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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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二〇〇五年十一月目录1总则 (1)2规划、设计与配置 (1)3线路保护 (2)4母线与断路器失灵保护 (3)5变压器与发变组保护 (4)6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6)7运行与检修 (8)8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和要求 (9)附录:《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

(12)1总则1.1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生技[2005]400号文〕,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继电保护专业重点实施要求(以下简称《重点要求》)。

1.2《重点要求》是在《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等有关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基础上,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等反事故措施文件,汇总近年来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运行方面的经验制定的。

1.3《重点要求》强调了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原则和重点要求,但并未涵盖全部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也不是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应有的全部内容。

有些内容在已颁发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中已有明确规定,但为了强调有关内容再次重复列出.因此,在贯彻落实《重点要求》的过程中仍应严格执行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定.1.4《重点要求》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中继电保护相关专业条款摘录附后。

1.5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重点要求》。

对变电站、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余的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应组织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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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_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二○一一年十二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4)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10)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16)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17)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23)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2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3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38)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44)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50)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55)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6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66)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71)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86)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96)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020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容认真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的风险分析,并提出预控和缓控措施。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二○○五年六月十四日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六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1)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 (1)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 (1)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1)2.1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 (1)2.2 电网安全运行管理和技术措施 (2)2.3 加强系统稳定计算分析 (2)2.4 防止系统电压崩溃 (3)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3)3.1 加强发电机组与电网密切相关设备的管理 (3)3.2 加强发电机组一次调频的运行管理。

(4)3.3 加强发电机组的参数管理 (4)3.4 发电机非正常及特殊运行方式下的要求 (4)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5)4.1 加强防误操作管理 (5)4.2 完善防误操作技术措施 (6)4.3 加强对运行、检修人员防误操作培训,使其掌握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和操作程序,能熟练操作和维护。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

第十六章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一、填空题1.备调的技术支持系统、通信通道应独立配置,实现运行数据与支持系统的备用。

答案:异地2.建立基础数据“、”的一体化维护使用机制与考核机制,利用状态估计等功能,督导考核基础数据维护工作,不断提高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与维护的及时性。

答案:源端维护、全网共享3.发电厂 AGC 与 AVC 子站应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对调度自动化主站下发的AGC指令与AVC指令进行 ,拒绝执行明显影响电厂或电网安全的指令。

答案:安全校核4.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一次设备检修, 对调度范围内厂站远动信息(含PMU信息)进行测试。

遥信传动试验应具有传动试验记录,遥测精度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答案:定期5.电网调度机构与其调度范围内的下级调度机构、集控中心(站)、重要变电站、直调发电厂与重要风电场之间应具有个及以上独立通信路由。

答案:两6.通信机房、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的与防护能力应满足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与过电压防护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答案:防雷、过电压7.通信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入网试验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通信运行管理与等方面的标准、规定。

答案:工程验收8.传输线路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的通信通道应满足收、发与相同的要求。

答案:路径、时延9.通信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答案:电力通信检修10.严格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的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答案:一主两备11.制定通信网管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落实数据备份、病毒防范与工作。

答案:安全防护12.信息应用系统设计开发前,相关业务部门要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组织对业务系统的情况进行评审。

答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13.系统运维部门(单位)要在建设阶段提前介入,就信息安全以及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提出意见建议。

答案:防护措施、风险14.业务信息系统上线前应组织对统一开发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上线。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预防对策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预防对策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网络安全隐患及预防对策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是电力系统的核心系统之一,负责对电网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调度和控制。

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电力调度系统的网络化程度越来越高,网络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探讨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面临的网络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网络安全隐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网络攻击风险。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连接了大量的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这些设备存在被黑客入侵的风险。

黑客可以通过攻击系统的漏洞或者网络设备弱密码等方式进入系统,对系统进行破坏、拒绝服务或者窃取关键信息。

2. 数据篡改风险。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中的数据是电力调度的基础,包括运行数据、计划数据等。

