》带有浓厚的神秘色彩,与现代法律精神不相符合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为选非题。

《摩奴法典》是古印度的法典,是奴隶制时期的法典。

作为法典,《摩奴法典》的规定具有强制性,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摩奴法典》规定苦修可以免于处罚,不影响其强制性。

众所周知,当代中国刑法规定特殊情形可以免予处罚,但这种规定并不影响当代刑法的强制性。

故选项B错误。

知识模块:法理学2.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10题,单选)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C.林某参加法律培训后开始重视所经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反映了法的保护自由价值的作用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正确答案:D解析: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的行为具有引导作用。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doc

[考研类试卷]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国家基本制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一、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 (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国家兴办各种学校,发展教育事业,应当予以普及的教育类型是( )。

(A)学前教育(B)初等义务教育(C)中等教育(D)高等教育2 (2014年真题)根据宪法规定,城镇中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 )。

(A)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C)国有经济(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3 (2014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森林(B)城市的土地(C)滩涂(D)草原4 (2014年真题)在2011年的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中,某选区应选代表两名。

该选区公布了12 500人的选民名单,实际参加投票的选民为6 200人。

该选区三位代表候选人孙某、侯某、赵某获得的选票分别为3 101票、2 050票、1 040票。

根据我国选举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只有孙某当选(B)孙某和侯某当选(C)三位代表候选人均不能当选(D)该次选举有效,由县选举委员会最终确定当选者5 (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B)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C)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6 (2015年真题)某县举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甲欲通过选民联名推荐的方式参选人大代表,其须获得联名推荐的最低选民人数要求是( )。

(A)3人以上(B)10人以上(C)20人以上(D)30人以上7 (2015年真题)根据我国选举法,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提出辞职,正确的做法是( )。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

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总分:6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3,分数:46.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014年单选27)根据宪法规定,城镇中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 )。

A.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C.国有经济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宪法》第8条第2款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

据此,选D项。

3.(2014年单选2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资源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的是( )。

A.森林B.城市的土地√C.滩涂D.草原4.(2015年单选17)根据我国宪法,下列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B.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C.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D.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宪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据此,A、D项表述正确。

《宪法》第7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

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宪法》第11条第1款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上述规定,B项表述错误,C项表述正确。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综合课)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选题 2. 多选题 3. 简答题 4. 分析题 5. 论述题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每小题1分,共45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1.甲因停车收费与保安乙发生冲突,用刀将乙刺死,甲在检察机关准备提起公诉期间因病死亡,检察机关遂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此案撤销的根据是( )。

(2012年单选5)A.违法行为B.事件C.免责事由D.事实构成正确答案:B解析:所谓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依是否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事件和行为。

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

事件又分成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两种,前者如社会革命、战争等,后者如人的生老病死、自然灾害等。

导致检察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的根据是甲死亡。

故属于“事件”,本题应选B。

2.下列关于法律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

(2010年单选11)A.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B.追究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只能是狭义上的法律C.有些情况下,行为人没有主观过错也要承担法律责任D.设定法律责任的主要目的在于对违法者进行法律制裁正确答案:C解析: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与法律无关,故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

选项A不能成立。

作为追究法律责任最终依据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

故选项B不能成立。

选项C的说法成立,比如《侵权责任法》第7条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

依照其规定。

承担法律责任的方式通常有两种,即补偿和制裁。

故选项D只强调制裁、不提及补偿的说法是不成立的。

3.下列情形中,属于法律责任免除的法定事由的是( )。

(2011年单选12) A.精神失常B.正当防卫C.有重大立功表现D.未达到法定责任年龄正确答案:C解析:法律责任的免除,也称免责,是指法律责任由于出现法定条件被部分或全部地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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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综合课(中国宪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4(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选题(总题数:21,分数:42.00)1.单项选择题第1-45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2004年单选32)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C.年满18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宪法》第33条第1款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据此,取得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必须具有中国国籍。

可见,选B项。

3.(2005年单选31)某甲出生在美国,父亲是中国人,母亲是美国人,父母定居在美国。

根据中国国籍法的规定,关于某甲国籍的正确表述是( )。

A.具有中国国籍B.具有双重国籍C.无国籍D.不具有中国国籍√我国《国籍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本题表述中,某甲出生时取得美国国籍,因此不能取得中国国籍。

可见,选D项。

4.(2007年单选20)关于公民出生国籍的确定,我国采用的原则是( )。

A.血统主义原则B.出生地主义原则C.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D.以出生地主义为主、血统主义为辅的原则对于公民国籍的确认,世界各国有血统主义、出生地主义和血统主义与出生地主义相结合三项原则。

《国籍法》第4、5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这两条规定确立了血统主义原则。

《国籍法》第6条规定,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这条规定确立了出生地主义原则。

可见,我国采取以血统主义为主、出生地主义为辅的原则。

同时,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可见,选C项。

5.(2009年单选31)1997年10月我国政府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是( )。

A.《世界人权宣言》B.《联合国宪章》C.《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D.《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97年10月,中国政府签署了《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1998年10月,中国政府又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其中,《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已于2001年2月28日经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可见,选C项。

