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与法国行政审判组织比较分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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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2-4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渐趋成熟;但它们都面临着诸多困扰、 渐趋成熟;但它们都面临着诸多困扰、存 在着各种弊端, 在着各种弊端,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 盾所导致的, 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 上加以解决的。 上加以解决的。
英法两国政体既有相同之处, 英法两国政体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项目
不 同 点 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议会 国家元首 政党制度 政府首脑 相 同 点
政 体 的 实 质 和 作 用 政体与国 体的关系
执政党的性 质和作用
法国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统半议会制
只是立法机关,其地位和作用不能与英国议会 只是立法机关, 相提并论 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 期五年 多党制,形成多党联合执政 多党制, 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理要对议会负责, 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理要对议会负责,其领导 的政府容易导致危机
政体改变事件
光荣革命
法国大革命
英法两国 英法两国 政体的异同 政体的异同
(一)两国政体的差异 两国政体的差异 (1)英国是典型的君 英国是典型的君 主立宪制, 主立宪制,法国是典型 的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 统半议会制政体。 统半议会制政体。
英 国 : 至 尊 议 会 英国议会是 最高立法机关 和最高权力机关
(2)议会的 议会的 地位、 地位、作用
英法政体现存各种 弊端的根本原因和 解决效果
主义社会固有矛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主义社会固有矛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回顾知识
英国 法国
国体
资本主义国家Biblioteka 议会制君 国 国家管理形式 议会制君 半总统半议会 主立宪制 制民主共和制 政体) 家 (政体) 形 地方分权型 中央集权型 国家结构形式 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 单一制国家 式

2.4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

2.4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

二、政体相异的缘由
两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同的历史 背景、阶级力量对比和政治传 统
1,不同的历史背景、阶级力量对比
英: 资产阶级+新贵族 联盟
> <
改良
封建势力君主立宪制Fra bibliotek法:资产阶级+农民
封建势力
彻底革命
民主共和制
(王权高度集中)
2、政治传统不同
英国:政治文化传统比较保守,善于妥协
渐进改革
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神学和封建 专制展开了猛烈批判,为革命提供了舆论准备 和理论武器。 激进的革命
二、异中有同,殊途同归 1、从政体与国体的关系看: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 形式 两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执政 的根本目标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 阶级利益服务。 2、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看: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 相同。 3、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两国权力机关的 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 力加强的趋势。
英国法国国体国国家家形形式式国家管理形式政体国家结构形式政体改变事件地方分权型单一制国家中央集权型单一制国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半总统半议会制民主共和制光荣革命法国大革命资本主义国家知识回顾一两国政体的差异议会国家元首政党政府首脑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制法国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最高立法机关最高权力机关立法机关虚位君主只承担礼仪性职责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两党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多党制多党联合政府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大总理总统任命权权力相对小二政体相异的缘由?1在你看来英法两国国王被处决意味着什么
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
一、两国政体的差异
法国(民主共和制中 (议会制君主立制)) 的半总统半议会制) 英国
议会
国家 元首 政党 政府 首脑

论英法政治制度之异同

论英法政治制度之异同

略论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何谓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是关于国家政权管理形式及有关国家政治活动的制度,其主要包括政体形式、国家结构,统治方法等一些基本内容。

对于英法两国而言,其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然而两国却有着各自不同的政体形式,那么下面我们就来比较一下英国与法国政体之差异。

英国是典型的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政体,其议会是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的权力机关,而法国则是典型的半总统制半议会制民主共和制政体,其是一种介于总统制政府制度与内阁制政府制度之间、兼有内阁制特点的总统制政府制度。

法国的议会只是立法机关,因此它的地位和作用都不能与英国相提并论;就政府的产生来看,英国是两党制,由议会多数党组阁,而法国的议会中有许多党派,往往是几个党派联合才能形成议会多数派并组成多党联合政府;就国家元首而言,英国女王作为“虚位君主”,一般只承担“礼仪性职责”。

通过了解英国宪法可知,英王是英国世袭的国家元首。

从法律上看,英王独揽国家大权,但法律规定的“国王不能犯错误”原则,使英王须根据他的大臣的建议执行职务。

因此,英王并没有实质上的行政权和立法权,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起不了决定性作用,仅仅是国家的一种象征。

而法国则是实权国家元首制度,总统由普选产生,其任期由戴高乐时期的7年改为现在的5年,总统拥有很大权力,在国家机构中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如:总统任命总理和组织政府,主持内阁会议;总统可以在与总理及议会两院议长磋商后,宣布解散国民议会等。

就政府首脑而言,英国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很大,而法国总理则须由总统直接任命,权力较之英国首相要小得多。

通过阅读资料我了解到,导致英法两国政体差异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是两国的阶级力量的对比。

早期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资产阶级与新贵族结成联盟,形成比封建势力更强大的力量,迫使封建贵族在革命后走妥协的道路,因而英国最终以革命加改良的方式建立起君主立宪制政体。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概念(一)英国行政法的概念英国大部分学者在很长时间内对行政法存在一个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英国没有行政法,行政法是行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适用特别法保护管理特权的制度。

