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机械或其他装置,对物体进行搬运、装卸、吊装、移动等作业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操作。
起重设备设施指用于起重作业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建筑设施。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需要进行安全管理。
本文介绍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并制定详细的安全方案。
2.确定负责起重作业的班组长或监工,并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4.在起重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禁止通行标志牌。
对于进入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
5.做好起重机的限速、限位维护管理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安全保护。
6.禁止在起重机下方和吊物旁边进行作业和通行。
7.必须对起重机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试验,并及时记录。
8.在作业现场设置紧急疏散通道,并制定应急预案。
9.组织和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1.安全管理部门必须清楚掌握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2.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
3.对于精度较高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进行定期检定。
4.对于起重设备设施的升降、滑动、旋转部位,必须做好润滑保养工作。
5.起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安装。
6.关于临时安装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可靠。
7.必须按照规定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保护和限制。
8.起重设备设施必须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进行更换和维护保养。
9.进行起重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和维护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总则1.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操作和管理。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执行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规定。
3.对于违法违规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处理。
4.对于安全事故或者事件,必须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2024年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100吨;小型:40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5.核实天气情况。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设计。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全部涉及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场合、员工及相关人员。
第二章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第三条责任人员1.企业应设立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2.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下列事项的管理:a.审核起重作业的安全方案。
b.监督起重设备设施的维护和检修。
c.确保起重作业时的人员安全。
d.订立起重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e.审核员工的起重作业资格。
第四条起重设备设施管理标准1.起重设备设施的选用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相应的安全评估。
2.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需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并严格依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3.起重设备设施的安装、拆卸、维护和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依照规定的操作标准进行执行。
4.需要维护和修理或更换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需进行停用和标识,严禁连续使用。
5.严禁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私自改装或擅自拆卸。
第五条起重作业管理标准1.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需订立认真的起重作业安全方案,并报经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
2.起重作业时,必需遵守下列要求:a.每次起重作业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含检查起重设备设施、检查起重物品等。
b.确保场合平整、无障碍物,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进行。
c.严格依照作业方案操作,禁止超载、超高、超远、超速等操作行为。
d.确保起重设备设施的稳定性,禁止猛动、冲撞等不安全行为。
e.使用起重设备设施时,必需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f.严禁起重作业时同时进行其他作业,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g.起重作业工作完毕后,必需彻底清理场合,恢复乾净。
第六条考核标准1.对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包含安全管理本领、起重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员工的培训情况等。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是指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对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进行规范的一系列措施。
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设备进行物体起重、吊装、悬挂以及相关操作和作业活动的工作过程。
起重设备设施包括各类起重机械、起重工具、起重装置以及相关设备设施。
为了保障起重作业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下面我们将对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进行探讨。
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起重作业前的准备工作。
在进行起重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周密的安全准备工作。
包括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同时还需要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定起重作业的方法、过程和操作流程。
根据作业情况还应有相应的交通信号、警告标志和隔离措施等。
其次是对起重作业人员的要求。
起重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操作人员进行。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验,并且要熟悉起重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法和操作流程。
同时还要注意操作风险,做好自身的安全保护。
再次是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起重作业现场必须进行合理的布置和规划,确保操作空间和通行道路畅通无阻。
对于可能存在的危险位置和隐患要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起重作业现场还应有专人进行监控和引导,确保作业顺利进行。
在起重作业现场还要做好配合作业的其他人员和设施设备。
最后是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必须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对于不符合标准和要求的设备设施必须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起重设备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提醒和警示,确保操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安全。
对于起重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要有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总之,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是保障起重作业安全的重要措施和保障。
各国都高度重视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不断加强起重设备设施的监督和管理,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4篇)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起重作业安全,有效防范起重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起重作业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作业指利用吊车、起重机械等设备进行的吊装、搬运、装卸等作业。
