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参考Word)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环保总局:国务院批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由你局组织实施。
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国务院 2002年1月29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环保总局2002年1月20日)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有效保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指在国内外有典型意义、在科学上有重大国际影响或者有特殊科学研究价值,并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区。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部界限的扩大、缩小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换。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部的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调整。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更改名称,是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原名称中的地名更改或保护对象的增减。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及名称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
严格控制缩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偏小,不能满足保护需要的,应鼓励扩大其必要的保护范围。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应确保重点保护对象得到有效保护,不破坏生态系统和生态过程的完整性及生物多样性,不得改变保护区性质和主要保护对象。
第六条确因保护和管理工作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需要,必须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的,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向国务院提出申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附件二:编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申报书自然保护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17—说明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
二、申报书附件材料及编制要求:(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第七、八、九条要求提交的材料;(2)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及专家论证意见。
总体规划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编制,编制单位应具备规划编制甲级资质;(3)调整前后的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功能区划图、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植被图、旅游线路图(规划开展生态旅游的保护区提供)等图件资料。
相关图件应以最新的行政区划图为底图,必须注明经纬坐标网,标记并反映出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城镇村庄、厂矿企业、交通线路、土地利用现状和其他保护区域;(4)自然保护区机构编制文件、拟调整扩大部分的土地使用权属证和土地管理协议等有关材料复印件;(5)申报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的,可根据需要提交自然保护区综合考察报告;(6)申报书内容应按照具体指标说明填写。
三、申报书必须如实填写,严禁弄虚作假。
四、申报书的格式和内容不得随意改变。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五、申报书、综合考察报告、总体规划须提供一式35份纸质文件,用A4纸印制。
同时提交电子版,地图需提交JPG格式的文件。
申报材料不完备或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六、申报书的内容和填报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申报书
编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申报书自然保护区名称申报单位申报时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说明一、申报书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统一编号,申报单位不填。
二、“地点”指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三、“地理坐标”指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四、“固定经费”指行政事业性经费和管护经费等具有固定来源的经费。
五、“基础设施概况”主要包括自然保护区现有业务用房、辅助用房、生活用房、交通工具、通讯手段、重要仪器设备的情况。
六、“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后科学研究概况”主要包括在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之后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的科研项目名称及成果、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名称、科研计划及国际合作交流计划等内容。
七、“土地权属原状”是指调整前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状况及是否存在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八、“范围调整后土地权属状况”是指自然保护区在范围调整后,其土地权属、土地权属使用证认领变化状况及是否存在新的土地使用权属纠纷。
九、“范围调整后管理协调状况”包括范围调整后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与区内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状况,变化后的区内是否有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国家重大基础建设工程。
十、“范围调整后自然环境变化状况”指自然保护区在范围调整前后保护区内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等内容。
十一、“范围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其周围地区社会经济状况变化分析及其评价”指范围调整前后自然保护区内社会经济的对比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人口分布、密度、民族状况、主要生产方式;-1-2.生产布局、产业结构及运输等情况;3.土地与其他资源的开发状况;4.与当地政府及群众的关系;5.主要社会、经济活动对保护对象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预防措施。