这种制度不符合英国的法治原则,不允许官吏的特权存在在;所以英国没有行政法,也不需要行政法。

这种对法国行政法院和行政诉讼的认识是错误的。

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英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公法与私法的严格区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相同。

事实上,行政诉讼只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而且法国行政法院从18世纪末成立以来,逐渐演变,到19世纪末期已成为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在英国的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法概念。

随着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张,英国年轻一代的学者对支⏹配行政活动的法律的认识加深,其中代表性的如英国行政法权威学者韦德(Sir William Wade)从实质和内容两个角度对行政法予以明确界定:1.从实质角度出发,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又叫“控权法”;2.从内容角度出发,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的总称”。

(二)美国行政法的概念⏹当代美国,有关行政法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种。

⏹1.狭义的行政法概念⏹狭义的行政法概念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不包括实体法。

狭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实际的观点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说明行政法的意义和作用。

因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主要发生在法律的执行当中,而法律的执行本质上是个程序问题。

所以,认为行政法是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便于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2.广义的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

这就是广义的行政法概念。

广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全面的观点来说明行政法,符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特点(一)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主要由普通法规定。

英法行政诉讼制度比较

英法行政诉讼制度比较

2 英 国 行 政 审 判 机关 仅 致 力 于 解 决 已经存 在 的行 政 争 议 , . 因此 只 具 有 审 判 职 能 而法 围 的 行 政 法 院 有 两 个 职 能 : 是 一 是 充 当政 府 法 一 律顾 问, 其行使 的是行政职能, 起着 咨洵参谋作用 ; 二是从事行政诉讼
司法监督权的国家机关依法直接撤销或者变更违法的行政行为的司法 制度 。 与法国不同, 英国的行政 诉讼被称为司法审查 , 但二者有类似的 实质功能和意义。英法分属 于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 有着泾 渭分 明的 历史文化和法律传统, 这决定了二者的司法监督制度也必然各有千秋。 英 法 行 政 诉 讼 制 度 的不 同 点
L g l y t m dS cey e a se An o i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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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法 行 敬 i 讼 制 赓 l 技 厅 乞
孙 畅 鸿
摘 要 英国与法国作为当今世界两大法系的典型代表, 两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在建立、 发展以及其具体的运行模 式上有着 各 自鲜明的不同之 处。本文对 两国实质意义上的行政诉讼制度 下的不同因素进行了比较研究, 并在此基础上运用比较法、 引证 法等对 两 国的行政 诉讼 制度 的不 同以及 产生这 种 不 同的原 因进行 了比较分析 , 探讨 了两国的行 政诉讼 制度 的趋 同因素 。


( ) 政 审 判 机 关 及 其 内部 职 能 不 同 一 行
1英 国的行政审判机关是普通法院。 . 即行政案件由民事系统的法 院管 辖 。 英 国 行 政 机 关 实 质 上 是 作 为 一 个 具 有 司法 性 质 的 行 政 法 庭
的 名 义 按 照 听证 程 序 裁 决 行 政 争 议 的 。 因此 , 以认 为 以行政机关裁 决行政争议作为前续的, 行政法庭虽然设 在行政机关 内部 , 但是没有脱离行政机关 , 而且他们 的裁 决受普通法 院 的 监 督 。 与此 不 同 , 法 国 存 在 独 立 于 普 通 法 院系 统 的行 政 法 院 系 统 , 有 专 门 的 行政 法 院 。它 与 普 通 法 院系 统 问互 不 隶 属 。 行 政 法 设 对 院 的 判 决 不 服 的 行 政 相 对 人 只 能 在 行 政 法 院 系 统 上 诉 。行 政 法 院 具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

英美行政法的比较概念(一)英国行政法的概念英国大部分学者在很长时间内对行政法存在一个错误⏹的观念,他们认为:英国没有行政法,行政法是行政法院受理行政诉讼、适用特别法保护管理特权的制度。

这种制度不符合英国的法治原则,不允许官吏的特权存在在;所以英国没有行政法,也不需要行政法。

这种对法国行政法院和行政诉讼的认识是错误的。

产生这种误解的原因是由于英国属于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公法与私法的严格区分,公民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相同。

事实上,行政诉讼只是行政法的一部分,而且法国行政法院从18世纪末成立以来,逐渐演变,到19世纪末期已成为公民权利的有力保障。

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在英国的传统法学中,行政法不是一个单独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法概念。

随着行政机关权力的扩张,英国年轻一代的学者对支⏹配行政活动的法律的认识加深,其中代表性的如英国行政法权威学者韦德(Sir William Wade)从实质和内容两个角度对行政法予以明确界定:1.从实质角度出发,行政法是“控制政府权力的法律”,⏹又叫“控权法”;2.从内容角度出发,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机关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的基本原则的总称”。

(二)美国行政法的概念⏹当代美国,有关行政法的概念有狭义与广义两种。

⏹1.狭义的行政法概念⏹狭义的行政法概念认为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不包括实体法。

狭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实际的观点和保护公民权利⏹的角度来说明行政法的意义和作用。

因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权利的侵害主要发生在法律的执行当中,而法律的执行本质上是个程序问题。

所以,认为行政法是行政活动的程序的法律,便于提高行政效率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2.广义的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律,包括行政程序法和行⏹政实体法,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

