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食品 淡水养殖用水标准
养殖水质标准

养殖水质标准养殖水质是影响水产养殖效益和养殖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合理的水质标准是保障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的基础。
养殖水质标准主要包括水质指标、监测方法和标准数值等内容。
本文将从这几个方面来介绍养殖水质标准的相关知识。
首先,水质指标是评价水质优劣的重要依据。
常见的水质指标包括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pH值、水温等。
其中,溶解氧是评价水体中氧气含量的重要指标,直接关系到水产养殖动物的生长和存活。
氨氮、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是评价水体中氮含量的指标,过高的氮含量会引起水产养殖动物的中毒甚至死亡。
pH 值是评价水体酸碱度的指标,不同的水产养殖动物对pH值有不同的适应范围。
水温则是评价水体温度的指标,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对水温有不同的适应范围。
因此,合理的水质指标是保障水产养殖健康发展的前提。
其次,监测方法是保证水质指标准确测量的关键。
常见的水质监测方法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监测两种。
现场监测主要通过水质监测仪器和设备对水体中的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pH值、水温等指标进行实时监测。
而实验室监测则是通过取样后将水样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得出准确的水质指标数值。
这两种监测方法结合使用,能够全面准确地评价水质情况,为合理调控提供依据。
最后,标准数值是制定合理的水质标准的基础。
不同种类的水产养殖动物对水质标准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需要根据养殖对象的特性和养殖水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合理的水质标准数值。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季节变化、养殖密度、投饲量等因素的影响,动态调整水质标准数值,以保证水产养殖的健康发展。
总之,养殖水质标准是水产养殖的重要保障,合理的水质标准能够有效提高水产养殖的效益和品质。
因此,养殖者应加强水质监测,严格执行水质标准,做到科学养殖,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在淡水养殖业中,水质是影响养殖效益的重要因素之一。
良好的水质能够提高养殖动物的生长速度和存活率,同时也能减少疾病的发生。
因此,淡水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淡水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水质指标、水质监测方法、水质标准的执行和水质标准的调整。
其中,水质指标是评价水质优劣的重要依据,包括溶解氧、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pH值、水温等指标。
这些指标的监测方法应当科学可靠,能够准确反映水质的实际情况。
水质标准的执行需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以确保水质标准得到有效执行。
同时,水质标准也需要根据养殖水体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养殖对象的需求。
其次,针对不同养殖对象,淡水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比如,对于鱼类的养殖来说,溶解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因为鱼类需要充足的氧气才能正常生长。
而对于虾类的养殖来说,氨氮和亚硝酸盐则是更为关键的指标,因为这两种物质对虾类的生长影响较大。
因此,针对不同养殖对象,水质标准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
此外,淡水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养殖水体的自净能力。
一般来说,自然水体具有一定的自净能力,但是如果养殖密度过大或者养殖方式不当,就会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导致水质恶化。
因此,在制定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养殖水体的自净能力,以便更好地维护水质。
综上所述,淡水养殖用水的水质标准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只有在科学合理地制定水质标准,并严格执行和调整这些标准,才能保证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和养殖户能够重视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共同维护好我国淡水养殖业的良好发展势头。
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无公害水产品质量控制程序1、组织机构1.1组织机构:成立水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整体计划、安排等,由场长为组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为组员),并设业务部(负责具体管理供应、销售、生产、技术等)、品控部(负责具体管质量理等)、综合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财务、办工、内勤等)等部门。
2、水质管理2. 1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
