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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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学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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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的建立小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品行表现、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学生学籍的建立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帮助。
学籍的建立包括个人档案的建立和学习成绩的记录。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个人信息,并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体检情况等。
学校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并及时通知家长。
二、学籍的管理学校要对学籍进行管理,包括更新学生的档案信息、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帮助,并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表现和状况。
1.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认真管理,包括规范存放和更新学生信息。
学校要定期更新学生档案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同时,学校还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外泄学生的个人信息。
2.学业和品行表现评估学校要通过考试成绩和教师评语等对学生的学业和品行进行评估。
学校要定期组织考试,监测学生的学业水平,并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学校还要通过教师的评语和日常观察,评估学生的品行表现,及时给予表扬或者批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及时通报学生状况学校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和品行状况。
无论是学生表现出色还是存在问题,学校都要向家长及时通报,与家长合作,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具,学籍的使用包括学生的选课安排、学业规划、学生奖惩等。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发挥学籍的重要作用。
1.学生选课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帮助学生科学合理地选课,合理规划学生的学习生活,避免因个人素质不适宜的选课导致的学习困难。
2.学业规划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制定学生的学业规划,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明确目标和方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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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体制(一)小学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小学生学籍按属地管理原则,主要由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管理,并上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初中阶段学校(独立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初中学生学籍由县教育局管理。
二、新生入学(一)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严格执行《入学通知书》制度,由乡镇人民政府送达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籍号登记造册,上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即取得学籍,学籍档案建立后需更名的,应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方能更改。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到外地就读,由学生户籍地学校填写义务教育内交外登记表,与本校就读学生一起上报,并出具何时到何地何学校就读的证明。
(二)各中小学校招收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并按《毕节市教育____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____》(毕教通【____】____号)要求接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
三、转学(一)初中转学1、县内转学。
因父母亲工作调动、进城务工、住所变迁需转学的学生,须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双方同意,由接收学校持相关证明、学籍档案到县教育局办理转学手续。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就读证明。
3、原则上县域内初三(九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4、学校不得接收转学手续不完善的学生。
(二)小学转学1、乡镇内原则上不准转学,如特殊情况需转学,由学生父母提出申请,转入转出学校同意,报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办理转学手续。
跨乡镇转学,须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乡镇教育管理中心同意,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并定期(每年春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秋季学期于____月____日前)报县教育局备案。
严禁诱导“学困生”转学。
2、由县内转出县外,按转入地有关规定办理。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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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多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一、新生入学
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招收范围内的时龄儿童入学,并在规定时间内持户口本、父母房产证、接种证等证件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进行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二、转学
转入学生,因户口迁移到本校的服务范围或父母在本地区工作或投亲的并具有本地区正式户口的学生,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鱼峰区教育局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应在学期末结束前
或学期初一周内办理。
三、借读
1、无柳州市区户口的进城务工子女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在班额人数空缺的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2、按上级文件在本校借读的学生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
四、休学
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留级
按上级文件规定,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不实行留级制度。
六、毕业
我校小学毕业生经参加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发给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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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小学部各年级对学生学籍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毕业和学籍变动等事项的管理。
第四条学校学籍管理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一个学生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接受教育。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学生入学应按照我校招生规定进行,持相关证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在开学前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条注册时,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如实填写学生信息,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学生的入学资格。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应持原学校转学证明,经我校同意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休学应持医院证明,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
休学期限最长一年。
第十条学生复学应持相关证件,经学校核实后,方可办理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学生退学应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退学手续。