这就是广义的行政法概念。

广义的行政法概念是从全面的观点来说明行政法,符合行政法的实际情况和需要。

特点(一)英国行政法的主要特点⏹⏹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和体系主要由普通法规定。

英法政体的异同

英法政体的异同

政党制 度
两党制,由议会多数 党组阁
多党制,形成多党联合执政
政府首 首相由议会中多数党 总理由总统任命,总理要对

领袖担任,权力很大, 议会负责,其领导的政府容
其领导的内阁比较稳 易导致危机

政体与国 英法两国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两 政 体的关系 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执政的根本目标
(1)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体现国体,并为国体服务。(2)我国人民 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决定(3)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好制度,它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 有效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4)西方议会制的政 体是由资产阶级专政的国体决定的,实际上都是资产阶级掌权, 维护和实现资产阶级的利益。因此,我国必须坚持人民代表大会 制度。

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实 执政党的 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执政党的性
质 性质和作 质体现了国家政权的性质。两国的右翼政党代
相 和用
表资产阶级利益,号称代表中下层人民利益的
同作
左翼政党也已经公开充当资本主义制度的捍卫
点用
者,与右翼政党没有本质区别。
国家权力 的运行方 式
英法两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都出现了 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情况。这些共 同趋势,反映了代议制正在走向行政集权的民 主制
英法政体现存 英法政体都渐趋成熟,但它们都面临着困扰、
各种弊端的根 暴露出诸多问题,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矛盾
本原因和解决 所导致的,是无法通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
效果
解决的。
英法两国国体相同,但政体差别很大,主要原因
比较
英国

英国与法国行政审判组织比较分析

英国与法国行政审判组织比较分析

英国与法国行政审判组织比较分析英国和法国分别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二者的法律体系和法院体制有着显著的不同,特别是在行政法和行政审判组织上,为了深刻的分析和比较两国的行政审判组织,本文从历史和现状这两个层面进行阐述,进而分析其内在的形成因素,这对于进一步研究这两种类型的行政审判组织的合理性会起到一些作用,也会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行政审判组织有一些作用。

一、英国、法国行政审判组织的概况及其区别英国的行政审判组织是以普通法院为主导的,包括隶属于普通法院的行政裁判所。

英国的普通法院大致可以分为中央法院和地方法院。

中央法院分为最高法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上议院;地方法院分为治安法院和郡法院。

其中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内设有王座分院、大法官分院、家事分院),上诉法院和皇家法院组成。

[1]如果从审理案件的程序来划分普通法院,可以把其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两个体系。

英国普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一般的民事程序,即行政案件是由民事系统的法院管辖的。

民事系统的法院按审级可以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和上议院四个审级,但并非每个审级的法院对行政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果对王座分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法院民事庭提出上诉;如果对上诉法院民事庭的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到上议院。

至于英国的行政裁判所,是其普通法院相对低效率的代替物。

[2]根据英国的实践,可以分析出行政裁判所的性质是由议会设立的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普通法院的补充,而不是行政组织。

法国的行政审判组织与英国有着明显的不同,是与普通法院平行的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对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其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向普通法院提起上诉。

但是,行政法院也不是审理一切行政案件,有些与行政有关的诉讼,如涉及个人自由、私人财产等某些方面,是由普通法院管辖的。

法国行政法院按其管辖的不同,可以分为专门行政法院和普通行政法院。

前者只对特定的行政事项有管辖权,如审计法院、财政法院等。

比较英美法政府体制差异

比较英美法政府体制差异

比较英美法“三权分立”政府体制的差异根据国家元首、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关系以及政府组织形式上的特征,三权分立的政府体制分为:内阁制、总统制和半总统制。

其实现模式在各大资本主义国家也有所不同,英国的政府体制为内阁制,美国为总统制,而法国则为半总统制。

一、英国内阁制英国的政府体制为内阁制。

英国的内阁出资议会,内阁由议会中多数党或政党联盟组成,遵循内阁与议会事项相容原则;英国政府对议会负责,政府向议会报告工作,参与立法,倒阁;国家元首虚设,内阁总揽行政权力。

英国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实上的共和政体,君主临朝而不理政。

君主不直接支配国家政权,由内阁掌握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

英国基本上也是三权分立的国家,可是英国因为没有明文的宪法,以致立法权的地位高于其他二权,即议会通过的任何法案皆是最高的法案,并不受任何宪法章程规范。

在英国立法权是最高的权力,这个安排亦是宪法的基石。

其次的是行政权而最低的是司法权。

司法部门只是按着现有的法例及普通法内的案例对案件作出判决。

与其说英国有三权分立,不如说英国只有司法独立。

二、美国总统制美国的政府体制是总统制。

美国政府独立于国会之外,政府由总统组织,与议会的多数少数无关,有不相容原则;政府与国会完全分离,分别对选民负责;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合二为一。

美国联邦宪法规定按三权分立原则组成政府机构,分别规定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国家机关的权力。

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

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美国总统掌握最高行政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分立的。