2. 2应当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确需使用的,应当经过净化处理达到养殖用水水质标准。
养殖水体水质不符合养殖用水水质标准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经处理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当停止养殖活动。
2. 3养殖场或池塘的进排水系统应当分开。
水产养殖废水排放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3、投入品管理3.1投入品(苗种、饲料、渔药等)的采购质量控制措施:须经质量负责人对质量进行验证(包括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和登记。
3.2苗种:水产养殖使用的苗种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质量标准。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的,应当先到当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疫手续,经检疫合格后方可运输及放养。
3.3饲料:使用渔用饲料应当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主要使用配合饲料。
限制直接投喂冰鲜(冻)饵料,防止残饵污染水质。
禁止使用无产品质量标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无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饲料、饲料添加剂。
禁止使用变质和过期饲料。
3.4渔药:3.4.1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当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
使用药物的养殖水产品在休药期内不得用于人类食品消费。
禁止使用假、劣兽药及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其他化合物和生物制剂。
原料药不得直接用于水产养殖。
3.4.2应当按照水产养殖用药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或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科学用药。
无公害食品 温流水养鱼技术规范

无公害食品温流水养鱼技术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温流水养鱼的术语和定义、养殖模式选择、环境条件、鱼类放养、饲养管理及病害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温流水条件下的鱼种培育和食用鱼养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GB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T18407.4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则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温流水养鱼水温在18℃~35℃条件下进行的流水养鱼方式。
3.2开放式温流水养殖水源经调温后注入流水鱼池,养殖用过的水不再回收利用的养殖方式。
3.3封闭循环式温流水养殖养殖用过的水经过无害化处理后再返回到鱼池重复使用,仅向养殖系统补充因排污、蒸发等损失的少量用水,并能对循环水的理化指标进行调控的养殖方式。
3.4暖水性鱼类生长、生殖适温高于20℃,自然分布区月平均水温高于15℃的鱼类。
它包括亚热带鱼类和热带鱼类。
4养殖模式选择4.1若温热水资源丰富,水量充足,可采用开放式温流水养殖。
其工艺流程见图1。
水源调温、曝气鱼池排水、排污图1开放式温流水养鱼工艺流程图4.2若温热水资源较少或不足,应采用封闭循环式温流水养殖。
此模式应建有配套的沉淀、曝气、过滤、消毒、调温、增氧等水处理系统。
其工艺流程见图2。
图2封闭循环式温流水养鱼工艺流程图5环境条件5.1场地要求场址附近有热源,且交通便利、供电可靠,其环境应符合GB/T 18407.4的规定。
5.2水源及养殖用水要求5.2.1水源应经调温、曝气等处理后使用,其水温应保持在18℃~35℃之间,溶解氧应保持在3.5mg/L 以上。
家鱼无公害繁育操作规程

家鱼无公害繁育操作规程一、亲鱼的无公害管理培育1.培育基地要求无三废污染、大气环境符合《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土壤环境符合《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养殖用水符合《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水质标准》要求。
2.亲鱼池塘面积5~15亩,水深1.5~2.5米。
池塘经曝晒后用生石灰等严格消毒后使用。
3.亲鱼来源于具有国家资质的良种场,并适当选育培育后备亲鱼,亲鱼运输采用严格的运输、防疫方案,确保亲鱼无病害、无损伤。
4.亲鱼放养按照科学的搭配混养比例投放,突出重点投放品种,搭配鱼适量控制,确保主养鱼培养良好、发育正常。
5.亲鱼饲料、肥料要无害,饲料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部门测检要求及《NY5072~200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的规定,青料要求新鲜、柔嫩、适口,有机肥要充分发酵后再施用。
6.亲鱼培育期间,注意水质调节,保持水质活、嫩、爽,通过经常注换水、施用生石灰、高温季节采用勤增氧、施用微生物制剂等手段改良水质。
7.坚持以防为主、加强病虫害防控,在药物预防时,选用渔药按照《NYS071~2002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标准规定执行。
8.常年设岗值班,专人管护亲鱼,做好防盗、防害、防洪、防逃、防损伤等五防工作。