第四条起重作业应按照“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监管有效”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条起重作业应遵守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本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第六条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章起重作业的责任与义务第七条按照安全生产的“三同时”要求,对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具备以下责任和义务:(一)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责任与义务,并指定专人负责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并保养起重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三)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起重作业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八条起重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配备相应的起重设备和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二)建立并完善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的记录和报送工作。
(三)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
(四)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设备和零部件。
(五)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宣传活动,提高起重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第九条起重作业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前应进行安全交底,明确作业人员的任务和责任,并做好相关记录。
起重作业及设施检修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及设施检修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加强起重作业及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起重作业及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3.1起重作业是指使用起重机械进行的作业。
3.2起重设备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型吊、电动葫芦起重设备(以下统称行车)。
3.3 本规定是文件《基础设施检修安全环保管理程序》、《检修安全管理制度》的一个分支,有关检修方面的一些基本要求在此不再重述,望参照引用文件和相关文件执行。
4 职责4.1 机动处是起重机械及设施检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起重设施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检测、检修及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工作。
4.2 安全环保处负责对起重作业安全操作、安全附件、持证作业及设备中、小修理及日常维护工作的安全督察和检查。
4.3 各单位做好本单位起重机械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起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设备检修及检修过程中的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工作。
5.1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5.1.1 起重作业属特种作业,其作业人员(起重机械指挥人员、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均应经过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1.2 起重作业机械必须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1-2010的要求。
5.1.3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规程及相关设备点、巡检管理制度,对起重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夹具、索具实行班组日检、车间(作业区)周检、单位月检的工作制度。
行车班组每班除正常设备点、巡检,还应重点对钩头轴销等进行检查;地面指吊人员每班负责对夹具、吊索具进行班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4起重作业必须按以下标准化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5.1.4.1挂吊指挥程序:作业准备——发出要求指令——捆绑吊物——发出落钩指令——挂钩、协助起重机械点动受力(采用安全方法)——指挥起吊——随物护道——指挥下落——摘钩。
5.1.4.2 起重机械操作员作业程序:作业准备——接受要求指令——鸣铃瞭望——确认吊物位置及吊运对象——开到吊物位置——判断吊物特性——落钩——接受指令点动受力——接受指令起吊、运行(注意吊物周围人与环境)——开到落物位置——接受指令落物——升钩至安全位置(摘钩后)——本吊作业完毕。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管理,包括汽车吊、天车、电动葫芦等起重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和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成立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设备部门负责人等组成。
第二章起重设备设施的选购和管理第四条选购起重设备设施时,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定的要求,具有相应资质的生产厂家和产品。
第五条选购的起重设备设施应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型式试验和质量监督检验,并取得合格证。
第六条设备部门负责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建立设备档案,包括设备的技术资料、安装验收记录、定期检验报告、维修记录等。
第七条设备部门应根据本单位设备情况制定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八条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年检情况要记入设备登记卡,与其产品说明以及数据等有关技术资料一起立卷存档。
第三章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第九条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
第十条起重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作业方法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风险分析,制定安全措施,并告知所有作业人员。
第十二条起重作业中,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指令。
第十三条起重作业中,应保证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和劳动保护设施完好,不得任意损坏。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中,应严禁超负荷作业和带病作业。
第十五条起重作业中,吊车上应配备完善的通讯、指挥工具,如对讲机、指挥用旗、哨子等。
第十六条进入厂区,车辆必须配带并安装阻火器。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总则1.1 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1.2 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和长度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为重量100吨及以上或长度60米及以上;二级为重量40吨(含40吨)至100吨;三级为重量40吨以下。
1.3 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负责建立各类起重机械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1.4 起重机械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其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
1.5 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三级起重机械),需由取得当地政府相应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1.6 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予以存档。
自制、改造和修复简易起重设备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执行,并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7 除机械制造厂、检维修车间、码头、油田野外施工设施搬家等固定起重作业和例行起重作业外,其他起重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
1.8 作业期间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9 利用轮胎、履带和桥式起重机等定型起重机械进行吊装作业时,还应遵守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程。
2 管理职责2.1 起重重量大于40吨的重物,或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作业条件特殊的物件,必须编制起重作业方案,作业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篇)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2本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和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电力工程中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1.3本文件所称的起重机械主要指电力建设中常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和中小型起重设备,其中大型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缆索起重机、塔带机、输变电用牵张设备等;常用中小型起重设备包括:钢索液压提升装置、简易升降机、吊篮、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千斤顶等及其他起重机械。
