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年试行)》的通知各市(州)、贵安新区和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煤监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按照全省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要求,我省起草制定了《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年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督促、指导本地区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省安委会办公室2018年5月17日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年试行)贵州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5月- 2 -编制说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精神,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抓住辨识管控重大风险的关键,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管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风险分级管控,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双控”体系建设工作。
近一年来,各地认真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本地双控体系建设工作,真抓实干,多措并举,工作扎实、成果卓著。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双控”体系建设,指导全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具体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起草制定了《贵州省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2018年试行)》。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业事业单位版)1适用范围本导则规定了企业(或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企业(或事业)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在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的监控和防范措施,有效降低事件发生概率的前提下,规定响应措施,对突发环境事件及时组织有效救援,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
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内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包括: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危险物质的单位以及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造成对环境(或健康)影响的单位。
本导则不适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辐射安全事故风险的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物质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腐蚀性鉴别》(GB 5085.1)《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急性毒性初筛》(GB 5085.2)《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易燃性鉴别》(GB 5085.4)《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反应性鉴别》(GB 5085.5)《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毒性物质含量鉴别》(GB 5085.6)《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 16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字体:大中小】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了预防、处置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各地、各部门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程序和规程。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全省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启动与终止等相关管理工作。
中央在黔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是全省应急预案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省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同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同级人民政府相关类别、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相关类别、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中央在黔单位是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本省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黔单位要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责任人,负责应急预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8•【字号】黔府办发[2013]51号•【施行日期】201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3〕51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4年12月印发的《贵州省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8日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工作: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或市(州)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环境影响,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跨省界突发环境事件。
环境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含评估报告编制大纲来源:| 作者:| 日期:2015-03-04 11:05:52 | 浏览2733 次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以下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 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 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 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 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 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 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 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 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 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013〕20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 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 号)。
