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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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禁限用物资,保护环境和健康

汽车禁限用物资,保护环境和健康

汽车禁限用物资,保护环境和健康汽车禁限用物资标准一、禁止使用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1.石棉:由于石棉纤维对人体有害,现已禁止在汽车制造中使用。

2.汞:汞及其化合物具有剧毒性,禁止在汽车制造中使用。

3.铅:铅及其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害,禁止在汽车制造中使用。

4.铬:六价铬化合物对皮肤有致敏作用,禁止在汽车制造中使用。

二、限制使用某些对环境有害的物质1.铅: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铅,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铬: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铬,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含氯橡胶: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含氯橡胶,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4.回收塑料: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回收塑料,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三、限制使用某些对车辆性能和耐久性有影响的物质1.含氯橡胶: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含氯橡胶,以提高车辆的性能和耐久性。

2.回收塑料: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回收塑料,以提高车辆的性能和耐久性。

四、限制使用某些对车辆安全性有影响的物质1.易燃物质: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易燃物质,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

2.氧化剂: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氧化剂,以提高车辆的安全性。

五、限制使用某些对车辆排放性能有影响的物质1.添加剂: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添加剂,以提高车辆的排放性能。

2.氧化剂:在汽车制造中限制使用氧化剂,以提高车辆的排放性能。

六、注意事项在使用以上禁限用物资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对于禁止使用的物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汽车制造中使用。

2.对于限制使用的物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确保在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上符合要求。

3.在使用禁限用物资时,应关注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尽量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

4.在汽车制造过程中,应积极推广环保材料和工艺,促进可持续发展。

总之,汽车禁限用物资标准的实施对于提高汽车质量、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关各方应认真遵守执行,推动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的要求主要包括对铅、汞、镉、六价铬等有害物质的限制。

铅是一种致命的有害物质,在汽车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主要存在于电池中,例如车辆启动电池和消费电池。

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规定铅含量达到极低程度,以避免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不可逆的伤害。

汞是一种有毒物质,主要存在于汽车照明系统和温控设备中,例如车内灯泡和空调温度传感器。

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也对汞的含量进行了限制,以防止其释放到环境中。

镉是一种致癌物质,主要存在于汽车电子和电器设备中,例如蓄电池、开关和插座。

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禁止或限制使用含有镉的材料。

六价铬是一种强烈致癌物质,主要存在于汽车涂料和防腐涂层中,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对其含量也进行了限制。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的出台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这些要求有助于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如铅、汞等有害物质一旦进入环境中,会对土地、水源和空气等方面造成污染,影响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

其次,这些要求有助于保护人体健康。

如铅、汞等有害物质在进入人体后可能会引起中毒甚至导致致命疾病,对人体的神经、循环和生殖系统产生不可逆的损害。

而通过限制这些物质的使用,可以减少人体接触到有害物质的机会,从而降低相关健康风险。

然而,要达到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的要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汽车制造和使用涉及众多的材料和部件,每个部件都有可能含有有害物质。

因此,需要制定严格的检验标准和监管措施,确保汽车生产企业按照规定生产。

此外,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的要求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引入。

同时,要加强跨国合作,建立全球性的标准和指南,避免有害物质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和转移。

总之,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是对汽车制造和使用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对有害物质含量和使用的限制。

它对环境保护和人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要实现这些要求需要严格的监管和合作机制,并且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

