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文明冲突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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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文明冲突论”
摘要:"文明冲突"与"文明和谐"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热烈话题,有的从文化角度进行探讨,有的从国际政治关系角度进行探讨等。本文则从价值角度对美国学者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进行评析,在此基础上提出塑造世界"文明和谐"的可能及中国面对"文明冲突"和"文明和谐"应择之路。
关键词:文明文明冲突文明和谐
"文明冲突论"的始作俑者,乃美国著名学者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在冷战刚结束、苏联解体不久,亨廷顿就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早期提出了后来一直在许多国家的政界和学术界争论不休的"文明冲突"理论(ClashofCivilization)。1993年夏季号《外交》(ForeignAffairs)季刊发表哈佛大学著名教授塞缪尔·亨廷顿的《文明的冲突?》《The ClashofCivilization?》一文,并引起学术界广泛而激烈的竞说争鸣;亨廷顿本人随后也不断发表文章和出版专著,进一步为自己的观点进行申辩和解释,其中包含了作者对自己个别观点的修改。这些观点集中在《不是文明,又是什么?》(IfNotCivilization,What?)(《外
(The WestCivilization:Unique,交》季刊1993年冬季号),《西方文明:是特有的,不是普遍的》
NotUniversal)(《外交》季刊1996年冬季号),以及专著《文明冲突与重建世界秩序》(TheClashofCivilizationandtheRemakingofWorldOrder)。亨廷顿还就文明冲突问题,在不少国家、大学、学术机构作过专题演说,但主体观点仍未突破他在上述学术文献中表达的思想。
我国学术界对亨廷顿的观点的反应是敏感而及时的,且经历了并仍在经历着复杂的论争,以至于"文明冲突论"在中国学术界的争论,已大有从一个"敏感"的学术命题,转变为一个"
敏感"的国际政治和意识形态问题之势。正因如此,我们打算从亨廷顿的观点本身和哲学、国际政治学方法论的角度谈以下三点。
一、对亨氏"文明冲突论"之价值评析
我国大多数学者认为,亨廷顿教授的许多观点,特别是他研究国际政治的方法论,在学术上有其独到之处,并承认,亨氏所讨论的问题,在现实国际关系中,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具有重大潜在影响的问题,但同时强调,亨氏文明冲突论的结论有失偏颇,且有为美国当权者谋划称霸世界之嫌。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的核心观点有以下几点。其一,未来世界的国际冲突的根源将主要是文化的而不是意识形态的和经济的,全球政治的主要冲突将在不同文明的国家和集团之间进行,文明的冲突将主宰全球政治,文明间的(在地缘上的)断裂带将成为未来的战线;国际政治的核心部分将是西方文明和非西方文明及非西方文明之间的相互作用。冷战后的国际政治秩序是同文明内部的力量配置和文明冲突的性质分不开的。同一文明类型中是否有核心国家或主导国家非常重要;在不同文明之间,核心国家间的关系将影响冷战后国际政治秩序的形成和未来走向。其二,文明冲突是未来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建立在文明基础上的世界秩序才是避免世界战争的最可靠的保证。因此,在不同文明之间,跨越界限(CrossingBoundaries)非常重要,在不同的文明间,尊重和承认相互的界限同样非常重要。其三,全球政治格局正在以文化和文明为界限重新形成,并呈现出多种复杂趋势:在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多极的和多文明的全球政治;不同文明间的相对力量及其领导或核心国家正在发生重大转变,文明间力量的对比会受到重大影响;一般来说,具有不同文化的国家间最可能的是相互疏远和冷淡,也可能是高度敌对的关系,而文明之间更可能是竞争性共处(CompetitiveCoexistence),即冷战和冷和平;种族冲突会普遍存在,在文化和文明将人们分开的同时,文化的相似之处将人们带到了一起,并促进了相互间的信任和合作,这有助