十二、“范围调整和更改名称的理由”包括申请理由及项目审批、环境影响评价等有关报告。
十三、专家论证意见由申报单位在申报前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须经专家签名方为有效。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志红村南五岔排水总干向西延伸的双台子河交汇处,沿河道向南至新引干渠与双台子河交汇处,沿河道至干鱼沟河,沿苇田和养殖池交界,向南、向东至养殖区东北与五引干渠起始点相连,沿干渠向东至四引干渠延长线于五引干渠交汇,沿四引干渠延长线至四引干渠,沿四引干渠向东至四合铺堤坝,向西北至新引干渠,沿堤坝向北至北洪北的渠道,向西到双台子河河岸。
我们的意见应严格按照国务院1988年批准的80000公顷面积执行;同时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保护区实行三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管理的要求,在国务院批准的面积内变二区管理为三区管理,设置缓冲区。
二.规划保护区各功能区的位置及保护功能如下:
(一)核心区(A)
分成三部分,其中:
1.A1核心区位于保护区西部芦苇沼泽区,范围包括东部苇场的大流子分场、罗家分场、八仙分场、三道沟分场、酒壶嘴分场等,面积5743.52公顷,以保护丹顶鹤繁殖地和鹤鹳类、雁鸭类迁徙停歇地为主。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一.明确保护区管辖范围
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双台河口自然保护区面积为80000公顷,2001年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保护区管辖面积为128000公顷,其中核心区35000公顷,缓冲区63000公顷,实验区30000公顷。由于两个批准面积有差异,须勘界立标、明确界限。
确界后的保护区总面积80004.04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30149.78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7.69%;缓冲区面积25011.11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1.26%;实验区面积24843.15公顷,占保护区面积的31.05%。
三、保护区核心区变化情况
1988年国务院批准的核心区面积为40000公顷,本次确界后,核心区的面积为30149.78公顷,减少面积9850.22公顷。主要原因,一是三区区划使各功能区面积发生变化,核心区面积比例缩小;二是油田集中开采区、渔港和航道作业区和滩涂水产养殖区等区域界定在保护区外。
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文档通用封面模板本页面为作品封面,下载文档后可自精吕文档由编辑删除!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的函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提高管理水平和保护效果,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主题词:环保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导则函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流程
国家林业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于宁楼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材料是否提交完整、准确 近2年事业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批文
复印件2份
《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简表》
2份,可在国家林业局自然保护区 研究中心网站下载
成立省级自然保护区的批文
复印件2份
土地使用证,或林权证(森林生态系统类 型自然保护区);集体林的使用协议或有 关经济补偿的文件
5 总体规划╳40 电子版╳2
《自然保护区总体 规划》可参考国家 林业局制定的“自 然保护区总体规划 编制大纲”编写。 总体规划后请附上 该保护区成立省级 自然保护区的批文、 人员编制、经费等 文件的复印件。 《自然保护区总体 规划》附图参照相 关标准执行
6 其他材料
多媒体视频资料 (DVD或VCD 5张 盘),片长12分钟以 内。 彩色影集(2册)使 用原始照片,切忌电 脑修饰和合成。 彩色挂图(各2份) 位置图:大小为 100cm× 130cm;功 能区划图:大小为 100cm× 130cm;植 被图或主要保护对象 分布图
3 申报书╳40 电子版╳2
《建立国家级自然保 护区申报书》、《国 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调整、功能区调整及 更改名称申报书》, 申报书模板可在国家 林业局自然保护区研 究中心网站下载
4 科考报告╳40 电子版╳2
《自然保护区综合 科学考察报告》应 该在有关学科专家 参与和指导下完成, 要客观反映自然环 境、生物多样性、 经营管理和周边社 区等方面的真实现 状;野生动植物名 录须标明各物种是 现存还是历史上曾 经有过
法律法规要求
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分区和管理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 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管理机构要求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7.21•【文号】林护发[2008]161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国家林业局关于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通知(林护发〔2008〕1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加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的调整,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林业局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环发(2008)30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控制。
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不得随意调整和更改,必须严格控制缩小自然保护区范围和核心区、缓冲区范围。
特别是近几年晋升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不得再次进行调整,省级以下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也需严格控制。
二、积极引导。
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要深刻认识自然保护区的重要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生态知识,不断提高当地政府和广大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正确处理生态保护和经济建设的关系,防止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活动影响保护区生物多样性。
三、科学划定。