9.做好亲鱼无公害培育管理日志,及时记录亲鱼培育生产中的各项操作内容及效果。
二、催产孵化期间的生产管理操作1.在孵化生产进行前,充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包括生产技术培训、人员定岗、各种物料准备、机械设备及孵化设施的试运转等。
2.在孵化前半个月要拉网观察亲鱼状况、分选亲鱼。
催产时,进行亲鱼拉网、挑选、运转等过程的操作要细心,不得使亲鱼受惊吓和损伤。
3.催产时间的选定,要结合亲鱼性腺发育状况、池塘水温、有效积温情况、季节及天气因素而定,确保催产孵化成功率,提高鱼苗质量及成活率。
4.催产剂的配制,要严格按技术要求进行,根据亲鱼的种类、性别、体重、发育状况分别选用适用的催产剂种类、剂量,严格按一鱼一针的方式配制。
渔业水质标准

渔业水质标准渔业水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渔业局编制的《渔业水质标准》是我国现行渔业水质标准的基础,是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养殖证的技术依据,也是全国从事水产养殖、捕捞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的水质标准。
一、环境要求一、环境要求1.渔场应选择在交通便利、水源充足、排灌方便、远离羞闹市区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其它地方不得新建或扩建渔场。
2.渔场应选择远离工业、医院、学校、屠宰场、畜禽饲养场、生活垃圾场、有毒物品仓库等污染源,场址宜选择在水流平缓、底质为砂砾底,水深在2。
5米以上,面积不小于5亩的地段。
3.养鱼用水要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自然条件1.水源:水质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水量充沛,水质良好。
2.水温:水温适合鱼类的生长需要,常年水温在15度以上。
3.溶解氧:溶解氧含量丰富,溶解氧量应保持在5毫克升以上。
4. pH值:应为7。
0-7。
6。
5.透明度:浮游生物不超过3毫克/升。
6.营养盐类:不得有害于养殖动物健康的物质。
三、养殖用水要求1.鱼苗、鱼种培育用水水质应符合渔业水质标准的要求。
2.放养前水质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消毒后注入新水,用新水量应根据不同品种的特点和数量确定。
3.鱼种放养:投放规格大的鱼种时,可采取先少量试养,再逐步增加的办法;投放规格小的鱼种时,可采取多量一次性集中下池。
四、注意事项1.禁止使用含有氯胺的消毒剂消毒,以免影响水质。
2.无论养殖什么鱼类,每亩水面投放量应根据该水域具体情况确定,并做到适当分群。
3.水源不足的地方,应尽量少养鱼或不养鱼,更不能使用土法消毒水和未经处理的污水养鱼。
4.新设的鱼苗、鱼种培育场应尽量采取设立隔离带等措施,避免引起疾病的传播。
5.进水口应安装网目大于10厘米的过滤栅,进水口以外还应安装虹吸式进水器,出水口设置沙滤网或底质改良设备。
五、日常管理1.经常检查进水口网片有无破损、脱落,防止敌害生物进入,发现问题及时修补。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NY 5027-20012001-09-03发布 2001-10-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产无公害畜禽产品养殖过程中畜禽饮用水水质要求和配套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食品的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区和放牧区的畜禽饮用水水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本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GB/T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谱法GB/T 7480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酚二磺酸分光光度法GB/T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分光光度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86 水质氰化物的测定第一部分:总氰化物的测定GB/T 7492 水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1896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银滴定法G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 14878 食品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方法GB/T 17331 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集约化畜禽养殖场intensive animal production farm进行集约化经营的养殖场。
集约化养殖是指在较小的场地内,投入较多的生产资料和劳动,采用新的工艺与技术措施,进行专业化管理的饲养方式。
3.2畜禽养殖区animal production zone多个畜禽养殖个体集中生产的区域。
养殖水质标准

养殖水质标准养殖水质是影响水产养殖生产的重要因素之一,水质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养殖物种的生长发育和养殖效益。
因此,科学合理地管理和控制养殖水质,对于提高养殖效益、保障水产品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养殖水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养殖水质标准包括水质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指标。
