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XX集团控股(全资)子公司管控办法(集团公司管控必备)
XX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控办法XX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 一八年一月十日公司机密注意保存编号: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母公司的职能和义务 (2)第三章母公司的管理程序和方式 (3)第四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出资人代表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XX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推进XX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母公司指XX集团有限公司,是授权范围内XX资产的产权代表和经营主体,依据产权关系成为授权范围内子公司的出资者,依法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并承担授权经营的XX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指由母公司作为出资人单独出资或部分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依法享有包括出资者投资和借贷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子公司分为全资、控股两类。
全资子公司指由母公司单独出资设立的XX独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母公司为最大股东,并拥有其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以XX资产优化配置和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确保XX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从事产权经营和管理;(三)尊重子公司法人财产权,保障出资者所有权;(四)在遵循母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投资战略方针的原则下,尊重子公司自主经营。
1第五条母公司仅对直接出资的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六条母公司以产权管理、资本经营为主,子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
第二章母公司的职能和义务第七条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管理的职能是:(一)管理XX资产的职能。
母公司作为XX产权的授权经营者将依据XX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对所属子公司的XX资产进行产权经营、管理和调整。
XX股份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境外子公司的经营行为,完善对境外子公司的监管,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章程》、《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度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境外子公司是指在中国大陆地区以外(含香港、澳门及台湾)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实质控制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基本管理要求第三条境外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由公司营销中心负责;对于董监事变更、股权变动等涉及股东的事宜,由公司投资发展部组织实施。
境外子公司原则上应聘请当地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确保公司的股权管理事宜以及子公司经营活动符合所在地的法律规定,并就选聘的常年法律顾问报送公司投资发展部备案。
第四条境外子公司应在章程或相关制度中明确规定业务范围和审批权限。
境外子公司不得从事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之外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超越业务范围或审批权限的交易或事项,境外子公司应当提交公司投资发展部按照权限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对于尚没有制度的事项,境外子公司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日常经营管理第五条境外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十日内将日常重大经营事项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公司分管领导、营销中心、投资发展部。
第六条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对境外子公司的财务制度、资金支付进行日常指导。
对于不设专职财务人员的境外子公司,其财务工作直接由公司财务共享中心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第七条境外子公司必须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报送公司财务共享中心,由财务共享中心纳入公司总体预算履行审批程序。
如在年度经营过程中,预算发生调整,境外子公司应将调整方案报经公司财务共享中心,待财务共享中心根据调整金额大小履行公司审批程序后方可调整。
第八条对于设立独立财务人员或部门的境外子公司必须加强资金管理,并制定《货币资金权限审批表》,明确资金支出的审批程序和权限,严格审批流程,加强日常监控。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子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公司的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管理。
1. 子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管理和安排。
2. 子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3. 子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资源。
4. 子公司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第三条经营管理。
1. 子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管理要求进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策略。
2. 子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资金。
3. 子公司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推诿扯皮,不得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第四条惩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发工资、停职、解雇等处理。
第五条附则。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者,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公司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
1.1 子公司的组织架构由总公司制定并授权,包括公司领导班子、部门设置、岗位职责等。
1.2 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要求,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各部门职责清晰,工作高效有序。
第二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2.1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的经营计划和经营目标。
2.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三条子公司的人员管理。
3.1 子公司应当依法建立用工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3.2 子公司应当加强员工培训和绩效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四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
4.1 子公司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4.2 子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五条子公司的信息管理。
5.1 子公司应当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防范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5.2 子公司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提升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6.1 子公司应当接受总公司的监督管理,配合总公司进行各项审计和检查工作。
6.2 子公司应当及时向总公司汇报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确保信息畅通和管理透明。
第七条附则。
7.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订,需经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7.2 子公司应当根据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办法,并向总公司备案。
7.3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股份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能管理,优化职能配置,科学建构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体系,合理、有效地配置人力资源,明确员工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学习成长与干事创业活力,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
政策、法规对个别特定组织机构或岗位设置有明确规定的,以政策、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关键术语组织机构:指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以分工与协同为基础,以业务链与职能链为依据,通过横向分工与纵向授权将公司业务与职能划分为不同的业务与职能单位。