只有通过全球合作和共同努力,才能达到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影响的目标。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PPT幻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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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1
内容
一、法规政策介绍 二、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三、《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 率 管理办法》 四、企业标准
2
一、法规政策介绍 欧盟法规
2000年9月18日,欧盟颁布实施2000/53/EC报废汽车指令。 设立报废汽车最低技术要求和回收利用目标、禁用重金属等 车辆制造商需在新车上市的6个月内提供整车的拆解信息 2002/525/EC、2005/673/EC、2008/689/EC和2010/115/EU对附件Ⅱ 四次修订
第十四条:[供应商如实申报信息] 汽车各级零部件和材料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相关 产品的材料和有害物质使用信息,以利于汽车企业对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
利用性的跟踪与分析。
第十七条:[管理方式] 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纳入《公告》管理。
…….
12
三、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 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
➢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实施日期
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 ——同时适用于M类和N类车辆 ; ——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以后销售的汽车,其维修保养类配件须遵守与 新车型所用配件相同的要求 ; ——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之前已获公告或已进口销售的车型,维修保养 时可继续使用原材质的备件,但鼓励使用与新车型相同的材料 。
第八条:[有害物质豁免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调整汽车产品有害物质豁免 范围。
第九条:[两率分阶段目标要求] 办法实施之日起,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 Rcov ≥90%,Rcyc ≥ 80%;2年后, Rcov ≥ 95%,Rcyc ≥ 85%;在生产汽车产 品延后2年Rcov ≥ 90%, Rcyc ≥80%。 第十二条:[拆解技术要求] 汽车企业应在新车型获得《公告》或进口许可6个月内 发布《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并说明汽车主要零部件的材料使用信息。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解读
研究院新开发项目和在研项目新开发的零部件的技术协议书、 产品图样/技术条件中的技术要求增加禁限用物质的要求:
零部件和材料中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按QJ/GAC 1110.025的规定执行。
禁用物质的豁免
材料及零部件 合金铅
豁免范围和期限
1. 机械加工用钢材和镀锌钢(铅≤0.35%)
2. 铝材(铅≤0.4%)
国内法规
2004年11月01日,国家颁布实施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道路车辆可再 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2006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联合制定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 策》,对报废汽车的回收目标提出了政策要求。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0.01%
法规来源及要求 可能潜在存在于汽车产品中的物质 (EC)552/2009 在纺织染料等
(EC)1272/2008 (EC)552/2009
某些天然纺织品的某些染料
3 石棉纤维 4 石棉矿物 5 联苯胺及其盐类
6苯 7 二氯甲基醚 8 镉及其化合物
≤0.1% ≤0.1% ≤0.1%
≤0.01% ≤0.1% ≤0.1%
《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待发布。
一、法规政策介绍
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6988‐2011《汽 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实施日期为2012年3月1日。
强制性标准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已于2014年2 月发布,于2014年6月1日实施。 与禁用物质有关的测试方法标准也于2013年发布实施。
8. 动力总成上的弹性体粘合剂(铅≤0.5%)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随着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增强及法规的不断完善,对于汽车产品中的禁用、限用物质的规定也日益严格。

禁用、限用物质细则旨在减少或消除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推动汽车行业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

禁用物质细则是指在汽车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环节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这些物质通常包括有害物质、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等,它们对环境和人类健康产生的潜在风险较高。

世界各国对于禁用物质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普遍禁用的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等。

这些物质存在于汽车电池、涂料、塑料等材料中,长期接触或释放到环境中后,会污染土壤、水体,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产生危害。

限用物质细则是指在汽车产品中使用量受限制的物质。

限用物质并非完全禁止使用,但要求其使用量不得超过一定的限制。

这些物质通常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系物质、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等。

这些物质可能导致大气污染、臭氧层破坏和人类健康问题。

限用物质细则的实施需要借助技术手段和生产方式的改进,以减少相关物质的使用量或寻找替代物。

例如,降低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使用环保型油墨等。

禁用、限用物质细则对于汽车行业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首先,它促使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推动产品的创新升级。

由于禁用、限用物质的规定相对灵活,企业需要持续引入环保材料和技术,以提高产品的可持续性和竞争力。

其次,禁用、限用物质细则推动着整个供应链的变革。

汽车制造流程中的各个环节,如零部件、原材料的采购,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整个产品符合环保标准。

这将促使供应链上的企业逐步转型,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然而,禁用、限用物质细则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物质选择和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各种条件和因素,如替代物品的可用性、成本和性能等。

这需要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之间的广泛合作,以便制定出适合的禁用、限用物质标准。

其次,监管和执法也是整个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政府需要建立监管机构,对汽车产品进行抽检、监测和评估,以确保禁用、限用物质细则的有效执行。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摘要】汽车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但汽车材料中含有有害物质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可持续发展,许多国家都颁布了关于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

本文将介绍这些法规限量要求,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包括材料替代、降低排放、监测和管理以及技术创新。

这些措施将有助于减少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

控制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未来研究应该关注如何更加有效地监测和管理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并推动技术创新,实现汽车材料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汽车材料、有害物质、法规限量要求、应对措施、材料替代、降低排放、监测和管理、技术创新、控制重要性、未来研究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一直是环境保护和人类健康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汽车工业的快速发展,汽车材料中释放的有害物质也不断增加,给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

汽车内饰材料中的苯、甲醛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以及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废气排放物,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

为了规范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应的法规限量要求。

这些法规要求汽车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含量,确保汽车的材料和排放符合环保标准。

对于消费者来说,选择符合法规要求的环保汽车材料和产品,不仅可以保护环境,还可以保障自身的健康。

对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控制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法规限量要求和相应的应对措施,才能实现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人类健康。

部分到此结束。

1.2 研究意义汽车材料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控制和减少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是当前社会亟待解决的问题。