其中,物理性指标包括水温、透明度、溶解氧等;化学性指标包括pH值、氨氮、亚硝酸盐、硝酸盐、总磷等;生物性指标包括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浮游植物等。
这些指标的监测和控制对于维持水体稳定、减少养殖环境的污染具有重要作用。
其次,养殖水质标准的制定应该根据养殖物种的特性和生长需求来确定。
不同的水产物种对水质的要求有所不同,比如淡水鱼类对水温和溶解氧的要求较高,而对氨氮和亚硝酸盐的耐受性较强;而对于虾类和贝类来说,它们对水温和盐度的要求更为苛刻。
因此,制定养殖水质标准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养殖物种来确定相应的指标和标准。
再次,养殖水质标准的监测和调控是保障养殖效益的重要手段。
通过定期对养殖水质进行监测,可以及时发现水质异常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调控,以保证养殖环境的稳定和水产物种的健康生长。
同时,合理利用水产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有效处理和再利用,也是保障水质的重要环节。
最后,养殖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养殖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政府应当加强对养殖水质标准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科研机构应当加强对养殖水质的研究和技术支持,为养殖企业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指导;养殖企业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水质标准进行养殖生产;社会公众应当增强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养殖水质的保护和管理。
综上所述,养殖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水产养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科学合理地管理和控制养殖水质,才能实现水产养殖的高效益和高品质。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强大家对养殖水质标准的重视和认识,共同为水产养殖行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华绒螯蟹养殖水质要求

中华绒螯蟹养殖水质要求
养蟹的池塘水质,应符合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和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的规定。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河蟹的生长适宜条件,水体的主要指标溶解氧不低于5毫克/升,水温范围为15~30℃,最佳22~25℃。
酸碱度指标pH7.0~8.6,氨氮不高于5×0.0001毫克/升,亚硝酸态氮小于0.1毫克/升。
透明度适宜30厘米以上,硫化氢不能检出。
淤泥厚度小于10厘米。
中华绒螯蟹属变温动物,其生长适宜水温通常是18~28℃,超过这个范围或短时间水温发生剧变,往往会影响到其生长,从而导致抗病力降低,甚至会造成大量死亡。
中华绒螯蟹耐低氧能力较差,一般要求溶氧在4~5毫克/升或以上,低于3毫克/升时,就会影响摄食与生长,体质下降,抗病力降低。
中华绒螯蟹的生长对池水的pH值也有一定要求,通常在pH7~8的中性或弱碱性水体较适宜,当pH值低于6或高于9时,会使病原体大量繁殖或使中华绒螯蟹幼体活动受到抑制,影响其正常生长。
中华绒螯蟹生长期要求水质清新,池水透明度较高,当水质严重恶化、透明度降低时,表明水质过肥,有机质含量升高,氨氮、亚硝酸氮含量超过正常指标,水质恶化往往极易引起蟹的疾病而导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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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及其质量标准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及其质量标准1无公害水产品的定义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现阶段我国水产业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我国加入WTO,人们对水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公害水产品在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因此,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出口创汇的需要,也是保证国民生命安全的需要。
无公害水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都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经认证合格而获得认证证书并有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水产品及其加工品。
广义的无公害水产品分为2类:第1类是完全不使用渔药、农药、化肥、添加剂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而生产出来的水产品,如有机食品、生态食品、AA级绿色食品等,人们常称这类食品为纯天然食品。
第2类是生产中允许限品种、限量、限时使用渔药、农药、化肥、添加剂等人工合成化学物质,这种方法生产出来的无公害水产品(包括A级绿色食品),其卫生质量比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严格。
目前,各省正在或即将积极发展的无公害水产品主要属于第2类。
