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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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884-2012《有机废物肥料》

NY 884-2012《有机废物肥料》

NY 884-2012《有机废物肥料》
简介
NY 884-2012《有机废物肥料》是由纽约州制定的关于有机废
物肥料的标准和规定。

本文档将对该标准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介绍。

标准内容
1.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在纽约州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有
机废物肥料的相关方。

2.定义:详细定义了有机废物肥料的概念和分类。

3.质量要求:规定了有机废物肥料在外观、气味、营养成分等
方面的质量要求。

4.生产和销售:指导有机废物肥料的生产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
管理和规范要求。

5.使用要求:规定了有机废物肥料在使用时的正确方法和注意
事项,以及使用范围的限制。

6.检测与监测:要求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的有机废物肥料进行
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符合标准要求。

7.标志和标签:详细说明了有机废物肥料包装上应包含的标志
和标签内容。

相关法规和标准
纽约州废物管理法:将有机废物的处理和利用进行规范和管理。

NY 550-2015《有机废物处理规范》:规定了有机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具体要求。

总结
NY 884-2012《有机废物肥料》为纽约州制定的有机废物肥料
标准,旨在规范有机废物肥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过程,保障其质
量和安全。

它对有机废物肥料的定义、质量要求、生产销售、使用、检测监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有助于促进纽约州有机废物的可
持续利用与管理。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标准 国标

生物有机肥标准 国标

生物有机肥是指采用植物、动物残体和(或)植物、动物残体与微生物共同发酵成的,主要含有植物养分和微生物的肥料。

它主要通过改善土壤肥力,促进作物生长来提升产量,同时也有助于环境保护。

中国的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可以参考的具体标准文档通常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例如:
- **NY 884-2012**《有机肥料》
- **GB 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
上述标准一般会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范围**: 描述标准适用的产品种类和领域。

2. **术语和定义**: 对生产生物有机肥中会用到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3. **产品分类**: 根据不同的特性和作用对肥料进行分类。

4. **技术要求**: 生产有机肥料的原材料要求、微生物含量、有机质含量、营养成分、水分、pH值等技术指标。

5. **试验方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对肥料中各种物质的含量进行检测的标准方法。

6. **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对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记、
运输和储存条件的规定。

7. **质量控制**: 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

由于政策和技术的进步,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请查阅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访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同时,由于国家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生产者和销售者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来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性。

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标准文档内容,通常需要付费购买标准文档或通过政府部门的相关服务来获取。

生物有机肥国标

生物有机肥国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商品微生物肥料标准

中国商品微生物肥料标准

中国商品微生物肥料标准:
狭义的微生物肥料,是通过微生物生命活动,使农作物得到特定的肥料效应的制品,也被称之为接种剂或菌肥,如传统的固氮、解磷、解钾细菌。

目前,微生物肥料主要有以下三类:
(1)农用微生物菌剂,执行标准 GB 20287-2006;
(2)复合微生物肥料,执行标准 NY/T 798-2015;
(3)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NY 884-2012 。

生物肥料(菌肥)需要区别于生物有机肥料。

微生物肥料也就是生物菌肥,但是其本质不是肥,只是通过一些工厂的手段培养的一些在土壤中有利于土壤和作物的有益菌类。

菌种分类
1、有固氮作用的菌肥:包括根瘤菌、固氮菌、固氮蓝藻等;
2、分解土壤有机物的菌肥:包括有机磷细菌和复合细菌等;
3、分解土壤中难溶性矿物的菌肥:包括硅酸盐细菌、无机磷细菌等;
4、促进作物对土壤养分利用的菌肥:包括菌根菌等;
5、抗病及刺激作物生长的菌肥:包括抗生菌、增产菌等。

菌肥特点
三种以上多种复合菌相互促进、相互补充,抗土传病害效果远远大于单一菌种。

有益菌群相互协同,共同作用,能使作物达到高产丰产的效果。

1、提高作物产量
2、改善作物品质
3、增强作物抗逆性
4、提高化肥利用率
5、改善土壤环境
不同品种具有的功能不同,微生物肥料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提供或活化养分功能;产生促进作物生长活性物质能力;促进有机物料腐熟功能;改善农产品品质功能;增强作物抗逆性功能;改良和修复土壤功能。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与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与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与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就是必不可少的。

凡就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就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与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NY525-2012和NY8842012标准比较

NY525-2012和NY8842012标准比较
有效活菌数(cfu),亿/g
≥0.2
有机质(以干基计),%
≥40.0
≥45
总养分(N、P、K),%
≥5
水分,%
≤30.0
≤30
pH值
5~8.5
5.5~8.5
粪大肠菌群数,个/g
≤100
符合NY884的要求
蛔虫卵死亡率,%
≥95
有效期,月
≥6
总砷(As)(以干基计)
≤15 mg/kg
≤15 mg/kg
项目
NY884(生物有机肥执行标准)
NY525(有机肥料执行标准)
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菌株安全性应符合NY 1109—2006的规定。
外观
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外观颜色为褐色或灰褐色,粒状或粉状,均匀,无恶臭,无机械杂质
总镉(Cd)
≤3 mg/kg
≤3 mg/kg
总铅(Pb)
≤50 mg/kg
≤50 mg/kg
总铬(Cr)
≤150 mg/kg
≤150 mg/kg
总汞(Hg)
≤2 mg/kg
≤2 mg/kg
生物有机肥: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有机肥料: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

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

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

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高效、环保的有机肥料。

它是由多种有机物质经过发酵、堆肥等特殊处理工艺制成的,具有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等多种优点。