研究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和应对措施,可以为保护人类健康、改善环境质量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通过对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研究,可以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促进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机械加工用铝材(铅≤1.5wt﹪) 机械加工用铝材(铅≤0.4wt﹪)
铜合金(铅≤4wt﹪) 含铅轴瓦和轴套
发动机、传动和空调压缩机中含铅轴瓦和轴套 电池 减振器
液体输送管路和动力总成上的弹性硫化剂和稳定剂 液体输送管路和动力总成上的弹性硫化剂和稳定剂(铅≤
0.5wt﹪) 动力总成上的弹性体粘合剂(铅≤0.5wt﹪) 电路板及其他电器部件(玻璃除外)中的焊料

GEELY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Q/JLY J711169-2009
1 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的术语、汽车有害物质要求、部门职责、权限。 本细则适用于汽车回收利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 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 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共5页 第4页
GEELY
汽车产品禁用、限用物质细则
Q/JLY J711169-2009
表 3 豁免项目
1 2 (a) 2(b) 2(c)
3 4 (a) 4(b)
5 6 7(a)
7(b)
7(c) 8(a) 8(b)
9
10
材料和零件 合金铅
机械加工钢材和镀锌钢(铅≤0.35wt﹪) 机械加工用铝材(铅≤2wt﹪)
Q/JLY J711169-2009
6.3 试验部 对汽车用原材料和零部件进行禁用、限用物质检测,检测时材料科提供配合。在质量控制过程中试
验部务必要在原材料和零部件生产现场取样或在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上随机取样。 6.4 采购公司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30512-2014是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汽车禁用物质标准的规定。

根据30512-2014标准,汽车禁用物质主要指的是在汽车部件和材料中禁止使用或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因此需要在汽车制造过程中进行严格的控制。

30512-2014标准规定了以下几类汽车禁用物质:
1. 铅:在铅酸蓄电池、包括线束绝缘材料和密封胶等部件中的铅含量限制;
2. 镉和其化合物:限制在蓄电池、喷涂材料和其他涂层材料等部件中的含量;
3. 六价铬:限制在喷涂材料、防锈油漆、密封胶等部件中的含量;
4. 钡:限制在封装电子产品中的含量;
5. 环境荧光增白剂:限制在车内装饰材料、内饰件和车身零部件中的含量;
6. 可燃性液体:限制在蓄电池和火花塞等部件中的含量。

30512-2014标准的发布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汽车产业的创新和发展。

在中国,汽车制造和销售企业需要遵守这一标准,确保其产品符合相关的禁用物质限制要求。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是指针对汽车制造过程中所使用的物质,因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而制定的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包括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含量,以确保汽车制造和使用的环境友好和安全。

一些常见的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 ROHS标准: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如铅、汞、六价铬等)的含量,以确保车辆电子元件的环保性。

2. REACH标准:针对化学品的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等制度,确保使用的化学物质不会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

3. ELV标准:针对废弃汽车处理和回收的标准,限制和禁止
使用某些重金属和有害物质的含量,以减少废弃汽车对环境的污染。

4. 阻燃材料标准:限制使用易燃材料的含量,以确保汽车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更好地保护乘客安全。

5. VOCs排放标准:限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的排放,以减少大气污染和空气质量问题。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的制定与各国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密切相关。

各国和地区的汽车制造商通常需要遵守当地制定的禁限用物质
标准,并加强对供应链的管理和检测,以确保生产的汽车符合相关要求。

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用物质标准
随着汽车工业的迅速发展,汽车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汽车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负面影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汽车禁用物质标准,以限制汽车生产和使用中的有害物质的排放和使用。

首先,汽车禁用物质标准旨在限制汽车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有害物质。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汽车生产厂商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重金属、有毒化学物质等对环境和人体有害的物质。

这些限制不仅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还可以保护汽车生产从业人员的健康。

其次,汽车禁用物质标准也限制了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有害物质排放。

尾气排放是汽车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主要途径之一。

因此,各国纷纷制定了汽车尾气排放标准,限制汽车排放有害气体的含量,例如限制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量,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另外,汽车禁用物质标准还对汽车使用过程中的材料限制提出了要求。

例如,一些国家规定汽车制造商在汽车内饰和车身材料中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如甲醛、苯、重金属等。

这些限制不
仅可以保护汽车乘客的健康,还可以减少废弃汽车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总之,汽车禁用物质标准的出台对于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各国应该加强对汽车禁用物质标准的执行力度,推动汽车行业向更加环保、健康的方向发展。

同时,汽车生产厂商也应该积极响应政府的政策,不断提升汽车产品的环保性能,为人类创造一个更加清洁、健康的出行环境。

浅谈汽车“有害物质”的管控

浅谈汽车“有害物质”的管控

浅谈汽车“有害物质”的管控2015年6⽉1⽇,⼯信部发布2015年第38号公告:《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率管理公告》,明确了6种有害物质的限值要求及检测标准(GB/T 30512-2014《汽车禁⽤物质要求》)。

