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概述(ppt 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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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章)

合同法(第一章)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法的概念及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 义上是指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狭义上是指 1999 年 3 月 15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适用: (一)合同法在时间上的效力 (二)合同法不调整具有身份性质的民事合同
10万元就不错了。”双方发生争议。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章 练习题
问题:
(1)周某应交付10万元,还是应交付20万元? (2 )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
为?为什么?
(3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是有 偿合同,还是无偿合同?为什么?
(4)对合同如何进行分类?分类的意义是什么?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章 练习题
2.新加坡公民黄女士欲在祖籍河北某县收养一婴儿。她与婴 儿的父母签订了收养协议书,并准备办理收养公证。 问题: (1)收养协议书是否属于《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2)什么是有名合同?《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有 哪些? 分析要点提示: (1)收养协议书是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而合同法调 整的是财产关系,故抚养协议书不适用《合同法》。 (2)见本章第一节。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四)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1.确定义务的履行顺序 2.确定对价关系 3.确定风险的负担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五)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1.对当事人意思能力的要求不同 2.当事人的责任不同 3.对善意取得的意思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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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3年4月
2021/3/9
授课:XXX
1
主要内容
总则
➢ 一般规定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其他规定 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2021/3/9
授课:XXX
2
总则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3/9
授课:XXX
10
总则
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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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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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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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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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感谢观看
等义务。
变更和解除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 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
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
无效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 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法课件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种类和形式 •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 违约责任
目录
CONTENTS
01
合同法概述
BIG DATA EMPOWERS TO CREATE A NEW
ERA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合同法具有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诚实信用、合法合规等基本特 点。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01
02
03
04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 内,享有自主选择和决定合同
内容的权利。
公平原则
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的分配 上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
可以自由约定。
单务合同
指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 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 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 合同。例如,赠与合同
、借用合同等。
双务合同
指双方当事人互相享有 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例如,买卖合同、租
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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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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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合同具有履行强制性。
(三)合同的分类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指法律、法规规定了具体名称和 调整规范的合同。 无名合同:指法律、法规尚未规定其名称和 相应调整规范的合同。 2、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宣告 合同成立,如买卖合同、委托合同等; 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除了意思表示一致外, 还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 ④如何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 A.法律规定标准。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 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 B.当事人意愿标准,即根据当事人已经表达出来 的意愿来确定当事人对其之行为主观上认为是要 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某商店橱窗内展示的衣服上标明“正在出 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 视为( ? ) 如果标明“样品”呢? • C.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 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 如: 甲对乙说“我有位于某处的房屋一栋,愿 意以低于市场价出售,你是否愿意购买?
• (3).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备足以 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标的、数量、价格 • (4).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 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如:“甲公司7月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 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元, 随到随购,数量不限。”
• 3、要约邀请
• ①定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 ②性质:准备阶段,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 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
• 六、缔约过失责任 • 1、含义
• 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根据诚实信用原 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 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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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竟合
第三章 合同解释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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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第四部分 具体的合同关系
买卖合同
借用合同
赠与合同
借贷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居间合同
行纪合同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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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论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
9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 (终止)、合同的变更及解除、合同的解 除。
第三部分:合同纠纷解决(合同利益的救济)
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合同诉讼、合同 解释、合同责任。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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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序论
讲授大纲
一、为什么开设合同法课程
* 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
8、民法通则(156条)
9、民通意见(200条)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 题的规定(24条)
司法解释有“规定”、“解释”、“批复”、“决定”四种形

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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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简明合同法教程》,黄少彬、张旭, 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行管专业)
《合同法教程》,苏号朋,人大出版社, 2008年版。(法学辅修专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47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8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 问题的解释(28条)

《合同法》课件

《合同法》课件
目前,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较为繁琐,不利于合同双方 及时解决争议。未来,合同法在解除合同方面需要进行改 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合同法》PPT课件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课件PPT