如果这些数据被恶意篡改,将对电力调度产生严重影响,甚至导致电网故障或事故的发生。

3. 物理设备被控制风险。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中的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可以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控制。

如果被黑客恶意控制,可以对电力设备进行操作,对电力系统造成严重损失。

为了预防上述安全隐患,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对策:1. 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体系。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该采用多层次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网络边界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等,确保对外部攻击有足够的防范能力。

2. 加强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的安全管理。

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应采用安全可靠的产品,并及时更新补丁和固件。

对设备的登录口令进行加密和管理,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

3. 加密数据传输和存储。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数据传输过程中应采用加密技术,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对存储的数据也应进行加密处理,以防止数据泄露和篡改。

4. 加强系统日志和审计。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应具备完备的系统日志和审计功能,记录系统的操作日志、事件日志等,及时发现和追踪安全事件和异常行为,并进行相应的应对措施。

5. 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的安全不仅仅依靠技术手段,还需要人员的意识和行为保证。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的通知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完善各项反事故措施,进一步提高电网安全生产水平,国家电网公司通过总结分析近年来公司系统发生重大事故的特征,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订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现印发执行。

做好防止电网生产重大事故的措施,是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条件,是制造、设计、安装、调试、生产等各个单位的共同任务。

因此,各有关方面都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

本重大反措并不覆盖全部反事故技术措施,各单位应根据本重大反措和已下发的输变电设备预防事故措施,紧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公司二○○五年六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2)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2)3 防止机网协调事故 (4)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5)5 防止枢纽变电站全停事故 (6)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7)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8)8 防止直流输电和换流设备事故 (9)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11)10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13)11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 (15)12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9)13 防止直流系统事故 (21)1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22)15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与电力通信网事故 (25)16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26)17 防止火灾事故 (27)18 防止交通事故 (28)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2018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2018版(word文档良心出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9)3 防止机网协调及新能源大面积脱网事故 (19)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0)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34)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46)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5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63)9 防止大型变压器(电抗器)损坏事故 (77)10 防止无功补偿装置损坏事故 (88)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99)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107)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22)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30)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40)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62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193)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197)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0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Q/GDW 1799.1-2013)、《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Q/GDW 1799.2-2013)、《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4〕265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网建设部分)(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212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强化本质安全的决定》(国家电网办〔2016〕624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电网办〔2017〕1101号)、《国家电网公司业务外包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质〔2017〕311号)、《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生产作业安全管控标准化工作规范(试行)》(国家电网安质〔2016〕356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实施生产作业标准化安全管控,科学安排作业任务,严格开展风险识别、评估、预控,有序组织生产工作。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1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要求》国能安全精选1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自2000年9月发布以来,在防范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电厂和电网安全运行以及可靠供电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类事故均呈下降趋势。

但是,随着我国电力工业快速发展和电力工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参数、大容量机组不断投运,特高压、高电压、跨区电网逐步形成,新能源、新技术不断发展,电力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电力安全生产面临一些新的风险和问题,对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防范各类事故的能力提出了迫切要求;2006年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连续出台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7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重新划分了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2011年9月,《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进一步规定了电力安全事故的定义、等级划分标准、调查处理权限,强化了发生事故的法律责任;2013年1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国能安全[2013]427号),对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因此,为进一步适应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的需要,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有效防止电力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归纳总结各电力企业近些年来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反事故措施经验,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在内容上增加了“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防止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防止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的要求,修编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等其他18项重点要求的条款和内容,并在附录中列出了对应各项重点要求应遵循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2012-7-9