第四章毕业与结业第十二条学生毕业条件按照我国教育部颁发的《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我校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三条学生结业条件按照我校教学计划执行,学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第五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籍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五条学籍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学籍变动等资料。
第十六条学籍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进行审核、更新。
第六章罚则第十七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工作人员违反学籍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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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规范小学生的入学、在校学习和毕业流程,保证学生学习权益的一套制度。
它涵盖了学籍管理的各个方面,包括学生档案管理、转学管理、入学及毕业审批等,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介绍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生档案管理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重视学生档案管理,每名学生都有一份独立的学籍档案。
这份档案包含学生的基本信息、家庭背景、入学手续、奖惩记录等内容。
学校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学校要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得随意泄露或滥用学生档案。
二、转学管理小学学生转学是常见的情况,学校应制定相关的转学管理制度。
当学生要转学时,家长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如转学证明、接收学校的录取通知书等。
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查,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将学生档案转至接收学校。
转学过程应该顺利、高效,确保学生的学习连续性。
三、入学管理小学入学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起点,学校应该制定严格的入学管理制度。
家长需要准备入学所需的材料,如户口本、出生证明、报名表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录取,并通知家长完成入学手续。
同时,学校还需为新生进行适应性的教育指导,帮助他们顺利适应新的学习环境。
四、毕业审批小学学生毕业是学生学籍管理的最终环节,学校应制定科学严谨的毕业审批制度。
学校需要核实学生是否具备毕业所需的学习成绩和学业要求,对合格的学生发放毕业证书,并在学生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同时,学校还要为即将升入中学的学生提供适应性的教育辅导,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到中学阶段。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的实施对学生的学习和成长起着重要作用。
学校应该严格遵守学籍管理制度,保护学生的权益,建立健康的学习氛围。
同时,家长也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关注学生的学业进展和发展需求,共同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只有这样,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为学生的未来奠定良好的基础。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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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一、引言小学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生正常学习、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学籍管理制度及规定旨在规范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学籍档案的完整性,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注册1. 学生入学报名时,家长应提供学生的身份证明、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并按学校要求填写入学报名表。
2. 学校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对学生进行核实和注册,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入学后,学生需按时参加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等。
学生信息采集将作为学校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二)学籍档案管理1.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2. 学籍档案包括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家庭背景、学习成绩、奖惩记录等内容。
3. 学生的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对外提供信息需经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同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三)学籍变动管理1. 学校及时记录和处理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包括转学、复学、休学、退学等。
2. 学生转学时,需提供学校同意函,并完成学籍移交手续,确保学生的学籍信息能够顺利过户到新学校。
(四)学籍核准1. 学生每学期结束后,学校进行学籍核准工作,核实学生的各项学籍信息,包括学习成绩、出勤情况等。
2. 学籍核准结果将作为学生升学、评奖评优等重要环节的依据。
三、学籍管理规定(一)学生出勤1. 学生应按时到校上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课。
2. 请假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提供合理的请假原因和证明材料。
(二)学生行为1. 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校纪校规、班级规范等。
2. 学生不得进行欺凌、抄袭、作弊等不良行为,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三)学习成绩1. 学校将定期对学生进行考试和评价,对于学习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于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个别辅导和帮助,以提高其学习水平。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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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6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的定义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
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
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精选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1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时以通告形式将开学通告张贴到街上及学校附近的各村各组,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入班学生都无条件地要定案,定案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接任的班主任老师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该班学生花名册,上交学校教务处。
4、学生的学籍卡内容由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填写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接收证明”,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一并转出。
2、转入学生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查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方可管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三、休学、复学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研究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研究有困难者。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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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文【学籍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运转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管理目的和原则1. 学籍管理的目的是做好学生档案记录、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保障学生权益。
2. 学籍管理的原则是依法、公正、公开、及时,注重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强调学生信息的保密与安全。
二、学籍管理的内容和要求1. 档案记录:(1)每个学生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家庭背景信息、学习成绩、考勤记录等。
