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置换通知
学分替换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XX学校学分替换审核委员会:您好!我是XX学校XX专业的学生,学号为XXXXXXXXX。
在此,我诚挚地向学校申请学分替换。
原因如下:一、替换原因1. 在校期间,我因家庭原因未能参加部分课程的学习,导致学分不足。
为了不影响我的毕业进度,我希望通过替换学分的方式弥补这部分缺失。
2. 此外,我在校期间参加了某些与专业相关的竞赛和实践项目,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我认为这些经历和成果足以证明我的实际能力,可以替代部分理论课程学分。
二、替换方案1. 针对未能参加的课程,我计划通过自学、旁听等方式,掌握课程内容。
在取得课程负责人的认可后,我将参加课程的考核,以证明自己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
2. 对于参加的竞赛和实践项目,我将提供相关证书、成果证明等材料,以证明我的实际能力。
同时,我希望学校能够根据这些成果,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可。
三、申请依据1. 《XX学校学分替换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学生可以申请学分替换,以弥补学分不足的问题。
2. 《XX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该方案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支持学生参加各类竞赛和实践项目。
四、申请承诺1. 我承诺在替换学分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 我承诺在取得学分替换后,会更加努力地学习,确保顺利完成学业。
3. 我承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发挥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为我国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申请期望我希望学校能够审批我的学分替换申请,让我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自己的人生目标。
同时,我也希望能够借此机会,为学校的学分替换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和参考。
在此,我再次向学校学分替换审核委员会表示感谢!请您们给予审批。
此致敬礼!申请学生:申请时间:年月日。
《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职业学院2020年4月29日XXX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具有临职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1 —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 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置换类型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使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置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
具体分为以下七类:1.职业资格类2.技能竞赛类3.综合素质类。
4.学历教育类5.非学历教育类6.创新创业类7.退伍复学(入学)类二、置换标准(一)课程学分置换标准1.资格证书类。
学生获取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国家或企业行业机构承认的、有影响力的(作为从业门槛或加薪标准)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置换相应或相关课程学分。
不分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计6学分,分等级的证书,从五级到一级分别计2学分、4学分、6学分、8学— 2 —分、12学分。
执业资格证书计16学分。
2.技能竞赛类。
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可奖励学分用于置换相关课程和学分。
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级的一类技能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4、12、10 学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学分;市(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学分。
关于选修课学分替换的说明
关于选修课学分替换的说明根据《宁波工程学院2010级本科培养方案的意见》三、课程设置4.选修课1、全校性选修课:为了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保证人才规格,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开设一定量的具有文、理渗透或工管交叉性的跨学科选修课,供学生选修以补充和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选修课,可以是公共基础性的,也可以是跨学科性质的,包括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英语提高课程等。
学生毕业时需修到全校性选修课最低学分为8学分,可通过选修学校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另外,可用学校认定的特色学分抵换。
2、专业选修课: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各学院应根据学科特点和要求开设一定量的专业基础和专业课程供学生选读;学生应在所选的专业方向内选课,也可选择其它模块的课程作为选修课程。
学生毕业时需修到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专业选修课最低学分,此学分可用学校认定的特色学分抵换。
电信学院10级各专业毕业时需达到的专业选修课最低学分要求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12学分,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13学分,网络工程专业13分,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专业工程类选修课12学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9学分。