《合同法》课件PPT

04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
合同变更的条件
合同变更必须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且变更内容明确具体,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变更的程序
当事人应当就合同变更事项达成书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涉及批准、登记 等手续的,应依法办理。
合同转让的规则与限制
合同转让的规则
合同转让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 规定,且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 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转让合同权利和 义务的,应当经对方同意。
01
案例一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甲公司未按约定时间交货,乙公司要求
其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法院支持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
02 03
案例二
丙与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丁在交付房屋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要求丙 承担修理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丙应当承担修理责任,但违约金 数额过高,予以适当调整。
案例三
合同效力的分类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 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
合同效力的认定
根据合同主体、意思表示、 合同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 行判断。
合同履行的原则与规则
合同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协作履行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
合同履行规则
按照约定履行、随时履行、亲自履行和同时履行等规则。
合同履行中的附随义务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
合同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 ;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 争议的方法。
03
合同的效力与履行
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概述(ppt 49页)

合同法概述(ppt 49页)

三、合同法
▪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范围 排除以下合同:
▪ 1、非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如劳动合同, 行政合同。
▪ 2、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不适用合同法。
▪ 夫妻经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 若一方出现婚外情,要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 元。当男方后来真的发生了婚外情并提出离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188条: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 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得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但在赠 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公益性赠予不得撤销。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特征: ▪
合同体现为当事人的合意 ▪ 合同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二、合同的分类
▪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 实践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
四、格式条款
▪ (一)概念 ▪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
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 (二)格式条款的规则 ▪ 1、公平原则 ▪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免责条款提示义务和说明
义务。 ▪ 3、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 4、格式条款的解释
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
▪ 第三十九条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 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 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 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 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合同法课件》课件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关于合同法的详细介绍的PPT

关于合同法的详细介绍的PPT
或符合法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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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的认定
•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 • 表见代理行为 • 代表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23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追认期限1个月未作
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
•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 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
缔约过失责任
• 概念——缔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由于自己 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需 承担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4、当事人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34
债权人的代位权
•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 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 三人的权利。
1、债务均到期 2、非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 4、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35
债权人的撤销权
• 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实施无偿 或低价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 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
26
可撤销的合同
•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撤消权人可以通过行使 其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存在撤销原因的合同叫可撤销的合同。