(2)学校负责档案的归档、整理和保管,档案内容严禁涂改或遗失。
(3)学生转学或毕业时,学校应按照相关规定将档案移交至相应教育机构,并留有备份材料。
2. 信息管理:(1)学校建立学生信息管理平台,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学校定期更新学生信息,及时记录学生成绩、奖惩记录等相关信息。
(3)学校负责保护学生信息的安全性,严禁泄露和滥用学生信息。
3. 统计工作:(1)学校要按照教育部门要求进行学籍统计工作,包括入学统计、流失统计、毕业统计等。
(2)学校定期向教育部门报送学籍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学籍管理的流程和操作1. 入学登记:(1)家长在学生入学时提供学生相关信息,并填写入学登记表。
(2)学校核验信息后,负责办理学生入学手续,并生成学籍号。
2. 毕业办理:(1)学生毕业前,家长提前向学校提出毕业申请。
(2)学校核对学生信息和必备材料后,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学生档案移交至相关教育机构。
3. 转学手续:(1)学生转学时,家长提前向学校提交转学申请。
(2)学校核对学生信息后,办理转学手续,并将学生档案及时移交至新学校。
四、学籍管理的责任和制度1. 学校负责学籍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 学校成立学籍管理小组,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和分工。
3. 学校建立学籍管理档案室,保障学生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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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制度一、学籍管理的基本要求(一)依法合规。
学校学籍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秉承合法合规原则,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公平公正。
学校学籍管理程序公开透明,保证学生享有公平的教育资源和机会,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有任何歧视行为。
(三)科学规范。
学校学籍管理严格按照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建立规范的学籍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记录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二、学生入学管理(一)报名注册。
学生入学前需要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或面试,按照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录取标准进行报名注册,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二)学籍登记。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并颁发学生学籍号,建立学生档案。
学生应如实提供入学登记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三)新生导入。
学校会对新入学的学生进行入学教育和适应期辅导,让学生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学生学籍管理(一)日常考勤。
学生入学后,学校会进行日常考勤管理,对学生的出勤情况进行记录,学生需要按时到校上课,并如实填写请假手续。
(二)成绩管理。
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和管理,每学期会进行一次学业成绩评定,学生根据成绩情况进行升学和评优。
(三)奖惩管理。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和行为表现进行奖惩,鼓励优秀学生,对违纪违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惩罚处理。
四、学生异动管理(一)转学管理。
学生需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转学,提交转学申请,学校进行审核并办理相应手续,确保学生转学的合法合规。
(二)休学管理。
学生如需休学,必须提出休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休学期间学校将保留学籍,在学生休学期满后重新统一安排学习。
(三)退学管理。
学生如需退学,必须提出退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学校进行学籍注销手续,学生不得擅自退学或无故消失。
五、学籍档案管理(一)学籍档案建立。
学校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对学生的学习、考勤、奖惩等信息进行记录,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完整性。
(二)学籍档案归档。
学生毕业或转学后,学校对学生的学籍档案进行归档保存,确保学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https://img.taocdn.com/s3/m/be3303de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1d.png)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加强学校内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省、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一、招收年满____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每学期开学时,各年级在校学生必须按时到校注册,因故不能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二、对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须具备医疗单位的证明),请假超过三天者,须持医院请假单和学生请假条向教导处汇报;学生请假超过三个月要求休学,必须由家长提出申请,附医疗单位证明,并由班主任证明,报教导处查验后交教育局普教处审验批准,方可准其休学。
复学时学校可根据实际学力并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后编入相应年级。
三、小学生必须受完六年义务教育。
发现学生辍学,就依法使其复学。
因户籍变更要求转出本校的学生,须持班主任证明,到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
未办理转学手续的,班主任应及时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否则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因户籍变更须转入本校的学生,学校不得无故拒收。
四、本校取消留级制度。
学生和任课教师要努力做好差生的转化工作。
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应予以表彰,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应予以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较严重的学生可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学校不得开除学生。
五、学校应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
对修完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
汇南小学教导处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二)学籍管理是学校管理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统一实施学籍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现就作如下规定: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
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籍管理工作责任,校长要强化对学籍工作的领导,学校校长为学籍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务主任和学籍管理员为直接责任人。
学校因违反学籍管理规定或疏于学籍管理而影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或学生合法权益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
![学籍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https://img.taocdn.com/s3/m/6d63da2a793e0912a21614791711cc7931b778c9.png)
学籍管理制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最新7篇)学籍管理制度篇一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一、新生入学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
学籍管理制度篇二根据xx市中小学学籍管理汇编有关精神,现制定本校学籍管理规定如下:一、入学注册1、学校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十五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新生按规定时间凭通知单办理入学手续。
2、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应办理请假手续。
3、开学后,学校发放新生学籍登记表。
二、请假制度学生因事或因病不能来校,应当天主动联系教师予以请假,事后补交请假条或病假条,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名。
不符合以上请假手续者,作无故旷课处理。
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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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学籍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学生注册1. 学生在入学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
2. 学生入学前需要进行健康体检,体检结果要备案。
