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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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工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劳务用工管理,发挥劳务人员辅助生产作用,提高劳务人员工作效率,拟定如下管理制度:职责办公楼卫生清洁劳务:负责办公楼卫生清洁;矿山现场白天劳务:负责水泥公路泥巴清铲、水沟清理,现场管理人员交办的临时任务;矿山现场大夜劳务。

负责工程设备、矿山工具器、油品看护,跟踪水泵运转及水位变化情况。

制度办公楼卫生清洁劳务:1、办公区域的卫生清洁每天至少一次,包括地板、楼梯、栏杆、办公桌、门窗、天花板。

2、办公楼周边卫生清洁每月至少一次,包括办公楼周边杂草、水沟。

3、每天必须签到考勤,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

矿山现场白天劳务:1、严禁酒后上岗,准时上班、下班;2、正确做好劳保穿戴,上班时穿好反光背心,严禁穿拖鞋上班;3、禁止在危险区域逗留(包括边坡底、平台边沿、设备作业区域);4、服从矿山管理人员的调度、配合;5、每天必须签到考勤,上班时间为8:00-12:00,13:00-17:00,原则上中途不得无故歇息。

矿山现场大夜劳务:1、严禁酒后上岗,准时上班、下班,现场做好交接事项;2、按华润管理手册正确穿戴劳保用品,夜间巡查穿好反光背心,携带照明工具;3、禁止在危险区域逗留(包括边坡底、平台边沿、设备作业区域);4、____水泵抽水情况,发现水泵露出或出现出水量小时,要关闭电源;6、每天必须签到考勤,上班时间为22:30—6:30,每隔半小时巡察一次,不得睡岗。

考核1、未按规定时间签到上岗,发现____次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2、上班期间无故缺岗、睡岗,发现____次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3、未按制度达到清洁次数、清洁范围、清洁标准的,未按制度穿戴劳保用品的,发现____次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4、因工作失误造成矿山部设备重大损失的,立即解除劳务合同。

本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实施。

矿山部____年____月____日劳务工安全管理制度1、必须加强对民工、劳务队的安全管理。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4篇)

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业企业劳务用工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业企业内劳务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依法与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劳动关系和双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劳务用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用工的招聘与管理第五条建筑业企业招聘劳务用工时,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招聘规定,公平竞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劳务用工管理由建筑业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用工计划的制定、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用工计划,并及时向劳务公司提供需要用工数量和要求,并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工作时间等。

第八条劳务用工应当经过严格的面试和考核程序,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经过劳务公司的推荐后可以录用。

第九条劳动者的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劳动关系、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措施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的管理应当严格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进行,凡属劳动合同约定范围以外的事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实施。

第十一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新录用的劳务用工进行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工作规定、安全操作等。

第十二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上岗培训,确保其了解工作内容和操作流程,并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对劳务用工进行定期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和素质,增加其对企业的归属感。

第十四条建筑业企业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对劳务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其工作质量和工作态度。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劳务用工,对于表现优秀的劳务工作应当予以奖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劳务工作应当进行纠正和培训。

第四章劳动用工的权益保护第十六条建筑业企业应当保障劳务用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保护、休假等。

第十七条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及时发放劳务工作的工资。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7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7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模板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1、负责____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及普法____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____。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____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把关;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____,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现场准入证;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____周岁,具有民事行____力人;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完善劳务用工管理,保证用工合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劳务用工管理水平,维护劳务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用工管理第二条用工计划应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计划,经细化、分解后形成。

用工计划的编制工作由用工管理部门负责,计划需要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三条用工需求申报:各部门或单位在确定用工需求后,必须提前向用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申报内容包括:用工数量、用工岗位、用工期限、用工条件等。

第四条用工审批:用工管理部门根据用工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劳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劳务人员。

第五条用工执行:用工管理部门要做好用工计划与实际情况的对比分析,及时调整用工计划,确保用工的及时、充足与合理。

第三章劳务供应商管理第六条劳务供应商资质审查:用工管理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评估其用工管理能力、经营信誉和劳务人员素质等情况,制定《合作协议》。

第七条劳务供应商管理:用工管理部门要定期对劳务供应商的用工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与其沟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用工的稳定性和质量。