在总统制下,总统是行政首长,直接任命并领导内阁,总统不向国会负责,也无权解散国会。

国会也不能迫使总统及其内阁辞职;只有当总统及其政府高官违反宪法或渎职、失职时,国会才能对其进行弹劾。

三、法国半总统制法国的政府体制是半总统制。

2.4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bylyx

2.4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bylyx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过程
君主专制——一度共和——王朝复辟——光荣革命——君主保留
法国大革命的过程
英国的国王
伊丽莎白一世( 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 )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维多利亚( 维多利亚(1819-1901) )
法国的国王
路易十四( 路易十四(1638—1715) )
路易十六( 路易十六(1754-1793) )
二、政体迥异,国情不同 政体迥异,
英法在资产阶级革命后, 英法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分别建立了类 型迥异的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究其缘由, 型迥异的资本主义国家政体。究其缘由,与 两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同的历史背景 历史背景、 两国资产阶级革命不同的历史背景、阶级力 量对比和政治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有着密切的关系。 量对比和政治传统有着密切的关系。
特征 国家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 合王国 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虚位君主 最高立法机关、最高权 力机关、最高司法机关 以议会为基础产生 两党制 首相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半总统半议会制 总统,国家行政权 力中心 立法权、监督权、 财政权 总统任命,总理组 阁 多党制 总统
政体类型 国家元首 议会 政府 政党制度 权力重心
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一、相邻的大国,迥异的政体 相邻的大国,
特征 国家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 合王国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
政体类型 国家元首 议会 政府 政党制度 权力重心
法 国 政 体
总统
总理 政府成员 政府
议会 国民 参议 议会 院


英国政体结构
外交
上议院
国家与军队
下议院
英国民众
一、相邻的大国,迥异的政体 相邻的大国,

英法美德政体比较

英法美德政体比较

英法美德政体比较
以史为鉴:
一是民主政治制度的确立、发展与完善几经曲折和反复。

从宏观角度看,从代议制的出现到制衡宪法的诞生,再到民主政治的扩展,既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又是以资产阶级为代表的各种民主政治力量长期斗争的结果。

从微观角度看,无论是英国内阁制的形成,还是法国共和制的巩固,都经历了长期的演变与斗争。

二是资产阶级代议制呈现着统一性与多样性。

统一性表现在各国资产阶级通过议会的设置把国家的主要权力—立法权掌握在自己手中,以限制君主或总统等对行政权力的滥用,并通过立法维护资产阶级利益,民主化、制度化、法律化成为社会原则,但各国的民主政治制度由各具特色,呈现着多样性。

三是民主政治制度固然具有其局限性,但它代表了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对人类历史的进程和各国的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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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vs法国

英国vs法国

英国vs法国英国和法国是欧洲两个重要的国家,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文化背景。

这两个国家在欧洲和世界舞台上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在政治、经济、体育还是文化方面,英国和法国之间存在着一系列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首先,英国和法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着显著的不同。

英国是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女王是国家的元首,而政权在议会和政府之间共同分配。

法国则是个半总统制国家,总统是国家的元首和政府的首脑。

政治体系的不同使得两国在决策制定和实施上存在着差异。

其次,英国和法国的经济模式也有所不同。

英国是一个自由市场经济体系,强调市场的自由竞争和私人企业的发展。

法国则是更加重视国家干预和计划经济的社会市场经济体系。

这种差异在税制、劳动市场和企业发展等方面表现出来。

此外,英国一直是欧洲最大的金融中心之一,而法国在制造业和旅游业方面更具有竞争力。

体育是英国和法国两个国家之间的另一个重要领域。

英国以足球、板球和网球等体育项目而闻名,拥有众多世界级的球队和运动员。

法国则以足球、橄榄球和自行车等项目为主。

这两个国家在国际体育赛事中经常上演精彩比拼,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英格兰和法国之间的足球对决。

在文化领域,英国和法国都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

英国文学、音乐、戏剧和电影等方面的贡献深远,在全球都享有盛誉。

莎士比亚、披头士、哈里·波特等是世界上最著名的英国文化符号。

与此相比,法国以其浪漫主义文学、蓬皮杜中心和卢浮宫等文化景点而出名。

法国电影也享有世界级的声誉,同时法国还是全球美食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

尽管英国和法国在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但它们之间也有着很多相似之处。

首先,两国都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旅游目的地之一,拥有着众多的历史遗迹和自然景观。