矿业公司保兴煤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矿业公司保兴煤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贵州久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兴煤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贵州久益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都格乡保兴煤矿二○一六年十二月1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编制原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资料准备与环境风险识别-------------------------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企业基本概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企业基本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企业周边自然环境-------------------------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3环境功能区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矿区周边环境风险受体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大气环境风险物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水环境风险物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3声环境风险物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4危废环境风险物质-------------------------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24年度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
报告提交与审核流程
01
将编制完成的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或专家进行 审核,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准确性。
03
根据审核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直至通过审 核。
2024/3/23
02
审核过程中应对报告的内容、格式、逻辑等进 行全面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04
将通过审核的报告提交给相关领导或决策部门,以 供决策参考。
案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
会议评审
02
通过组织会议的形式,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评审应急预案
,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函审
03
将应急预案发送给专家进行书面评审,专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
出评审意见。
13
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准备阶段
确定评审专家组成员, 制定评审计划,准备相
关材料。
评审阶段
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 行评审,提出改进意见
保持简洁明了
尽量使用简洁的语言和图表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 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应 急响应与处置、应急资源保障等 。
11
03
评审方法与实施步骤
2024/3/23
12
评审方法选择
2024/3/23
专家评审
01
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对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培训,提高员工应急技能和素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建立应急演练评估机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完善和优化预案。
23
06
总结与展望
2024/3/23
24
本次评审工作成果回顾
2024/3/23
评审流程规范化
贵州宏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2万ta碳酸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
贵州宏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2万t/a碳酸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建设单位:贵州宏凯化工有限公司二零一九年十二月目录第一章概述 (1)1.1项目由来 (1)1. 2评价原则及评价目的 (2)1. 3项目特点及主要环境问题 (2)1. 4报告书主要结论 (3)第二章总则 (1)2.1编制依据 (1)2.2技术导则规范 (4)2.3评价因子 (6)2.4环境影响识别 (6)2.5评价工作等级 (7)2.6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 (11)2.7 评价标准 (13)2.8评价工作重点 (15)2.9 评价工作程序 (15)第三章企业现有工程分析 (17)3.1企业基本情况 (17)3.2企业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 (17)3.3企业现有工程组成 (18)3.4现有装置生产工艺及主要设备 (18)3.5企业现有环保设施 (19)3.6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3.7现有工程存在的环保问题及“以新代老”措施 (23)第四章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 (25)4.1项目概况 (25)4.2生产工艺 (31)4.3 技改项目可行性分析 (34)4.4物料平衡(t/a)...................................................................... 错误!未定义书签。
4.5水平衡(t/d)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6排污分析 (34)4.7 技改项目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37)4.8 建设项目非正常工况排放分析 (41)4.9“三本帐”计算 (41)第五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3)5.1自然环境 (43)5.2社会环境概况 (49)5.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1)5.5区域污染源概况 (66)第六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7)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7)6.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分析 (67)第七章土壤环境质量现状与影响评价 (84)7.1土壤环境影响识别 (84)7.2评价工作等级 (84)7.3 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85)7.4 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85)7.5 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86)第八章固体废物及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87)8.1固体废物分析 (87)8.2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88)8.3小结 (91)第九章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92)9.1评价等级 (92)9.2 环境风险评价范围 (92)9.3环境风险识别 (93)9.4 建设项目风险事故情形分析 (93)9.5风险预测与评价 (95)9.6环境风险管理 (98)9.7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102)第十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03)10.1 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103)10.2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04)10.3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12)10.4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17)10.5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18)10.6“以新代老”措施 (120)10.7环保投资 (120)第十一章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 (123)11.1 清洁生产分析 (123)11.2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24)第十二章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6)12.1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126)12.2社会效益分析 (126)12.3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27)12.6结论 (128)第十三章环境管理与监测 (129)13.1 环境管理 (129)13.2环境监理 (132)13.3 环境与污染源监测 (132)第十四章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135)14.1产业政策 (135)14.2相关规划 (135)14.3小结 (137)第十五章结论及建议 (139)15.1评价结论 (139)15.2环保可行性结论 (147)13.5建议 (147)附表附表一环境保护措施一览表附表二环保设施投资一览表附表三环保设施验收一览表附表四环境监理一览表附表五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附图附图1项目保护目标图附图2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3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4项目水系图附图5 区域水文地质图附图6 项目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019-522635-26-03-582579);附件三《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宏凯化工有限公司关于原有碳酸钡生产线技改增加碳酸锶产品有关事宜的回复》;附件四土地使用证;附件五规划证明;附件六应急预案备案;附件七营业执照;附件八排污许可证;附件九危废处置协议;附件十氮渣销售合同;附件十一现状监测报告;附件十二企业现有工程环评批复。