第八条劳务人员管理:劳务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企业的用工管理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劳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劳动合同签订:劳务供应商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务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安全生产等事项。

第四章劳动保障第十条工资支付:劳务供应商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周期进行工资支付,并及时向用工管理部门提供工资支付明细。

第十一条休假假期:劳务人员享有与企业员工一样的休假假期,劳务供应商要做好劳务人员休假的安排和记录。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劳务供应商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劳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劳务供应商要确保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环境,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五章绩效评估第十四条劳务供应商绩效评估:用工管理部门定期对劳务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用工质量、用工效率、用工安全等。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范本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的劳务管理工作,促进劳务队伍和劳务工的稳定,打造和谐平安项目,尊重劳务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劳务工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务队施工生产积极性,推进项目的施工进度,确保生产经营任务的完成。

结合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成立劳务用工管理领导小组,并对小组成员作具体的分工,明确各人的管理目标和责任。

2、对进场的劳务工进行逐一登记,将本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____号码等录入劳务工《花名册》,将劳务工____及《花名册》一并交项目部财务科存档。

3、劳务工自进场之日,用工单位应明确其工作及工资标准,并按项目部要求详细填写相关资料备案。

4、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用工单位合法用工。

对于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活动。

5、用工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劳务工的考勤,对劳务工每日出勤情况进行逐日登记,作为当月劳务工工资发放的依据。

6、项目部不定期的对各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劳务人员往来情况进行核对,对工程施工中新增人员和辞退人员及时更改变动情况,实行劳务人员动态管理。

7、项目部应当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按规定发放劳保用品,现场配备急救医药用品和急救人员等。

每周定期对农民工宿舍进行内务检查,改善并保持农民工有较好的生活休息环境。

8、对用工单位与农民工签署劳动合同情况要定期检查,督促、协助劳务用工单位对每一个劳务工工资的发放。

9、项目部监督并协助用工单位,根据每个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和考勤记录,做到“月支付、季结算”。

工资发放时工资表上要有劳务工本人以及班组长签字,不得一人代签代领。

同时用工单位加盖公章,并定期公示工资发放情况。

部分现金发放工资的应留存发放时的影像资料。

10、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或克扣,所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项目部应当督促用工单位按照约定的标准和日期按月将工资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____和个人。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单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用工单位的管理行为,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劳务用工经营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公司、劳务派遣公司等。

第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设立,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规范地经营管理。

第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与劳务用工有关的职责,保障劳务用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人力资源部门、经营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职能。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招聘、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经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管理及执行。

第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劳务用工管理团队,负责劳务用工项目的具体执行和管理。

第三章招聘与培训第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招聘劳务用工人员,不得歧视应聘者的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第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新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了解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十二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工时制度,不得违法加班,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薪酬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第十五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员工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员工的投诉和诉求。

第十六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行为。

第五章安全与防护第十七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十九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二十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检查。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劳务用工、外包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五条本企业应建立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事此类工作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劳务用工、外包工进入工作场所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本企业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措施,确保工作时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本企业应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知识、劳动用品使用、应急处理等内容,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新招聘的劳务用工、外包工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明确其工作职责和安全管理要求。

入职培训告知书要由劳务公司或外包公司共同签订,并进行档案留存。

第九条定期组织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对于不合格的员工及时补充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十条本企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培训,安排专题讲座、现场演练等形式进行,及时了解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应立即向指定的安全管理责任人报告,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第十二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劳务用工、外包工进行安全知识测试,及时发现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第十三条本企业应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并按计划组织培训活动。

第章节第二十六条本企业应设立劳务用工、外包工安全管理岗位,由专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负责,负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安全指导文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劳务用工、外包工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劳务用工、外包工应服从安全管理岗位的管理,接受其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3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提高用工效率,保障用工质量,保护劳务用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务用工合同第二条公司与劳务用工者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劳务用工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基本信息。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三条公司应为劳务用工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保护,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并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四章工资福利第四条公司应按照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务用工者的工资,保障合法权益。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五条公司将对劳务用工者进行定期的工作考核,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者给予奖励,对工作表现不佳的劳务用工者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六章纠纷解决第六条若发生劳务用工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劳务用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制度执行情况的合规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其他与劳务用工有关的事项,参照公司相关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人负责解释,并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以上为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的一个范例,具体制度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制度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