要高度重视新建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划定工作,既要充分考虑主要保护对象的生态需要,又要兼顾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做到科学规划、有效管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四、遵守程序。
确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及保护管理需要,必须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进行调整的,按照行业管理的要求,必须经国家林业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会评审通过后上报国务院,不得直接上报国务院。
如确因极特殊情况需直接上报国务院的,也必须事先征得我局同意。
五、申报程序和时间安排:(一)每年8月底前,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报送预评估材料到我局保护司,材料内容包括拟申报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更名的相关情况,有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3。
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
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申报技术指南
引言:
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规范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调整程序,提高申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自然保护区建立申报
1. 申报条件
2. 申报材料
3. 申报程序
二、自然保护区调整申报
1. 调整情形
2. 申报材料
3. 申报程序
三、技术要求
1. 区域范围确定
2. 生态环境调查
3. 保护对象评估
4. 功能分区划分
5. 保护管理措施
四、工作要求
1. 组织领导
2. 专家评审
3. 公众参与
4. 监督检查
五、其他要求
1. 经费保障
2. 档案管理
3. 宣传教育
结语:
自然保护区事关国家生态安全,我们要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完善申报审批制度,提高申报质量,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贡献力量。
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的批复模板
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的批复模板2017-12-22酉阳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调整大板营市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请示》(酉阳府发〔xx〕106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重庆大板营市级自然保护区(以下简称保护区)地处重庆市酉阳自治县东北部,位于东经108°50′50′―109°04′09′,北纬29°02′24′―29°24′23′之间。
主要保护对象是南方红豆杉、红豆杉、林麝等国家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森林生态系统。
保护区原总面积30825.5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10750.0公顷,缓冲区面积4781.3公顷,实验区面积15294.2公顷。
为减少保护区人地矛盾,加强保护和管理,同意对保护区范围以及功能区作适度调整。
其调整方案如下:将大板营片区涉石―龙井坝”以东南一线,茶园溪片区决台坝―老山”以东一线,细沙河片区龙井坝―余家坡”南北一带,茨竹坪―沟家坝”东西一带,竹子溪片区鱼梁丝―庆口―大营”以东南一线,木叶河片区长滩―岩门口―苏家湾―高家堡―朱家坝―龙家坝―石水井”东北至西南一带,李家坝―张家坝―细沙河口―大堂―尚家湾―剥刀岭―陈家坡”以西南一带,面积共计9579.1公顷调出保护区。
将大板营片区猴子岩―枝枝拐―新开洞―青龙嘴―蒋家湾―倒坨―细渔泉河门口―小咸井―瓦厂坪―大咸井―斑鸠场―洞坎脚―烂塘湾―土地坳―后槽―乱草坪―滩果溪”一带,茶园溪片区冷水河沿线―鱼梁丝―茶园溪―下坝―大湾”以东南一线,面积共计1838.7公顷调整为缓冲区;将大板营片区核心区求雨洞―大溪沟―茨竹溪”以东南一带,红树溪―唐家大堡”以东北一片,面积共计642.8公顷调整为实验区;将缓冲区细沙河片区竹子溪―何家坪―朱沙溪―二台坪”以东一片,竹子溪片区以东北一片,面积共计765.4公顷调整为实验区;将实验区木叶河片区面子上―烂塘湾”西北一线面积198.6公顷调整为缓冲区。
调整后,保护区总面积21246.4公顷。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
申报简表
自然保护区名称
申 报 单 位
申 报 时 间
自然保护区名称
(需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命名方式)
拟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名称
(同上)
自然保护区类型
(需符合《自然保护区类型与级别划分原则》的规定)
地点
调整前
(指调整前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范围
(通过行政区界、地名、高程、林班、经纬度坐标或交通线路等,对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分区的范围和四至界线进行准确、详细的文字描述)
调整后范围及功能区划适宜性评价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分区划定的依据和理由,尤其是核心区划定的理由)
自然环境变化状况
(指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后自然条件、自然资源的变化对比以及现存和潜在的环境问题)
调整后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单位名称)
地理坐标
调整前
(指调整前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调整后
(指调整后自然保护区所跨的经纬度范围)
主要保护对象
调整前面积(公顷)
调整后面积(公顷)
总面积
核心区
总面积
核心区
缓冲区实Biblioteka 区缓冲区实验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建情况
(指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的批建时间和批建文号)
行政事业费及来源(万元/年)
(指申报前一年)
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或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的理由
(指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功能区调整或更改名称的理由。如涉及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应简要介绍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土地或海域使用情况等)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02(000)007
【摘要】环保总局: 国务院批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由你局组织实施。