学校认定的特色学分抵换请依照宁波工程学院2009年17号文件《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宁波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特色学分确定表》进行申请,有校选课和专业选修课学分不足需要申请特色学分的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在第八学期每年的三月底前递交《宁波工程学院特色学分认定申请单》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二份。
经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替换学分。
注1.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需要认定特色学分的,必须递交网上查到的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和录取名单的打印件,含有所有入学考试科目成绩的成绩,每门课程成绩在30分以上才能予以认定。
注2.被替换学分的第七学期专业选修课课程成绩统一录入为“缺考”,由此产生的对奖学金评定结果的影响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注3.需要申请的同学先到教务管理系统里查询自己分别已经获得全校性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学分各几分,比照最低要求,没有达到的学分用特色学分抵换。
关于学分替代的试行办法
关于学分替代的试行办法
根据学校的教学改革会议精神和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拟对学分制管理方案进行改革,实行学分替代的办法。
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一、文化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期考及格的,即取得相应学分;若期考不及格,可选择补考本课程,不愿意补考本课程的,可实行学分替代。
替代办法为:
1.补考替代的课程,可以在学校安排补考时,现选学校开设的选修课程,但不能与本班其它必修课,公选课重复。
也可以在完成所规定选修的学分后,用多选的课程替代,包括第二课堂和成人高考都可替代。
还可以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核,取得技能证书,实行学分替代。
2.若补考本课程不及格,或考替代的课程不及格者,可以通过重修本课程,或者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核,取得技能证书,实行学分替代。
二、专业理论课期考及格的,即取得相应学分;如理论课期考不及格,允许补考本课程一次,若再不及格者,只能重修本课程,或者可以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核,取得技能证书,实行学分替代。
具体的替代办法是每种证书对应一门理论课。
职业资格考核替代项目详见附表。
注明:以往教务科文件与本办法有出入的,以本办法为准。
xx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
xx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
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生为本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分制,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挖掘学生的潜能,拓展学生的兴趣和爱好,给每个学生提供发展、创造和成功的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分置换是指学生因参加项目化教学、企业顶岗实训、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参加慕课学习等引起课程修读与培养方案要求有偏差,依据相关要求,置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部分课程学分。
第三条同一项目化教学、企业顶岗实训、专业技能竞赛、专业资格证书等学分置换项目,置换的专业课程由二级学院按照相关性、统一性、稳定性的原则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章学分置换规定
第四条入学教育与军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等课程不参与学分置换。
第五条在校学习期间,被置换的课程学分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15学分且专业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第六条采用五级制时,可按优取95分、良取85分、中取75分、及格取65分的原则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第七条项目化教学成绩课程学分置换。
经学校教学主管校长批准的项目化教学,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五级制成绩评价。
学生可以根据项目化教学成绩评价表,填写《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经拟置换课程的。
学分互换协议书范本
学分互换协议书范本甲方(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均为高等教育机构,为了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双方就学分互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学分互换原则1.1 甲乙双方同意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学分互换合作。
1.2 双方承认对方学校所授予的学分,允许学生在对方学校学习期间所获得的学分转换为本校学分。
第二条学分互换条件2.1 学生必须在本校注册为正式学生,并已获得前往对方学校学习的资格。
2.2 学生在对方学校所选课程应与本校课程内容相符或相近,且需得到本校相关部门的认可。
2.3 学生在对方学校的成绩评定应达到本校的最低要求。
第三条学分互换程序3.1 学生需向本校提出学分互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2 本校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向对方学校发出学分互换确认函。
3.3 对方学校在收到确认函后,应为学生提供相应的学习指导和支持。
第四条学分互换比例4.1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1:1的比例进行学分互换。
4.2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调整学分互换比例。