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

劳务用工制度(6篇)

劳务用工制度(6篇)

劳务用工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____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____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

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

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优秀5篇)用工管理制度篇一第一条目的:为适应厂发展对人力资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本制度规定本厂的人力配置具体管理内容,包括招聘计划、招聘实施、甄试、员工录用、试用与转正、签订劳动合同、异动、离场等。

第三条权责:本厂的用工统一由厂部管理。

第四条招聘计划1、用人部门(车间)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员时,可向厂部口头提出招聘申请。

⑴因员工离职造成职位空缺需要补充的;⑵因工作量增加、产能增加导致的定员增加的。

2、厂部核查各部门人力资源编制、配置情况,检查厂现有人才储备情况,并依“内部调整优先”的原则作如下处理:若内部调整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进行内部调整。

若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空缺需求的,则对外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五条招聘实施1、厂部根据招聘人员的数量、任职条件、工作要求,作如下处理:⑴属“内部调整优先”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动调整;⑵属对外招聘的,应结合人才市场情况,确定招聘渠道:①大规模、多岗位招聘时,可通过招聘广告、参展人才交流会等。

②招聘人员不多且岗位要求不高时,可在厂大门及附近道路侧发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级人才时,可通过网上招聘,或者通过猎头厂推荐招聘。

2、厂部根据招聘需求准备以下材料:⑴招聘广告,包括本厂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基本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⑵厂的宣传资料如《员工手册》、《产品图册》、产品成果简介等资料。

⑶用于面试的《新员工录用审批表》;⑷安排面试的《面试通知》小条纸(外出参加招聘会才用)。

3、招聘时,厂部(或现场招聘人员)收集求职者的应聘资料,并作以下处理:⑵同一职位的应聘简历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试;⑶对初步确认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安排其到厂参加面试;⑷对不符合录用条件者应当面致谢或婉言拒绝,并将其应聘资料集中处理或退还。

第六条甄试1、甄试一般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结合笔试或操作考试。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

【劳务用工制度】劳务用工管理规定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标准用工行为,确保劳务用工引入、使用、培训、考核、奖惩、退出标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劳务用工是指为弥补劳动力缺乏而使用劳务人员或劳务企业的用工行为,是对所有协助本队完成施工消费任务的社会资的统称,一般分为混岗劳务用工和整建制劳务用工两种形式。

第二条劳务用工管理坚持“八个一样”和“五同”:“八个一样指”政治权利一样、思想教育一样、管理要求一样、技能培训一样、权利维护一样、经济利益一样、生活环境一样、文化娱乐一样;“五同”指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学习、同管理。

第三条劳务用工管理的主要内容:〔一〕准确掌握用工情况,合理安排劳务人员,标准建立劳务工花名册并实时动态更新;〔二〕标准劳动关系管理,保证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人员劳动关系明晰、真实、合法、有效;〔三〕施行全员培训管理,制订劳务工培训方案,将劳务工培训纳入员工培训管理;〔四〕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劳务工持证上岗情况。

为劳务工考证、取证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劳务工持证上岗率满足要求;〔五〕制订用工需求方案,建立并坚持劳务工请销假制度,上报劳务工离场审批表,施行劳务工内部调剂、岗位调整、考勤考核,监视劳务工工资发放;〔六〕抓好职业安康平安管理,为劳务工提供符合平安、卫生标准的生活设施、作业条件和防护用具;〔七〕认真施行延伸管理。

指导并催促整建制劳务队伍抓好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等工作,动态掌握其用工主体资格及用工构造和数量;〔八〕积极构建和谐劳务关系。