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国务院二○○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总页数】3页(P18-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36
【相关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通知 [J], ;
2.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后土地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J], ;
3.国务院关于环保总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的批复 [J], ;
4.国务院关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批复 [J],
5.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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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申请案例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申请案例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污染和破坏。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建立了自然保护区。
我国也不例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自然保护区遭受到了各种挑战,因此需要进行调整。
下面以某省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申请案例为例,来说明调整的必要性和具体做法。
调整申请案例某省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于其专门保护的栖息地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野生动植物数量锐减,非法砍伐、采矿、开垦、养殖和世界观念等问题日益突出,导致环境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因此,该保护区向上级林业部门提出了申请,请求对其进行调整,以期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
调整目的该保护区的调整目的是要更好地保护珍稀物种和濒临灭绝的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和环境稳定,并为区域的绿色发展提供保障。
调整方案1. 较小范围的调整该保护区将原来的面积从600平方公里缩小至300平方公里。
缩小面积,可以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和保护。
保持原有保护区中所保存的物种完整性和生态功能不受影响,加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2.增加保护措施在缩小面积的同时,将实行更严格的保护措施。
加强禁伐禁猎、禁采、禁养等非法活动的打击力度。
重点打击非法采伐、盗猎等危害保护区的违法活动,并完善保护区边界标志,并增强对保护区内生态系统的监管。
3.生态补偿机制对于非保护区居民侵犯保护区自然资源,灌装污物等有害活动,应严格执法,并提高处罚力度,实现对非保护区居民的边际生态补偿。
4.合理规划保护区内部产业保护区内部的产业应该是符合保护区的资源类型体系的,且能够为当地的居民提供收入的产业。
通过对保护区内部的产业实行科学规划,提高了保护区内产业协同发展的效率,减少了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结语通过上述的调整方案,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将得到更好的保护和维护,生态环境的破坏将得到有效的控制,保护区的资源将得到更好的整合和优化配置。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3.31•【文号】环办函[2012]400号•【施行日期】2012.03.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的函(环办函[2012]4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国科学院、海洋局办公厅(室):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我部组织拟定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申报工作中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1制定目的为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材料范围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及附图、调整论证报告、彩色挂图、音像资料和图片集。
2.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应当提交相关土地/海域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需提供海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需要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或复印件,详细说明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区域内所涉及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安置情况,以及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方案。
2.4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等材料需用A4纸印制,同时提交OFFICE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图件需提交JPG等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有关事宜的报告-黑环发〔2015〕94号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有关事宜的报告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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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有关事宜的报告
黑环发〔2015〕94号
环境保护部:
贵部《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有关事宜的函》收悉,经省政府于莎燕副省长批示,由我厅牵头,在黑河市人民政府和省森工总局的配合下,我厅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对五大连池和东方红湿地国家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重新进行了审查,对调整区域进行了认真核对。
现将梳理情况上报,请审阅。
附件:1、五大连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表
2、东方红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情况表
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6月12日