2无公害水产品的生产技术无公害水产品的生产技术应涵盖整个水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水产品的产前、产中、产后等一系列环节,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
主要技术及要求包括以下3部分:2.1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生态环境质量要求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的优化选择技术是无公害水产品生产的前提。
产地环境质量要求包括无公害水产品渔业用水质量、大气环境质量及渔业水域土壤环境质量等要求。
淡水渔业水源水质要求包括水质的感官标准:色、嗅、味(不得使鱼、虾、贝、藻类带有异色、异臭、异味);卫生指标应符合水产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水质标准(SCl050-2001)》的规定;海水水质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水质(SC/Txx,2001)》的规定。
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对大气环境质量规定了4种污染物的浓度限值,即总悬浮颗粒物(TSP)、二氧化硫(S02)、氮氧化物和氟化物(F)的浓度应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CB30591996)》的规定。
无公害花鲈淡水健康养殖技术

(2).清塘消毒 花鲈苗种入池前10~15天每亩用 75~100千克生石灰进行清塘,以杀灭池塘中的病原 体和敌害生物。清池3~5天后,注水入池,开始时注 水水深在1.0~1.5米。
• 2.鱼种放养 • 体长10厘米左右的鱼种放养密度约为5000~7000尾/ 亩。鱼种要求体质健壮、规格整齐、体形正常,鳍 条、鳞被完整,体表光滑、无病无伤、游动活泼、 逆水游动能力强。苗种放养时要进行药浴消毒,一 般用3%~5%食盐溶液浸浴鱼体5~20分钟或用20 ppm 高锰酸钾溶液浸泡5~1饵料投喂 目前我市在花鲈池塘无公害健康 养殖中主要使用花鲈颗粒配合饲料,从养殖效果来 看,使用专门的花鲈颗粒配合饲料完全能够替代鲜 杂鱼等动物性饵料,且具有绿色、环保、成活率高、 抗病力强等特点。
• (2).水质调节 无公害生产中,水质控制是一项关键的 技术环节,保持良好的水域生态环境是生产优质花鲈的重 要保证。花鲈放养初期,由于水温偏低,池塘水位可以浅 一些,以便升温。随着水温、气温升高,花鲈鱼体的生长 和鱼池生物量增加,应根据水色和透明度的具体情况,及 时加强水质管理。水质管理的主要方法有:一是勤换水, 特别在养殖中后期,每天的换水量应达到30%以上;二是 勤增氧,随着鱼体的生长开动增氧机的次数愈趋愈繁,尤 其在高温天气和养殖后期,白天要开动全部增氧机增氧, 夜晚也应开动部分增氧机增氧,保持池水溶解氧含量在 5mg· -1以上;三是勤消毒,高密度养殖带来池底大量的残 L 饵和排泄物,有害物分解浓度高,大量消耗池水中的溶解 氧,尤其在高温天气时更为严重,这也是鱼病产生的重要 原因,而适当施用生石灰和微生物制剂可除去池水中的氨 态氮和亚硝基盐,保持良好水质。
无公害花鲈淡水健康养殖技术
介绍
花鲈(Lateolabrax japonicus)又称鲈鱼、海 鲈、七星鲈等,隶属鲈形目、鳍科、花鲈属, 是典型的凶猛肉食性鱼类。花鲈因其具有广 温、广盐、生长快、适应性强、病害少、效 益好等特点,适合于各种形式的养殖,既能 在海水中养殖,又能在淡水中养殖;且其肉 质细嫩,味道鲜美,营养丰富,滋补强身, 深受广大消费者的青睐,已成为我国海、淡 水池塘传统的主要养殖鱼类。
无公害淡水鱼养殖技术规范

无公害淡水鱼养殖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了淡水鱼养殖的环境条件、亲鱼和苗种质量要求、生殖技术、饲养技术、越冬保种技术、饲料要求和鱼病防治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淡水鱼的养殖。
2性引用文件以下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1607渔业水质标准NY/T394-2000绿色食品胖料使用准那么NY505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71无公害食品渔用药物使用准那么NY5072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平安限量SC/T1006-1992淡水网箱养鱼通用技术要求SC/T1008-1994池塘常规培育鱼苗鱼种技术标准SC/T1025-2004淡水鱼配合饲料营养标准-2001淡水鱼养殖技术标准鱼苗、鱼种3环境条件3.1场地的选择水源充足,排灌方便;水源没有对渔业水质构成威胁的污染源.池塘通风向阳,网箱设置在背风向阳,水体微流,水深4m以上的水体中。
3.2水质水源水质应符合GB11607的。
养殖池塘水质应符合NY5051的。
池水透明度30cm左右。
3.3鱼池要求鱼池要求符合表1的。
表1鱼池要求4亲鱼和苗种质量要求4.1来源持有国家发放的原〔良〕种生产许可证的原〔良〕种场生产的苗种经专门培育成亲鱼。
4.2生物学特性应符合SC/T1008-1994的。
生殖体重生殖亲鱼的体重:雌鱼应在/尾以上,雄鱼应在/尾以上。
5生殖5.1亲鱼的放养雌雄鉴不雌、雄腹部臀鳍前方有肛门、生殖孔和泌尿孔,成熟个体的生殖孔突出;雄鱼腹部臀鳍前方有肛门、泄殖孔,成熟个体的泄殖孔大而突出,用手轻压鱼体腹部有乳白色的精液流出。
性比雌、雄亲鱼的放养比例为3:1。
亲鱼消毒亲鱼放养时应进行药物消毒,可用食盐2%~4%浸浴5min,或高锰酸钾20mg/L〔20℃〕浸浴20min~30min或30mg/L聚维酮碘〔1%有效碘〕浸浴5min。
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水质检测制度

水产养殖(育苗)生产水质检测制度
1、每年在生产活动开展前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Y 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 5052-2001〈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及GB 11607-89〈渔业水质标准〉等标准中有关规定。
2、水质检测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抽样检测,不得送检。