第五条学分互换的有效期5.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5.2 有效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本协议。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至甲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
关于毕业生创新学分选课与创新学分置换的相关解释说明
关于毕业生创新学分选课与创新学分置换的相关解释说明1.首先,学校规定,各专业毕业生必须修够2分创新学分才满足毕业条件。
2.2分的创新学分中,必须有1分是通过修读《电工电子开放实验》所得,也就是《电工电子开放实验》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
必须要满足此条件。
3.剩下的1个创新学分,可以由多种渠道来获得,可以通过选修学院开设的创新课程来获得,成绩通过的学生就可以获得另外1个创新学分,或者可以使用电工证,普通话证,计算机等级证(必须是校内报名考试的)等证书来置换成创新学分,还有参加各种比赛获奖学生也可以用获奖证书来置换,具体认定办法请参考附件《兰州理工大学创新教育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
4.如果已经修读了《电工电子开放实验》,并且成绩已经通过了,手里又有可以置换的相关证书这种情况,需要置换成另一个创新学分,现在需要进入自己的教务系统在全校性选修课里找到《创新项目1》任课教师—张颖,把这门课选上,才可以成功置换。
5.如果《电工电子开放实验》已经修读了,成绩是通过,但是手里没有可以置换创新学分的相关证件和获奖证书,现在必须再选修一门本院开设的创新课程,来获取另一个创新学分。
16春创新课选课的具体课程名称请参考上传的《16春创新课程选课单》来报名。
6.如果手里只有证书,没修读过《电工电子开放实验》的学生,请把《电工电子开放实验》选上,并且把《创新项目1》也选上。
7.如果此时还差2分的创新学分的学生,请把《电工电子开放实验》选上,手里有证书,就把《创新项目1》选上,如果没有证书,就再选上一门创新课程。
成绩全部通过即可取得2个创新学分。
8.需要用证书置换学分的学生,请在开学前3周把《创新项目1》务必选好,等到实习结束后,教学办将按班级来收取证书复印件,上报《创新项目1》的成绩,不接收个人上交的证书复印件。
考证学分置换方案
考证学分置换方案根据《三峡大学关于修订201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三峡大教2013]3号),三峡大学素质拓展课程分为六类:科技普及与知识拓展类、文艺欣赏与人格熏陶类、公民教育与身心发展类、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
素质拓展课程最低修读总学分不低于20学分,且前三类课程通过课程选修的方式获取学分,后三类课程通过学分置换的方式获取学分。
为深化大学生素质教育,更好地推进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工作,学校教务处和校团委共同制定实施了《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三峡大教〔2013]22号)。
考虑到专业特色和学院学生工作的侧重点不同,我院在校级学分置换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方案》。
一、置换标准素质拓展课程中的社会实践与调查研究类、学科竞赛与创新创业类、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类课程的学分置换,以校、院两级学分置换标准为依据。
校级学分置换标准见《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校级学分置换标准》(附件1)。
院级学分置换标准见《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方案》(附件2)。
二、置换要求学生依据校、院两级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标准进行学分置换所获学分不低干8学分,目置换所获学分对应的课程必须跨两类。
其中学生依据学院置换标准置换所获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
三、置换流程1.个人申报学生个人向学院提交《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时间和申报流程见学院具体通知。
2.学院审核学院负责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审核认定相关学分,并向校团委提交汇总表。
3.校团委审查校团委负责审查各个学院提交的学分置换汇总表,并提交教务处认定。
4.教务处认定根据校团委提交的相关材料,教务处负责计算并认定全校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
四、附则1.三峡大学大学生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工作由教务处和校团委负责组织,院级素质拓展课程学分置换实施工作由各学院组织。
xx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
xx学院课程学分置换管理办法为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教学过程中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在教学管理中贯彻以生为本原则,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学分制,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规范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帮助学生树立自信,挖掘学生的潜能,拓展学生的兴趣和爱好,给每个学生提供发展、创造和成功的空间,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二条学分置换是指学生因参加项目化教学、企业顶岗实训、专业技能竞赛、取得专业资格证书、参加慕课学习等引起课程修读与培养方案要求有偏差,依据相关要求,置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的部分课程学分。
第三条同一项目化教学、企业顶岗实训、专业技能竞赛、专业资格证书等学分置换项目,置换的专业课程由二级学院按照相关性、统一性、稳定性的原则确定并报教务处备案,不得随意更换。
第二章学分置换规定第四条入学教育与军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势与政策、军事理论等课程不参与学分置换。
第五条在校学习期间,被置换的课程学分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15学分且专业课程不得超过三门。
第六条采用五级制时,可按优取95分、良取85分、中取75分、及格取65分的原则转换成百分制成绩。
第七条项目化教学成绩课程学分置换。
经学校教学主管校长批准的项目化教学,指导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五级制成绩评价。