6.(2004年单选15)我国现行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权利的情况是( )。

A.见义勇为B.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C.有特殊贡献D.现役军人《宪法》第4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据此,选B项。

7.(2005年单选32)在公民享有的宪法基本权利体系中,最基础的权利是( )。

A.经济社会权利B.人身自由√C.选举权和被选举权D.言论自由人身自由权是公民所应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是其他自由和权利的基础。

没有人身自由也就谈不上其他基本权利和自由。

可见,选B项。

8.(2006年单选26)2001年2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我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是( )。

A.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B.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C.国际儿童权利公约D.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2001年1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加入的国际公约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故选A项。

我国于1998年签字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但至今尚未批准,故不选B项。

我国于1991年批准加入《国际儿童权利公约》。

我国于1980年批准加入《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公约》。

9.(2006年单选28)某县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中,为查明案件事实,对一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弄清了案情并作出了判决。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法院为了查明案情可以对当事人的信件进行拆检B.法院对当事人与案件无关的信件无权拆检C.法院对当事人所有的信件都无权拆检√D.法院拆检当事人信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出公正的判决《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据此,只有因国家安全或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对公民的信件进行检查。

法院无权对公民信件进行检查。

可见,选C项。

10.(2006年单选29)下列关于我国宪法中庇护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受庇护权只能给予提出申请要求的外国人B.外国人向我国政府提出避难要求,必须是由于政治原因C.我国政府对于外国人提出的避难要求应当同意√D.取得庇护权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庇护权又称为政治避难权。

《宪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因为政治原因要求避难的外国人,可以给予受庇护的权利。

申请政治避难须:具备如下条件:(1)受庇护权只给予提出申请的外国人;(2)必须出于政治原因;(3)我国政府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4)被给予受庇护权利的外国人不被引渡或驱逐。

综上分析,选C项。

11.(2007年单选31)下列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表述中,符合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是( )。

A.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B.公民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C.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D.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宪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据此,只有C项表述符合我国宪法规定。

12.(2008年单选23)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公民享有的监督权的核心是( )。

A.批评权B.罢免权√C.言论自由D.政治自由公民享有的监督权的核心是罢免权。

公民只有享有罢免权,才能有效地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进行监督。

可见,选B项。

批评权是监督权的具体内容之一,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和取得赔偿权都是公民监督权的内容,上述权利构成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监督权体系,但它们都不是监督权的核心权利,故不选A项。

言论自由属于政治权利的范畴,故不选C项。

政治自由并非监督权的内容,更谈不上是监督权的核心内容,故不选D项。

13.(2008年单选31)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有权决定扣押或者拆检公民信件的国家机关是( )。

A.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B.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C.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D.公安机关和监察机关《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据此,选B项。

14.(2010年单选25)我国对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管理方式采取( )。

A.备案制B.许可制√C.追惩制D.预防制世界各国对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限制采取登记制、许可制和追惩制三种。

根据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我国对于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的管理方式采取许可制,故选B项。

15.(20]0年单选30)在我国,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属于宪法权利类别中的( )。

A.政治权利和自由B.人身自由√C.平等权D.社会经济权利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住宅不受侵犯权以及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的权利。

可见,公民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属于宪法权利类别中的人身自由权的内容,故选B项。

16.(2011年单选24)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的是( )。

A.言论自由B.科学研究的自由√C.出版自由D.宗教信仰自由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教育权利包括:(1)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2)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可见,选B项。

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属于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则属于宪法规定的一项独立的权利和自由。

17.(2012年单选2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是( )。

A.受教育权B.劳动权C.环境权√D.平等权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包括:(1)平等权。

(2)政治权利。

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社会经济文化权利。

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包括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财产权和文化教育权(包括受教育权和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6)监督权。

包括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控告权、申诉权和取得赔偿权。

可见,环境权并非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故选C项。

18.(2013年单选25)下列选项中,违反我国宪法平等权要求的情形是( )。

A.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B.某大学将“具有博士学位”作为招聘教师的条件C.某民营饭店在门口贴出通告:“本店谢绝公款消费”D.某中央国家机关将“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的条件√我国宪法规定,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从而确立了平等权,但平等权并不意味着对所有公民采取无差别待遇,只要存在差别待遇的合理理由,就应当承认这种差别,这就是合理差别。

合理差别并不违反平等权的要求。

合理差别包括:(1)由于年龄的差异所采取的责任、权利等方面的合理差别;(2)依据人的生理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3)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4)依据经济上的能力以及所得的差异所采取的纳税负担上的轻重的合理差别,如个人所得税法采取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方法;(5)对从事特定职业的权利主体的特殊义务的加重和特定权利的限制,如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批评和建议,以及在高等学府任教的学历条件等。

A项表述体现的是依据民族的差异所采取的合理差别。

B、C项表述体现的是对从事特定职业的权利主体的特殊义务的加重和特定权利的限制。

因而,A、B、C项表述都体现了合理差别,没有违反平等权的要求。

D项表述违反了平等权的要求,因为合理差别并不意味着把种族、肤色、性别、家庭出身、地域、宗教信仰、财产状况等理由作为差别方式,而“具有北京户口”作为招录公务员的条件,存在地域歧视,故选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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