其中对牵张设备和中小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可根据情况执行本文件中的适用执行。
____组织与职责2.1施工单位是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起重机械从购置、租赁、安装、维修、检验、使用、拆除到报废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施工单位经理是本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企业应明确生产副经理或总工程师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起重机械的全过程安全管理。
2.2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由施工单位本部、施工项目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三个层次构成,各个层次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职责如下:2.2.1施工单位本部施工单位本部必须设置机械管理部门,对企业施工生产中的起重机械和一般机械进行归口管理;是起重机械专业安全管理部门,重点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机械管理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起重机械管理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并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2).负责建立单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机械岗位责任制和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目标或安全指标;负责对各施工项目部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下达的安全指标和技术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组织评价、考核和奖罚。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起重作业是指通过使用起重设备来提升、搬运、装卸或安装重型物品的操作过程。
在各行各业中,起重作业都是非常常见的工作环节。
然而,由于起重作业涉及到重型物品的搬运和安装,如果不加以正确管理和执行,将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巨大的安全风险。
因此,建立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是指通过明确规定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管理要求,确保起重作业安全高效进行的一系列制度。
下面,本文将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两个方面,详细阐述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起重作业管理制度1.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起重作业的责任主体,包括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管人员。
(2)规定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和权限,确保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作业许可与计划制度:(1)规定起重作业必须事先申请许可,并明确许可的流程和要求。
(2)制定起重作业的计划,并提前向相关人员进行通知和沟通,确保起重作业顺利进行。
3.人员培训制度:(1)明确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并规定必须持有合格证书才能从事起重作业。
(2)制定起重作业安全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4.现场管理制度:(1)明确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和禁止行为,确保作业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2)规定起重设备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可靠。
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设备配置与规范:(1)明确起重设备的类型、数量和配置要求,确保设备能够满足起重作业的需求。
(2)制定起重设备使用规范,明确设备的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2.设备检验与维护:(1)规定起重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和维护才能使用,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性能正常。
(2)明确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操作规范,确保设备维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3.设施安全标识:(1)布置起重设备使用区域的标识牌和标识线,明确设备使用区域的范围和安全要求。
2024年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了确保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劳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生产、运输等场所的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起重作业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应当重视起重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制度和管理机制。
第二章起重设备设施的选择和技术要求第五条起重设备设施的选择应当根据工作现场的具体情况、起重物体的性质和重量、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合理选择。
第六条起重设备设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且具备以下技术要求:(一)设备结构稳定,强度合理,各部位连接可靠。
(二)设备采用可靠的制动装置和安全保护装置。
(三)设备采用可靠的起升机构和伸缩机构。
(四)设备具备防倾翻、防侧翻、防倾斜等防护措施。
(五)设备采用合适的能源,电缆、管线等设置合理。
(六)设备具备必要的防雷、防护罩等安全保护装置。
第七条起重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相关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三章起重设备设施的安装和验收第八条起重设备设施在安装前,应当对设备结构、机械性能、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要求。
第九条起重设备设施的安装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单位进行,并且依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安装。
第十条安装完毕后,起重设备设施应当进行验收,验收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四章起重作业的组织和管理第十一条起重作业应当经过合理的计划和组织,明确起重操作的步骤和方法。
第十二条起重作业前应当对起重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起重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且保持通畅的人身出入口。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时,应当设置专人负责指挥和监督,确保起重操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五条起重作业结束后,起重设备设施应当进行保养和维护,及时清理作业现场。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起重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建筑、交通、能源、化工、矿山等行业。
第三条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起重作业安全、高效、有序进行。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的领导,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五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六条起重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二章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起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起重作业安全检查:定期对起重作业设备、设施、场所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起重作业事故处理:建立健全起重作业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设备、设施采购、验收、检验、维修、保养、报废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设备、设施的操作、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检测、试验、鉴定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九条起重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作业场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起重作业场所的布置、使用、维护保养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二)起重作业场所的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起重作业及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作业及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起重作业及吊索具安全使用的管理,降低起重作业风险和规范吊索具正确的使用方法,保障作业人员与物资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包括承包商在内)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吊装分级、作业的审批与沟通、作业过程控制与检查、吊索具管理、作业文件与记录的收集等活动的安全管理。