3. 学生入学时,学校将为学生发放学籍号,并将学生信息录入学籍档案系统。
第三章学籍变更1. 学生家庭搬迁、户口迁移等需要学籍变更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家长签字确认后,学校可以进行学籍变更。
2. 学生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等发生变化时,需持有效证明材料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四章学籍保密1. 学校将学生信息作为保密信息,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透露。
2. 学生需要妥善保管学籍号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随意泄露。
第五章学籍查询1. 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询学生的学籍信息,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服务。
2. 学生档案及学籍信息只能在学校指定的地点查询,不得私自处理或更改。
第六章学籍管理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学籍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2. 学生在校期间如有较大不良行为,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学籍处分。
第七章学籍档案保管1. 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学生毕业离校后,学籍档案需进行妥善保管,保留至规定的时限。
第八章违章处理1. 学生如有伪造学籍信息、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做出相应处罚。
2. 学生有权申诉和申请复查,学校将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第九章附则1. 学籍管理制度由学校校长负责,学籍管理员负责具体执行。
2. 学校在学籍管理过程中,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以上是小学班级学籍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学校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帮助他们健康成长,实现自身价值。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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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红色边疆农场学校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一、入学、编班1、一年级新生的入学、编班。
(1)审核入学资格。
凡属我场招生范围的学龄儿童,由校领导把关,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户口本和接种证严格审查入学资格。
(2)新学期开始,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注册。
如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可延期注册。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在一个月内填写“学籍卡片”“学号”,并编制花名册,报送教育局,建立学籍档案。
3、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由家长持有关证明到学校请假。
否则按旷课处理。
二、转学、借读1、凡从外地随家长迁入我场的学生,必须持转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依班额情况,经校长批准,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非本场来我校就读,经教导处考核合格,可插入合适年级并办理外地借读手续。
3、凡在校学生随父母迁居外地,要求转学的应由家长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后将学生“学籍卡片”学号到教育局消除。
4、转进、转出的学生都要进行登记,并装入档案。
三、休学、复学1、学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时,可持医院证明,家长签字的休学申请书,向学校申请休学,经班主任审核,校长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2、学生休学期满或病愈后持休学证,医院证明回校办理复学手续,复学时按学生实际程度编班。
3、休学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办理延期休学手续,经校领导批准后续休学。
4、学生休学期间申请提前复学者,经校领导批准,按其具体情况编班。
四、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包括的内容1、学生花名册;2、体检表;3、体育达标成绩;4、学生成绩册;5、毕业生登记册;6、转学登记册;7、优秀学生证明材料;8、教师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9、适龄学生花名册;10、学龄前儿童花名册;11、转入、转出学生花名册;(二)、档案管理的规定1、除健康卡由校医负责管理外,其它有关材料一律由教导处管理。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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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关于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区全日制公办、民办中小学。
第二条(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第一款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六年级)入学的依据依次为:1、按户籍就近免试入学学生户籍与其监护人(一般为父母)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的,按户籍地址就近安排。
2、按住址就近免试入学户籍地址与住址分离的本市户籍学生,需待区域内按户籍入学新生安排后,视各校招生情况,再按房产证(产权人是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其他特殊情况的入学市政动迁户子女、移民子女、转业干部子女、市政府协作办审批的大型企业职工子女、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为本地常住户口而学生为外省市户籍的,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本市蓝印户口(学生本人)或持有效期内《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根据蓝印户口或居住证注明的地址,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参照沪教委基[____]______件执行。
港、澳、台、外籍人员子女,由区教育考试中心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每年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由教育局普教科根据市教委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制订,入学依据若有调整,以当年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规定的为准。
少体校、特殊学校的招生工作与其他中小学同步。
第二款由教育局普教科制定有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事业规划和入学工作的政策和文件,根据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分布和生源情况,对学区进行统一规划或适当调整,并于招生工作开展之前向社会公示有关政策、文件和学区安排。
第三款学校根据区教育局的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新生报名、注册、分班,并将新生信息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区教育考试中心导入学籍管理系统后生存学生学籍号。
第四款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其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中小学生免学、缓学申请表》,学校于____月底前报送区教育考试中心,由考试中心汇总后报教育局普教科核准备案。
小学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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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学籍管理,规范学籍工作,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公平公正,严谨规范;(三)科学合理,便于操作。
第二章学籍登记与注册第四条学生入学后,由学校负责建立学籍档案,并进行学籍登记。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二)入学手续;(三)学习成绩;(四)奖惩情况;(五)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学生入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学籍。
第七条学生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
第三章学籍变动第八条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学籍变动,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一)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父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转学至其他学校,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二)休学:学生因疾病、家庭原因等特殊原因,需休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休学手续。
(三)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需复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复学手续。