采取有效的鼓励约束措施,稳定劳务队伍,培育劳务工骨干,实现劳务关系管理“三无”〔无劳动纠纷、无经济纠纷、无工伤诉讼〕。

第四条队长对劳务用工管理负主要责任。

技术主管负责劳务工的施工技术交底、平安技术交底;劳资员负责劳务用工管理的日常业务工作;平安员负责牵头施行劳务工的平安教育培训及平安检查;材料员负责劳务用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领工员负责统筹劳务作业及劳务用工的现场管理,消费组织、指挥、协调;班长负责本班劳务工的消费组织、考勤考核、日常管理,并及时上报劳务工异动情况及用工需求方案。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一、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了以下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用工范围公司在实际生产经营中需要临时性用工时,可通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方式,聘用临时性员工。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的临时性员工。

2.用工流程公司需要临时性用工时,相关部门负责人提出用工需求申请,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可以向劳务派遣公司发出用工需求通知。

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公司需求,筛选合适的员工进行招聘,并在员工报到时进行资质审核。

3.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公司在筛选合适员工后,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协议内容包括工作岗位、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劳动保护、保密责任等内容,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4.劳务用工期限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规定员工的劳务用工期限,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年。

劳务用工期满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延长员工的劳务用工期限,或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劳务关系。

5.劳务用工监管公司各部门对劳务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各部门主管负责。

管理人员应做到及时关注员工工作情况,解决员工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员工按规定履行工作职责。

6.劳务用工报酬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工资待遇标准,确保员工在劳务用工期间获取应有的劳动报酬。

工资待遇应及时发放,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7.员工培训与考核公司可以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相关的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

同时,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为员工的晋升和发展提供参考依据。

8.劳务用工终止劳务派遣期限到期、员工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各种原因导致工作终止时,公司应提前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终止劳务关系事宜,做好员工的离职手续和相关结算工作。

9.制度执行与监督公司各部门主管应认真执行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对员工的岗位分配、工作安排等进行合理规划和有效监督。

劳务公司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公司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公司用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绩效,维护劳务公司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务公司内部的所有员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劳务公司的内部规范和约束,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违反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劳务公司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员工有义务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要求。

第五条劳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实行绩效考核并给予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六条劳务公司将严格保护员工的个人隐私和权益,不得泄露员工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员工在劳务公司工作期间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八条入职员工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件,如有提供虚假信息将被取消录用资格。

第九条入职员工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条入职员工需遵守公司的上班时间和工作制度,不得迟到早退。

第十一条入职员工需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二条入职员工需签订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保密义务等。

第三章工作管理第十三条员工需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流程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自变动。

第十四条员工需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推卸责任或虽敷其过。

第十五条员工需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不得私自使用或泄露。

第十六条员工需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不得从事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需遵守公司的禁令和管理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章绩效考核第十八条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十九条员工绩效考核将作为晋升、评奖、调薪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降职、降薪、辞退等。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发放奖金、晋升、表彰等。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整体绩效。

第三条公司鼓励项目部对一些成建制的活动实行劳务分包,选有资质的单位或由分包人挂靠法人实体签劳务分包协议。

第四条办制度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

第二章工程(或期任务)劳务分包第五条各单位工程施工要采取劳务或工程等多种合作形式,如沥青前场摊铺、沥青拌和场生产、板梁预制、拌和料运输、起重班组等。

要与有资质的正规单位合作,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协议。

必须明确其所用人员不和公司或项目部发生或存在劳动关系,是分包单位人员或承包人个人雇佣,承包费用不得以工资表形式出现。

第三章劳务用工管理第六条本制度所指劳务用工指集团内各单位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劳务发票人员)、非全日制用工。

第七条使用程序(1)各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需使用劳务工,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劳务用工申请(包括工作任务、人员数量、性别、年龄要求、所需技能、用工期限、人员到岗时间等方面内容)。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并协助办理用工手续,然后进行统一调配;(2)特殊情况下,如需紧急使用的劳务工,应由项目经理部、分子公司负责人事先与人力资源部电话联系商定,并补办劳务用工申请手续。

第八条劳务用工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审批,各部门必须在公司核定的劳务用工控制指标内申请使用,不得擅自或超指标雇用、安排劳务工,公司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劳务用工进行检查,凡未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的'部门,发生劳动纠纷的,公司追究相关人责任,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经理(项目经理)承担。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用工相关规定,不得再出现随意用工、隐性用工行为,同时将用工情况纳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日常检查督查范畴。