如果不满⾜法规要求,将⾯临产品违规的处罚。

如何保证汽车产品所有零部件长期满⾜标准GB/T 30512-2014《汽车禁⽤物质要求》,将是⼀个重⼤课题。

本期法规君将和⼤家分享关于汽车产品有害物质管控的⼀点理解。

1 法规要求GB/T 30512-2014《汽车禁⽤物质要求》禁⽤物质限值要求:2 有害物质检测流程对于主机⼚来说,可以选择抽取⼀台整车,将整车拆解成各个零部件。

拆解整车流程:拆解车辆进⼯位--抽废液--拆可利⽤配件--拆除内饰--底盘及电器--拆五⼤总成--分类存放归档。

整车有害物质检测流程然后,依据GB/T 30512-2014对零部件进⾏有害物质检测:1. 将零部件拆解成均质材料,然后对均质材料进⾏XRF(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检测;2. 如果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GB/T 30512-2014的限值,再次依据有害物质检测标准(QC/T 942-2013等)进⾏化学试验检测。

3 有害物质检测设备及检测⽅法XRF 设备现阶段XRF设备有台式和⼿持式两种类型。

实验室⼀般使⽤台式,室外⼀般使⽤⼿持式。

XRF 主要作为初筛,对于XRF检测结果超标的零件,需进⼀步做化学定量分析。

XRF检测设备说明XRF 原理XRF:X射线荧光光谱分析(X RayFluorescence)。

⼈们通常把X射线照射在物质上⽽产⽣的次级X 射线叫X射线荧光(X-RayFluorescence),⽽把⽤来照射的X射线叫原级X射线。

⼀台典型的X射线荧光(XRF)仪器由激发源(X射线管)和探测系统构成。

X射线管产⽣⼊射X射线(⼀次X射线),激发被测样品。

受激发的样品中的每⼀种元素会放射出⼆次X射线,并且不同的元素所放射出的⼆次X射线具有特定的能量特性或波长特性。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是指对汽车制造和运营过程中使用的材料和
化学物质的限制和要求。

这些标准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减少有
害物质的排放和释放。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废气排放标准:限制汽车尾气中各种有害物质的排放,例如
二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等。

这些标准通常由机关领导制定,并
在各国间有所不同。

2. 废弃电池、废弃润滑油和废胎管理:要求汽车制造商和使用
者对废弃电池、润滑油和废胎进行妥善管理和处理,以防止对环境造
成污染。

3. 有害物质限制:限制汽车中使用的某些有害物质,如铅、汞、六价铬等。

这些物质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伤害,因此需要严格
控制其使用。

4. 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标准:鼓励汽车制造商使用可循环利用的
材料,如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以减少对原材料的依赖和资源浪费。

5. 注册、评估和限制化学品:要求汽车制造商对原材料中的化
学物质进行注册、评估和限制。

这有助于确保汽车制造和使用过程中
不使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害的化学物质。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有不同的要求和限制。

例如,欧盟对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使用有着严格的限制,要求符合欧
洲汽车材料限制指令(ELV)和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化学品(REACH)等法规。

美国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一套严格的排放标准,由环
保局(EPA)负责制定并执行。

中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标准,要
求汽车制造商和使用者遵守相关的禁限用物质标准。

TS67-0403--B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

TS67-0403--B 汽车禁限用有害物质

汽車禁/限用有害物質
Document No.: TS67-0403--B Page: 6 / 8
附錄一、汽車有害物質豁免清單(註 1)
編號
材料及零件
豁免範圍及期限

合金型態之鉛
B 1(a). 加工用鋼及熱浸鍍鋅鋼,其鉛含量最高不超過 尚未有豁免期限(無限期豁免)
0.35wt%
B 1(b). 鍍鋅鋼板,其鉛含量最高不超過 0.35wt%
則視為同材質。
3.5 ppm mg/kg。(1ppm=1mg/kg=0.0001% by weight)
3.6 定性檢測 以快速篩檢之檢測儀器確認受檢物是否含有害物質之試驗,Negative(-):無檢出,
Positive(+):有檢出。 3.7 定量檢測 以化學檢測方式精確定出受測物有害物質之含量試驗。
B 5. 鉛酸電池
應依最新版歐盟指令進行後續檢討(TBD)
B 6. 振動阻尼器(減震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上市全新車型及其售服零件
B 7. 制動軟管、燃油軟管、通風軟管、底盤用彈性體 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屬件以及發動機懸置用的彈性體硫化劑和穩
定劑(鉛≦0.5%)
7(a). 彈性體之硫化劑及安定劑,且該彈性體用於剎車 2008 年 1 月 1 日前上市全新車型之售服零件
汽車禁/限用有害物質
Document No.: TS67-0403--B Page: 5 / 8
表 1: 禁限用有害物質定性/定量檢測限制值
有害物質
定性檢測限制值(mg/kg=ppm) 定量檢測限制值(mg/kg=ppm)
鉛 Lead (Pb)
600
1000
汞 Mercury (Hg)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随着汽车产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汽车材料所含有害物质的问题。