本文将详细介绍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的组成、制作过程和使用效果。

1.动物粪便:包括鸡粪、牛粪、猪粪等。

动物粪便中含有丰富的氮、磷、钾等营养元素,是生物有机肥的主要原料之一。

2.植物秸秆:包括稻草、麦草、玉米秸秆等。

植物秸秆富含碳,可以提高有机肥的含碳量,改善土壤结构,增加土壤通气性和水分保持能力。

3.菌类菌丝体:包括木屑菌、草花菌、漆树菌等。

菌类菌丝体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等营养成分,可以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提高有机肥对植物的营养效果。

4.海藻:包括紫菜、海带、裙带菜等。

海藻富含钾、钙、碘等元素,可以在有机肥中增加微量元素的含量,提高植物的抗病能力和品质。

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的制作过程包括堆积发酵、生物转化和成熟处理三个阶段。

具体流程如下:1.堆积发酵阶段:将动物粪便、植物秸秆、海藻等原料按照一定比例混合后,形成堆肥堆,每天反复翻动以保持通气性。

2.生物转化阶段:经过一段时间的堆肥发酵,原料中的有机物质开始被微生物分解,并释放出大量的热能。

在这个阶段中,需要对堆料进行多次翻动,以保证有机物质被均匀分解。

3.成熟处理阶段:当有机物质分解到一定程度时,堆肥堆会变得比较稳定,温度也会逐渐降低。

此时,可以将堆肥堆进行筛选、分装和贴标签等处理,制成标准的生物有机肥。

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的使用效果非常显著。

它可以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结构,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

具体效果如下:1.提高土壤肥力: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中含有丰富的营养元素,可以为植物提供所需的氮、磷、钾等营养成分,提高土壤肥力。

2.改善土壤结构:NY884标准生物有机肥中含有适当的碳水化合物,可以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提高土壤通气性和保水能力,改善土壤结构。

生物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生物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微生物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样品取样1000g,500g作为检验样品,另500g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生物有机肥检验项目
表2农用微生物菌剂检验项目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GB 20287-2006 农用微生物菌剂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生物有机肥及农用微生物菌剂在产品的pH、水分检测项目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而其他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时,判定为未发现不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于2012年6月6日XXX公告第1783号颁布,并自2012年9月1日起实施。

各有关生产企业应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并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方便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已上传,供参考。

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正式文本。

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代替了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

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包括有机质的质量分数、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以及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XXX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XXX。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在适用本标准时,下列文件为必不可少的引用文件:GB/T 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2004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2004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有机肥料、NY/T 798—2004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微生物为主要活性成分,以有机物质为主要原料,通过发酵、堆肥、厌氧处理等生物学方法加工制成的肥料。

本文介绍了一种由特定功能微生物和经过无害化处理、腐熟的动植物残体复合而成的肥料,具有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料的双重效应。

文章提出了使用该肥料的要求,包括菌种的选择、产品外观和技术指标的要求以及重金属限量指标和抽样方法。

(完整word版)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完整word版)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7检验规则7.1检验分类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生物有机肥的执行标准
有机肥料:主要起源于植物和(或)动物,施于泥土以供给植物营养为其主要功能的含碳物料。

生物有机肥的国标是NY 884-2012。

具体执行标准如下:
1、有机质含量应该≥40%。

2、有效活菌数每克大于等于0.2亿。

3、水分含量≤30%。

4、pH值要求在5.5~8.5之间,也就是说不能说强酸强碱性的。

5、粪大肠菌群数每克小于100个。

6、蛔虫卵死亡率大于等于百分之九十五。

7、有效期也就是保质期要在六个月或者六个月以上。

8、再就是检测到的有毒有害重金属,每公斤中总砷含量≤15毫克、总铅≤五十毫克、总镉≤三毫克、总铬≤150毫克、总汞≤两毫克。

这里面并没有对氮磷钾含量做出规定,一般现在国产有机肥都会在包装袋写≥5%。

1。

标准变更确认记录表

标准变更确认记录表
检测人员:对新标准开展学习,能够理解标准;
检测方法:按新标准进行了人员比对试验,结果满意;
环境设施:原有环境设施满足新标准要求;
消耗性材料:所用试剂、用水均符合要求;
样品:样品管理满足要求。
结果确认:
现有检测能力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足新方法要求。
技术负责人:日期:
审批意见:
日期:
原标准名称及文件编号
《土壤质量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17136-1997
变更
内容
方法原理变更,由冷原子吸收法变为原子荧光法;检测仪器变更,由测汞仪变为原子荧光光度计。
本单
位开
展的
相关
检测
项目
参数
总汞
新标
准应
具备
的试
验条
件和
能力
应增加原子荧光光度计,
单位
现有
的试
验条
件和
能力
检测仪器设备:现有设备满足检测要求;
标准变更确认记录表
新标准名称及文件编号
《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
启用时间
2012.09.01
原标准名称及文件编号
《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
变更
内容
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
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单
位开
展的
相关
检测
项目
参数
有机质、PH值、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
新标
准应
具备
的试
验条
件和
能力
检测实验条件和能力与原标准无变化。
单位

生物有机肥国标完整版

生物有机肥国标完整版

生物有机肥国标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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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应符合GB/T 19524.2—2004的规定。

生物有机肥2012最新国标

生物有机肥2012最新国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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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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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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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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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最新国标

生物有机肥最新国标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已颁布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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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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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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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
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
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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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
——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
——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
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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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
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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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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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
单位:mg/kg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7.1.2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7.2判定规则
7.2.1本标准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2008的规定。

7.2.1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7.2.2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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