劳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务公司劳务用工管理,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及劳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劳务用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合同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劳务用工管理职责,规范劳务用工流程,提高用工效率,降低用工风险。

第二章劳务用工管理职责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务用工的招聘、录用、培训、考核、解聘等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的具体实施,包括劳务人员的分配、调配、考核、解聘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劳务用工的管理,确保劳务用工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劳务用工招聘与录用第七条招聘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第八条招聘渠道:通过公司内部推荐、外部招聘、劳务市场等多种渠道。

第九条招聘流程:1. 人力资源部根据项目需求,制定招聘计划;2. 通过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4.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5. 对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6. 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条录用条件:1. 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经验;2.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要求;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无不良记录。

第四章劳务用工培训与考核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劳务用工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

第十二条项目部负责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第十三条培训内容:岗位技能、安全操作、职业道德等。

第十四条考核制度:对劳务用工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

第五章劳务用工待遇与保障第十五条依法为劳务用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确定劳务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劳务用工人员给予奖励。

第六章劳务用工解聘与终止第十九条劳务用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2. 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5篇)

公司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管理水平,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劳务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关系解决、用工岗位设定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

第三条用工单位应通过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聘用劳务工,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履行用工单位应尽的义务。

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制定和落实岗位需求计划,根据用工需求与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第五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合理安排劳务工的工作分配,并及时提供人才库管理、考勤管理、绩效评估等服务,保障用工单位和劳务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务工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完成工作,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维护用工单位的正常秩序,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七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纪律等事项。

劳动合同应明确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用工单位的要求,收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保障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用工单位应统一采集和管理劳务工的个人信息,并确保其合法使用和保密。

第九条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定期向劳务工提供工资明细,并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

同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劳务工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提高其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时,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劳务工可以续签或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工可以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是否继续工作,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予以充分沟通和协商。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目录(一)管理依据 (1)(二)劳务管理目的 (1)(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 (2)◆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 (3)◆安全质量管理部门 (4)◆综合部门 (4)◆财务部门 (5)(四)管理流程 (5)(五)过程要求和控制 (5)(六)考核制度和评判 (7)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一)管理依据●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劳务管理目的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三)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项目分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经理、主任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成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各分部、架子队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各分部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分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1)项目分部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劳务管理制度(精选4篇)劳务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

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五篇)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施工劳务用工管理制度1.总则1.1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保证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劳务用工在公司定员定编的前提下,坚持按照“以岗选人,宁缺毋滥”的原则,努力提高施工队伍劳务用人的整体绩效。

2.适应范围用于项目公司(部)所有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承包用工、非全日制用工。

3.管理办法3.1劳务队伍的选定⑴、通过现场观摩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⑵、通过其他途径考察劳务单位或队伍的不良记录;⑶、考察相关人员的技术能力,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的确认。

4.劳务合同管理4.1、首先要签订《劳务分包合同》;4.2、《劳务分包合同》样式应参照建设部、工商行政管理____联合下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和置地公司相关合同范本;4.3、《劳务分包合同》按照国家《合同法》、《建筑法》、《劳动法》及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签订;4.4、《劳务分包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⑴、合同主体双方的全称;充栋盈车⑵、工程项目的名称、地点;⑶、劳务分包工程作业范围及该范围内工程量清单;⑷、工程承包方式、承包总价和人工单价;材料供应、施工机具配备;⑸、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材料管理;(6)、人工费支付的时间、方式;⑺、违约责任等;4.5、《劳务分包合同》必须按规定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并由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5.工人进场管理5.1、劳务单位或队伍进入项目施工现场后,要向项目部提报相关资料;5.2、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前首先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人登记表等资料,工人劳动合同等签字资料必须由本人签字;5.3、劳动合同内容包含劳务人员姓名、家庭住址、____号、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安排,尤其要明确工资计算方式、工资支付方式、工资支付时间、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时要“一式三份”5.4、劳动合同现场留存一份原件备查,给工人发放劳动合同必须由本人在“劳动合同发放登记表”上签字后才能发放;5.5、进场工人与劳务单位或队伍签订劳动合同后提供____、暂住证、上岗证等资料原件,劳务管理人员复印相应的证件,工人提供的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有效的证件,严禁提供虚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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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力用工管理制度第一章 管理依据第一条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依据劳社部发〔2006〕46(1) 《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号(2) 甘肃省建筑业外包工和临时工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 外部劳务队伍是指项目分部在充分配置内部人力资源、劳动力仍有缺口的情况下,为完成承建工程项目所使用的具有相应劳务施工资质的外部劳务法人企业(以下称外部劳务队伍)劳务是项目分部所属各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分部管理的劳务人员。

