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商大学外聘教师聘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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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商大学外聘教师协议书

甲方:湖南工商大学学院(部)

乙方:

为保证湖南工商大学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受甲方委托,乙方同意为湖南工商大学学院(部)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为确保教学质量和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委托的授课任务并承担如下义务:

1、应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按时参加教研室活动和集体备课;

2、按学校规定完成作业批改、辅导、命题、监考、阅卷等教学工作任务,按时上交学生成绩单,并负责完成学生成绩的网上录入;

3、应聘教师在接受聘任后,不得中途提出辞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辞聘时,需提前10天向所在学院(部)提出,征得同意后方可辞聘;

4、在教学过程中,对于学生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问题有责任改进,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甲方在乙方为其授课之前,对乙方及有关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初聘者须进行试讲,确认合格后方可签订本协议。

三、乙方在受聘后享有以下权利:

1、受聘期间,有权对本门课程使用教材、参考书提出参考意见和建议;

2、在教学过程中,有权对学院的教学工作提出建议。

四、乙方受聘后的待遇:

1、乙方受聘后,每课时按元,以学期为单位计发,批改作业、命题、辅导等含在其中。乙方在授课期间的交通、医疗、保险、意外伤残事故等事宜自理,学院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须保证教学质量,若有迟到、早退、空堂等教学事故发生,按我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减乙方的课时费。

五、乙方受聘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教务处备案一份。

七、乙方人事关系不进入甲方,双方仅存在劳务关系。

甲方[学院(部)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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