3、水质检测项目为:悬浮物、漂浮物、色、嗅、味、pH 值、生化需氧量(BOD)、化学需氧量(COD)、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磷酸盐、铜、锌、铅、铬、镉、汞、砷、镍、六六六、滴滴涕、马拉硫磷、甲基对硫磷、乐果、多氯联苯、呋喃丹等。
4、水质检测合格后方能进行生产活动,若水质不合格,待改良水质达标后方可进行生产活动。
5、在生产活动中,若水质出现异常,则需重新检测。
6、加强水质的日常管理,确保无人为破坏水质现象发生。
7、水质检测报告;正本或复印本存入生产档案,有效期一年。
水产养殖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护渔业生态环境,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水产养殖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
三、养殖用水管理1. 水产养殖用水应当符合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2—2001)或《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NY5051—2001)等标准。
2. 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确保水质达标。
3. 养殖用水水源受到污染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采取措施进行净化。
四、养殖生产管理1. 养殖生产应遵守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
2. 水产养殖专业技术人员应逐步按国家有关就业准入要求,经过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3. 销售的养殖水产品应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相关标准。
五、渔用饲料管理1. 使用渔用饲料应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用饲料安全限量》(NY5072—2002)。
2. 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六、水产养殖用药管理1. 使用水产养殖用药应符合《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无公害食品渔药使用准则》(NY5071—2002)。
2. 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七、水质监测与污染防控1. 定期监测养殖用水水质,发现水质异常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治理。
2.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控,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对水环境的污染。
八、人员管理与培训1. 养殖场应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
2. 定期对养殖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
3. 对养殖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生产安全。
九、监督检查1. 养殖单位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渔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鼓励社会公众对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进行监督,举报违法行为。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制度由XX省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无公害罗非鱼生产质量控制措施》

《无公害罗非鱼生产质量控制措施》1、生产用水要符合淡水养殖水质要求:每年水产前要对水源进行水质检测,养殖季节对水库水质进行检测.对水源不符合ny5051-xx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源坚决放弃.对养殖过程中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池塘要对养殖过程中的每项操作逐个排除,找出原因,制定整改措施.2、严把鱼苗、鱼种质量关:在苗种购进前要对苗种水产单位资质进行调查,对不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企业或个人的产品进行检测,杜绝引进已经富集重金属或使用过高残留且具富集性药物的苗种进行养殖生产.3、注重饲料质量,合理投喂。
对所使用的饲料要求饲料料厂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并与ny5072-xx无公害食品渔用配合饲料安全限量标准进行对比,对不符合限量标准的饲料坚决不用,并提请有关部门对饲料生产厂家进行查处.对其它需要单独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各类原料标准规定,不使用受潮、生虫、腐败变质及受到石油、农药、有害金属等污染的原料。
对饲料的使用坚持“四定”投喂,防止因饲料使用不当引起水质污染或鱼类病变.4、合理搭配密养、保护水库生态。
合理的搭配、密养使物质循环过程的一些微观物流处于动态平衡状态。
使水质达到渔业用水标准。
同时也可以减少鱼病的发生。
5、科学用药,以防为主。
(1)使用渔药应以不危害人类健康和不破坏水域生态环境为基本准则。
(2)严禁使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禁用渔药和无证无文号渔药。
(3)鱼病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4)当鱼病发生时应进行科学的检测,对症下药。