这些有害物质长时间接触或吸入人体可能会造成各种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各国政府制定了严格的法规限量要求,对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本文将介绍以下内容:法规限量要求、应对措施。

一、法规限量要求1. 欧盟ROHS法规ROHS法规是欧盟对电子电气设备中有害物质的限制,其中包括有毒有害物质金属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和聚溴二苯醚(PBDE)。

ROHS法规要求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的这些物质总含量不得超过规定限量:铅0.1%、汞0.1%、镉0.01%、六价铬0.1%、PBB 0.1%和PBDE 0.1%。

2. REACH法规REACH法规是欧盟对化学品管理的法规,对于在欧洲市场上生产、销售的物质进行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其中限制物质清单(Annex XVII)列出了许多化学物质的限制使用条件,包括汽车材料中的苯并(a)芘、对苯二酚等物质。

对汽车制造商来说,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物质在汽车材料和零部件中的使用也受到REACH法规的限制。

3. 美国加州65号法案(Proposition 65)加州65号法案是美国加州制定的环保法规条款。

该条款要求在加州销售的品种超过900种有害物质必须标记。

在汽车制造商来说,要求在有超过追踪限量(TT)值的材料上标记,例如镉、铅、水银、三氯乙烯、己二酸二辛酯等等。

4. 中国汽车材料VOCs法规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汽车内饰材料可挥发性有机物限制》(HJ/T 400-2007)标准,对汽车内饰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进行了限制,该标准限制甲苯和二甲苯的含量不得超过总挥发性有机物的5%。

二、应对措施为满足法规限量要求,汽车制造商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1. 汽车材料替换将现有的材料替换为符合相应法规要求的材料,例如替换含有铅、汞、镉等元素的材料。

2. 材料测试和验证对材料进行测试,确保其符合法规限量要求。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是指汽车制造、生产和销售过程中需要遵守的对特定物质的使用限制和禁止。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汽车禁用物质要求标准:
1. ROHS(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该标准规定禁止使
用铅、汞、镉等有害物质。

2. REACH(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化学物质):该标准规
定对某些有害物质的使用需要经过注册、评估和授权,并且对一些特定物质的使用也会被限制或禁止。

3. ELV(废弃电子电器设备指令):该标准规定对汽车废弃物的处理需要符合一定的环保要求,禁止使用汞、铅、镉等有害物质。

4. FMVSS(美国联邦机动车安全标准):该标准规定汽车制
造和销售需要遵守一系列安全要求,包括对废气排放、碳排放、碰撞安全、车身稳定性等方面的限制和规范。

5.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该标准规定汽车制造和修理
过程中使用的涂料、油漆等材料中的VOC含量需要符合一定
的环保要求。

总体而言,汽车禁用物质标准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旨在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

汽车制造和销售企业需要关注并遵守相关标准,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法规限量要求及应对措施【摘要】汽车材料中存在的有害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因此相关法规对其限量要求日益严格。

目前,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规限制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以保护公众健康和环境。

针对这一问题,汽车制造商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例如开发替代材料、改变生产工艺等,以降低有害物质的使用量。

未来,加强管理措施是更为重要的方向,通过严格监管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汽车材料的环保水平。

未来发展趋势将是向着更加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推动整个汽车产业走向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汽车材料、有害物质、法规、限量要求、应对措施、管理措施、未来发展、环保、可持续发展、健康安全1. 引言1.1 汽车材料有害物质的重要性汽车材料中含有有害物质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这些有害物质可能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主要包括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苯、甲醛、汞等。

这些物质在汽车内部空气中释放出来后,可能会导致室内空气质量下降,对乘车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这些有害物质也可能在汽车的生产、运输和报废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限制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建立合理的标准和监管体系,对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至关重要。

在当前环保意识日益增强的背景下,加强对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研究和制定相关的法规限量要求,实施有效的应对措施,将有助于减少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释放,提升汽车的环保性能,推动整个汽车产业向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2. 正文2.1 相关法规限量要求汽车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各国纷纷出台法规限制汽车材料中有害物质的使用量。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相关法规限量要求:1. 欧盟REACH法规:REACH法规是欧盟对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