第二章 劳务管理目的第四条 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坚持使用整建制外部劳务队伍和临时性用工相结合的原则,严禁将工程项目转包、违规分包;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再分包第三章 组织机构、分工与岗位职责第五条 项目分部组织机构为加强劳务工作管理,项目部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项目经理副组长: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成 员:工程技术部、质检部、设备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等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部。

第六条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制订项目分部劳务工作管理办法,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2)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情况和劳务管理情况。

(3)检查各队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4)监督各队的劳务用工情况,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监督各分部、架子队劳务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及其执行情况。

(5)检查审核各分部与劳务队伍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

每半年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6)监督劳务人员工资支付情况。

第七条 分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1) 项目分部负责本单位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办法的制订,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

(2) 对外部劳务队伍进行资质审查,并办理相关报批手续;(3) 建立外部劳务队伍档案,择优选定外部劳务队伍;(4) 依法签订劳务合同;(5) 对外部劳务队伍管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检查、评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建立台帐。

(6) 开展外部劳务队伍的效能监察;对不规范的外部劳务队伍实施警告、停工整顿、经济处罚、清退等处罚。

(7) 按合同约定办法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

第八条 部门职责分工(1) 工程技术部门(包含物资设备部门)1、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队伍、架子队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2、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队伍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3、为劳务队伍、架子队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4、组织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对劳务队伍机械设备的评价,负责《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

(物资设备部门负责)6、负责对劳务队伍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物资设备部门负责)7、监督检查劳务队伍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

(物资设备部门负责)8、负责劳务队伍的资质审查,会同有关部门每季度对其资质、信誉、人员素质、业绩、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9、负责劳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制订。

10、对劳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

11、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劳务用工合同》的拟定,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拟订,制定分部《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经济考核制度。

12、负责劳务人员身份的查验工作,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后方可使用。

13、负责与直接雇佣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务队伍管理的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检查。

14、负责统计上报劳务队伍、劳务人员情况的有关数据、报表。

15、负责对劳务队伍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清算等工作。

(2) 安全质量管理部门1、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2、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3、负责对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4、督促劳务队伍、架子队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5、负责和劳务队伍、架子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6、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7、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8、参与对劳务队伍、架子队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3) 综合部门1、参与《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的制订以及对劳务工资的验工计价、劳务费结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劳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3、根据铁道部颁布的《铁路施工现场治安管理规定》,按照“谁雇用,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纳入施工现场治安管理,维护治安秩序的稳定。

4、参与重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督促、指导劳务队伍、架子队确定专人负责治保工作。

建立健全治保组织和义务消防队,制定遵纪守法公约和安全管理制度。

6、负责对从事爆破等危险品作业的劳务队伍、架子队的监督、检查、防止丢失、被盗和其它事件发生。

7、配合有关部门对所用劳务人员进行保密、保卫,增强民族团结,尊重宗教信仰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法制等宣传教育工作。

8、对劳务人员定期进行清查,对可疑人员进行调查了解,防止流窜犯、在逃犯等犯罪嫌疑人混入劳务人员中,预防和减少犯罪。

(4) 财务部门1、负责检查、指导劳务队伍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工作。

2、负责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劳务费结算工作。

3、根据劳务队伍、架子队提供的劳务人员上月工资发放表(劳务人员签字、手印或银行传票)和本月拟发放表名单拨付本月劳务费,以监控进场施工的所有劳务人员工资的及时、足额发放。

第四章 管理流程第九条 使用原则:使用劳务队伍必须优先在集团公司发布的《合格分包商名录》选用,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选用:(1)在年度考核评价中,被评为“优秀”;(2)长期合作形成合作伙伴关系或建立战略联盟的;(3)通过“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的。

