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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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中国(南昌)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南昌综试区)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18〕93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实现内陆高水平开放、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带动区域产业跨越发展为核心,充分发挥“沿海腹地、内地前沿”“省市联动机制”“口岸物流枢纽”三大优势,通过“试点三类业务模式,建设三大基础平台,优化六大管理机制,健全六大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贸易便利、物流快捷、监管高效、法制规范的跨境电商发展环境,把南昌市建设成为中部地区领先的跨境电商创新创业高地,为推动全国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引领,突出特色。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前两批综试区的成熟经验及做法,分类落地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试点模式,突出地方特色,探索培育数字贸易新模式新业态,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逐步构建综试区建设的“南昌模式”。
坚持平台升级,生态重构。坚持空间集聚,培育一批中部地区领先的跨境电商产业大平台、大项目和大载体,加快形成汇集跨境电商贸易链、物流链和服务链上下游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开放创新平台,重构更具活力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提升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水平和能级。
坚持省市联动,协同共建。坚持“立足南昌,服务全省”建设导向,加强省市县三级部门的纵向协同协作,注重综试区区内与区外的横向协同协作,推动南昌综试区与全省各地、全国重要国际口岸、海外市场合作联动,共建共享跨境电商全球供应链网络。
坚持制度创新,管理提质。坚持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优化、在优化中完善,以解决跨境电商发展实践与现有体制机制之间的矛盾为核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全面深化跨境电商领域“放管服”综合改革,逐步建立规范有序的跨境电商监管体系,不断释放跨境电商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经过3年的先行先试,率先在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业务模式、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B2B)出口业务模式、跨境电商服务贸易业务模式三类业务模式取得创新突破;基本建成“数据服务+政务服务+特色服务”的跨境电商“一站式”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全面布局一批高质量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和跨境电商口岸物流平台,跨境电商企业、人才、创业者集聚度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境电商产业生态圈;以六大管理机制和六大服务体系为核心的体制机制创新取得重大进展,在跨境电商自由化、便利化、规范化、数字化等方面走在全国综试区前列;跨境电商对区域外贸高质量增长和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作用开始显现,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中心、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创新发展中心及内陆地区高水平开放经济示范高地。
至2021年,引进培育10家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创建10个跨境电商示范园区,设置1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10亿美元以上。
二、主要建设任务
按照“进出口业务平衡发展,出口业务和跨境B2B业务适度优先”的思路,复制推广“两平台六体系”成熟做法,因地制宜融入南昌特色,探索试点三类业务模式,建
设三大基础平台,优化六大管理机制,健全六大服务体系。
(一)试点三类业务模式。
1.试点跨境电商进口供应链业务模式。
在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模式的基础上,积极试点跨境电商进口平台企业至中小型进口商品网络零售企业至消费者(B2B2C)供应链业务模式、进口平台企业至进口商品实体零售企业至消费者(B2R2C)供应链业务模式,探索建立与之相匹配的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等制度体系,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强大海外商品采购供应链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批发企业,将南昌综试区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重要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集散中心。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在南昌综试区设立进口母仓、区域总仓,探索开展跨境电商B2B2C进口业务,为跨境电商进口网商和微商等中小型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服务。支持跨境电商进口企业与实体零售企业开展进口商品采购供应链合作,设立形式多样的跨境电商线下体验店,探索开展跨境电商B2R2C进口业务。
2.试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模式。
贯彻落实《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货物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3号),在复制推广跨境电商一般出口、特殊监管区域出口模式、外贸综合服
务平台出口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试点境内制造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M2B2C)业务模式、境内外贸企业至其境外分支机构至境外消费者(B2B2C)业务模式、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2.0模式和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出口业务模式,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模式认定规范、业务流程、技术标准和监管模式等方面取得突破。支持本地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从“产品走出去”转向“服务走出去、品牌走出去”,依托海外仓积极布局全球供应链,开展跨境电商M2B2C出口和B2B2C出口模式试点,以新渠道抢占新市场;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探索试点外贸综合服务平台出口2.0模式,依托境内外运营团队,为中小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通关、物流、退税、外汇、金融等平台支持,不断延伸和完善在线信保、供应链金融、海外分销、海外商务等平台增值服务功能;支持纺织服装等本地特色产业集群“抱团出海”,通过与全球跨境电商主流平台共建线上特色产业带、垂直B2B平台,以及共享海外服务资源等方式,为产业集群提供包括一键代发在内的一站式出口供应链服务,带动产业集群“走出去”,拓展海外市场。
3.试点跨境电商服务贸易业务模式。
支持虚拟现实(VR)、信息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中医药服务等特色服务外包产业拓展离岸服务外包等服务
贸易业务,深化“保税+服务贸易”,建立离岸服务外包全程保税监管制度,推动以服务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为支撑的服务贸易通关、结汇、退税便利化。重点依托南昌VR产业链支撑平台,建设VR跨境电商服务中心,探索基于VR技术的跨境旅游、跨境文化创意、跨境教育等服务贸易业务模式。探索对外承包工程项下的技术出口以及人员出入境的便利化措施,推动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向勘测、设计、技术服务等领域延伸,提升离岸服务外包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三大基础平台。
1.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建设覆盖全省、联通全球的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以中国(江西)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为基础平台,省市联动,按照“1+M+N”的总体架构,逐步建立以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为主枢纽,M个市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分平台为核心节点,N个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前置服务窗口为互联节点的线上综合服务体系,有力赋能各地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支持省市共同承建南昌综试区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全省范围内具备条件的市县和功能区可设立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分平台,并结合本地产业特点,合理拓展分平台特色服务功能。在南昌综合保税区、赣州综合保税区等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平台以及南昌航空口岸、南昌铁路口岸、南昌国际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