该法规规定汽车制造商必须对其产品中使用的化学物质进行登记,并且禁止或限制使用一些特定的有害物质,如镉、铅和六价铬等。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

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汽车禁限用物质标准是一项重要的法规,旨在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随着汽车的普及和使用量的增加,汽车排放所产生的废气和废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为了减少这种污染,各国纷纷制定了禁限用物质标准,并对汽车制造商进行严格监管。

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汽车排放所产生的废气和废物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

这些废气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碳、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等。

这些有害物质不仅会加剧全球变暖问题,还会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二、国际标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纷纷制定了禁限用物质标准,并在国际间进行合作与交流。

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是欧盟制定的《REACH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该法规规定了对化学物质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根据该法规,汽车制造商必须确保其产品不含有禁限用物质,并对其产品进行严格的测试和评估。

三、禁限用物质的影响禁限用物质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影响不可忽视。

首先,这些物质会导致空气污染,加剧全球变暖问题。

二氧化碳是主要的温室气体之一,它会导致大气温度升高,进而引发极端天气事件和海平面上升。

其次,一些禁限用物质还会对人类健康产生严重影响。

例如,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有毒气体,在高浓度下会导致中毒甚至死亡。

四、汽车制造商的责任汽车制造商作为产生这些污染源头之一,在减少排放和控制有害物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他们应该加大研发投入,推出更环保、更节能的汽车产品,并遵守各国制定的禁限用物质标准。

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他们也应该采取措施减少废物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五、技术创新与应用为了满足禁限用物质标准,汽车制造商需要进行技术创新并应用新的材料。

例如,他们可以采用更环保的电动汽车技术,减少尾气排放。

关于《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

关于《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

关于《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关于《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近日,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以下简称《管理要求》)。

《管理要求》对汽车行业M1类车辆中铅、汞、镉、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值以及可再利用率、可回收利用率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上述指标纳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进行管理。

管理水平落后,汽车产品难以参与国际竞争据了解,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等有害物质被广泛应用在汽车钢材、玻璃、刹车片、电子器件、镀层等部件或材料中。

据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以2014年我国汽车保有量1.54亿辆测算,含铅、汞等重金属的汽车材料累计达64.5万吨,含溴化阻燃剂达4.6万吨。

欧、美、日、韩等国外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对汽车有害物质及回收利用领域管控已有10余年时间,有害物质替代与减量化技术应用、清洁生产等方面已达到较高水平,环境效益显著,并形成了明显的绿色竞争优势。

以欧盟为例,自2000年颁布《2000/53/EC指令》以来,汽车中铅的平均使用量减少了90%以上,镉、六价铬、汞的含量基本趋于零,汽车可回收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日本于2002年颁布《汽车回收再利用法》,至2011年,平均单车含铅量已降至96克/辆。

“我国行业整体水平与国外相比尚有一定差距,目前有害物质使用管理仅相当于欧洲2008年的管理水平,使得我国汽车产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70%汽车企业已有意识加强管理,但仍存差距自2004年起,相关部门先后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等政策文件,引导汽车生产企业提高产品的可回收性;并制定了《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GB/T 26988-2011)、《汽车回收利用术语》(GB/T 26989- 2011)等一系列标准,有力推动了汽车有害物质和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工作。

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汽车作为交通工具,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然而,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汽车尾气排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

为了保护环境和人们的健康,各国纷纷出台了一系列的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文将从限值的意义和影响、主要的禁限用物质及其限值、测量方法等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汽车尾气排放中的禁限用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至关重要。

这些物质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颗粒物、氢氟碳化物等,它们能够导致雾霾的形成、酸雨的制造、温室效应的加剧等一系列环境问题,同时对人体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大脑等造成直接危害。

因此,设定汽车尾气排放中的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可以有效控制这些有害物质的排放,改善环境质量,保护人类健康。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主要的禁限用物质及其限值。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味、有毒的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超过一定限值时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欧洲标准规定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不得超过0.5%~1%。

氮氧化物主要包括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它们对大气层的破坏、人体的健康都有害。

颗粒物是指空气中所悬浮的微粒,直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对人体危害最大。

根据欧洲标准,柴油车的颗粒物排放量不得超过0.005g/km,汽油车不得超过0.0045g/km。

氢氟碳化物是一种对臭氧层破坏很大的有害气体,其排放量也有严格的限值。

然后,测量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

汽车排放的尾气中禁限用物质的排放量测量主要通过在车辆行驶时使用尾气浓度采样仪器对车辆的尾气进行实时监测,从而得到相应的排放量数据。

同时,还需要对测量仪器进行标定和校准,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此外,对车辆的排放标准也需要进行检测,以确保车辆在使用中的排放符合相关的要求。