学生可以根据项目化教学成绩评价表,填写《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经拟置换课程的授课教师认可,院部负责人批准,教务处审核后,记入置换课程的成绩单,获得相应课程学分,教务处成绩管理员登录成绩。
第八条企业顶岗实训成绩课程学分置换。
在第一至第四学期,学生在与学校签订联合人才培养协议或经学校认可的企业进行实训,可以依据项目实训内容和成果,并凭企业五级制实训成绩评价,填写《学生课程学分置换申请表》,经拟置换课程的授课教师认可,院部负责人批准,教务处审核后,记入置换课程的成绩单,教务处成绩管理员登录成绩。
《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生学业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学生选课管理办法》《学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已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XXX职业学院2020年4月29日XXX职业学院课程置换与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机制,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具有临职特色的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体系,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1 —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13〕14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意见》(教改〔2016〕3 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置换类型畅通不同类型学历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之间转换通道,使学生除学习本校课程获得学分外,还可通过学习外校课程、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换非学历学习成果等方式置换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学分。
具体分为以下七类:1.职业资格类2.技能竞赛类3.综合素质类。
4.学历教育类5.非学历教育类6.创新创业类7.退伍复学(入学)类二、置换标准(一)课程学分置换标准1.资格证书类。
学生获取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国家或企业行业机构承认的、有影响力的(作为从业门槛或加薪标准)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置换相应或相关课程学分。
不分等级的技能资格证书计6学分,分等级的证书,从五级到一级分别计2学分、4学分、6学分、8学— 2 —分、12学分。
执业资格证书计16学分。
2.技能竞赛类。
学生参加技能竞赛获得优异成绩可奖励学分用于置换相关课程和学分。
学生参加国家和省、市级的一类技能竞赛获奖,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4、12、10 学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0、8、6学分;市(院)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2、1学分。
高职院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课程及替代课程学分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课程及替代课程学分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申请免修课程、置换课程、替代课程学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第一条免修课程指免修计算机类公共必修课和技能类专业课。
置换课程指置换考核不通过的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
替代课程学分指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以下分别简称为“免修”、“置换”、“替代”)。
第二条学生申请免修、置换、替代的各类成果必须是在校(籍)期间取得的。
免修或置换课程累计不得超过12学分,替代任选课累计不得超过6学分。
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不得免修。
政治理论课、心理健康课、就业指导课、军训等公共必修课及毕业设计不得免修和置换(参军退伍的学生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学生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诚信承诺、证明材料。
若发现伪造材料,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申请的每项成果,在规定学分内,只能选择免修或置换或替代一门课程。
同一作品取得不同级别的成果,原则上认定最高级别的成果,并以第一时间申请的成果为准,只认定一次。
取得的成果如果已用于免修或置换或替代,则不能再用于其他方面的学业认定。
第五条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的成果,只认定由政府部门主办、学校组织参与并在教务处备案后取得的。
对于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只认定由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颁发及由学校继续教育与培训学院引进并组织考试而获取的职业资格证书,二级学院可在相关官网上查询审核;除此之外的证书,包括专业影响力大的,能涵盖相关课程内容或相关能力的,原则上由相关二级学院参照文件标准,出示认定依据,向教务处提出申请,教务处审核通过的予以认定。
第六条申请免修或置换的课程由课程负责部门审核,教务处备案。
第七条学生申请的免修课程成绩按中等(对应75分)计,若学生申请参加课程考试,则按考试成绩计;置换不及格课程的成绩按65分或及格计,替代任意选修课程的成绩按通过(对应85分)计。
二、申请范围第八条学生考取本专业指定的、非毕业资格所用的高级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或者本专业没指定但与所修课程相关的、非毕业资格所用的其它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可申请免修或置换相关专业课,或替代任意选修课学分。
学分互换协议书
学分互换协议书一、背景为了促进不同高校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学术资源的互补性,特制定本学分互换协议书。
本协议书的目的是为参与互换计划的学生提供学分互转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在不同高校间进行学习,并最终获得双方学校发放的学位证书。
二、协议内容1.参与本次学分互换计划的学生必须是各自高校的在校生,并且已经获得学校的批准参与互换计划。