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黔府发〔2010〕1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体系,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科学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了预防、处置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各地、各部门组织管理、指挥协调相关应急资源和应急行动的计划、程序和规程。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逐级监督、科学规范、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以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全面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全省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宣传教育与培训、演练、启动与终止等相关管理工作。
中央在黔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五条省人民政府是全省应急预案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决定和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是省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省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同级人民政府应急预案管理的办事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是同级人民政府相关类别、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相关类别、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中央在黔单位是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的工作机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本省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黔单位要明确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机构或责任人,负责应急预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矿业公司保兴煤矿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
3.3.4危废环境风险物质-错误!未定义书签
3.4生产工艺错误!未定义书签
3.4.1采煤工艺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3.4.2工作面中部斜切进刀工艺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3.4.3掘进生产工艺流程-错误!未定义书签
3.4.4矸石及污水处理工艺-错误!未定义书签
3.5安全生产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表1.1—1井田内断层特征表
断层
位置
钻孔内断
性
产状(°)
落差
简要描述
编号
点深度(m)
质
走向
倾向
倾角
(m)
F2-1
2-1孔
334.60
正
北东20
南东
70
27
缺失15-2、16号煤层。
F3-1
3-1孔
675.76
正
南北
西
35
28
缺失33、34号煤层及铝土 岩。
F4-6
4-6孔
383.65
正
40
310
60
为隐伏逆断层,对含煤地层影响有不同程度的影响,破坏了煤层的连续性,
对煤矿生产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 ,1:400万),井田地震基本 烈度为W度,本井田位于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05g区。
(3)气象
本区气候宜人,阳光充分,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属于温暖潮湿气候。
据水城县气象局提供的资料,矿区内历年日最高气温为40C(1963年5
矿区内共发现断层7条,其中地表发现断层1条(F2正断层),钻孔内发
现落差小于30m的隐伏断层5条(F2-1、F3-1、FJ3-1、FJ4-1、F5-6)、落差大于30m的隐伏断层1条(F“)。另有矿区范围外本次利用钻孔内发现落差小于30m的断层3条(FJ4-3、FJ6-1-1、FJ6-1-2),详见表1.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14〕42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0年8月9日印发的《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3日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中央在黔单位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动态管理的原则。
横向涵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纵向延伸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行政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及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全省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培训、宣教、演练、修订以及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体系与职责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是应急预案管理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统筹规划、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研究、决定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目录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术语与定义 (2)1.4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4)1.5评估依据 (5)1.5.1法律政策依据 (5)1.5.2事实依据 (8)1.6评估要求 (8)1.6.1评估时限 (8)1.6.2评估方式 (8)1.6.3评估责任 (8)2环境风险识别 (9)2.1资料收集 (9)2.1.1企业内部资料 (9)2.1.2企业外部环境受体资料 (11)2.2环境风险识别 (11)2.2.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 (11)2.2.2环境风险源识别 (11)2.2.3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识别 (11)2.2.4环境受体与敏感目标环境风险识别 (12)2.2.5各种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识别 (12)3环境风险评估 (14)3.1环境风险分析 (14)3.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6)3.2.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16)3.2.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17)3.2.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23)3.2.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2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计划 (25)4.1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2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2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2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计划 (25)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26)5.1总论 (26)5.2区域环境概况 (26)5.3企业概况 (26)5.4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7)5.5环境风险分析 (27)5.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9)5.7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31)5.8附图 (31)附件1 (32)1总则1.1评估目的通过风险评估,发现生产经营期间潜在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可能引发的一般、较大、重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大气、水、土壤)损害、财产损害、人员伤亡等损害程度,并完善事前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事发防止事态扩大的应对措施,使企业提前将环境风险防控在萌芽状态,防止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对环境损害,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安全健康发展。