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2012-7-9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2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8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17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22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23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30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35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38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48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53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60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75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90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修改版)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应认真贯彻《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关于印发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9号) 、《关于印发生产作业风险管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安监〔2011〕137号)、《关于印发<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防人身事故十二条措施(试行)>、<营销业扩报装工作全过程安全危险点辨识与预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国家电网营销〔2011〕237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1〕1753号)、《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重点措施(试行)》(国家电网基建〔2008〕696号)、《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2008〕891号)、《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Q/GDW250—2009)及其它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1.1 加强各类作业风险管控1.1.1 根据工作内容做好各类作业各个环节风险分析,落实风险预控和现场管控措施。

严格执行《江苏省电力公司生产计划管理规定》,统筹基建、技改、用户等工程,详细编制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和班组周工作计划,结合生产计划的编制认真开展班组承载力和作业风险分析,制定落实现场风险预控措施,严格执行到岗到位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各类作业风险。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2014年4月15日发布2014年4月15日实施国家能源局发布内容提要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完善电力安全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整体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以国能安全[2014]161号文印发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本书列出了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电气误操作事故、系统稳定破坏事故、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锅炉事故、压力容器等承压设备爆破事故、汽轮机和燃气轮机事故、分散控制系统和保护失灵事故、发电机损坏事故、发电机励磁系统事故、大型变压器损坏和互感器事故、GIS和开关设备事故、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输电线路事故、污闪事故、电力电缆损坏事故、继电保护事故、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和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发电厂和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水轮发电机组(含抽水蓄能机组)事故、垮坝和水淹厂房及厂房坍塌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

本重点要求是全国各火电厂、热电厂、水电厂、抽水蓄能电站、风电场和各电网企业、输变电企业、供电企业、农电企业,以及各设计、科研、施工单位等电力各企业从事电力生产、运行、维护、检修、调度、试验、设计、科研、安装等生产工作的所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干部进行认真贯彻、落实责任和对照检查的必备书籍。

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及编制释义/国家能源局发布,一北就;中国电力出版社,2014.5(2014.6重印)ISBN978-7-5123-5866-9Ⅰ.①防…Ⅱ.①国…Ⅲ. ①电力工业-安全事故-预防Ⅳ.①TM08 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字(2014)第088255号中国电力出版社出版、发行(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9号100005http//)北京丰源印刷厂印刷各地新华书店经售*2014年5月第一版2014年6月北京第三次印刷850毫米×1168毫米32开本10.125印张213千字印数50001-80000册定价35.00元敬告读者本书封底贴有防伪标签,刮开涂层呆查询真伪本书如有印装质量问题,我社发行部负责退换版权专有翻印必究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国能安全[2014]161)各派出所机构,各电力企业为进一步完善电力生产事故预防措施,提高电力生产工作水平,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国家能源局在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基础上,制定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现予以印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落实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保证有关要求在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更新改造等阶段落实到位,有效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 5 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OC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口);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十八项反措通信

十八项反措通信

16.1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为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应认真贯彻落实《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DL/T516-2006)、《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电网调度系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评估》(国家电网调[2009]38号)等的有关要求,适应坚强智能电网发展的需要,规范和提高电网调度自动化水平。

16.1.1设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16.1.1.1智能电网调度技术支持系统(SG-OSS)等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站系统、调度数据网络等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采用冗余配臵,服务器的存储容量和CPU负载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16.1.1.2调度端及厂站端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应满足“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基本原则。

安全防护策略从边界防护逐步过渡到全过程安全防护,安全四级主要设备应满足电磁屏蔽的要求,全面形成具有纵深防御的安全防护体系。

16.1.1.3主网500kV及以上厂站、220kV枢纽变电站、大电源、电网薄弱点、风电等新能源接入站(风电接入汇集点)、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并网且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均应部署相量测量装臵(PMU)。

其测量信息能上传至相关调度机构并提供给厂站进行就地分析。

PMU子站和电网广域实时动态监测分析系统(WAMS)主站之间的通信方式应统一考虑,确保前期和后期工程的一致性。

16.1.1.4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供电电源应配备专用的、冗余配臵的不间断电源装臵(UPS),不应与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合用电源。