3定义与解释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起重机械:是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液压提升装置、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
吊具: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
索具:吊运物品时,系结勾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称为索具或吊索。
4职责1.2起重作业部门负责制订吊装方案和作业前的协调沟通,进行吊索具的日常管理,保存作业许可证与吊索具管理记录。
1.3起重作业人员按作业方案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可靠。
监护人会同起重指挥、司索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做好起重作业的现场监护。
1.4制造部设备科负责自有起重设备、设施、机具的建账、使用管理以及起重设备的租赁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护和保养。
1.5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起重作业人员参加取换证培训,确保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6HSE管理部依照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作业许可制度得到执行。
5管理内容4.1起重机械性能保障5.制造部设备科建立各类起重机械台账及技术档案。
6. 1.2起重机械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5.1.3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需由取得当地政府相应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5.1.4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5.1.5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予以存档。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起重设备安全管理是现代工业生产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它直接关系到工人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了规范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各国和组织纷纷制定了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一、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在起重作业中,无论是人员还是设备的安全都是第一位的。
一切工作都必须以安全为前提进行,不能因节约时间或效率而牺牲安全。
2. 预防为主:通过预防措施,尽可能避免起重事故发生。
这包括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以及对起重作业现场进行周密的安全排查。
3. 综合治理: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不仅仅是设备管理或人员管理的问题,而是综合性的管理工作。
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形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
4. 连续改进: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
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及时修订管理规定,提高管理水平和安全意识。
二、起重设备的分类和管理要求1. 起重设备分类:根据工作原理和结构形式的不同,起重设备可以分为吊车、塔式起重机、桥梁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多种类型。
每种类型的起重设备都有各自的管理要求。
2. 设备安全评估:在使用新的起重设备之前,需要进行设备安全评估,以确定设备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
评估内容包括设备的结构强度、驱动和控制系统、安全装置等。
3. 安全使用规定:起重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安全使用规定。
这包括严格按照设备规定载荷工作,严禁超载;在作业过程中不允许超过设备的工作半径;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设备的稳定性等。
4. 定期检查维护: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这包括设备的日常巡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修复设备的故障和缺陷。
三、人员管理和安全培训1. 人员资质要求:从事起重设备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同时,各岗位人员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制定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二)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负责日常的起重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日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二章起重安全技术培训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第五条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每二年审验一次。
第六条起重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起重作业病症人员,经医院鉴定和厂医疗鉴定委员会批准,应调换其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二)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培训与考核
1.定期组织起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对起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起重作业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起重作业的一般规定
1.起重作业是指利用起重机械进行物品装卸、搬运、安装、拆除等作业活动的总称。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作业。
2.起重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作业过程中人身和财产安全。
3.从事起重作业的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按期参加复审培训。
4.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六、监督检查
1.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起重作业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定期对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进行审查,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3.对违反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起重作业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共同维护起重作业安全。
5.对于特殊环境或特殊物品的起重作业,应采取专门的安全措施,如防尘、防爆、防倾覆等。
八、起重作业的应急预案
1.应根据起重作业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置程序和逃生路线等。
2.应急预案应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人员伤害等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3.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作业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4.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安全水平。
二十一、持续改进与创新发展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3篇)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起重、吊装作业行为,保障安全生产,保护工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起重、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吊装作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守下列原则:1. 安全第一,防患于未然;2. 综合施策,综合治理;3. 计划管理,有序进行;4. 技术先导,科学施工;5. 管理规范,责任到人;6. 参与管理,共同维护。
第四条起重、吊装作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起重、吊装作业的组织与管理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进行起重、吊装作业前,应明确责任人,并按规定组织并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第六条起重、吊装作业前,应对设备和工作场所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操作正常、无安全隐患。
第七条起重、吊装作业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合格和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不得参与起重、吊装作业。
第八条起重、吊装作业要建立严格的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应包含工作内容、工期、安全措施等内容,由责任人签发并告知作业人员。