贵州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技术指南
贵州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4月目录1. 适用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2.1 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资料 (4)2.2 标准、技术规范 (4)3. 术语和定义 (5)4. 1:10000区域环境地质调查 (6)4.1 一般规定 (6)4.2 地貌 (6)4.3 地质构造 (7)4.4 岩(土)体工程地质 (7)4.5 地表水和地下水 (8)4.6 环境因素 (8)4.7 矿业活动 (8)4.8 人类社会经济活动 (8)5. 1:10000专项地质灾害测量 (11)5.1一般规定 (11)5.2 主要调查内容 (11)5.2.1 滑坡 (11)5.2.2 崩塌(危岩) (12)5.2.3 泥石流 (12)5.2.4 岩溶塌陷 (12)5.2.5 采空塌陷 (13)5.2.6 不稳定斜坡 (13)6. 典型地质灾害详细勘查 (14)6.1 测量 (14)6.2 工程地质测绘 (14)6.2.1 工程地质剖面测绘 (14)6.2.2 测绘调查方法 (15)6.2.3 观测点的布置与测量 (15)6.2.4 野外记录的要求 (15)6.3 滑坡(不稳定斜坡)勘查 (15)6.4 崩塌勘查 (19)6.5 泥石流 (19)6.6 岩溶塌陷 (24)6.7 钻探 (26)6.8 地球物理探测 (26)6.9 山地工程 (27)6.10 样品采集与测试 (28)7. 地质灾害定量风险评价技术要求 (28)7.1 区域地质灾害定量风险性评价技术要求 (29)7.2 单点地质灾害定量风险评价 (45)8. 成果提交 (51)8.1 文字报告 (51)8.1.1 技术要求 (51)8.1.2 提交报告 (51)8.1.3 报告提纲 (51)8.2 主要附图及附件 (51)8.2.1 图件目录 (51)8.2.2 附件 (52)8.2.3 技术要求 (52)附录A (53)A.1 滑坡野外调查表 (53)A.2 崩塌野外调查表 (56)A.3 泥石流野外调查表 (59)A.4 不稳定斜坡野外调查表 (61)A.5 地面塌陷野外调查表 (63)A.6 地裂缝野外调查表 (66)A.7 承灾体调查表 (68)A.8 一般地质环境点调查表 (69)附录B (71)1. 适用范围本技术指南规定了贵州省重点区域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价的一般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黔环通〔2018〕110号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正文:----------------------------------------------------------------------------------------------------------------------------------------------------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的通知黔环通〔2018〕110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安新区环境保护局,仁怀市、威宁县环境保护局:为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发挥应急预案在风险评估、预报预警、信息发XXX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指导作用,结合近年来贵州省环境应急预案管理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通知如下:一、加强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一)企业事业应急预案备案范围。
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4号)要求,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单位,特别是对于涉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库、有毒有害气体产生的企业,在环境敏感点(集中式饮用水源周边、人群聚集区、沿江沿河、跨行政区周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污水或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运营的企业,工业园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
(二)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管理。
环境风险源等级为一般、较大的单位,由市(州)级环保部门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属地环保部门参与。
环境风险源等级为重大和跨越省、市(州)行政区域的企业、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的应急预案由省、市(州)级环保部门进行预案备案管理。
待贵州省重点行业企业风险源管理系统建成后,将实行统一电子化预备案管理。
(三)企业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提交文件。
应急预案根据相关规范进行科学编制,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编制单位应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认真修改,修改完成后由专家组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一、引言突发环境事件,如自然灾害、事故等,可能对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
为了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企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本指南旨在向企业提供一套系统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导,帮助企业评估风险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降低损失。
二、风险评估步骤1. 确定评估目标:明确评估的目的和范围,以确定需要进行风险评估的具体内容。
2. 收集数据:收集与企业所处地区及行业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历史灾害数据、地质地理数据、气象信息、环境监测数据等。
3. 识别潜在风险:分析已收集的数据,识别出潜在的突发环境事件,如地震、洪水、火灾等,并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范围。
4. 评估风险程度:根据潜在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对各项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确定风险的严重程度。
5. 制定应急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包括组织架构、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等,并确保其与企业现有管理体系相衔接。
6. 实施应急措施: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7. 定期复审:定期对风险评估和应急措施进行复审,及时调整和改进措施,以应对环境变化和新的风险。
三、评估指标和工具1. 可能性指标:包括历史发生频率、地质地理条件、气象条件等,可以采用统计数据、专家评估或数学模型等进行评估。
2. 影响程度指标:包括人员伤亡、环境污染、设施损害等,可以采用定量评估或定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 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根据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的评估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一般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4. 评估工具:可以采用多种评估工具,如风险矩阵分析、层次分析法、事件树分析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工具进行评估。
四、应急措施制定1. 组织架构: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责,建立健全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2.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响应程序、预警机制、资源调配、沟通联络等内容。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1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下列简称环境风险)评估的内容、程序与方法。