交流供电电源应采用两路来自不同电源点供电。

发电厂、变电站远动装臵、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测控单元、变送器等自动化设备的供电电源应配冗余配臵的不间断电源(UPS)或站内直流电源供电。

具备双电源模块的装臵或计算机,两个电源模块应由不同电源供电。

相关设备应加装防雷(强)电击装臵,相关机柜及柜间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16.1.1.5电网内的远动装臵、相量测量装臵(PMU)、电能量终端、时间同步装臵、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测控单元、变送器等自动化设备(子站)必须是通过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重点要求及实施细则1.1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事故1.1.1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互为热备,服务器的存储容量和中央处理器负载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主要功能的服务器宜配置2个及以上中央处理单元,对于厂站端设备,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和枢纽变电站可采用主要模块冗余配置的远动系统。

1.1.2 主网500kV及以上厂站、220kV枢纽变电站、大电源、电网薄弱点、风电等新能源接入站(风电接入汇集点)、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并网且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均应部署相量测量装置。

其测量信息应能满足调度机构需求,并提供给厂站进行就地分析。

相量测量装置与主站之间应采用调度数据网络进行信息互换,为提高可靠性,WAMS主站应具备同时从调度数据网一平面和二平面接收数据的能力。

1.1.3 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应采用专用的、冗余配置的不间断电源供电,不应与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合用电源,不间断电源涉及的各级低压开关过流保护定值整定应合理。

交流供电电源应采用两路来自不同电源点供电。

发电厂、变电站远动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测控单元、变送器等自动化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的不间断电源或站内直流电源供电。

具备双电源模块的装置或计算机,两个电源模块应由不同电源供电。

相关设备应加装防雷(强)电击装置,相关机柜及柜间电缆屏蔽层应可靠接地。

1.1.4 厂站内的远动装置、相量测量装置、电能量终端、时间同步装置、计算机监控系统及其测控单元、变送器等自动化设备(子站)必须是通过具有国家级检测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1.1.5 调度范围内的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采用开放、分层、分布式计算机双网络结构,自动化设备通信模块应冗余配置,优先采用专用装置,无旋转部件,采用专用操作系统;至调度主站(含主调和备调)应具有两路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主/备双通道)或一路专线一路调度数据网通道。

14 二十五项反措 第19部分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试题库

14 二十五项反措 第19部分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试题库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知识试题库第19部分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一、填空题1、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采用冗余配置,互为热备,服务器的存储容量和中央处理器负载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应制定和落实调度自动化系统应急预案和故障恢复措施,系统和运行数据应定期备份。

3、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并通过质量控制及应急措施消除或降低评估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4、主网500kV及以上厂站、220kV枢纽变电站、大电源、电网薄弱点、风电等新能源接入站(风电接入汇集点)、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线路并网且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均应部署相量测量装置。

5、相量测量装置与主站之间应采用调度数据网络进行信息交互。

6、调度自动化主站系统应采用专用的、冗余配置的不间断电源供电,不应与信息系统、通信系统合用电源,不间断电源涉及的各级低压开关过流保护定值整定应合理。

7、交流供电电源应采用两路来自不同电源点供电。

8、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一次设备检修或故障处理,定期对调度范围内厂站远动信息(含相量测量装置信息)进行测试。

遥信传动试验应具有传动试验记录,遥测精度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9、调度端及厂站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满足《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规定》,及配套方案,确保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完整可靠,具有数据网络安全防护实施方案和网络安全隔离措施,分区合理、隔离措施完备、可靠。

10、调度端及厂站端应配备全站统一的卫星时钟设备和网络授时设备,对站内各种系统和设备的时钟进行统一校正。

11、主时钟应采用双机冗余配置。

时间同步装置应能可靠应对对钟异常跳变及电磁干扰等情况,避免时钟源切换策略不合理等导致输出时间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受到影响。