——结束——。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容要点如下:前言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
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
按现行《中华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
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3.1 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导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各种功能,制订本导则。
地方级自然保护区参照执行。
一、目标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目标明确,资源本底清楚,管护设施完备,管理队伍专业,管理制度健全,规划科学合理,社区协调发展,资源管护、科学研究、环境教育等功能得到充分发挥,保护成效显著。
二、规范化建设(一)总体要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符合本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要求,有利于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保护和管理。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建设内容和规模应与自然保护区的类型、面积大小、保护对象特征以及管理目标相适应,与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相协调,不得盲目求大、求全、求高档。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应同当地的自然景观和谐一致,并体现地方风格和民族特色,尽量采用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区内的供电等线路应尽量地下铺设。
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应充分利用现有的各项设施设备,不得重复建设。
管护、科研、宣教、办公设施尽可能集中建设,并兼顾各项功能。
自然保护区内建设动物救护站(中心、点)、珍稀植物繁育场圃、涉及地质遗迹保护的建设项目以及开展生态恢复工程的,应进行科学论证。
自然保护区各项建设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保护区应在办公用房、保护管理站(点)、界碑界桩、宣传牌等位置尽可能使用自然保护区区徽。
(二)管护设施建设1、保护管理站(点)自然保护区应设立保护管理站(点)。
保护管理站(点)数量及其管理范围应该确保工作人员能够迅速控制进出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交通路口,到达保护区内主要人为活动区域。
保护管理站(点)的设置应根据自然保护区的类型、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保护管理任务、自然地理条件、交通条件、人为活动特别是居民点的分布状况确定。
保护管理站(点)应当建立在居民点、人为活动频繁地区及人员和车(船)经常进出自然保护区的道路路口或其他要塞处。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1.02.27
•【文号】环发[2001]23号
•【施行日期】2001.02.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
正文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申报建立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
(环发〔2001〕23号)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科学院、国家海洋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为提高自然保护区的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做好各级自然保护区的评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国务院有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审批的规定和要求,现就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申请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地区和部门,请于本年度5月31日之前将有关文件材料报送国务院,并同时抄送我局。
二、申报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请按新修订的《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文本格式及要求填报。
三、申请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组织编制该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经审查论证后,与《建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书》及有关论证材料一并报国务院。
四、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加强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做好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监督指导。
批准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应报送我局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七日
c29896--010723wjk。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为指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特制定划大纲。
总体规划内容要点如下:前言前言是关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简明阐述,包括该自然保护区基本特征、历史沿革、法律地位及编制和实施该总体规划的目的、意义等要素。
1.基本概况基本概况是依据该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资料和现有信息进行的基本描述和分析评价,资料信息不够的应予补充完善。
评价应重科学依据,使结论客观、公正。
1.1 区域自然生态/生物地理特征及人文社会环境状况1.2 自然保护区的位置、边界、面积、土地权属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状况1.3 自然保护区保护功能和主要保护对象的定位及评价1.4 自然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社会发展功能的定位及评价1.5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的划分、适应性管理措施及评价对自然保护区划分功能区以适应科学管理的需要,既是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的体现,也是为了更好实现保护目标。
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的规定,自然保护区可划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