其次,英国和法国都是欧洲联盟的成员国,参与着欧洲和国际事务的决策和合作。

此外,两个国家对于高等教育非常重视,拥有众多世界一流的大学和研究机构。

总体而言,英国和法国是两个在欧洲和世界上都具有影响力的国家。

它们在政治、经济、体育和文化等方面存在着一系列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

英法政治体制的异同

一、两国政体的差异
英国是两党制, 由议会多数党组阁
法国是多党制,往往 是几个党派联合形成 议会多数派,组成多 党联合政府
材料:英国首相可以以党领袖的名义要求全 体阁员服从自己的领导,以维护执政地位, 因而英国政府比较稳定。首相是国家权力重 心。而在法国,当政府内部发生意见分歧时, 总理有时无法掌握局面,导致政府危机。总 统是国家权力重心。
材料一:英国的保守党历来是大资产阶级和社会上层人 物的代表,因而人们用“右翼”进行政治定位。而工党 一直标榜自己代表下层人民利益,但20世纪90年代中期 取消了党章中的公有制条款,执政后,更是主张削减社 会福利;接受大公司的巨额援助,向大资产阶级“敞开 大门”,直接损害劳工利益。 材料二: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法国共产党一度参加 联合执政,对此其他政党深感忧虑,忧心如焚,使用种 种手段把法共排挤出政权。历史证明:资产阶级不会容 忍无产阶级进入政权。
从两则材料看,英法两国议会权力运行发生 了什么样变化?
英法两国权力机关的变化趋势相近:议会的权力 萎缩,行政权力扩大。
材料一:英国议会被称为“议会之母”。英国上院历史悠久,是 贵族和保守党的天下。上院议员不是由选举产生,世袭贵族从呱 呱落地就注定从父辈那里继承上院贵族席位。多年来,他们参政 议政,交朋会友,享受政府提供的美味佳肴。对此民众早有意见, 把上院称之为“封建社会的尾巴”,工党上台后对其改革,但是 收效甚微。很难彻底进行下去。 材料二:法国存在极右势力,最著名的代表就是“国民阵线”, 它主张极端民族主义,煽动排外情绪。2002年法国选举投票第一 轮中,其主席居然获得16. 86%的选票,仅次于希拉克(19.88%)。 在21世纪号称是西方最民主的共和国里,一个类似于法西斯性质 的政党取得如此“成就”,这一结果极大的震动了法国和全世界。

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

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英国和法国作为欧洲两个重要的国家,其政体采用的体制也各不相同。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研究英国和法国政体的异同,包括选举制度、议会运作、行政体系以及宪法法律等方面。

选举制度英国选举制度英国选举制度采用的是先进制度,即按照地区划分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议员,最终组成国会。

在选举时,选民可以在选票上标记多个候选人,排名选出一名获胜者。

法国选举制度法国选举制度则采用了两轮制度,即第一轮选出候选人,第二轮则选出当选人。

在第一轮选举中,候选人需要获得超过50%的选票方可直接当选;如果没有候选人达到此标准,则前两名候选人进入第二轮选举。

议会运作英国议会运作英国议会由众议院和上议院组成。

众议院中的议员由选民选举产生,而上议院则由贵族和主教组成。

众议院在议会运作中拥有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通过法律,上议院则主要起到审查和修正的作用。

法国议会运作法国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

国民议会由选民选举产生,参议院则由地方政府代表选举产生。

在议会运作中,国民议会主要起到立法和审查的作用,而参议院则主要为公共政策的实施提供建议。

行政体系英国行政体系英国行政体系采用的是君主立宪制,国王或女王是国家元首,但其权利受到议会的制约。

政府领导人由议员中选出,担任首相,在其领导下组织政府内阁。

法国行政体系法国行政体系则采用的是半总统制,总统拥有国家元首的权利和执行权,但其权力也受到议会的制约。

政府领导人由总统任命,担任总理,组织政府内阁,负责政府的日常事务。

宪法法律英国宪法法律英国没有单独的宪法文件,其宪法是由多个法律、习惯和传统构成。

宪法公约是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法律文件之一,这是一系列约定和规则,它们共同规范了政府和公民的权力。

法国宪法法律法国宪法法律由总统和国民议会共同制定和修改,是法国最高法律文件。

宪法确立了法国政府的构架以及全民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法律中规定了议会、政府、司法系统和政府官员的职责和权力。

,英国和法国在政体上存在明显的异同。

浅析英美法三国司法制度异同

浅析英美法三国司法制度异同

浅析英美法三国司法制度的异同及其对我国司法制度建设的启示曲鸿渤司法制度是人类管理国家事务一个重要的政治制度,通过对英美法国家司法制度的比较学习,有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制度。

英美两国虽然均属英美法系,但由于两国的政治体系不同以及美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发展,两国在司法制度方面有异有同。

而法国则是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国家,其司法制度与英美两国所属的英美法系的司法制度有明显的本质差异。

一、英美司法制度的异同(一)法院组织系统英国法院组织系统较为复杂,按上下级关系分为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两级。

高级法院包括最高法院、上议院、上诉法院、高等法院和刑事法院;低级法院主要包括郡法院和治安法院。

按照审理案件的性质,英国法院体系又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

其中,民事法院按等级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上诉庭、上议院、最高法院。

刑事法院按等级分为治安法院、刑事法院、上诉法院刑事上诉庭、上议院、最高法院①。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有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两套法院组织系统。

它们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上下级从属关系,区别在于司法管辖范围上的不同。

联邦法院系统由联邦地方法院、巡回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和组成。

联邦地方法院是审理联邦管辖的普通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初审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受理本巡回区内对联邦地方法院、联邦司法系统内的专门法院判决不服或者对拥有部分司法权力的政府独立机构裁决不服的上诉案件;联邦最高法院是联邦司法体系内最高审判机关,但由于只有极少数案件才能向最高法院上诉,所以联邦上诉法院的判决绝大部分是最终判决。

美国的州法院系统极不统一。

各州的各级法院名称、组织、管辖权等都不一样,一般由州的初审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组成。

但部分州并不设上诉法院,由州的最高法院直接审理下级法院的上诉案件。

除了普通法院以外,根据特别需要,英美两国都设有专门法院,用以审理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