2.学分互换的课程必须符合双方高校的学术要求,并已经得到双方学术部门认可。
学分互换的课程应当与学生所在专业相关,以确保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具有促进作用。
3.学生在参与学分互换之前应提前向本校的学术部门和选课办公室申请并获得批准。
在互换学期结束后,学生需提交相应的学习成绩,以便学分互换计划能够顺利进行。
4.双方高校的学术部门应当对学分互换的课程内容进行认证,并在课程开始前向学生提供详细的课程安排和教学大纲。
5.学生在互换学校学习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对自身的学习成绩负责。
如果学生在互换学期内发生违纪现象,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学分互换资格,并按照相应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罚。
6.根据学生所取得的学分成绩,互换学校应将成绩及相应学分进行折算,并与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沟通,以确保学分互换结果的准确性。
7.学分互换的结果将最终以学生在母校的学分记录为准。
双方高校不直接在学生的学位证书上体现学分互换的事实,但会在学生的学术记录中注明相关情况。
三、生效与解除1.本协议自双方高校学术部门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参与学分互换计划的时间。
2.如有特殊情况需解除本协议,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高校学术部门,并经双方同意方可解除。
四、附则1.本协议书为电子版和纸质版两者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有效。
2.双方高校在学术合作的其他方面愿意进行更多沟通和合作,以便提升学术交流水平和学生的学习体验。
五、协议变更1.本协议的修改需双方学术部门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2.经协商一致后的修改将成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人民大学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志愿服务活动转换实践学分的通知【精选文档】
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关于志愿服务活动转换实践学分的通知根据商学院团委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精神,为配合实践学分评定工作顺利展开,现将志愿服务活动转换实践学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志愿服务是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各位同学在不影响正常学习的情况下尽量参与;2.根据每人参加的志愿服务时数进行实践学分转换;3.当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时,必须做到用爱心去帮助他人,积极热情,否则记录服务时数时,将减少本次的志愿服务时间;4.本通知适用人群为商学院参与志愿活动服务的大学生,适用活动为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一切志愿服务活动。
二、转换细则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即可累计相应的志愿时数(详见附表);2.每累计5个小时志愿时数,可算作参与1次社会实践活动,不足5小时的部分,忽略不计;三、转换流程1.大学生志愿者在参与活动时,由随行的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并记录服务情况;2.每学期末上交志愿者证,由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工作人员进行本学期参与志愿服务时数的汇总,并转换为相应的实践活动次数。
四、附表注: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新开展项目具体时数另行通知。
商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2010年9月20日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高二班主任教学工作总结5篇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
大学优置换成分数的情况说明
大学优置换成分数的情况说明
大学中置换学分的政策是一些活动或奖励可以折算为学分。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360问答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强便拉始料物。
具体办法由学校规定。
学校应当鼓励、支持滑秋参烈增八叫游价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扩展资料:
开武汉工程科技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的学分置换规定:
学校明文规定,学生自主创业可进行不超过50学分的转换。
按4年190学分算,开家公司可抵1年的学分。
对于创业学分的认定,需要学生提供待府本理各种证明材料,如创业计划书、公司工商税务登记的相关证件、财务报表等,也配备指导教师跟进指导,为学生创业成功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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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外课堂学员期学分置换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我院海外课堂学员学分置换的相关规定和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海外课堂学员学习的实际状况,为做好本学期学分置换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凡参加过海外课堂的在籍在校学生,未申请学分置换者均可申请本次学分置换。
二、受理时间
为规范海外课堂学员学分置换工作,本学期统一安排在3月3日-3月9日集中受理,逾期不再受理。
三、置换流程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系督促并指导学生严格按照置换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学分置换。
2、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的可置换课程类型申请置换,思政类、
军事类、实践类课程不属于置换范围。
国际教育学院
2017年
3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