岗位:指为保障公司业务与职能运行效率,以因事因责、精简高效为原则,通过对组织职能进一步细分,形成公司最小的业务或职能单元。
职类:指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运营对各类人员专业化要求的基础上,按任职者需要的知识、技能要求以及工作责任的相似性区分出来的岗位类别。
如管理类、专业类、技能操作类。
同一职类要求任职者需具备的能力种类、履行的功能相同或相似。
岗级:指根据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将不同岗位确定为不同的层级。
职级:系根据员工能力赋予员工在职类中的级别,通过管理人员能力评定或专业、技能人员任职资格评估确定。
职衔:系指给予员工的职位头衔,按照不同序列、不同职位等级分别规定。
第四条基本原则(一)战略适应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的设置必须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以及战略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精简高效原则。
在保证公司战略目标实现的前提下,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具有灵活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
(三)权责得当原则。
一是横向合理分工,科学设计管理幅度,保障协调顺畅。
二是纵向有效授权,最小化组织层次,保障信息高效传递。
(四)全面清晰原则。
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应保证所有职责均有机构或岗位负责,并在不同的机构或岗位间有清晰的职责边界划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董事会(一)审批公司组织机构与岗位管理制度;(二)审批公司总部部门设置、撤销、分设与合并。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1.1 子公司的组织架构由总公司制定,并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 子公司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
第二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2.1 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政策进行经营管理。
2.2 子公司应当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定期向总公司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3.1 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2 子公司应当每月定期向总公司报告财务情况,并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审计。
第四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4.1 子公司应当按照总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
4.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员工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5.1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 子公司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生产设备和场所的安全。
第六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
6.1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6.2 子公司应当定期接受总公司的合规检查,确保合规管理的有效性。
第七条子公司的文化建设。
7.1 子公司应当根据总公司的文化建设方针,积极开展文化建设活动,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
7.2 子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团队意识和企业认同感,促进员工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第八条子公司的变更和解释。
8.1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变更,须经总公司批准。
8.2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总公司所有。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分(子)公司管理办法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分(子)公司管理办法发文日期:2022年9月15日制度版本修订台账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分(子)公司的设立 (5)第三章部门职责 (5)第四章治理机制 (8)第五章分(子)公司经营管理 (9)第六章人力资源管理 (10)第七章财务管理 (10)第八章采购管理 (12)第九章资产管理 (12)第十章信息系统管理 (12)第十一章管理方式 (13)第十二章分(子)公司注销登记 (13)第十三章附则 (14)XX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控,确保分(子)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分(子)公司健康发展,提高集团公司整体运营效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一)全资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投资且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为 100%。
(二)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50%以上但未达到 100%,或未达到50%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本办法所称的“分公司”是指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及业务发展需要依法设立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分公司受其总公司的委托从事业务活动。
第三条根据集团公司发展阶段、子公司内部管理现状、业务类型、跨区域经营特点和人力资源状况,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采取财务管控为主、战略管控为辅的集团管控模式。
集团公司主要从日常经营、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和重大事项的最终审批或报备等对子公司进行管理。
分公司的业务归属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分公司享有完全的控制权,未经集团公司授权,分公司不得独立对外开展业务。
第四条子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合法有效的运作法人资产。
企业成立子公司规章制度
企业成立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为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发挥集团优势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加强企业的竞争实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成立子公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是指企业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经济实体性质,依法独立经营、自主管理的全资子公司。
第四条子公司在法律上独立于母公司,具有独立的责任与义务。
第五条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章程、企业规章制度以及相关规定,维护集团公司整体利益。
第六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应当与母公司主营业务、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相协调。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的要求定期汇报经营情况及问题,并接受母公司监督与指导。
第八条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确保经营稳健。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加强与母公司的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企业发展。
第十条子公司作为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树立“服务母公司、服务客户”的意识,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子公司设立的条件第十一条子公司设立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行政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明确的产业定位,符合企业战略规划。
第十三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稳定的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
第十四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完善的财务计划和预算,能够保证独立经营。
第十五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合适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团队,具备管理能力和经验。
第十六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影响力。
第十七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合法的经营场所和条件。
第十八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
第三章子公司设立的程序第十九条子公司设立应当由企业总部负责统筹规划,按照集团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投资考核方案。