核心区应是最具保护价值或在生态进化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保护地区,所占面积不得低于该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1/3,实验区所占面积不得超过总面积的1/3。
三区的划分不应人为割断自然生态的连续性,可尽量利用山脊、河流、道路等地形地物作为区划界线。
1.6 自然保护区管理进展及评价2.自然保护区保护目标保护目标是建立该自然保护区根本目的的简明描述,是保护区永远的价值观表达与不变的追求。
3. 影响保护目标的主要制约因素3.1 内部的自然因素:如土地沙化、生物多样性指数下降等。
3.2 内部的人为因素:如过度开发、城市化倾向等。
3.3 外部的自然因素:如区域生态系统劣变、孤岛效应等。
3.4 外部的人为因素:如公路穿越、截留水源、偷猎等。
3.5 政策、社会因素:如未受到足够重视、处境被动等。
3.6 社区/经济因素:如社区对资源依赖性大或存在污染等。
3.7 可获得资源因素:如管理运行经费少、人员缺乏培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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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编制规范1制定目的为规范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的编制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科学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制定本规范。
2材料范围2.1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及附图、调整论证报告、彩色挂图、音像资料和图片集。
2.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申报进行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应当提交相关土地/海域权属证明复印件,或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资料复印件。
未办理海域使用权证的,需提供海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2.3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需要而调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的,应当提交该项目的立项依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及相关协议等材料或复印件,详细说明范围或功能区调整区域内所涉及人员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安置情况,以及生态保护与补偿措施方案。
2.4申报书、综合科学考察报告、总体规划、调整论证报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等材料需用A4纸印制,同时提交OFFICE 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等图件需提交JPG 等图片格式的电子文件。
3基本要求3.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申报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擅自修改、更换。
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进行整改的除外。
3.2确需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的,应当由申报单位即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统一处理,按本规范的要求重新提交相应材料。
对申报书的内容进行修改的,应当重新加盖公章,复印件无效。
4申报书规范申报书应按照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的申报书格式要求填报,对照申报书说明和具体指标介绍填写。
申报书电子版可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下载。
5综合科学考察报告规范5.1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应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部分的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拟调整部分占自然保护区面积二分之一以上者,应提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整体综合科学考察报告。
5.2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应参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规程(试行)》要求编制,以实地调查结果为基础,客观反映自然环境、生物多样性、自然遗迹和周边社区等方面的真实现状,重点分析拟调整区域的珍稀濒危动植物、重要生态系统等主要保护对象的分布状况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以来的生物多样性和自然遗迹的变化情况。
5.3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报告应当附有野生动植物名录。
名录中应当注明自然保护区内各物种的中文名、拉丁名、发现的地理位置、发现时间、数据来源、是否属于本地种等内容。
其中,数据来源指各物种数据的获取方式,如活体生物、标本、照片摄影、痕迹、文献资料等等。
文献资料应注明作者、资料名称、刊物名称、出版时间等。
6总体规划基本要求6.1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应参照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大纲》要求编制;总体规划编制单位应具有国务院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规划编制资质。
6.2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文件复印件:自然保护区省级或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意见、自然保护区批建及调整文件、各级编制委员会的机构编制批文、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费和日常运行经费的证明文件,以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拥有的土地/海域等法定权属证明、土地/海域管理协议等有关材料。
7总体规划附图要求7.1总体规划应当包括自然保护区位置图、遥感影像图、地形图、土地利用现状图、植被图、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拟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工程建设布局图、海域使用现状图、生态旅游规划图等图件资料。
7.2相关图件应当注明经纬度坐标网、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界线和县级以上行政界线;图幅内应当标注线段式比例尺、指北针和图例等信息;图件一般设定为A4或A3纸张大小;注意保持幅面的合理布局,各标注应清晰可见、容易区分。
7.3自然保护区位置图应标明自然保护区与其所在省份的相对位置。
遥感影像图应在30米或更高分辨率的遥感数据基础上加工处理而成。
7.4自然保护区地形图应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生产的地形图或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海图为底图,叠加上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界线,不得擅自更改底图。