(四)退学:学生因学业成绩不达标、违反校规校纪等原因,需退学,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办理退学手续。
第九条学生学籍变动,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籍档案,并通知相关班主任。
第四章学籍管理职责第十条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建立、管理、归档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审核、办理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统计、报送工作;(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班主任应配合学校学籍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一)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填写、更新工作;(二)负责学生学籍变动的通知、落实工作;(三)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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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在遵守《江干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对我校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作进一步的细化规定:一、新生入学新生分班:在合理安排各班男女生比例的前提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用电脑摇号的形式随机分班。
新生档案:新生入学后,在教导处的指导下,由班主任老师为每一位新生设立电子“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新生入学登记表”、“小学生体格检查表”、“预防接种卡”等档案材料,并妥善保管。
二、学生变动学生转学:在每学年结束前一周内或者新学年开学后一周内办理。
需学生家长申请,班主任出具证明,教导处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学生休学: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学生插班:按照区相关规定同意插班的学生,在各班班额相等的情况下,由班主任抽签的方式决定插入的班级;在班额不等的情况下,按照班额从少到多,按照班级序号插入班级。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2)是指在小学阶段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的一套制度和规定。
这个制度涵盖了学生的入学、在校期间的学习和行为等方面,旨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规范学校管理。
一、学生入学管理制度1.学生招生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教育政策和本地区的规定,对学生的招生对象、招生范围以及招生名额进行规划。
2.学生报名登记:学校进行学生招生时,需要征集学生的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对学生进行报名登记。
3.面试与测试:学生报名后,学校可以进行面试或测试,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
4.录取与分班:根据报名登记和面试测试结果,学校将学生进行录取,并进行分班安排。
5.入学手续:学校在学生入学时,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供相关的入学手续和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等。
二、学生学习管理制度1.课程设置:根据国家的教育要求和学校自身的特点,制定适合小学生的课程设置,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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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质量,根据《小学管理规程》、《福建省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泉州市全日制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子实际,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小学学籍由学校审核、编制、管理,并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学籍管理工作由学校教导处指定专人负责,与班科任建立责任制,设立学籍档案,严格管理,妥善保存。
二、入学第三条严格按照市《小学学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招收适龄儿童入学,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招收不及龄儿童入学。
残疾适龄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同步实施义务教育,完成规定的年限教育。
第四条新生注册后便取得学籍,编列学号。
学子学号由九位数字编制组成。
按从左到右的顺序:前两个数字代表入学年度,第三、四两个数字代表乡镇,第五、六个数字代表学校,最后三个数字代表学子号码。
学子学号长期不变。
留级生和复读生一律使用原编学号。
第五条非服务区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借读手续后方准就读,按有关规定收取借读费,并建立正式的学籍。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花名册,并由中心汇总上报教育局初教科。
第七条学校必须为每个学子建立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片,不得出现生、籍分离或不符的现象。
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由班主任负责填写完整,填写应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学子真实情况。
每学期末由班主任交教导处保管。
三、转学第八条学子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由学子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学校负责审查。
乡镇内转学的,由中心审批;跨镇或跨县级以上转学的,需经教育局初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所在学校发给转学证明书,并同接受务义教育情况登记卡和学籍卡一起转出。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
第九条接收学校根据转出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卡和接受义务教育情况登记卡,经审核完整,即可编入相衔接的班级学习,并在学籍卡中注明。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6c8a843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12ddc4d.png)
XXXX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籍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订《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学生入学、学籍注册、转学、休学、复学、升级、跳级、退学、奖励、处分、毕业等事项的处理。
第二章入学、学籍第三条新生入学,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的招生规定办理。
第四条凡贴合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规定的日期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取得小学学籍。
新生无故延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如若发现系采取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小学学籍的,取消其学籍。
第六条新学期开学后一月内,由学校负责将新生名单造册,并按统一要求编写学籍号,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建立学籍档案。
第七条凡因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或其他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的,均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第三章成绩考核第八条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科和操行两个方面。
学科方面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操行方面按《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规定的教育目标资料和要求,对学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学科成绩的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
根据考试、考查的成绩和平时的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成绩,并以等级制反馈。
学生成绩不作为升级参考依据。
第十条考试科目设定:一、二年级不得组织考试,三一六年级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测试,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周考、月考、期中考试。
第四章升级、跳级第十一条学生学年考核,操行评定、学业成绩均贴合要求者,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经学年操行、学业成绩考核,若有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业成绩个性优异并已到达上一年级的学业水平,可由本人提出跳级申请,经学校考核批准,予以跳级。