第二十条子公司设立应当经过企业董事会、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设立的程序应当遵循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法定程序的合法性。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设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公司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
公司分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分支机构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分支机构指在公司总部指导下,独立运作的地方机构,包括各分公司、办事处、营销服务中心等。
第三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总部的决策和部署。
第四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依法合规经营,做好风险管理,确保财务稳健。
第五条公司总部负责对分支机构进行监督、考核和指导,确保分支机构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第六条公司总部负责对各分支机构的人员选拔、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队伍的稳定和专业化。
第七条公司分支机构应当积极响应公司总部的各项政策和决策,共同推动公司整体发展。
第二章分支机构设置第八条公司总部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规划,设立各分支机构。
第九条分公司应当设立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的城市,办事处应当设立在交通便利、行政中心的地区。
第十条分支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市场需求、竞争形势和公司整体战略。
第十一条所有分支机构的设置需经公司总部的审批和备案,确保各项工作合乎公司总部的整体战略。
第三章分支机构管理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公司总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向公司总部汇报工作情况和经营业绩,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四条分支机构应当遵守公司总部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确保财务稳健和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分支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公司总部的各项考核评定,确保绩效评估的公正和客观。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应当主动学习和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以适应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内部沟通和团队合作,形成内部协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本控制。
第四章分支机构运营第十八条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公司总部的决策和部署,开展相应的市场拓展和业务推广。
第十九条分支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和分析,把握市场动态和竞争状况,制定相应的市场营销策略。
第二十条分支机构应当加强客户服务和投诉处理,提供优质的服务体验,树立公司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
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子公司的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的运营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子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会主持全面管理,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
(二)设立总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工负责,相互协作,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三、公司制度(一)公司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守信准则,保持公平竞争,防止贿赂腐败行为。
(二)公司要求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不得私自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或违规操作。
四、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财务管理。
要准确、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二)公司严格控制财务风险,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风险隐患。
五、人力资源管理(一)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劳动法规,保障员工的权益,建立良好的用人机制。
(二)公司要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六、市场营销(一)公司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市场战略,制定营销方案,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二)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客户管理机制,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提高客户忠诚度,拓展市场份额。
七、信息化建设(一)公司要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技术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二)公司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制度,保障公司信息资产安全。
八、监督与检查(一)公司设立监察机构,对公司各部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二)公司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公司管理水平。
九、违纪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员工,公司将严肃处理,包括警告、降职、停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
十、附则本管理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制定之日起生效,公司制度有变化须经董事会审批。
以上为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希望全体员工遵守执行,共同推动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制度
管理框架的构建
集团需要建立一个清晰的管理框架,明确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权责关系。
这包括制定统一的战略规划、财务控制体系以及人力资源管理原则。
在此基础上,子公司应享有一定的自主权,以便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经营策略。
决策流程的规范
集团应规范决策流程,确保重要决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于重大投资、并购、资产处置等关键事项,母公司应保留最终审批权。
同时,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使子公司能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做出反应。
绩效评估的完善
绩效评估是激励和监督子公司的重要手段。
集团应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体系,将子公司的业绩与管理层的薪酬、晋升直接挂钩。
通过定期的绩效回顾,不仅可以及时发现问题,还能够鼓励子公司持续改进和创新。
风险控制的加强
风险管理是集团对子公司管理不可或缺的一环。
集团需要建立全面的风险评估机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等。
通过对潜在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集团可以及时采取措施,降低不利影响。
文化融合的深化
企业文化的传承和融合对于集团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集团应当推动形成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和文化理念,使子公司员工能够认同并积极践行。
这不仅有助于提升团队的凝聚力,还能够在多元业务中形成协同效应。
信息共享的畅通
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确保信息的畅通无阻是提高管理效率的关键。
集团应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这样,无论是市场动态还是内部管理信息,都能够在第一时间内传递给相关决策者。
结语。
XX集团控股(全资)子公司管控办法(集团公司必备)
法XX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管控办法XX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编号:法二O一八年一月十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母公司的职能和义务 (2)第三章母公司的管理程序和方式 (3)第四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集团”)出资人代表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XX资产法》、《关于进一步推进XX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和《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母公司指XX集团有限公司,是授权范围内XX资产的产权代表和经营主体,依据产权关系成为授权范围内子公司的出资者,依法行使出资者的权利,并承担授权经营的XX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子公司指由母公司作为出资人单独出资或部分出资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组织,依法享有包括出资者投资和借贷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母公司和其他股东投入的资本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子公司分为全资、控股两类。
