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验收技术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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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简要说明 (1)

1.1主体工程概况 (1)

1.2工程设计基本概况 (1)

1.3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2)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4)

2.1防治范围 (4)

2.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10)

3工程设计 (10)

3.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 (10)

3.2工程措施和临时防护措施设计 (12)

3.3设计变化及重大设计变更情况 (15)

4施工 (15)

4.1工程量及进度 (17)

4.2施工质量管理 (19)

4.3价款结算 (24)

5工程质量 (27)

5.1项目划分 (27)

5.2质量检验, (28)

5.3质量评定 (30)

6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31)

6.1工程运行情况 (31)

6.2工程效益 (32)

6.3结论 (34)

7、附件及有关材料 (35)

1简要说明

1.1主体工程概况

老石寨水电站位于耒澜沧江一级支流南班河上游曼老江上游段,是以发电为主的水电枢纽工程,水库库容983万m3,装机容量16MW,根据《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及当地政府意见,老石寨水电站业主为云南省普洱市曼老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全面负责工程建设期的管理和建成后永久工程管理、工程建设期成立工程项目部,行使工程建设期业主管理职能,工程建成后成立云南湘能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老石寨水电站,老石寨水电站工程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县境内,为澜沧江一级支流南班河流域曼老江段开发的第三级电站,是普洱市电网规划中的重要电源点。老石寨水电站坝址控制流域面积830km2,工程以发电为主,兼有生态治理等综合利用效益。坝顶高程1027m,相应坝高47m,正常蓄水位1024m,相应正常蓄水库容828.67万m3,电站装机2×8000kw。1.2工程设计基本概况

老石寨水电站推荐方案为砼重力坝方案,电站厂房为引水式,枢纽工程包括:溢流坝段、两岸挡水坝段,发电引水隧洞、厂房、副厂房、升压站、上坝公路等主要建筑物。

溢流坝段:溢流坝坝顶高程1027m,堰顶高程1015m,建基面高程980.0m,最大坝高47m挑流鼻坎高程989.91m,溢流坝段总长40.0m,设三孔10×9m溢流堰。

两岸挡水坝段,坝顶高程1027m,坝顶宽5m,最大坝高47m。溢流坝两侧为两岸挡水坝段。控制点坐标位置详见平面布置图。

发电引水隧洞布置于左岸,进口布置于大坝上游左岸50m处,出口布置于拦河坝下游1100m。右岸设置一个直径为5m的导流隧洞。厂房布置于下游平坦地带,隧洞总长1147m。为满足交通要求,新建上坝公路1.8km,公路平均坡降8%。

厂房:电站厂房布置于发电引水隧洞出口,厂房不侵占原河道。

副厂房:副厂房位于厂房后侧,与主厂房位于同一轴线。

升压站:升压站位于主副厂房下游侧,与主、副厂房地面同高。

上坝公路:上坝公路起于厂区围墙外,上坝公路经大坝左端,电站进水口启闭机房末端。

1.3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为了预防和治理工程在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新的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及普洱市制定的水土保持有关规定,通云南湘能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省普洱市水土保持工作站承担该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2007年9月编制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07年9月6日通过了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主持的专家审查。审查会后,方案编制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完成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2007年9月,云南省普洱市水务局以普水保(2007)31号文批复了《云南省普洱市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根据对拟建项目主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资料及项目区现状的分析,根据工程特点,进行了项目区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水土流失状况、土地利用状况等自然情况的调查,并收集了政府部门各种调查、统计资

料和资源普查资料。为使水土保持措施实用、合理,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对工程区域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地段进行了实地调查。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103.09万元,防治流失治理度为95%,土壤流失控制比小于0.9,拦渣率为95%,林草植被覆盖率25%,植被恢复率为98%。在老石寨水电站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水土保持方案的顺利实施,更好地把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建设单位强化了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管理,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投资和实施进度安排落实资金,严把工程质量和技术关,自觉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了及时、有效的防治。老石寨水电站工程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现已全面完成,从整个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看,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工程质量总体良好。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和各项水土保持设施的建成,有效地防治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了水土资源,增强了主体工程的安全保障,维护和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为103.09万元,防治责任范围37亩。其中

土方开挖:5049 m3石方开挖(明挖):57036 m3

石方开挖(洞挖):27249 m3 C15砼:48300 m3

C20砼:14401 m3钢筋:1436t

帷幕灌浆:955 m 固结灌浆:4258m

回填灌浆: 3210m 上坝公路:1800m

排水孔:975m 110kV输电线路15km

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2.1防治范围

本项目的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项目建设区指枢纽各建筑物的征地范围、管辖范围以及水库淹没范围,包括主体工程区永久占地3.2hm2、大坝上下游管辖范围3hm2、石料场1.2hm2、弃料场2.1hm2、施工临时占地2.83hm2,面积约为12.33hm2,水库淹没范围面积为26.93hm2。

直接影响区指水库淹没范围对库岸的影响区。根据现场调查,库区两岸基岩稳定,无直接影响。总的防治责任范围为39.26hm2。

本项目水土保持措施估算静态总投资64.4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03万元,总投资67.44万元。

2.1.1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老石寨水电站工程扰动的地面面积主要是主体工程区(大坝、厂房等)、石料场、弃渣场、施工临建设施(施工工厂、施工仓库、临时堆料场、施工道路等),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以耕地、林地、草地、荒地、河滩地为主,根据主体工程施工总体布置,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9.33h m2,毁损植被面积3.03hm2。详见表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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