防止滥用药和盲目增大用药量、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5)制定合理的休药期。
确保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量符合“ny5070—xx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渔药残留限量标准”。
(6)不在饲料中长期添加抗生素和不在水体中泼洒抗生素。
6、上市过程防止污染。
在上市过程中加强包装、用水、用具等方面的管理,防止因机械油、包装品质量、包装用水及其它用品的消毒过程中使用消毒剂等造成的上市鱼类污染。
无公害食品标准 海水养殖水质NY5052-2001

无公害食品标准淡水海水养殖水质鲜鱼海带(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发布 2001年10月1日实施)
无公害食品海水养殖水质 NY5052-2001
海水养殖水质要求
(涂红的为本站没有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目前暂不具备检测能力)本标准适用于海水养殖用水。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NY5051-2001
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用水。
无公害食品草、青、鲢、鳙、尼罗罗非鱼 NY5053-2001/11/28
鲜鱼感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草鱼、青鱼、鲢、鳙和尼罗罗非鱼的活鱼和鲜鱼。
无公害食品海带 NY5056-2001
感官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海带。
(编号:2001-2-7-55)。
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

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养殖业是一项重要的农业产业,而水体水质的好坏对于养殖业的发展和生物养殖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制定和实施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对于保护水体环境和推动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是国家对养殖业的环境保护要求的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总氮和总磷的限制:总氮和总磷是测定水体富营养化程度的主要指标,也是评估养殖业对水体影响程度的重要参数。
通常,对于养殖场周边的水体,总氮的限制标准为每升2.0毫克/升,总磷的限制标准为每升0.3毫克/升。
2.溶解氧:水体中的溶解氧对于维持水中生物的生存和繁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低溶解氧含量不仅会影响鱼类的生长和发育,还会导致水体中其他生物的死亡。
通常,对于养殖场周边水体,溶解氧的限制标准为每升6.0毫克/升。
3.水温:水温是养殖水体中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不同种类的养殖生物来说,合适的水温是保证其正常生长和发育的基本要求之一。
通常,对于养殖场周边水体,水温的限制标准应根据养殖生物的要求来进行调节和控制。
4.悬浮物和有机物:悬浮物和有机物是养殖废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水体的透明度和富营养化程度。
为了保护水体环境,通常对于养殖废水的悬浮物和有机物含量有严格的限制要求。
除了以上几个主要方面外,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还应包括其他一些重要的参数,例如pH值、氨氮、硅酸盐等。
这些参数的限制标准应根据养殖生物的生理和生态需求来制定,旨在保证水体环境的稳定和养殖生物的健康生长。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的制定和实施需要充分考虑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结合当地的水资源和环境状况,科学合理地制定相应的标准和措施。
养殖业水体水质标准的落实需要加强监测和治理,促进养殖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护水体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健康。
淡水养殖水质标准

淡水养殖水质标准淡水养殖池塘水质因子重要程度排序为溶解氧〉pH〉浮游植物量〉透明度〉总氮〉浮游动物量〉水温〉生化需氧量〉水色〉盐度〉总硬度;根据重要程度的大小,确定溶解氧、pH、透明度、浮游植物量、总氮5个指标为池塘水质评价的指标体系。
【可测范围】亚硝酸盐(计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或ppm):0.05-0.1-0.15-0.2-0.25-0.3氨氮(计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或ppm):0.2-0.4-0.6-0.8-1.0-1.2 pH值(1):6.8-7.0-7.2-7.4-7.6-7.8-8.0-8.2-8.4pH值(2):8.0-8.2-8.4-8.6-8.8-9.0-9.2-9.4-9.6解氧(计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或ppm):1.0-2.0-3.0-4.0-5.0-6.0 硫化氢(计量单位为毫克每升、mg/L或ppm):0.05-0.1-0.2-0.3-0.4(1)水温自然常态标准,(2)PH值(无量纲)6-9,(3)溶解氧7.5mg/L-2mg/L,(4)高锰酸盐指数2mg/L-15mg/L,(5)化学需氧量15mg/L-40mg/L,(6)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3mg/L-10mg/L,(7).