另外,还可以通过国家级的排放检测站进行定期的尾气排放检测,以监督和管理车辆的排放情况。

总的来说,汽车禁限用物质的限值及测量方法是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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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0.1%
四、企业标准
对于出口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
对于出口欧盟地区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应满足《欧盟汽车禁用物质种类及含量限值》 和《欧盟汽车限用有害物质种类和含量限值》的要求。 本标准中的规定若与欧盟地区相关法规不一致或未作规定的,按欧盟地区相关法规的 最新状态为准。
对于出口其他国家的汽车及零部件产品,根据出口国法规要求对汽车禁限用物质进行
发布《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并说明汽车主要零部件的材料使用信息。 第十四条:[供应商如实申报信息] 汽车各级零部件和材料供应商应如实提供相关 产品的材料和有害物质使用信息,以利于汽车企业对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 利用性的跟踪与分析。 第十七条:[管理方式] 汽车产品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要求纳入《公告》管理。 …….
研究院新开发项目和在研项目新开发的零部件的技术协议书、 产品图样/技术条件中的技术要求增加禁限用物质的要求:
零部件和材料中禁限用有害物质要求按QJ/GAC 1110.025的规定执行。
四、企业标准
禁用物质的豁免
材料及零部件
合金铅 1. 机械加工用钢材和镀锌钢(铅≤0.35%) 2. 铝材(铅≤0.4%) 3. 铜合金(铅≤4%) 4(a). 轴瓦和轴套 4(b). 发动机、变速器和空调压缩机的轴瓦 和轴套 部件用铅和铅化合物 5. 蓄电池 6. 减震器 7. 制动软管、燃油软管、通风软管、底盘用 弹性体/金属件以及发动机悬置用的弹性体硫 化剂和稳定剂(铅≤0.5%)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序号 1 2 3 4 5 6 禁用物质 铅或其化合物 汞或其化合物 镉或其化合物 六价铬 多溴联苯(PBBs) 多溴联苯醚(PBDEs) 含量限值 ≤0.1% ≤0.1% ≤0.01% ≤0.1% ≤0.1% ≤0.1%
(注:除附录A中规定的在一定期限内豁免的汽车零部件和材料外,汽 车及其零部件产品中每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限值)
21. 仪表板显示器荧光管
镉 22. 电动车辆用电池 溴化阻燃剂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镍镉电池只 允许作为该日期之前上市车辆的 备件进入市场
四、企业标准 欧盟汽车禁用物质种类(44种)及含量限值
序号 1 物质名称 用偶氮染料为原料生 产的具有致癌的胺类 物质 4-苯基苯氨或其盐 石棉纤维 石棉矿物 联苯胺及其盐类 含量限值 ≤0.1% 法规来源及要求 (EC)552/2009 (EC)1272/2008 (EC)552/2009 (EC)552/2009 可能潜在存在于汽车产品中的物质 在纺织染料等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豁免要求
根据技术产品及车用材料的现状,规定了豁免要求(附录A),豁免范围及 期限将根据技术发展进行调整。对于再使用和再制造产品不受豁免期限的限制 。
其它豁免条件
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纳入豁免清单的零部件提出豁免 申请 。
豁免范围和期限
2015年12月31日
8. 动力总成上的弹性体粘合剂(铅≤0.5%)
9. 电路板及其他电气部件用焊料 10. 气门阀座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四、企业标准
禁用物质的豁免
11. 灯泡玻璃和火花塞釉层除外的具有含铅玻璃 或陶瓷基复合材料的电气元件 12. 烟火起爆剂 13. 汽车油箱用镀铅钢板 14. 车轮平衡块 15. 电机碳刷 16. 制动衬片摩擦材料中的铜(铅≤0.5%) 六价铬 17.防腐涂料 18.底盘装配用螺栓螺母等零件的防腐镀层 19. 旅居车内的吸热式空调 汞 20. 前照灯用放电灯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强制性标准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已于2014年2 月发布,于2014年6月1日实施。
与禁用物质有关的测试方法标准也于2013年发布实施。
—QC/T 941-2013 《汽车材料中铅和镉的检测方法》 —QC/T 942-2013 《汽车材料中汞的检测方法》 —QC/T 943-2013 《汽车材料中六价铬的检测方法》 —QC/T 944-2013 《汽车材料中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的检测方法》
范围。
第九条:[两率分阶段目标要求] 办法实施之日起,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的 Rcov ≥90%,Rcyc ≥ 80%;2年后, Rcov ≥ 95%,Rcyc ≥ 85%;在生产汽车产
品延后2年Rcov ≥ 90%, Rcyc ≥80%。
第十二条:[拆解技术要求] 汽车企业应在新车型获得《公告》或进口许可6个月内
2008年新修订的CCC认证要求:全新车型系列于2010.1.1起实施,对已获证车型于2012.1.1 起实施。 《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待发布。
一、法规政策介绍
2011年9月29日,国家发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26988‐2011《汽 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实施日期为2012年3月1日。
禁用物质的检测方法
针对标准中规定的六种禁用物质,标准推荐采用四种检测方法。