全资子公司指由母公司单独出资设立的XX独资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母公司为最大股东,并拥有其控制权的公司。
)第四条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应遵循下列原则:(一)以XX资产优化配置和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确保XX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从事产权经营和管理;(三)尊重子公司法人财产权,保障出资者所有权;(四)在遵循母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和投资战略方针的原则下,尊重子公司自主经营。
1第五条母公司仅对直接出资的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六条母公司以产权管理、资本经营为主,子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
第二章母公司的职能和义务第七条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管理的职能是:(一)管理XX资产的职能。
母公司作为XX产权的授权经营者将依据XX资产保值增值和资产收益最大化的原则,对所属子公司的XX资产进行产权经营、管理和调整。
XX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办法(Word最新版)
XX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办法通过整理的XX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办法相关文档,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观看!XXXX公司所属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内容和程序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权益,根据《公司法》和xxxx(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xxxx子公司管理办法》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子公司。
第三条综合管理部是管理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向股东xxxx公司和公司董事会信息归口管理;资本运营部是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公司行使股东权利。
第四条综合管理部和资本运营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本办法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公司对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投资主体,按投入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分为全资、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子公司,所行使的权限不同。
没有设立股东会的子公司,按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第七条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股东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以下事项必须报公司决定或批准。
一、委派和更换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二、向子公司董事会委派经理层、职能部门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对子公司的一般人员实行职数控制和备案管理。
三、审议批准子公司董事会报告和监事会报告;四、制定子公司生产经营责任制,并对公司进行考核;五、审议批准子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规划;六、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审议批准子公司重大基建技改项目、资产处置、资本运营、融资等事项;九、审议批准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十、审议批准子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十一、制定和修改子公司章程;十二、对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进行宏观管理和审计监督;十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八条公司作为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子公司股东,享有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利一、委派和更换子公司xxxx名额下的董事、监事,提出其报酬建议。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结构。
1.1 子公司的组织结构由总公司制定,并在子公司内部公布。
1.2 子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董事会、管理层、各部门及其职责分工。
第二条子公司的管理体系。
2.1 子公司的管理体系遵循总公司的管理规定,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2 子公司的管理体系包括决策程序、管理流程、内部控制等内容。
第三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3.1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遵循总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2 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绩效考核、薪酬福利等内容。
第四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4.1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遵循总公司的财务政策,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2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资金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五条子公司的市场营销。
5.1 子公司的市场营销遵循总公司的市场策略,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5.2 子公司的市场营销包括市场调研、营销推广、客户服务等内容。
第六条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
6.1 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遵循总公司的信息化规划,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6.2 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包括网络建设、信息安全、系统集成、数据管理等内容。
第七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
7.1 子公司的安全生产遵循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2 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应急预案、安全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子公司的合规管理。
8.1 子公司的合规管理遵循总公司的合规要求,并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8.2 子公司的合规管理包括法律法规遵从、合规培训、合规监督等内容。
第九条子公司的变更和解释。
9.1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变更由总公司制定,并在子公司内部公布。
9.2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解释由总公司负责,并在子公司内部公布。
第十条子公司的执行。
10.1 子公司全体员工应当遵守子公司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10.2 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子公司规章制度,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
1.1 子公司下设部门包括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
1.2 子公司领导班子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组成。
1.3 子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二条子公司的管理制度。
2.1 子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总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
2.2 子公司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定期向总部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3 子公司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协作,共同完成公司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条子公司的人员管理。
3.1 子公司招聘、培训、考核和奖惩等人员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总部的规定执行。
3.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3.3 子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4.1 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财务制度进行资金管理、成本控制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4.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财务风险和经济损失。