被授时系统(设备)对接收到的对时信息应做校验。

12、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系统配置应符合规定要求,硬件应满足要求;生产控制大区一和二区之间应实现逻辑隔离,防火墙规则配置应严格。

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题库

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题库

19 防止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一.填空:1.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要设备用采用冗余配置,互为热备,服务器的存储容量和中央处理器负载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2.相量测量装置与主站之间应采用调度数据网络进行信息交换。

3.具备双电源模块的装置或计算机,两个电源模块应由不同电源供电。

4.厂站内重要自动化设备必须是通过具有国家级监测资质的质检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5.至调度主站(含主调和备调)应具有两路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

6.发电厂、变电站现场设备的信息采集、接口和传输规约必须满足调度自动化系统主站的要求。

7.线路纵联保护使用复用接口设备传输允许命令信号时,不应带有附加延时展宽。

8.电网一次系统配套通信项目,应随电网一次系统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实施、同步投运,以满足电网发展需要。

9.电力通信网络节点应具有备份恢复能力,并能够有效防范病毒和黑客的攻击所引起的网络拥塞、系统崩溃和数据丢失。

10.构建网络基础设备和软件系统应安全可信,没有预留后门和逻辑炸弹。

11.为防止信息系统事故,应建立并完善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机构,强化管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12.为防止信息系统事故,应配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并开展有效的管理、考核、审查与培训。

13.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邮件系统、目录系统、数据库、域名系统、安全设备、密码设备、密钥参数、交换机端口、IP地址、用户账号、服务端口等网络资源统一管理。

14.通过灾备系统的实施做好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备份,以应对自然灾难可能会对信息系统造成毁灭性的破坏。

15.网络节点具有备份恢复能力,并能够有效防范病毒和黑客的攻击所引起的网络拥塞、系统崩溃和数据丢失。

16.信息系统上线前测试阶段,应严格进行安全功能测试、代码安全检测等内容17.信息系统在技术上应合理配置和设置物理环境、网络、主机系统、应用系统、数据等方面的设备及安全措施。

18.信息系统在管理上应不断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改善安全保障机制。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201206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201206

江苏省电力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实施细则二○一二年六月目录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1)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 (9)3 防止机网协调及风电大面积脱网事故 (26)4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 (39)5 防止变电站全停及重要客户停电事故 (42)6 防止输电线路事故 (50)7 防止输变电设备污闪事故 (59)8 防止直流换流站设备损坏和单双极强迫停运事故 (61)9 防止大型变压器损坏事故 (73)10 防止串联电容器补偿装置和并联电容器装置事故 (83)11 防止互感器损坏事故 (91)12 防止GIS、开关设备事故 (96)13 防止电力电缆损坏事故 (109)14 防止接地网和过电压事故 (117)15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124)16 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15017 防止垮坝、水淹厂房事故 (175)18 防止火灾事故和交通事故 (178)前言江苏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包括了《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中全部条款,结合江苏公司电网现状,细化并新增了部分条款,并用楷体表示;对未作细化的条款仍按《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要求执行,用宋体表示;本《实施细则》中涉及到的国家标准、规程、文件等若有更新,参照最新要求执行。

为便于核对查找,《实施细则》的条款编号与《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一致。

参加《实施细则》编制的部门和单位有省公司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发展策划部、基建部、营销部、科技信息部、物资部、机关工作部、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和部分市供电公司。

并广泛征求了各市供电公司、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省检修分公司、省建设分公司、省信通分公司和江苏省电力设计院等单位的意见。

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修订版)国家电网生〔2012〕352号文(以下简称“十八项反措”)要求,保障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实施细则》。

国家电网公司18项反措

国家电网公司18项反措

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1.1 加强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和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1.1 工作或作业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安监〔2005〕83号)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的有关要求。

1.1.2 根据工作内容认真做好作业现场危险点分析,并据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