过渡期要求
对于已获得进口许可或已通过认证的汽车产品,标准给出了2年的过渡期。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其它豁免条件(不鼓励)
对于附录A中没有列出的汽车零部件或材料,如果符合下列情况中的 一种,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商可提出产品对禁用物质的豁免申请。 a) 产品中的禁用物质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尚不能由其它物质或材料所替代; b)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降低产品的安全性能; c)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影响产品的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 d)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显著缩短产品的使用寿命; e) 禁用物质被禁用后将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或销售成本显著增加。
利用)纳入新车型式批准框架,该指令是对2000/53/EC的具体实施法规。
2006年12月18日欧盟颁布实施1907/2006 《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 被称为REACH法规
一、法规政策介绍 国内法规
2004年11月01日,国家颁布实施GB/T 19515‐2004 (ISO 22628:2002)《道路车辆可再 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 2006年2月6日,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环保总局联合制定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 》,对报废汽车的回收目标提出了政策要求。
实施年份 适用车型 M1,N1 第一阶段 2010年起 M2,M3,N1,N2 所有车型 第二阶段 第三阶段 2012年起 2017年起 所有车型 所有车型 可回收利用率 ≥80% ≥85% 可再利用率 ≥75% ≥80%
限制使用铅、镉、汞、六价铬,多溴联苯 (PBB)及多溴二苯醚(PBDE) ≥90% ≥95% ≥80% ≥85%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实施日期
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的汽车及其零部件产品。 ——同时适用于M类和N类车辆 ; ——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以后销售的汽车,其维修保养类配件须遵守与 新车型所用配件相同的要求 ; ——标准规定的实施时间之前已获公告或已进口销售的车型,维修保养
时可继续使用原材质的备件,但鼓励使用与新车型相同的材料 。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术语 均质材料 homogeneous materials
零件或组件用机械方法(如拧开、切割、碾压、刮削、研磨等) 无法被进一 步拆分且各部分组成为相同的材料。
汽车禁用物质种类及含量限值
2 3 4 5
≤0.01% ≤0.1% ≤0.1% ≤0.1% ≤0.01% ≤0.1%
某些天然纺织品的某些染料 摩擦垫片,垫片,绝缘材料 摩擦垫片,垫片,绝缘材料
(EC)1272/2008, (EC)552/2009 (EC)552/2009 (EC)552/2009
杂质在纺织和皮革涂料,抗氧化剂在 润滑油,乳胶橡胶,塑料 除以下用途以外的所有用途(其他化 学物质的原料或污染物) 燃油添加剂 硫化橡胶表面处理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二、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标准主要技术要求
三、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 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办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要点
第七条:[有害物质要求] M1类、N1类汽车新车型有害物质的使用必须符合《汽车 禁用物质要求》(GB/T 30512-2014)的规定。针对在生产汽车延后2年达到上述 规定。 第八条:[有害物质豁免范围]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适时调整汽车产品有害物质豁免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内 容
一、法规政策介绍
二、 GB/T 30512-2014 《汽车禁用物质要求》
三、《汽车产品限制使用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 率 管理办法》 四、企业标准
一、法规政策介绍 欧盟法规
2000年9月18日,欧盟颁布实施2000/53/EC报废汽车指令。 设立报废汽车最低技术要求和回收利用目标、禁用重金属等 车辆制造商需在新车上市的6个月内提供整车的拆解信息 2002/525/EC、2005/673/EC、2008/689/EC和2010/115/EU对附件Ⅱ四次修订 2005年12月15日,欧盟开始实施2005/64/EC指令,将3R(再使用、再利用和回收
•要从设计源头构建绿色材料清单,确保产品合规 •要加强车用材料的再利用技术研究,实现绿色选材 •要规范车用材料的分类和再利用性判定原则,确保RRR计算符合国家要求


分析。
建议
构建绿色供应链
•要求供应商采取措施,确保有害物质及材料标识的合规性 •要求供应链传递有害物质削减责任,确保供应商建立有害物质管控体系 •要求供应商如实提报材料数据,提交有害物质合规承诺书或高风险部件检 测资料 •要对高风险部件抽检,完善供应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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