于削弱或消除隔阂。其四,文化,西方文化,是独特的而非普遍适用的;文化之间或文明之间的冲突,主要是目前世界七种文明的冲突,而伊斯兰文明和儒家文明可能共同对西方文明进行威胁或提出挑战,等等。
在亨氏的言论中,尽管没有太多地直接谈论未来中国在文明冲突中将会如何,但涉及中国的论述应该说不算少,因为儒家文明是其文明冲突论中的最为重要的文明类型之一。尤其是,亨氏以下观点更是许多国人而不仅仅是国际问题专家感到惊异和不能接受:文明间的关系是竞争性共处,即冷战和冷和平;文明的冲突具有或可能具有两种暴力形式,最可能的一种是来自不同文明的地区集团之间的战争,最危险的是不同文明中的主要国家之间发生的核心国家战争(CoreStateWars);未来不稳定的主要根源和战争的可能性来自伊斯兰的复兴和东亚社会尤其是中国的兴起;西方和这些挑战性文明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极其困难的,其中美中关系可能是最危险的关系,等等。亨氏的这些观点,可以说为我国政界高层和学界人士广为熟知,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对亨廷顿的这些观点,我们学界乃至政界对其评价是"结论失当"。
如果要在"适当"与"失当"之间做出选择,给亨氏理论作出一个非此即彼的"说法",笔者也会说,亨氏的看法失当,是片面的,有失学术的公允、严谨,偏颇太大,如此这般。但是,亨氏的观点,不仅仅是一个"适当"与"失当"的"理论结论"问题,而更是一个是国际政治和国际政治学到底向何处去的问题。理由如此:
其一,任何一种观点、学说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利益要求和价值选择上,因此,亨氏的观点、学说正是基于对利益与价值作出双重权衡和选择后,为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而提出。我们在理直气壮地批判他人的观点,说他的看法错误或"失当",他的论据不全面、不充分,论点不能成立时,更应当揭示其所代表的利益观和价值观,他的理论可能给世界上各国及未来国际社会带来何种"利益"、"价值"和"秩序"。因此,未来国际中的真实的"利益安排"、"价值标准"和"秩序结构",也就由亨廷顿的"明确提醒",特别是由于他从文化大视野这一角度对国际政治学和国际政治本身作出了这一耸人听闻的"提醒"之后,更应当注意其观点的实质,表达自己的科学的构想,促进国际政治和国际政治学向着健康文明的方向发展。
其二,前述亨氏的主要观点和他的文献所详尽地表明的他在"文明冲突"方面的全部观点,都能从历史、现实和理论中找到"支持"或反对的理由,而笔者更关注的是,亨氏作为著名学者,对我们作了无论正面还是反面的哪些提醒或警示,从而作出相应的反应。在笔者看来,亨氏的"提醒"有六个方面,两大作用。六个方面是:在冷战中形成的国际政治诸要素还会在后冷战时期发挥什么样的作用;国际政治学和国际政治的前沿关注着什么;美国的战略思想动态和实际战略选择将会走向何方;文明这一"软要素"的国际政治地位和价值到底如何;正在奋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拼搏的中国,别人怎样认识我们,我们在怎样、应怎样认识别人(国)和世界;中国的国际政治理想和抱负(应)是什么,能实现吗?两大作用是:活跃了我们的学术,使国际政治学更具活力,尽管其中产生了一些不谐迹象;激活了我国的实际国际政治抉择,尽管这些年我国政界仍主要遵循邓小平同志在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定下的方略-颇具特色的中国国际战略,但亨氏的"文明冲突论"显然引起了我国高层政界的注意,并潜在地作出了和将会作出政治上的回应。
二、塑造"文明和谐"的理想世界是否可能?
在亨氏的"文明冲突"的主张中,本已包含了少许"文明和谐"的因子,他既声称文明冲突是未来国际冲突的根源,又声称建立在文明基础上的世界秩序才最可靠。
"文明和谐论"确实值得关注。因为,人及人类的本质规定性在于"社会性"(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于是社会的动物),而文化或文明是社会性中的精神物质总体。因此,能否有文明的和谐,并最终生长出一个共同的"人类文明",事关人类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