英国设有欧洲法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劳工上诉法院和验尸官法院等。

比较行政学

比较行政学

1、比较英法两国行政机关参与立法程序的不同之处,并分析不同之处产生原因(1)不同之处;1.提交议会前的程序不同:法国要经过行政法院的审查,对经济与社会事务有重大影响的提案由经社委员会审查;英国的调查、研究和建立调查委员会审查(或者皇家委员会),提出建议,以白皮书的形式试探公众的反映,协同有关利益集团磋商。

2、提交议案的名义不同:法国是以总理名义提出议案;英国以大臣名义起草议案,经内阁赞同后提交议会审议。

3、议会审议的程序不同:法国是先交由议会常设委员会审议修改后,经议会大会辩论通过;英国是先经下院“三读”程序通过,再由上院以相同程序通过。

4、批准公布的方式不同:法国是由总统在议会通过的15日内,将结果报政府公报中公布生效;英国只需英国女王例行批准即可。

(2)原因:1、两国的政治体制存在差异。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 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 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

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法国实行半总统制,总统任命总理管理经济和内政事务,并且政府在议会中呈现多数支持及执政地位,所以以政府名义提出的法律草案有权威和起立法决定作用。

因此法国以总理的名义提交议案。

2、从两国国家权力的运行来看,英国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

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

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

而法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拥有实权。

英法比较

英法比较
英法政体比较
1.英法政体的异同 1.英法政体的异同 2. 英法政体不同的原因
英法两国的政体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 从政体与 统治形式。 统治形式。两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 国体的关 权,执政的根本目的是维护资本主义制 系看 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 从执政党 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都体 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 的性质和 现了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性质,都代表 作用看 资产阶级的利益。 资产阶级的利益。 从国家权 英法两国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 英法两国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 力的运行 权力加强的趋势。 权力加强的趋势。 方式看 就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而言, 就维护资产阶级利益而言,英法两国的 政体都渐趋成熟, 政体都渐趋成熟,但它们同样都面临着 从现状上 诸多困扰、存在着各种弊端, 诸多困扰、存在着各种弊端,这些问题 看 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导致的, 是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导致的,是无法通 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过调节政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的。
③国家元首 国王承担“礼仪 国王承担“ 性职责” 性职责”,是 虚位元首” “虚位元首” 两党制,由议会 ④政党制度、 政党制度、 两党制,任,权 力很大
2. 英法政体不同的原因
(1)历史背景 (1)历史背景 英国:资产阶级核心贵族结成联盟, ①英国:资产阶级核心贵族结成联盟,形成比封建势力 更大的力量,迫使封建贵族在革命后走妥协的道路, 更大的力量,迫使封建贵族在革命后走妥协的道路,因 而英国最终以革命加改良的方式建立起君主立宪政体。 而英国最终以革命加改良的方式建立起君主立宪政体。 法国:封建势力对资产阶级和农民采取高压政策, ②法国:封建势力对资产阶级和农民采取高压政策,资 产阶级、广大民众几乎无法与他们达成妥协, 产阶级、广大民众几乎无法与他们达成妥协,只能采取 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方式推翻封建王朝。 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方式推翻封建王朝。 (2)政治传统、 (2)政治传统、历史文化 政治传统 ①英国:英国政治文化传统比较保守,善于妥协,政体 英国:英国政治文化传统比较保守,善于妥协, 变革往往采用渐进方式。 变革往往采用渐进方式。 法国: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 ②法国: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对宗教神学和封建 专制展开猛烈批判, 专制展开猛烈批判,他们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舆论准 备和理论武器,形成了法国激进的革命政治文化。 备和理论武器,形成了法国激进的革命政治文化。

英法两国司法制度比较

英法两国司法制度比较

英法两国司法制度比较一、历史与起源英国的司法制度起源于中世纪的普通法,普通法注重判例法和法官创造法律,法官作为司法权力的核心,通过解释和发展法律规则来决定案件的结果。

而法国的司法制度则源于罗马法,有着更加集权化的特点。

法国法律体系注重法典法和立法者创造法律,法官主要执法、裁决与解释法律。

二、法院体系英国的法院体系包括最高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以及一些专业法院,分布在各地。

法官的任命是由专业委员会推选,并由君主任命。

而法国的法院体系则由司法权力集中在巴黎的最高法院,下设若干个地方法院组成,法官职位由法官评定委员会确定。

三、法律职业在英国,法官和律师是分开的,法官不具备辩护或代表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只负责解释和裁决案件。

而在法国,法官同时也是律师,既执法又辩护,这意味着律师在法庭上发挥了更大的作用。

四、审判程序英国的审判程序注重公正和程序正义,采用对抗性的审判原则,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上公开对抗,法官作为第三方中立裁决争议。

而法国的审判程序则注重事实查明和真相追求,法庭对整个诉讼过程有更大的指导和管理作用,法官在很大程度上主导审判。

五、司法独立英国的司法独立是其司法制度的核心原则之一,法官的独立性十分重要,法院对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干涉持谨慎态度。