自然保护区面积小于3万公顷的,应使用1:5万或更大比例尺的地形图/海图;自然保护区面积大于3万公顷的,应使用不小于1:25万比例尺的地形图/海图。
7.5土地利用现状图应明确标注自然保护区内耕地、草地、林地、工矿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海域等土地利用类型,以及自然保护区内及周边的行政村以上居民点(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并用图例表示。
各种级别的道路应分别标注。
7.6植被图中植被分类应参照《中国植被》分类系统。
如《中国植被》无此植被类型,应提供相关参考文献。
海洋生态系统类型、自然遗迹类和以河流湖泊等水域生态系统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可不提交植被图。
7.7主要保护对象分布图应当根据自然保护区特点分为重点保护植物、重点保护动物或重要自然遗迹的分布图,分别制作。
7.8调整前和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应当基于同一底图和比例尺制作。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中,各功能区采用以下颜色标注:核心区用红色RGB(255,0,0)、缓冲区用黄色RGB (255,255,0)、实验区用绿色RGB(85,255,0);必须确保各功能区划界线及其范围的清晰可辨和完整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应当注明重要的地理要素,与申报书中“自然保护区及各功能区范围”的描述相对应。
7.9自然保护区调整示意图应当与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一致,全面反映调整情况,不得遗漏。
示意图应以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现状图为底图,用黑色斜线准确标注自然保护区调整的区域,并以数字形式对各调整区域进行编号,在图幅内予以说明。
7.10工程建设布局图应反映自然保护区各类设施及总体规划中提出的建设项目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分布情况。
7.11规划开展生态旅游的自然保护区应提供旅游规划图。
如该自然保护区周边有其他保护区域(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应提供该自然保护区与周边保护区域位置关系图。
8调整论证报告规范8.1调整论证报告应对自然保护区现状进行客观评价,全面论述调整理由,对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对调整方案进行充分论证。
具体包括自然保护区概况、调整必要性分析、调整原则和依据、调整方案、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分析评价、生态补偿与管理措施等内容。
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
8.2自然保护区现状评价指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回顾性评价,评价自然保护区的主要保护对象及其栖息地现状、管理现状,简述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8.3调整方案设计应准确描述各功能区具体调整的区域,以及调入、调出自然保护区各区域的面积范围,同时说明各区域调整的理由。
重点说明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的具体位置及理由。
8.4调整方案设计中,涉及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的,论证报告应当进行方案比选,根据实际情况提出2个或2个以上备选方案,通过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与指标进行评价后,选择最佳方案。
8.5调整前后比较分析应说明拟调整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情况,测算调入、调出自然保护区的面积以及各功能区调整的面积,对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后的功能区划、土地利用现状、人口分布等进行比较分析。
8.6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分析评价应当对拟调出、调入自然保护区及核心区、缓冲区的生态系统、物种、珍稀濒危动植物、主要保护对象、景观、自然遗迹等的分布状况进行详细描述。
调整对资源与环境的影响应客观分析拟调整区域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的分布、生存条件等的影响。
调整综合评价应明确说明该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是否可行。
8.7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应当附有拟调整后自然保护区物种增减的具体名录。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等附图相关要求同总体规划附图。
9彩色挂图9.1自然保护区彩色挂图应当包括功能区划现状图、拟调整后功能区划图、调整方案示意图。
9.2图纸幅面为A0(规格为841mm×1189mm)或其递增倍数。
挂图其他相关要求同总体规划附图。
10音像资料和图片集规范10.1音像资料格式为VCD或DVD,画面清楚、音质清晰,片长一般不超过10分钟。
音像资料应全面介绍调整理由、调整方案、调整对保护区的影响,自然保护区拟调整区域状况。
10.2图片集应当反映自然保护区内主要保护对象、拟调整区域的资源与环境状况。
每张图片应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等基本情况。
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论证报告编制提纲前言第一章自然保护区概况第一节自然环境与资源概况第二节主要保护对象与保护价值第三节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划现状第四节自然保护区现状评价第二章调整必要性分析第三章调整原则和依据第一节调整原则第二节调整依据第四章调整方案设计第一节调整方案第二节调整方案比选分析(限于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原因的自然保护区调整)第三节调整前后比较分析第五章自然保护区调整影响评价第一节调整对主要保护对象的影响第二节调整对资源与环境的影响第三节调整对保护区管护工作的影响第四节调整对当地社会经济的影响第五节自然保护区调整综合评价第六章管理措施与生态补偿第一节管理措施第二节生态补偿方案(限于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原因的自然保护区调整)附表附表1 自然保护区调整前土地/海域利用统计表附表2 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土地/海域利用统计表附表3 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物种增减名录附图附图1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现状图附图2 自然保护区调整后功能区划图附图3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示意图附图4涉及自然保护区重点工程示意图(限于因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防洪等公益性项目原因的自然保护区调整)(注: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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