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产素的使用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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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产素的使用及观察

一、适应症

用于引产、催产、产后及流产后因宫缩乏力或缩复不良而引起的子宫出血,了解胎盘储备功能(催产素激惹试验)。

二、禁忌症

盆骨过窄、产道受阻、明显头盆不称及胎位异常、有剖腹产史、子宫肌瘤剔除史及脐带先露或脱垂、前置胎盘、胎儿窘迫、宫缩过强、子宫收缩乏力长期用药无效、产前出血、多胎妊娠、子宫过大、严重的妊娠高血压综合症。

三、应用方法

1、配置方法:应选用 0.9%生理盐水 500ml7 号针头行静脉滴注,按 4-5 滴/分调好滴速,然后再向输液瓶中加 2.5 单位催产素,将药液摇匀后继续滴注。

2、浓度与滴速:催产素应从小剂量开始循序增量。开始为 4 滴/分,15 分钟或30 分钟调节一次,每次增加4 滴,直到出现有效宫缩。有效宫缩的判定10min 内出现 3 次宫缩,每次宫缩时间持续30-60s,子宫收缩压力大(50-60mmHg)伴有宫口扩张。

四、注意事项

1、静滴过程中要专人护理,每 30min 观察宫缩强度,频率,持续时间,胎心变化,必要时行胎心监护,破膜后要观察羊水量及有关羊水胎粪污染及程度。

2、在产程中使用时,当 10min 内有超过 5 次宫缩或宫缩持续时间达 1 分钟以上是需停用催产素。

为了规范催产素的应用,根据我院情况强调如下:

1、严格掌握催产素适应症及禁忌症,对于不规范用药的产房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医嘱,在执行医嘱前要核对病历,拒绝执行口头医嘱。

2、催产素滴速从 4-5 滴/分钟开始,每 15 分钟或 30 分钟增加 4 滴,直至有效宫缩,最大滴速控制在 40 滴/分钟,原则上第一天不加量,第二天仍从 2.5U 开始,从 4 滴/分钟调整到 40 滴/分钟,仍无有效宫缩再加量,每天最大液量1000ml,仍无有效宫缩点至 20 点拔针。

3、输液瓶上醒目的写上孕妇的姓名,床号,催产素的剂量。胎肩娩出后立即肌注催产素 20U,根据产妇子宫收缩情况酌情。20U 入液静脉点滴,严禁静脉推注或莫菲氏滴管内滴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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