本指南适用于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者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为生产、使用、存储或者释放涉及(包含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录B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下列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与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化学物质的企业。
本指南不适用于下列情况的环境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者单位;4)尾矿库;5)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6)军事设施;7)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8)加油站、加气站;9)港口、码头。
2规范性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2.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On)35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环发(2(H3)20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
企业标准Q/JYM 2008—2016 环境风险评估技术标准2016—07—25发布 2016—07—25实施贵州金元金益煤炭开发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 - 2 -1 范围 ...................................................................... - 3 -2 规范性引用/应用文件........................................................ -3 -2.1 引用文件 ............................................................. - 3 -2.2 应用文件 ............................................................. - 3 -3 术语和定义 ................................................................ - 3 -3.1 危害 ................................................................. - 3 -3.3 环境危害(因素)...................................................... - 3 -3.4 风险 ................................................................. - 3 -4 职责 ...................................................................... - 3 -4.1 HSE部................................................................ - 4 -4.2 人力资源部 ........................................................... - 4 -4.3 各部门负责人.......................................................... - 4 -4.4 管理者 ............................................................... - 4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 - 4 -6 检查考核与回顾 ............................................................ - 9 -7 报告与记录 ................................................................ - 9 -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安全风险是企业面临的最大风险。
应急预案版本号1.0版
涉及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等级划分要求:
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緦徑铫膾龋轿级镗挢廟。
针对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作出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的控制水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依据《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得出饮用水地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本风险等级表示为“一般风险”。钡嵐縣緱虜荣产涛團蔺。
本预案针对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集中式饮用水地内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一定分析,并对现有资源进行调查,根据现有资源及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有效措施。预防环境突发事件,减小财产损失,降低人员伤亡。懨俠劑鈍触乐鹇烬觶騮。
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第二章基本情况
2.1饮用水源地概况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位于德江县玉水街道厦阡村,距离县城3.5公里处,属于地下型水源地,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源地划分方案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地总面积为0.1021km2,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0314km2,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0707km2。取水点坐标为:东经108°04′702″,北纬28°15′964″,整个取水点位置高于河床,潮水河取水点及潮水河提升泵房始建于1989年,并于1990年竣工并正式投产,取水点至泵房间由一根DN500焊接钢管连通,水源通过管道自流到潮水河蓄水池,由潮水河提升泵房水泵加压提升到德江县供水公司一水厂进行消毒处理,日取水量为0.83万m3。饮用水源基本信息表见表2-1。镞锊过润启婭澗骆讕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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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技术指南(试行)目录1总则 (1)1.1评估目的 (1)1.2适用范围 (1)1.3术语与定义 (2)1.4环境风险评估程序 (4)1.5评估依据 (5)1.5.1法律政策依据 (5)1.5.2事实依据 (8)1.6评估要求 (8)1.6.1评估时限 (8)1.6.2评估方式 (8)1.6.3评估责任 (8)2环境风险识别 (9)2.1资料收集 (9)2.1.1企业内部资料 (9)2.1.2企业外部环境受体资料 (11)2.2环境风险识别 (11)2.2.1环境风险物质识别 (11)2.2.2环境风险源识别 (11)2.2.3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识别 (11)2.2.4环境受体与敏感目标环境风险识别 (12)2.2.5各种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环境风险识别 (12)3环境风险评估 (14)3.1环境风险分析 (14)3.2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16)3.2.1环境风险物质与临界量比值(Q) (16)3.2.2环境风险及其控制水平(M) (17)3.2.3环境风险受体(E)评估 (23)3.2.4环境风险等级确定 (24)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计划 (25)4.1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1.2污染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工程措施计划 (25)4.2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1.危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计划 (25)4.2.2污染源环境风险防控管理制度计划 (25)5环境风险评估报告主要内容 (26)5.1总论 (26)5.2区域环境概况 (26)5.3企业概况 (26)5.4环境风险等级划分 (27)5.5环境风险分析 (27)5.6现有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差距分析 (29)5.7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的实施计划 (31)5.8附图 (31)附件1 (32)1总则1.1评估目的通过风险评估,发现生产经营期间潜在环境风险隐患,评估可能引发的一般、较大、重大以上的突发环境事件所造成的环境(大气、水、土壤)损害、财产损害、人员伤亡等损害程度,并完善事前合理可行的环境风险防范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事发防止事态扩大的应对措施,使企业提前将环境风险防控在萌芽状态,防止环境风险事件的发生,减少企业经济损失和对环境损害,实现企业生产经营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安全健康发展。