第五章休学、复学第十三条凡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以上)休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或有关部门(单位)证明,经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发给休学证书,保留学籍。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模版(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ded4893849d7c1c708a1284ac850ad02df80075f.png)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模版学籍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工作,规范学生的学籍信息,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确保教育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章学籍信息的登记和管理第二条学校将对每一位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
学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父母联系方式、入学年份、班级信息等。
第三章入学管理第三条学校在每年的招生工作中,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确保学生的入学资格合法,并根据学生个人情况进行分类录取。
第四章学籍异动管理第四条学籍信息的异动主要包括学生的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学生在发生异动前,必须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后方可实施。
异动后学生要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将学籍信息及时更新。
第五章休学管理第五条学生以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休学期间,学生需要向学校提交休学计划,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
休学期满后,学生需要重新办理复学手续。
第六章转学管理第六条学生需要转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配合学生完成转学手续,并将学籍信息交接给新学校。
第七章退学管理第七条学生以特殊原因需要退学的,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审核学生的退学申请,并办理退学手续。
退学后,学生将失去本校的毕业资格,需要向新学校重新申请入学。
第八章学籍档案管理第八条学校将建立健全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学生学籍档案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进行保存和管理,学生毕业后,可以向学校申请查阅自己的学籍档案。
第九章学籍管理的责任和权利第九条学校将严格履行学籍管理的责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籍信息的安全和准确性。
学生也有责任配合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提供真实和准确的学籍信息。
第十章违规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学生在学籍管理工作中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级、开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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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籍管理制度导读:本文是关于小学学籍管理制度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篇一: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一、管理权限与职责第一条各市(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籍由市(区)教育局(泰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管理。
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由市教育局管理。
第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有专人负责学籍管理与控辍工作,建立学籍的学期会审制度,及时纠正或解决学籍管理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了解学籍的变化情况和控辍工作成效,每年10月上旬向市教育局基教处报送会审结果和学生电子学籍档案。
第三条任何学校(含民办)不得擅自更改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后,学校应按本规定办理入籍手续。
第四条学生或监护人不按本规定办理的有关手续,由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纠正,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或监护人负责。
二、新生入学第五条市、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报到名册办理新生学籍并建立电子档案,编制省统一格式的学籍号。
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出生)。
第六条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到入学后必须及时办理入籍手续。
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学校和当地乡镇、村要跟踪调查,依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就读为止。
第七条凡没有纳入当地就近入学范围的民办(含按民办机制运作的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须与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同时进行。
民办学校非起始年级不得招收新生,可以接收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
第八条新生入学的办理1、农村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由乡(镇)中心小学,根据当地适龄儿童名单,在7月底前,向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按通知时间带适龄子女到指定学校报到。
2、城市公办小学新生入学。
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校施教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报名,报名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本施教区的户籍、居住情况(房产证)等有关证明。
3、农村乡(镇)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农村乡(镇)中心小学每年七月,将全乡(镇)小学毕业年级学生名册、毕业生的电子档案交乡(镇)中心初中,并填写交接表。
交接表一式四份,中心小学、中心初中、乡(镇)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中心初中根据接收的学生名册在七月底前给所有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4、城市公办初中新生入学。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根据户籍和住房分布情况将本辖区范围内小学毕业生,按施教区分配给各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根据接收的新生名册,经核查后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学校报到。
5、民办学校招收小学、初中新生,按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地域范围招生,新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6、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学校要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软件建立学生档案。
城市小学向初中提供毕业生电子档案的具体方式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7、小学、初中新生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应做好跟踪调查和详细记录,报告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确保不让一个孩子辍学。
8、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后须编制全省统一规定的学籍号。
学籍号为19位:第1-6位表示省、市、县编码,第7位表示学校类型,第8位表示学校性质,第9-11位表示学校编码,第12-15位表示学生入学年份,第16-19位为学生在学校中的编码。
9、适龄儿童、少年,因故未及时上学或在外地上学的,户籍所在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确属应在本地入学的,应安排学校就读或准予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
10、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按规定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向暂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凭相关手续(暂住证、务工证、住房协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校就读,享受当地居民待遇。
起始年级的可以建立学籍,非起始年级的按转学处理。
11、民办学校跨市(区)录取小学、初中新生的,由学校在新学年9月15日前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发出来源于该地的学生名单。
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名单即予备案。
12、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依法更改姓名的,须向学校交验更改后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学校更改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小学、初中在升学报名前)持复印件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更改手续。