4.3 子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及时足额缴纳税款。
第五条子公司的安全生产。
5.1 子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设施和员工的安全。
5.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突发事件。
5.3 子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子公司的宣传推广。
6.1 子公司应当根据公司总部的市场营销策略,制定具体的宣传推广计划。
6.2 子公司应当加强品牌建设和产品推广,提升公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3 子公司应当积极参与各种行业展览和宣传活动,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
第七条子公司的违规处理。
7.1 子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公司总部的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职、解雇等。
7.2 子公司对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总部,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7.3 子公司对内部违规行为,应当建立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股份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防范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分)公司。
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指公司下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分)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以及公司内各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含劳动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合同是指法律关系复杂、或合同标的额巨大、或具有涉外因素,其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股东权益产生重要影响的合同,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属公司重大合同:(一)对外借贷、融资和股权投资的合同(不含财务公司、基金等金融类子公司涉及主营业务的日常合同);(二)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合同;(三)因对外捐赠资产而签订的标的金额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合同;(四)债权、债务重组合同;(五)股权激励合同;(六)对外担保合同;(七)合同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1亿元以上(含本数)或等价外汇的合同;(八)《公司章程》规定应履行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决策程序的其他合同。
第五条公司的重大合同管理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有限集中控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别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公司总部各部门拟签订的重大合同,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送公司法律事务部门办理审批会签手续后,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将合同正本二份留存公司总部归档。
(二)公司下属子(分)公司拟签订的重大合同,由其完成子(分)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后,报公司总部办理审批手续,经公司总部审批同意后由下属子(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将合同副本一份报公司法律事务部门。
合同达到《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标准的,还须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及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制度范本需要明确分公司的定位和管理层级。
分公司作为总部的延伸,其职能和定位应当与总部保持一致,同时根据地域和市场特性进行适当的调整。
管理层级要清晰,从总经理到基层员工,每个层级的职责和权限都要界定清楚,确保命令传达无误,执行有力。
制度范本中应包含财务管理规定。
财务管理是分公司管理的核心,包括预算编制、资金调度、成本控制等方面。
分公司应根据总部的财务政策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同时,定期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是必不可少的,它能帮助总部及时了解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做出正确的决策。
人事管理制度也是制度范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分公司的人事管理应遵循总部的人力资源政策,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环节。
在此基础上,分公司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事政策,吸引和留住人才。
业务运营管理制度也不容忽视。
分公司需要根据总部的业务指导和市场情况,制定具体的业务计划和营销策略。
这包括产品开发、市场推广、客户服务等方面。
制度范本应提供一套标准化流程,以便分公司能够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快速响应市场变化。
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也需要纳入制度范本中。
分公司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应有明确的应对流程和责任分配,以减少损失并迅速恢复正常运营。
一份完善的分公司管理制度范本应当涵盖定位与层级、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运营以及风险应急等多个方面。
通过这样的制度范本,企业不仅能够确保分公司的有效管理,还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灵活和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分公司分配管理制度
分公司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的经济活动,合理分配利益,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关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公司,规范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奖惩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公司委托的管理职责,依法经营,合理分配利益。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制定分配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平衡。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防止腐败行为。
第六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利润分配第七条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合理确定,并报总公司审核。
第八条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给各项参与经营的员工。
第九条分公司利润的分配比例应当根据员工的贡献和工作绩效进行合理确定。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利润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布利润分配情况,确保员工对分配情况了解清楚。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监督机制,定期对利润分配进行审计,确保分配的合理性。
第三章奖惩管理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惩罚。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鼓励员工的创新和拼搏精神,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违规行为,对违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员工,避免出现任人唯亲、偏袒不公的情况。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奖惩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用于绩效考核和管理。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日常运作,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明确本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地经营运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XX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本公司委派至各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
各控股子公司应遵循本制度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其它内部控制制度,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和环境条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以保证本制度的贯彻与执行。
本公司各职能部门应依照本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有效地对控股子公司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控股其它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规定,逐层建立对其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制度,并接受本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三会管理第五条三会设置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