对《合格分包商名录》外的分包商,必须严格按“资格预审、实地考察、资信调查和综合评价”的程序进行考核评价,考核合格的方能使用。

严禁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外部劳务队(包工队)。

第十条 劳务队伍须持有以下资质,方可在本工程项目中承担与资质相符的劳务作业任务。

一、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资质证书原件(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3)安全生产许可资质证书(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4)税务登记证;(5)企业组织代码证(只针对劳务队伍为施工企业)(6)其他证明材料。

二、劳务队伍为单纯建筑劳务企业(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2)劳动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件;(3)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劳务作业资质等级证书;(4)税务登记证(6)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具备劳务承包资质的劳务队伍管理流程:(1) 制定劳务引进计划,编制劳务作业招标书。

(2) 发布资格审查通告,通知或邀请劳务队伍报名。

(3) 审查劳务队伍资质、业绩等,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4) 组织招标,选择劳务队伍,经审批后签订劳务合同。

(5) 编发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6) 履行劳务合同约定责任、义务,监督劳务管理情况。

(7) 责任、义务履行完成,解除劳务合同。

第五章 过程要求和控制第十三条 劳务的使用实行分级管理负责制,本着“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审批”的原则。

象管理自己的企业员工一样管理好劳务队伍;对待劳务人员应做到政治上一视同仁,生活上主动关心,工作上严加管理,分配上按劳取酬。

凡在本项目从事施工劳务作业活动的劳务队伍,均要在各自工程技术部门办理资格审查、登记备案手续。

劳务队伍进场使用实行审批制度。

分部使用劳务时,呈报项目分部备案。

第十四条 各分部负责制定劳务管理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本项目对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

各分部必须按项目分部制定的《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管理,建好各种台账。

劳务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之前必须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杜绝先施工后签合同,边干边签的现象。

各分部应按照项目分部制定的《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范本与劳务队伍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可结合实际情况,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有关条款。

劳务队伍在退场时,除结清劳务人员工费外,还要认真清查劳务队伍和当地政府、百姓之间的债务,不得留有后遗症,并与各劳务使用单位签订清算协议,确保劳务使用方不受损害。

项目分部在劳务合同监督检查过程中对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行为有权、有义务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反规定签订合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对劳务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学习铁路施工的基本理论、重要性、施工工艺操作注意事项、安全、质量、环保有关知识等,提高劳务队伍的施工技能及安全、质量、环保意识,从人员素质上保证施工质量。

培训合格记录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第十七条 劳务队伍在内部劳动组织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设“中间合同层”,确保劳务队伍法人代表与劳务人员的直接经济关系。

第十八条 各分部要为劳务队伍的党、团员组织活动创造条件,提供场所,确保党、团员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

第十九条 验工计价和财务结算劳务队伍和架子队的劳务费支付按月及末次分阶段计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进行结算。

劳务队伍的劳务费以现场完成的工程量和国家现行的及铁道部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为依据,适当参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进行确定,工日消耗量和工日单价水平不能超过铁道部现行的预算定额水平;本项目外的临时用工及各分部、架子队使用的签证工费用单价在合同中同时注明。

依据《劳务用工合同》、《机械租赁合同》约定的劳务费单价和完成合格工程数量清单,编制结算单经现场质检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签字,相关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进行计量支付。

劳务队伍编入架子队的劳务人员工资,分部替劳务队伍给劳务人员代发后,在给劳务队伍的工费结算中直接扣除。

劳务费用结算与拨付按照“严格验工、按期拨付、严禁超拨”的原则办理,应支付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克扣。

第六章 考核制度和评判第二十二条 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的考核:如劳务队伍和架子队完成当月计划的100%,按计件指标给予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如未完成计划或超计划完成,则按计划完成百分比相应减增劳务费和机械使用费。

第二十三条 各分部每季度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报项目分部备案。

凡不合格者,当季进行清算,以后不得在本项目以各种形式承担劳务作业任务。

第二十四条 项目分部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对各队劳务管理工作进行季度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劳务管理不善或违规使用劳务的单位,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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