要定期检查危险点分析工作,确保其针对性和有效性。

1.1.3 在作业现场内可能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地点,设立安全警示牌,并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对交叉作业现场应制订完备的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1.2 加强作业人员培训1.2.1 定期对有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规程、制度、技术等培训,使其熟练掌握有关安全措施和要求,明确各自安全职责,提高安全防护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临时和新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必须在证明其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并在有工作经验的人员带领下方可作业。

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情况下指派临时或新参加工作人员单独从事危险性工作。

1.2.2 应结合生产实际,经常性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思想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安全防护知识和伤害事故发生时的自救、互救方法。

1.3 加强对外包工程人员管理1.3.1 加强对各项承包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业主、监理、承包商的安全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严格考核,做到管理严格,安全措施完善。

1.3.2 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如有可能引发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人员、电网、设备事故的场所)作业,发包方应事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安全措施。

1.4 加强安全工器具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配备充足的、经国家或省、部级质检机构检测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防护用品,并按照有关标准、规程要求定期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的工器具和防护用品,提高作业安全保障水平。

2 防止系统稳定破坏事故2.1 加强电网规划和建设2.1.1 加强电网规划设计工作,制定完备的电网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尽快强化电网薄弱环节,确保电网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和坚强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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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防止电网调度自动化系统、电力通信网及信息系统事故一、填空题1.备调的技术支持系统、通信通道应独立配置,实现运行数据和支持系统的备用。

答案:异地2.建立基础数据“、”的一体化维护使用机制和考核机制,利用状态估计等功能,督导考核基础数据维护工作,不断提高基础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维护的及时性。

答案:源端维护、全网共享3.发电厂AGC 和AVC 子站应具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对调度自动化主站下发的AGC指令和AVC指令进行,拒绝执行明显影响电厂或电网安全的指令。

答案:安全校核4.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结合一次设备检修,对调度围厂站远动信息(含PMU信息)进行测试。

遥信传动试验应具有传动试验记录,遥测精度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答案:定期5.电网调度机构与其调度围的下级调度机构、集控中心(站)、重要变电站、直调发电厂和重要风电场之间应具有个及以上独立通信路由。

答案:两6.通信机房、通信设备(含电源设备)的和防护能力应满足电力系统通信站防雷和过电压防护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答案:防雷、过电压7.通信设备的选型、安装、调试、入网试验应严格执行电力系统通信运行管理和等方面的标准、规定。

答案:工程验收8.传输线路分相电流差动保护的通信通道应满足收、发和相同的要求。

答案:路径、时延9.通信检修工作应严格遵守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答案:电力通信检修10.严格落实电视会议系统“”的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答案:一主两备11.制定通信网管系统运行管理规定,落实数据备份、病毒防和工作。

答案:安全防护12.信息应用系统设计开发前,相关业务部门要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组织对业务系统的情况进行评审。

答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13.系统运维部门(单位)要在建设阶段提前介入,就信息安全以及运行维护中的信息安全提出意见建议。

答案:防护措施、风险14.业务信息系统上线前应组织对统一开发的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测评,测评合格后方可上线。

答案:安全15.严禁将承担的对外托管于公司外部单位。

答案:安全责任16.应确保一体化信息系统级联贯通和持续稳定运行,将级联贯通情况纳入。

答案:日常巡检二、单项选择题1.调度自动化系统的主要设备应采用()配置,服务器的存储容量和CPU负载应满足相关规定要求。

(A)单套;(B)双套;(C)三套;(D)冗余。

答案:D2.支持调控一体化的厂站间隔层应具备双通道组成的双网,至调度主站(含主调和备调)应具有()路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