而法国的司法独立则体现在法官的任命和办案自由上,法官在法庭上享有独立裁决权,并且有权利对不公平法律进行合宪审查。

六、法官地位在英国,法官的地位相对较高,被普遍尊重和崇敬,因为他们的决定具有权威性和明确性。

而在法国,法官的地位相对较低,他们被视为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由于法官同时兼任律师,所以法官的社会地位相对较低。

七、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制度在英国和法国的司法制度中都有所体现,但两国存在一些不同。

在英国,陪审团主要用于刑事审判中,由12名陪审员组成,对案件采取同等投票的方式作出裁决。

而在法国,陪审团制度只用于特定的重大刑事案件,由9名陪审员和3名专业法官组成,陪审员发挥主要作用。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摘要:现在的议会脱胎于中古封建时期的等级会议(Estates-General,Etat-generaux)。

一个良好的,有效的议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反映。

本文从英法议会制度的起源、发展、职能等方面对英国和法国的议会制度进行了比较,阐述了议会制度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以及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启迪。

关键词:议会制度两院制职能中国人大制度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议会的前身是等级会议,由国王不定期召开,由贵族、教士和市民三个不同等级的代表组成。

“在英国,当国王召集平民代表开会时,御前会议就改称为议事会议(a Council in Parliament),仍由国王主持。

不过实际上贵族和平民是分开开会的,所以英国议会由贵族和平民组成。

当法国爆发革命时,第三等级即市民代表单独开会,自称“国民议会”。

国民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镇压了国王、王后、大贵族、大主教,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这就是历史上雅各宾党专政(Jacobin Dictatorship)。

”【①】后来英国实行议会内阁制,而法国则实行的是一个兼有议会制性质的半议会半总统制。

因此,在同是实行议会制度的英国和法国,由于其历史、文化等原因,议会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一、英、法议会的起源、发展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削弱国王的权力,利用封建等级会议与封建王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封建等级会议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议会,成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有"议会之母"的称誉。

它是英国最高的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英国议会是在王权专制和限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

早在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字接受《大宪章》。

大宪章对王权作了限制,规定未经合法裁判,不得对自由人加以逮捕,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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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与法国行政审判组织比较分析(一)
英国和法国分别是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典型代表,二者的法律体系和法院体制有着显著的不同,特别是在行政法和行政审判组织上,为了深刻的分析和比较两国的行政审判组织,本文从历史和现状这两个层面进行阐述,进而分析其内在的形成因素,这对于进一步研究这两种类型的行政审判组织的合理性会起到一些作用,也会对我国进一步完善自身的行政审判组织有一些作用。

一、英国、法国行政审判组织的概况及其区别
英国的行政审判组织是以普通法院为主导的,包括隶属于普通法院的行政裁判所。

英国的普通法院大致可以分为中央法院和地方法院。

中央法院分为最高法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和上议院;地方法院分为治安法院和郡法院。

其中最高法院由高等法院(内设有王座分院、大法官分院、家事分院),上诉法院和皇家法院组成。

1]
如果从审理案件的程序来划分普通法院,可以把其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两个体系。

英国普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一般的民事程序,即行政案件是由民事系统的法院管辖的。

民事系统的法院按审级可以分为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庭和上议院四个审级,但并非每个审级的法院对行政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如果对王座分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法院民事庭提出上诉;如果对上诉法院民事庭的判决不服,还可以上诉到上议院。

至于英国的行政裁判所,是其普通法院相对低效率的代替物。

2]根据英国的实践,可以分析出行政裁判所的性质是由议会设立的行使审判权的司法机关,是普通法院的补充,而不是行政组织。

法国的行政审判组织与英国有着明显的不同,是与普通法院平行的行政法院。

行政法院对绝大多数的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其判决是终审判决,不能再向普通法院提起上诉。

但是,行政法院也不是审理一切行政案件,有些与行政有关的诉讼,如涉及个人自由、私人财产等某些方面,是由普通法院管辖的。

法国行政法院按其管辖的不同,可以分为专门行政法院和普通行政法院。

前者只对特定的行政事项有管辖权,如审计法院、财政法院等。

后者的管辖范围广泛,凡是不由专门的行政法院管辖的争议,都由其管辖。

普通行政法院有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地方行政法庭和行政争议庭四种。

最高行政法院在法国的行政制度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它既是中央政府最高的咨询机关,又是最高行政审判机关,是全部行政法院共同的最高法院。

上诉行政法院是根据1987年的《行政诉讼改革法》而设立的,旨在减轻最高行政法院的负担,分担最高行政法院大部分上诉审的管辖权。

3]地方行政法庭是法国本土和海外省的地方行政诉讼机构,而行政争议庭是在没有建省的海外领地的行政诉讼机构,二者都是普通行政法院。

行政法庭的判决根据性质的不同,分别上诉到行政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英国的行政审判组织,不管是普通法院,还是行政裁判所,都属于司法机关。

而作为法国行政审判组织的行政法院,是与普通法院并列的,二者互不隶属,行政法院自成一个独立的法院系统,具有很强的行政色彩。

所以,法国存在两大系统的审判机关,前者是普通法院,后者是行政法院,二者有着不同的审判管辖权。

为了更加深入的分析和比较享有行政审判权的英国的普通法院和法国行政法院,有必要考察它们的形成过程。

二、英国、法国行政审判组织的形成
英国行政审判组织产生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普通法取得和控制行政审判权的过程,也就是说普通法院享有对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权。

