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攻读全日制工程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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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大学工程硕士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研究生培养方案

工程领域名称:建筑与土木工程工程领域代码:085213

工程领域简介

建筑与土木工程是研究人类社会和生活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设计、建造和维护的工程领域。该领域隶属城市建设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有兼职院士1人,教授(研究员)20人,副教授39人;博士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35人。享受政府津贴专家5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员3人,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2人。建有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中心和实验室2个(土木工程基础实验中心、建筑环境与热能工程实验室和市政与环境工程实验室)。近年来,承担了100多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资金、国防基础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等纵横向课题,科研经费共1000多万元。获省部级科研与教学成果40余项,国家专利40余项。拥有我省第一个同时获得国家计量认证、国家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实验室认可的土木工程实验中心,也是湖南省示范实验室。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现已形成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为主要特色的具有很强综合实力的学科。

一、培养目标

本工程领域硕士研究生应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应掌握从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工程管理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技术手段;应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工作作风;应熟悉计算机应用技术,能用英语(或其他语种)比较熟练地阅读并准确地翻译专业书刊文献、撰写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等。毕业后可在科研单位、设计院所、工程公司、工矿

企业、高等学校、政府管理机构等单位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科研、教学、设计、技术开发及管理等工作。

二、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体现厚基础理论、重实际应用、博前沿知识,着重突出建筑与土木工程实践类课程。工程硕士研究生到建筑与土木工程类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管理等单位实习,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上不少于1年。

2.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也可以根据学生的论文研究方向,成立指导小组。论文工作须在导师及导师组的指导下独立完成。

三、主要研究方向

1.结构设计理论和方法;

2.高性能混凝土及固体废渣利用;

3.地基基础、路基路面工程理论与方法;

4.水处理理论与技术;

5.室内环境与空调技术研究。

四、学习年限、课程学习时间与学分要求

1.学习年限及课程学习时间

全日制工程硕士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学习年限为2-3年。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1年,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位论文一般在学生所属单位或委托培养单位脱产完成,时间规定为1年,不得超过2年。

非全日制工程硕士生采取不离岗,以业余学习为主的方式。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分要求

总学分≥32分,其中学位课9门,共21学分;非学位必选课2门,共6学分;非学位任选课3门,共6学分。

采用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的培养方式,即同时强调知识和能力的培养,特别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凡修满32学分,且提交学位论文,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南华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五、培养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1.文献阅读

本学科工程硕士研究生必须阅读如下学术著作、学术期刊:

《基础工程学》陈仲颐、叶书麟中国建工出版社;《桩基工程手册》中国建工出版社;《地基处理手册》中国建工出版社;《岩土工程学报》、《Geotechnique》(国际土工杂志)、《Journal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Civil Engineering》、《土木工程学报》、《岩石力学与工程学报》、《建筑结构》、《工程抗震》、《建筑结构学报》、《桥梁建设》、《ASCE Journals》、《中国公路学报》、《Computer and Structures》、《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Cement and Concrete Research》、《建筑材料学报》、《项目管理》、《管理科学学报》、《中国管理科学》

文献综述基本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参考文献不少于40篇(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近五年文献不少于30篇);对拟研究的领域有较全面的历史回顾,对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有较深的解。对拟研究的课题有较充分的论证。

2.论文选题与开题报告评价

研究课题必须与“建筑与土木工程”相关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基础研究,也可以是与“建筑与土木工程”相关的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

选题报告必须写出研究课题的来源、研究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参考文献、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课题完成的可行性分析及进度安排。选题报告要经有关专家参加的开题报告会进行评议,硕士生论文选题报告毕业时交学校存档。

开题报告评价在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内公开地进行,并由以研究生导师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专家由5~7组成,其中至少有2名企业研究生导师,3名学校导师)评审。开题报告会吸收本学科与相关学科导师和研究生参加,评分结果严格按工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价内容及分值进行综合评分,成绩70分以上为合格。如因开题报告未能获得专家组通过或因某种原因,需要改选课题时,必须在学科会议上重新报告审定。

3.学术交流与社会实践能力

工程硕士研究生具备中英文写作能力与表达能力,学习期间需参加10次以上学术活动(行业学术交流及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其中须参加校外学术交流1次以上;须在本学科内主讲与研究课题有关的学术报告1次以上。

考核办法:学术活动结束后,将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复印件或学术小结(不少于500字)注明时间、地点、报告人,经导师签字后自己存留,届时由所在学科研究生学术考核小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载成绩。

工程硕士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教学实践,应用专业理论知识结合“建筑与土木工程”,提出解决工程领域实际问题。

4.中期考核

中期考核在第三学期进行。由学院组织专家组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过程的全面总结、检查和考核,并着重就其个人总结与汇报、政治素养与团队精神、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实践技能、开题报告、学术交流与论文进展、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得出每个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成绩。考核的结果设为:A等(优秀)、B等(良)、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限期改正或取消学籍,作退学处理)。中期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及评价按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及研究生中期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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