第九条起重、吊装作业前,应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讲解工作方案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章起重、吊装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十条起重、吊装设备应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并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第十一条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操作正常、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起重、吊装设备应经过合格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和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起重、吊装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并取得操作证书,未经培训和证书的人员不得操作设备。
第十四条起重、吊装设备应按规定进行维护和保养,设备维护记录应完整,及时进行设备的修理和更换。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五条在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告示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十六条起重、吊装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设备和周围环境应清理干净,防止杂物堆放和跌落。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起重机的内燃机、电动机各液压装置部分,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起重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第三条: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第四条: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声示意。
第五条: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担任指挥。
作业时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
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员负责。
第六条: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空、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取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第七条:遇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停止起重机露天作业。
第八条: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
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
第九条:起重机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严禁非载人起重机载运人员。
第十条: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体。
在特殊情况下需超载荷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监护下,方可起吊。
第十一条: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
现场浇注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第十二条: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零星物件和材料,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
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
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
第十三条:起重机在起吊满载荷接近满载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c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绑扎的牢固性。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起重设备的安全监督工作,预防起重设备伤害事故,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起重设备是指起重机械和起重机具起重机械:指各类电动起重机、电葫芦、升降机、卷扬机和电梯等。
起重机具:指手拉葫芦、千斤顶、滑轮、卡扣、吊环、钢丝绳扣、棕绳等。
1.3 起重设备由设备所属车间使用、维护、检修、购置,生技科负责管理,安监科负责安全监督。
对起重设备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否则,不准继续使用。
使用车间应及时办理停用手续(有起重设备停用单、有就地停电、有停用标识),对修复后的应经检验合格后,办理启用手续。
1.4 应执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87);《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88);《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1.5起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起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1.6起重设备实施全员监督,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反映举报给生技科、安监科,举报电话为4040、4050,接到举报后,应及时到现场核实情况,以及时予以处理。
对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厂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2.起重设备的购置、安装与检修2.1 起重机械、起重机具应购置由劳动部门认证的专业厂家的产品,起重机械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起重机具应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2 起重机械的维修,应当有与其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证的)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
起重机具的维修,应当有与其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车间、生技科同意方可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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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2694-85 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定(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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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制定了湖南华电长沙发电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管理程序、检查与考核等规则。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布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级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工作,由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起重作业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
(二)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负责日常的起重机械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日常的起重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于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于责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或部门领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处理。
第二章起重安全技术培训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建立起重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登记、取证等档案,列入职工安全业绩考核内容。
第五条起重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安全规程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取得合格上岗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每二年审验一次。
第六条起重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起重作业病症人员,经医院鉴定和厂医疗鉴定委员会批准,应调换其工作。
第七条起重机司机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起重机电气、液压和原动机基本知识;起重机的名称、规格、构造、性能和工作原理;起重机主要部件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易损件的报废标准;起重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二)起重机安全装置、制动装置和操纵系统的构造、工作原理及调整方法。
1、起重机一般维护保养知识;正确判断起重机的常见故障;起重机安全操作技术,常见起重事故及防范措施。
2、了解检修工作范围之内的设备构造及其安全起吊注意事项;起重吊运指挥信号和有关安全标志。
3、掌握《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了解电气、登高、防火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第八条起重作业人员应掌握下列基本技能、知识。
(一)力学基本知识和物体重量的计算方法;起重机械分类、基本构造、性能及其安全装置。
(二)起重吊点的选择和吊装物体的绑扎;了解设备构造及熟知安全起吊注意事项。
(三)常用起重工器具的正确使用及常见故障排除;钢丝绳的安全负荷及使用、保养和报废标准。
(四)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常见起重事故及其防范措施;熟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五)具有一般电气、登高、防火及救护等安全常识。