(A)2;(B)3;(C)4;(D)5。

答案:A3.发电厂、变电站基(改、扩)建工程中调度自动化设备的设计、选型应符合调度自动化专业有关规程规定,并须经相关()部门同意。

(A)生产运检管理;(B)调度自动化管理;(C)项目管理;(D)设计。

答案:B4.电网调度机构与直调发电厂及重要变电站调度自动化实时业务信息的传输应具有()路不同路由的通信通道。

(A)2;(B)3;(C)4;(D)5。

答案:A5.在基建或技改工程中,若电网建设改造工作改变原有通信系统的网络结构、设备配置、技术参数时,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对通信系统进行设计。

(A)信通公司;(B)生产运检部门;(C)设计单位;(D)调度部门。

答案:C6.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在进站门型架处应(),防止一次线路发生短路时,光缆被感应电压击穿而中断。

(A)安装牢固;(B)标示清楚;(C)可靠接地;(D)封堵严密。

答案:C7.通信动力环境和无人值班机房主要设备的告警信号应接到()。

(A)有人值班的地方或通信综合监测系统;(B)调控中心或操作队;(C)操作队或通信综合监测系统;(D)有人值班的地方或调控中心。

答案:A8.因一次线路施工或检修对通信光缆造成影响时,一次线路建设、运行维护部门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通信运行部门(A)2;(B)3;(C)4;(D)5。

答案:D9.因通信设备故障以及施工改造和电路优化工作等原因需要对原有通信业务运行方式进行调整时,应在()小时之恢复原运行方式。

(A)24;(B)36;(C)48;(D)72。

答案:C10.信息系统设计阶段相关业务部门应会同信息化管理部门,对()进行信息安全培训,确保其遵循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和信息要求。

(A)系统用户;(B)项目开发人员;(C)系统管理员;(D)项目负责人。

答案:B11.信息系统安全建设要落实国家要求,对涉及的信息安全软硬件产品和密码产品要坚持()原则。

(A)国产化;(B)技术领先;(C)质量优先;(D)自主研发。

答案:A12.以()为主体对下属单位互联网出口进行严格管控、合并、统一设置和集中监控,有条件的单位可统一至唯一互联网出口,以减少由于互联网出口众多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

(A)国网公司;(B)省级单位;(C)市级单位;(D)县级单位。

答案:B13.在运信息系统应向()备案,未报公司备案的信息系统严禁接入公司信息外网运行。

(A)总部;(B)网省公司;(C)市公司;(D)县公司。

答案:A14.电力通信网的网络规划、()和改造计划应与电网发展相适应,充分满足各类业务应用需求,强化通信网薄弱环节的改造力度,力求网络结构合理、运行灵活、坚强可靠和协调发展。

(A)设计;(B)施工;(C)制造;(D)建设。

答案:A15.通信设备应在选型、( )、调试、入网试验等各个时期严格执行电力系统通信运行管理和工程验收等方面的标准、规定。

(A)设计;(B)安装;(C)运行;(D)维护。

答案:B16.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在( )处应可靠接地,防止一次线路发生短路时,光缆被感应电压击穿而中断。

(A)杆塔;(B)接续盒;(C)进站门型架;(D)导引光缆。

答案:C17.通信站主要设备的告警信号(声、光)及装置应真实可靠。

通信动力环境和无人值班机房主要设备的告警信号应()。

(A)接到有人值班的地方;(B)接入通信综合监测系统;(C)A和B;(D)A或B。

答案:D18.通信运行部门应与一次线路建设、运行维护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因一次线路施工或检修对通信光缆造成影响时,一次线路建设、运行维护部门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通信运行部门,并按照电力通信检修管理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影响上级通信电路,必须报上级通信调度审批后,方可批准办理开工手续。

防止人为原因造成通信光缆非计划中断。

(A)3;(B)4;(C)5;(D)6。

答案:C19.线路运行维护部门应结合线路巡检每( )对OPGW 光缆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通信运行部门。

(A)二个月;(B)三个月;(C)半年;(D)一年。

答案:C20.通信运行部门应每半年对ADSS 和普通光缆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站及线路光缆的()等,并对光缆备用纤芯的衰耗进行测试对比。