商事合同法培训(ppt 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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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履行
三、有关事项未明确规定的合同履行原则
1、质量条款约定不明确的履行规则
一般义务方应使其义务履行的质量达到合理的标准,并不得低于 此情况下的平均标准。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 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 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要约的消灭
条件:
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要 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 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 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 上的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 要约必须送达授要约人才能生 效
拘束力:
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消灭:
要约因期间已过而失效 要约因被要约人撤回或撤销而 失效 要约被受要约人的拒绝而失效
生效时间:
以要约上的要求作为判断依据 投邮主义(英美法)到达主义 (大陆法)
撤回:
承诺必须在生效前才能撤回, 一旦合同生效,便不能撤回
合同的成立
一项有效对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什么是对价?什么是约因?
对价必须是合法的 ,贩卖毒品的合同则是无效的 对价必须是履行的对价或者是已履行的对价,而不能是过去的对价 对价必须具有某种价值,但不要求充足 已经存在的义务或法律上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对价原则的弊端和例外
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一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无须再征求要约人之同意或经其确 认 例如:悬赏广告等。 要约邀请其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订立合同,但效力与要约不同,它本身不是一项 要约而只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只有经发出要约的一方承诺之后,合 同才能成立 例如:拍卖公告,寄送的价目表,招标广告,普通的商业广告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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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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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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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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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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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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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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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交易、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一套房屋。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而是 无处分权人。甲因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 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乙作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依 然有效,但因乙无法实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决乙返 还甲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条件
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对方违约等。在合同解除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双方 的损失。
程序
合同解除需要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协商一致后,当事人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 和利益。
诉讼解决
法律保障
01
诉讼解决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
02
诉讼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能够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权威判决
03
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能够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
08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后果
返还财产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和 利益。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损失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 损失,则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 方均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
担责任。
06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违约责任的形式
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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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中向电脑公司甲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甲 公司发来的传真属于承诺。三中发出的要约 确定了承诺期限,不可撤销。本案的要约和 承诺均已生效,合同已经成立,三中不能单 方面解除合同。
(二)承诺
▪ 1、承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 ▪ (1)承诺的内容应与要约内容一致。
要约邀 请
▪ 小贩在市场上叫卖:卖西瓜!又大又甜的 西瓜,一元钱一斤,快来买呀!
要 约
▪ 某工程公司向金星水泥厂发出电报称:“我 工程公司急需建筑用水泥200吨,如贵厂有 水泥,于见电报之日起两日内电报通知我公 司,我公司将派技术员前往验货并购买。”
金星水泥厂收到电报后,向铁路车站报领了 车皮,用火车将l00吨水泥运往工程公司所在 地的车站。工程公司告诉金星水泥厂,他们 已购买了新风水泥厂的水泥并已经支付了货 款,因此无资金再购买金星水泥厂的水泥。 金星水泥厂遂将工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工 程公司履行合同,接收水泥并支付货款。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 事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双方约定了保价金额,说明双方都 同意接受保价条款的约束,且该保价条款不违反法律规定。 B快递公司将A公司委托运送的手机丢失,当然应该按约定 的保价金额即15000元进行赔偿。
三、合同法
▪ 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适用范围 排除以下合同:
▪ 1、非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如劳动合同, 行政合同。
▪ 2、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不适用合同法。
▪ 夫妻经协商签署了一份“忠诚协议”,约定 若一方出现婚外情,要赔偿对方损失费30万 元。当男方后来真的发生了婚外情并提出离
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188条: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 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 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 根据这两条规定,可以得知,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但在赠 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公益性赠予不得撤销。