13、残疾儿童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可以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也可以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14、学校招收的小学一年级学生必须入籍,不能作为借读生处理。
三、转学第九条学生家庭户口及住址跨省、市、市(区)、乡(镇)迁移的,准予转学。
学生单人户口迁移不视作转学理由。
初中学生在本市(区)、本乡(镇)内不转学。
第十条学校不得拒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安排的转学学生。
转学一律不得进行入学考试。
第十一条转学过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休学期间转学的学生待休学期满后,转入学校方可准予复学。
第十二条转学操作流程流程一:学生或监护人向转入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同时提交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等原件。
流程二: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开出同意接收转学证明。
并由学籍管理员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流程三:学生或监护人持同意接收转学证明与户籍迁移证明、住房证明原件到转出学校提交书面转出申请,学校审核后开出转学证明。
流程四: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证明到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后连同学生登记表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说明:1、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学至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
中途转入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的,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统筹安排,并由学校提供同意转入证明。
2、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电子档案。
跨省转学的须经泰州市教育局同意,并及时发送和收取学生纸质《学生登记表》,学校要及时将转入学生信息输入计算机。
四、借读第十三条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借读的,须双方学校同意。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第十四条起始年级学生必须在录取学校取得学籍后方可外出借读,任何学校不得接受没有学籍的学生借读。
借读过程一律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第十五条借读操作流程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拟借读学校提出借读书面申请。
流程二: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接受借读证明。
流程三:本人或监护人持同意接受借读证明交到原就读学校,学校审核后开出同意借读证明。
流程四:本人或监护人将同意借读证明交到借读学校,学校凭同意借读证明安排借读。
说明:1、同一地区小学、初中原则上不办理借读手续。
2、借读生的数额不得多于在籍生数的5%,不得影响正常在籍生的学习。
3、学生监护人因公出国工作一年以上、从事野外或流动性工作、长期支援边疆、现役军人(含武警),其子女因投靠亲属可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
4、学生因个人或家庭原因,拟到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同意。
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学籍所在地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借读学校;学生返回学籍所在学校时,借读学校要将借读学生的电子档案拷贝给学生带到原校。
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6、外省到我市借读的学生,借入学校应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学生离校时打印纸质《学生登记表》封好后让其自带回学籍所在学校,电子档案留存。
五、休学和复学第十六条学生因伤病或不可抗拒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以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七条毕业学年原则上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休学期限为一年,休学者不得提前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推迟复学或连续休学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九条休学期满,经批准复学后,应回原级就读。
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条休学和复学操作流程学生因伤病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1、市(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2、住院病历(原件)3、药费收据等相关材料(原件)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情况特殊者须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核检查。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学生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连续缺课累计超过210个学时仍不能上学的可提出休学申请。
流程一:本人或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公安、民政、劳动等有关部门的证明,流程二:学校初审后统一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流程三: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备案。
流程四: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说明:1、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由监护人提出书面出国(出境)休学申请,出具出国护照、签证等有关证明,经学校审核、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出具休学证明。
出国、出境所需的学业成绩、就读年级等证明,学校应如实开出。
2、休学期,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自缺课开始计算;出国的自批准之日计算。
休学期限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迟复学,也不得中途到其他学校上学。
3、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休学证明到学校办理复学手续。
因伤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休学的,复学须回原级就读。
4、因伤病或学生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在休学期满不能复学的,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学校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续办休学手续。
出国、出境休学期满后不能复学的,学校上报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六、留级和跳级第二十一条根据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不留级制度。
第二十二条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由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批同意可以跳级。
小学、初中跳级学生毕业时视为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学生跳级由学校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七、毕业和修业第二十三条学生修业期满,毕业成绩和有关考查考核成绩合格,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毕业证书,小学毕业证书由学生六年级就读学校免费发放。
初中毕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免费发放。
未毕业者由学校免费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修业证书。
学生毕业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
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只发给全省统一样式的小学修业证书或初中的义务教育证书:语文、数学、外语有一门不及格者;其他学科有两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修业证书加盖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章并经电子认证后生效。
八、升学第二十五条小学毕业学生免试升入初中学习。
1、跨市(区)借读的小学、初中毕业生,一般都应回学籍所在地参加毕业考试、领取文凭、安排升学。
2、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升入户籍所在地学区公办初中,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非户籍所在地的民办学校初中就读,不能升入非户籍所在地学区的公办初中。
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要升入公办初中的,需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初中。
跨区县就读民办学校的小学毕业生,要先将学籍转移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