氨氮(NH3-N)0.15mg/L-mg2/L,(8).总磷(以P计)(湖,库)0.02mg/L-0.04mg/L,(9).总氮(湖,库,以N计)0.02mg/L-2mg/L,(10).铜0.01mg/L-2mg/L,(11).锌0.05mg/L-2mg/L,(12).氟化物(以F-计)1mg/L-1.5mg/L,(13).硒0.01mg/L-0.02mg/L,(14).砷0.05mg/L-0.1mg/L,(15).汞0.00005mg/L-0.001mg/L,(16).镉0.001mg/L-0.01mg/L,(17).铬(六价)0.01mg/L-0.1mg/L,(18).铅0.01mg/L-0.1mg/L,(19).氰化物0.005mg/L-0.2mg/L,(20).挥发酚类0.002mg/L-0.1mg/L,(21).石油类0.05mg/L-1mg/L,(22).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mg/L-0.3mg/L,(23).硫化物0.05mg/L-1mg/L,(24).粪大肠菌群200个/L-40000个/L。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

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淡水养殖用水水质要求、测定方法、检验规则和结果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养殖用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GB/T 7466 水质总铬的测定GB/T 7468 水质总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69 水质总汞的测定高锰酸钾-过硫酸钾消解法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0 水质铅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1 水质镉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2 水质锌的测定双硫腙分光光度法GB/T 7473 水质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罗啉分光光度法GB/T 7474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GB/T 7475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GB/T 7482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茜素磺酸锆目视比色法GB/T 7483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氟试剂分光光度法GB/T 7484 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GB/T 7485 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GB/T 7490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GB/T 7491 水质挥发酚的测定蒸馏后溴化容量法GB/T 7492 水质六六六、滴滴涕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8538 饮用天然矿泉水检验方法GB 11607 渔业水质标准GB/T 12997 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T 12998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T 12999 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T 13192 水质有机磷农药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 16488 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的测定红外光度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3 要求淡水养殖水源应符合GB 11607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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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
标准值
2
色、臭、味
不得使养殖水体带有异色、异臭、异味
3
总大肠菌群
≤5000个/升
4
汞
≤0.0005毫克/升
5
镉
≤0.005毫克/升
6
铅
≤0.05毫克/升
7
铬
≤0.1毫克/升
8
铜
≤0.01毫克/升
9
锌
≤0.1毫克/升
10
砷
≤0.05毫克/升
11
氟化物
≤1毫克/升
12
石油类
≤0.05毫克/升
13
挥发性酚
≤0.005毫克/升
14
甲基对硫磷
≤0.0005毫克/升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5
马拉硫磷
≤0.005毫克/升
16
乐果
≤0.1毫克/升
17
六六六(丙体)
≤0.002毫克/升
18
DDT
≤0.001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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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龙虾多大的适合做虾苗来养殖?
2、小龙虾的运输问题成活率的问题,该怎么解决?
3、小龙虾的经济意义怎样?
4、淡水小龙虾一般在什么地方栖息,习性是怎样的?
5、小龙虾都喜欢吃些什么呀?它的食性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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