这是来源于英国的普通法和法治原则的要求,同时又是历史经验的产物,而非理论的产物。

4]
在英国历史上,在地方起各种行政管理作用的治安法官,受到巡回法院的法官的监督。

巡回
法官在他们自己的地区传达国王发布的命令,处理违法和渎职行为。

都铎王朝时期,枢密院加强了其上诉活动。

而枢密院的上诉活动是通过星座法庭来行使的。

星座法庭可以对不服从治安法官的人予以惩罚,有权谴责治安法官或自己取而代之。

1642年星座法庭被废除了。

1688年的光荣革命取消了枢密院的很多权力。

这样,中央对治安法官的监督完全由普通法院来承担。

此时普通法院中的王座法庭乘虚而入,通过法庭实行行政控制的时代开始了。

5]王座法院发布强制令、调卷令,并且采用其他救济手段。

任何一个希望对行政执法的合法性以及其他当局的合法性提出挑战的人都可以得到救济。

此时,真正意义上的行政审判组织就产生了,这就是高等法院中的王座法庭(又称王座分院)。

法国行政审判的产生过程,就是行政法院的形成过程,最重要的就是最高行政法院的确立过程,最高行政法院创建于1799年,称为国家参事院。

国家参事院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旧制时期的国王参事院。

国王参事院是辅助国王统治的机关,行使国王所掌握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力。

可以向国王提出意见,没有属于自己的权力。

在司法方面,国王参事院掌握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最后审判权力。

拿破仑仿效国王参事院,设立第一执政的顾问,以顾问资格向第一执政提出解决行政争议的建议。

因此,国家参事院在行政诉讼方面的裁决权力是行政国家元首所保留的权力。

在1806年,国家参事院成立一个诉讼委员会集中执行行政争议裁决职务,自此,行政争议的裁决和咨询职务分开。

诉讼委员会的成立是行政审判向专业化和独立化发展的开端。

1872年的法律规定参事院以法国人民的名义独立作出裁判,而不是行政国家元首所保留的审判权。

这对于国家参事院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它享有了法律上的审判权力,成为名副其实的最高行政法院。

1889年最高行政法院以判例的形式推翻了起诉前要先向部长申诉的限制,最终确定了最高行政法院的独立性。

三、英国、法国行政审判组织的形成因素及其比较
法国之所以建立行政法院作为其行政审判组织,是基于大革命时期对三权分立原则的理解和对司法机关的普通看法。

6]这与前面提到的英国的情况大不相同,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两国的司法机关和法官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同
法国大革命前的欧洲大陆正是封建社会后期,司法非常黑暗,法国则是其典型。

当时,巴黎最高法院为贵族所把持,是一个反对任何改革的顽固封建堡垒。

它除了拥有司法权外,还有一项重要的特权,即国王的敕令在公布前须登记。

它常常利用这项权力维护封建特权,反对革命。

因此,掌握在封建势力中的法院和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行政部门之间矛盾激化。

7]从而,行政部门和法院之间渐渐产生了互不信任关系。

如果国王向全国实行较开明和进步的法律,法院要么拒绝适用,以与新法的宗旨相对立的立场来解释新法;要么就阻碍官员们实施新法,民众对司法机关和司法权存在着普遍不满的思想。

法国大革命发生后,制宪会议为了避免法院对行政的干扰以及削弱法院的作用和影响,因而禁止普通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

所以,在当时的法国,对行政的监督是不可能由司法机关来承担的。

英国法律具有原生性,普通法是由威斯敏斯特法院发展起来的,英国的法官有着很高的声誉。

以普通法院大法官科克为代表的一批英国法官,不顾自身安危,敢于和专横的王权斗争,8]这获得了人民的普遍信任和尊敬。

在英国人的心目中,普通法院是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最有利的工具。

17世纪英国革命时期,普通法院和议会结成同盟与国王斗争,在1642年废除了星座法院和除大法官法院以外的其他特权法院。

由于星座法院的不良影响,特别的行政法庭在英国人来看,是行政机关专横权力的象征,因此反对设立特别的裁判机构。

同时,英国不存在对于法官和司法干涉行政的恐惧。

另外,普通法院也的确是一套行之有效的司法机关,没有必要在此之外另设新的司法机关。

所以,英国的普通法院自然而然地获得了司法审查权,成为行政审判组织。

(二)两国对行政法的看法以及对法治原则和分权原则的理解不同
上面提到了英国的普通法,其特点就是不严格区别公法和私法,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以及
公民相互之间的关系,原则上受同一法律支配,受同一法院管辖。

基于此,在英国传统法学中没有行政法这一部门法,也没有明确的行政法观念。

英国著名宪法学家戴雪认为,行政法是法国保护政府官员特权的法律。

在这种体制下,调整政府和公民的关系的法律规范与调整公民之间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是不一样的,相对应的是由两种不同的法院系统来管辖。

前一体系给予政府官员特别保护。

这是违背法治原则和破坏自然公正,在英国不能存在。

9]总之,戴雪认为行政法对英国人的法治、普通法和宪法自由而言,都不相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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