(A)外观;(B)接续盒固定线夹;(C)接续盒密封垫;(D)A和B和C。

21.独立通信站、综合大楼接地网的接地电阻应每( )进行一次测量,变电站通信接地网应列入变电站接地网测量容和周期。

(A)二个月;(B)三个月;(C)半年;(D)一年。

答案:D22.严格落实电视会议系统()的技术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进行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操作演练,提高值机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确保会议质量。

(A)“一主一备”;(B)“一主两备”;(C)“两主一备”;(D)“两主两备”。

答案:B23.通信设备运行维护部门应每 B 对通信设备的滤网、防尘罩进行清洗,做好设备防尘、防虫工作。

(A)二个月;(B)季度;(C)半年;(D)一年。

答案:B24.调度交换机运行数据应每()进行备份,调度交换机数据发生改动前后,应及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A)月;(B)季度;(C)半年;(D)一年。

答案:A25.调度录音系统应每()进行检查,确保运行可靠、录音效果良好、录音数据准确无误,存储容量充足。

(A)月;(B)季度;(C)半年;(D)一年。

答案:A26.各()负责监视及控制所辖围的通信网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通信网故障信息,指挥、协调通信网故障处理。

(A)通信调度;(B)通信运行;(C)通信监控;(D)通信机构。

答案:D27.为防止电网信息系统事故,应全面落实信息系统与信息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的“三同步”原则。

(A)同步设计;(B)同步实施;(C)同步投入运行;(D)同步验收。

答案:C28.管理信息系统遵循“双网双机、分区分域、()、动态感知、精益管理、全面防护”的安全防护策略,切实做好边界、网络、主机、应用、数据的安全防护。

(A)安全隔离;(B)安全接入;(C)等级保护;(D)安全认证。

答案:B29.设计开发前,相关业务部门要依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组织对业务系统的()情况进行评审,并由公司信息安全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申请进行信息系统等级定级审批。

(A)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B)信息安全平台设计;(C)信息安全风险分析;(D)信息安全措施落实。

答案:A30.信息系统开发要遵循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要求、公司信息系统安全通用设计要求以及本系统信息安全防护要求,明确信息安全控制点,严格落实信息安全防护设计方案。

(A)软件开发与测试验收管理规;(B)信息系统上下线管理实施细则;(C)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D)信息系统调度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31.信息网禁止使用无线网络组网。

要强化无线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无线网络应启用()和身份认证,应用高强度加密算法、禁止无线网络名广播和隐藏无线网络名标识等有效措施,防止无线网络被外部攻击者非法进入,确保无线网络安全。

(A)安全访问协议;(B)上网行为审计;(C)流量控制;(D)网络接入控制。

答案:D32.加强对信息系统外部合作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信息安全管理,通过合同、()、承诺书等多种方式,严禁外部合作单位和供应商在对互联网提供服务的网络和信息系统中存储运行相关业务系统数据和公司敏感信息。

(A)协议(B)技术协议(C)安全责任书(D)安全承诺书答案:A33.以()为主体对下属单位互联网出口进行严格管控、合并、统一设置和集中监控,有条件的单位可统一至唯一互联网出口,以减少由于互联网出口众多所带来的信息安全风险。

A.国网公司B.省级单位C.市级单位D.县级单位答案:B34.系统上线运行(),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要求,组织进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结合智能电网项目评估工作,组织国家或电力行业认可的队伍开展等级保护符合性测评。

A.10天B.一个月C.两个月D.三个月答案:B35.信息系统投入运行后,应对访问策略和()进行全面清理,复查账号权限,核实安全设备开放的端口和策略。

A.临时账户B.测试数据C.操作权限D.审计功能答案:C36.除()的运行维护应通过国家认证的安全拨号网关或类似设备进行外,不得通过互联网或信息外网远程运维方式进行设备和系统的维护及技术支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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