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作业讲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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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案例1
某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某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使用的达克宁乳膏(标示为西安杨森制药公司001120778)的包装印字、色泽与正品不一致,随即对该乳膏进行了抽样检验;并将样品寄至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质量部进行确认。经检验,结果虽符合规定,但西安杨森制药公司质量部确认该乳膏为假冒产品。
该案件如何定性?对医疗机构的处罚依据是什么以及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案例2
A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对辖区内某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中药饮片鹿角片存在可疑,遂对其进行抽样送检。经市药检所检验,该批鹿角片混有其他骨片,属于“性状不符合规定”。随后,A药监局对该批中药饮片进行了查封扣押。
该案件应如何定性?提出你的处理意见。
案例3:
药品生产企业A与外商签下购销合同,因时间紧迫,采取更换药品标签的方法履行合同。A 购进药品生产企业B的川贝枇杷糖浆,脱去原标签后,换上自己的标签,并改变原生产批号及有效期销售给外商。A和B均拥有该药品的批准文号,其质量标准为《中国药典》(一部),功能主治相同。
该案件应如何定性?处罚依据是什么?
案例4
药品生产企业C是一家拥有原料药黄芩苷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它从一家化工厂D购进黄芩苷粗品,经含量测定后,未经任何加工,将其标签脱下,贴上自己的印有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厂名等的标签,将其销售给药品生产企业E,E企业将其作为原料药用于生产双黄连片。
该案件应如何定性?处罚依据是什么?
案例5
灌云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山西某制药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公司) 销售给该县某医院的药品款全部汇到销售人员孙某的私人账户中, 遂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得知, 山西公司与孙某通过合同约定: “由孙某现款从公司提货,开具发票,市场开发及经营过程由其自负。”所以该公司销售给某医院的药品款汇到了孙某的私人账户上。
该案例的违法主体有哪些?如何定性?处罚依据是什么?
案例6
林某系A县某镇药店的负责人,由于近年来药店竞争日趋激烈,遂主动出击,利用其药店与B县比邻的地理特点,频频将其药店从批发公司购进的药品转售给B县一村卫生站。日前,B药监局对林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林某行为违反了药品管理法和实施条例那款规定?如何处罚?
案例7
某县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一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机构药房销售给患者的某一抗生素粉针剂没有药品说明书,随药交给患者的是一份厂家印制的“药品使用说明”。该药品使用说明中所述的适应症超出该药经批准的药品说明书范围。药房负责人称该药购进时即无说明书,外包装内只有“药品使用说明”。
经调查得知,销售该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从厂家购进该抗生素后,打开外包装取出
药品说明书,放入厂家提供的“药品使用说明”后销售给医疗机构。
案例8
某药店从一无证经营企业购进药品阿莫西林数盒,并且未作购进记录,事后被药品监管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于是执法人员对该药店立案查处,并对上述药品进行了抽验,检验结果为假药。
案例9
【案情简介】2007年1月,某市药监局执法人员对该市某医药公司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该公司提供了两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以下简称GSP证书)。其中一份为旧证书,于2006年10月6日失效,另一份为新证书,是该公司经过重新认证于2006年12月20日取得的,新旧两份证书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在此期间内该医药公司仍继续经营药品。后经查明,该医药公司在原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向当地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GSP重新认证申请,有当地省药监局的《申请GSP重新认证受理通知书》为证,受理时间为2006年9月21日。
【问题与思考】本案中医药公司无证经营的行为如何定性?是否应当进行处罚?
案例10——“药店竟出售精神药品,药监局从严查处”
【案情简介】近年来,××市一些零售药店为谋取私利,违反规定出售精神药品如舒乐安定等品种,且屡禁屡犯,使得一些群众不经医生处方,购得此类药品并乱服滥用,出现中毒现象。特别是一些中小学生购得药品后单体或群体超剂量服用,出现精神失常,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造成极坏社会影响。鉴于这一现象越来越严重,××市药监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
全市药品监督部门依法从严查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处以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问题与思考】
(1)“药店竟出售精神药品,药监局从严查处”这一标题有何不妥之处?
(2)上述材料中提到的部分零售药店的行为违反了哪些规定?
(3)对上述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哪几个方面?
11、宁心片药品广告案
2007年10月27日,在《海南特区报》第15版上刊登的陕西君碧莎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处方药——心宁片药品广告,其广告批准文号:陕药广审 (文)第2007070438号。该广告以患者自述的方式宣称,产品经8大医院权威验证, 4个疗程根治心脏病。服用一个疗程,不适症状得到改善,服用二个疗程心绞痛发作次数减少,血压、血脂逐渐平稳下降,服用三个疗程后心肌心血管得到前所未有的改善,服用四个疗程,症状全部消失,冠心病、心绞痛、心肌梗塞等全面好转,并且杜绝二次复发。
12、无证照经营药品行政处罚案
2003年4月,某工商部门在日常执法时发现,辖区内袁某(个人)涉嫌无营业执照经营药品,该工商部门对袁某的药品进行了扣押。由于工商部门对扣押的药品质量不能鉴定,便请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助。药监部门在鉴定药品质量的时候,发现袁某经营药品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进一步调查,袁某无证批发经营药品已长达5年之久。鉴于此种情况,药监部门向工商部门提出,此案应属于药监部门的查处范围。
13、非法渠道购进假药的处罚
案情介绍:
某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人员例行市场检查,在A药店发现B厂家生产的××胶囊,此批药品包装与以往产品有所出入,经B厂家和B厂所在地药监局协查,该批药品系冒充B厂合法产品,确属假药。对A药店立案调查,发现该批药品是A药店从一外地个人手中购进,无任何购进票据和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