第一章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 1.概念: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特征: ▪
合同体现为当事人的合意 ▪ 合同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效果
二、合同的分类
▪ 1.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 2.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 ▪ 实践合同: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或生
▪ 请问:附产地证明书的要求,是否实质性变 更?
▪ 增加了要约人义务的为实质性变更,虽有表面上的变更,但没有提出新的权利义 务的设计或者没有增加要约人的负担,为非实质性变更。
▪ 2、承诺的方式 ▪ (1)通知的方式 ▪ (2)积极的行为可以构成承诺
▪ 某建筑公司急需水泥,向甲乙两个水泥厂发 出要约,要求购买300吨水泥,甲水泥厂回电
▪ 张某和王某是邻居并且是好友。一日,王某 到邻居张某家作客,看见有一漂亮鱼杆,很 喜欢。张某就说我们单位组织完春游就给你, 王某不信,张某当即立字为据。后二人因为 孩子发生争执交恶。王某要求兑现许诺。
▪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性合同?
▪ 186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报承诺,乙水泥厂将水泥直接送至建筑公司, 问乙厂行为是否构成承诺?
▪ 3、承诺的效力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 4、迟到的承诺
▪ 《合同法》第29条 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 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 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 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 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 效。
货,并否认二者之间具有合同关系,请问合 同关系是否存在?
▪ 承诺对要约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该承诺有 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如果要 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声明不得对要约内容作 出变更的,承诺不发生效力。
▪ 甲公司给乙公司发出要约,要卖给乙50吨小 枣。要约条款齐全,乙公司表示接受,同时 提出,甲公司发货要有产地证明书。
效。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民间保管是实践合同。 ▪ 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 3.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 是否有特定的合同成立生效方式,如书面形式、确认书形式。 ▪ 如不动产交易合同必须有书面的形式。
▪ 4.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 在意思能力要求、当事人的责任、对善意取得的意义方面不 同
▪ 镜像规则。承诺可以作出非实质变更,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提出新要约。
▪ (2)承诺应在有效期内做出。
▪ 甲贸易公司向乙厂发出一份电子邮件,称需 要400套真丝内衣,并对价格、到货时间、送 货方式提出了具体要求,乙厂收到后回复电
子邮件称,我厂有货,可以按条件提供,只 是包装无法按照贸易公司要求分为40个箱盒 独立包装,只能20箱盒包装。回复邮件后, 乙厂按照20箱盒的包装将货物运送至贸易公 司,贸易公司收到后称不符合其要求拒绝收
▪ 请问:乙的承诺是否有效?
案例3
▪ 甲、乙为好友,达成了一个买卖商品房的口 头协议,约定价款30万元,定金5万元,余款 1年内缴清。约定次日甲将房屋钥匙交给乙。 后双方因房款未能及时缴清发生争议。甲主 张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不成 立,请求退还房屋钥匙,而乙主张继续履行。
▪ 请问: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吗?
三、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 (一)合同的内容 ▪ 合同应该包括以下主要条款: ▪ 标的、数量、价款或酬金、质量、履行期限、
地点方式、违约责任。
(二)合同的形式
▪ 口头形式 ▪ 书面形式 ▪ 其他形式
▪ 需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借款合同(自然人 借款除外)、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保证合同等。
▪ 以下情况下要约不可撤销: ▪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则不可撤销; ▪ (2)受要约人有理由相信要约不可撤销且已为履行合同做
了准备工作; ▪ (3)其他明示不可撤销。
▪ 某市三中因准备建立电脑室,需购买100台电脑, 便向电脑公司甲发出传真,要求以3000元的价格购 买100台电脑,并要求甲在半个月内送货上门。传 真发出后,学校收到了乙电脑公司的广告,其价格 比甲公司的价格低5%并且能马上送货上门。于是, 学校立即要求乙电脑公司送货上门。收货后,学校 想起自己曾经答应过购买甲公司的电脑,便立即打 电话联系退货。因电话没有打通,便派专人到甲公 司联系退货事宜。学校派出的刚走,甲公司发来一 传真,称同意学校意见,半个月内按时送货。学校 派出的人到甲公司后,甲公司的人表示不能退货。 半个月后,甲公司的货送到学校,可是学校拒收货 物。于是甲电脑公司提起诉讼。
格式条款的无效
▪ 有欺诈等违法情节的格式条款,无效。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格式条款的解释
▪ 对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做不利于制定方的 解释
▪ 第四十一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 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 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 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条 式款不 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此案中,法律的手伸得太长了,“法律要给
人们留下一个私生活空间”。也有人认为,
这种“忠诚协议”,没有任何不道德的成分,
而且符合《婚姻法》保护“婚姻配偶权”的 立法精神,法律保护是应该的。
四、合同法的原则
▪ 1.平等原则 ▪ 2.自愿:
▪ 意思自治(私法自治)主体、内容、形式、纠纷的解决方式均可由当事
人自由决定。
▪ 3.公平原则
▪ 显失公平的合同无效,格式合同中不公平的免责条款无效。
▪ 4.诚实信用原则 ▪ 帝王条款,用于合同解释,填补法律漏洞。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当事人之间互为意思表示并趋于一 致的过程。 ▪ 合同成立的要件: ▪ 1、当事人 ▪ 2、意思表示一致:要约、承诺。 ▪ 3、合同具备主要条款:当事人、标的、数量、质 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 责任。 ▪ 4、形式符合要求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
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
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 合同成立。 ▪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 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该合同成立。
案例
▪ 快递公司的收据上写:任何原因的延误,我 公司不承担责任。
▪ 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 排除了相对人的索赔权,无效。
▪ 位于江苏徐州的A公司委托B快递公司将4部 手机运送到位于江苏邳州的C商场,4部手机 的价值为10000元。A公司在快递合同的保价 条款中写明保价金额为15000元,并按B快递 公司的规定交纳了保价费45元。后B快递公 司在运输过程中将该4部手机丢失。A公司要 求B快递公司按保价金额赔偿15000元,而B 快递公司只同意按手机的实际价值10000元 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A公司 遂将B快递公司告上法院。
▪ 问:金星水泥厂是否可以追究工程公司的责 任?
▪ 2.要约的效力: ▪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要约一经发出,不得随意撤回或撤销。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通知应在要约达到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
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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