本公司主要通过参与控股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对其行使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六条本公司内控制度对子公司的适用本公司各项内控制度中有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子公司的,子公司严格按照本公司内控制度执行,不再另行制定与本公司内控制度相悖的内控制度(在本公司内控制度下子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本公司内控制度中没有明确适用范围包括子公司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内控制度。
控股子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及三会制度、议事规则,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合法、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
第七条本公司对子公司享有的权利本公司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或出资额(以下统称“持股比例”),对各控股子公司享有以下权利:。
子公司规章制度
子公司规章制度第一条,子公司的组织架构。
1.1 子公司的组织架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治理要求。
1.2 子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二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
2.1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
2.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和稳健性。
2.3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应对各类风险。
第三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3.1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2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财务报告要求,及时、准确地编制和披露财务报告。
3.3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
第四条,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
4.1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和福利。
4.2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子公司的信息披露。
5.1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及时、真实、准确地披露公司经营状况和业绩。
5.2 子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六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
6.1 子公司应当接受总公司的监督和管理,遵守总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决策安排。
6.2 子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子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
7.1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经过董事会审议并报总公司批准。
7.2 子公司规章制度的修订应当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做好解释和培训工作。
第八条,其他事项。
8.1 子公司在执行本规章制度时,应当遵循公司治理要求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8.2 子公司在执行本规章制度时,应当加强与总公司的沟通和协作,确保公司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以上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违反,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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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释义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操纵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进展部:指XX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进展部。
董事、监事:除专门讲明外,指XX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治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治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大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治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股东的权益,提升投资回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操纵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进展部是母公司治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益。
战略进展部是母公司治理子公司事务的唯独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进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有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方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方法的情形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
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按照《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形,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进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给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益和职责;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治理情形;5、及时批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7、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治理人员评判报告、制定派出高级治理人员的奖惩方案;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9、分析、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或上市等可能性;10、按照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打算;11、指导子公司进行预算制定;12、每季度对子公司进行实地查看,并参加生产经营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撰写制作子公司经营情形报告;13、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判、要求落实;14、董事、监事作出决策之前,应当就拟在董事会上讨论的咨询题与战略进展部事前沟通。
战略进展部视情形需要牵头召开由派出董事、监事等有关人员参加的董事会预备会议。
15、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和谐,并把有关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进展部。
第二节董事会第九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其中一次应在每年11月15日之前召开,要紧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打算;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终止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条董事会工作报告一样是在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预决算报告通过的基础上制作而成,故其内容与格式差不多一致,如果子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合并召开,可略去成文的董事会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总经理工作报告和财务经理工作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规定见“附件一”。
第十二条董事会会议文件应至少在召开前15日报送战略进展部审核,召开前10日通知董事及其他与会人员,召开前7日将正式定稿文件送达董事。
第十三条子公司可按照《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形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进展部备案。
第三节董事会秘书第十五条子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预备和递交董事会的报告和文件;2、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会议文件和记录的保管;3、保证公司信息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地向本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战略进展部、股东和其他有关治理机构反馈与披露;4、有权查询并知悉子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有权了解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形,列席总经理办公会议;5、协助董事会行使职权,协助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并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6、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奋的义务。