企业通过风险评估,完善防止环境风险发生的防控措施,一方面用事前投入最小的成本去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防止环境事件的发生或发生后防止事态的扩大,从而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与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同时也防止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等环境损害的发生与扩大;第三方面也促进了一方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健康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实现生态文明。
1.2适用范围1.2.1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对贵州省范围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已建成投产或处于试生产阶段的)企业进行环境风险评估。
评估对象包括生产、使用、存储或释放涉及(包括生产原料、燃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催化剂、辅助生产物料、“三废”污染物等)附表1企业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清单中的化学物质(以下简称环境风险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固定污染源与危险源企业。
1.2.2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评估:1)涉及核设施与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单位;2)军事设施;3)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或单位。
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下列单位和设施的风险定级:1)尾矿库;2)石油天然气开采设施;3)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4)加油站、加气站;5)港口、码头。
上述不适用单位可参照本技术指南对企业存在环境风险隐患进行评估,并完善相应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1.2.3若企业所属行业已发布相应行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规范,以发布的行业环境风险评估规范执行。
1.2.4根据本指南排查诊断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后应根据现有防控措施及应急水平编制对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完善环境风险隐患整改措施后应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1.3术语与定义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公共秩序,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环境事件的可能性及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
环境风险物质是指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特性,在泄漏、火灾、爆炸等条件下释放可能对厂界外公众或环境造成伤害、损害、污染的物质。
环境风险源是指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源与危险源。
环境风险物质最大存在总量是指根据企业生产和储存条件,厂界内可存在的某种环境风险物质的数量之和。
临界量是指根据环境风险物质对人和环境的危害特性规定的该物质一定的数量。
环境风险单元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环境风险物质的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企业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环境风险受体是指在突发环境事件中可能受到危害的企业外部人群、具有一定社会价值或生态环境功能的单位或区域等。
敏感风险受体区域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河流及河流跨界断面、水产养殖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重要生态功能区、机关、居民区、学校、医院等重点保护区或居民聚集区。
清净下水是指装置区排出的未被污染的废水,如间接冷却水的排水、溢流水等。
事故排水是指事故状态下排出的含有泄漏物,以及施救过程中产生其他物质的生产废水、清净下水、雨水或消防水等。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有毒、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危险源是指有可能导致爆炸、火灾、泄漏、垮坝、溃坝、溢坝等意外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源头。
包括设备、装置、场所。
污染源是指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发生源,通常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装置。
危险源防止液体泄漏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围堰、事故池、事故缓冲池、防泄漏的导流设备与装置、防止泄漏的关闭、切断设备与装置等。
危险源防止气体泄漏的安全防控措施:包括降低或减少气体泄漏危害的吸收、吸附、降解设施与装置,防止气体泄漏的关闭、切断装置与设备,防止气体泄漏的输送与导流设备与装置等。
防止污染的环境保护防控措施:包括减少或消除环境污染的各种废气、废水等污染治理设施与装置,监控废水、废气等排污行为的自动监测设施(含排污口截流阀门)。
1.4环境风险评估程序图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流程图1.5评估依据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1.5.1法律政策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发〔2014〕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5〕57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部令第34号,环境保护部2015年6月5日);《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部令第32号,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19日);《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4年4月);《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2016年74号);《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2005〕第27号);《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最新年本);《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黔府办发[2015]44号,贵州省人民政府2015年11月5日);《贵州省2016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黔府办函[2016]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2016年2月18日)。
(2)标准、技术规范《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2013年完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GB50737-2011);《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对水环境的危害》(GB20602-2006);《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爆炸物》(GB 20576-2006)《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3015-2003);《石油化工污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747-2012);《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19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废水排放去向代码》(HJ523-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化学品毒性鉴定技术规范》(卫监督发〔2005〕272号);《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190-2013);《水体污染事故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运行管理要求》(中国石油企业标准Q/SY1310-201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国石化安环〔2006〕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