(六)一般起重作业方案的编制。
第九条起重人员每年应进行起重基本技能和知识、起重机具使用方法、起重机械基本结构、一般故障排除、安全规程等基本技能、知识的培训。
第三章起重作业的分类和管理第十条起重作业的等级分类:(一)一类起重作业:主要指企业内大型设备的起重吊装工作和比较复杂的起重作业,它具体包括:大型主设备的吊装工作,如发电机、主变压器、汽轮机、除氧器、锅炉汽鼓、汽轮机解体时汽缸、转子的吊装,抽、穿发电机转子,主变吊罩等作业;特殊情况下的设备吊装工作。
(二)二类起重作业包括:主要辅助设备的吊装工作,如10T及以上电动机、风机、水泵吊装,抽、穿重量在5T及以上的风机、电机等转子,高压厂变吊罩和更换,磨煤机的解体吊装等作业;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及以上。
(三)三类起重作业包括:人工搬运物体重量在5T以下;重量在1T及以下但起重机械是专业司机操作的吊装作业;临时指定的需专职起重工完成的作业任务。
(四)四类起重作业:主要指重量在1T及以下。
第十一条一、二类起重作业由具有操作证的起重工进行,工作负责人必须是起重指挥人员;三、四类起重作业可以由具有一般起重知识的中级工及以上检修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起重作业的管理(一)公司实行《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制度。
(二)不配起重人员的部门(班组)凭《起重作业联系单》委托有起重作业人员的部门(班组)完成起重任务。
起重班组的主管部门接到《起重作业联系单》后布置起重任务,起重班组根据联系单内容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
(三)《起重作业指导书》主要用于第一类起重作业,内容以记录起重作业技术、安全措施方案为主(被吊设备的数量和重量、使用的设备和工具设备的堆放位置、吊装程序、起吊方案(吊装图)、平面布置图等),由部门技术人员会同起重班组的工作负责人编制,起重班组的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办理审批手续。
《起重作业指导书》必须在起重作业开始前一天编制、审批完毕。
(四)《起重作业任务单》主要用于起重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班组长分配工作任务时应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一、二类起重作业都必须填写。
一类起重作业的内容按已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的相关内容填写,二类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班组长或技术员负责编制填写。
(五)一类起重作业必须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批准,二类起重作业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三类起重作业由部门技术人员批准,四类起重作业由班组长批准。
(六)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起重作业指导书》、《起重作业任务单》的内容完成工作。
如果工作过程中要改变作业方案,应重新编制《起重作业指导书》和重新填写《起重作业任务单》。
(七)抢修时的起重作业工作,应全面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现场作业负责人,并在抢修任务完成后,补办有关手续。
(八)《起重作业联系单》、《起重作业指导书》和《起重作业任务单》操作流程如下:第十三条起重作业的安全措施:(一)起重作业前,由工作负责人按《起重作业任务单》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详细交底,使每个作业人员都清楚。
(二)工作前,按有关规定程序对起重机具进行检查,起重机具必须符合起重作业的安全要求。
(三)起重作业现场布置合理,各种起重机具安装位置适当,各类起重工器具配置合理,符合起吊吨位及起吊角度的安全要求。
(四)起重机安放平稳,工作前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液压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在高压设备附近的作业机械外壳应可靠接地。
(五)现场作业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
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人员传递信号。
(六)起重机械的操作者,必须经专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起重机械应按制造说明书和铭牌规定使用,固定式起重机械应随机设安全操作牌。
第十四条起重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检查和监察:(一)管理人员的现场安全管理和检查1、公司有关领导、设备维护部、燃料运行部、施工作业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应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二类起重作业,部门负责、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应到现场。
2、起重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起重作业现场是否按制定的作业方案进行逐项落实;作业方法是否同作业方案相一致;各项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良好落实;各项起重作业的安全组织措施和起重机具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等。
(二)安监人员现场安全监督1、公司安全监察部、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一类起重作业现场;二类起重作业、比较重要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时,作业部门安监人员必须到现场。
2、起重现场安全监督的主要内容有:现场起重作业的安全技术和组织措施是否落实,一类起重作业、重大和复杂的起重作业是否有经批准的《起重作业指导书》等;发现工作人员违章作业或违章使用起重机具等应立即制止,必要时停止其作业。
第四章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第十五条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管理目标:提高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水平,杜绝起重伤害事故。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包括固定起吊装置及各类行车、移动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电梯等。
第十七条起重设备设施的职责分工(一)设备维护部负责全厂生产区所有固定安装的电动、手动起重机械(含设备的电气部分、动力电缆、控制回路、一吨以上设备的起吊作业)的归口管理,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检修和管理工作。
(二)安全监察部负责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督工作。
(三)生产技术部是全厂起重设备设施的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整改、大修、小修和技术改造的审批和资金落实。
联系、配合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第十八条设备维护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一)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管理制度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
(二)应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的技术管理台帐和维护记录。
(三)负责起重机械的大、小修和维护工作。
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四)配合完成地方技术质量监督部门完成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工作。
(五)负责起重机械的操作。
第十九条安全监察部对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具体职责如下:(一)监督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起重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和台帐,监督和检查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监督、参加起重设备设施的大、小修后的验收工作。
(三)对承包起重设备设施检修工作的承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
第二十条起重设备设施管理的一般要求(一)新安装的、经过大修的或改变重要性能的起重设备设施,必须由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取得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承包安装、改造和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外包队伍,必须持有省、市技术监督部门施工资质。
跨省安装、检修起重设备设施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施工资质证书,到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三)任何人员对起重设备设施的性能不得任意改变。
(四)起重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必须正常投入,保护设施必须完好无损。
起重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的解除必须由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其他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解除。
(五)起重设备设施管理部门应经常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
定期安全检验每两年一次。
(六)在机组检修前,应对所管辖的起重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消除,严禁带病运行。
第五章检查与考核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设备维护部负责日常的检查与考核,安全监察部有权抽查。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规定条款,可按公司《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中相关条款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