第四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给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2、检查公司财务和内部操纵制度;3、监督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和职责;6、参与撰写子公司派出高级治理人员评判报告、制订派出高级治理人员的奖惩方案;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和评判、要求落实;8、作出具体决策前,应当与战略进展部事前进行沟通;9、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和谐,并把重要信息及时告知战略进展部。
第二节监事会第十七条监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终止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八条监事会和监事工作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二”。
第五章高管人员第十九条子公司派出高级治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进展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2、派出人员必须向战略进展部提交就任述职报告;3、派出人员应按照子公司经营情形向战略进展部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4、派出人员必须按照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5、参与战略进展部组织的关于子公司战略规划讨论、修改、制定;6、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战略进展部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缺失、严峻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要紧人事突然变动等。
第六章绩效考核第一节子公司绩效考核第二十条子公司绩效考核设定以下关键绩效指标: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形;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形、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流淌比率、净现金流量等;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
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内部治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形等;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服务方面:用户中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形等;执行子公司治理制度情形;战略进展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
按照子公司具体情形,能够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一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样按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形、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治理、子公司治理制度执行情形、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形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3、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样许多于50%。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1、考核组织:战略进展部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等分不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纳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同一的评估值。
此评估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判子公司治理层经营业绩的要紧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进展部予子公司治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母公司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确定、描述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时,董事会按照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形评判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董事会按照子公司经营绩效评判结果,确定对治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节高管人员绩效考核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治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有关个人能力素养模型和业绩考核体系。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高级治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1、考核组织。
战略进展部可视情形,会同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每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有关部门等分不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判,在此基础上采纳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
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判子公司治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要紧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
每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前,战略进展部予子公司高级治理人员个不沟通,并上报投资副总裁审核。
3、董事会按照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形,评判子公司高级治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董事会按照对治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治理人员个人的奉献程度,参考战略进展部对高级治理人员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
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治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总经理提议,董事会通过。
第二十五条关于非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管人员,战略进展部如认为不胜任职位,可向子公司董事会提出撤换建议。
第七章重大事项第二十六条任何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以及超过10%净资产总额以上的资产处置、变卖、清算事项,必须先报战略进展部。
战略进展部会同财务部审核或提出初步意见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七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进行长期和短期对外投资。
超过净资产总额10%以上的累计或单项对外投资需报战略进展部,战略进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八条未经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授权,子公司不得以高于正常融资成本利率进行融资。
超过净资产总额30%以上的单项或累计对外投资需报战略进展部,战略进展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由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子公司进行改制,需将改制上市预方案报战略进展部审核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做出书面决定;子公司改制上市实施过程应同意战略进展部的指导。
第八章信息制度第三十一条母公司通过战略进展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
第三十二条战略进展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设计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需遵循以下原则: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与子公司,应通过战略进展部来传达、审核和统一治理。
2、母公司治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关心或提供信息,第一必须向战略进展部提出具体要求,投资治理部审核后,做出具体组织。
3、子公司项目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可请战略进展部关心和谐和沟通。
第三十三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由战略进展部转送;2、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由战略进展部统一传送;3、子公司经理层向母公司及其派出董事监事反映、汇报有关经营情形时,应第一向主管投资的副总裁汇报,并与战略进展部联系,由后者具体安排向派出董事、监事和公司其他领导汇报事宜;4、战略进展部就子公司报送、要求批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讲明和讲明,必要时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